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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科技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华北科技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祥见http://yjsy.ncist.edu.cn/index.html

江苏省血吸虫病防治研究所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4级)

 

 

 

 

 

 

一、培养目标

硕士研究生教育属于高等教育的范畴, 必须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培养目标如下: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本专业工作,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基础以及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从事医学寄生虫学科学研究或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具有实事求是、独立思考、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

二、培养对象

以“全国统考”方式录取入学攻读硕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职人员。

三、培养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

学科专业:医学 病原生物学

研究方向:01寄生虫分子生物学及流行病学

02媒介生物学与控制

03寄生虫分子生物学及免疫诊断 

04寄生虫病流行病学

四、学习年限

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学制为3年,根据培养情况可适当提前或延长学习年限,如提前通过学位课程考试,达到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并完成学位课题研究工作和综述撰写,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论文发表符合要求,可提前毕业。对于未能在三年内完成上述要求者,可相应延长培养时间,延长期间其学习及生活费用自理。

五、课程设置

1、公共必修课(12学分)。

2、专业必修课(5学分),导师定期指导,学生自学为主。

   寄生虫学及寄生虫病学的研究进展

   专业文献阅读及写作(要求英文论文、中文摘要或译著正式发表1篇)

3、选修课(17学分以上)

   学习南京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病原生物学专业学位课程。

六、培养方式和方法

    (一)制定培养计划:研究生培养计划是每一位研究生培养的主要依据(导师、研究生及指导小组制订),培养计划包括研究方向,学位课程,学位课题研究工作安排及指导小组成员等。

    (1)研究方向:由导师及指导小组共同商定。

(2)学位课程:硕士研究生入学后,送医学院学习前,导师根据各学科专业培养方案中课程设置要求,与研究生共同拟定研究生课程计划(一式二份,一份送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处,一份存本所研究生管理部门。)

     (二)对研究生培养严格按培养计划执行

    为保证研究生质量,研究生入学后第一年,送南京医科大学住读,攻读公共必修课和选修课,参加相关的学术活动,参加南京医科大学的政治活动和社会活动。第二学年学生回本所,在导师及指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专业课程和专业外语的学习,并在第二学年结束前完成专业课程和专业外语的考核,同时从第二学年起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课题研究、文献综述和撰写论文,硕士生指导小组协助导师指导学生查阅文献、调研分析、选题、检查课题进展情况以及指导研究生撰写、修改综述、论文。实验工作尽可能在第三学年上半学期完成,下半学期补充完成少量试验,写出论文,送审评议,申请论文答辩。研究生要结合研究课题,深入疫区,参加社会实践,提高专业水平,巩固专业思想。并与本所职工一起,参加导师所在科室以及本所的政治学习和社会活动。

七、考核方式

    公共必修课及选修课在医学院参加考核带回学习成绩单交给本所研究生管理部门,专业课及专业外语由导师根据具体要求通过考试、译文、写综述等方式进行考核。在每一学年结束前,研究生本人要填写年度考核表,对课程学习情况、政治思想表现及科研进度情况进行总结,并由导师审核,交研究生管理部门。

八、学位论文要求

学位论文是训练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能,达到具有独立进行科学研究工作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反映研究生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知识水平与技能的重要指标,是培养研究生能力的重要手段。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年第二学期正式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研究学位论文工作不得少于一年,所选课题与导师研究方向一致,研究课题确定后要作开题报告,由导师邀请所学术委员会成员参加,开题报告内容与有关部门规定的课题招标时申报的内容一致;选题应考虑研究生的研究方向、本专业实验室或现场的仪器设备、试验条件、学生的特长和兴趣等方面的因素,并应有一定的先进性、创新性和适当的难度。

九、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

    研究生完成培养计划中的全部学位课程,并获得至少34学分;学位论文经导师审阅稿并送有关专家评阅通过后,方可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办理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手续时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培养计划、文献综述、开题报告、科研设计、学位论文、原始实验记录本。

    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阅人一般为3名,都应具有高级职称,其中至少有1名外单位专家。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一般由5人组成,应有外单位专家参与。必须是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主席由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担任,导师不可以参加答辩委员会。

    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方可毕业并发给毕业征书。学位授予须经所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授予。

    获硕士学位者在读期间应有1篇以上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在省级以上核心期刊上发表。

十、组织与管理

导师负责和科室集体培养相结合。由导师与科室同志共同协商成立指导小组,指导小组由3-5人组成。

 

 

 

