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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箭军工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的初试情况,我校部分学科尚有缺额,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

、接收调剂学科

 

学位类别

学科代码

学科(专业领域)名称

学习方式

学术学位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全日制

082500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全日制

082600

兵器科学与技术

全日制

、调剂要求

1.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初试成绩达到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且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申请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申请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

4.各调剂专业只接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调剂,第一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优先。

5.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其他调剂政策和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科要求初试成绩政治50分、数学65分、总分300分,且初试考试“业务课二”科目限电子技术基础、自动控制原理、计算机专业基础和电路等科目;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学科要求初试成绩政治50分、数学65分、总分300分;

兵器科学与技术学科要求初试成绩政治50分、数学65分、总分300分。

6.我校为军队院校,无军籍地方研究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不参军入伍,调剂考生应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制度和管理要求,谨慎填报。

7.考生须通过政治审查,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相关要求(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测阳性,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阳性,血清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阳性等,不合格)

、调剂流程

我校接收调剂报名以考生在研招网“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正式提交的调剂信息为准。

1.4612:00,学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发布各学科生源缺额信息。

2.接收调剂网上报名时间为4612:00至4700:00,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须登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调剂考生只能填报我校一个专业,不能同时填报多个。

3.学校审查调剂考生资格,并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于12小时内在网上确认同意接受我校复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并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复试。

、参加复试需提供材料

序号

材料内容

应届本科

毕业生

往届本科

毕业生

备注

1

政治考核登记表


2

身份证复印件


3

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4

教育部学历在线认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


未通过学信网验证的需提供佐证材料

5

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6

大学期间成绩单(教务部门盖章)


、复试和录取

1.我校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有关办法和流程详见《火箭军工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2.学校将结合各学科方向录取指标和学科建设发展需要,依据调剂考生复试总成绩排序进行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3.学校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待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逾期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录取。

4.心理测试和健康状况不符合我校要求的不予录取。

、其他说明

1.无军籍地方硕士研究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制为2.5年。

2.无军籍地方硕士研究生录取后不办理入伍手续,毕业后颁发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自主就业。

、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洪庆同心路2号

邮编:710025

联系电话:029-84742766

E-mail:hjjgcdx84742766@163.com

有关政策办法如有调整,以教育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正式下达的文件为准。

                

      

 

   火箭军工程大学研招办    

                                202346


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生报考公告

https://www.caupd.com/news/notice/detail/1359.html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23年度硕士研究生调剂生报考公告详见链接。


2023年4月6日


湖北美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鄂招办《关于做好2023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等,结合我校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基本条件

综合考量所有报名调剂复试学生的研究生考试初试成绩、初试报名专业、考试科目等因素,筛选调剂报名考生。基本条件如下:

(一)符合申请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当相同。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我校该专项计划第一志愿考生已经满足招生计划,不再接收专项计划调剂申请。

(六)不接收已被一志愿单位拟录取的考生。

(七)每位考生只能申请调剂1个专业研究方向,按研究方向填报,无需填报导师。

(八)申请调剂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调剂计划

我校本年度有部分非全日制调剂名额,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只能填报缺额的专业方向,具体情况如下:

调剂学科

招生院系

研究方向

调剂计划数

美术
(非全日制)

中国画学院

中国画艺术研究

5

书法与篆刻研究

1

绘画学院

油画艺术研究

6

数字绘画艺术研究

1

版画艺术研究

3

插画艺术研究

1

水彩画艺术研究

3

雕塑与公共艺术学院

雕塑艺术研究

2

公共艺术创作研究

1

实验艺术学院

新媒体艺术研究

2

艺术教育学院

造型艺术研究

6

社会美育与乡村振兴研究

1

美术教育研究

1

手工艺学院

陶瓷艺术研究

1

大漆艺术研究

1

艺术设计
(非全日制)

影视动画学院

戏剧影视设计艺术研究

1

视觉艺术设计学院

视觉传达设计研究

6

科技图像研究

1

工程艺术研究

1

环境艺术学院

环境艺术设计研究

6

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研究

1

时尚艺术学院

服装服饰设计研究

3

纤维艺术设计研究

1

工业设计学院

工业产品设计研究

3

展示设计研究

1

合计

59

 

若本年度公布的调剂计划中,某一专业的调剂专业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可视情况将该专业剩余计划调整至其它专业。计划调整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本年度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调剂申请办法与流程

