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集团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调剂信息(4月11日)
中钢集团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以下简称“中钢洛耐院”)隶属于中国中钢集团公司,始建于1963年,为原冶金工业部直属重点科研院所,是中国耐火材料专业领域唯一的大型综合性研究机构,也是我国耐火材料行业技术、学术、信息和服务中心。1999年转制为高科技企业,业务范围涵盖科研开发、中高端耐火材料产品及高温仪器设备生产、工程设计与总承包、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服务、行业服务和人才培养等多个业务领域。组建有10个不同研究方向的创新团队,其中功能耐火材料、复合材料、不定形耐火材料团队为河南省创新型团队。建院以来取得各种科研成果513项,其中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发明奖和部省级科技进步奖222项。
先进耐火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耐火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耐火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耐火材料认可实验室、中国耐火材料标准化委员会、中国金属学会耐火材料分会、耐火材料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等耐火材料国家行业机构均挂靠在中钢洛耐院;编辑出版有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耐火材料》、英文《China’s Refractories》和《耐火材料信息》等刊物。
中钢洛耐院是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科研单位和我国第一个耐火材料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中钢洛耐院招收硕士研究生免收硕士研究生学费。研究生在读期间享受生活费补贴,第一年为1000元/月,第二、第三年为1500元/月。目前中钢洛耐院有硕士研究生导师15人,还与郑州大学、武汉科技大学、洛阳理工学院等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根据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报考和上线情况,我院招生专业有缺额,可以接受全国优秀考生调剂申请,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接收调剂的专业
我院拟接收调剂的专业信息,见下表。具体调剂名额等信息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请以调剂系统公布为准。
学科代码、名称 | 学科方向 | 类型 | 学习方式 | 考试科目 |
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 | 材料学(无机非金属材料) | 学术型 | 全日制 | 政治 英语一 数学二 |
说明:除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考生外,也欢迎化学、物理、冶金专业的考生调剂。 |
二、调剂具体流程
1、“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已经开通,直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志愿。
2、我院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对考生调剂志愿进行审核筛选,并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在系统中点击接受复试通知后,参加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联系方式
部 门:中钢集团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 话:0379-64206303 13598194562(微信同号)
邮 箱::993970242@qq.com
中国航天系统科学与工程研究院2022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为切实做好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和中国航天系统科学与工程研究院(以下简称“系统院”)实际情况,现将招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
在2022年的研招复试录取工作中,严格执行《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补充意见》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工作。要充分认识做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敏感性,发挥复试在人才选拔中的重要作用,要加强复试规范管理,精心设计复试流程,科学制定考查内容,确保择优选拔、公平公正。
二、组织与管理
(一)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系统院成立以院主管领导为组长、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共同参加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2)负责根据教育部、北京市相关规定和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本单位的研招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3)负责指导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按照复试工作方案开展工作,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地完成。
(4)负责部署疫情防控工作和突发事件,重大问题实行集体决策。
(二) 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系统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在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开展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处理、上报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复试场地、提供设备保障和经费保障,做好复试网络平台的选择、功能测试、培训、技术保障工作,开展复试前复试全流程模拟演练,制定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保证复试录取工作顺利实施。负责指导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的使用流程,确保考生顺利应考。同时,对复试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妥善处置相关应急事项。。
(三)成立复试专家组,复试专家组不少于5人,并设组长1名。由具有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组成。复试专家组负责制定复试考核内容,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和客观评价。
(四)复试录取工作小组须安排1名网络信息技术保障人员、1名秘书(均不是复试小组成员),负责记录复试情况、操作复试系统、协调工作进度等相关事宜。
