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沈阳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按照教育部2023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招考委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辽宁省招考委《关于做好辽宁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3]6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调剂工作原则
坚持以质量为核心,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开展调剂工作。学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
二、调剂条件与遴选规则
我校接收调剂考生遵循专业相近、考试科目相近原则。
(一)调剂条件
1.初试报考专业(学科)及本科专业要求
2023年我校电气工程、动力工程专业均招收调剂考生。根据我校电气工程、动力工程专业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要求(主要为电力行业培养高端人才),各专业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背景要求如下。
(1)电气工程专业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背景需满足下列条件:
初试报考专业为专业学位型电气工程专业(专业代码085801),或学术学位型“电气工程”学科(专业代码前4位为0808);全日制本科学历为工学专业。
(2)动力工程专业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背景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初试报考专业为专业学位型“能源动力”类专业(专业代码前4位为0858),或学术学位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学科(专业代码前4位为0807);全日制本科学历为工学专业。
②初试报考专业为专业学位型“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五类能源动力相关专业,或学术学位型“控制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核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电气工程”等“能源动力”相关学科;全日制本科学历为能源动力类、自动化类、核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化工与制药类、机械类、电气类、土木类专业、材料类。
注:调剂专业不招收非全日制本科学历考生,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2.初试考试科目及成绩要求
(1)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或英语(二)、数学(一)或数学(二)、专业课(与能源动力相关的工科课程)。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
(二)遴选规则
通过调剂报名审核的考生,复试资格按初试总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初试总分相同者,按业务课1得分排序,若业务课1得分也相同,则按业务课2得分排序,若业务课2得分也相同,则按外国语得分排序)。
取得调剂复试资格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在学校研究生部网站公示。
三、调剂复试工作程序
1.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s://yz.chsi.cn)提交调剂申请;
2.我校会在36小时内向符合调剂复试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我校调剂复试,如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
3.接受我校调剂复试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参加调剂复试,调剂复试具体事宜请关注学校研究生部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四、调剂复试办法及录取标准
1.调剂复试办法
调剂复试办法详见《沈阳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2.录取标准
复试合格且总成绩达到我校待录取分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的考生,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调剂咨询
咨询电话:024-31975867(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子邮箱:yanjiusheng@sie.edu.cn
联 系 人:徐老师
沈阳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沈阳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按照教育部2023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招考委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辽宁省招考委《关于做好辽宁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3]6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调剂工作原则
坚持以质量为核心,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开展调剂工作。学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
二、调剂条件与遴选规则
我校接收调剂考生遵循专业相近、考试科目相近原则。
(一)调剂条件
1.初试报考专业(学科)及本科专业要求
2023年我校电气工程、动力工程专业均招收调剂考生。根据我校电气工程、动力工程专业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要求(主要为电力行业培养高端人才),各专业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背景要求如下。
(1)电气工程专业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背景需满足下列条件:
初试报考专业为专业学位型电气工程专业(专业代码085801),或学术学位型“电气工程”学科(专业代码前4位为0808);全日制本科学历为工学专业。
(2)动力工程专业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背景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初试报考专业为专业学位型“能源动力”类专业(专业代码前4位为0858),或学术学位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学科(专业代码前4位为0807);全日制本科学历为工学专业。
②初试报考专业为专业学位型“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五类能源动力相关专业,或学术学位型“控制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核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电气工程”等“能源动力”相关学科;全日制本科学历为能源动力类、自动化类、核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化工与制药类、机械类、电气类、土木类专业、材料类。
注:调剂专业不招收非全日制本科学历考生,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2.初试考试科目及成绩要求
(1)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或英语(二)、数学(一)或数学(二)、专业课(与能源动力相关的工科课程)。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
(二)遴选规则
通过调剂报名审核的考生,复试资格按初试总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初试总分相同者,按业务课1得分排序,若业务课1得分也相同,则按业务课2得分排序,若业务课2得分也相同,则按外国语得分排序)。
取得调剂复试资格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在学校研究生部网站公示。
三、调剂复试工作程序
1.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s://yz.chsi.cn)提交调剂申请;
2.我校会在36小时内向符合调剂复试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我校调剂复试,如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