(一)凡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请于规定时间(2023年4月7日中午10:00至4月8日中午10:00)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内填写调剂申请,网址:http://yz.chsi.com.cn。未在调剂系统报名的考生,调剂申请无效。

(二)我校将于4月9日中午10:00前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发送调剂复试通知。考生须及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点击“确认”同意参加复试,考生确认参加调剂复试后,我校将进行相关复试安排。

(三)调剂复试费用:

接受参加我校调剂复试考生,需缴纳调剂复试费用100元。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已参加我校一志愿复试的考生无需缴费。 

1.调剂复试线上报名缴费时间:2023年4月9日中午12:00至4月10日中午12:00;

2.报名缴费方式:

校园缴费平台:http://59.175.220.115:33899/xysf/ 

1)登录方式:用户名

2)用户名:考生身份证号

3)密码:考生身份证号后六位

考生成功登陆后,点击“其他费用”进行交费。

3.未在规定时间报名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

(四)我校将根据调剂复试录取办法要求择优录取,如被我校录取,考生还须在调剂系统中待我校发出拟录取通知后进行确认。请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限之前网上确认,考生确认后,即视为被我校拟录取,拟录取考生须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五)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和相关手续的考生,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及考核要求

(一)一志愿报考我校,现申请调剂相同学科专业同一研究方向的考生:1)必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申请;(2)无需参加调剂复试,采用第一次复试成绩作为调剂复试成绩;(3)无需再次提交资格审查材料;(4)原全日制考生现申请非全日制研究生,需补交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一志愿报考我校,现申请调剂相同学科专业不同研究方向的考生:1)必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申请;(2)需重新参加面试,理论笔试、外语听力采用第一次复试成绩作为该科目调剂复试成绩;(4)原全日制考生现申请非全日制研究生,需补交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一志愿报考外校,现申请调剂我校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的考生:1)必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申请;(2)需重新参加调剂复试,考试科目为理论笔试、听力笔试、面试;(3)需进行资格审查,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拟接受我校调剂复试的外校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

①考生本人手写签字《湖北美术学院2023年研招调剂复试诚信承诺书》(附件1);

②大学期间成绩单(需教学管理部门盖章);

个人简历及近期代表作品3-5张;(使用A4纸张打印,统一在左上角装订)

④本人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注明调剂复试使用);

⑤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近三个月在学信网验证申请的教育部学籍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近三个月在学信网验证申请的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信息表;

⑥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材料4月12日上午现场提交未按规定提交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可在4月20日前与体检报告、政治审查表一并提交。

(四)一志愿报考我校,申请调剂相同学科专业同一研究方向的考生优先进入调剂排序。

(五)申请调剂不分学硕与专硕,统一排名。

五、调剂复试安排与录取

(一)调剂复试形式

我校本年度研招调剂复试采现场考试(笔试、听力、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入场必须接受“两识别”,及人脸必须与准考证、身份证一致。

(二)调剂复试安排

我校本年度研招调剂复试于4月12日-4月13日在湖北美术学院藏龙岛校区(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栗庙路5号)举行,具体要求如下:

1.考试日程安排

日期

时间

考试安排

注意事项

4月12日
(星期三)

8:30-12:00

现场提交资格审查材料、领取调剂复试准考证

地点:湖北美术学院藏龙岛校区东北门行政楼

14:00-17:00

3小时)

理论笔试

考生至少提前30分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所有考生科目,考生自备考试文具;外语听力考试,考生无需携带听力设备。

同等学力考生另行通知。

18:30-19:00

0.5小时)

听力笔试
(英语)

4月13日

(星期四)

上午9:00开始

面试

2.调剂复试科目与分值

学科

理论笔试(100分)

面试(100分)

听力(50分)

考察内容

考察范围

考察内容

考察内容

美术/美术学

美术史论

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艺术概论

1.考生介绍个人简要情况然后进行研究计划脱稿阐述(不少于5分钟);

2.面试教师针对考生研究计划进行提问,考生作答(约5分钟);

3.抽选专业基础知识及相关素质题1道,考生作答(约5分钟);

4.面试教师补充提问,考生作答。

考查考生是否具有接受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外语听力水平,听录音,选择答案或进行相应作答。

