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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印刷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部分专业接收调剂信息

我校2023年研究生招生有部分调剂名额,请符合我校录取条件、有调剂意向的考生与相关学院联系。

一、接收调剂专业和联系方式

学术学位

学院

专业代码和名称

联系方式

出版学院

050300新闻传播学

王老师18801176323wxlfhsun@bigc.edu.cn

印刷与包装工程学院

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

刘老师13552433722  liuzhongwei@bigc.edu.cn

082200轻工技术与工程

经济管理学院

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文化产业管理)

王老师15810870719654878545@qq.com

120200工商管理

信息工程学院

081000信息与通信工程

徐老师13331188236   

bigccie@foxmail.com

083900网络空间安全

丁老师13810284215   844628570@qq.com

机电工程学院

080200机械工程

张老师15801522991zhangrui@bigc.edu.cn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

潘老师17810717161

panyang2021@163.com

专业学位

学院

专业代码和名称

联系方式

印刷与包装工程学院

085600材料与化工

刘老师13552433722  liuzhongwei@bigc.edu.cn

信息工程学院

085400电子信息

(仅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考生)

徐老师13331188236   

bigccie@foxmail.com

机电工程学院

085500机械

(包含普通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考生)

张老师15801522991zhangrui@bigc.edu.cn

 

二、调剂原则

对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需接收调剂生的专业,接收调剂应首先必须符合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考试院有关调剂生的规定: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具体情况由二级学院确定。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同时重点考虑以下因素:

1.由于各高校各专业初试科目名称及难易度各不相同,故我校以初试科目的相关性及国家统考科目的成绩作为重要参考点;

2.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本科所学专业与拟调入专业有较密切的关联性;

三、调剂步骤

我校积极利用调剂系统为考生提供服务,步骤如下:

1.及时在研招网(http://yz.chsi.com.cn/)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gs.bigc.edu.cn/)公布调剂信息,积极利用调剂系统为考生调剂提供服务。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教育部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和我校调剂公告信息。

2.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否则无效。

3.调剂具体要求;

(1)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均达到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务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yz.chsi.com.cn/tjxx/)填写调剂申请,我校将根据我校调剂原则择优发出复试通知!

(2)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各调剂专业至少开放12小时。我校会根据各专业调剂填报、生源及缺额情况及时打开或关闭调剂系统,请关注我校通知,有意向的考生应尽早填报。

(3)调剂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与我校相关院系取得联系,进一步履行调剂复试手续。

 

 

北京印刷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意见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稳妥做好本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沪教考院社考〔2023〕8号)等文件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本校实际,现制定《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意见》。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对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统筹、指导和监督。研究生院负责招生复试录取的全面组织管理工作。

2.招生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担任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察。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各学院招生复试方案细则,领导、统筹、协调本学院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并提交复试方案给研究生院审查备案。复试工作加强规范管理,确保择优选拔、公平公正。艺术硕士复试要求遵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艺术类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8〕89号)文件精神执行。

3.各硕士点和专业学位硕士点的导师组长具体负责该点的复试工作,组织并实施好复试工作。各点可根据具体情况成立若干面试组,面试组至少由5名本点导师组成;设面试组长1人,原则上由导师组组长或教授担任;面试组设秘书1人(可由面试组成员兼任),负责复试阶段的文秘工作。

4.成立校院两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识别复试环节的风险点,对复试期间发生的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系统故障、舆情等事件进行应急处置。

5.根据研究生招生涉舆情监测、网络保障、后勤保障等工作,学校成立以下工作小组:

舆情监测小组:由宣传部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监控研究生复试期间的网络舆情,并进行及时妥善处理;

网络保障小组:由信息办负责人担任组长,保障研究生复试期间所有复试房间(教室)校园网络的畅通,并对复试工作提供相关网络技术支持;

后勤保障小组:由后勤保障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保障复试期间校内复试研究生和导师的生活需要;

二、加强招生宣传

1.通过网络、微信等平台发布调剂宣传广告,图文并茂,内容应涵盖各学科专业特色、科研成果、课题方向、导师介绍、学习环境、学生就业率(不仅限于以上内容)等重要信息。

2.学院指定专门招生工作人员,学习调剂系统及网络复试平台的操作,时刻关注调剂系统内学生的信息,及时回应学生的咨询,安排导师与学生联系,充分发挥导师在招生时的关键作用。

三、复试办法

1.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和现场复试,原则上同一学院同一专业采用同一复试方式。

2.网络复试需确保软件平台的安全性、稳定性和适用性。网络复试平台可采用学信网开发的高校研招远程面试系统平台,备用平台拟选用钉钉和腾讯会议。各招生学院需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安排专人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现场复试需做好复试场所的换气和清洁消毒,并准备公共消毒物品,供考生自行使用。招生学院针对各学科专业的特点,自行确定复试方式。

