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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国家海洋技术中心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章

       国家海洋技术中心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已经开始,欢迎符合条件的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提出申请。       

      一、申请专业

     凡是在本科期间主修专业为计算机、自动化、电子、机械、通信、仪器仪表、测控、遥感等均可申请。

  二、申请条件

       1、热爱海洋事业,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人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当年具有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

       3、申请人必须获得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且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4、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成绩优异,在学期间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5、外语程度良好,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一般应通过大学英语国家六级考试,对专业成绩优异的考生,可放宽到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6、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三、申请程序

       1、下载申请表格,10月10日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寄送至我中心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均可。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组织复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专业知识考查、综合素质考核、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体检,确定拟接收名单并在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不同高校的不同要求,发给考生拟接收函。

  4、申请人收到拟接收函后,向学校确认外推资格;

  5、申请人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并按规定时间及时到报考点予以现场确认(我中心必须是第一志愿单位),于11月20日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加盖省招生办公章)寄送我中心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未办理并完成网上报名手续或未寄送推免生登记表的申请者不予录取。

        四、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向我中心提供如下材料:

       1、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可在复试通过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补交)。

      2、《国家海洋技术中心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中心网站自行下载)

      3 、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开具的推荐免试生资格证明。(如在材料截止时间结束前不能提供正式推荐免试生资格证明,请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开具申请人所在年级专业排名等相关证明);

      4 、本人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加盖培养单位教务部门或院系公章,五年制学生须提供前4年课程成绩单);

     5 、身份证复印件;

     6、专家推荐信(自愿)

     7、英语等级证书、大学期间的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或其他原创性成果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复试时提供原件查验);

     8 、个人及专业学习情况介绍。

    五、相关说明

    对已发接收函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7、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芥园西道219号

     邮政编码:300112

      联 系 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022)27536950

      电子邮件:rsc6950@vip.126.com

2014年国家海洋技术中心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章

       国家海洋技术中心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已经开始,欢迎符合条件的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提出申请。       

        一、申请专业

凡是在本科期间主修专业为计算机、自动化、电子、机械、通信、仪器仪表、测控、遥感等均可申请。

  二、申请条件

        1、热爱海洋事业,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人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当年具有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

        3、申请人必须获得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且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4、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成绩优异,在学期间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5、外语程度良好,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一般应通过大学英语国家六级考试,对专业成绩优异的考生,可放宽到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6、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三、申请程序

        1、登陆中心网站下载申请表格,于9月25日将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寄送至我中心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均可。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组织复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专业知识考查、综合素质考核、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体检,确定拟接收名单并在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不同高校的不同要求,发给考生拟接收函。

  4、申请人收到拟接收函后,向学校确认外推资格;

  5、申请人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并按规定时间及时到报考点予以现场确认(我中心必须是第一志愿单位),于11月20日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加盖省招生办公章)寄送我中心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未办理并完成网上报名手续或未寄送推免生登记表的申请者不予录取。

         四、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向我中心提供如下材料:

        1、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可在复试通过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补交)。

        2、《国家海洋技术中心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中心网站自行下载)

        3 、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开具的推荐免试生资格证明。(如在材料截止时间结束前不能提供正式推荐免试生资格证明,请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开具申请人所在年级专业排名等相关证明);

         4 、本人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加盖培养单位教务部门或院系公章,五年制学生须提供前4年课程成绩单);

         5 、身份证复印件;

         6、专家推荐信(自愿)

         7、英语等级证书、大学期间的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或其他原创性成果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复试时提供原件查验);

        8 、个人及专业学习情况介绍。

       五、相关说明

       对已发接收函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7、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芥园西道219号

      邮政编码:300112

      联 系 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022)27536950

      电子邮件:rsc6950@vip.126.com

外交学院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欢迎申请我院2014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凡具备条件者均可申请,一经我院接收,不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勤奋好学,思维敏捷,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
3.申请人为2014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所在学校有推荐免试权且申请人获得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其中获“学术型”推荐免试资格者可以申请我院任一专业,获“专业型”推荐免试资格者只能申请“英语口译”专业 。
4.申请人在校1-6学期学习成绩优异。
5.外语水平较高。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简章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申请和录取程序

1.申请人于9月12日至9月24日通过推荐免试生报名系统(
http://tuimian.cfau.edu.cn)提交信息(信息一旦确认提交将不能更改),下载打印《申请免试攻读外交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确定复试名单,并尽快通知初审通过者。请申请者注意浏览网上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复试在9月28日进行,复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

