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重庆交通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如在2014年我校研究生新生报到注册前不能按期毕业且不能获得学士学位,或出现一门以上(含一门)必修课不及格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二、申请办法及程序
1.申请人可在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jszs.cquc.edu.cn)查阅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2014年招生简章公布前,请先参考2013年招生简章。)确定所要申请学位类别及专业,2013年9月30日前电话联系学校研招办报名(023-62650942)并于10月10日以前(以邮戳为准)将所要求的全部申请材料寄(送)至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我校将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复审、评议,并确定复试名单。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或不予接收的通知。复试时间、内容、方式在发放复试通知时一并告知。
3.我校对推免申请者进行复试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7天,无异议的由我校发出接收函。
4.我校同意接收的所有推荐免试生须于国家规定的网报时间内完成网络报名,并完成现场确认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5.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学生,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并不得再次报名参加硕士生入学统考。
6.如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发现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后果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三、免试申请材料
1.已由相关部门签字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获得该登记表,可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并加盖公章的确认获得推免资格的证明代替);
2.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正式成绩单;
3.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原件、复印件;
4.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工作成果原件、复印件;
四、录取奖励政策
凡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生除享受研究生助学金外,第一学年还享受我校最高等次学业奖学金。
五、申请材料邮寄地址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66号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400074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23-62650942 传真:023-62652644
网址:http://yjszs.cquc.edu.cn Email: jyyzb@cquc.edu.cn
重庆交通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重庆交通大学201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重庆交通大学招生代码:10618)
重庆交通大学创建于1951年,是一所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以工为主,工、管、理、经、文、法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地处中国长江上游经济文化中心、有着承东启西地缘优势和雄厚工业基础的历史名城、国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新区——重庆直辖市。
学校学科专业覆盖面广,拥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2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5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0个省部级重点学科、9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领域、并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学校教学实力和科技创新能力强,拥有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0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0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基地)、6个省部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学校是国家交通建设科技创新的重要基地,为国家特别是西南地区的交通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在拱桥建设、内河通航及港口航道建设、山区公路建设等领域取得了一批居于世界领先水平的成果。先后承担了包括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国家“863计划”、国家重大基础研究前期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在内的国家及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年科研经费逾亿元;近10年来,先后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等近200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茅以升科学技术最高奖——中国桥梁大奖等共11项。
面向未来,重庆交通大学将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遵循教育规律,适应社会需求,立足重庆,面向西部,突出交通特色,充分发挥学科专业优势,为国家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交通行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努力把学校建成国际上有一定影响、国内知名、区域优势突出,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行业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
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我校研究生!
- 招生规模说明
我校2014年统招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招生规模和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以国家下达的2014年研究生招生规模为准,我校保留根据国家下达的规模以及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对各专业招生人数进行调整的权力。
- 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考学术型硕士生的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验要求。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工程硕士(除项目管理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必须符合(一)中的各项条件。
(三)报考工程硕士中项目管理领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一)中的第1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接收推荐免试生条件
具体详情请查看我校2014年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 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二)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11月14日。
(三)报名考试地点:全国各地所设研究生报名考试点(考生可就近选择相应报名考点)。
重庆交通大学是重庆市所设报名考试点之一,报名地点为重庆交通大学(南岸校区)。
- 报名程序
(一)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网上报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然后点击“进入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操作。网报时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教育部、省(市)招办、招生单位、报名考试点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报名步骤:①仔细阅读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②按网站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考信息与所报考的专业名称及代码、院系名称及代码、考试科目名称及科目代码等;③认真核对所填报考信息;④确认无误后提交报考信息,提交报考信息后考生必须准确记录考生本人报考的“报名号”和用户名以及密码;⑤考生本人修改报名信息仅限教育部规定的网报期间。
(三)考生网上报名后,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考生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报名费,于2013年11月10日—11月14日到报名考试点现场确认,考生本人当场进行电子摄像,对打印的考生报考信息表由本人签字确认,签字确认的“考生报考信息表”必须交回报名点的收表处,否则报名不成功。签字确认的考生报考信息为上报教育部的信息,不能更改,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取得推荐免试生正式资格(通过省市招办审批,并且复试成绩合格)者,须凭推荐学校发的“推荐免试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报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不予录取。