3.网络复试以线上面试为主,强化复试试题管理,确保方向正确、科学准确。建立完备的面试题库,充分考虑复试人数、学科专业特点等,提前命制好充足试题,在复试时当场随机抽取考题。慎重确定复试比例,原则上做到“一生一题”,严防三年内重复用题,杜绝试题外泄,严禁出现复试“压分”现象。复试试题不得提前通过网络传递,并且按照保密要求,需有两名签署保密协议的工作人员进行试题管理。如需进行网络笔试,则笔试需全程在摄像头下进行。同一学院同一学科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

4.各招生学院针对各学科专业的特点,精心设计和合理调整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同时,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察。

5.网络复试的所有面试组成员需在同一间复试房间对考生进行面试,现场打分。面试组至少由5名本点导师组成,设面试组长1人,原则上由导师组组长或教授担任;面试组设秘书1人(可由面试组成员兼任),负责复试阶段的文秘工作。每个面试组成员需包含一位心理教师。复试专家需注意着装得体,不得在复试过程看手机、接打电话,中途不离开。考试中严禁接电话,防止视频中断。各学院需安排应急专家,防止有专家掉线不能及时参与复试。

6.面试小组秘书对每位考生的答题情况进行记录,面试结束后,将面试材料整理后上交研究生院。提交纸质材料包括《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面试记录》《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评分表》(至少5份)《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评分汇总表》。

7.各学院自行制定导师的招生指标分配和完成情况跟踪,可根据导师经费、职称、团队、科研项目水平等进行导师招生名额的合理分配。导师应主要在1个学科方向进行招生。新遴选导师应在1个方向上招生,首次招生建议限招1人。各学院须在招生前将导师招生指标分配方案上交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具有招生资格的导师名单需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8.2022年度至招生正式开始前,出现师德师风、教学事故、盲审异议、查重不合格、抽检异议等方面问题的导师,本次应停招或限招。

9.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录比原则上介于1.2:1至3:1之间。招生学院须在各学科专业复试(含调剂)方案中明确复试比例。

四、复试时间

各硕士点根据考生(含调剂)生源情况,在国家规定的复试时间内,于3月27日左右开始进行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调剂复试工作需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五、复试内容及成绩评判

1.复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专业知识和能力、英语能力以及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的考察需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并对考生的专业思想和治学态度进行必要的考察。综合素质面试目的是为更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其基础知识掌握程度,综合分析表达能力,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其科研成果,如已发表的文章、论文等。

2.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内容包括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应用能力、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外语口语,具体分值见《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评分表》。

六、复试条件

(一)考生(含调剂)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专业报考条件;调剂考生条件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二)资格审查

严格考生资格审查。考生需在复试前将电子版的审查资料上传至各学院指定邮箱。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替考。

1.身份审查。审查考生身份证上的照片与初试准考证上的照片是否一致,留存身份证电子版文件。

2.学历审查。审查考生毕业证、学位证、学生证等电子版材料;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

3.专业知识结构及水平审查。审查考生本(专)科学习成绩单(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往届生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均须加盖公章)并发送扫描版电子材料。

4.健康状况审查。体检主要内容包括:裸眼视力、色觉检查、胸透、身高、体重、血压、肝功能,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文件要求,体检可以不进行“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

七、拟录取条件

拟录取考生须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复试成绩≧60分;

2.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3.需通过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并且经教育部批准后才能被正式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对于同等学历考生,考试方式可采用撰写论文、综述等灵活开放的方式,加试科目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八、严格复试组织管理

1.网络复试需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确保规范公平。所有复试工作均需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可追溯。完善“双机位”“防缩屏”等技术手段防范作弊。如在复试过程中出现掉线或网络卡顿超过1分钟的情况,则需要重新安排时间进行复试。

2.所有考生均须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入学后3个月内,各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复试工作人员需签订《复试工作安全责任承诺书》,由各学院负责管理,报研究生院备案。

4.严格复核录取成绩,不得登错分数或违规修改成绩。登分过程监察需参与监督,并要求每张打分表有专家签名。

九、复试防疫安全

各学院需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在复试期间每天对复试房间进行消毒并保持通风,并摆放公用消毒用品供招生工作人员和考生自行使用。招生工作人员和考生需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如戴好口罩等)。

十、信息公开与复试监督

1.按照各学科专业招生名额,根据考生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2.复试过程的监督严格依照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规定执行。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检查我校在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对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制度和纪律的贯彻执行情况。依法对招生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支持招生工作人员正确履行职责,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复试过程实行巡视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协同研究生招生监察小组成员到网络复试考场及现场复试考场巡视。

3.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官网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研究生院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研究生院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并及时处理,涉及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由校纪检监察机构处理。

 

十一、其他

1.本指导意见将根据上级部门的最新要求及时更新。

2.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凡属考生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者,不得参与该考生的复试工作。