江苏省血吸虫病防治研究所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我校提高研究生待遇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大幅扩大奖助范围,切实提高研究生待遇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4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2000人,其中已接收推荐免试生608人。学校2014年硕士生复试将于3月29日-4月14日进行,广大考生3月25日起可登录学校网站(http://yanzhao.cug.edu.cn)查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据研究生院负责人介绍,根据教育部规定,2014年起,将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生收取学费。但令广大考生欣喜的是,为鼓励研究生潜心学习和科研,学校奖助力度进一步加大,与收费前相比,研究生待遇非但没有降低,反而提高了,各种奖助学金的覆盖面也更广了。

  根据学校公布的从2014级研究生开始实行的学费和学业助学金标准,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100%享有学业奖学金,其中所有推免生和近80%的统考生均享受8000元/人.年的一等学业奖学金(对大部分专业来说相当于免交学费),其余的统考生也都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

  根据此前公布的助学金标准,非定向硕士生均可享受6000元/人.年的国家助学金,硕士生们也不用为基本的生活费发愁了。此外,每年约有120人获评20000元/人的国家奖学金及各类社会力量设置的奖学金,更是为品学兼优的研究生提供更加广阔的舞台。在校期间,研究生还可以通过“助教”、“助管”、“助研”岗位得到多方面锻炼,每月津贴不少于300元,覆盖人数超过20%。对于未获奖学金又确有困难不能缴纳学费的研究生,符合国家规定的,可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近年来,学校采取多项措施提高研究生培养条件和待遇。在招生服务方面,考生可通过学校举办的“优秀大学生夏令营”等活动深入了解校园;与部分高校建立了推免生互推和优质生源共享合作机制;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anzhao.cug.edu.cn)可以方便地查询各类研究生报考信息;研招办微信服务(cugyzb)也已开通,努力为广大考生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公告

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公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2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和划线

1.各报考单位的招生总计划见附件一(不包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单考计划),具体专业的招生计划由报考单位在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公布。为进一步改善生源结构,学校设立50名优秀生源调剂专项名额,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向相关学院申请。

2.各报考单位在国家分数线(见附件二)的基础上按照最高不超过150%的复试比例确定本单位各专业(研究方向)的复试分数线,并确定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

3.单考生执行国家工学门类分数线,计划单列。

4.少数民族骨干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总分不低于245分,但汉族考生比例不超过10%,计划单列。有关复试名单和要求另行通知。

二、复试

1.复试方案:3月25日前由报考单位公布。请注意查看报考单位网站通知。

2.资格审查: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学历有疑问考生须持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对于报考信息有误的,要由考生提出修改申请,学院审核后统一汇总交研招办。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 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研招办审核通过后方可加分进入复试。

4.复试内容

复试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具体内容由报考单位在其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中规定:

1)专业课笔试(包括答题、画图、撰写研究设计等)或实践能力测试。由各单位自行命题、阅卷,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条件许可的单位可单独组织对考生的实践能力考核。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心理健康状况、外语听说能力等。

3)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应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须按招生目录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5.调剂复试

1)条件:调剂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调剂条件。要注意调剂生须在报考专业上线,且统考科目相同或相近;享受照顾分数线的考生如调出照顾专业,须达到报考专业所在门类的普通线;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会计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该五个专业。

接收外校调剂生本科毕业学校须为重点高校或毕业专业为重点学科,且报考重点高校。

优秀生源调剂专项考生本科毕业学校须为重点高校或毕业专业为重点学科,报考重点高校且考研成绩优秀。

2)调入手续:接收本校调剂生通过校内招生系统传递数据,直接组织复试;接收外校调剂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传递数据、办理手续;学校统筹的优秀生源调剂专项须经研招办确认后方可通知复试。

3)调出:我校未录取考生,达到国家分数线并符合调剂规定的,自行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联系调剂,各单位充分发掘各自资源做好协助工作。考生调剂成功后由研招办统一办理转寄初试试卷手续。

6. 复试费用100元/人,由报考单位按照财务收支两条线原则自行收支。

三、录取

1.成绩计算

1)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100*(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复试权重)+100*(复试成绩/复试满分)*复试权重。

复试权重范围为30%-50%,由报考单位根据学科特点自行确定并在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公布。

2)复试各部分成绩或复试总成绩未达到相应满分的60%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未达60%者不予录取。

2.录取规则

各单位根据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和奖学金比例,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确定录取名单和奖学金等级。