(五)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6)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见附1)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8)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五、初试
(一)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4年1月4日-5日。考试时间为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思想政治理论 外国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等。全国统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我校自命题考试大纲届时请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下载。往年自命题考试真题可在10月下旬联系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六)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初试成绩请考生在3月中上旬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六、复试
(一)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结合我校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
(二)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三)我校将在4月上旬确定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并公布复试办法和程序。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要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四)根据教育部要求,我校将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为1:1.2,各专业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复试差额比例。
七、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我校将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对不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两种。招收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定向合同(定向合同届时请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下载)。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收费及奖助学金、
2014年所有研究生均要缴纳学费。学校发放硕士研究生助学金为6000元/年。
我校设置了各种研究生奖学金,包括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特殊贡献奖、专项奖学金等。此外,我校还设有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基金、研究生“三助”岗位(助管/助教/助研)等。具体情况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部网站查询。
十一、毕业生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学校就业部门及重庆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情况,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四)有关我校研究生招生解释权归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部。
十二、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代码:10618
通讯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00074
联系电话:023-62650942 传真:023-62652644
电子邮箱:jyyzb@cqjtu.edu.cn
学校网址:www.cqjtu.edu.cn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zs.cqjtu.edu.cn
网报学历、学籍信息注意事项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在招生单位核查报名信息时,将认证报告交招生单位核验。
报考外国语学院考生注意事项
外国语学院050200外国语言文学01方向包含英美文学、英语语言学、翻译研究。以同等学力和跨专业报考0502的01与02方向的考生在报名时必须已经通过高校英语专业八级考试。
法律与公共事务学部考试科目有关说明
报考法律与公共事务学部哲学专业的考生,811哲学综合第一部分必做,第二部分各方向只选做本方向的试题。
报考美术学院考生注意事项
考试科目含872素描、875图形创意的考生报考点须选择江苏师范大学,其余考点不允许考试。
报考语言科学学院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注意事项
语言科学学院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考试科目635语言程序设计因录入有误实为C语言程序设计,特此说明。
2014年接收高校推荐免试生办法
为了保证推荐免试生的入学质量,完善和规范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的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所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
2、身体健康;
3、获得当年所在学校免试生资格。
二、申请提交材料
1、《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学习成绩单原件、获奖证书复印件、CET-四级、六级合格证书复印件、推荐免试资格证明等;
3、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或录用通知书。
三、申请专业方向
植物学(代码071001),具体研究方向从下设五个研究方向中选取(天然产物化学、药用植物学、观赏园艺与园林植物、植物分类与生态、植物引种驯化与利用)。
四、申请办法
1、拟推荐者请在确定具备推荐免试资格后即可将申请材料寄送我所,其中推荐免试资格证明最迟可于面试时提交。
2、审核通过者,由我所通知申请人进行面试。
3、面试结束后,将由我所通知申请人是否同意接收及拟录取研究方向等意见。
4、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申请人须到原所在院校领取省(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的(加盖公章)《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正式报名手续按教育部规定时间执行(一般在10月31日前办理)。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五、其他说明
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来我所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2、考试作弊或受各类处分;
3、毕业成绩达不到优良。
六、招生部门联系信息
单位代码:88001
地 址:南京市中山门外前湖后村1号,210014
电 话:025—84347010;84432965
联系部门:江苏省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 邓老师 韦老师
研招邮箱:yanzhao@cnbg.net
网 址:http://www.cnbg.net
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代码
专业名称:植物学 专业代码:071001
二、研究方向
1、天然产物化学
植物化学成分的提取分离、结构鉴定;生物活性成分提取分离、(不对称)合成,活性成分积累与生态环境的关系,次生产物的分布及演化规律;植物药、功能性食品、化妆品等天然产品的创制。
2、药用植物学
重要类群药用植物多样性研究;药用植物有效成分形成机理;药用植物功能基因克隆、活性蛋白分离提取与开发利用、再生体系建立及转基因技术应用;药用植物(中药材)鉴定、资源评价;重要药用植物种质创新;药用植物栽培技术及质量控制;民族植物学。
3、观赏园艺与园林植物
观赏与园林植物种质资源多样性研究;观赏与园林植物遗传育种;观赏与园林植物逆境生理;观赏与园林植物生物技术;景观植物生态。
4、植物分类与生态
重要分类群的系统演化与区系地理研究,重要物种的生态学、生物多样性和保护生物学研究以及资源评价。
5、植物引种驯化与利用
经济植物资源的发掘、引种驯化、良种选育、产品开发。
三、招生规模
植物学专业下设各研究方向共计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6人。
四、学制
学制三年。
五、学习费用
全公费。(特别说明: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作出调整后,将另行公告。)
六、学习期间待遇
1、每月按期发放生活补助(7200元/年)(特别说明: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作出调整后,将另行公告);
2、学习期间可作为研究助理参与科研工作,并根据工作情况和业绩享受一定额度津贴和奖励;
3、学习成绩优秀者,可申请本所及中科院南京分院有关奖学金(500-2000元/年),奖励面达50%;
4、享受单位节日福利;
5、提供社会实践和勤工俭学岗位。
七、报名和考试
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全国统一,报名地点和考试地点在考生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高校招生办公室确定的报名点及指定的考场。
重要提示:
根据教育部要求,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网报成功后,请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如未通过校验,须及时进行认证,并在现场确认时向报考点递交认证报告,在招生单位核查报名信息时,向招生单位递交认证报告。
八、培养特色
优美的学习环境、良好的生活待遇、丰富的课题资源、知名的导师队伍。
热忱欢迎有志于从事植物资源研究与开发的学子们报考!