3.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4.经复试和体检合格的拟录取调剂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信息网上待录取库中确认。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2023年3月16日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咨询方式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咨询方式(202302)-研究生部

https://yjsc.hevttc.edu.cn/info/1148/7265.htm


2023年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复试是进一步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根据国家、河北省的要求和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方式

体育硕士、艺术硕士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其他学科(专业学位)均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复试。

现场复试要符合疫情防控相关文件规定,落实校园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证复试场所的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并摆放公用消毒用品供考生使用。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网络远程方式复试的主平台,考生端实行双机位,“腾讯会议”技术平台作为备选。

二、复试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严格按照教育部的录取政策,结合我校生源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复试录取工作。

3.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采用差额复试的方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不高于200%,相同条件下总分并列考生均进入复试名单。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

6.录取总指标及分类别指标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达,参加复试的考生录取与否及录取类别由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决定。

7.对各学科专业点招生计划实行动态调整:第一批复试严格执行上报主管部门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后批次复试将考虑学科专业的特点和生源情况对分专业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8.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属国家秘密级材料,各有关部门在组织命题、复试各环节中负有保守国家秘密的责任,出现问题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各学科门类(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分数线详见我校研究生部网站(https://yjsc.hevttc.edu.cn/)。

三、资格审查

考生接受复试通知后,须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按指定途径和时间要求提交至各招生学院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提交的取消复试资格。

1.初试准考证。

2.学历学籍材料:非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9月;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学生证原件(带照片页),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生需提供一份《按时毕业承诺书》。

3.大学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有效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5.本人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

7.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与定向单位签订的培养协议。

8.“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考生还需提供《退出现役证》原件(带公章、照片页)、《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9.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调剂考生需在调剂志愿的备注栏声明,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

说明: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部网站下载《诚信复试承诺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定向就业协议》、《按时毕业承诺书》。

四、复试内容

1. 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3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英语听说能力测试(20分)。

3. 复试科目测试(100分)。

4. 专业知识测试(50分):从考生大学期间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方面,了解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考生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5.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50分):包括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社会实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精神、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6.同等学力考生须在复试前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均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1小时笔试,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进入复试。

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复试的专业,1~5项复试考核内容均以面试形式进行;加试科目为无监考开卷笔试,以“腾讯会议”方式进行。采用现场复试的专业第3、6项以闭卷笔试形式进行,第1~2、4~5项复试考核内容均以面试形式进行。

复试成绩(1~5项)满分为250分,低于150分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五、复试的组织和管理

(一)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校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组织开展招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协调落实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所需要的人员、场地、设备和经费保障等。

(二)研究生部

1.负责对各招生学院分管负责人的政策、纪律等方面的培训。

2.负责组织对各招生学院进行复试的技术培训。

3.负责对各招生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指导。

(三)招生学院

1.各招生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负责人等组成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1)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的复试录取办法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组建笔试科目命题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命制综合性、开放性题组,每组题目的内容应不尽相同,难度应相当。

(3)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组建若干个不少于5人的复试小组,各设组长一人,实行组长负责制,负责本学科(学院)的复试工作。成员中必须有从事思政工作的教师,负责考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的测试;有英语口语比较好的教师负责英语听力和口语的测试。每个复试小组配秘书2人。

(4)组织本单位复试考生考场、复试次序、复试小组的随机分配等工作。

(5)选派工作人员进行考生资格审查及复试的组织工作。

(6)在上级规定时间范围内自主确定本单位每批次复试具体时间,提前报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备案。

(7)审核确认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8)组织拟录取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接受拟录取。

2.各招生学院的主管领导负责对本单位参与复试工作人员的政策、纪律、技术等方面的培训。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实行回避制。

(四)复试小组

1.复试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准备每场次复试使用的题签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工作。

2.复试小组在每场次复试前须召开专门会议,确定复试工作的具体方案,考核的具体内容、程序及考核标准。

3.复试开始前,依靠技术等手段对考生进行身份审核。审核结果需由具体审核工作人员和复试小组组长签字确认,并将考生身份确认表在本院留存备查。对同等学力和专业跨度大的考生,必须严格复试。

4.复试小组成员采取背对背打分的方式,根据复试内容逐项进行测试。

5.复试情况要有记录,当场给出成绩。每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不包含笔试时间)。

6.负责复试各环节的录音录像资料整理,留存备查。

7.复试结束后,复试小组汇总并公布总成绩和学科排名。

8.复试小组向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提交拟录取名单。

六、调剂

(一)调剂原则

1.调剂考生须符合国家调剂政策。

2.报考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非全日制时,除了要符合我校相应专业的基本分数线要求,还需符合欲调入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申请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调剂考生,其排名按高出我校划定分数线的幅度由高到低进行筛选。总分超出幅度相同时,则依次按外国语、思想政治理论的顺序对单科超出分数线幅度由高到低进行筛选,额满为止。

4.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调剂考生需在调剂志愿的备注栏声明。

(二)调剂系统管理

1.我校每批次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12小时,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信息仅对当前批次有效。