3.接受我校调剂复试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参加调剂复试,调剂复试具体事宜请关注学校研究生部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四、调剂复试办法及录取标准
1.调剂复试办法
调剂复试办法详见《沈阳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2.录取标准
复试合格且总成绩达到我校待录取分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的考生,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调剂咨询
咨询电话:024-31975867(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子邮箱:yanjiusheng@sie.edu.cn
联 系 人:徐老师
沈阳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沈阳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按照教育部2023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招考委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辽宁省招考委《关于做好辽宁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3]6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科学选拔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元化的考查方式,择优录取,确保生源质量。
(三)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增强服务意识,尊重考生,服务考生,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复试工作的安全、平稳进行。
二、复试的组织与管理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研究生复试工作,包括政策审定、监督监察、举报处理、问题查处等。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负责制定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等,指导复试小组按工作方案开展工作。
各学院按学科(专业)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师,由研究生部组成若干个复试小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负责对各复试小组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解读和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复试小组成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复试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复试工作组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并设组长1名,每个复试小组配备秘书2名。各复试小组按预先设定的流程进行复试(面试),复试小组组长负责主持复试过程,复试小组成员即时独立评分。
三、复试条件
(一)复试名单确定办法
1.一志愿考生
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达到《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A类要求的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总成绩相同时,以业务课2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业务课2成绩相同时以业务课1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业务课1成绩相同时以外国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采取120%差额比例确定一志愿复试名单。
2.调剂志愿考生
符合我校接收调剂考生原则和条件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报名,同等条件下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总成绩相同时,以业务课2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业务课2成绩相同时以业务课1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业务课1成绩相同时以外国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接受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采取150%差额比例进行复试,最终确定调剂志愿复试名单。
注:调剂复试名额=计划录取调剂考生数(调剂专业招生计划数与已通过复试拟录取考生数的差额)*150%。
(二)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需提供下列资格审查材料:
1.初试准考证;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往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
4.学历学籍核验结果(请考生自行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个人学籍学历信息,截图保存报告并打印);
5.大学期间成绩单(本校的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院系盖章,其他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教务处盖章)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6.档案所在单位政审材料(政审材料模板请至我校研究生部网站下载)。
我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暂无法提供的材料需提供相关证明或说明原因。
四、复试方式、科目及时间安排
(一)复试方式
我校所有招生专业一志愿采取现场复试,调剂志愿采取远程线上复试。
(二)复试科目及分值
1.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科目与分值
(1)笔试100分(测试2门专业核心课程,各50分,闭卷)。
(2)面试100分,包含4个科目,科目设置及分值如下:
①英语口语与听力20分(汉译英、英译汉各1题10分);
②时政评论20分(2道题,各10分,考核对国内外重大事件或热点问题的了解情况与认知水平);
③专业基本素养40分(专业认知20分,专业基础理论20分);
④创新能力与素养20分(创新创业经历、获得奖励及创新思维、创新意识等)。
2.调剂志愿考生复试科目与分值
调剂志愿考生复试采取远程线上面试方式,包含4个科目,总分200分,科目设置及分值如下:
①英语口语与听力40分(汉译英、英译汉各1题20分);
②时政评论30分(2道题,各15分,考核对国内外重大事件或热点问题的了解情况与认知水平);
③专业基本素养100分(专业认知20分,专业基础理论80分);
④创新能力与素养30分(创新创业经历、获得奖励及创新思维、创新意识等)。
注:电气工程专业调剂志愿面试中的专业基础理论是指电力系统暂态分析、电机学;动力工程专业调剂志愿面试中的专业基础理论是指传热学、汽轮机设备及系统。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科目及要求见招生简章)。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加试课程考核不合格者按复试不合格处理。
(三)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拟定为2023年3月29日-3月30日。调剂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将根据“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时间确定,预计为4月8日-4月15日。以上复试时间可能会做出适当调整。
(四)体检
考生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文件要求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将根据拟录取情况另行确定。
五、考生总成绩计算及录取规则
(一)复试成绩要求
复试侧重能力考核,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成绩不及格者(小于120分),不予录取。
(二)考生总成绩计算
复试合格考生的初试成绩乘以0.6(满分折合300分),与复试成绩(满分200分)相加,即为考生总成绩,满分为500分。
(三)录取规则
