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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林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及全省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二、复试录取工作组织与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2. 各学院应成立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党政领导、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导师、学院党委纪检委员组成,并按招生学科或专业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负责对每位考生进行复试考核,每个复试小组应由不少于5名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亲属参加本专业复试的的教师组成,原则上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各小组设立1名组长。

3.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加强对复试导师及工作人员的培训与管理,对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进一步强化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

三、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一)复试基本分数线划定

我校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按照国家复试分数线(A类)划定。一志愿上线生源多于招生计划的学院,可再自行划定高于国家线的分数线。

(二)复试时间

3月28日—4月13日(含调剂生复试,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各学院复试实施细则)

(三)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各学院应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1.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须携学生证)及复印件(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3.福建农林大学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见附件,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开具,本校应届毕业生由本科就读学院审查开具);

4.同等学力考生还必须提交的材料有: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5门以上相关本科专业课程成绩证明(校级教务部门出具)。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

(四)复试内容及有关说明

1.复试考核内容:

(1)专业素质能力考核

主要包括专业课笔试及外语听力、口语复试。各学院按照我校2014年招生目录规定的复试科目命题并进行闭卷考试,不得擅自更改笔试科目;外语听力及口语复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进行。

(2)综合素质能力考核

主要形式为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要有试题,有详细的考试提纲,并做好记录;参加复试的教师需独立评分,再综合平均给分;复试考核小组须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和给出评定的成绩;须对每位考生的复试单独进行记录,各学院应采取录音或录像等方式对复试过程进行记录,复试记录及资格审核材料由学院保存备查。

(3)身体素质考核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在复试期间携带一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参加我办统一组织的体检(已在复试日期近三个月内按同等规格体检过的考生,可在提交体检报告后免检)。

2.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且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考试时间为每门3小时,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任一门加试科目成绩达不到60分,视为复试不及格,不予以录取。

3.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另须加试政治。加试科目不计入总成绩,但达不到60分,不予以录取。

4.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学院可根据专业的特点确定各部分的成绩比例,但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成绩不少于50分(其中外语听说能力不少于10分)、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成绩应不少于40分。复试各项内容的成绩均记数字分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除外)。

(五)一志愿考生复试

3月28日前各学院报送一志愿上线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进行说明,并通知考生携带有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

(六)调剂生复试

1.调剂基本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中有关要求。

2.调剂考生须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意愿,经学院审核通过后,通知调剂考生复试。

3.各学院应在调剂生复试前公示调剂名单,调剂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登录“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选择导师,并在各学院指定的日期到我校参加复试。

(七)破格复试

破格复试主要解决我校一志愿考生在初试中公共科目成绩略低国家复试分数线(A类),但专业科目成绩在本专业考生中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取得复试资格的问题。

破格复试的条件及申请办法另行通知。

(八)单独考试考生

1.单独考试的复试分数线:总分301分,单科分数34分(100分卷)、59分(150分卷)、182分(300分卷)。

2.单独考试的考生,与上线一志愿统考考生同时复试,复试办法参照一志愿上线统考考生。

(九)其它事项

1.所有考生复试前须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即双向选择系统,http://info.fafu.edu.cn/s/134/t/100/c/2402/list.htm),选择导师,通过复试后,且导师与学生双向选择成功,才可拟录取。

2.各学院要认真组织研究生复试工作,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于3月28日前(加盖公章)报送至校研招办(明德楼804),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3.复试比例:各学院应根据研招办下达的招生规模数实行差额复试,生源不足的专业一志愿考生一般不进行差额复试,复试合格即可拟录取。

4.根据省物价局闽价[2002]费179号文件精神,参加复试的考生每人需交复试费30元,由各学院在考生复试报到时收取,开具发票事宜由各学院自行与计财处协商。

四、录取办法

1. 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推免生不参与排名;单考生排名单列)。其中,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权重一般为30-50%,由招生学院自定,但必须在复试工作开展前对外公布。

2.调剂生源必须在我校通知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确认,待录取未能在通知时间内确认的考生即取消待录取资格。

