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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船舶电子设备研究所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

一、招生专业:水声工程(082403),学术型硕士,学制三年。

二、调剂名额:4名

三、基本要求

   1.一志愿学科及专业要求

工学:0824船舶与海洋工程、0854电子信息、0804仪器科学与技术、0808电气工程、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0810信息与通信系统、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76智能科学与技术、

理学:070206声学、070200物理学、077400电子科学与技术

2.考试科目须包含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一,专业课二应为水声工程、声学、电子信息、信号处理、通信、物理、数学等相关专业。考试科目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复试。

3.初试成绩须满足总分不低于300分,数学一和专业课二不低于80分,思想政治理论和英语一不低于国家线。

4.申请调剂的学生需提交考研初试成绩、个人简历、本科成绩单、调剂申请表(见附件)。

四、复试程序

1.发送复试通知,通知采取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

2.身份核验,人力资源处对考生提供的身份证、学生证(往届毕业生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准考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做出书面承诺,并签名确认。

3.线下面试,面试时间为每个学生三十分钟左右。复试专家对考生进行外语听力、口语和专业知识方面的考核,复试成绩为百分制,分为政治思想表现、外语能力(听力、口语)、计算机能力、专业知识、创新能力、综合印象六个部分,并给出复试意见。

4.体检,在闵行区中心医院统一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1.所有考生都必须经过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总成绩综合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主管所领导审定。总成绩由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加权计算(复试成绩权重为50%,初试成绩权重为50%)。

3. 复试结果一般在复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知。收到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确认录取。

六、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老师

电  话:021-51587081

通信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金都路5200号

邮政编码:201108

电子邮箱:hr726job@163.com

 


附件

上海船舶电子设备研究所

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民族


婚否


身份证号


考生编号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家庭所在地


本科毕业时间


本科院校


本科专业


英语能力


计算机能力


第一志愿

报考单位


报考专业

及代码


初试成绩

科目





总分

成绩






获得荣誉及奖励情况


拟申报的研究方向

1.信号处理   2.电子电路  3.换能器   4以上均可

说明

1.入学时签订培养协议,毕业后双向选择,优秀者可留所工作。

2.体检统一安排,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本人承诺以上所填信息真实,并知悉上述告知情况。

                                 签名:

                                 日期:


三峡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一)调剂条件

调剂考生必须满足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且初试成绩达到调入我校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二)调剂原则

考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调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相近,申请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在我校已审定的《2024年硕士研究生各招生专业接受调剂专业范围汇总表》范围内,并在实施细则里公布。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其中,我校设置的初试统考科目为数学(三)的,可接收初试统考科目为数学(一)或数学(二)的调剂考生;我校设置的初试统考科目为数学(二)的,可接收初试统考科目为数学(一)的调剂考生。反之不接收调剂。

我校设置的初试统考科目为英语(二)的,可接收初试统考科目为英语(一)的调剂考生。反之不接收调剂。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报考少骨生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出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入该计划录取。

9.报考退役生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10.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11.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三)调剂程序

复试录取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不一致、全日制调剂到非全日制等考生,都需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下称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1.招生学院需在调剂系统和本学院网站上公布学院相关学科专业的调剂办法,发布调剂名额和调剂要求,包括接受调剂的专业范围、初试成绩要求等。

2.考生查看调剂信息,填报调剂志愿。

3.招生学院查看调剂考生信息,下载学籍学历审核数据,根据以上调剂原则逐一审核,向审核合格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调剂系统中确认是否接受复试。

4.招生学院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调剂系统中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系统录取专业需与公示专业一致。

所有调剂必须在调剂系统完成,未通过该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一律无效。各招生学院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名单须经研究生院审核后,方可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四)其他

1.我校第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专业不接受调剂。

2.招生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小时。

3.填报我校调剂志愿36小时后会自动解锁,如未收到我校复试通知,考生可填报其他志愿。如需提前解锁志愿,请考生提交解锁申请(需手写签名)纸质文档或照片给学院。

4.我校少骨生仅接收工程类全日制计划考生,调剂工作由研究生院完成。

5.我校不接收退役生计划调剂考生。


江苏理工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全省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等相关要求,为加强和规范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深入推进信息公开,确保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公平公正、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科学选拔优秀人才。

2.坚持全面考查原则,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等综合能力的考核。

3.坚持以生为本原则,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招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复试录取工作由研究生院统筹协调,招生专业所在炎培学院、机械工程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牵头,相关二级学院配合实施。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各招生专业牵头学院成立由院主管领导及学科负责人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由本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组织实施本学院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切实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充分认识复试工作的重要性,建立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牵头学院根据本办法以及招生专业特点,制订本专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复试工作。