同一批次复试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相同分数排名规则为:若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初试总分也相同,按业务课2得分由高到低排序;业务课2得分再相同,则按业务课1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六、复试及录取工作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
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须主动回避,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须主动报告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二)实行监督制度
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成员组成巡视小组(2-3人组成),深入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采取随机走进面试考场、旁听面试等措施以了解、监督复试工作。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教育部、教育厅和省招考委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徇私舞弊和严重失职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实行信息公开制度
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及时在学校研究生部网站公布,并保证公布时长。
(五)投诉、复议与申诉
考生对复试过程及结果有异议并能提供证据的,可于事件发生或成绩发布24小时内向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投诉,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投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调查属实的,责成相关人员进行复议,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答复。
考生如对答复结果仍有异议,可在收到答复通知24小时内向学校提出申诉,学校将在受理申诉申请后及时组织复议,并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答复。
投诉受理部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24-31975863
申诉受理部门:学校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24-31975103
学校纪委将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教育部、教育厅和省招考委招生有关规定、弄虚作假,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或交由上级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监督电话:024-31975181(纪委)
(六)考生违规违纪处理
考生复试前需签订《诚信承诺书》。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并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
七、新生入学复查办法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要求,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组织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办法如下:
(一)新生报到时,组织复查新生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二)收到新生档案后,复查新生本人及身份证明与考生档案是否一致。
(三)考察新生身心健康状况。如身心健康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病情严重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对初试、复试涉及到的专业科目进行笔试,考试成绩与初试、复试成绩反差较大者,将深入调查原因,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将取消录取资格;已经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其他事宜
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研究生部协商解决,重大问题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首都体育学院关于公布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进入复试成绩要求及做好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研究生复试工作视频会议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研究确定了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各专业(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成绩要求及有关工作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精神,我校确定了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为:
表1 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科门类 | 专业 | 方向 | 单科要求 | 总分要求 | 拟接收调剂 | |
外语/ 政治 | 专业课 | |||||
<04>教育学 | 040301 | 01 学校体育学(含学前体育方向) | 39 | 117 | 305 | 是 |
02 体育社会学(含社会体育、奥林匹克运动) | 307 | |||||
03 休闲体育(含户外运动与棋牌) | 305 | |||||
04 体育经济与产业(含体育法学) | 346 | |||||
05 体育管理 | 305 | 是 | ||||
06 体育新闻与传播 | 354 | |||||
07 体育赛事管理与营销 | 338 | |||||
040302 | 01 体育保健康复理论与应用 | 39 | 117 | 317 | ||
02 运动生理生化(健康促进与运动能力) | 337 | |||||
03 运动生物力学与解剖学 | 305 | 是 | ||||
04 体育医学 | 305 | 是 | ||||
05 体育人工智能 | 305 | 是 | ||||
040303 | 01 运动训练(竞赛)理论与实践 | 39 | 117 | 305 | 是 | |
02 身体运动功能训练(含体能训练理论与实践) | 373 | |||||
03 篮球教学训练理论与实践 | 342 | |||||
04 田径教学训练理论与实践 | 360 | |||||
05 体操教学训练理论与实践(含健美操、艺术体操、体育舞蹈、舞蹈等) | 332 | |||||
06 排球教学训练理论与实践 | 305 | |||||
07 足球教学训练理论与实践 | 305 | 是 | ||||
08 小球教学训练理论与实践(含羽毛球、乒乓球、网球、高尔夫等) | 356 | |||||
09 冰雪教学训练理论与实践 | 305 | 是 | ||||
040304 | 01 民族传统体育理论与实践(含武术文化与国际传播) | 39 | 117 | 324 | ||
02 武术套路教学训练理论与实践 | ||||||
03 竞技格斗类项目教学训练理论与实践(含跆拳道、散打、摔跤、柔道、拳击等) | ||||||
04 民族民间体育教学训练理论与实践 | ||||||
05 传统体育养生理论与实践 | ||||||
0403Z1 | 01运动损伤的预防与康复研究 | 39 | 117 | 354 | ||
02慢性病与老年病的运动康复 | ||||||
03残障人群的运动康复 | ||||||
04运动康复评定技术及运动处方的研究 | ||||||
<04>教育学 | 040203 | 01 青少年体育参与的心理动力 | 51 | 153 | 350 | 是 |
02 体育运动心理测量方法 | ||||||
03 青少年心理调节与心理健康 | ||||||
04 脑科学与运动认知 | ||||||
<0452>体育硕士 | 0452 | 01 045201 体育教学 | 39 | 117 | 331 | |
02 045202 运动训练 | 334 | |||||
03 045203 竞赛组织 | 305 | 是 | ||||
04 045204 社会体育指导 | 311 | |||||
0452 | 01 045201 体育教学 | 39 | 117 | 305 | 是 | |
02 045202 运动训练 | ||||||
03 045203 竞赛组织 | ||||||
04 045204 社会体育指导 | ||||||
<0552>新闻与传播硕士 | 0552 | 01 055201 体育新闻 | 54 | 81 | 363 | 是 |
(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 - | - | 320 | |||
(其中)相关专业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者 | 39 | 117 | 305 |