美术/美术学

书法与篆刻研究方向

书法史论

中国书法史

设计学/

艺术设计

设计史论

中国工艺美术史/世界现代设计史/设计概论

面试科目遵循“三随机”原则,考生随机抽取面试次序、面试试题及面试教师分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满分100分,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与总成绩,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理论笔试考察内容可参阅我校前期发布的《湖北美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大纲》。

(三)复试计分

调剂复试成绩(250)=面试(100)+理论笔试(100)+听力笔试(50);

综合总成绩(750分)=初试成绩(500分)+调剂复试成绩(250分)

(四)录取基本规则

学校根据各研究方向调剂计划名额,按照调剂考生综合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排名计划名额末位有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调剂复试成绩择优录取,若调剂复试成绩相同,再按照调剂复试面试成绩作为第一排序,初试业务科一与业务科二成绩相加为第二排序择优录取。录取办法参见《湖北美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五)调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不合格: 

1.政审不合格者;

2.体检不合格者;

3.面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

4.调剂复试考试科目未全部参与者;

5.我校一志愿考生未完成一志愿复试者;

6.同等学力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单科低于60分)。  

拟录取名单于规定时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最终录取名单须经教育部录检并审核批准。

六、体检与政审

(一)我校一志愿考生已体检者无需再次体检;

(二)外校申请调剂考生,一志愿时已参加复试体检的,需在提交电子材料时一并提交本人体检报告电子版,无需再次体检;

(三)外校申请调剂我校,且一志愿未体检的考生必须参加调剂复试体检。考生需自行前往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完成硕士研究生入学项目体检(常规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入校后学校将统一安排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所有考生均必须接受体检,未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调剂拟录取考生必须按照要求提交政审材料,自行打印《政治审查表》,提交所在单位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未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考生须将高清电子档①本人体检报告②政治审查表③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1个压缩文件包形式,文件名、邮件名均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研究方向”,于考试结束后,即2023年4月20日前,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yjszs@hifa.edu.cn

七、其它

一)考生若有相关问题咨询,请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与反馈:邮箱yjszs@hifa.edu.cn电话027-81317222(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2:00 ;下午14:00-16:00)。

(二)学校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投诉和申诉。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提出异议且具有充足理由,可通过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经学校调查研究后,由湖北美术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答复考生。

1.监督举报电话: 027-81317222

2.监督与申诉邮箱:yjszs@hifa.edu.cn

(三)本办法公布后,若与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文件要求与规定不符,以上级文件为准。

 

附件: 1.湖北美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诚信承诺书

2.湖北美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表

3.《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要

 

湖北美术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


山东体育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要求及有关事项说明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现已结束,部分专业有缺额。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对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要求及有关事项进行如下说明:

一、调剂分数线要求

1.初试成绩须符合原报考专业和拟调剂专业的国家 A 区分数线。

2.非全日制专业调剂考生应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3.“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专业不接收调剂。

二、调剂程序

1.所有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报名,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个小时。

2.调剂系统开放时间:2023年4月6日中午12:00至4月7日中午12:00

3.我校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请考生4月7日当天及时关注调剂系统通知。2小时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依次递补。

4.如复试结束后尚有缺额,视情况开通二次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不少于24小时。

三、调剂专业及各拟调剂缺额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拟调剂数

全日制

非全日制

040303

体育教育训练学

4

——

040301

体育人文社会学

9

——

045202

运动训练

9

5

045201

体育教学

36

11

045204

社会体育指导

24

5


四、调剂原则

我校严格按照《山东体育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山东体育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公布的相关报考、调剂要求执行。对达到调剂基本条件(参见https://yjsxy.sdpei.edu.cn/news-show-2015.html)的考生按以下原则进行调剂:

1.符合我校招生专业报考条件,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2.优先接收具有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等级证书的考生调剂。

跨专业及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条件:

本科毕业生可以跨专业报考,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是指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并通过5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考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①所学专业和报考专业原则上须相同或相近;②通过自学考试或函授或进修过报考专业5门以上(含5门)本科课程,或在公开出版的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1篇或1篇以上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

五、运动员等级证书提交要求

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的考生(其他考生不得提交),请于4月7日9:00前,在调剂系统内发起调剂申请并将运动员等级证书电子版和准考证电子版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上传。https://send2me.cn/w3Y35oLE/R7SA6FfZNGTagQ,逾期不再受理。相关工作人员将对考生提交的证书进行复核,考生应确保所提交的证书真实、有效,否则取消调剂申请,录取无效。

