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医药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办法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一志愿考生上线拟录取情况,特制定本调剂工作办法。
一、学校总体调剂工作的时间以研招网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准,各学院具体调剂时间以各学院调剂复试公告为准。
二、考生调剂基本要求
各学院须规范制订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一)符合申请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考生须具备全日制本科教育背景。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 A 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达到我校各学院确定的调入学科的复试分数线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第一志愿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对申请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学校不接受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调剂;不接受报考方式为非全日制考生调剂。
(六)学校不接受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且不能提供权威机构认证证明考生的调剂申请。
(七)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即临床医学〔1051〕、中医〔1057〕)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三、调剂工作程序
(一)调剂工作要求:
学校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和学校研究生院及学院网页发布接受可接受调剂专业及缺额。不开展预调剂和提前调剂登记工作,不接受电子邮件、电话调剂要求。任何非“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渠道调剂信息填报及发布均为无效调剂信息,学校不为此类信息给带来的考生任何后果承担责任。
各学院加强与考生确认沟通,各学院发布需考生确认拟录取或复试通知时,需充分考虑考生学习、工作、休息时间等因素作出合理安排,给考生预留充裕的确认时间。对于没有按时确认的考生,招生单位应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不得简单以“逾期不接受视为自行放弃”对待。
(二)调剂流程:
对有调剂意向的考生须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认真阅读《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确认报考条件是否达到调剂学院对专业招生条件。
符合招生调剂要求的考生在调剂学院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学院将在志愿填报截止后24小时内,对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根据申请同一调剂专业的初试成绩排序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名单,对达到调剂条件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在调剂生源充足情况下,学校将按不低于120%调剂报考考生人数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考生须在接到复试通知后4个小时内及时通过“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复试通知,学院将对未进行复试确认的考生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方式联系考生,并在电子邮件中规定时间进行信息确认,请各位考生在调剂期间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并积极关注邮件信息。
考生复试完成后,学院将对复试合格考生进行择优录取,并通过“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信息,考生须在接到待录取后4个小时内及时通过“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信息,同时学院将对未进行待录取确认的考生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方式联系考生,并在邮件中规定时间进行信息确认,请各位考生在调剂期间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并积极关注邮件信息。如确无法联系到考生进行待录取信息确认,学院将及时递补待录取资格考生。
在各学院正式复试前,已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将不再进行复试。
(三)接收调剂生规则:
1、一志愿生源不足额的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在统考科目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按下列顺序确定复试名单(具体确定顺序考生以各学院调剂要求为准):
A、报考专业相同、初试科目完全相同,按照考生初试总成绩择优选择。
B、报考专业相同、初试科目相近,按照考生初试总成绩择优选择。
C、报考专业相近、初试科目相同,按照考生初试总成绩择优选择。
D、报考专业相近、初试科目相近,按照考生初试总成绩择优选择。
(四)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具体实施办法
对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按调剂志愿进行复试。复试由接收调剂学院组织完成,内容为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具体实施细则及流程参照我校《成都中医药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及各学院2024年调剂复试工作方案执行。
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初试和复试总成绩进行加权计算。
复试总成绩为200分。
计算公式为:录取成绩=初试成绩折算百分制×0.7+复试总成绩折算百分制×0.3
复试笔试成绩和复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任何一门成绩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根据调剂考生总成绩排序,各学院按公布的复试调剂录取办法中缺额计划名额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院在遵守学校调剂工作办法的前提下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本学院调剂复试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考生应准确了解学院调剂复试流程。
四、调剂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统一指导下实施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十二校区第一教学楼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87786551
辽宁大学广播影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广播影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参照《辽宁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制定本细则并组织实施。
一、接收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一区)的国家分数线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一般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可接收第一志愿报考相同或相近学术学位专业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考生的调剂申请。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仅接收全国统一命题外国语科目中的英语(一)、英语(二)。
5.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数量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数量一致。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一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国家分数线要求。
7.考生还须符合调入专业对其一志愿报考专业等学术条件的具体要求。其中,[135400]戏剧与影视(01广播电视(广电编导方向)、[135400]戏剧与影视(02电影(导演方向))仅接收第一志愿报考戏剧与影视专业(代码[135400])考生调剂申请。
二、遴选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开展调剂生源遴选工作。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三、接收调剂专业及时间
接收调剂专业:[135400]戏剧与影视(01广播电视(广电编导方向))、[135400]戏剧与影视(02电影(导演方向))
我单位定于2024年4月8日00:00至12:00之间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上首次发布调剂信息。
四、调剂工作程序及要求
1.本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均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并按时参加复试。
