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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理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生源调剂信息

调剂考生:

根据2018年国家线,我校部分专业有调剂名额,欢迎符合调剂政策的优秀考生调剂到我校。

一、调剂政策

1、达到国家2018年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2、符合教育部、河北省及我校2018年相关调剂政策。

二、调剂程序及要求

1、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调剂考生必须通过登陆该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进行正式调剂,否则调剂无效。我校对调剂考生的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考生志愿填报时间超过24小时未接到我校复试通知者,我校后批次调剂不再计入,考生可自行调剂其他院校或重新填报我校。

2、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正式开通24小时内,在满足条件的前提下,考生可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中的调剂意向转为调剂服务系统中的调剂志愿。转移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不可取消或更改,未转移成功的调剂意向无效。

4、我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向进入我校复试名单的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调剂考生登陆调剂服务系统后须在我校规定时段内点击回复确认到我校复试。逾期,我校发出的复试通知自动废止,不再生效。

5、复试合格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接受我校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发出的待录取通知,未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6、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http://yjsxy.ncst.edu.cn)相关的调剂信息、复试时间安排及复试录取办法等。复试相关手续请咨询我办并按要求办理。

三、拟调剂专业

所属招生学院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冶金与能源学院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全日制

冶金与能源学院

080600

冶金工程

全日制

冶金与能源学院

085204

材料工程

全日制

冶金与能源学院

085204

材料工程

非全日制

冶金与能源学院

080702

热能工程

全日制

冶金与能源学院

085205

冶金工程

全日制

冶金与能源学院

085205

冶金工程

非全日制

冶金与能源学院

085206

动力工程

全日制

冶金与能源学院

085206

动力工程

非全日制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5204

材料工程

全日制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5204

材料工程

非全日制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全日制

矿业工程学院

081601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

全日制

矿业工程学院

081803

地质工程

全日制

矿业工程学院

081900

矿业工程

全日制

矿业工程学院

085215

测绘工程

全日制

矿业工程学院

085215

测绘工程

非全日制

矿业工程学院

085217

地质工程

全日制

矿业工程学院

085217

地质工程

非全日制

矿业工程学院

085218

矿业工程

全日制

矿业工程学院

085218

矿业工程

非全日制

矿业工程学院

083700

安全科学与工程

全日制

矿业工程学院

085224

安全工程

全日制

矿业工程学院

085224

安全工程

非全日制

建筑工程学院

081400

土木工程

全日制

建筑工程学院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

全日制

建筑工程学院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

非全日制

建筑工程学院

125600

工程管理

全日制

机械工程学院

080200

机械工程

全日制

机械工程学院

085201

机械工程

全日制

机械工程学院

085201

机械工程

非全日制

化学工程学院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全日制

化学工程学院

085216

化学工程

全日制

化学工程学院

085216

化学工程

非全日制

化学工程学院

0817J6

公共卫生化学

全日制

电气工程学院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全日制

电气工程学院

085210

控制工程

全日制

电气工程学院

085210

控制工程

非全日制

信息工程学院

081203

计算机应用技术

全日制

信息工程学院

085211

计算机技术

全日制

信息工程学院

085211

计算机技术

非全日制

外国语学院

050200

外国语言文学

全日制

外国语学院

055100

翻译

全日制

外国语学院

055100

翻译

非全日制

理学院

070100

数学

全日制

理学院

0701J2

计算材料物理学

全日制

经济学院

020200

应用经济学

全日制

经济学院

025100

金融

全日制

经济学院

025100

金融

非全日制

人文法律学院

035101

法律(非法学)

全日制

人文法律学院

035101

法律(非法学)

非全日制

人文法律学院

035102

法律(法学)

全日制

人文法律学院

035102

法律(法学)

