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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师范学院2014年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原则。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明确的等次结果。

(五)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效益和水平。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湖州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件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二)招就处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统筹与协调。

(三)监察审计处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

(四)护理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学科带头人和研究生导师代表组成的护理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五)护理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组建学院复试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复试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六)护理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成员名单须报校招就处统一备案。

三、复试要求与内容

(一)复试要求

1.达到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一类地区分数线基本要求。

2.采用差额复试,复试考生与计划录取考生数比例一般为1.5:1。

3.一志愿考生享受我校“复试优先和录取优先”政策。

4.申请调剂考生须符合教育部调剂的基本要求。调剂专业为护理学。考生可在2014年3月25日后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入调剂系统选择“湖州师范学院”进行调剂。

5.学校根据考生填报调剂志愿的时间、初试总分、初试单科成绩、学习工作经历、复试通知书确认等综合情况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二)复试内容

1. 复试由专业知识笔试(100分)、综合素质面试(100分)和技能考核(100分)三部分组成。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

(1)专业知识笔试内容:护理基础学(25分)、急救护理学(25分)、内科护理学(25分)、外科护理学(25分);题型:名词解释、简答题、综合分析题;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30%,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综合素质面试内容:英语面试和专业素质面试,包括自我陈述(含英文)和回答提问两个环节;重点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反应能力、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思想、治学态度、社会实践能力以及考生的仪表仪容等方面的情况;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

(3)技能考核内容:主要测试考生基本护理技能,技能考核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30%。技能考核流程如下:考前抽签决定考试内容→进入准备室准备用物→操作考试→离开考场。

(4)加试内容:社区护理学(50分)和老年护理学(5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加试题型:单选题、判断题、名词解释、简答题、综合分析题;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但加试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得录取。

2.复试小组制定面试的详细提纲和评分标准。不同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须一致。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并做好详细记录。

3.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研究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并按照初试成绩60%和复试成绩40%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专业知识笔试成绩)*12%+(综合素质面试成绩)*16%+(技能考核成绩)*12%。

复试不合格(专业知识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和技能考核加权平均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完毕后,护理学院须将装订成册的复试试卷、加试试卷、复试评分记录、入学考试总成绩、录音录像等整体过程资料上报校招就处备案。

四、资格审查

 进入我校复试阶段考生需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提交材料如下:

(一)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初试准考证打印件(准考证丢失需提供现场确认报名时的信息表原件);

(二)提交《湖州师范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报到登记表》(详见附件1),并贴上照片(另预备一寸照2张);

(三)应届生出示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盖有高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

(四)往届毕业生: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准考证,并交一份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本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一份;

(五)同等学力考生:出示专科毕业证书原件(2012年8月31日前毕业)、进修本科课程成绩单、身份证、准考证,并交一份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进修本科课程成绩单复印件、教育部专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一份;

(六)提供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七)递交《湖州师范学院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详见附件2)。应届生由考生所在学院的政治工作部门盖章;有工作单位的社会考生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盖章;无工作单位的社会考生由户口所在的街道居委会盖章。

五、体检

体检由招就处统一组织安排在校门诊部进行。体检参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 2号)文件要求执行。

六、录取程序

(一)护理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小组的评分情况和入学考试总成绩进行审核,对达到入学要求的复试考生进行综合排序,并将结果上报校招就处。

(二)校招就处根据学院综合排名,结合本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提出建议录取名单,并报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三)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建议录取名单进行审议,确定最终拟录取名单。

(四)校招就处对拟录取名单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七、录取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护理学院各复试小组按照集体把关、组长负责的原则开展复试工作。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所有参与复试的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与公正。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成员全程参与复试和录取过程各环节,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复试期间,校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全体成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如发现复试工作中有违纪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对所涉及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对所涉及的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条例处理。

(三)实行复议制度。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保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畅通。考生可在公示期内向校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提出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护理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四)考生投诉电话:0572-2321139。

八、复试时间与安排

(一)复试时间:2014年3月31日~4月2日。

(二)复试安排:

 

时  间

项  目

地  点

3月31日

8:00~17:00

考生报到、资格审查

招生就业处

(东校区创新创业楼1楼)

4月1日

7:00~8:00

考生体检(需空腹)

校门诊部

4月1日

10:00

心理测试

东校区31幢502教室

4月1日

13:00~15:00

专业笔试

东校区30幢206、218教室

4月1日

15:30~17:00

同等学力加试

招聘室

(东校区创新创业楼1楼)

4月2日

8:00~17:00

综合面试、技能考核

东校区27幢护理学院

 

湖州师范学院

     2014年3月27日

2014年硕士生招生考试复试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和军队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政策,结合学院研招实际,按照科学规范、规范透明的原则,现将复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时间及安排

日期

时  间

内  容

地点

2014年    4月4日

7∶00-8:00

考生报到

资格审查

学院门诊部

8∶00-10∶30

体检

学院门诊部

10∶30-11∶30

考生到专业系熟悉考场

各专业系

13:00-16:00

专业笔试

各专修教室

16∶00-18∶00

面试

各专业系

学术报告厅

备注:1.笔试面试结束后,考生离院。

            2.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各类生源进入复试的分数线

1.国防生、军校应届毕业生、拟入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初试成绩达到所报考学科门类的国家A类地区考生分数线。

2.部队在职干部:初试成绩达到总政治部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即初试成绩加分后达到所报考学科门类的国家A类地区考生分数线)

3.复试分数线

学术学位类

报考学科门类(专业)

A类考生

总分

单科满

分为100分

单科满分

大于100分

哲学

290

40

60

理学

285

38

57

工学

285

38

57

军事学

280

36

55

管理学

335

48

72

专业学位类

专业学位名称

总分

单科满

分为100分

单科满分

大于100分

工程硕士

285

38

57

 

三、复试内容

(一)资格审查

主要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证明)和有效身份证件及师(旅)级以上单位干部部门出具的介绍信(部队干部)等进行查验。凡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有效身份证件和师级以上单位政治部门介绍信者及不符合教育部和总部有关报考规定的考生,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二)体检

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统一在学院门诊部进行体检。

(三)专业笔试

主要以笔试的形式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理论。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考核内容根据考生所报考的学科专业进行确定,试题内容和难度可参照本科教学大纲和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对于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目不得与初试及专业课复试内容重复,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各为100分。

(四)面试

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思想、英语口语听力和专业知识等专业素质,特别要加强对考生的创新思维、应用能力、学术潜质等的考察。成绩评定采取百分制。

※1.考生的专业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构成考生的复试总成绩。

2. 复试科目及相关资料请咨询各专业系联系人。联系方式附后。

四、复试成绩效用

(一)按教育部和军队有关规定,考生总成绩按照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总成绩的权重进行分配计算。研招办根据招生计划和招生录取政策,在复试基础上,依据考生类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对复试考生统一进行录取。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 复试中有舞弊和替考行为的;

2. 身体及政治思想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3. 复试小组中有3/5以上(含3/5)的成员认为考生面试不合格的;

4. 调阅调剂复试考生初试试卷,发现成绩有问题的;

5. 有其他违反国家、军队研究生报考和入学有关规定的。

五、考生参加复试所需携带的材料(在yzb90034@163.com中下载,密码66718958,请勿更改密码)

(一)国防生

1. 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2. 所属国防生选培办出具的同意直读的函(原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 政审表(盖章原件):第7页、第8页考生不用填写;

4. 2014年硕士生复试记录表;

5. 大学学习期间成绩单复印件1份,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6. 近期两张一寸彩照(粘贴在体检表和复试记录表)。

(二)拟入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1. 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2. 本科录取名册(原件复印件加盖学校提供部门公章);☆

3. 政审表(盖章原件):第7页、第8页考生不用填写;

4. 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证明和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5. 2014年硕士生复试记录表;