2.调剂考生应在复试考核开始前完成资格审查的材料提交与心理测试。调剂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一致。详情见《辽宁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辽宁大学广播影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3.在调剂考生充足的情况下,调剂考生采取的复试方式为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为120%。
五、调剂录取工作
调剂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辽宁大学广播影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调剂拟录取考生名单后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定。
调剂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调剂工作的监督
广播影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调剂、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辽宁大学广播影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24-62602116
本实施细则由广播影视学院负责解释,如同国家、辽宁省有关政策规定存在冲突,按国家、辽宁省关政策规定执行。
辽宁大学广播影视学院
二○二四年四月
辽宁大学历史学部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历史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参照《辽宁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制定本细则并组织实施。
一、接收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一区)的国家分数线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一般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其中,学术学位专业仅接收第一志愿报考相同或相近学术学位专业考生的调剂申请;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可接收第一志愿报考相同或相近学术学位专业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考生的调剂申请。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060200]中国史(01中国近现代史)、[060200]中国史(02中国古代史)、[060300]世界史只接受初试考试科目业务课一为313历史学专业基础的考生。对于外国语科目,不接收招生专业目录中未列出语种考生的调剂。
5.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数量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数量一致。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一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国家分数线要求。
7.考生还须符合调入专业对其一志愿报考专业等学术条件的具体要求:
专业代码及名称 | 研究方向代码及名称 | 学习方式 | 对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等学术条件要求 | 外国语、业务课一科目要求 | ||
060100 | 考古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报考考古学(代码[060100]) | 201英语(一)或 202俄语或203日语 |
060200 | 中国史 | 01 | 中国近现代史 | 全日制 | 报考中国史(代码[060200]) | 201英语(一)或 202俄语或203日语、313历史学专业基础 |
060200 | 中国史 | 02 | 中国古代史 | 全日制 | 报考中国史(代码[060200]) | 201英语(一)或 202俄语或203日语、313历史学专业基础 |
060300 | 世界史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报考中国史(代码[060200])、世界史(代码[060300]) | 201英语(一)或 202俄语或203日语、313历史学专业基础 |
065100 | 博物馆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报考考古学(代码[060100])、博物馆(代码[065100]) | 201英语(一)或 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04英语(二) |
120501 | 图书馆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报考信息资源管理(代码[1205])一级学科下各专业 | 201英语(一) |
145100 | 文物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报考文物(代码[145100]) | 201英语(一)或 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04英语(二) |
二、遴选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开展调剂生源遴选工作。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三、接收调剂专业及时间
接收调剂专业:[060100]考古学、[060200]中国史(01中国近现代史)、[060200]中国史(02中国古代史)、[060300]世界史、[065100]博物馆、[120501]图书馆学、[145100]文物。
我单位定于2024年4月8日0:00至12:00之间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上首次发布调剂信息。
四、调剂工作程序及要求
1.本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均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并按时参加复试。
2.调剂考生应在复试考核开始前完成资格审查的材料提交与心理测试。调剂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一致。详情见《辽宁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辽宁大学历史学部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3.调剂考生复试采取线下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在调剂考生充足的情况下,调剂考生采取的复试方式为差额复试,其中博物馆[065100]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为200%,考古学[060100]、中国史(01中国近现代史)[060200]、中国史(02中国古代史)[060200]、世界史[060300]、图书馆学[120501]、文物[145100]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为120%。
五、调剂录取工作
调剂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辽宁大学历史学部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调剂拟录取考生名单后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定。
调剂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调剂工作的监督
历史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调剂、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辽宁大学历史学部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24-62602436
本实施细则由历史学部负责解释,如同国家、辽宁省有关政策规定存在冲突,按国家、辽宁省关政策规定执行。
辽宁大学历史学部
二○二四年四月
辽宁大学物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物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参照《辽宁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制定本细则并组织实施。
一、接收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一区)的国家分数线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一般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其中,学术学位专业仅接收第一志愿报考相同或相近学术学位专业考生的调剂申请;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可接收第一志愿报考相同或相近学术学位专业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考生的调剂申请。
精密仪器及机械专业(代码[080401])仅接收一志愿报考仪器科学与技术(代码[0804])、机械工程(代码[0802])、电气工程(代码[0808])、电子科学与技术(代码[0809] 或[0774])、信息与通信工程(代码[0810])、控制科学与工程(代码[081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代码[0812] 或[0775])、软件工程(代码[0835])、网络空间安全(代码[0839])一级学科下各专业考生的调剂申请。
测试计量技术仪器专业(代码[080402])仅接收一志愿报考仪器科学与技术(代码[0804])、机械工程(代码[0802])、电气工程(代码[0808])、电子科学与技术(代码[0809] 或[0774])、信息与通信工程(代码[0810])、控制科学与工程(代码[081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代码[0812] 或[0775])、软件工程(代码[0835])、网络空间安全(代码[0839])一级学科下各专业考生的调剂申请。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专业(代码[080903])仅接收一志愿报考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专业(代码[080903] 或[077403])、材料科学与工程(代码[0805] 或[0773])一级学科下各专业考生的调剂申请。