非全日制

基础医学院

077803

病原生物学

全日制

基础医学院

100101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全日制

基础医学院

100104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全日制

附属医院

100201

内科学

全日制

附属医院

105101

内科学

全日制

附属医院

100202

儿科学

全日制

附属医院

105102

儿科学

全日制

附属医院

105103

老年医学

全日制

附属医院

100203

老年医学

全日制

附属医院

100204

神经病学

全日制

附属医院

105104

神经病学

全日制

附属医院

100206

皮肤病与性病学

全日制

附属医院

105106

皮肤病与性病学

全日制

附属医院

100208

临床检验诊断学

全日制

附属医院

105108

临床检验诊断学

全日制

附属医院

100210

外科学

全日制

附属医院

105109

外科学

全日制

附属医院

100211

妇产科学

全日制

附属医院

105110

妇产科学

全日制

附属医院

100212

眼科学

全日制

附属医院

100212

眼科学

全日制

附属医院

100213

耳鼻咽喉科学

全日制

附属医院

105112

耳鼻咽喉科学

全日制

附属医院

100214

肿瘤学

全日制

附属医院

105113

肿瘤学

全日制

附属医院

100217

麻醉学

全日制

附属医院

100218

急诊医学

全日制

附属医院

105117

急诊医学

全日制

附属医院

105127

全科医学

全日制

附属医院

105128

临床病理学

全日制

心理学院

100205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全日制

心理学院

105105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全日制

护理与康复学院

100215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全日制

公共卫生学院

100400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全日制

公共卫生学院

105300

公共卫生

全日制

公共卫生学院

105300

公共卫生

非全日制

公共卫生学院

1004J5

职业卫生安全

全日制

管理学院

120200

工商管理

全日制

管理学院

125600

工程管理

全日制

药学院

105500

药学

非全日制

(我校拟调剂专业、名额会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请随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公布的调剂信息)

四、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按照国家规定,我校自2014年起研究生全部实行收费政策。学费标准:按冀价行费[2014]1号文件,博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生每生每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7000元。

(二)我校实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奖学金、优秀生源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基础学科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系列奖助政策。为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鼓励优秀生源报考我校,我校另设“优秀生源奖学金”和“基础学科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博士研究生每生 13000 元 / 年,硕士研究生每生6000 元 / 年。

2、三助岗位津贴

(1)为研究生设立助研岗位,津贴每生不低于 2000 元 / 年(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2)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助教岗位津贴,津贴标准按学校规定发放。

(3)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助管岗位津贴,津贴标准:硕士研究生 400 元 / 月。

3、优秀生源奖学金

我校录取的 2018 年新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均享受优秀生源奖学金,博士研究生每生 10000 元,硕士研究生每生 8000 元。

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学金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和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毕业于 “985工程”、“211 工程”高校的全日制普通应往届硕士毕业生考生。

(2)硕士推免生和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毕业于 “985 工程”、“211 工程”高校的全日制普通应往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考生。

(3)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学习成绩优异,入学总成绩排名在所报考学科(领域)前 10% 的考生(破格录取考生除外)。

4、学业奖学金

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学业奖学金,博士研究生设一等学业奖学金,标准每生每年 15000 元,覆盖比例100%;硕士研究生设三个评选等级,一等学业奖学金标准每生每年 8000 元,覆盖比例 15%,二等学业奖学金标准每生每年 7000 元,覆盖比例 25%,三等学业奖学金标准每生每年 5000 元,覆盖比例 30% 。

5、基础学科奖学金

2018年我校基础学科(外国语言文学、数学、计算机应用技术、生物分子组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考生均可按不同分类标准获得一类 10000 元或二类 8000 元基础学科奖学金。

2018 年基础学科分类:

一类:外国语言文学、数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生物分子组学;

二类:计算机应用技术、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6、国家奖学金

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按照国家下达指标,获得者奖励 20000 元。

7、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助学贷款

8、特殊困难补助

学校设立专项经费作为特殊困难补助,对因重大疾病、特殊经济困难及其他重大意外事故等情况、出现经济困难的研究生给予特殊困难补助。

9、其他未尽事项,按我校相关文件执行。

五、联系方式

各专业调剂复试及后续录取等事宜请在国家线下达后电话咨询

0315-8816006 8816009  

邮寄相关材料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曹妃甸新城渤海大道21号华北理工大学研招办(科技楼509)

邮编:063210

联系人:李老师  杨老师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3月22日

 


北方自动控制技术研究所2018年研招调剂信息

 北方自动控制技术研究所(单位代码:83106)是装备信息化总体所、兵器集团信息总体所、兵器火控指控技术研发中心、智能兵器创新中心及国家一级学会“指挥与控制学会”主办单位,主要从事自动控制系统、人工智能系统、无人平台系统、大型信息系统、专用计算机系统、通信网络系统的研究与开发。