(五)系统院对复试专家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进行复试培训,组织学习教育部及北京市2022年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精神、系统院2022年复试工作方案,使复试有关人员明确职责、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对复试评委明确工作纪律、复试原则、复试程序、复试要求、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六)设立监督小组,监督整个复试过程,公布本单位监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接受考生举报及复议申请。
三、复试准备工作
1、系统院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公布时间初步定于2022年3月下旬,公布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中国航天系统科学与工程研究院官网(https://www.caasse.com/index.asp?modelname=index);
2、本年度复试专家遴选,要求相关复试专家具有本单位研究生导师资格,该专家本年度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者报考本单位,且专家本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有相应的学术考核能力。
3、系统院人力资源部组织参加复试的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程序,确保复试工作按照规定方案和程序进行。
4、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复试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该项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研究生复试的咨询相关工作采取电话和网络的方式进行。考生资格审查材料以电子版形式提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指定的电子邮箱(caeccyjs68193064@163.com)。考生需要以电子版形式提交如下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学信网上学籍证明,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学信网上学历证明,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个人身份证扫描件
(3)准考证扫描件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扫描件
(5)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单扫描件。
(6)与专业相关领域发表论文扫描件。
(7)各项获奖及荣誉证书扫描件。
(8)诚信复试承诺书签字扫描件。
5、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审计部门负责复试的监督工作,复试期间,将派监察人员到复试现场对复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巡察。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复试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对复试结果和拟录取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由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异议进行核实,对申诉问题确实有误者,将由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并最终答复考生。
四、复试录取办法
1、参加系统院复试要求:
(1)符合2022年系统院招生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总分≥310分,且满足:英语(一)≥45分、数学(一)≥75分,其他科目达到国家A区工学门类相应科目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考生应符合系统院2022年硕士生招生的报考条件,初试科目应与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考科目必须相同,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不接收跨学科门类的考生调剂;不接收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调剂;在校期间品学兼优,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
(5)调剂考生须在2022年4月10日前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2、复试采取方式
(1)复试方式首先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拟采取专业课复试与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试过程全程录像。
(2)专业课复试采取远程限时开放论述题的方式,着重考查学生专业综合能力。
(3)综合面试应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知识、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以及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4)专业课复试满分100分,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5)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考核不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会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查。所有复试考生均需登陆系统院组织的高校毕业生素质测评。
3、诚信复试
考生要认真阅读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国航天系统科学与工程研究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系统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试开始前,考生须按照要求,签订并提交《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复试。将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形式,对复试考生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4、设备及环境布置要求
①用于面试的设备:手机、电脑、平板等能够采集音频、视频的设备(2台)。其中一台主机位正面拍摄用于面试(需保证考生本人面部及上半身、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且清晰可见);另一台第二机位从后方监控考生环境(需能清晰看到考生、主机位屏幕内容及四周环境);
②流畅的、能满足视频交流的网络;
③独立、无干扰的复试房间,明亮、整洁、安静,不逆光;
④将用于复试的设备提前安装并注册好复试软件“腾讯会议”和备用复试软件“瞩目”;