2.调剂考生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

3.复试通知锁定时间为4小时,考生须在我校复试通知发出之时起4小时内在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接受确认,未按规定时间接受确认的考生不再具有本批次复试资格。

4.拟录取通知锁定时间为4小时,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须在我校拟录取通知发出之时起4小时内在研招网调剂系统接受确认,逾期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

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根据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向低分录取。

原则上先行开展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同时复试时单独排序,指标内优先录取一志愿合格考生。

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高低排序,复试成绩再相同的按初试外国语成绩高低排序,以确定最终排名。

因拟录取考生未接受拟录取通知空出的指标,或学校后期调整分专业招生计划多出的指标,由因指标受限未被拟录取但已复试合格的该学科(领域)考生依次递补。

(二)破格复试录取

报考学习方式为全日制且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其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国家要求的,可申请参加第一志愿专业的破格复试。考生可从我校研究生部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破格复试申请表,按要求填好后发送至kyfskm@163.com,截止时间2023年3月30日24时,逾期不再受理。

学校对审核通过的申请破格考生发复试通知,申请破格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复试后,方可获得拟录取资格。如果后期通过正常调剂能完成该专业的招生计划,则取消破格复试考生的拟录取资格。

破格复试考生的条件为:

1.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

2.分专业招生计划调整前,按学科专业及学习方式统计的合格生源均不足,且经充分调剂后仍不能完成计划的学科专业。

3.线下生单科成绩与国家划定的本专业复试分数要求原则上相差不超过5分幅度,总分须满足国家线要求和我校相应专业分数线要求。

4.拟破格复试录取的线下考生按照我校复试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确定。

5.录取线下生的人数不超过学校全日制招生规模的3%。

6.同一专业按总分进行排序,总分高者优先获得破格资格;不同专业按照破格幅度进行排序,破格幅度低者优先获得破格资格。

八、体检要求

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和规定执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由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九、信息公开

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对于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录取信息、咨询及申诉渠道等应公开的招生复试录取信息,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在校园网予以公开,并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十、违规处理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1.无论何时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

2.无论何时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

3.国家录取检查未通过的考生。

4.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

5.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定向培养协议的考生。

6.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复查不合格的考生。

注:情节严重的考生,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一、监督检查

研究生部和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对各招生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同时公布考生举报和申诉渠道。

举报和申诉部门及联系方式:研究生部联系电话:0335-8069801,电子邮箱:kyfskm@163.com;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联系电话:0335-8058540,电子邮箱:jiwei8540@126.com。

十二、其他

1.本办法将根据教育部和河北省有关复试工作的最新要求进行及时调整。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的规定或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执行。

3.我校及相关招生院系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生/学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为7000元/生/学年。

5.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中兽医硕士、体育硕士、艺术硕士学制一般为3年,其他一般为2.5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

6.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理论课学习时间一般为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一般不安排住宿。

7.除特殊规定外,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一般无奖助学金。

8.我校不接收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个人档案。

9.我校不组织辅导班、不出售相关资料、不收取任何费用。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复试工作,充分发挥复试在优质生源选拔中的作用,结合我院办学特色及专业要求等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复试组织管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肃考风考纪,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保证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一)组成: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学科复试小组、研究生部

(二)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统筹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制定并审核各专业复试方案、复试考官名单、拟录取名单,确保我院复试录取工作有序顺利进行。

(三)学科复试小组:各学科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含组长1人,组长一般由各学科导师组长担任,应对复试的各环节负责。另外配备秘书1人,秘书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复试小组根据本学科、专业的特点,并参照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规定,拟定专业课的笔试试题及难度适中、有一定覆盖面的面试试题,并确定评分标准;组织阅卷,评定成绩。复试小组应认真履行对本学科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职责,并对本学科考生的复试录取结果负责。对于考生就复试结果提出的质疑,学科复试小组应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四)研究生部:负责复试具体业务、宣传与舆情监督、疫情防控、纪律检查、技术保障和考务后勤保障等。

    三、复试前准备

(一)遴选、培训工作人员。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严守工作纪律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研究生部对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软件操作等方面的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和评判标准。

(二)保障复试场所符合防疫要求。对复试场所进行彻底清洁、消毒通风处理,并做好洗手液、消毒剂、口罩等防疫物资的充分储备,保障复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

(三)保障复试试题安全。充分考虑复试人数和学科专业特点,提前组织命题教师命制好充足的试题,防止试题外泄,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要求对试题进行密封和保管。

(四)加强监督保障。包括实行对命制试题和复试考场的全过程录像、监察和巡视制度,广泛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四、进入复试基本成绩要求

(一)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达到国家A区分数线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二)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和原则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国家A区分数线。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可视为相同,且按数学一、二、三顺调)。

4.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他要求。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须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5.优先选择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较强、综合素质良好的生源。