6. 近期两张一寸彩照(粘贴在体检表和复试记录表)。

(三)其他军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1、军人身份证、军校学员证两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历年成绩单。

3、考生所在学校政治部门盖章的政审表。

4、考生所在学校政治部门同意考生按非定向或定向直读报考研究生的函。如是定向直读,需携带已加盖公章签订好的《军队干部报考军队系统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5. 近期两张一寸彩照(粘贴在体检表和复试记录表)

(四)部队在职干部:

1. 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文职干部)证原件和复印件;

2. 师级单位干部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已提交的无需准备);

3. 师级单位干部部门盖章的《军队干部报考军队系统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4. 2014年硕士生复试记录表;

5. 政治审查函;

6. 近期两张一寸彩照(粘贴在体检表和复试记录表).

(五)调剂考生

1. 部队在职干部:提交师旅级以上单位干部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我院研究生的证明;其他材料同(四)。

2. 国防生:提交所在选培办开具的同意报考我院研究生的证明;其他材料同(一)。

3. 原报考院校研招办出具同意调剂函,传真至010-66717274。

六、注意事项

1. ☆ 表示材料的重要性。

2. 复试当日,考生可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当日进入学院。

3. 部队干部着军装,复试期间保持军容严整。

4. 如有发表过的研究论文(技术报告)、获奖证明在复试时提交导师。

5. 考生在院复试期间,遵守校园秩序,爱护环境卫生,礼节礼仪得当。

七、温馨提示

1. 复试前一天注意休息,不得饮酒,以免影响体检结果;体检前不准进食(个人提前准备食品,体检后补充),可喝少量白开水。

2. 国防生、拟入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在入学时审核。

3. 考生复试期间的体检、食宿费自理,体检费(180元/人)由门诊部收取并出具发票。学院周边有住宿场所(百度地图),复试当日中餐在学员食堂就餐。

4. 学院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杜家坎21号院(院本部),公交路线通过百度地图查询。

5. 联系人:刘老师(010-66718958);耿老师(010-66717349)。

 

【公告】装甲兵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声明:因我院未开通互联网门户网站,现仅依托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发布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信息,此为我院研招办在互联网唯一发布平台,其它互联网信息均非我院研招办发布,特此声明。

 

【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院校信息”栏(网站首页)发布的招生信息(点击“北京市”找到“装甲兵工程学院”,查阅“信息发布”等栏目信息即可),并请广大考生相互转告。

 

 

 

 

2014年硕士生招生考试复试笔试科目参考用书

专业

名称

复试笔试

科目名称

参考用书

作者或编者

出版单位(时间)

系部

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数学                  (一级学科)

901复变函数

复变函数

路见可 钟寿国 刘士强

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年7月第二版

基础部

林老师

010-66717235

917数值分析

数值分析

李庆扬 王能超 易大义

清华大学出版社  施普林格出版社(2001年8月第四版)

机械工程              (一级学科)

01方向:机械制造基础

装备零件制造与再制造加工技术

田欣利、黄燕滨

国防工业出版社(2010.06)

装备再制造工程系

陈老师

010-66717640

02方向:测试技术

测试技术基础

王伯雄

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04)

机械工程系

马老师

010-66717735

03方向:机械设计

《机械原理与机械设计》(上、下册)

张策

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10)

04方向:车辆理论(二选一)

汽车理论(第4版)

余志生

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

装甲车辆行驶原理

王德胜,杨建华

装甲兵工程学院(1997)

光学工程               (一级学科)

907光学工程专业基础

应用光学

李继祥

解放军出版社

控制工程系

唐老师

010-66717293

材料科学与工程       (一级学科)

908材料科学基础

材料科学基础

郑子樵

中南大学出版社(2005)

装备再制造工程系

陈老师

010-66717640

电气工程              (一级学科)

910电力电子技术

《电力电子技术》(第四版)

王兆安、黄俊

机械工业出版社,2000

控制工程系

唐老师

010-66717293

信息与通信工程       (一级学科)