注:1.符合各类专项计划加分要求的考生,其最终成绩按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
二、做好复试准备工作
学校确定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采用线下复试。复试时间初步定为4月1日-4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具体方案等事项由所在学院另行公布。敬请各位考生提前做好复试准备,密切关注首都体育学院研究生部官网及微信公众号、所属学院官网的有关信息通知。满足进入复试成绩基本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请提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提前开具政审材料以备复试时使用。请考生下载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 (附件2),按要求认真填写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二)提前准备好学籍学历认证材料。如考生未能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通过学籍学历审核,须准备学籍学历的认证报告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若因姓名或证件号码更改引起的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则还须提供公安机关的相关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复试时需提交该类证明材料。
(三)缴纳复试费100元。请通过以下网址进行缴纳:http://cupes.itembox.com.cn/xxcj/index.aspx,缴纳时间为3月27日至3月30日,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复试。
三、有关调剂准备工作
(一)我校部分专业拟接收调剂生源(参见表1),标注“是”的专业方向拟接收调剂考生。具体调剂专业及指标以调剂系统显示为准。
(二)按照国家规定,调剂工作均须经研招网调剂系统报名,我校没有预调剂系统,不接受考生以邮件、电话等方式的调剂申请。请考生认真研究教育部有关调剂考生的条件,做好调剂准备。
(三)我校调剂工作须在第一志愿复试结束后开展,考生可通过我校研究生官方渠道关注我校第一志愿录取进展和调剂信息。
附件1: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批复试名单
附件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
附件3:《各学科(专业)所属学院(研究院)一览表及联系方式》(附件请参见学校研究生部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首都体育学院研究生部
2023年3月24日
华北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河北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第二条 根据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及我校工作实际,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性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各学院复试工作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可采用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等。原则上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
第二章 复试资格
第三条 进入复试的分数要求:
(一)普通计划考生:达到《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A类考生相应专业的分数要求。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在A类考生国家线基础上,满分500分的专业总分降45分,满分300分的专业总分降15分。
第四条 差额复试比例:
(一)一志愿生源(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差额复试比例不超过专业招生计划(不含单列的士兵计划数)的150%(总分相同的,依次以外国语、科目三成绩高低确定复试次序);
(二)调剂生源差额复试比例不超过专业招生计划缺额(不含单列的士兵计划数)的200%(总分相同的,依次以外国语、科目三成绩高低确定复试次序)。
第三章 复试组织管理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校纪检监察等部门组成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制订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组织开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录取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对学校的复试录取工作全程参与和监督。
第六条 各招生学院成立由本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纪检人员参加的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本学院各专业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各招生学院指定1名二级系统管理员,负责使用在线复试系统的备用考场进行考生资格审查等工作。
第七条 各招生学院按学科、领域(以下统称“专业”)根据复试人数成立若干复试小组,负责现场和线上面试考核。组长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成员包括秘书1人,主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1人,本专业的主要学科学术带头人、导师或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任课教师不少于6人,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8人。复试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确定本专业考生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各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等材料应在复试前报研究生学院备案。各招生学院应充分考虑组考方式、复试人数、学科专业特点等,提前组织专家命制好充足的试题,试题要求内容不同,难度相当,题量相近。试题内容应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试题外泄。
第八条 复试前随机确定5名复试小组成员进入面试环节对考生进行面试。复试面试考核试题采取现场随机抽题。
第九条 现代技术教育中心负责全校复试期间网络安全技术保障,各招生学院要配备熟悉网络的教师,确保网络及其相关设备到位、运行正常,及时处理复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故障等问题;远程面试教师应选择网络畅通的免打扰空间进行面试,如出现网络故障应及时与复试小组组长沟通。
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要保证录音录像资料的完整性,不得缺失或遗漏,监控资料要及时下载归档。所有音像资料在研究生学院保存1年备查。
第十条 研究生学院应在复试前将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提供给各招生学院。招生学院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政审表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第十一条 工程管理(含物流工程与管理)、公共管理(MPA)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笔试测试50分、思想政治理论笔试25分(卷面分值100分,折合成25分)、专业课笔试测试75分(卷面分值100分,折合成75分),外语口语测试50分、专业面试100分。
第十二条 网络远程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测试50分、外语口语测试50分、专业面试200分。
现场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笔试测试50分,专业课笔试测试100分,外语口语测试50分,专业面试100分。
第十三条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百分制),加试采取现场和在线笔试方式。
第十四条 专业课笔试时间为60分钟,外语听力笔试时间为30分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时间为30分钟,同等学力考生单科加试时间为20分钟。考生面试顺序采用随机抽签,面试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由复试考生抽签决定所要回答题组。