五、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应于4月9日12:00前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材料以原件扫描件的形式,通过邮件提交【 1.将资格审查材料按照顺序整合成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姓名—资格审查材料)。2.将复试补充材料按照顺序整合成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姓名—复试补充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邮件至邮箱:y87645171@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专业—姓名—复试资格材料”,入学复查时核对原件。

(一)资格审查材料

1.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照片。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2.初试准考证扫描件/照片。

3.学籍学历证明。应届考生应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xjxl.chsi.com.cn/index.action)。往届考生应提交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应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

5.应届考生应提供学生证。

6.往届考生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7.在读研究生考生应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

9.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和品德审查表》(见附件)

资格审查材料不退回。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部分材料4月9日12:00之前无法提交的,请在《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中注明,并按期补齐。

(二)复试补充材料

根据复试要求,我院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察,考生可以提供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社会服务等相关补充材料,作为复试综合素质能力评价的评分依据。

六、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一)复试方式

1.复试方式:拟采取现场复试,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内容包括:

(1)专业课笔试(120分钟,100分),闭卷考试。

(2)综合面试(20分钟,100分),复试小组当场对考生进行面试。

2. 复试差额:招生人数与复试考生人数比例为1:2。

3. 复试基本规范:

(1)按照“三随机”原则组织复试(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考官组专家、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2)复试记录要做到详尽规范,面试过程须录像(声音和图像同步),并妥存一年备查。

(二)综合面试内容

综合面试内容由外语能力考核、专业素质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三部分构成,采取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1. 外语能力考核(4分钟,30分)

重点考核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表达能力。考生使用英语进行口头测试,复试小组考官根据考生表现给出得分。

2. 专业素质能力考核(10分钟,60分)

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以及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考查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等。  

3. 综合素质能力考核(6分钟,10分)

重点考查考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发展潜力、创新精神、科研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以及参加文化体育活动、公益劳动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考生进行不少于3分钟的个人情况口头汇报。主要汇报本科阶段课程学习,毕业论文,科研情况,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应以课程学习和科研情况为汇报重点。复试小组根据考生汇报情况进行提问,考生进行口头作答,复试小组根据考生既往和面试现场表现情况给出得分。

(三)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任何人不得改动。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复试小组考官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专业与研究方向

复试科目

命题范围(笔试及面试)

备注

政治经济学

政治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

政治经济学的基础概念与基本理论,运用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分析理论界关注的重点问题以及社会热点问题

我院未指定参考书目

西方经济学

微观经济学(中级偏初级)的基础概念、原理及其分析与应用;宏观经济学(中级偏初级)基础概念、原理及其分析应用;热点现实经济问题分析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经济学基础理论知识;资源环境基础理论和热点问题分析

区域经济学

经济学专业基础

区域经济学

国际贸易学

国际贸易学

金融学

金融学基础知识与原理:主要包含宏观金融(含《货币银行学》与《国际金融学》)、微观金融(含《公司金融》与《投资学》)的内容;金融相关热点问题分析。

产业经济学

产业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及其发展脉络,运用产业经济学的相关理论模型和产业布局理论对产业发展热点问题进行分析

社会学

社会学与人口学

社会学基本概念、理论与方法,社会调查理论与实践,社会治理与社会政策

人口学

人口学基本概念、理论与方法,人口调查与预测,人口政策

民俗学

民俗学基本概念、方法与理论,民俗学研究视角,中外民俗

中国古代史

中国史

中国古代史概论、版本目录学及中国政治史、制度史、经济史、思想史专题

中国近现代史

中国近代史概论、晚清民国史、孙中山研究

专门史

社会经济史、海洋史及广东地方史

七、复试成绩及录取

(一)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 初试成绩/5 * 0.5 + 复试成绩/2 * 0.5

其中,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复试成绩满分为200分。两者按上述公式加权之和即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入学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录取优先级为第一志愿上线复试合格考生>调剂复试合格考生,同时参加复试,依据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备录取名单。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录取后,剩余招生指标再用于录取调剂生。

(三)如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低于120分为不合格)或复试违规违纪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者,以及其他不符合录取规定者。

5.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网上拟录取通知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院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接到拟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以考生收到的通知要求为准)登录系统进行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八、复试时间

各学科专业复试时间根据具体情况拟定后另行通知,请关注我院官网通知,留意电话和短信信息。

九、信息公布

院官网公布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安排。

拟录取名单在院官网公示十个工作日。

十、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在院公示拟录取名单期间,拟录取的考生需向研招办邮寄医院(二级甲等以上)的体检报告原件(近3个月内有效)。体检报告须有医院体检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一、其他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相关证明,并向研究生部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入学三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在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应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并进行责任追究。

十二、咨询、申诉及监督

    考生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者,应在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报告向研究生部研招办提出复议请求;涉及招生政策和原则,研招办工作人员应立即予以答复;涉及复试成绩等有关问题,研招办调查后,报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在受理复议后予以答复。