六、复试办法

参见《山东体育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咨询电话:0531-89655111

 

 山东体育学院研究生教育学院

     2023年4月6日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调剂公告

 

各位考生:

2023年我校拟接收调剂专业如下,欢迎广大优秀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学习深造。

一、拟接受调剂专业

序号

学位类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形式

1

学术型

010101

马克思主义哲学

全日制

2

学术型

010105

伦理学

全日制

3

学术型

010108

 科学技术哲学

全日制

4

学术型

020101

政治经济学

全日制

5

学术型

030201

政治学理论

全日制

6

学术型

030202

中外政治制度

全日制

7

学术型

030203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全日制

8

学术型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全日制

9

专业型

035102

 法律(法学)

全日制

二、调剂基本原则

1.申请调剂的考生应符合教育部印发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中关于“调剂”的相关政策,并符合我校招生简章所规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我校只接收外国语考试科目为“英语”的调剂考生。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所有调剂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三、调剂方法

1.有调剂意向的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提交申请,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和具体调剂信息以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校网站公布的为准。

2.我校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及时查收“复试通知”并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确认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复试名单将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复试时间和要求关注我校网站公告

3.我校复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白云路386号

邮编:410006

电话:(0731)82780216

网址:www.hnswdx.gov.cn

联系人:杨老师  薛老师

 


牡丹江医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实施办法

在我校2023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志愿复试结束后,有部分专业尚有招生计划余额。根据教育部及黑龙江省有关文件精神,本着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制定本调剂办法。

一、调剂学科及计划数

接收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数以对外公布的“牡丹江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通知”为准

二、调剂原则

1、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志愿报考专业对应学科门类A地区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同时必须符合调剂专业对应学科门类的A地区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2、报名参加调剂考的学历获得形式“普通全接收同等学的调剂申请。

3、报名参加调剂考应为本科学历包括全日制专升本,不接收专科学历考生的调剂申请。

4、初试科与调⼊专业初试科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应相同接收跨学科门类(类别)调剂

5、不接收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和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

6、三年内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可申请调剂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各专业。

三、调剂办法

1、调剂复试比例不低于为1:1.2,即每个调剂名额至少发放给名调剂考生复试通知

2、在我校发布的调剂通知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凡是达到我校调剂分数线的考生可以通过国研究信息上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报名调剂我校。

3、每名考生同一轮次只能申一个调剂志愿,申请调剂两个及两个以上学科(专业、领域、方向)均视为无效。

4每轮调剂时间截止后,由研招办工作人员对报名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籍、学历信息验证,将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加入复试备选库。

5、根据各专业调剂名额和调剂复试比例,在复试备选库按照初试分数由高到底依次发送复试通知。发放复试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参加复试,逾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6、当出现放弃复试资格的考生,则在本专业复试备选库中顺序递补考生继续发送复试通知,直至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数量满足调剂复试比为止。

7、各招生学院安排调剂考生进行复试,并将复试成绩整理报研究生处。

8、研究生处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通过网上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

9、接到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上调剂”系统确认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待录取的考,学校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10、如第一轮调剂后仍有学科未能完成招生计划,将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继续发布信息,进行下一轮调剂工作直至完成全部招生计划为止

四、复试要求及流程

见《牡丹江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有关复试相关规定。

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在牡丹江医学院研究生处。


牡丹江医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实施办法

在我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志愿复试结束后,有部分专业尚有招生计划余额。根据教育部及黑龙江省有关文件精神,本着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制定本调剂办法。

  1. 调剂学科及计划数

    以各轮次调剂公告公布的调剂学科及计划数为准

  2. 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以各轮次调剂公告公布的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准,系统开放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三、调剂原则

    1、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志愿报考专业对应的学科门类的A类地区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同时必须符合拟调剂专业对应的学科门类的A类地区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2、报名参加调剂考生的学历获得形式应为“普通全日制”,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的调剂申请。

    3、报名参加调剂考生应为本科学历(包括全日制专升本),不接收专科学历考生的调剂申请。

    4、考生初试统考科目与调⼊专业应相同或相近,专业课为统考科目的考生可调入专业课为自命题科目的专业,专业课为自命题科目的考生不可调入专业课为统考科目的专业。

    1)生物学各专业(专业代码0710开头)接收初试报考医学类(专业代码10开头)和理学类(专业代码07开头)的考生调剂,其中初试专业课为“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的考生优先发送复试通知;