⑤请考生在进入复试考场前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保证在复试期间不被移动设备通话、外放音乐、闹钟等打扰,避免导致影响复试效果或网络复试中断。
5、考核流程
网络远程复试前,系统院研招办将逐个联系复试考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报到,对考生进行身份、复试材料的验证及审核,并进行网络测试和复试演练。通过“在线身份识别”环节核实考生本人和身份证上照片的一致性、审核考生复试材料的真实性、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网络远程面试当天,考生在面试前按要求提前候考,系统院将对考生进行考前网络、设备、环境的检查。候考后,考生应及时关注手机通知,根据通知要求进入网络远程面试考场。综合面试结束后考生离场,不得再次进入复试考场。
6、复试成绩的使用及录取
(1)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50%的范围内。
(2)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实施差额复试,原则上复试比例不低于1:1.2。
(3)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7、一般不予以破格复试,对参加复试的考生原则上不予以加分。
8、考生复试成绩查询及拟录取工作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的公布时间初步定于4月中旬,具体时间依复试工作进度确定。查询网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中国航天系统科学与工程研究院官网(https://www.caasse.com/index.asp?modelname=index)。
9、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拟录取的考生须在4月25日前将体检报告寄至研究生院,考生须在所在地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体检,必检项目应包含基础检查、内科、外科、五官科、心电图、血液检查、胸片检查,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五、日程安排
时间 | 内容 | 备注 |
复试前 | 考生资格审查 | 系统院 |
4月12日 | 面试前培训、素质测试 | 系统院 |
4月13日 | 系统工程专业考生面试 | 系统院 |
4月14日 |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考生面试 | 系统院 |
4月15日 | 公布拟录取名单 | 系统院 |
4月25日前 | 邮寄体检报告 | 拟录取考生 |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问责制度。
系统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系统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选派专人到复试现场巡视督查,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系统院招生计划、调剂信息、复试工作方案、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复试专业等信息)、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排名、拟录取专业等信息)将在研招网和"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向考生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四)实行复议制度。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系统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考生和社会舆论的咨询和监督。公布考生复试咨询电话(010-89061669)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010-89061685),公布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2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中国航天系统科学与工程研究院
2022年4月6日
关于申报我院2022级调剂生提交资料的通知
各位考生;我院已向进入复试备选库调剂生发送邮件,请考生按照要求提供资料,逾期不再受理。复试小组将对考生进行综合初审,初审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素质及发展潜质。通过初审者可参加复试。进入复试考生,我院将在研招网信息发布栏目进行公示。
中国航空研究院601研究所2022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按照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文件要求,现制定中国航空研究院601研究所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第一条 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政策公开透明,程序公平公正,监督健全有效的原则;
2.坚持对考生德智体等全面考察,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重点考核的原则;
3.坚持客观评价、量化考核的原则;
4.坚持规苑管理,保证质量的原则。
第二条 复试的组织与管理
研究所成立由主管所领导宁永前、人力资源部副部长陈雷和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指导开展本单位招生复试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承担招生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由复试小组组员高超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人员、场地、设备、经费、防疫工作等。
成立在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的复试工作小组,成员由相关专业专家导师组成,不少于5人。负责本学科的复试工作(含面试、笔试)。
第三条 复试分数线、统考情况及一志愿复试考生生源情况
复试分数线为:政治60分及以上、英语一55分及以上、数学一70分及以上、专业课二95分及以上分、总分320分及以上。
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计划)6人,实际报考人数2人。推免及一志愿符合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的考生1人。
2022年复试比例为≥120%
第四条 考生资格审查
沈阳所人力资源部负责在复试前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暂无法提供的材料需说明原因。
参加复试考生应按以下要求准备材料,所有提交的复印材料均需以A4纸大小按序统一左侧装订: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个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寸一张;