(三)学院招生复试小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建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应由本专业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办事公正、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当年无直系亲属报考的在职教师随机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老师不少于1人,并指定组长1名,另配秘书1-2名。复试小组人员名单须提前报学校研究生院备案。

(四)学院招生复试监督检查小组

各招生专业牵头学院成立招生复试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对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以及对各类申诉的调查复议等,组长为学院党委书记。招生复试监督检查小组人员名单须提前报学校研究生院备案。

三、招生计划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教育厅下达我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结合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培养质量及上一年度规模等情况,综合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

(二)学校将对各学院的招生计划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各学院实际复试(含调剂)人数与录取进展情况,对学院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四、复试(一志愿报考)

(一)复试形式

2024年江苏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式将采用现场复试方式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具体见各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按照有关规定,复试费为80元/人。考生于复试前通过支付宝扫码缴费(缴费时请备注:复试+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后四位),未按时缴费者,不得参加复试。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二)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原则上为3月下旬开始。具体以学院通知为准。

(三)复试比例

结合生源情况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如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120%的专业,则按实际上线人数进行复试)。

(四)复试信息发布

提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栏目和各招生学院官网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分数线、各专业招生人数、复试考生名单等相关信息。

(五)复试资格条件

     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达到2024年国家一区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的考生。

    (六)复试资格审查

牵头学院派专人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考生须按照报考学院要求通过指定方式上传以下材料,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对弄虚作假的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1.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的学生证;

3.往届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4.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考生须于入学前取得);

5.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6.在校学习成绩单(须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

7.政治思想情况表,该表须由考生人事所在单位基层党组织或人事组织部门填写(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填写,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的党组织填写);

8.《诚信复试承诺书》;

9.复试费用缴纳记录证明;

10.其他相关表现证明材料等。

(七)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核思想政治品德、外语听说能力、综合能力、专业知识等,具体以各招生牵头学院公布的复试实施细则为准。各项内容的考察,其内容和形式由各学院根据本专业特点制定。并在《江苏理工学院2024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上做好详细记录,复试结束后,各牵头学院应及时将复试情况表报研究生院备案。

3. 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具体方式以各招生牵头学院公布的复试实施细则为准

(八)复试成绩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内容包括:本科阶段学习情况(10%)、外语听说能力(10%)、综合能力成绩(80%)(招生章程中复试专业科目内容并入综合能力环节进行考察)。

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九)复试组织管理要求

1.复试全程记录

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管理规定,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包括复试小组专家、考生现场情况),保存时间为一年。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建立“两识别”“四比对”“三随机”工作机制

两识别:复试过程中严把入口关,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技术,通过查验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

四比对:通过综合比对考生“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中数据信息,严防复试“替考”。

三随机:复试过程中加强规范化管理,通过落实“随机选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五、调剂

(一)调剂考核形式

2024年学校各专业调剂考核均参照一志愿复试执行。

(二)调剂基本条件

1.调剂考生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三)调剂流程

1.调剂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报名,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2.调剂到本专业的考生复试成绩与本专业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分别排序。

3.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请及时登录研招网确认“待录取”,确认录取后不得更改。

(四)调剂具体要求

1.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启动调剂程序时,需提前在网上公布调剂办法。明确调剂缺额、调剂要求、报名时间、调剂流程等。其中调剂要求须与本单位复试办法中的要求相符,每次调剂系统开放报名持续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

2.各学院对调剂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根据调剂办法中调剂要求进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调剂。回复调剂考生复试资格审核结果不得超过考生报名后36小时。

3.调剂复试内容和要求与一志愿考生复试的应一致。

六、体检

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我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

七、录取

(一)入学总成绩计算

研究生入学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并按照初试总成绩占60%、复试总成绩占40%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二)录取程序

1.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的综合情况,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提出各专业待录取和候补待录取名单,并将名单及复试成绩汇总表报研究生院。

2.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各专业的待录取和候补待录取名单,确定拟录取名单,如待录取名单中有学生放弃录取资格则从候补待录取名单中顺位录取。拟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报省考试院审核,并向教育部备案。

3.拟录取名单须经教育部审批。经教育部同意,并完备所需各项手续者,将由校研究生院发放录取通知书。手续不完备者一律不发录取通知书。

4.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研究生新生进行全面复查。一旦出现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复试小组要坚持集体把关、组长负责制的原则。牵头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本专业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所有参与复试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人员要追究责任。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本校教职工,必须严格回避复试和录取的全过程。

(三)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如发现复试工作中有违纪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对所涉及的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条例处理,取消相关考生的录取资格。