01方向:计算机网络

《计算机网络》(第五版)

谢希仁

电子工业出版社(2008)

信息工程系

宋老师

010-66719277

02方向:信号与系统

《信号与系统》(第二版)

郑君里

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

控制科学与工程       (一级学科)

913电路分析

电路(第五版)

邱关源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3)

控制工程系

唐老师

010-66717293

兵器科学与技术        (一级学科)

01方向:915测试技术基础(二选一)

《测试技术基础》

 

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

技术保障工程系

张老师

010-66717410

01方向:916装备维修工程(二选一)

《装备维修工程》

 

装甲兵工程学院,2003

02、03方向:918武器装备概论

武器装备概论

袁军堂

国防工业出版社(2011年)

兵器工程系

常老师

010-66717211

军事装备学              (一级学科)

921军事装备学基础

军事装备学

余高达 赵潞生

国防大学出版社(2007年11月)

装备指挥与管理系

刘老师

010-66717715

管理科学与工程       (一级学科)

922管理学综合

《管理信息系统》

 

机械工业出版社,2001

技术保障工程系

张老师

010-66717410

《物流管理学》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科学技术哲学                (二级学科)

920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部分)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第5版)

李秀林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军政教研部

卫老师

010-66719035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陈先达,杨耕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

固体力学                  (二级学科)

902理论力学

理论力学(第七版)

哈尔滨工业大学理论力学教研室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03)

机械工程系

马老师

010-66717735

动力机械及工程      (二级学科)

909内燃机原理

车用内燃机学

王宪成张更云等

兵器工业出版社(2006.04)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二级学科)

02方向:911计算机网络

《计算机网络》(第五版)

谢希仁

电子工业出版社(2008)

信息工程系

宋老师

010-66719277

01、03方向:914数据结构

《数据结构(C语言版)》

严蔚敏

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

军事运筹学             (二级学科)

919军事运筹学基础

军事运筹学

张东戈等

国防工业出版社(2012年1月)

装备指挥与管理系

刘老师

010-66717715

军事通信学            (二级学科)

923 C语言程序设计

《C语言程序设计》

谭浩强

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

信息工程系

宋老师

010-66719277

 

福建农林大学管理学院关于2014年MBA硕士考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福建农林大学管理学院

关于2014年MBA硕士考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福建农林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精神,结合MBA教育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分数线

初试成绩达今年的国家A线及以上的符合报考条件,考试无作弊者(考试违纪者即使通过复试,也不予录取)。

复试分批次进行,满额为止。各批次人选、时间、地点我中心将通知本人。

 

二、复试日程安排(第一批)

 

日期

时间

内容

对象

地点

3月29日

(周六)

上午

8:30-9:30

资格审查

一志愿考生、第一批调剂生

 

经管楼

二楼

 

9:30-10:00

英语听力

10:00-12:00

政治笔试

下午

13:30-17:30

面试(含口语)

 

注:下批复试另行安排

 

三、复试考核内容

(一)主要内容

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确定复试内容。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外语听说能力;

(2)思想政治理论。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包括考生单位对考生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鉴定,以及对考生人事档案的审查;

(2)逻辑思维、决策判断能力;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状况;

(4)人文素养,语言表达能力;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复试参考材料

    政治理论:中国共产党十八大三中全会内容、2014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等

4.身体素质考核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在复试期间内参加体检。体检单位规格为二甲以上医院。(已在复试日期近三个月内按同等规格体检过的考生,可在提交体检报告后免检)

(二)复试主要方式

1.笔试

外语测试(英语听力)、思想政治理论

2.面试

(1)每位考生时间20分钟左右;

(2)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独立打分,并写出评语。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3)每个考生的作答情况要做好现场录音、影像等记录;

(4)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统一。

 

四、录取办法

1.录取原则——本着公平、公正、科学选拔的原则,保质、择优录取

A、政治笔试必须合格(成绩60分及以上者);

B、复试成绩合格;