2.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毕业证书需于新生开学报到时向我所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3.往届生需携带以下各类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即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一份复印件;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须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4.学历学籍核验结果(请考生自行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个人学籍学历信息,截图保存报告并打印)。
5.档案所在单位政审材料
第五条 调剂遴选原则
2022年我单位飞行器设计专业(飞行控制系统设计方向、飞行器机电综合设计方向、飞行器航空电子系统综合设计方向)招收调剂考生。根据我单位飞行器设计专业(飞行控制系统设计方向、飞行器机电综合设计方向、飞行器航空电子系统综合设计方向)的培养方向要求,故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背景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所考专业课二名称为“自动控制原理”、“控制工程”或相近专业课;
2. 所考专业课二名称为“电子信息”或相近专业课;
3. 所考专业课二名称为“电路理论”或相近专业课。
通过调剂报名审核的考生,复试资格按初试总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初试总分相同者,按专业课二得分排序,若专业课二得分相同,则按专业课一(数学一)得分排序]。取得调剂复试资格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在研招网上公示。
第六条 复试前体检及综合能力测评
参加复试的考生到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及我所的健康体检要求执行。并将体检结果邮递给中国航空研究院601所。体检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我所指定笫三方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在线能力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录取结果的参考项。
第七条 复试科目、方式及时间安排
1.复试科目:
复试包括外语复试、综合素质面试、专业面试三部分。具体工作由复试工作小组组织实施。
(1)外语复试
根据《复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指导意见》进行外语复试,分为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150分,90分为合格线,低于90 分为不合格,考试时间90分钟,成绩计入复试总分。试题保密工 作桉专业课自命题要求进行。
(2)综合素质面试
满分:100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问10分钟。考核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心理健康以及人文素养等方面。
(3)专业面试
满分:150分。由专家组进行提问,每名考生至少回答三个 专业问题。时间20分钟,满分150分。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 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创新能力等。
以上3项合计400分。
2.复试方式
上述复试科目均采取网络远程面试。
3.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拟定于2022年4月13日开始,具体时间在研招网上另行通知。
4.复试前考生准备工作
(1)下载安装远程面试系统及操作手册;
(2)注册、登录、实人验证;
(3)按要求上传资格审查材料(审核通过后方能准子复试);
(4)确认准考信息及承诺书;
(5)保持通讯畅通,在规定时间内等待面试邀请;
(6)配合检查音视频功能是否正常,入境画面是否符合要求;
(7)按要求展示相关佐证材料。
第八条 复试成绩使用
按初试权重占考生总成绩的60%、复试权重占40%的加权原则得出总成绩。
总成绩=初试总分X60%+复试总分X40%。
第九条 录取办法
根据总成绩分别对一志愿、调剂人选进行排序,按招生指标, 优先在一志愿考生中择优确定录取人选,最后按剩余指标从调剂考生中择优确定录取人选。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上报辽宁省研究生招生处审核, 报教育部批准后录取。
第十条 新生入学复查办法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笫41号)要求,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研究所组织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 办法如下:
1. 新生报到时,组织复查新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2. 收到新生档案后,复查新生本人及身份证明与考生档案是否一致;
3. 考察新生身心健康状况。如身心健康状况不适宜在所学习,经研究所指定的三级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病情严重者,取消录取资格;
4. 对初试、复试涉及到的专业科目进行笔试,考试成绩与初试、复试成绩反差较大者,将深入调查原因,一旦发现存在弄虚 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况的,将取消录取资格;已经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笫十一条 复试、录取工作政策宣传与咨询
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调剂工作办法等相关政策,按要求及时在研招网公开发布,并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研招网在线咨询等形式及时解答考生的咨询。
笫十二条 复试期间疫情防控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复试工作中的有关预防
(1)复试工作现场控制在10人以下,工作人员全程佩戴口罩, 人员间隔1米以上;
(2)复试工作区域保持通风。
2. 复试工作后的有关预防
复试工作结束后,对工作区域进行全面消杀。
3. 工作人员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立即派专人专车送往处置突发疫情的定点医院沈阳市笫六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并进行隔离观察。第一时间向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疫情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对接触人员进行核酸检 测及隔离观察。
笫十三条 其他事宜
未尽事宜由601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联系人及电话:高超024-86368076
通信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40号人力资源部
单位名称: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
邮编:110035
山东非金属材料研究所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2022年山东非金属材料研究所共有17名考生参加复试(其中一志愿考生2名),通过初试和复试,经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决定拟录取张敏等10名考生为我所2022年材料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4月11日至2022年4月22日; 受理电话:0531-85878353(张老师) 请有异议的考生在公示期间内可来电来函反映情况。为便于查证,请考生实名反映情况。 | |||||||||