3.各学院要在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等信息,并对破格复试、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4.各学院于4月13日前将拟录取名单(加盖公章)及双向选择结果(加盖公章)交校研招办备案;并于4月13日前在“双向选择系统”上提交导师与学生双向选择结果。

五、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

1.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各学院要按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公开复试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录取名单等招生录取信息,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把关和解释工作。

2.强化监督检查工作。我校纪检监察部门随机抽查复试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各学院党委纪检委员负责监督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3.实行复试巡视制度。学校成立若干巡视小组,在复试过程中将深入各学院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可能采取随机走进考场或实验室、旁听面试等措施了解、监督复试工作。

4.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5.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83789215,83769584(传真)校监察处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591—83789210;E-mail:fafuyzb804@163.com。

六、本办法由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14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河北省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按照量化评分标准择优录取。

(二)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加强和规范复试工作,提高复试质量,切实将保证质量放在首位。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加强自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查基础上,突出对其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二、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一)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与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研究生教育部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成立督查小组,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巡视和监察。

(二)复试试题及其标准答案均系国家机密。试题命制、分装、评卷、核分、登分、抽题、分组等环节都要做好保密工作,并留案备查。

(三)根据专业类别及复试人数,成立复试面试小组,面试小组成员名单应严格对外保密。面试小组成员一般在5人以上,设组长1名,具体负责本组面试的各个工作环节。每组设秘书1名,负责复试的记录、成绩核算工作并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四)研究生教育部负责组织复试工作人员的培训。选派业务水平高、作风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规范其工作行为。

三、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我校 2014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最低分数线执行教育部《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 类考生分数线。即总分不低于315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44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66分。

四、复试名单确定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报名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环节的考生名单,并将在我校校园网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页(http:// www.cicp.edu.cn/)上公布,请相关考生及时关注。

五、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在复试前必须接受资格审查,并交验以下材料:

1.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对于非应届考生,须提供学历在线认证或认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并打印出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如在线验证不成功,须进行书面学历认证。

(2)对于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复试前应出具所在高校教务部门的证明信和学生证原件。对于网上报名系统中显示学籍不是唯一匹配的普通全日制及成人应届考生,要出具学籍验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并打印出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对于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政审部门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政审表(表格在2013年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下载);

4.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大学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6.思想政治品德鉴定表(加盖公章);

如有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司法考试合格成绩单等材料须携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携带四级考试成绩单、补修所报考专业本科课程证明材料、发表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对于审查结果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六、身体条件检查

进入复试的考生须统一进行身体条件检查。考生须提交一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背面签字)。体检标准依据“教学司[2003]16号”文件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七、复试内容

(一)复试内容为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素质面试、英语能力面试。

(二)专业课笔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三)专业综合素质面试采取现场抽题作答的方式,由考生从备选题库中抽题当场作答,时间原则上应不少于20分钟/人,分值80分。

专业综合面试分为专业素质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其中,专业素质能力主要考查法律知识的运用和理论分析能力,采取现场抽题回答的方式,由考生从备选题库中抽题当场作答。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及道德品质,科研能力,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心理健康情况,举止、表达、礼仪等。

(四)英语能力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听力与口语能力,以对话形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分值20分。

(五)专业课笔试合格分为60分、专业综合素质面试+英语能力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和笔试均合格,方为复试合格。

(六)以同等学力报考的法律硕士(法学)考生须加试本专业两门主干课程。 时间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的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成绩+英语能力面试成绩

2.综合成绩的计算

按照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的权重计算考生总成绩,即: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满分500分)/5×60%+复试成绩(满分200分)/2×40%

九、复试与录取结果的公示、监督与复议

(一)复试名单、拟录取结果等将第一时间在我校校园网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页(http:// www.cicp.edu.cn/)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在考生完成复试工作的各个环节后,我校将根据考生成绩及身体条件综合考量,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予以公示。已取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待录取”,否则我校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三)督查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要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

(四)考生对复试名单、拟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督查小组投诉。

投诉电话:0312-5910027

投诉电子信箱: zjyjjjc@126.com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14年法律硕士复试考生须知(一)

一、复试时间及地点

2014年4月2日—5日,复试地点在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二、复试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地点