2.通过初审者复试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学生证、身份证。
(2)填写完整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申请免试攻读外交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单。
(4)相关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和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5)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3.我院根据申请材料和复试成绩择优确定接收名单并发给接收函,考生凭接收函回推荐学校获取“推荐免试校验码”进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京内推荐学校的推荐免试生网上报名时,报考点应选择“外交学院”;京外推荐单位的免试生,应按推荐学校所在地省级招办的要求选择报考点。未按时办理报名手续者取消录取资格,责任由本人承担。

4.已被我院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应在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后10日内(最迟于11月25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寄回我院。

三、其他

1.《外交学院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公布的专业均可接受申请。各专业拟接收推免生名额约占招生总人数30%左右。

2.外语水平突出以及本科阶段有文章公开发表、或有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优先考虑。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
(2)申请人在本科第四学年学习期间有不及格科目。
(3)本科期间,受到纪律处分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
(4)在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5)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

咨询电话:(010)68323297

 

信息填报注意事项

1.用户名须是本人的身份证号,每人仅可注册一次,请仔细填写。
2.申请信息中申请人本专业同年级总人数,本班级总人数,在本专业、本班级的排名信息须填阿拉伯数字,且数字后不加任何标点符号。(eg:申请人本专业同年级总人数为:100)
3.所有个人申请信息填写完毕后,请务必仔细核对,确认核对无误方可点击“保存”按钮,一旦点击“保存”将无法更改。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48年的中原大学,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是全国首批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198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成为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学校拥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10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5个。学校现有5个博士后流动站;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统计学、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50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工商管理硕士(MBA)、法律专业硕士(JM)、会计专业硕士(MPAcc)、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等1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并拥有各层次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地区学生的招生权。

我校2014年预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00余名(含推荐免试生、少数民族骨干生),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入学考试形式有推荐免试、全国统考、联考和单考等。2014年我校继续实行硕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研究生按学年收取学费,设立学业奖学金和新生奖学金。学术型研究生实行以3年为基础的弹性学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2年。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我校各专业(含少数民族骨干生)不接收最后学历为专科的考生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除外)。

(二)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除应符合(一)中的各项条件外,要求在本科的学习专业不能是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报考法律硕士(法学)的考生,除应符合(一)中的各项条件外,要求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

2.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应符合(一)中第1、2、3各项要求外,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工作经验。

3.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二、报名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二者缺一不可。

(一)网上报名

考生通过中国研招网(教育网址:http://yz.chsi.cn,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完成网上报名程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5日至28日(预报名阶段,报名数据有效,正式报名阶段无须再次报名)和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应认真阅读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报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3年11月10日至14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网上报名后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持网报系统生成的报名编号、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及报名费,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资格审查、交费和摄像等。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在武汉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必须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进行现场确认,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其中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旅游管理硕士(MTA)和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进行现场确认。

未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资格审查、交费和摄像等环节的报名均为无效报名。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和要求,在复试阶段学校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我校取消其报考资格,初试成绩无效。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原因使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调取考生档案,影响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2.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研究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我校国民经济学、产业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等专业下设有不同研究方向,分别隶属不同学院,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正确选择、完整填写所报考学院、专业和研究方向。

5.初试成绩与初试合格线、复试名单、复试方案及拟录取名单等均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不另向考生邮寄书面材料,请考生在相应时间内留意学校网上通知。

三、初试

硕士研究生入学初试全部科目由国家统一命题考试的专业有: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审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MTA)等。

其他专业由国家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有: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三),其他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

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初试时间为2014年 1 月4日—5日(详见准考证通知),初试均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初试地点为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或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四、复试

复试在2014年4月份进行,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复试内容包括心理测试、专业知识考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及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等。各专业复试安排将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页公布并在复试通知中注明,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调剂

根据教育部规定,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学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六、录取

初试合格考生须通过我校组织的资格审查、复试、体检及政审等方能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校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保证质量”的原则,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录取。

七、其他

1.我校自2010年起实行硕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健全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制度。学校还可为困难学生协助办理助学贷款。我校2014级硕士研究生收费以湖北省物价局批复为标准。

2.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MTA)、会计(CFO与财务管理)外,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我校接收外校推免生的具体事宜请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询。

3.根据教育部要求,初试自命题各科目不指定参考书目,考生可参考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进行复习。