招生部门联系信息
单位代码:88001
地 址:南京市中山门外前湖后村1号,210014
电 话:025—84347010;84432965
联系部门:江苏省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 邓老师 韦老师
研招邮箱:yanzhao@cnbg.net
网 址:http://www.cnbg.net
南京审计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招生简章
南京审计学院是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审计署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以江苏省管理为主的财经类高等院校。学校始建于1983年,2007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1年获批为全国首批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2013年获批为硕士学位(学术学位)授权单位。
学校秉承“诚信、求是、笃学、致公”的校训精神,确立了“特色、质量、国际化”的办学理念,树立“大审计”教育观,推进学科交叉融合,构建了以审计为品牌,经、管、法、文、理、工等学科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学科体系。
学校拥有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拥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审计学、金融学、财政学),1个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审计学),1个教育部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示范点;1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交叉融合,形成了新兴交叉学科“审计科学与技术”),1个江苏省重点(培育)一级学科(理论经济学),3个江苏省重点建设一级学科(公共管理、法学、统计学);1个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审计信息工程与技术);2个江苏省品牌专业(审计学、金融学),5个江苏省特色专业(财政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工商管理),5个江苏省“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审计学、财政学类、金融学类、工商管理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2个江苏省优秀学科梯队(审计学、金融学),3个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科技创新团队(审现代审计理论与方法研究、区域金融创新研究、价值链分工的经济效应),2个江苏省优秀教学团队(审计学、金融学),2个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现代审计发展研究中心、金融风险管理研究中心),1个江苏高校人文社科校外研究基地(江苏科技金融体系创新研究基地),2个江苏省重点(建设)实验室(公共工程审计实验室、审计信息工程实验室),1个江苏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复合型应用性金融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6个江苏高校实验示范中心(审计模拟实验、金融实验、企业管理实验、信息管理实验、财税行为工程实验、ERP实验),1个江苏实践教育中心建设点(法学综合实践教育中心)。
学校坚持特色办学,长期得到审计署和江苏省人民政府的支持。历任审计长、副审计长及一批业务骨干担任我校名誉教授,美国、法国、德国等十多个国家审计长担任我校荣誉教授;学校坚持国际化开放式办学,与美国、英国、法国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审计监察机构、高等学校和行业组织建立了广泛的学术交流和合作关系,创新多种中外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学校被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认定为中国唯一的“全球内部审计教育伙伴”(IAEP)合作级院校,成为IIA在全球认定的40余所高校之一。学校ACCA培训中心被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评为“全球白金级培训机构”,培养学员人数约占中国大陆成建制培养学员的十分之一,被英国总部评为“全球培养ACCA人才最多的大学”。
学校始终遵循高等教育规律,把握人才成长的时代特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动了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高和社会知名度、美誉度的持续提升。江苏省教育厅与麦可思公司联合推出的《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预警和重点产业人才供应2012年度报告》显示,在江苏31所非211本科院校中,南京审计学院是毕业生最愿意推荐的母校,毕业生就业竞争力指数、毕业时掌握的创新能力水平、毕业生就业现状满意度均居首位。
一、招生计划
2014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下同)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制与学费
我校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基本学制均为2.5年,全日制学习。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我校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学费待物价部门确定后另行公告。
学校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提供国家助学金,补助其基本生活支出;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学业优秀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设立单项奖学金,奖励在德、智、体、美等某一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或为学校作出特殊贡献的研究生。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4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不含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于2013年9月30日前向我校研究生处提出书面申请(过期不再接受申请),并附:①大学本科阶段8门专业主干课程修读合格的成绩单原件(须由本科院校教务处或自学考试主管部门盖章证明);②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研究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页、知网检索页、正文)。经我校审核同意后,申请者方可办理报名手续;审核不通过或未经我校审核擅自报考者,不予准考。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2门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我校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均不接受推免生。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时间、要求及注意事项均以教育部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为准。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严格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准确无误地填写所有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等相关电子信息。考生到现场确认时,应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审查考生网报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许网上打印准考证。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和录取
(一)初试
考生须参加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初试时间全国统一确定,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确定。初试科目见《南京审计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招生目录》。
(二)复试
复试方案由我校另行公布,复试时间和地点由我校确定。
复试主要包括政审、体检、笔试、面试、同等学力加试等环节。
复试笔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见《南京审计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招生目录》。
(三)录取
根据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整体素质择优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我校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定向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其他
1. 研究生招生录取各工作环节的有关文件、通知和注意事项,我校都会在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告。
2. 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材料不再通过邮局寄发,请考生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并保持手机畅通。
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4.未尽事宜,请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或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七、联系方式
南京审计学院单位代码:11287
南京审计学院网址:http://www.nau.edu.cn
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c.nau.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点:南京审计学院浦口校区敏行楼509室
联系人:翟老师
联系电话:025-58318146(浦口校区)
传真:025-58318146(浦口校区)
通讯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雨山西路86号,南京审计学院研究生处
邮政编码:2118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