复试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指定专人负责统计评分并汇总(汇总成绩要精确到两位小数),取复试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作为该生最终分数。复试结束后,各招生学院先将所有复试考生成绩汇总电子版发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指定邮箱,复试表格等材料签字盖章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各招生学院要确保复试成绩汇总的电子版与纸质版的一致性,评分结果不得擅自更改。
第十五条 复试成绩计算:
(一)工程管理(含物流工程与管理)、公共管理(MPA)硕士复试成绩=外国语听力笔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外国语口语成绩+专业面试成绩。
(二)网络远程复试专业复试成绩=外国语听力成绩+外国语口语成绩+专业面试成绩。
现场复试专业复试成绩=外国语听力笔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外国语口语成绩+专业面试成绩。
第十六条 复试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一)违反有关规定弄虚作假、有舞弊行为者;
(二)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者;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体检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第十七条 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第十八条 考生的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2010]12号)文件执行。
第四章 资格审查
第十九条 各招生学院按照以下要求对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学历、学籍资格进行严格的审查工作。对于学历学籍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一)对于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学历证书编号等信息不能通过教育部学历查询系统的考生,以及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学历证书编号、学历层次、毕业年限等信息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不符的,考生必须提供学历在线验证或认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并打印出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如在线验证不成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书面学历认证。
(二)对于网上报名系统中显示学籍不是唯一匹配的普通全日制及成人应届考生,要求考生出具学籍验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并打印出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三)对于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应要求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四)符合教育部相关加分政策的第一志愿考生,加分后达到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的,须在2023年3月15日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逾期不予认定。
第五章 调剂办法
第二十条 按照保证质量、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对第一志愿报考学校且符合国家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的考生进行全面考核,包括思想品德、政治理论水平及业务能力的考核。
为了按时完成学校的招生计划,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适时调整未完成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指标,报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的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七)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八)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九)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十)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学校确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第二十二条 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进入复试;对于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在符合国家及学校各专业报考条件要求的前提下依次按照初试成绩、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择优遴选。
第二十三条 学校每批次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12小时。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信息仅对当前批次有效且一次仅能参加一个专业的复试。学校对调剂考生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超过24小时未接到学校复试通知者,考生可联系调剂其他单位或再次填报学校。
复试通知锁定时间为3小时,考生须在学校复试通知发出之时起3小时内在研招网进行接受确认,未按规定时间接受确认的考生不再具有本批次复试资格。
待录取通知锁定时间为3小时,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须在学校待录取通知发出之时3小时内接受确认,逾期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第六章 破格复试
第二十四条 为保证新生质量,学校最大限度地进行上线考生的调剂,对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不再进行线下生的破格复试,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学校急需发展的学科专业可适当放宽。
对调剂后仍缺额的专业,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国家复试分数线,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的考生,如符合下述破格条件且在学校第三批次复试开始日前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破格申请。
线下生复试录取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一)第一志愿报考本单位且拟录取的专业是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考生;
(二)分专业招生计划调整前按学科专业及学习方式统计的合格生源均不足;
(三)线下生单科成绩分数与国家划定的本专业复试分数要求相差不超过5分,不双破,不破总分;
(四)在满足国家划定的本专业复试分数总分要求的基础上,考生专业科目成绩在本专业前50%(如有小数,进位取整,基数计算时不含推免生、专业科目缺考考生),专业科目成绩相同的,按总分成绩高低排名(总分相同的,按初试外语科目成绩排名);
(五)拟录取的线下生按照学校确定的复试原则和线下生录取办法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依次择优确定,录取线下生的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规模的3%。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学校专业的总体调剂情况综合评估,报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允许其参加学校复试。为保证新生质量,学校在复试环节加大对线下生的综合素质考核力度。
第七章 排名录取
第二十五条 考生总成绩按照“总成绩=初试总成绩(百分制)×70%+复试总成绩(百分制)×30%”计算。
(一)全日制、非全日制第一志愿报考学校专业且复试合格的线上生(以下称“一志愿合格考生”)按分专业总成绩从高到低分别排名,依次录取。
(二)如果分专业招生计划尚有余额,对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及线下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录取。
第八章 信息公开