         研究所目前有部分考研调剂名额,接收计算机应用技术、云计算技术与应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计算机系统机构、软件工程、信息融合、应用数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信号与信息处理、通信与信息系统、自动化、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智能科学与技术、仿真科学与技术等专业考生(注:总分要求高于A类地区国家线20分及以上,单科须达A类地区国家线;报考学位类型须为学术型硕士;985、211院校毕业生优先)。学制3年,免收学费,发生活补贴、课题补助,毕业后择优留用。

       有意向考生发简历到cithr@163.com。联系人:于老师,电话:18536817987,0351-8725055。


中国地震局地壳应力研究所2018年度研究生调剂信息

一、经研究生初试,我所将于近期开展研究生调剂工作,要求如下:

(1).符合国家有关学术型研究生调剂的规定(满足A区线);外国语科目为英语一,专业课一为数学一或数学二或自命题数学或自命题专业课

(2).符合国家有关学术型研究生调剂专业的有关规定;

(3).调剂方向及调剂生的专业要求:地球物理学2人(熟练掌握fortran和C)、地质学4人(含构造地质学和地质工程学4人、岩石力学3人),土木工程1人,电子技术1人,理论与应用力学1人,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1人;


二、联系方式及调剂流程

电子邮件:icdyanzhao@126.com

电    话:010-62846716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安宁庄路1号

1.烦请将简历发送至该邮箱,邮件主题为毕业院校,专业和姓名,简历中须提供:

(1).大学实习情况或参与项目情况(专业文字描述);

(2).大学成绩单(电子版或图片);

(3).研究生初试成绩(文字描述);

(4).个人信息(含联系方式、生活照);

(5).证书和第三方认证情况(文字描述或图片)。

为了方便发送和接收邮件,请控制简历文件大小。

2.我所研招部门将转发简历至导师;

3.导师可能与调剂考生联系,请调剂考生确保联系畅通;

4.导师反馈复试调剂人选;

5.研招部门与调剂考生联系,确定调剂后,调剂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申请调剂;

6.研招部门通知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准备材料。(详见复试方案)


关于2018年我校调剂系统开放及关闭时间的通知

各位考生:

    我校研究生调剂系统将于2018年3月23日0点准时开放,根据往年经验,调剂系统在开通的第一天都会出现网络拥堵现象,我们的调剂工作将在3月24日正式开始。由于我校的复试报到日期为3月28日,我校将在3月27日12:00后关闭部分调剂名额已满的专业,其他调剂未满的专业将在3月28日后继续调剂。凡3月28日及以后调剂的考生都将参加我校组织的第二次复试。同时,若第一次调剂已满的学科在复试后仍有缺额,我校也将及时开通该专业的调剂,请考生们关注我校最新公告。

宁夏大学201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一、参加复试考生

1、初试报考院校为宁夏大学且分数线满足宁夏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基本要求(附件一)(名单后发)。

2、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收到我校复试通知且确认参加我校复试的调剂考生。

二、复试日程安排

    1、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3月29日8:30-17:30

2、报名、资格审查地点: 所在学院(中心)

3、复试时间安排:

3月30日-4月2日专业课笔试、面试、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体检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专业课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4、专业课笔试、复试地点:

所在各学院(中心)

5、体检(请各位考生严格按时间、分组安排体检):

时间:4月1日上午7:30开始(回族研究院、人文学院、音乐学院、体育学院、美术学院、物理与电子电气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煤炭与绿色化工国重实验室、生命科学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光伏材料重点实验室、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资源环境学院)

4月2日上午7:30开始(政法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农学院、教育学院、西夏学研究院、数学统计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西部生态中心、阿拉伯学院)

地点:请考生空腹自行前往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银川市西夏区怀远东路499号(老火车站向西300米),因怀远东路道路施工暂无直达公交车,可乘公交车5路、6路、11路、24路、26路、36路、42路、50路、52路、56路、101路、107路、306路、310路和brt1号线至“火车西站”下车,延怀远东路向西步行300米即可到达。

三、资格审查

复试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携带下列材料:

1、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贴体检表(报到时领取);