(一)招生咨询

研究生部研招办

电话:020-87645171

邮箱:y87645171@163.com

(二)申诉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电话:020-87645146

(三)监督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监察室

电话:020-38863027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部

                                        2023年3月20日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我院2023年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社会学和中国史四个一级学科专业均接受考生调剂,欢迎考生申请调剂。具体调剂工作办法如下:

一、调剂时间和渠道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所有需要调剂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调剂系统”)开通后申请调剂。我院首次开放时间与“全国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同步,每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持续时间12个小时。

二、调剂专业和名额

2023年我院四个一级学科以下专业存在缺额,具体名额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专业代码

招生专业(方向)名称

调剂名额(预计)

020101

政治经济学

1

020104

西方经济学

3

020106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2

020202

区域经济学

1

020204

金融学

2

020205

产业经济学

5

020206

国际贸易学

2

030301

社会学

3

030302

人口学

2

030304

民俗学

1

060200

中国史(中国古代史)

2

中国史(中国近现代史)

1

中国史(专门史)

2

三、调剂要求

1.调剂考生成绩(单科及总分)达到2023年国家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

2.调剂专业须与初试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报考专业代码前四位相同,经济类报考专业代码前两位相同),初试科目与申请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可视为相同,且按数学一、二、三顺调,反之则不可调。

3.只接受第一志愿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调剂考生。

4.我院不接受同等学力调剂生。

5.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6.符合教育部2023年相关调剂政策。

四、调剂程序

1.4月9日前,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可将《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见附件)发送至y87645171@163.com,邮件标题命名为:调剂专业+姓名+总分。  

2. 调剂考生请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调剂系统”,查看各专业名额余缺,申请调剂。

3. 我院在“全国调剂系统”上审核考生填报的信息后,对有资格参加复试的考生及时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在接到复试通知后2小时内登陆“全国调剂系统”进行确认回复,2小时内不予回复的,取消复试资格,我院将顺次递补发送复试通知。

4. 调剂考生按我院安排参加相关专业组织的复试,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资格审查有问题且不能按我院要求按时提供权威机构认证证明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5. 复试结束后,我院会及时将复试成绩排名公布,将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考生设置为“待录取”状态,“待录取”考生在2小时内登陆“全国调剂系统”确认。2小时内不予回复的考生,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考生若接受我院的“待录取”通知,不能再接受其他单位的“待录取”通知。

五、复试信息

复试时间、复试方式及复试办法请关注我院官网中有关复试的信息。

六、志愿锁定时间

报考我院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若需要提前解锁的考生可以直接致电研招办或者在研招网上留言。

七、学费及奖助政策

调剂生学费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我院研究生享有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900元∕月(按12个月发放)。学业奖学金覆盖率100%,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6000元,三等奖4000元。科研成果突出者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并设有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等荣誉称号奖,以及优秀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省抽检优秀、考取博士等研究生优秀成果奖。

    八、联系方式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官网:http://www.gdass.gov.cn/

研招办联系电话:020—87645171   

邮箱:y87645171@163.com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371号广东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部 

 

 

附件: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部

2022年3月24日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我院2023年经济学、社会学和中国史三个一级学科专业均接受考生调剂,欢迎考生申请调剂。具体调剂工作办法如下:

一、调剂时间和渠道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所有需要调剂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调剂系统”)开通后申请调剂。我院首次开放时间与“全国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同步,每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持续时间12个小时。

二、调剂专业和名额

2023年我院13个专业(方向)共有调剂名额27个。

招生专业代码

招生专业(方向)名称

调剂名额

020101

政治经济学

1

020104

西方经济学

3

020106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2

020202

区域经济学

1

020204

金融学

2

020205

产业经济学

5

020206

国际贸易学

2

030301

社会学

3

030302

人口学

2

030304

民俗学

1

060200

中国史(中国古代史)

2

中国史(中国近现代史)

1

中国史(专门史)

2

三、调剂要求

1.调剂考生成绩(单科及总分)达到2023年国家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

2.调剂专业须与初试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报考专业代码前四位相同,经济类报考专业代码前两位相同),初试科目与申请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可视为相同,且按数学一、二、三顺调,反之则不可调。

3.只接受第一志愿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调剂考生。

4.我院不接受同等学力调剂生。

5.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6.符合教育部2023年相关调剂政策。

四、调剂程序

1.4月9日前,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可将《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见附件)发送至y87645171@163.com,邮件标题命名为:调剂专业+姓名+总分。  

2. 调剂考生请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调剂系统”,查看各专业名额余缺,申请调剂。

3. 我院在“全国调剂系统”上审核考生填报的信息后,对有资格参加复试的考生及时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在接到复试通知后2小时内登陆“全国调剂系统”进行确认回复,2小时内不予回复的,取消复试资格,我院将顺次递补发送复试通知。