第二十七条 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对于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录取信息、咨询及申诉渠道等应公开的复试录取信息,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在校园网公开,并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第九章 违规处理
第二十八条 复试期间,考生需与学校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考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考场规则,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对在复试录取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章 监督和复议
第二十九条 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复试录取工作中涉及到的具体问题由各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组长协调完成,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处理。
第三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复试考生如有申诉应在复试工作结束之日起一周内向学校提出。
联系电话:0315-8816006、8816008,邮箱:yjszsb@ncst.edu.cn。
对考生申诉问题经学校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查实的,责成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单位名称: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单位代码:83902
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相关文件有关精神,2023年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研究生录取将继续完善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坚持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差额复试。现将复试具体办法公告如下:
一、公路所成立分管所长任组长的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由分管所长、研究生主管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招收研究生的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在复试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复试工作小组,由责任心强、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本专业研究生的专家组成,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组织实施本所学术学位类土木工程和交通运输工程二个一级学科(含岩土工程、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道路与铁道工程、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载运工具运用工程8个研究方向)、专业学位类交通运输(含道路与铁道工程、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载运工具运用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5个领域)招生复试工作的有关事宜,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复试工作。
三、研究生主管部门负责考生资格的确认。复试前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扫描或拍照后发送至指定邮箱kjc@***。复试当天需提交原件并核验,不合格者取消复试资格。
1. 准考证;
2. 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
4. 2023年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简况表;
5. 考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6. 大学期间成绩单;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
7. 公开发表文章、所获专利、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
研究生主管部门组织对考生复试资格审查,对考生进行电子版复试材料的形式审查。在复试当天审核原件,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若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提出疑问,考生应配合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交经权威机构认证的证明材料。拟录取的考生待入学报到时,公路所将对其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考生政审。研究生主管部门复试前审查考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将电子扫描件在复试前发邮件给我单位),复试当天对提交的原件进行审核,并对拟录取的考生进行函调政审和档案审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考生考前须签订“诚信承诺书”。考试时要遵守考生复试规则和纪律要求,不做与考试无关的事,诚信参加考试。
五、参照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划定我所最低复试分数线。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线(学术学位类、专业学位类)如下:
总分不低于289分,单科不低于43分(满分=100分),单科不低于57分(满分 >100分)。符合上述条件的一志愿考生可进入复试环节。符合上述条件且满足我所后续发布的招生调剂要求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我所调剂复试。
六、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七、复试方式与内容:
复试采用线下现场方式,上午笔试,下午面试。复试内容包括:综合测试(20分)、专业测试(笔试,满分60分)、英语听说能力测试(20分)。综合测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社会实践和实际工作表现、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以及了解大学阶段学习情况,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发展动态的熟悉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和方法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等综合素质。专业测试包括:专业试题和专业英语翻译。
复试工作小组成员需现场独立给出评语和分数。每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以上三项量化评分满分为100分。
八、总成绩评定方法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为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
九、复试程序
研究生主管部门会同复试小组专家确定复试时间和复试方案。
1.研究生主管部门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2.各专业复试小组出题,报研究生主管部门备案;
3.研究生主管部门组织专人做复试记录,并计算成绩;
4.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并于4月30日前在单位外网https://www.*** 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第一志愿考生单独排序、优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公示内容包括:复试考生名单、总成绩排名、拟录取名单等信息。
十、调剂程序
第一志愿报考公路所的上线考生,如在复试中未能达到要求,可申请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我们在相关手续上给予充分配合。
调剂考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余缺信息。
十一、复试时间进程安排:3月底4月初。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十二、体检