(四)实行信息公开制度。生源调剂信息、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工作方案等信息都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及时公布。学校招生计划、学校复试管理办法以及拟录取名单将按相关要求上传至“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五)实行复议制度。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公布相应的咨询及申诉电话、邮箱等,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牵头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复试结果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有关疑问做出必要的解释。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咨询及申诉电话:0519-86953093,邮箱:yjsc@jsut.edu.cn。

十、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政治思想道德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在复试录取工作中,若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的,一律按教育部相关法令严肃处理。

(四)考生本人须签写《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

(五)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六)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及各招生专业牵头学院以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考生若联系方式有变更,须及时告知到各招生学院。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复试命题严格按照我校招生考试相关规定执行,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命题人员须按照保密要求执行。

 

本办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政策变化之处,以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规定为准。

 


非常规油气科学技术研究院2024年接收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的通知暨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细则

https://www.cup.edu.cn/fcg/tzgg/0a5476c072d5434aad109de3877806a7.htm

经管2024年学术型硕士/会计专硕调剂考生复试细则

https://www.cup.edu.cn/sba/tzgg/a51b995b752641a78b27eacfcab8ff9a.htm

外国语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https://www.cup.edu.cn/dfl/tzgg3/a7e50918c707459a815f1a6eacaace7b.htm

体育与人文艺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细则

https://cup.edu.cn/tiyubu/info/a1372cf0e0a2460284f7635480a25bcf.htm

宁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安排

为做好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宁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和我校实际,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调剂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单科与总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我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除外国语言文学专业外,其他专业外语科目仅接收初试科目为英语的考生。经济类、管理类学术型专业仅接收初试科目为统考数学的考生(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视为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体育硕士及工学照顾专业,如力学[0801]、水利工程[0815]等)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调剂原则

1.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我校调剂专业相同(专业代码六位一致),优先调剂,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确定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

2.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我校调剂专业相近(专业代码前四位一致),综合考虑调剂专业下设的研究方向或初试考试科目的相近程度,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确定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

3.考生申请跨一级学科调剂时(专业代码前二位一致),综合考虑调剂专业的学科专业方向相近程度和初试总成绩,确定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

4.部分专业(如音乐、美术、体育等),因专业方向特殊性,我校相关学院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确定调剂优先级;同等条件下,按初试总成绩排序确定优先级。

5.我校不接受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以及专项计划(含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调剂考生。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至普通计划,必须通过调剂系统。申请加分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并在调剂系统备注栏中明确注明。

7.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接收定向就业类别考生。

三、调剂程序及时间

1.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官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填报调剂志愿。我校调剂系统在2024年4月8日上午00:00开启,4月8日中午12:00关闭。

2.各学院将在调剂系统关闭后,下载调剂考生报名信息库,按照调剂原则择优选择考生进入复试。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3.各学院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后,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研招网统一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6小时内做出是否同意参加复试的明确答复。

4.调剂复试工作将于4月12日—4月14日进行,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请提前关注各学院网站发布的日程安排。

5.各学院复试结束后,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分批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接到我校待录取通知后,须在6小时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确认待录取后,学校和考生均不能单方面取消待录取。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在研招网填报调剂志愿后30小时内不能修改。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接到我校复试通知,锁定自行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考生也可以在志愿未解锁前,致电研招办申请解锁。

2.若考生修改本人调剂志愿,导致学校发送复试通知时在报名库中查找不到考生信息,责任由考生承担。已接受我校复试通知的,为确保能够顺利接收待录取通知,请勿更改志愿。

3.考生只能确认我校一个专业的复试通知,不得同时确认我校多个专业的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无效申请;已接受复试通知的考生,未在各学院规定时限内参加复试报到,后续将不再接收其调剂申请。

4.考生可按照《关于宁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https://graduate.nxu.edu.cn/info/1020/8238.htm)提前做好各类审核材料的准备工作,联系方式保持畅通。

5.参加复试的全日制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00元/生,非全日制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50元/生(宁价费发【2017】7号)。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在4月12日—4月15日完成缴费,考生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复试的不予退费。

6.各学部、学院调剂专业及工作人员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7.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我校的相关规定为准。招生期间,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以新政策相关规定为准。

8.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951-2061096,0951-2061677。

                                                                                                                              宁夏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4月6日


经管2024年工商管理硕士(MBA)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https://www.cup.edu.cn/sba/tzgg/05c514f1b71c49f989ef1db9193bcbbf.htm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202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细则

https://www.cup.edu.cn/cise/tzgg2/e180f9e88f5c4df1bb6e43cc62c4ec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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