备注

4月2日(周三)

全天

1.考生报到、资格审查,审核合格考生抽签决定考场座次号及复试顺序;

2.交体检费(复试费不收)

培训楼北楼

1.设置引导标志、安排引导员;

2.安排食宿,费用由考生自理;

3.准备抽签号码,考生登记表等

4月3日

(周四)

8:00-12:00

体检

校医院

引导员按体检表引导、依体检号依次进行,督察小组进行监督

14:30-17:00

专业课笔试

分两组进行:法律硕士(法学)和法律硕士(非法学)

第三教学楼

A101、A102

引导牌、门贴,考生名单、考务用具、试卷等准备

19:00-21:00

宪法(同等学力加试)

第三教学楼

A101

同专业课笔试

4月4日

(周五)

面试(8:00开始)

专业课综合面试

高警楼三楼

会议室

面试小组由6人组成,另设置秘书一人

英语面试

高警楼506室

面试小组由3人组成,另设置秘书一人

19:00-21:00

民法(同等学力加试)

第三教学楼

A101

同专业课笔试

4月5日(周六)

上午

成绩统计,确定拟录取名单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14年法律硕士复试考生须知(二)

三、考试要求

(一)参加笔试、面试的考生均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

(二)参加面试时考生须提前到候考室候考。

(三)所有考生须严格遵循考试规程和考场纪律,否则取消复试资格。

(四)考生应自备必要的文具。

四、复试费用及食宿安排

(一)学校不收取复试费用,收取体检费75元(代收);

(二)考生复试期间的食宿费、差旅费等自理

  1.住宿   学校培训北楼预留接待房间,也可就近自行安排住宿。

  2.饮食   学校第一食堂可收现金

五、交通指南

(一)学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北市区七一中路103号

(二)交通指南

1.老火车站

搭乘4路(火车站上车),在“警官大学”站下车,或搭乘出租车到达。(约5.2公里)

2.保定东高铁站

搭乘出租车约9公里。

  1. 保定长途客运中心

   搭乘50路公交车,在双拥广场站下车(共13站,约5.7公里),步行至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约220米)。

4.从首都机场来校乘车指南

搭乘机场大巴至保定火车站下车,转4路(火车站上车),在“警官大学”站下车。

5.从石家庄机场来校乘车指南

搭乘机场大巴至石家庄机场保定候机楼下车(距离学校约1.5公里),可转4路“警官大学” 站下车,或搭乘出租车到达(起步价即可到达)。

我校将在学校门口等相关地点设置引导人员及复试引导牌,以便于考生咨询、查看。

六、联系电话:0312-5911093、5911973

七、其他未尽事宜及临时变更,以到校后的书面告知为准。

                                        2014年3月27日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2014年研究生调剂信息

民航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战略产业,民航业也是高速发展的朝阳行业。伴随民航的高速发展,需要大量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作支撑。因而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在民航就业前景看好,将会在民航发展中大有作为!我校历届研究生90%以上在民航业内各航空公司、管理局、空管局、机场、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就业。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位于四川省广汉市,隶属于中国民用航空局,是以民航为特色,工、理、文、管等多学科、 多层次发展,综合实力较强的高等院校,是国内唯一一所能够全过程培养民航飞行员的全日制高等学府。经过近60年的建设和发展,我院已成为亚洲最大、世界知名的民航院校。在中国民航的行业队伍中,90%以上的飞行员是我院的毕业生,有很大比例的空中交通管理人员和机务维护人员也是我院的毕业生,他们当中的大批优秀人才已经成为民航各单位技术骨干和中高层管理人员,成为中国民航建设和发展的中坚力量,我校被誉为中国民航飞行员的“摇篮”、中国民航管理干部的“黄埔”。

学院拥有亚太地区最大的模拟飞行训练中心和世界一流的中、美、法联合发动机维修培训中心,有初、中、高级训练机型230余架;B737-300/800型、A320等全飞行模拟机;有国内唯一、直属于国家民航局的“民航飞行技术与飞行安全重点科研基地”。学院先后与美、俄、德、法、日、澳等国外大学、研究机构、公司(如美国波音公司、通用电气公司,欧洲空中客车公司,英国罗罗公司等)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学术交流和科研协作关系。