    2)基础医学各专业(专业代码1001开头)接收初试报考医学类(专业代码10开头)的考生调剂,其中初试专业课为“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的考生优先发送复试通知;

    3)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各专业(专业代码1051XX)只接收初试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各专业(专业代码1051XX)的考生调剂,其中全日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调剂不受限制,其他专业如精神卫生学、眼视光科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等专业只可调剂到与本科专业对应的专业;

    4)公共卫生(专业代码105300)专业接收初试报考医学类(专业代码10开头)的全日制本科预防医学、妇幼保健学和临床医学的考生报考,当以上专业生源不足时接收全日制本科卫生检验检疫和医学检验的考生;

    5)护理(专业代码105400)专业接收初试专业课为308护理综合的全日制本科护理学和助产学考生;

    6)药学(专业代码105500)专业接收初试报考医学类(专业代码10开头)的全日制本科药学,制药工程,药物制剂,临床药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的考生;

    7)生物医学工程(专业代码083100)接收初试报考工学(专业代码08开头)各专业调剂;生物医学工程(专业代码107200)接收初试报考医学(专业代码10开头)各专业调剂;

    5、不接收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和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

    6、三年内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可申请调剂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各专业。

    四、调剂办法

    1、调剂复试比例不低于1:2,即每个调剂名额至少发放给两名调剂考生复试通知;

    2、在我校发布的调剂通知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凡是达到我校调剂分数线的考生可以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报名调剂我校。

    3、每名考生同一轮次只能申报一个调剂志愿,申请调剂两个及两个以上学科(专业、领域、方向)均视为无效。

    4、每轮调剂时间截止后,由研招办工作人员对报名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籍、学历信息验证,将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加入复试备选库。

    5、根据各专业调剂名额和调剂复试比例,在复试备选库中以研究方向分组,按照初试分数由高到低依次发送复试通知。发放复试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参加复试,逾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6、当出现放弃复试资格的考生时,则在本专业复试备选库中顺序递补考生继续发送复试通知,直至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数量满足调剂复试比为止。

    7、各招生学院安排调剂考生进行复试,并将复试成绩整理报研究生处。

    8、研究生处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通过网上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

    9、接到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调剂”系统确认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待录取的考生,学校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10、如第一轮调剂后仍有学科未能完成招生计划,将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继续发布信息,进行下一轮调剂工作,直至完成全部招生计划为止。

    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在牡丹江医学院研究生处。

江汉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调剂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文件精神和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现将我校接收调剂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调剂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根据《江汉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有关安排,学校调剂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全面统筹下,由研究生院制定学校调剂办法、组织各招生单位制定和发布调剂公告信息、统一办理拟录取手续。各招生单位负责制定和发布本单位的调剂公告信息,组织和实施具体调剂工作。

二、接收调剂专业

接收调剂的专业和具体名额,以相关招生单位在本单位网站发布的调剂公告信息为准。

三、接收调剂基本条件

按照教育部调剂录取政策规定,结合各招生单位调剂工作要求,我校接收调剂的基本条件如下: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各招生单位根据学科特点确定的其他学术类条件。

四、接收调剂程序

1.考生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出调剂申请。

2.各招生单位按照公布的调剂原则择优遴选生源并发送复试通知。

3.各招生单位组织复试。

4.各招生单位确定拟录取名单。

5.发送拟录取通知。

五、调剂平台开放时间

根据教育部通知,“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6日开通。接受调剂申请的具体时间,以各招生单位发布的调剂公告信息为准。

根据教育部要求,招生单位每次开放调剂平台的时间不得低于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各招生单位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

六、其他说明

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适时调整招生计划,后续招生情况将陆续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各招生单位网站有关信息。

七、咨询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027—84733068

各招生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下表:

表1 各招生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01

光电材料与技术学院

张老师

韦老师

刘老师

13554133371

19107143769

18986010491

002

商学院

陈老师

027-84397636

003

法学院

李老师

汪老师

13886112159

15038507028

004

教育学院

周老师

18186516809

005

人文学院

中国语言文学

王老师

18071519252

中国史

陈老师

15271914508

广播电视

靳老师

13971638424

学科教学(语文)