C、政审、体检合格,按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2.调剂生源必须在我校通知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确认,待录取未能在通知时间内确认的考生即取消待录取资格。

3.录取通知书

考生个人材料(含复试材料)经研招办审核审批后,一般在6月底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双向选择系统填报与选择时间

    双向选择系统填写的截止时间为复试前一天(3月28日)下午17:00前,未能在指定时间内确认的考生即取消复试资格。

 

六、资格审查

需带材料

①本科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③福建农林大学报考攻读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见附件,考生填写,必须由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单位盖章)

④个人简历表一式五份

⑤近期彩照1寸1张(用于体检表)

注: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

七、本实施细则由MBA中心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91-22852351

江西中医药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三)

 

 (105127)全科医学拟调剂1名,只接收第一志愿考生调剂志愿。

进入复试的名单按初试成绩排序。如初试成绩相同,按初试英语成绩排序。请考生及时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填写调剂志愿的时间为:2014年3月29日12:00至3月31日16:00。

 

 

 

                            江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14年3月28日

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

二、复试组织管理

成立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所长任组长、导师、纪检监察负责人及人才资源部负责人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根据我所招生专业分布,组成地质学及固体地球物理学两个复试小组,一般由五位-七位专家组成,负责实施对考生的复试考核。

三、复试具体安排

(一)复试条件

1.第一志愿报考我所且初试成绩达到国家教育部公布的2014年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

2.初试成绩达到国家教育部公布的2014年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与我所招生专业或研究方向一致的申请调剂的考生,依据择优原则进入复试。

3. 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推免生接收工作文件精神,2014年我所拟接收的1名推免生已在此前通过复试考核,不再参加本次复试。
    (二)复试比例

根据我所2014年度招生计划及专业分布情况,2014年度我所硕士研究生复试比例为1:1.5 。

(三)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通过查验后确认复试资格。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4.学历情况核实:非应届毕业生生源,需提供本人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职生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查验学生证(需注册),以便确认考生资格;

5.《政治审查表》(加盖公章并密封,附件一,下载),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院系相关部门出具,非应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6.一寸照片一张(体检用)。

(四)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2014年4月9日上午9点开始     

复试地点:本所301会议室和501会议室

体检时间:2014年4月8 日上午

体检地点:北京市中关村医院(请考生关注相关体检注意事项)

(五)复试内容与形式

我所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英语水平及综合素质和能力。

1.笔试

针对同等学历考生加试两门初试科目外本科主干课程,满分均为100分。由对口专业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完成。

2.面试

(1)专业素质和能力

主要考察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以及专业素养;每位考生10分钟。

(2)英语水平测试

主要考察考生英语阅读、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英语听说及科技类文章阅读,每位考生10分钟。

(3)综合素质和能力

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品德及综合素质;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修养及心理素质等内容,每位考生10分钟。

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3.体检

按照国家《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生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

(六)复试成绩计分方法

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专业素质和能力及英语测试占70%,综合素质和能力占30%。

四、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5*初试权重(60%)+复试成绩*复试权重(40%)

(二)录取标准

复试成绩在70分(含70分)以上者为拟录取标准;低于7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历人员加试的二门课程成绩均须在70分(含70分)以上,如有一门课程成绩不满70分,不予录取。

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考生的确定

根据国家教育部2014年初试成绩线和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将通过复试考生报地质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最终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随后在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门户网予以公示。

五、调剂

(一)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有关调剂条件。

(二)我所将积极帮助第一志愿未通过复试但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及时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调剂考生须登录研招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简称调剂系统)填报调剂申请信息,调剂系统开放日期为2014年3月25日至4月30日。
  (三)考生向外单位申请调剂成功,需由考生本人向我所研招办邮件或传真提交个人调剂申请(传真号010-62009079)和调入单位接收函,由我所研招办向接收单位寄送考生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
   六、复试监督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结果全面负责。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所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招生办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选派专人到复试现场进行巡视。