2、初试考生准考证和身份证(须两证齐全方可参加复试);

3、2018年宁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附件二),参加复试考生需按资格审查单中需要项目准备所有资料;

4、少数民族上线考生须持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上线考生须交《宁夏大学接受定向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三份,双面打印,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处下载);

5、毕业证(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6、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复试,凡在第四学年在校期间发生违反校纪、校规或学习成绩达不到推荐免试生要求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7、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在正式公开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原件、大英四六级证书或达到大英四六级的成绩单(具体要求以各学院为准)。

8、参加复试全日制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00元/生(宁价费发【2017】7号),非全日制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50元/生(宁价费发【2017】7号)。体检费体检时由体检医院收取,体检费用60元。

四、复试为差额复试。

五、复试办法、科目及参考书目登录宁夏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查阅。  http://graduate.nxu.edu.cn/info/1020/4996.htm

六、参加复试的考生食宿自理。

七、来校乘车路线:

由于我校3校区主干道路封闭修路,请各位考生注意行车路线。

宁夏大学贺兰山校区:可乘坐24、26、48、106路车到“宁大活动中心站”下车向东即可到达。

(贺兰山校区:政法学院、经管学院、人文学院、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农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西部生态中心、光伏材料重点实验室、煤炭与绿色化工国重实验室)

宁夏大学文萃校区:可乘坐24、26、48、106路车到“宁大活动中心站”下车向西即可到达。

(文萃校区:化学化工学院、资源环境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机械学院)

宁夏大学怀远校区:可乘坐24、26、48、106路车到“宁大西门站”下车。

(怀远校区:回族研究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西夏学研究院、数学统计学院、物理与电子电气工程学院、体育学院、阿拉伯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宁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


调剂咨询电话

 招生调剂咨询电话:
 研招办:0311-81668306,81668305

学院名称电话
材料学院81668699
电气学院81668728
纺织学院81668826
高教所81668299
化工学院81668379
环工学院81668423
机械学院81668637
建工学院81668896
经管学院81668329
MBA、MPA81668358,81668356
理学院81668507
生工学院81668468
外语学院81668608
文法学院81668560
马克思主义学院81669723
信息学院81668779
艺术学院81668854


四川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精神以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为做好我校今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对象

凡取得我校复试资格的考生,包括:一志愿统考联考上线考生、推荐免试生、团中央支教生、调剂生(名单已在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材料给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生源质量为核心,坚持全面考核,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加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等方面的考核。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客观评价的原则。业务课及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均量化。

(四)复试一般以差额方式进行。

(五)校内各培养单位复试工作办法及细则须按照当年招生章程规定执行。

(六)校内各培养单位可以根据生源情况自行调高学校最低复试分数线要求。

(七)一级学科招生命题的专业需结合生源情况和师资力量,可以按照一级学科内各研究方向实际情况进行招生计划再次分配,需按照研究方向考生总成绩排名录取,并需复试前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和告知考生;如不按照研究方向再次分配招生计划,则按照一级学科内考生总成绩排名录取,生源丰富研究方向的考生可以在原报考一级学科内申请调剂到生源数量不够的其他研究方向。

三、复试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二)各培养单位成立以分管院长为组长的培养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培养单位的复试及录取工作;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复试及录取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对本培养单位复试及录取的督查(包括复试程序、复试办法、录取结果、投诉处理等)。各培养单位对所有的复试人员进行招生政策、办法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对不称职的复试人员要及时调换。

(三)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培养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复试小组成员、复试工作人员不能参与有直系亲属考生参考的相应学科(专业)复试工作。

(四)所有复试小组成员、复试工作人员在复试工作现场时关闭通讯工具。

四、笔试命题及评卷原则

(一)命题人员由培养单位招生领导小组组长与培养单位各复试小组组长商议确定,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其中一科的命题工作。

(二)每科笔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200分。

(三)加强保密措施,严禁泄密(复试试题及其参考答案在成绩公布前均为国家机密)。

(四)评卷由复试小组共同制定评分标准、共同评卷。

(五)答题纸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印制。

五、综合面试原则

(一)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面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专业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

(二)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为全体导师(成员不少于5人),每位复试小组成员应在复试结果上签名。