陈老师

18986290913

学科教学(历史)

谌老师

15207145267

006

美术学院

张老师

027-84227485

007

智能制造学院

彭老师

汪老师

027-84217121

17771427255

13617242518

009

人工智能学院

阮老师

027-84226650

010

医学部

汪老师

张老师

13277997977

13871421101

011

生命科学学院

王老师

15172453129

012

体育学院

谢老师

官老师

13476122486

13659827877

013

外国语学院

牛老师

18717188020

014

音乐学院

柳老师

18627705412

015

湖北省化学研究院

汪老师

13995601280

018

环境与健康学院

陈老师

裘老师

027-84736718

027-84735638

019

马克思主义学院

龚老师

王老师

13971245643

13986215030

020

设计学院

刘老师

027-84227220-804

021

数字建造与爆破工程学院

杨老师

027-84756781

 

江汉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4月6日


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方案

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研究生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调剂、录取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环节。作为研究生招生单位,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中央全会关于教育和人才的指导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3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的文件要求,严格落实教育部、市教育两委和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制定本工作方案。

 第二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全面推进我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稳步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三条建立健全组织架构,落实责任制和监督制。坚持集体决策、统一领导,我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姜宏民院长任组长,颜明任副组长,刘源洁、谢庆任领导小组成员。主要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审议复试录取工作的各项政策、办法、方案,分配调整分专业招生计划,监督信息公开执行情况。切实做好保密安全检查,问责处置落实不力、违规违纪情况等。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并实施复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挥各工作小组处置突发事件等。我院研究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

第四条研究生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市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及我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2.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招生工作进展;

3.起草招生重大事项初步解决方案,收集、统计招生重 大事项决策所需信息;

4.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编制并报送我单位分专业招生计划;

5.起草、报批和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6.组织开展招生咨询宣传工作;

7.负责实施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本院录取工作中的有 关问题;

8.履行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9.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下设:

复试及调剂工作小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考务工作组、复试专家组、技术保障组、后勤保障(含疫情防控)组、纪检工作小组。各工作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复试及调剂工作小组

复试及调剂工作小组负责我院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统筹和应急管理,制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及调剂工作小组设在人力资源部,相关职能部门参与配合。研究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执行工作机构,全面负责研究生招生工工作,负责研究生复试过程中的现场组织、应急协调,秩序维护工作,组织小组成员完成评分,组织公布拟录取名单,整理归档考生资格审查材料、试题、考生答卷、评分记录、面试记录等书面材料,形成考生复试档案,整理复试视频影像资料,妥善封存保管,确保复试流程可回溯。受理考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咨询和异议,并做好记录,负责复试全部材料的归档保管工作

(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

由我院人力资源部主任担任组长,针对调剂招生中的舆情开展处置等工作。

  

(三)考务工作组

负责我院复试考务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保密安全管理,全面做好考生的管理服务工作。


(四)复试专家组

与考务工作组紧密联合,组织开展复试具体工作。复试专家组的组成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研究生办公室备案。复试专家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集中统一保管, 任何人不得改动。

      

(五)技术保障组  

做好复试英语考试系统的保障工作,调试复试所用硬件和软件,指导考生做好复试设备的准备和系统测试。

    

(六)后勤保障组

做好复试场地、办公用品、消毒用品的保障工作,指导复试工作人员和考生做好防护,在复试和面试工作中做好摄录等影像收集工作。

  

(七)纪检工作小组

由我院纪检监督部主任担任组长,做好复试录取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六条 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复试管理

 

第七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第八条复试分数线划定,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依据“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划定,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

一志愿考生进入我院复试分数线为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要求,符合分数线要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进入复试名单。

第九条复试人数比例,我院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同时复试。复试按照各研究方向实行差额复试,调剂计划数与复试人数比例原则上在1:2至1:8之间,具体依据各研究方向调剂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

第十条考生资格审查,复试前,要严格进行考生资格审查。考生应按我院要求,提交如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如果丢失,须提交有效期 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并于证明上贴 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

2.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3.学历学籍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2)往届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学历校验未通过或学历证书丢失,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 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 证报告》。

(3)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4.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5.其他反映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英语四、六级证书,各种技能、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6.个人简历

7.《核理化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打印纸质版,手写签名)