我院现有交通运输工程一级学科,研究方向涵盖飞行技术、空中交通管制、机务维护、航空安全、航空信息等民航关键技术岗位。我院飞行技术、交通运输专业为四川省首批品牌专业重点建设项目,交通运输与规划学科为四川省省级重点学科。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具有雄厚的师资力量,良好的实验条件和充裕的科研经费,是各类研究生学习、深造和进行科学研究的理想场所。

我院录取的硕士研究生,通过飞行员体检,经本人申请,学院同意,还可参加飞行训练(需另行签订相关协议),符合民航飞行考核标准者可获得相应等级飞行执照。

2014年研究生招生中我校有部分研究生调剂名额,热忱欢迎全国各地优秀考生调剂到我校继续深造。为方便考生调剂报考我校,现将我校2014年调剂工作的相关要求公布如下:

一、调剂原则

(一)初试成绩(单科与总成绩)达到国家统一划定的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

(二)我校只接收学术型调剂考生;

(三)符合2014年教育部录取工作文件相关调剂规定。

二、学费和奖助金

(一)学费标准

我校2014级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每生每学年学费8000元。

(二)助学金

我校录取的2014级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享受每生每学年6000元助学金。

(三)学业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一等奖8000元,二等奖6000元,三等奖4000元。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第一年主要根据入学考试成绩评定,第二、三年主要根据课程成绩和科研表现评定,全校平均一、二、三等奖比例分别占该年级在校生人数25%、25%、30%。(具体评选办法参照我校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

三、调剂考生优惠政策

(一)我校为研究生提供各类优秀奖学金,如星耀奖学金(星耀奖学金中针对优秀新生特别设有星耀新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等;对成绩优秀的调剂考生给予500-2000元的奖励;

(二)我校为研究生提供大量“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酬金优厚(我校历届研究生90%以上获得“三助”岗位)。

(三)我校2014级研究生免收复试费。

(四)在符合教育部政策的情况下,接受跨专业调剂生。

四、联系方式

研招科联系电话:(0838)5183046、5183983 (江老师  周老师)

研招科传真:0838-5183046

研招科邮箱: yzk@cafuc.edu.cn

通讯地址:四川省广汉市南昌路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研究生处招生科

邮政编码:618307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网址: http://www.cafuc.edu.cn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研究生处网址:http://218.6.160.237/

各二级学院联系电话及邮箱:

 

硕士点

二级学院

研究方向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载运工具

运用工程

(082304〕

飞行技术学院

飞行技术与航空运行

杨老师(0838)5186070

15984908855

yangxicafuc@***

航空人因工程

现代导航理论与应用

交通运输

规划与管理

(082303〕

空中交通管理学院

空中交通管理

朱老师 13419037831  

康老师 15884261755  

肖老师 15883673732  

潘老师 (0838)5183831 

zhu408@163.com kimura521@163.com xiaohuanquan@163.com panatc@***

空中交通运行环境

航空运行管理

机场规划与管理

航空运输管理学院

航空运输管理

潘老师15181096172

孙老师(0838)5182671

410169915@qq.com

2375812292@qq.com

民用航空器维修理论与技术

(0823Z1)

航空工程学院

民用航空器

推进理论与工程

周老师(0838)5182509

或13628108626

杨老师(0838)5183621

或13658109670

yxqtiger@163.com

民用航空器结构与系统维修理论与技术

机载设备智能检测与故障诊断技术

民用航空安全与适航工程

交通信息

工程及控制

(082302〕

计算机

学院

空中交通信息工程

罗老师13881091090

路老师15881468800

杨老师(0838)5182683

cccafuc@163.com

民航系统建模与仿真技术

民航运输信息系统

交通安全工程

(0823Z2)

安保学院

民航安全管理工程

凤老师15183840876

或(0838)5183443

王老师15181023404

fengshvictor@***

或cafuc_abxy@163.com

民航安全保障技术

民航应急管理工程

 

可调剂专业

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所有专业均接收调剂生,详情请查阅我校招生简章(点击打开)。