序号 | 姓名 | 准考证号 | 初试成绩 (满分500分) | 复试成绩 (满分300分) | 初试标准分 (初试成绩/5) | 复试标准分 (复试成绩/3) | 总分 | 拟录取结果 | 备注 |
1 | 张 敏 | 831152000000003 | 326 | 267.50 | 65.20 | 89.17 | 74.79 | 拟录取 | 一志愿考生 |
2 | 卢 卓 | 831152000000001 | 311 | 255.30 | 62.20 | 85.10 | 71.36 | 拟录取 | 一志愿考生 |
3 | 任安苛 | 104222510918419 | 320 | 258.40 | 64.00 | 86.13 | 72.85 | 拟录取 | 调剂考生 |
4 | 周子言 | 104872000132812 | 308 | 264.90 | 61.60 | 88.30 | 72.28 | 拟录取 | 调剂考生 |
5 | 熊季远 | 100562000207136 | 325 | 244.50 | 65.00 | 81.50 | 71.60 | 拟录取 | 调剂考生 |
6 | 梁 晨 | 105612200008301 | 307 | 254.40 | 61.40 | 84.80 | 70.76 | 拟录取 | 调剂考生 |
7 | 梅轩哲 | 105612200005145 | 304 | 255.80 | 60.80 | 85.27 | 70.59 | 考生拒绝拟录取 | 调剂考生 |
8 | 朱培源 | 106992611211515 | 291 | 265.40 | 58.20 | 88.47 | 70.31 | 拟录取 | 调剂考生 |
9 | 刘国庆 | 104232375203390 | 298 | 252.70 | 59.60 | 84.23 | 69.45 | 拟录取 | 调剂考生 |
10 | 郭文嘉 | 104872000145666 | 297 | 253.50 | 59.40 | 84.50 | 69.44 | 拟录取 | 调剂考生 |
11 | 王 威 | 104222510918286 | 308 | 240.10 | 61.60 | 80.03 | 68.97 | 拟录取 | 调剂考生 |
12 | 腾 贺 | 103592210004529 | 311 | 233.10 | 62.20 | 77.70 | 68.40 | 不录取 | 调剂考生 |
13 | 都业强 | 102132000006718 | 306 | 226.50 | 61.20 | 75.50 | 66.92 | 不录取 | 调剂考生 |
14 | 董雨晨 | 106112009080036 | 298 | 230.70 | 59.60 | 76.90 | 66.52 | 不录取 | 调剂考生 |
15 | 张坤龙 | 105332430406535 | 303 | 223.40 | 60.60 | 74.47 | 66.15 | 不录取 | 调剂考生 |
16 | 范明礼 | 101412213906407 | 301 | 221.20 | 60.20 | 73.73 | 65.61 | 不录取 | 调剂考生 |
17 | 张志轩 | 103842211312423 | 295 | 218.90 | 59.00 | 72.97 | 64.59 | 不录取 | 调剂考生 |
总成绩=初试标准分*0.6+复试标准分*0.4;2022年招生计划10人。 |
天津航海仪器研究所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名单
序号 | 姓名 | 准考证号 | 初试成绩 | ||||
总分 | 政治理论 | 英语一 | 数学一 | 专业课二 | |||
1 | 陈昊 | 100562000100258 | 384 | 75 | 77 | 95 | 137 |
2 | 范浩宇 | 100562000101027 | 369 | 71 | 73 | 92 | 133 |
3 | 于微微 | 100562027124958 | 367 | 70 | 75 | 101 | 121 |
4 | 高方旭 | 100562000100157 | 361 | 74 | 50 | 106 | 131 |
5 | 肇冬瑞 | 102132000000253 | 355 | 66 | 79 | 98 | 112 |
6 | 魏博深 | 100562000101753 | 345 | 61 | 56 | 101 | 127 |
7 | 武正潼 | 910022231701323 | 328 | 60 | 62 | 108 | 98 |
内蒙金属材料研究所2022年硕士研究生第二次调剂工作通知
各位考生,我所第一批调剂复试已结束,尚有少许名额可调剂,调剂专业为材料学。
经研究所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进行第二次调剂,欢迎相关专业考生报名调剂,调剂系统于今日开放,4月11日上午8:00关闭,关闭系统后确定复试名单,组织复试。
联 系 人:史老师 陈老师
联 系 电 话:0574-87902123 0574-87902157
监 督 举 报 电 话:0574-87902719
邮 箱:nbbky666565@163.com
中国航发湖南动力机械研究所关于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接收时间的公告(二)
中国航发湖南动力机械研究所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专业(082502)航空发动机结构强度与振动方向还有少量调剂名额,现开通调剂系统,接收考生调剂申请,截止时间为4月10日10:00,后续根据需要延长开通时间将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0731-28590076(姚老师)
中国航发湖南动力机械研究所研招办
2022年4月9日
上海政法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第二轮)公告
我校第一轮调剂结束后,法学一级学科部分专业、新闻传播学、法律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仍有部分余额,实际接受调剂的专业以研招网调剂系统为准。我校在研招网的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将于2022年4月9日19:00--4月10日7:00开放,请有意向调剂我校的考生务必在上述时间段内填报调剂志愿,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第一批申请我校未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仍可继续填报。
调剂及复试相关信息将持续更新,请各位考生关注“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处”官网及“上政研招”微信公众号(SHUPLYJSZS)。
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处
2022年4月9日
湖北科技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和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鄂招办〔2022〕5号)等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完善创新人才选拔机制,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和我校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和人才选拔需要,确保招生复试工作的安全性、科学性和公平性。
(二)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加强复试组织管理工作,明确主体责任,规范复试过程,深化信息公开,强化监督管理,畅通咨询投诉渠道,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提高招生复试管理服务水平。