4. 调剂考生按我院安排参加相关专业组织的复试,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资格审查有问题且不能按我院要求按时提供权威机构认证证明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5. 复试结束后,我院会及时将复试成绩排名公布,将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考生设置为“待录取”状态,“待录取”考生在2小时内登陆“全国调剂系统”确认。2小时内不予回复的考生,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考生若接受我院的“待录取”通知,不能再接受其他单位的“待录取”通知。

五、复试信息

复试时间、复试方式及复试办法请关注我院官网中有关复试的信息。

六、志愿锁定时间

报考我院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若需要提前解锁的考生可以直接致电研招办或者在研招网上留言。

七、学费及奖助政策

调剂生学费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我院研究生享有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900元∕月(按12个月发放)。学业奖学金覆盖率100%,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6000元,三等奖4000元。科研成果突出者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并设有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等荣誉称号奖,以及优秀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省抽检优秀、考取博士等研究生优秀成果奖。

    八、联系方式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官网:http://www.gdass.gov.cn/

研招办联系电话:020—87645171   

邮箱:y87645171@163.com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371号广东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部

 

 

 

 

附件: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部

2023年3月24日


中国地质科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预调剂通知

一、中国地质科学院硕士招生预调剂

(一)现阶段接收预调剂专业

1.学术型约37名,接收调剂专业:

(1)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

(2)固体地球物理学;

(3)地质学(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地球化学,古生物学与地层学,构造地质学,第四纪地质学);

(4)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矿产普查与勘探,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地质工程);

(5)矿物加工工程。

2.专业型19名,接收调剂专业:

资源与环境(地质工程与地质灾害,生态地质与生态修复,新能源勘查,资源勘查工程,勘察地球物理,矿业工程)。

(二)调入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调入中国地质科学院调剂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

(三)预调剂申请

请意向调剂考生于4月5前将《2023年第一批预调剂考生情况表》及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yjsyzs21@126.com),邮件主题为:硕士预调剂申请+考生姓名+导师姓名+招生培养单位。请将个人所有材料压缩成一个压缩包,所有文件皆命名为:硕士预调剂申请+考生姓名+导师姓名+招生培养单位。

注意:本次填报信息仅为我院调剂预报名使用,最后的调剂报名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开通后登录报名为准。届时请各位考生认真填写各项内容,我院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并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请拟调剂我院的考生添加我院调剂QQ咨询群(群号:923014601),申请入群时请写明:姓名+学校(此群全员禁言,只做转发通知使用)。

二、中国地质科学院与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联合培养硕士招生预调剂

请考生关注并填报“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中“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所属8个学院(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工程技术学院、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海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科学研究院、能源学院、水资源与环境学院)的预调剂信息(详见我院网站公布的专业目录)。

三、调剂平台开放时间安排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将于3月31日开通。符合调剂条件且有调剂意向的考生,可通过该系统和研究生院网站查询中国地质科学院调剂专业,请各位考生做好调剂准备。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6日开通。系统开通后,中国地质科学院将根据考生情况确定发布调剂信息时间。请考生密切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和调剂服务系统的调剂信息,及时在系统上提交申请,并按要求办理调剂接收等相关确认手续。

  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网站主页:https://edu.cags.ac.cn/

中国地质科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10-68992237;010-86411648;010-68992238。

电子信箱:yjsyzs21@126.com。




中国航发湖南动力机械研究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名单(一志愿)

      中国航发湖南动力机械研究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名单(一志愿)公布如下:

序号

姓名

考生编号

政治理论

英语一

数学一

专业课

总分

1

黄骏才

829253431600013

67

60

77

73

277

2

唐锡钦

829253431600004

65

58

57

119

299

3

朱怡平

829253431600003

65

57

79

122

323

4

张俊哲

829253430200001

68

72

94

84

318

5

许佳琪

829253361500019

73

65

112

115

365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十研究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为全面做好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十研究院(以下简称航天十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切实保障考生权益,根据教育部及贵州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及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制定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一、指导原则

严格执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做好复试组织工作。加强复试规范管理,科学制定考查内容,强化监督检查机制。

㈠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㈡ 坚持全面考核,科学选拔原则;

㈢ 坚持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

二、组织管理

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巡视,成立招生复试工作组,组织、协调、处理、上报复试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㈠ 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主管院领导;

成员:院人力资源部部长、各招生单位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开展复试工作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统一领导航天十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2.负责审定复试期间有关重要工作方案或文件;

3.负责复试工作中各类资源的集中调度配置;

4.负责研究决策复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负责按照上级工作要求汇报有关重要工作情况。

㈡ 招生复试工作组

组长:院人力资源部副部长(主管研究生教育工作);

成员:院人力资源部培训处负责人、各招生单位人力资源部部长或人力资源处处长、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负责人。

主要职责:

1.负责招生复试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2.负责制定航天十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3.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航天十院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关于复试工作部署;