热忱欢迎航空航天类、交通运输类、电气信息类、电子信息科学类、能源动力类、环境与安全类、机械类、计算机类、信息科学类等相关专业考生调剂我校。

五、调剂程序

(一)考生填写调剂申请表(点击打开),通过邮寄、E-mail、传真等方式发往我校。

(二)我校会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一般在国家线公布以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的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生源余缺信息,有志于调剂我校的考生必须在该网站上按要求登录信息,我校最终以该网站上的相关信息为准。

(三)调剂工作的具体实施细则及操作程序将在四川省招生工作会议(一般在3月底4月初)后确定并公布,请调剂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的相关通知。经研究同意调剂后,我校将安排复试,额满为止。

沈阳工业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安排简表(考生)

201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安排简表(考生)

 

 

 

一志愿上线

沈阳工业大学

校内应届考生

一、3月26日—28日到研招办报到资格审核;

二、3月31日(8:30—5:00)到研究生学院机房(公共教学楼G-209)参加专业课与外语听力考试;

三、4月3日(9:00开始)参加一志愿上线考生统一面试。

一志愿上线

MBA/MEM考生

一、3月29日到研招办报到资格审核;

二、3月29日(8:30—5:00)到研究生学院机房(公共教学楼G-209)参加专业课与外语听力考试;

三、3月29日(13:30开始)到MBA中心参加统一面试。

一志愿上线

其他考生

(非MBA/MEM)

一、4月3日到研招办报到;

二、报到当天复试流程:

1、资格审核(9:00前到公共教学楼A—213研招办)

2、面试(9:30 各学院面试组开始)

3、专业课和外语听力考试(面试结束后,未参加专业课考试的考生)

说明:

考生可根据个人时间安排,可选择4月3日前报到资格审核并进行专业课考试,4月3日参加统一面试;也可以选择在4月3日当天按报到资格审核、面试、专业课考试流程一次完成全部复试。

调剂考生

一、在国家调剂系统内确认接受调剂后,登录研究生学院网站确认复试选考科目和复试时间,4月3日前确认调剂的考生可参照“一志愿上线其他考生”复试时间安排;4月8日后确认调剂的考生请在确认接受调剂后一周内(每周1、3、5上午,请尽量选择周3)到我校研招办报到。

二、报到当天复试流程:

1、资格审核(9:00前到研招办);

2、面试(根据各学院当天时间安排);

3、专业课(随到随考);

三、成绩合格者,现场确认调剂录取完成。

复试报到资格审核须知

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其他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不能出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者将不予准许参加复试。根据教育部工作要求,《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即可下达,特殊情况由认证受理机构出具受理证明。

 

沈阳工业大学2014年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沈阳工业大学

2014年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一 总 则

第一条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录取质量的关键环节。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结合《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复试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和录取工作,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确定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分配各学部(学院、系)招生名额,审批拟录取名单;研究生院负责网上公布的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程序、调剂方案,组织开展研究生复试笔试命题、考务、阅卷和接收调剂等各项具体工作;校纪委、监察处负责监督。

(二)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复试小组。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应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应包括相关学科的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指导教师等;专家复试小组应以学科(或一级学科)专业为单位成立以导师为主体,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并设立组长一名。组长应对复试的各个环节负责。复试小组负责确定与落实复试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负责实施复试工作。复试小组下设秘书一名,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复试记录要做到详尽规范,并妥存备查。

(三)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主要职责是:

1、根据学校制定的复试办法,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的标准和程序。

2、根据本学院学科(专业)特点组织成立各学科(专业)专家复试小组,指导专家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

3、负责对专家复试小组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复试工作能公平、公正。

4、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组织实施;

5、负责制定外语口试水平测试的实施方案,并在面试过程中组织外语口语水平测试。

6、负责审核各专家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复试结果和考生的其他情况。

7、负责确定考生面试成绩,并将面试成绩及时登录研究生学院复试工作系统。

8、负责对本单位的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应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四)专家复试小组在学院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本学科的复试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学科的复试工作(含面试、实践能力考核)。