集成电路工程专业(代码[085403])仅接收一志愿报考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专业(代码[080903]或[077403])、集成电路工程专业(代码[085403])考生的调剂申请。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对于接收调剂的学术学位专业,考生初试外国语科目须为英语(一)[201],业务课一科目须为数学(一)[301]。对于接收调剂的专业学位专业,考生初试外国语科目为英语(一)[201]或英语(二)[204],业务课一科目为数学(一)[301]或数学(二)[302]。
5.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数量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数量一致。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一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国家分数线要求。
7.对于跨学科门类范围申请调剂的考生,其初试成绩需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一区)国家分数线的要求,方可申请调剂。
二、遴选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开展调剂生源遴选工作。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三、接收调剂专业及时间
接收调剂专业: [080401]精密仪器及机械、[080402]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080903]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085403]集成电路工程。
我单位定于2024年4月8日0:00至12:00之间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上首次发布调剂信息。
四、调剂工作程序及要求
1.本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均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并按时参加复试。
2.调剂考生应在复试考核开始前完成资格审查的材料提交与心理测试。调剂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一致。详情见《辽宁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辽宁大学物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3.在调剂考生充足的情况下,调剂考生采取的复试方式为差额复试,[080401]精密仪器及机械、[080402]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为200%,[080903]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085403]集成电路工程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为150%。
五、调剂录取工作
调剂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辽宁大学物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调剂拟录取考生名单后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定。
调剂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调剂工作的监督
物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调剂、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辽宁大学物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24-62202306
本实施细则由物理学院负责解释,如同国家、辽宁省有关政策规定存在冲突,按国家、辽宁省关政策规定执行。
辽宁大学物理学院
二○二四年四月
辽宁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参照《辽宁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制定本细则并组织实施。
一、接收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一区)的国家分数线基本要求。
3.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020106]仅接收一志愿报考理论经济学[0201]和应用经济学[0202]一级学科下各专业考生的调剂申请。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对于外国语科目,仅接收初试科目为英语(一)[201]考生的调剂申请;对于业务课一科目,接收初试科目为数学(一)[301]或数学(二)[302]或数学(三)[303] 考生的调剂申请。
5.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数量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数量一致。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一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国家分数线要求。
二、遴选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开展调剂生源遴选工作。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三、接收调剂专业及时间
接收调剂专业: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020106]
我单位定于2024年4月8日00:00至14:00之间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上首次发布调剂信息。
四、调剂工作程序及要求
1.本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均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并按时参加复试。
2.调剂考生应在复试考核开始前完成资格审查的材料提交与心理测试。调剂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一致。详情见《辽宁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辽宁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3.在调剂考生充足的情况下,调剂考生采取的复试方式为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为200%。
五、调剂录取工作
调剂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辽宁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调剂拟录取考生名单后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定。
调剂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调剂工作的监督
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调剂、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辽宁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24-62602247
本实施细则由公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如同国家、辽宁省有关政策规定存在冲突,按国家、辽宁省关政策规定执行。
辽宁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二○二四年四月
辽宁大学法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参照《辽宁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制定本细则并组织实施。
一、接收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一区)的国家分数线基本要求。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对于外国语科目,不接收招生专业目录中未列出语种考生的调剂。
4.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数量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数量一致。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一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国家分数线要求。
6.法学理论[030101]、法律史[030102]、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30103]、刑法学[030104]、民商法学[030105]、诉讼法学[030106]、经济法学[030107]、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030108]、国际法学[030109] 仅接收:前置学历为法学专业(代码[0301])且一志愿报考相同专业或法学[030100]专业考生的调剂申请。
财税法学[0301Z2]、知识产权与人工智能法学[0301Z3]仅接收:前置学历为法学专业(代码[0301])且一志愿报考法学[0301]一级学科下各专业考生的调剂申请。