4.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报考和录取,请所有考生在入学考试前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上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备查。在复试阶段,所有复试考生须出具《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境外学历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我校2014年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国家政策,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硕士研究生。该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录取后须先在基础培训点集中进行一年的强化基础培训,经考核合格后转入硕士学习阶段。具体政策请参考国家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的有关文件。

6.硕士考生报考时不确定导师,新生报到入学后由导师组确定培养导师。

7.我校201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全脱产学习,特殊情况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8.我校2014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事宜,请见我校另行发布的招生简章。

9.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历年试卷、不办理购书。

八、联系方式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znufe.edu.cn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73,电话:(027)88386706,传真:(027)88386216。

微博:http://weibo.com/znufeyzb。

E-mail: yjszsb@znufe.edu.cn。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48年的中原大学,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是全国首批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198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成为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学校拥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10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5个。学校现有5个博士后流动站;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统计学、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50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工商管理硕士(MBA)、法律专业硕士(JM)、会计专业硕士(MPAcc)、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等1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并拥有各层次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地区学生的招生权。

  我校2014年预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00余名(含推荐免试生、少数民族骨干生),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入学考试形式有推荐免试、全国统考、联考和单考等。2014年我校继续实行硕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研究生按学年收取学费,设立学业奖学金和新生奖学金。学术型研究生实行以3年为基础的弹性学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2年。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我校各专业(含少数民族骨干生)不接收最后学历为专科的考生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除外)。

  (二)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除应符合(一)中的各项条件外,要求在本科的学习专业不能是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报考法律硕士(法学)的考生,除应符合(一)中的各项条件外,要求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

  2.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应符合(一)中第1、2、3各项要求外,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工作经验。

  3.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二、报名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二者缺一不可。

  (一)网上报名

  考生通过中国研招网(教育网址:http://yz.chsi.cn,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完成网上报名程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5日至28日(预报名阶段,报名数据有效,正式报名阶段无须再次报名)和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应认真阅读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报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3年11月10日至14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网上报名后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持网报系统生成的报名编号、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及报名费,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资格审查、交费和摄像等。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在武汉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必须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进行现场确认,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其中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旅游管理硕士(MTA)和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进行现场确认。

  未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资格审查、交费和摄像等环节的报名均为无效报名。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和要求,在复试阶段学校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我校取消其报考资格,初试成绩无效。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原因使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调取考生档案,影响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2.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研究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我校国民经济学、产业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等专业下设有不同研究方向,分别隶属不同学院,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正确选择、完整填写所报考学院、专业和研究方向。

  5.初试成绩与初试合格线、复试名单、复试方案及拟录取名单等均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不另向考生邮寄书面材料,请考生在相应时间内留意学校网上通知。

  三、初试

  硕士研究生入学初试全部科目由国家统一命题考试的专业有: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审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MTA)等。

  其他专业由国家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有: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三),其他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

  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初试时间为2014年 1 月4日—5日(详见准考证通知),初试均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初试地点为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或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四、复试

  复试在2014年4月份进行,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复试内容包括心理测试、专业知识考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及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等。各专业复试安排将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页公布并在复试通知中注明,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调剂

  根据教育部规定,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学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六、录取

  初试合格考生须通过我校组织的资格审查、复试、体检及政审等方能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校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保证质量”的原则,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录取。

  七、其他

  1.我校自2010年起实行硕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健全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制度。学校还可为困难学生协助办理助学贷款。我校2014级硕士研究生收费以湖北省物价局批复为标准。

  2.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MTA)、会计(CFO与财务管理)外,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我校接收外校推免生的具体事宜请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询。

  3.根据教育部要求,初试自命题各科目不指定参考书目,考生可参考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进行复习。

  4.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报考和录取,请所有考生在入学考试前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上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备查。在复试阶段,所有复试考生须出具《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境外学历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我校2014年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国家政策,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硕士研究生。该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录取后须先在基础培训点集中进行一年的强化基础培训,经考核合格后转入硕士学习阶段。具体政策请参考国家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的有关文件。

  6.硕士考生报考时不确定导师,新生报到入学后由导师组确定培养导师。

  7.我校201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全脱产学习,特殊情况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8.我校2014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事宜,请见我校另行发布的招生简章。

  9.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历年试卷、不办理购书。

  八、联系方式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znufe.edu.cn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73,电话:(027)88386706,传真:(027)88386216。

  微博:http://weibo.com/znufeyzb。

  E-mail: yjszsb@znuf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