2、负责做好复试考生的外语口语水平测试工作。

3、负责考核考生思想政治表现。

复试小组成员需现场独立评分,在复试前应召开小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复试人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三、复试资格审核

(一)研究生学院负责组织对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 准考证;

2、身份证(含一份复印件);

3、本科学习期间成绩证明(作为复试参考);

4、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学生证(含一份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不准参加复试;

5、往届考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含一份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考生不准参加复试。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定证书,无此证明者不得参加复试;

6、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四、我校复试分数线确定原则

(一)我校复试分数线确定原则

1、根据国家最低复试分数线和各学科专业拟定招生计划核算。

一志愿符合国家最低复试分数线考生超过拟定招生计划100%以内的专业,我校复试分数线单科分数线与国家最低复试分数线一致,按复式录取比例不超过125%(含推免生)”确定总分线;

一志愿符合国家最低复试分数线考生超过拟定招生计划100%的专业,我校复试分数线单科分数线与国家最低复试分数线一致,可适当增大按复式录取比例不超过200%(含推免生)”确定总分线;

凡一志愿符合国家最低复试分数线考生不足拟定招生计划专业,我校复试分数线与国家最低复试分数线一致。

(二)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及差额复试淘汰考生调剂

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及差额复试淘汰考生,无论申请本校或外校调剂,均须按照国家调剂工作流程统一通过研招信息网进行调剂。

五、复试与面试

(一)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1、研究生学院根据招生工作计划确定复试时间进度并安排复试工作,提前通知考生。

2、复试包括专业课、外语听力考试和面试,面试部分包含外语应用能力和专业综合能力测试。

3、复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业务课考核、专业综合素质和思想政治情况。

(1)专业课和外语基本能力考试

专业课考试科目名称要与《沈阳工业大学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专业课和考试大纲一致,满分为150分。采取闭卷考试,试卷采用标准化试题,统一由试题库随机抽题,含判断、单选、多选,考试时间为90分钟。外语听力考试含对话与短文听力,题库随机抽题组卷,考试时间30分钟,满分50分。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闭卷考试,试卷采用标准化试题,统一由试题库随机抽题,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5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2)面试

①面试内容

面试含专业能力考核与外语口语能力考核,面试满分150分,外语口语能力满分50分。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专业知识基础、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等等。外语口语能力测试包括口语、对话和翻译等。

②面试时间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③面试办法

1)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要逐个进行面试。如果考生人数较多,面试可分组进行,但考生的分组一般应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各小组的评分标准要保持一致,分组名单及面试教师姓名在复试开始前半小时公布。

2)面试一般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由面试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面试老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面试情况要认真、详细记录。

3)面试评分。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面试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面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分数。

 (二)复试流程安排

  1. 一志愿上线沈阳工业大学校内应届考生

(1)3月26日—28日到研招办报到资格审核;

(2)3月31日(8:30—5:00)到研究生学院机房(公共教学楼G-209)参加专业课与外语听力考试;

(3)4月3日(9:00开始)参加一志愿上线考生统一面试。

  1. 一志愿上线MBA/MEM考生

(1)3月29日到研招办报到资格审核;

(2)3月29日(8:30—5:00)到研究生学院机房(公共教学楼G-209)参加专业课与外语听力考试;

(3)3月30日(9:00开始)到MBA中心参加统一面试。

  1. 其他一志愿上线考生(除校内应届和MBA/MEM/MPAcc)

(1)4月3日到研招办报到;

(2)报到当天复试流程:

①资格审核(9:00前到公共教学楼A—213研招办)

②面试(9:30 各学院面试组开始)

③专业课和外语听力考试(面试结束后,未参加专业课考试的考生)

(3)说明:考生可根据个人时间安排,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4月3日前报到资格审核并进行专业课考试,4月3日参加统一面试;也可以选择在4月3日当天按报到资格审核、面试、专业课考试流程一次完成全部复试。

4、调剂考生

(1)国家调剂系统开通日起;

(2)在国家调剂系统内确认接受调剂后,登录研究生学院网站确认复试选考科目和复试时间,4月3日前确认调剂的考生可参照一志愿非校内应届考生复试时间安排;4月8日后确认调剂的考生请在确认接受调剂后一周内(每周1、3、5上午,请尽量选择周3)到我校研招办报到;