3.录取类别

定向: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档案不转入学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或定向地区工作(定向到地区仅限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中的无定向单位人员,可转档案)属于定向。我校招收的除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外的定向考生的培养经费,均由定向单位提供,且需于4月30日前签订委托培养协议。

非定向:档案须于4月30日前转至学校(应届生可于毕业后转档案)且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全日制在校学习的属于非定向,毕业后按国家就业政策就业。

4.学费及奖学金

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发放标准按《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长办公室关于公布研究生学费和学业奖学金新标准的通知》(地大校办字〔2013〕32号)等文件执行。

其中推免生全部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重点学科统考生(委培定向除外)一等学业奖学金人数占80%、二等学业奖学金人数占20%,其他学科一等学业奖学金人数占70%、二等学业奖学金人数占30%。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生享受6000元/年的助学金。

四、工作日程

1.3月25日前,各单位确定复试方案、复试学生名单并通知考生。

2.3月29-4月14日,报考单位组织复试,具体时间由各单位确定并通知考生。

3.3月31-4月1日、4月8日-9日,考生到校医院体检。

4.4月15日前,确定拟录取名单。

5.4月30日前,完成调档、政审、签订委培协议等。

6.5月-6月,发出录取通知书。

五、咨询和申诉

1.报考学院联系方式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anzhao.cug.edu.cn);

2.咨询和申诉电话:监察处:027-67884345

                 研究生院:027-67885153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2014年硕士生招生计划一览表   

单位名称

学术学位

专业学位

追加计划

计划

已接推

免人数

统考

计划

计划

已接推免人数

统考

计划

101地学院

130

36

94

20

13

7

3

102资源学院

100

54

46

90

21

69

9

103工程学院

100

55

45

90

25

65

18

104地空学院

50

29

21

35

13

22

1

105环境学院

55

30

25

55

12

43

6

106珠宝学院

20

7

13

15

6

9

3

107材化学院

50

20

30

50

13

37

 

201信工学院

55

23

32

60

16

44

 

202机电学院

55

32

23

55

23

32

5

203计算机学院

40

19

21

40

12

28

1

301经管学院

75

33

42

115

22

93

 

302马克思主义学院

50

2

48

 

 

 

2

303公共管理学院

70

13

57

60

6

54

5

304艺媒学院

35

21

14

40

16

24

3

401外国语学院

40

4

36

30

5

25

 

402数理学院

25

12

13

 

 

 

 

403体育部

10

4

6

 

 

 

 

501高教所

25

3

22

 

 

 

3

601国重(地质)

15

3

12

5

 

5

 

602国重(生环)

15

5

10

5

 

5

 

603三峡中心

10

 

10

 

 

 

 

801地调院

10

 

10

20

 

20

 

 

注:1.本表不含单考生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2.在不损害一志愿考生利益前提下,报考单位可根据实际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招生目录上公布的分专业计划;3.追加计划由各单位根据生源情况自行分配至专业。

 

 

附件二:

2014年硕士生参加复试国家基本分数线

 

*各专业分数线由各单位在此基本分数线基础上自行确定*

报考专业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哲学[01]

290

40

60

经济学[02]、资产评估硕士[0256]

330

45

68

法学[03] 、法律硕士[0351]

315

44

66

教育学[04](不含体育学[0403])

315

42

126

文学[05](不含艺术学[0504])

350

55

83

理学[07]

285

38

57

工学[08] (不含照顾专业)、

工程硕士[085](不含照顾专业)

285

38

57

管理学[12](不含管理类专业学位)

335

48

72

艺术学[130500]、艺术设计[135108]

325

34

51

体育学[0403]

265

34

102

工学照顾专业*、工程硕士照顾专业*

275

37

56

工商管理硕士[1251]、公共管理硕士[1252]、会计硕士[1253]、旅游管理硕士[1254]、工程管理硕士[1256]

160

41

82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

245

30

45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245分。

 

    注:*工学照顾专业(一级学科) :水利工程[0815]、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

        *工程硕士照顾专业:水利工程[085214]、地质工程[085217]、安全工程[085224]。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指: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培养,否则不可享受此政策。符合政策考生凭户口本、身份证和定向单位证明或合同提出申请,报考单位受理后提交研招办确认)。

2014年警务专业硕士调剂招生公告

 

 