(三)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全程录音录像,并妥存备查。

(四)参加复试的每位小组成员,必须在统一制定的《面试成绩表》上给每位复试考生打分,考生面试成绩为每位复试小组成员所有给分的平均数。若出现异常给分(其异常标准由培养单位在复试前约定),可视为无效分。

六、复试成绩构成

(一)复试成绩构成: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A笔试(满分200分)、B综合面试(满分80分)、C外语复试(满分20分)。

(二)外语复试:外语复试成绩低于12分,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外语复试具体要求见《附件:四川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外语复试方案》。

(三)笔试:笔试满分为200分(艺术、体育类按照招生章程的内容实施);笔试科目严格按照招生章程上的科目进行。每门科目成绩及格(60%)为复试合格,成绩不及格则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综合面试:综合面试低于48分者为复试不合格。综合面试主要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的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2)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3)人文素养、心理素质;(4)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五)同等学力、跨专业报考考生加试科目为2门:加试形式为笔试,时间为3小时,每门满分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其中任意1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专业学位复试要求若与此办法不同,需与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沟通后,并以相应教指委复试要求为准。

(七)复试情况必须记录,并认真填写《复试情况登记表》。

七、考生总成绩

(一)一般情况下,复试成绩=A(复试笔试成绩)+B(综合面试成绩)+C(外语复试成绩)+D(科研、学术成果加分)。计算方法与此有异,必须在已公布的招生章程中说明,并按此说明严格执行。

(二)有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学术专著、专利等成果(署名第一),由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加分。学术论文加分标准为:公开刊物论文每篇1分;中文核心刊物每篇5分;SCI、CSSCI收录期刊论文每篇10分(上述可以累加)。学术专著、专利等科研成果由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参照以上标准自行确定加分标准。所有加分不超过20分。

(三)复试期间同时进行体检和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考生总成绩=A+B+C+D+E

其中,A为复试笔试成绩,B为综合面试成绩,C为外语复试成绩,D为科研、学术成果加分,E为初试成绩。

特别说明:初试成绩在招生章程没有特殊约定则为初试各科成绩总和,如约定了初试成绩的特殊计算方式,则严格按照该约定执行。

八、复试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委、监察处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二)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培养单位招生领导小组组长要对本培养单位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培养单位及时公布复试工作办法、安排、复试结果等信息,公布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实行复议制度。各培养单位应公布专门人员及电话负责受理考生投诉等事宜,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告知考生。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培养单位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如对复议结果存在重大争议,可责成培养单位进行再次复试。

九、复试工作日程安排

(一)全校复试开始时间3月30日,复试结果4月3日前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情况汇总表》。各培养单位在此时间内自行确定复试开始时间和完成时间,但所有复试工作不得超过三天时间。

(二)3月30日前,培养单位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下列材料:培养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名单(含咨询、投诉等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复试安排(含复试时间、地点、标准、程序、加试科目及办法)。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在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对外公布,各培养单位可以从此网站转载。

(三)培养单位自行公布:1.复试开始前公布:转载本培养单位复试安排(含复试时间、地点、标准、程序、加试科目及办法)、培养单位信访投诉渠道(电话及邮箱)、培养单位招生计划等信息;2.复试开始后四天内公布复试成绩、考生总成绩;3.特别说明:培养单位不公布拟录取结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培养单位上报的《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情况汇总表》在研究生院网站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

(四)3月30日起,考生先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到,后到培养单位报到。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到需持本人《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交验),扫描第二代身份证后验证指纹(不在本考点报考考生需要重新采集指纹)。考生到培养单位报到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交验)、指纹验证单、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已发表的科研学术等材料。

(五)复试通过的调剂考生(含一志愿报考四川师范大学的调剂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定“待录取”状态。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调档手续。

(六)体检:考生可到四川师范大学医院体检,体检项目按四川省统一要求的《体检表》进行;校医院体检时间为3月29日—4月2日上午8:00-12:00(空腹、备一张一寸照片);4月15日前将体检表交回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四川师范大学医院体验者由该医院统一交回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七)考生到培养单位报到后,复试具体安排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

(八)培养单位复试开始四天内将《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情况汇总表》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九)《四川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指纹验证单、笔试试卷、复试记录由培养单位留存三年以上;复试全程录音录像信息留存一年以上;大学期间成绩单、已发表的科研学术成果留存半年以上。