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并同意复试后,于本人复试前将资格 审查材料的扫描件打包以附件发送至邮箱hr@ipce.cn,邮件统一命名为2023年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考生姓名。

第十一条政策照顾

1.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 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我院将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我院将按照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及有关部门的审核结果执行。

第十二条 我院研招网的网站中的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的信息发布栏下向社会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第十三条复试方式和复试内容

1.复试形式:我院采用线下复试的方式进行。

2.复试时间:复试时间安排在4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地点选用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河东或津南院区)培训教室或相关会议室进行复试。

4.我院复试不收取考试费用。

5.复试组成

复试由英语口语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及综合素质测试组成。

第一部分  英语口语测试(满分20 ),考试时间为20 分钟,考生对自己的各方面情况作英文介绍,考官随机提出开放式问题,考生用英文作答。

第二部分  专业基础知及综合素质测满分80 ),考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

1)专业基础知识考察:根据考生报考的研究方向,回答5道必答专业问题。

2)综合素质考察: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生的事业心、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专业综合知识提问。

第十四条复试试题和复试成绩

1.复试试题的命题、制卷、保管和评卷严格按照《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管理办法》相 关规定执行。

2.复试成绩计算:英语口语测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权重为20%、专业基础知识及综合素质成绩占复试成绩的权重为80%,复试成绩为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计算公式:

复试成绩=英语口语测试成绩+专业基础知识及综合素质成

第十五条体检

复试期间不安排体检拟录取考生于入学报到后按照我院安排,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教育部办公厅 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

第十六条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

考生禁止在复试过程中录音录像;招生单位有必要时, 可对相关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 考生应自觉遵守我院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

在我院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复试工作人员纪律及要求

我院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 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对不称职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并报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申请调剂本院研究生的导师和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研究生办公室将会同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要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违规违纪行为。

我院组织复试专家组集中复试,复试专家组工作基本规范:

1.复试专家组要注意复试礼仪,尊重考生,态度温和,尽量消除或缓解复试考生的紧张情绪,不能对复试考生的言谈举止表现出好恶情绪。

2.复试专家组要认真听取考生回答问题,正确评判考生 的各项能力,对复试考生使用同样的测评尺度,根据考生复试过程中的表现,独立思考、实事求是和客观公正地进行打 分。要防止出现前紧后松或者前松后紧的情况,防止出现第 一印象打分的现象。

3.面试过程中,复试专家组成员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 得随意走动,不得接听电话等与复试无关的活动。

4.面试工作每位考生时间不少于20分钟,保证每位考生在公平的条件下接受测评,机会均等、公平公正,避免偶然因素对测评效果的影响。

5.复试专家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 答情况要交考务工作组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评分记录不得有涂改痕迹。

第十八条复试保障及应急预案

我院预计现场复试 12~20

英语考试前,技术保障组需做好系统的保障工作,调试复试所用硬件和软件,组织考生开展测试。

第四章 调剂管理

 

第十九条 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考生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须相同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一,初试业务课二的考试科目与申请调入研究方向相近不接受同等学力申请调剂。

5.一志愿报考学术型或专业型硕士的考生均可申请调剂,初试成绩相同的考生,学术型硕士优先。

第二十条调剂要求                           

1.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工作由我院研究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2.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我院统一设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

3.调剂系统开放前我院将在研招网网站的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的信息发布栏下提前公布开放时间和开放时长。

4.要提前拟定接收调剂要求,报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备案。严禁任意圈定调剂复试考生范围,不得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第五章 录取管理

第二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二十二条计划管理

将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硕士研究生总招生计划、各有关部门下达的专项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录取工作,严禁超计划录取考生。根据教育部下达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结合合格生源复试的具体情况,经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集体审议通过后,可能对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第二十三条 录取总成绩计算

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

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第二十四条录取规则

各方向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后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优先录取。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形下,按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上述考生如复试成绩仍相同,由研究生办公室形成关于上述考生排名的书面意见,报请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第二十五条 复试工作完成后,研究生办公室汇总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审核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研招网的网站中的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的信息发布栏下公布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

第二十六条 公示结束后,我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天津市高招办进行录取检查,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第二十七条 不予录取和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况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未经我院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应届生未能按原院校毕业时间(8月15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6.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八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我院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六章 复试健康管理