对参加复试的考生统一安排体检,体检医院为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在复试后一天进行,资格审查当天领取体检表,体检完成后交回体检表。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结果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三、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报考资格、专业知识、业务素质、身体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任何一项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十四、违规违纪的处理办法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在国家规定的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指出: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属于情节严重。
十五、研究生主管部门为受理复试结果查询和申诉的机构;凡有投诉或申诉者,应于复试结果公布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考生接待电话:010-62079234 邮箱:kjc@***
纪检监督电话:010-62079875 邮箱:jiwei@***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2023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2023年3月24日
2023年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简况表
考生姓名 | 性别 | 籍贯 | 民族 | 一寸 免冠 照片 | |||||||||||
考生编号 | 政治面貌 | ||||||||||||||
身份证号 | 健康状况 | ||||||||||||||
毕业学校 | 毕业专业 | 英语程度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第一志愿报考单位 | 报考专业代码及名称 | ||||||||||||||
第一志愿报考类型 | 学术学位类硕士 □ 专业学位类硕士 □ | ||||||||||||||
初试成绩 | 政治理论 | 英语一 | 数学一 | 业务课 | 总分 | ||||||||||
个人简历:(大学学习经历、工作经历) | |||||||||||||||
本人自述:(简要介绍自己学习情况、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工作实绩等) | |||||||||||||||
本人签名: | |||||||||||||||
说明:本表可打印,但应在右下角有本人亲笔签名。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2023年报考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考生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
政治面貌 | 单位 | ||||
考 生 现 实 思 想 政 治 表 现 |
经办人签字: 组织人事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此表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填写;人事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者,由人才交流中心根据审档情况负责填写。 |
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预调剂公告
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为应急管理部与中国科学院联合共建的我国第一家国家级自然灾害综合性防治科研机构和应急管理科技创新、技术支撑平台,坐落于北京市海淀区。主要承担自然灾害防治重大政策、基础理论、关键技术、重要装备研究,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示范等工作。
国家灾研院现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杰青1人,中组部“万人计划”领军人才1人,青年拔尖人才1人,自然资源部首批科技领军人才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人。正高级职称42人,副高级职称96人,硕士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70人。拥有复合链生自然灾害动力学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北京市地震观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地震局地壳动力学重点实验室、地震卫星应用中心等科技基础条件平台。
国家灾研院具有地球物理学、地质学硕士一级学科授予点和独立招生资格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外文学术期刊《Natural Hazards Research》等,并为国际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地壳应力与地震专委会挂靠单位、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支撑单位,中国地质学会、中国地震学会、中国地球物理学会、亚太空间合作组织专家委员会等理事单位。
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国家灾研院2023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关注调剂信息。
一、接收调剂专业
地球物理学(070800)
地质学(070900)
二、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A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我院分数线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国家灾研院各专业分数线
序号 | 专业代码 | 政治
| 英语一
| 数学二
| 自命题业务课 | 总分 |
1 | 地球物理学070800 | 50 | 45 | 75 | 90 | 310 |
2 | 地质学 070900 | 50 | 45 | 75 | 90 | 310 |
三、接收调剂程序
第一阶段:预登记
调剂考生按《国家灾研院复试工作方案》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至指定邮箱。http://www.***/content/details_64_3920.html
第二阶段:调剂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请符合调剂考生尽快登录系统填写调剂志愿。研招办将通过此平台通知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研究生奖助体系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对德才兼备、勤奋刻苦、成绩优异、在防灾减灾救灾科技领域表现突出、科研工作中发表高水平文章或重大发现的全日制研究生予以奖励。
奖励标准为每生20000元。每学年评选1人。
2.院长一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10000元,每学年评选2人。
3.院长二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6000元,每学年评选3人。
4.学业奖学金:为覆盖性质奖学金,不设指标,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000元。
(二)助学金等
1.助学金,按教育部标准每生每学年6000元。
2.助研津贴,每生每月1500-2000元。
3.助管津贴,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导师课题组工作,视工作量核定,每生每月最高2000元。
(三)其他条件
国家灾研院开展经常性的国内外学术交流,为研究生提供科研成果展示平台;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食堂提供自助餐,研究生公寓有独立卫生间和厨房,体育设施包括羽毛球馆、篮球场、健身器材等。研究生会文化生活丰富。
五、学费
每学年3000元。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复试、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2.有关复试工作将严格遵照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工作要求,请考生及时关注我院官方网站有关通知。
3.招生导师介绍,请登录官网http://www.***/human/postgraduate_tutor.html。
4.研招办联系人:王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62842607. Email :yzb@***
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预调剂公告
http://www.ninhm.ac.cn/content/details_64_3921.html