(3)报到当天复试流程:

①资格审核(9:00前到研招办)

②面试(根据各学院当天时间安排);

③专业课(随到随考);

(4)成绩合格者,现场确认调剂录取完成。

5、各学院分学科(可按一级学科)专业设立常设复试小组,每组不少于3人,保证调剂考生复试期间每周1、3、5上午在各学院提供的指定地点面试考生(建议考生尽量选择每周三)。各组成员可以不固定。

(三)成绩计算

1、录取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2、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 =面试成绩+外语口语成绩+外语听力成绩+专业课成绩

3、录取总成绩计算

统考(初试总分500分):录取总成绩 = 初试成绩×60%÷5+复试成绩×40%÷4

联考(初试总分300分):录取总成绩 = 初试成绩×60%÷3+复试成绩×40%÷4

 

六、调剂工作原则

调入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与第一志愿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应相同或相近,一般应统考科目相同,自命题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调入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考生初试科目中须有数学。设有统考数学科目的学科要按顺序调剂(数学三不可调往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二不可调往数学一)。

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

初试成绩满足我校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复试基本分数线。调剂工作要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一志愿考生的的专业调整也许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相关程序和要求:

考生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学校48小时内向被接受考生回复——〉考生在24小时内确认接受我校调剂——〉考生在学校发出回复后7天内登陆研究生学院网站选择复试科目和复试时间并到校完成复试和调剂确认。

申请调剂考生未在学校发出接受调剂回复后24小时内未确认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接受调剂但未在学校发出回复后7天内完成调剂复试的视为本人放弃调剂。

七、录取原则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各专业拟录取的名单。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录取总成绩,但是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复试总成绩(标准化考试150分,面试150分,外语听力与口语100分,满分400分)低于240分者;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低于90分者;

3、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复试者;

4、思想政治、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者;

5、复试过程中违纪舞弊者和不符合报考资格者。

(四)差额复试考生按录取总成绩排名至招生专业额满为止。

(五)大力加强招生监察工作,切实加强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纪检、监察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全程参与录取工作和录取监督检查工作,维护招生公平、公正。

沈阳工业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

沈阳工业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

 

报考学科门类(专业)

A类考生*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01]哲学

290

40

60

[02]经济学

330

45

68

[03]法学

315

44

66

[07]理学

285

38

57

[08]工学

[080800]电气工程

300

38

57

[0801]力学      [0807]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275

37

56

其它工学专业

285

38

57

[12]管理学

335

48

72

[0852]工程硕士

285

38

57

[1256]工程管理硕士

160

41

82

[1251]工商管理硕士

160

41

82

[1253]会计硕士

待定

*A类考生:报考地处一区招生单位的考生。
*B类考生: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的考生。

一区系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
、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 二区系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
、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工学照顾专业:力学[0801]、冶金工程[0806]、动力工 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水利工程[0815]、地质资源与 地质工程[0818]、矿业工程[0819]、船舶与海洋工程 [0824]、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兵器科学与技术 [0826]、核科学与技术[0827]、农业工程[0828]。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①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或者②工作单 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定向或 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工程照顾专业: 冶金工程[085205] 动力工程[085206] 水利工程[085214] 地质工程[085217] 矿业工程[085218] 船舶与海洋工程[085223] 安全工程[085224] 兵器工程[085225] 核能与核技术工程[085226] 农业工程[085227] 林业工程[085228] 航空工程[085232] 航天工程[085233]

 

 

江西中医药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二)

 

江西中医药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二)

 

1.中医内科学(专业学位-岐黄国医书院)调剂信息

中医内科学(专业学位—岐黄国医书院)拟调剂30名,接收第一志愿考生和第二志愿考生的调剂志愿。

2.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调剂信息

中西医结合临床拟调剂5名,只接收第一志愿考生调剂志愿。

 

进入复试的名单按初试成绩排序。如初试成绩相同,按初试英语成绩排序。请考生及时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填写调剂志愿的时间为:2014年3月26日12:00至3月27日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