云南警官学院始建于1950年,历经昆明市军管会公安部公安学校、云南省公安学校、云南省人民警察学校、云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等时期。2003年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云南警官学院。学院内设9个党政管理机构,有禁毒学院、刑事侦查学院、治安管理学院、信息网络安全学院、法学院等13个教学部门。设有禁毒学、刑事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治安学、法学等15个本科专业,建设有1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设有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禁毒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禁毒学》课程是国家级精品课程,《毒品犯罪案件侦查》、《禁毒学》、《毒品预防》、《警察法学》、《刑事诉讼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武术擒拿格斗》的等7门省部级精品课程,建设有39门校级精品课程。2012年12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招收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考生调剂资格

警务硕士属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专门针对在职民警招生。2014年,我院拟调剂招收全日制警务硕士不低于10名(最终名额依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一)调剂报考今年警务硕士、公安类或法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须达到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B类地区最低录取分数线;

(二)外国语语种为英语(懂其它语种或小语种优先考虑);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考生的学历情况与申请调剂学科符合国家其他有关要求。

(五)除特殊政策规定之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后工作时间满2年;系在职民警。 

二、调剂政策

(一)招生专业及代码。警务硕士(035300)

(二)研究方向。2014年云南警官学院警务硕士研究方向为禁毒。

(三)学制与学习形式。学制为2年。在校课程学习、警务训练时间一年,警务实践时间半年,撰写学位论文时间半年。

(四)有关费用及待遇。按国家规定学员学习期间须交纳学费,其标准按物价部门相关要求执行。我院免除2014级入学全日制警务硕士研究生的住宿费。其他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在学期间,不转户籍、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工资待遇原则不变,医疗费由学员所属工作单位负责,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五)学历与学位获得。学员学习期满,修完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考试合格,完成警务训练与警务实践等培养环节,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颁发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硕士学位。

三、调剂工作要求

(一)报考条件。警务硕士的报名工作实行组织推荐与个人自愿报名相结合的原则,推荐单位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政工部门,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经本单位同意后,考生在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网调剂网页上报名时选择“警务”专业后方可参加网上调剂报名并在网页获取(或电话通知)考生复试通知。

(二)复试工作。复试工作事宜请考生及时关注我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页。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须填写《2014年攻读警务硕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见附件),经考生所在县以上单位组织政工部门审核盖章后提交我院。考生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14年攻读警务硕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2.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人民警察证原件及复印件。

      复试时间、方法与科目见“云南警官学院2014年招收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三)录取。按照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类别为委托培养。

四、本公告若与国家2013年研究生招生调剂政策不符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五、报名程序和联系方式

(一)调剂生预报名:在国家复试分数线公布前,请登入云南警官学院网站(http://www.ynpsc.edu.cn),从“部门导航”进入云南警官学院研究生部网页,由“相关下载”栏目下载并填写“云南警官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并发送至;ynjgxyyjsb@163.com邮箱。

(二)正式报名:请按国家规定的调剂时间及时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调剂信息。

(三)学校审核通过后,将在“研招网”向符合要求的考生进行网上确认并予以通知,考生网上点击同意参加复试。

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专用热线(0871-65138760、65136017),报名阶段如有任何问题,欢迎致电详询。

 

    学校名称:云南警官学院

学校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教场北路249号

邮政编码:650223

联系部门:云南警官学院   研究生部

联系电话:0871-65136017   张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138760   刘老师、李老师、王老师

云南警官学院网址:http:// www.ynpsc.edu.cn/

欢迎广大考生调剂到云南警官学院攻读硕士学位!

云南警官学院

2014年03月12日

 

 

 

 

附件:

2014年攻读云南警官学院警务专业硕士报考资格审查表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照片

 

(加盖工作单位

人事部门公章)

籍贯

 

民族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工作单位

 

参加工作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性质

 

工作岗位

 

职务

 

职称

 

政治面貌

 

移动电话

 

工作时间电话

 

非工作时间电话

 

亲属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本科学历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

证书编号

 

学士学位

  年 月获                 学校             专业    学士学位

证书编号

 

报考学校

 

备  注

注明是否为“上海合作组织”专项计划研究生

(签字前,请认真核对上述内容)

诚信承诺书

我保证所提供的上述信息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由于上述信息虚假带来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考生工作单位(县以上)政工部门审核意见:

 

单位政工部门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招生单位审核意见:

 

招生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云南警官学院2014年招收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2014年招收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以及全国警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性培养方案(试行)》的精神和《云南警官学院招收攻读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为圆满完成我院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录取工作基本原则

  (一)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坚持科学选拔与规范复试,提高复试质量的原则。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四)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的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全面考查基础上,突出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五)坚持差额复试原则。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最低复试控制线和学校招生计划,原则按照招生计划1:1.2—1:1.5的比例,确定各复试名单并组织复试。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研究解决我院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批复试办法和复试录取名单,对复试结果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的质疑做出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部)、监督组、体检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我院研究生生源调剂、资格审查、体检和录取等组织协调工作。