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为做好2023年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
二、组织管理
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按招生研究方向成立复试专家组。复试专家组由不少于5位专家组成,设组长1人,组长对本组复试工作负责;设秘书1名,负责沟通协调复试全过程。复试专家组对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三、复试安排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现场为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安宁庄路1号。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发布方式 |
3月31日前 | 一志愿考生线下复试 | 国家灾研院官网 |
4月 | “全国硕士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接收调剂考生志愿。组织调剂考生线下复试。 |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国家灾研院官网 招生qq群926532822 |
四、复试名单确定原则
2023年我院预计录取学术型硕士研究生45名,依据相关规定按不低于120%的差额比例和录取分百度数线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各研究方向最终招生人数将依据实际情况略有微调。
(一)各专业招生导师情况
招生专业 及代码 | 研究方向 | 预计招生人数 | 计划招生 人数 |
招生导师 |
地球物理学 | 固体地球物理学 | 9 | 22人 | 雷建设 陈小斌 刘少林 何 静 申文豪 许俊闪 |
工程地震 | 4 | 吕悦军 谢卓娟 黄帅 | ||
自然灾害监测预警 | 3 | 付继华 陈征 刘爱春 何案华 吴立恒 | ||
大气科学 | 3 | 姜大膀 钟霖浩 | ||
空间物理学与电磁学 | 3 | 泽仁志玛 张振霞 杨艳艳 | ||
地质学 | 构造地质与活动构造 | 3 | 23人 | 任俊杰 李康 沈晓明 |
第四纪地质学 | 1 | 李林林 | ||
地球化学 | 2 | 高小其 孙小龙 | ||
灾害遥感 | 8 | 杨思全 姜文亮 朱月琴 李永生 崔静 苏哲 王鑫 | ||
灾害地质学 | 3 | 许冲 程佳 | ||
地质力学与岩土工程 | 4 | 王成虎 田家勇 杨多兴 高桂云 | ||
水旱灾害 | 2 | 孙洪泉 马建明 |
(二)各专业分数线
序号 | 专业代码 | 政治
| 英语一
| 数学二
| 自命题业务课 | 总分 |
1 | 地球物理学070800 | 50 | 45 | 75 | 90 | 310 |
2 | 地质学 070900 | 50 | 45 | 75 | 90 | 310 |
五、复试考生资格审核
(一)诚信要求
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准确、及时提供材料,国家灾研院研招办组织工作小组对复试考生资格和个人材料进行审查。未能在规定时限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
考生应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保证个人材料的真实有效,复试过程诚实守信。严禁弄虚作假、替考、违规作弊等行为。在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录音录像,禁止将复试内容透露给他人或传播到网络上。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二)复试现场考生提交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
1.研究生复试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
2.按期毕业证明(个人承诺按期毕业,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 ;
3.本科成绩单;
4.《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表》(附件2);
5.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
6.考研初试成绩截图;
7.身份证正反面及pdf文件;
8.英语四、六级和其他体现英语水平的证书、成绩;
9.准考证;
10.《招生政审表》(附件4)。
以上材料按目录顺序命名,复试时考生在现场提交以上纸质材料,同时提交电子材料至指定邮箱yzb@ninhm.ac.cn,压缩文件名:姓名+本科院校+初试总分+报考研究方向。
六、复试成绩权重及考试内容
(一)复试成绩权重
1.录取成绩(百分制)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权重相加算出,初试成绩占录取成绩的50%,复试成绩占录取成绩的50%。
计算公式为: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2.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包括专业能力面试满分80分和英语面试满分20分,复试成绩60分以下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实行差额复试,考生按“录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家组将对录取成绩排序,汇总体检、政审情况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在国家灾研院官网研究生教育栏目公布;
4.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如出现初试+复试分数总分相同情况,优先录取复试分数较高的考生;如复试考生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即以第一作者发表过SCI/EI文章,以第一发明人申请到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复试内容
1.专业能力面试(80分)。复试小组专家对考生学习能力、科研能力、大学学习表现、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进行全面考查。考生做ppt阐述5分钟,评委提问5分钟。考生ppt阐述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学习情况(本科成绩)、毕业论文、体现科研能力方面的获奖和发表学术论文情况、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
2.英语面试(20分)。由复试小组组织英语口语问答,每人5分钟。
3.复试过程全程录像。
七、录取
各研究方向拟录取名单按录取成绩排名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将在国家灾研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经院办公会审核通过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监督和复议
国家灾研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检查和监督,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凡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依规依纪严肃查处。
复试信息实行公布制度。复试方案、复试名单及时在官网公布。
考生如对复试成绩持有异议,可在复试结果公示后 3个工作日内向国家灾研院研招办提出书面申诉,由院招生领导小组复议。复议结果在一周内通知考生本人。
监督及投诉电话:国家灾研院纪检部门010-62841500。
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九、注意事项和有关说明
我院将在复试前期组织复试说明会,在复试说明会上将进一步说明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复试期间考场安排定期消毒保持空气流通,请考生戴好口罩注意个人卫生。因条件所限无法为外地考生解决住宿事宜,复试期间食宿自理。
复试地点: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办公楼,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安宁庄路1号。
联系方式: 010-62842607 研招办王老师,李老师
招生工作qq群:926532822,请考生及时关注通知。
2023年中国航空研究院611所接收调剂生的通知
2023年我所面向各位考生接收082501飞行器设计、081103系统工程专业的调剂,请有意向的考生联系我所招生部门。
调剂要求:
根据我所历年招生考试的具体情况及我所专业的特点,我所调剂录取的原则如下:
1.我单位接受学术型硕士调剂;专业型硕士统考科目一致、专业二考试科目近似,可调剂至我所学术型硕士;
2.调剂考生的三门统考科目必须与我所研究生考试三门统考科目完全相同,专业课可以不同,但必须相近;
3.初试总成绩不低于310分,其中满分100分的科目不低于45分,满分150分的科目不低于60分。
联系电话:028-65033788
调剂申请(考研成绩、报考院校、考试科目、个人简历、本科成绩单、获奖证书等)发至szyjs611@163.com。待教育部调剂系统开放后可正式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