4.负责做好舆情监控工作,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5.负责协调落实具体事项。

三、复试方式

现场复试。

四、相关工作准备

㈠ 制定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在复试前制定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包括复试程序、方式、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及其他注意事项等内容。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经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即按要求在网站上公布。

㈡ 组织面试

1.成立招生复试工作组

招生复试工作组由招生单位推荐政治思想好、道德品质高尚、业务素质高、公平公正、廉洁自律的硕士研究生导师组成(如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考试必须回避),并报领导小组审定,名单以批准备案为准。

2.选派面试工作人员

航天十院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扎实、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

3.选派纪检监督人员

根据国家和省级招生考试相关要求,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将选派纪检人员参加,全程监督复试工作开展。

4.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招生办公室在复试前对复试组成员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进行培训。明确复试工作中面试专家的权利和责任,明确复试工作人员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无故不参加培训者,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5.命制复试试题

航天十院参照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规定,组织开展复试试题命题工作。复试试题包括笔试、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试题。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秘密材料,知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考试有关保密规定。

五、复试及调剂要求

㈠ 确定复试名单

在不低于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航天十院生源情况,按照不低于计划招生名额120%比例确定复试名单,通知考生复试。

㈡ 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1.第一志愿考生。总分及各科目成绩符合国家B区工学照顾专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考生,总分及各科目成绩符合国家B区工学照顾专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初试成绩符合国家B区工学非照顾专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㈢ 调剂工作

1.调剂条件

调剂考生需满足航天十院2023年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应符合航天十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报考条件,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专业科目应与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考科目必须相同。

2.调剂要求

不接收跨学科门类的考生调剂;不接收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调剂;在校期间品学兼优,需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

航天十院将根据考生具体情况,结合考生初试成绩及学习表现等择优选择。

㈣ 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

航天十院考前采取“两识别”、“四比对”等措施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复试工作前严格查验复试考生的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入学时交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有效身份证等报名材料原件,严防替考。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学历(学籍)信息存在疑问的,考生需在复试结束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复试日程安排

㈠ 报到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航天十院(花溪区辽河路7号),距离机场约12Km,贵阳火车站10Km,贵阳北站20Km。

㈡ 复试时间及安排

报到第二天上午,健康检测;下午,笔试和英语测试;

报到第三天上午,一志愿考生面试;

报道第三天下午、第四天,调剂考生面试;拟录取考生签订培养协议,完成录取确认。

㈢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甘洺任 13885120091;

舒  军  15761696504;

张  桐  18198249905;

杨旭鲲  18193592127。

七、复试工作安排

㈠ 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

1.报到地点设置指示牌及工作台,复试考生现场报到,领取复试须知和注意事项说明,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2.考生复试报到时需提交以下纸质版材料: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报到地点办理报到手续。如无故不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考生参加复试前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包括但不局限于个人简历,大学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本科毕业论文(应届毕业生提交开题报告)、外国语水平证书、1寸彩色免冠照片、代表性科研成果(学术论文、发明专利等)、各类证书以及其他能证明自身学习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的材料等,按复试单位的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如发现复试考生有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

航天十院对考生不收取复试费。

㈡ 复试要求及内容

对参加完健康检测的考生,按要求组织复试。

复试分笔试、面试和英语口语听力测试。

1.笔试(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为150分钟,主要内容包括:时事政治课、专业课和英语课。

2.英语口语听力测试(满分100分)

每位考生的考试时间为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英语听说能力。

3.面试(满分100分)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技巧、专业知识等内容。在复试过程中,须做过程记录及摄录像记录,整个复试工作结束后给出成绩和评语。

㈢ 汇总考生成绩

考生的最终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大部分,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初试成绩占最终成绩的40%,复试成绩占最终成绩的60%。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在复试成绩中,笔试成绩占30%,英语成绩占10%(口语、听力各占5%),面试成绩占60%。

根据总成绩排名决定考生录取资格,并反馈至考生本人。

八、录取

㈠ 拟录取

招生工作组汇总并计算出总成绩后,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填报志愿及排名情况,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一志愿及调剂志愿考生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并在教育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

㈡ 签订培养合同

航天十院及各培养单位与拟录取考生签订《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十研究院定向硕士研究生培养合同》。

㈢ 录取

经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并报省招生考试院及教育部批准后,由航天十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录取信息,正式录取考生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九、严格遵守复试及录取工作纪律

㈠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并接受航天十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㈡ 复试及录取工作人员应加强对招生政策的学习,接受相关培训,增强法纪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若发现导师违纪,将取消其导师资格,并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㈢ 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应服从安排,遵守纪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将取消录取资格。

㈣ 对在复试及录取工作中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将交由航天十院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处理。

十、其他

㈠ 未尽事宜及其他临时情况,由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及工作组根据有关政策及规定研究处理。

㈡ 本方案由航天十院负责解释。

㈢ 航天十院招生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0851-88696038。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十研究院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