(三)复试实行复议制度。如考生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应在复试成绩公布7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议申请,对收到的复议申请,将由我所监察部门会同招生办对异议进行核实,对申诉问题确实有误者,将由招生工作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最终答复考生。对我所检察部门的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北京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还开设了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以方便考生反映复试录取中的有关情况。

我所监督部门电话:010-62009137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216。

 

 

 

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4年3月27日

辽宁中医药大学2014硕士研究生复试日程

 

阶段

日期

时间

地点

内容

备注

1、

主体复试阶段

4月7日

8:30~11:30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同等学力考生报到、资格审核,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除以下材料外,同等学力人员还须携带学习、进修相关材料及实习、工作单位开具的证明等

4月8日

8:30~11:30

13:30~16:30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非同等学力考生报到,资格审核,修改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带身份证、本科学习成绩单、1寸彩照2张,应届本科毕业生带学生证,其他人员带毕业证、学位证,同时准备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月9日

10:00~11:00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取复试通知书、准考证和体检单

 

4月9日下午,10、11日全天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各学位点(教研室)

专业综合测评(面试)

带身份证、复试准考证和复试通知书,药学院考生(中药药事管理专业除外)于4月14日下午2:00到大连校区面试

4月10日

8:00开始

学校门诊部(学校西院南侧)

到辽宁中医药大学门诊部报道,交体检费50元。

药学院考生(中药药事管理专业除外)体检,空腹。

4月12日

8:30~11:30

14:00~16:30

另行通知

上午:专业课笔试

下午:外语听力、笔试

带身份证、复试准考证和复试通知书,英语考生须自备可接收校园广播内容的收音机

4月13日

8:30~11:30

13:00~17:00

东院D东五教室

外语口语测试

上、下午各一批,带身份证、复试准考证和复试通知书

4月14日

8:00开始

学校门诊部(学校西院南侧)

到辽宁中医药大学门诊部报道,交体检费50元

其余考生体检,空腹

4月15日下午,16日全天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双向选择导师,校内二次调剂

药学院考生(中药经营管理专业除外)于4月15日下午在大连进行

2、

补充复试阶段

4月16~29日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补充调剂复试

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辽宁中医药大学2014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即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等文件精神和国家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以切实做好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一、复试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二、组织工作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即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硕士生复试工作,具体实施部门在研究生学院,工作人员由研究生学院相关教师担任。

2.各院、部要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制订本院、部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各自硕士生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3.各院、部要以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为单位,成立由该学科负责人、相关导师及有关教师组成的硕士生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在各院、部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

4.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细则、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5.各院、部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和各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复试小组名单要在复试前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以上人员中,当年有直系亲属参加该专业硕士生入学考试的应予回避。

三、复试流程

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凭“复试通知”并携带“身份证”或“军官证”、“学生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表原件等到学校进行复试资格审核,审核通过方可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外语笔试和综合能力测评,同时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格检查,并对同等学力人员加试有关科目;其中综合能力测评主要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专业综合测评(专业技能、科研能力、教学能力等内容)。具体流程如下:资格审核→专业综合测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测试、外语笔试→外语口语测试→体格检查→复试结果上报研究生学院。

四、复试内容

(一)专业课笔试

根据2014年硕士生招生简章和考生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确定专业课笔试科目,并统一进行考试,时间3个小时,满分150分。

(二)外语笔试

笔试总分100分,难度不低于非外国语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120分钟。外语笔试结束后,学校根据总体笔试成绩情况统一设立合格分数线,外语笔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综合能力测评

综合能力测评以面试为主,满分80分。

1.外语听力测试

满分15分,题型和难度参照国家研究生入学考试往年试题标准,时间30分钟;测试工作由研究生学院和外国语学院具体实施。

2.外语口语测试

满分15分,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值分别对应15分、10分、5分、0分;测试工作由研究生学院和外国语学院实施,具体方案按《辽宁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外语口试实施方案》执行。

3.专业综合测评

满分50分,包括专业技能、科研能力、教学能力等内容,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该测评由各院、部复试小组负责组织。