司法鉴定学[0301J1] 接收一志愿报考化学[0703]、药学[0780]一级学科下各专业及法学[03]学科门类下各招生单位自主设置的司法鉴定学、法医学、物证技术学专业考生的调剂申请。对于一志愿报考化学[0703]、药学[0780]一级学科下各专业的考生,其初试成绩需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一区)国家分数线的要求。
7.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二、遴选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开展调剂生源遴选工作。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三、接收调剂专业及时间
接收调剂专业:法学理论[030101]、法律史[030102]、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30103]、刑法学[030104]、民商法学[030105]、诉讼法学[030106]、经济法学[030107]、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030108]、国际法学[030109]、司法鉴定学[0301J1]、财税法学[0301Z2]、知识产权与人工智能法学[0301Z3]
我单位定于2024年4月8日0:00至4月8日12:00之间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上首次发布调剂信息。
四、调剂工作程序及要求
1.本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均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并按时参加复试。
2.调剂考生应在复试考核开始前完成资格审查的材料提交与心理测试。调剂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一致。详情见《辽宁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辽宁大学法学院网站中“招生就业”-“招生信息”《辽宁大学法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3.调剂考生采取的复试方式为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为200%。
五、调剂录取工作
调剂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辽宁大学法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调剂拟录取考生名单后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定。
调剂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调剂工作的监督
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调剂、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辽宁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24-62202409
本实施细则由法学院负责解释,如同国家、辽宁省有关政策规定存在冲突,按国家、辽宁省关政策规定执行。
辽宁大学法学院
二○二四年四月
辽宁大学文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参照《辽宁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制定本细则并组织实施。
一、接收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一区)的国家分数线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一般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其中,[050104]中国古典文献学接收一志愿报考[050104]中国古典文献学、[050105]中国古代文学考生的调剂申请;[050107]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接收一志愿报考[050104]中国古典文献学、[050105]中国古代文学、[050107]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满族文学方向)考生的调剂申请。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对于外国语科目,接收初试已考英语(一)[201]或俄语[202]或日语[203]考生的调剂申请。
5.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数量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数量一致。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一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国家分数线要求。
二、遴选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开展调剂生源遴选工作。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三、接收调剂专业及时间
接收调剂专业:中国古典文献学[050104]、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050107](满族文学方向)。
我单位定于2024年4月8日20:00至4月9日8:00之间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上首次发布调剂信息。
四、调剂工作程序及要求
1.本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均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并按时参加复试。
2.调剂考生应在复试考核开始前完成资格审查的材料提交与心理测试。调剂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一致。详情见《辽宁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辽宁大学文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3.在调剂考生充足的情况下,调剂考生采取的复试方式为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为150%。
五、调剂录取工作
调剂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辽宁大学文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调剂拟录取考生名单后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定。
调剂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调剂工作的监督
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调剂、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辽宁大学文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24-62602169
本实施细则由文学院负责解释,如同国家、辽宁省有关政策规定存在冲突,按国家、辽宁省关政策规定执行。
辽宁大学文学院
二○二四年四月
辽宁大学外国语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参照《辽宁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制定本细则并组织实施。
一、接收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一区)的国家分数线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一般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其中,学术学位专业仅接收第一志愿报考相同或相近学术学位专业考生的调剂申请;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可接收第一志愿报考相同或相近学术学位专业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考生的调剂申请。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对于外国语科目,不接收招生专业目录中未列出语种考生的调剂。
5.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数量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数量一致。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一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国家分数线要求。
7.考生还须符合调入专业对其一志愿报考专业等学术条件的具体要求。其中,俄语语言文学专业(代码[050202])仅接收一志愿报考俄语语言文学专业(代码[050202])且第二外语为英语的考生的调剂申请,英语口译专业(代码[055102])仅接收一志愿报考英语口译专业(代码[055102])、英语笔译专业(代码[055101])考生的调剂申请。
二、遴选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开展调剂生源遴选工作。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三、接收调剂专业及时间
接收调剂专业:俄语语言文学[050202]、英语口译[055102]我单位定于2024年4月8日0:00至12:00之间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上首次发布调剂信息。
四、调剂工作程序及要求
1.本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均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并按时参加复试。
2.调剂考生应在复试考核开始前完成资格审查的材料提交与心理测试。调剂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一致。详情见《辽宁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辽宁大学外国语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3.在调剂考生充足的情况下,调剂考生采取的复试方式为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为120%。