(十)所有定向考生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定向协议,并在4月15日前与工作单位签好协议送达我校研究生招办,逾期不在办理。

十、复试费用。复试120元/生,加试80元/生,体检费100元。

十一、投诉咨询电话。纪委监察处投诉电话:028-8476062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投诉电话:028-84760693。

十二、本办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3月18日

 

 

 

 

 

 

 

 

 

 

 

 

附件:四川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外语复试方案

根据教育部2018年硕士生招生文件精神,对于经过初试符合国家规定的复试要求的考生(外语专业考生要求二外),须进行外语口语及听力复试,结合我校近几年的复试情况,特拟定以下复试方案:

一、复试小组成员:专业导师、外语学院、基础教学学院或外事处等有关专家联合组成听力、口语、笔试复试小组。

二、复试内容:大学普通本科毕业生外语基本要求。

三、复试形式:(1)对话;(2)抽题签(英文),用英语回答或者笔试。

四、外语复试成绩计算:听力、口语或笔试成绩满分合计20分,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打分。


四川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及程序


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精神以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为做好我校今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以下调剂办法:

一、调剂计划执行办法

(一)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未达到招生划数,可接收考生的调剂申请(具体详情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告)。

(二)鼓励未达到我校自主划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但达到校内同一类别其他专业复试分数线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申请调入同一类别校内其他专业;特别鼓励报考相关专业的全日制第一志愿考生,在符合国家有关调剂政策的前提下,申请调入校内非全日制相关专业学位。

(三)如第一次未进行调剂的专业,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进行全校统筹安排,可以进行再次对外进行调剂。

   (四)3月28日18点前未完成调剂任务的剩余招生计划,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统一在第一次复试数据整理完毕后根据调整原则进行第二次分配调剂计划。

二、调剂具体规定

(一)符合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三)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国家规定的A类地区的复试分数线。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统考科目基本相同,初试业务科目相近。初试科目为英语一(科目代码201)的考生可以调剂到英语二(科目代码为204)科目相应专业;统考204英语二科目的考生不能调剂到201英语一相应的专业;没有统考英语的考生不能调剂到我校招生章程规定统考英语的专业。

(五)凡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含一志愿报考四川师范大学的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六)校内各培养单位不得接收不符合学校调剂公告规定的任何调剂考生,不得组织不符合学校调剂公告规定的任何考生进行复试。

三、调剂工作程序:

(一)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自愿于3月23日后在中国研招网向我校提出申请。

(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工作人员根据教育部规定、专业需要及我校调剂办法,筛选出符合要求的考生信息,将考生报名信息下载、打印成《调剂申请表》并分发给各培养单位。

(三)各培养单位根据《调剂申请表》的信息,可以采用电话沟通等方式判断是否同意考生参与复试。

(四)如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参加复试,需在《调剂申请表》上由相关硕士点、培养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并签印培养单位鲜章后立即返回给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培养单位签字、盖章同意考生参加复试的《调剂申请表》再次审核后,在中国研招网上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六)中国研招网网站以短信的形式向考生发送我校发出的复试通知(电话号码为考生网上报名时自行登记的手机号)。

(七)调剂考生需要在我校发出复试通知后12小时内在中国研招网选择“同意复试”或“拒绝复试”。如选择“同意复试”,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相应培养单位将准备该生相关复试材料。如选择“拒绝复试”或在我校发出复试通知12小时后未回复,则视为该生自动放弃参加我校复试。

(八)复试完毕,培养单位及时公示考生复试成绩并将《复试情况汇总表》交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调剂政策在中国研招网向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中国研招网网站向考生发送相关信息的短信。

(九)调剂考生在我校发出待录取通知后,需要在中国研招网网站选择“同意待录取”或“拒绝待录取”,考生选择其中任一项后均不能再做更改。如调剂考生在我校发出待录取通知后,考生未在12小时内完成确认待录取状态,我校认为调剂考生自动放弃,此次考生调剂无效,一切后果考生自行负责。

(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到学院的《复试情况汇总表》后,符合录取条件的调剂考生、一志愿考生(含各种方式的推免生)必须本人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拟录取手续。

               

 

 

 

                              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