(1)专业技能

满分40分,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和对研究方向目前进展的了解(20分),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20分)。

对于报考专业学位(包括临床医学硕士和中药学硕士)的考生,要更加突出对其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临床技能或药学相关应用技能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2)科研及创新能力

满分5分,包括对本专业基本工具书、文献的检索、应用能力和对科研方法、统计学的掌握程度及业务创新能力。对富有创新精神、业务能力较强,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可适当加分。

(3)教学能力

满分5分,包括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行为举止、书写。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各院、部复试工作小组应组织专人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并在复试评定表相应项目上填写考核情况,并明确录取建议;同时研究生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既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也包括直接对考生的考核情况。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应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干部、导师、招生工作部门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函调的证明信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政治工作(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

(五)体格检查

由研究生学院安排体检医院,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并结合各专业及导师对考生培养的具体要求决定。

(六)对同等学力人员进行加试

对同等学力人员要严格复试,并加强对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加试与初试科目不同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由研究生学院组织专人负责进行。

(七)专业课、外语笔试、外语听力测试和同等学力加试的命题、评卷及管理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具体参照《辽宁中医药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工作实施方案》、《辽宁中医药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评卷工作实施方案》、《辽宁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保密、保管工作实施细则》施行。

(八)考生资格复查和试卷复核

学校在复试阶段要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全面资格复查,对不符合要求和弄虚作假的考生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要对有异议的考生的入学考试试卷进行复核和笔迹核对,如经查实有违规现象发生,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录取

(一)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原则和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三)对于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实际工作表现中有业务特长和一定科研能力的,在德智体诸方面符合要求情况下,经学校同意,可优先录取。

(四)定向就业的考生在录取之前,由用人单位与我校签签定定向培养协议书。

(五)录取时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格检查等情况,并结合各学科和导师的培养要求,择优录取。一般情况下,按照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能力测评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基本录取标准如下:

1.专业课、外语笔试及综合能力测评:复试结束后,根据总体成绩情况,统一制定复试合格标准,未达标者原则上不予录取,其中综合能力测评中的专业综合测评成绩如低于30分或外语口语测试成绩为D级,原则上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符合国家对研究生培养的政治要求,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体格检查: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和相关学科及导师的培养要求。

4.同等学力人员加试:不计入总分,低于60分者,原则上不予录取。

(六)调剂复试的考生,考核方式和录取标准参照此方案执行。

六、指导教师分配工作

我校硕士生招生实行的是学科招生制,为了提高导师带教的积极性和考生学习的主动性,进一步推进招生制度民主化,硕士生指导教师的分配实行学科为主导,导师、考生双向选择,研究生学院最终审定的分配办法。在复试之初公布所有导师的简况,面试时尽量让所有的导师都参加或旁听,考生可以选择适合自己发展方向的导师,导师也可以根据面试情况直接选择合适的考生。复试结束后,确定录取的考生先到研招办登记意向,领取申请表,经导师签字后返回研招办进行复核而最终确定。经第一轮双选后仍未确定导师的考生,到研招办进行调配。

七、有关纪律要求和复议制度

各单位要切实抓好人员管理,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加强对复试教师的培训,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复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保证复试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严肃处理。在复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或有关教师有违纪或徇私舞弊等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硕士生复试实行复议制度。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必要时对相关考生可重新进行复试。

以上方案从公布之日起实行,具体解释权在研究生学院,如有与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和规定冲突的,按上级文件和规定执行。

 

                               2014年4月

 

 

 

 

 

 

 

 

 

 

 

 

 

 

 

 

 

 

 

 

 

辽宁中医药大学2014硕士研究生口语测试方案

 

一、考试目的

外语口试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它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几个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口头表达能力。

二、考试实施方案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即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研究生学院和外国语学院具体实施。

外语口试在复试时统一进行,英、日、俄三个语种使用同一方案,具体如下:

1、考试形式

每名考生单独测试,时间10分钟。主要通过朗读、问答等形式,测试考生的口语能力。

2、分组形式

考生按上、下午分批进行测试,开考前十分钟同一批考生开始入围,分组测试,考完一人走一人。

3、评分形式

不少于3名教师组成的测试小组集体评分,现场给出成绩,并有书面记录和评语,考试全程录音。

4、评分标准

外语口试主要从3个方面进行评价:

①语言准确性和范围:从语法与用词的准确性、语法结构的复杂性和词汇的丰富程度,以及发音的准确性等诸多因素来测评考生的口语能力。

②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从讨论有关话题或对话时连贯表达思想的语言长短,内容的连贯性以及寻找合适词语而造成的停顿频率及长短来测评考生。

③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测试考生语言表达是否灵活,能否自然、积极地参与讨论或对话;话语是否得体,语言的使用总体上能否与语境、功能和目的相适应。

以上三个方面综合成绩的评定分为四个等级,A为优,B为良,C为及格,D为不及格。各等级的标准是:

A:能用外语就指定的题材进行口头交流,基本没有困难。

B:能用外语就指定的题材进行口头交流,虽有困难,但不影响交流。

C:能用外语就指定的题材进行简单的口头交流。

D:不具有口头表达能力。

三、成绩上报

考试结束后,外国语学院将考生的成绩、考试记录、评语和考试录音材料上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2014年4月

 

 

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奖助贷体系一览表

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奖助贷体系一览表

(2014年秋季起试行)

 

奖助贷类型

奖助贷对象

奖助贷金额

奖助贷条件

(或比例)

新生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

5000元/生

以公开招考方式录取硕博连读生

硕士研究生

学术型研士:

2000元/生(非农)

3000元/生(农学)

全日制专业硕士:

1000元/生

应届本科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入学

(含本校推免生)

20000元/生

985高校推免生

10000元/生

211高校推免生

5000元/生

其它省属重点院校推免生

助学金

博士研究生

24000元/生·年

(2000元/生·月,

按12个月发放)

100%

(脱产学习)

硕士研究生

7200元/生·年

(600元/生·月,

按12个月发放)

“三助”岗位津贴

助研

博士研究生

由导师根据工作量

发放津贴

 

硕士研究生

4800元/年

(人均标准)

100%

(脱产学习)

助教

助管

博士研究生

津贴标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硕士研究生

 

学业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

农学

一等奖

12000     元/生·年

5%

二等奖

10000

元/生·年

20%

三等奖

8000

元/生·年

25%

 


 

 

 

学业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

非农

一等奖

12000      元/生·年

5%

二等奖

10000

元/生·年

15%

三等奖

8000

元/生·年

20%

硕士研究生

农学

一等奖

10000元/生·年

5%

二等奖

8000

元/生·年

20%

三等奖

6000

元/生·年

25%

非农

一等奖

10000

元/生·年

5%

二等奖

8000

元/生·年

15%

三等奖

6000

元/生·年

20%

国家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

30000元/生

品学兼优学生,奖励名额由福建省教育厅安排

硕士研究生

20000元/生

严家显

最高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

20000元/生

品学兼优研究生,全校每年2名

硕士研究生

20000元/生

品学兼优研究生,全校每年8名

国家

助学贷款

博士研究生

贷款金额不超过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

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所有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

             
 

注:本办法从2014级全日制研究生开始试行。

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收费标准一览表

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收费标准一览表

(2014年秋季开始执行)

 

培养类型

培养层次

学位类别

学制

收费标准         (元/生•年)

学术型研究生

博士

农学

 

3

10000

理学

工学

管理学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3

      10000

硕士

农学

3

8000

理学

工学

管理学

经济学

教育学

法学

医学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3

      8000

全日制                   专业学位研究生

硕士

农业推广硕士

2

8000

兽医硕士

风景园林硕士

林业硕士

工程硕士

工商管理硕士(MBA)

2.5-3

45000(全程)

公共管理硕士(MPA)

 

2-3

35000(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