  按复试内容板块及复试人数,组成若干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须指定一名专家任组长,另设秘书二名。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负责复试记录、复试结果的登记、复试记录表的收验、上交等工作。

  复试试题及其标准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试题命制、分装、评卷、核分、登分、抽题、分组等环节都要做好保密工作,并认真做好记录。

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要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加强对复试工作的指导。

三、复试内容及办法

(一)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核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素质及考生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体内容及参考书目:

 

 

 

 

领域、研究方向

拟招人数

复试

035300警务硕士

20

综合面试:公安管理学、禁毒学、侦查学

 

复试参考书目

面试科目

参考书

出版社、出版时间

作 者

公安学

《公安管理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年

郭宝

禁毒学

《毒品预防教程》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1年

骆寒青

《毒品公开查缉实训教程》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1年

王建伟

《戒毒实务教程》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1年

梁晋云

《毒品检验与鉴定》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1年

张涛

侦查学

《毒品犯罪案件侦查》

群众出版社2009年

张晶、祝卫莉

《刑事案件侦查》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3年

任克勤、徐公社

(二)复试形式

1、英语口语复试:

(1)复试学生用英语简要介绍个人的基本情况和工作特点。

(2)英语复试考官用英语对相关问题用英语提问,考生用英语进行简要回答。

(3)每位考生的英语复试时间安排在5~8分钟内完成,考官当场给出“英语复试成绩”(优、良、合格、不合格)并带入“综合复试”流程作为“综合复试成绩”的参考。

2、综合复试:

(1)复试以面试方式进行。每生安排20~30分钟时间进行。

(2)各复试小组成员要准备好复试题目,每组随机问取考生2~3个题目,并要求其进行回答。

(3)由复试组成员在每个考生的复试成绩单上无记名打分,最终以平均分给出复试成绩。

(四)复试成绩的计算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

3、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综合成绩计算

体检和政审均合格的考生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自所占权重计算每个考生的综合成绩,并以此作为最终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的依据。

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百分制并取整)=初试总成绩×50%+复试成绩×50%。

四、复试资格审查

(一)复试考生在参加复试之前一律要进行资格审查,并交验以下材料: 

1、《2014年攻读云南警官学院警务专业硕士报考资格审查表》;

2、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人民警察证原件及复印件;

6、工作单位推荐证明;

7、少数民族照顾上线参加复试的考生,除以上证件外,必须提交户籍证明(原件)和与少数民族地区工作单位签订的委托培养协议。

(二)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部具体组织实施,由专人负责。

资格审查工作人员职责:根据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表,认真审查考生的身份和资格,严格核查考生的《复试通知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书、人民警察证原件等,并收存其与身份证、人民警察证和学历证书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

提交材料与报名库信息不符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对考生身体状况的审查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认真审查考生提交的体检报告,对患有重病、传染病或精神病的考生不得录取。

六、复试日程安排

2014 年 4月18日至19日,在云南警官学院校区内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时  间

工作安排

地点

4月18日 15:00-17:20

复试考生报到,并接受资格审查

研究生部(科技楼713室)

4月19日 8:30-12:30

14:00-18:00

英语口语复试

临时通知

综合复试

临时通知

  七、复试、录取结果的公示、监督与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要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工作办法、复试名单、复试结果和录取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对外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云南警官学院 

二〇一四年三月八日 

 

 

 

 

 

 

 

 

 

 

调剂信息

我所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仍有差额,接受985、211学校数学、物理、电子信息工程等相关专业,考研成绩320分以上的调剂生。

联系电话0571-56782053

联系人:胡老师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14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公告

一、调剂专业

调剂专业及专业代码:法律硕士(非法学)  035101      

法律硕士(法学)    035102

学制:法律硕士(法学)学制为2年,法律硕士(非法学)学制为3年,均为全日制。

调剂计划:约38人。

 二、调剂条件

(一)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国家A类地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复试分数线(以教育部划定的分数线为准,我校不再另行划定复试分数线);

(二)考生需符合我院招生简章规定的政治条件、年龄条件及身体条件等;

(三)专业条件

1.调剂法律硕士(法学)生源的专业条件:原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可调剂;原第一志愿报考法学硕士[专业代码为0301]的考生,须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方可调剂。