二十九 复试健康措施

1.考务工作组在复试前了解复试专家和学生有无甲流情况,有无(发热、 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疑似症状等信息。学生填写附件1后,电子版发至hr@ipce.cn邮箱。

2.后勤保障组在复试前一天对考场进行全面消毒,注意通风换气。

 

第七章 监督和复议

第三十条 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要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徇私舞弊。我院将对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为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保研究生录取质量,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可通过电话或信函向我院研究生办公室、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投诉,具体方式见本办法文末。

第三十 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我单位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全面负责,负责受理考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咨询和异议,切实加强对复试录取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对违纪违规事件和相关人员严肃处理。

第三十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巡视和检查。

第三实行复议制度。在规定期限内确保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复试专家组进行复议。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 本办法由我院负责解释,与教育部、天津市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及天津市文件为准。

第三十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招生单位招生咨询电话: 022-58231403


电子邮箱:hr@ipce.cn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168号

 

 

 

 

 

 

 

 

 

 


附件1       

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生承诺书

姓名

身份证号

考生原住址

考生学校

联系电话

应(往)届







身体健康情况(有无甲流,有无甲流等情况,具体描述近期身体情况,在右侧栏中填写健康情况)

 

 

 

 

 

 

 

 

                     申报人: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我是参加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我已清楚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我郑重承诺:

一、保证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如实、准确提交报考信息和各项材料。如提供虚假、错误信息或弄虚作假,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三、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考场规则,诚信考试,不作弊。

四、若有作弊和不诚信等问题,相关考试成绩和资格作废。

                                           承诺人:


山东艺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校研究生生源结构,提高人才选拔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学厅函〔2022〕21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3〕2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总分不低于362分,政治、外国语成绩均不低于40分,业务课成绩均不低于90分;调剂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照 2023 年全国“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分数线执行,即总分不低于 251 分,政治、外国语成绩均不低于 30 分,业务课成绩均不低于 45分。

(二)符合我校拟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但英语一可调入英语二,英语二不可调入英语一;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二、接收调剂的专业方向

调剂考生仅可填报我校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方向,详见《山东艺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调剂专业方向一览表》(附件)。具体专业方向如下: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接收调剂专业方向一览表

全日制学术学位

院系所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名称

音乐学院

130200

音乐与舞蹈学

02齐鲁音乐文化研究

美术学院

130400

美术学

07壁画与公共艺术研究

11实验艺术语言研究

戏剧学院

130300

戏剧与影视学

01戏剧影视表导演艺术研究

02戏剧影视编剧艺术研究

现代音乐学院

130200

音乐与舞蹈学

25音乐剧史论研究

全日制专业学位

院系所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名称

戏曲学院

135103

戏曲

10戏曲表演艺术

11戏曲音乐艺术

全日制专业学位

院系所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名称

音乐学院

135101

音乐

01声乐演唱艺术

02西方管弦乐器演奏艺术   (含打击乐)

03中国乐器演奏艺术

04键盘乐器演奏艺术

08作曲艺术

美术学院

135107

美术

01油画艺术

02水墨人物画艺术

03工笔人物画艺术

04山水画艺术

05花鸟画艺术

06版画艺术

07壁画艺术

09雕塑艺术

10综合材料绘画艺术

11实验艺术

12年画艺术

现代音乐学院

135101

音乐

01声乐演唱艺术

04键盘乐器演奏艺术

05现代器乐演奏艺术

06音乐剧表演艺术

09音乐剧作曲艺术

12合唱指挥艺术

设计学院

135108

艺术设计

01视觉传达设计

02环境设计

03产品设计

04陶瓷艺术

05工艺美术

艺术管理学院

135108

艺术设计

04陶瓷艺术

城市艺术与创意学院

135107

美术

20文物保护与修复

书法学院

135107

美术

13书法篆刻艺术

三、调剂时间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2023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6日开通,请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于4月6日18:004月7日18:00通过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四、工作程序

(一)调剂工作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进行。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及时上网了解调剂信息和调剂系统的使用方法,按要求申请调剂。

(二)对符合申请条件的调剂考生,我校按照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我校根据考生总成绩择优录取,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调剂考生复试方式及复试时间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复试具体时间请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

六、联系方式

研究生处咨询电话:0531-86522235

邮箱:syyz10458@163.com

七、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研究生处

   20234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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