(三)坚持以质量为核心原则。优化人才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和规范基层学术组织和导师群体在人才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对考生思想品德、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做到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二、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管理,包括审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调剂办法;研究审议年度招生计划和复试分数线;部署复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监管复试过程;审定公示上报拟录取名单等。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吴基良
副组长:李 岱
组员单位:研究生处、医学部、药学院、学校办公室、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党委宣传部、信息中心、后勤处、保卫处。
(二)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工作组
1.组织协调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负责管理研究生的复试、调剂、录取工作以及组织协调,政策咨询和指导;负责发布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调剂办法;指导并审查培养单位制定的复试录取工作细则;负责对拟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核;负责联系复试考生,协助药学院完成远程复试模拟演练;对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和上报。
2.复试录取组:办公室设在药学院,药学院是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成立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小组组长由主持院部行政工作的院长担任,负责制定并发布《湖北科技学院药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负责复试导师的遴选以及政策、业务和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等的咨询和培训;负责复试试题和评分标准的制定、评卷以及复试内容的保密工作;负责面试过程的记录,拟录取考生名单的确定等。
3.舆情监控组:党委宣传部牵头,负责监控2022年我校招生复试前后的网络舆情,及时快速并妥当处置复试录取过程中的突发舆情,有序引导网络舆论,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因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切实提升应对网络舆情的能力。
4.疫情防控组:学校防疫指挥部牵头,根据疫情发展动态,综合研判、指导复试阶段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复试场地的卫生消毒、防疫物资准备和突发疫情处置工作。
5.督查巡视组: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牵头,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调查处理招生信访案件,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6.综合保障组:信息中心负责远程复试网络保障、技术支持及实操演练;后勤处负责复试期间的正常供电;保卫处负责复试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为复试工作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复试工作
(一)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一志愿考生和调剂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按2022年教育部统一划定的专业学位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下称国家分数线,即初试总分309分,政治43分,英语43分,业务课129分)执行。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包括调剂此专项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初试总分≥160分,英语≥25分。
调剂生除达到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外,还需满足我校今年调剂的相关条件。
(二)初试总分加分政策: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加分政策。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务必在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时将加分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我校将对证明材料进行严格核实。以上加分计入初试总分,总分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才有资格进入复试备选。
(三)资格审查
研究生处协助药学院在复试前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采取“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审查材料包括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学籍证明)、大学期间成绩单、《湖北科技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综合评价表》(附件1)、体检证明材料,考生还可提供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各类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等。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加分政策的还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资格审查材料请复试考生准备好原件及扫描件,并按网上复试要求上传相关资料,录取考生开学后上交原件进行资格复查,复印件须交给研究生处留存备查。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能参加复试。
(四)复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应提前备妥网络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和网络环境,具体形式以药学院的复试实施细则为准。研究生培养单位应积极做好复试时疫情防控、网络以及软硬件设备异常等方面的应急预案。
(五)复试过程:要求采取“一平台”、“两识别”、“三随机”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同时,运用“双机位”、“防缩屏”等技术手段提高防作弊能力。要加强复试期间的防控措施,做好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