2.调剂法律硕士(非法学)生源的专业条件:原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方可调剂。

(四)其他未经说明的条件,以教育部的最新文件为准。

三、调剂程序

1. 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在国家复试分数线公布后,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公网网址:ttp://yz.chsi.com.cn ,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上的“调剂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调剂信息,并将我校选为第一志愿调剂学校。

2.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通时间为:3月25日至4月30日。请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届时尽早填报调剂志愿,并将我校选为第一志愿调剂学校,我校将按照“先申请、先审核、先通知”的原则确定名单并发放复试通知。

特别提示:只有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填写了调剂志愿并在网上收到我校复试通知书的方可调剂。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上[http://cicp.edu.cn]的调剂信息和复试事宜通知。  

四、本调剂公告若与教育部2014年研究生招生调剂政策不符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五、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11903

学校网址:http://www.cicp.edu.cn/

联系部门: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研究生教育部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赵老师    0312-5911093、5911973

部门邮箱:zjyyjszs@163.com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中路103号    071000

 

欢迎广大考生攻读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14年法律硕士研究生!

宁夏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为保证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宁夏大学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根据各学科对高层次人才的要求,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

       3、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实行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明确的等次结果。

二、复试组织

      1、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的领导与监督等各项工作。

      2、由各院(中心)成立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由院长(中心主任)担任,实行组长负责制,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具体方案等。各单位复试方案务必于3月24日上午12点前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子版和纸质版本,复试工作小组另页报送)。

     3、各专业的复试按专业和复试人数可组成若干复试小组,必须对参加复试的小组成员进行专门培训。

    4、各专业复试面试必须现场录音或录像。

三、复试人选

       参加复试人员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按照国家分数线B类考生上线人员及调剂的考生。复试人数一般为拟录取人数的120%。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分数线(含单科及总分)要求,根据考生综合情况,择优确定复试人选。

四、复试试题的命制及复试的组织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课面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所有专业必须进行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笔试命题由各院(中心)按宁夏大学初试命题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命制,试题(含试卷、答案和评分标准)由各院(中心)妥善保管。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封前属国家机密材料。复试结束后,各院(中心)要及时将复试成绩及结果报送研究生院。

      所有考生的外语听力与口语能力水平测试(英语语言文学专业除外)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安排。制定统一的测试办法和明确的评分标准,对于听力、口语成绩偏低的考生,学校将根据情况,慎重录取。

       复试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占45%,专业课面试占35%,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占20%。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小时,专业课面试时间每个考生不少于20分钟,由各学院组织(各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复试成绩总分值,但考生最后复试成绩均须折合为百分制报送研究生院)。面试采用试题事先命制、装袋,考生现场抽题回答的形式进行。

      专业课笔试、专业课面试或试验、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四个部分复试成绩总和为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在60分以上者(含60分)将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排列录取顺序,依次录取,初试成绩权重占70%,复试成绩权重占30%。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除参加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一律采用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均为100分,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如有1门加试科目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其它

     1、面试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2、复试期间还将进行体检、政审及其它情况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复试的监督与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院(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成立“宁夏大学2014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以下简称“校督查领导小组”),负责对我校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等信息应按规定的时间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院(中心)受理投诉和申诉应及时上报校监察处和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并在一周内予以回复。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复试期间,应增强复试录取工作透明度,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做到工作程序公开、录取标准公开。研究生院、校监察处将监督、抽检和配合各院(中心)的工作,以确保今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学校纪检部门为考生设立投诉电话(0951-2061117),邮箱:jsc@nxu.edu.cn;研究生院投诉电话(0951-2061096),邮箱:yjsc@nxu.edu.cn,地址:宁夏银川市文萃北街217号。

 

 附件一: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

 

   

                                                                                         宁夏大学研究生院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

    制定本规范旨在公平、公正选拔有培养潜质的考生,促进平等竞争。

     一、由院(中心)按专业及复试人数组成一个或几个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

     二、复试小组成员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直系亲属报考的老师参加。

     三、 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复试人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综合面试结束后应认真填写《宁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表》。

四、复试要求

1、面试的具体要求

(1)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组考生的复试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善保存以备复查;

(3)各专业复试面试必须现场录音或录像。

(4)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2、复试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向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

力,外语听说能力。

    (2)外语听力与口语能力水平测试(英语语言文学专业除外)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安排。制定统一的测试办法和明确的评分标准,对于听力、口语成绩偏低的考生,学校将根据情况,慎重录取。

   (3)综合素质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能力;事业心、责任心、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质;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宁夏大学研究生院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