五、调剂录取工作
调剂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辽宁大学外国语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调剂拟录取考生名单后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定。
调剂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调剂工作的监督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调剂、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辽宁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24-62602402
本实施细则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如同国家、辽宁省有关政策规定存在冲突,按国家、辽宁省关政策规定执行。
辽宁大学外国语学院
二○二四年四月
辽宁大学金融与贸易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金融与贸易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参照《辽宁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制定本细则并组织实施。
一、接收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一区)的国家分数线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一般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其中,学术学位专业仅接收第一志愿报考相同或相近学术学位专业考生的调剂申请。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数量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数量一致。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一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国家分数线要求。
7.考生还须符合调入专业对其一志愿报考专业等学术条件的具体要求。
专业代码及名称 | 对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等学术条件要求 | 统考外国语、业务课一科目要求 | |
020206 | 国际贸易学 | 报考政治经济学(代码[020101])、金融学(代码[020204])、国际贸易学(代码[020206])、西方经济学(代码[020104])、统计学(代码[020208])、数量经济学(代码[020209]) | 201英语(一); 301数学(一)或302数学(二)或303数学(三) |
0202Z1 | 政策性金融学 | 报考理论经济学(代码[0201])、应用经济学(代码[0202])一级学科下各专业 | 201英语(一); 301数学(一)或302数学(二)或303数学(三) |
0202Z6 | 保险学 | 报考理论经济学(代码[0201])、应用经济学(代码[0202])一级学科下各专业 | 201英语(一); 301数学(一)或302数学(二)或303数学(三) |
二、遴选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开展调剂生源遴选工作。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三、接收调剂专业及时间
接收调剂专业:国际贸易学[020206]、政策性金融[0202Z1]、保险学[0202Z6]。
我单位定于2024年4月8日0:00至12:00之间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上首次发布调剂信息。
四、调剂工作程序及要求
1.本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均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并按时参加复试。
2.调剂考生应在复试考核开始前完成资格审查的材料提交与心理测试。调剂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一致。详情见《辽宁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辽宁大学金融与贸易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3.在调剂考生充足的情况下,调剂考生采取的复试方式为差额复试,保险学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为120%,其他各专业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为200%。
五、调剂录取工作
调剂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辽宁大学金融与贸易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调剂拟录取考生名单后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定。
调剂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调剂工作的监督
金融与贸易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调剂、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辽宁大学金融与贸易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24-62202472
本实施细则由金融与贸易学院负责解释,如同国家、辽宁省有关政策规定存在冲突,按国家、辽宁省关政策规定执行。
辽宁大学金融与贸易学院
二○二四年四月
辽宁大学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不含MBA)
为切实做好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参照《辽宁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制定本细则并组织实施。
一、接收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一区)的国家分数线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一般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其中,学术学位专业(企业管理、旅游管理)仅接收第一志愿报考相同学术学位专业考生的调剂申请;专业学位专业(资产评估)可接收第一志愿报考相同专业学位专业考生的调剂申请。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对于外国语科目,企业管理[120202]、旅游管理[120202]仅接收初试科目英语一[201]考生的调剂申请,资产评估专业仅接收初试科目英语一[201] 、英语二[204]考生的调剂申请;对数学科目,三个接收调剂的专业要求调入考生的初试中必考数学(一)[301]、数学(二)[302]或数学(三)[303]其一。
5.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数量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数量一致。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一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国家分数线要求。
二、遴选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开展调剂生源遴选工作。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三、接收调剂专业及时间
接收调剂专业:资产评估[025600]、企业管理[120202]、旅游管理[120203]
我单位定于2024年4月8日0:00至12:00之间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上首次发布调剂信息。
四、调剂工作程序及要求
1.本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均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并按时参加复试。
2.调剂考生应在复试考核开始前完成资格审查的材料提交与心理测试。调剂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一致。详情见《辽宁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辽宁大学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3.在调剂考生充足的情况下,调剂考生采取的复试方式为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为200%。
五、调剂录取工作
调剂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辽宁大学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调剂拟录取考生名单后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定。
调剂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调剂工作的监督
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调剂、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辽宁大学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24-62202136
本实施细则由商学院负责解释,如同国家、辽宁省有关政策规定存在冲突,按国家、辽宁省关政策规定执行。
辽宁大学商学院
二○二四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