(六)复试比例:采取差额形式,原则上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招生计划数,具体情况结合招生计划和生源等情况。
(七)复试时间:3月30号-4月30号。
(八)复试费用:免费。
(九)复试内容及成绩: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英语笔试、专业知识笔试和综合素质面试三部分,主要通过统一笔试、问答交流等形式,加强对考生外语能力、专业能力、实践能力以及德智体等综合素质的全面考查,面试考核时间一般为每名考生20分钟。考核具体内容等见药学院制定的《湖北科技学院药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专业基础,以笔试的方式进行。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3.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专业英语笔试(20%)+专业知识笔试(30%)+综合面试(50%),总分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考生原则上不予录取。
四、调剂工作
(一)基本调剂条件
按照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列的基本调剂条件,结合学校实际,考生调剂我校基本条件如下:
1、符合我校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我校为一区招生单位)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初试成绩总分≥160分,英语≥25分。
(二)调剂程序
1.研究生处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学校网站上公布调剂办法和相关要求。
2.考生必须登录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我校提交调剂志愿。
3.研究生处查看调剂考生材料,下载学籍学历等数据并进行资格审核,按照同批次初试成绩总分择优遴选的方式,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公示复试名单。
4.根据复试结果和调剂余额,研究生处按复试总成绩择优遴选向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并通知考生在调剂系统中进行确认。
五、录取工作
(一)总成绩合成: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二)录取原则: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
(三)破格复试和录取:我校不进行破格复试和录取。
(四)录取方式:我校将按同复试批次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方式进行录取,同批次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则按初试成绩排序录取,录满为止。若还出现排序并列或有争议的情况,则由学院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裁决。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的考生单独排序录取,专项计划指标录满为止。
(五)拟录取公示:拟录取名单需经研究生处审核后方可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中包含有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期间名单不得改动。若需改动,须将改动原因及改动内容上报并对改动部分做出说明,改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研究生处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健康检查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鉴于疫情防控特殊形势,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证明的复印件(体检项目见附件2)。开学后,附属二医院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信息公开
研究生处和药学院将在网站主页上对复试录取工作信息全程公开,接受考生和社会的咨询、监督。
(一)招生录取信息全程公开。及时发布复试录取方案、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复试成绩以及拟录取名单等信息。
(二)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进行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药学院具体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实施。
(三)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四)考生咨询及投诉渠道。学校纪监察专员办公室和研究生处开通电话和邮箱,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单位进行复议。
湖北科技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QQ群:785074153;
研究生处投诉电话:0715-8250870,0715-8250857;
邮箱:603787885@qq.com;
学校纪检监委投诉电话:0715-8338002;
附件:
1.湖北科技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综合评价表
2.湖北科技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健康体检必须检查项目表
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2022年3月15日
附件1:
湖北科技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综合评价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籍贯 | ||||||
曾用名 | 民族 | 工作或 学习单位 | |||||||
政治面貌 | 身份证号码 | ||||||||
户口所在地 | 联系 电话 | ||||||||
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 | |||||||||
自 我 评 价 |
本人签名: | ||||||||
现实 综合 表现 鉴定 意见
|
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注:现实综合表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与敬业精神;业务水平与工作能力;身体与心理健康状况。
附件2:
湖北科技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
健康体检必须检查项目表
项目名称 | 具体检查内容 | 说 明 |
常 规 检 查 | 内、外(含皮肤)、五官等科的常规检查,出具总检报告 | 建立体检档案 |
实 验 室 检 查 | 1、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 2、血清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 3、血细胞分析检查 | 包括抽血所用一次性注射器及其他耗材 |
影 像 学 检 查 | 数字化摄影(DR)胸部(主要为心、肺部)检查 | 曝光不得超过2次。含数据采集、存贮、图像显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