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方案
一、变更报考院系所或专业即为调剂。调剂名额按照学校审定核准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确定。
二、调剂政策
1.所有调剂考生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2.基本报考条件(详见学校2023年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
3.考生的初试成绩须符合原报专业与调剂专业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对 二类地区考生的要求。
4.申请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即申请调入专业代码前两位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前两位一致。
5.初试统考科目与申请调入专业初试统考科目相同,自命题科目考试内容相同或相近。英语一与英语二视为同一科目。
6.各专业调剂优先选择全日制统招本科生(非成人学历形式)且具有学士学位者,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应届毕业生须在毕业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若在毕业时未能取得学位证书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7.临床医学类(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只接收五年制医学学位考生。医学学位考生调剂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基础医学各专业在调剂时应选择五年制医学学位本科生。
8.每位调剂考生调剂同一批次只能选报我校一个专业或方向(有研究方向的须选择研究方向),多报或不选研究方向视为无效报名。
9.申请调剂考生不接受复试通知或接受复试通知后放弃复试者,我校将不再接受该生后续所有调剂申请。
10.每批次调剂,研招网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
三、调剂考生志愿确定
1.对申请调剂至“000不区分院系所”各专业且符合上述政策的考生,在申请调剂专业的各研究方向下按考生初试总成绩排序,按比例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名单。
2.对申请调剂至其他院系所且符合上述政策的考生,在申请调剂的专业下,按考生初试总成绩排序,按比例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名单。
西北工业大学2023年各学院调剂方案汇总(陆续更新)
见网站通知https://yzb.nwpu.edu.cn/info/1174/8388.htm
广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次调剂公告
请点击下方链接查看或下载:
广州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办法(试行)
广州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
调剂工作办法(试行)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和《关于推进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及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意见》(教学〔2015〕5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组织与管理
一、工作原则和要求
1.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工作。
2.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录取原则。
3.复试调剂工作要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
二、学校领导机构职责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牵头、纪检监察、研究生院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的实际情况,指导校内各招生单位开展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
三、校内各招生单位职责
1.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校内各招生单位(医院、学院、研究所等)要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由纪检监察和研究生管理等工作人员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对本单位的复试调剂过程进行监督,受理并答复考生投诉。
2.完善工作机制和职责。校内各招生单位要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要规范复试专家小组和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复试专家小组和导师要按照工作原则和要求开展复试工作,在复试前要签署工作责任书,没签订工作责任书的不准参加招生复试和录取。
四、加强组织管理
1.落实主体责任。校内各招生单位要切实落实研究生复试工作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研考复试工作。校内各招生单位要充分考虑各方面情况和因素,认真研究确定本单位复试实施细则,要按照上级要求,加强考场、人员安排和现场秩序管理。
2.加强健康管理。校内各招生单位要把广大师生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做好健康管理工作;要做好场地卫生消毒等工作;要有序组织安排复试;要制定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3.科学设计复试内容。校内各招生单位和导师要针对不同的学科专业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第二章 考生资格
五、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广州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2.初试分数要高于广州医科大学复试基本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报考“临床医学(105100)”“口腔医学(105200)”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105100)”“口腔医学(105200)”专业。
六、考生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供以下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不符合《广州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所规定的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考生需提供以下审核资料:
1.《考生情况简表》(需贴照片或彩色打印)。
2. 初试准考证(可在研招网下载)。
3. 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需加盖红章或审核签章)。往届生可找原毕业学校出具或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 身份证复印件1份(需按照身份证尺寸大小清晰复印正反面在同一页)。
5. 学历学籍证件复印件。往届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需审查);应届生:学生证(需含个人信息页和注册页)。
6. 学历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往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办理方法详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需确保备案表(或验证报告)有效期至2023年8月(过期后可补交)。
7.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盖章要求见表格内容)。
8. 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需手写签名)。
第三章 调剂
七、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上的调剂系统填写申请调剂到我校的志愿信息,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学校按照初试成绩择优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后,考生要及时在系统回复,并在我校规定的时间报到并进行复试。没有收到网上复试通知或不回复网上复试通知的,没有复试资格。
第四章 复试
八、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校内各招生单位应按学科方向组织复试,复试过程要录音录像,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本次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形式进行。复试工作由校内各招生单位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实施,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至少3人为副高以上职称。复试开始前,复试小组成员要认真准备考核内容、精心设计考核题目、严格统一评分标准。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结束后,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所在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十、复试的主要内容
1.专业能力。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的认知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对本学科的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其在本学科的发展潜力。
2.外语能力。主要包括:①日常会话;②文献(专业外语或公共外语)阅读,然后对文献内容进行问答。
3.综合素质能力。主要包括:①专业素质;②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③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工作、志愿服务等)、沟通能力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④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及心理健康情况;⑤人文素养;⑥举止、表达及文明礼仪等;⑦操作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考生的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五章 录取
十一、考生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排名是录取的唯一依据。校内各招生单位要根据各学科方向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总成绩在报考学科方向的排名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十二、总成绩是指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的合计,初试和复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50%权重。初试成绩是考生的考研初试总分,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考核分数之和。
十三、通过调剂系统录取的考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并回复调剂待录取通知,方可确认待录取资格。没有通过调剂系统的考生,录取无效。
十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本组其他考生按总成绩排名递补录取。
1.不符合报考条件者。
2.复试阶段有违纪行为者。
3.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者。
4.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后低于60分者。
5.不同意调配导师者。
6.自愿放弃录取资格者。
7.文件要求所规定的,其他不符合录取条件者。
第六章 其他
十五、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入学后组织进行。复试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六、复试过程录音录像资料和工作责任书,由各单位指定专人管理,保存时间不少于1年,以备查阅。
十七、在复试录取阶段,校内各招生单位,要做好信息公开公示,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录取结果。
十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本校负责解释。
上海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关于推进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及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意见》(教学〔2015〕5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沪教考院社考〔202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加强对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上海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多元志愿的重要渠道。调剂工作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以及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的调剂要求和办法开展调剂工作。
二、调剂工作要求
1.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请查阅《上海中医药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符合我校发布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中医[1057]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申请调剂到中医[1057]专业学位。
(6)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中医学[1005]、中西医结合[1006]、中医[1057]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及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相关政策参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要求执行。
(8)我校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考生申请调剂前,应仔细阅读《上海中医药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充分了解我校各专业招生、培养、奖助等政策。
2.调剂工作流程
(1)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校内部调剂考生)均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持续时间12个小时。
(3)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研究生院设定,最长不超过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二级学院(招生单位)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4)各二级学院(招生单位)应根据相关专业上线生源情况及本学院实际复试录取情况,及时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开放调剂申请、报送复试录取相关数据,研究生院根据各学科生源余额统一组织调剂工作,并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
(5)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信息。每一轮调剂工作中,调剂考生只可填报我校一个二级学院(招生单位)一个专业的一条志愿,否则均视为无效。
调剂考生务必检查本人是否符合我校接收调剂的报名条件,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如因报名信息有误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6)2023年4月6日起,学校根据招生工作进度需要依次分批开通调剂系统,以学校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7)研究生院与各二级学院(招生单位)审核调剂申请情况,对申请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一志愿报考专业等条件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调剂复试实施差额复试形式,复试录取比例为不低于1.5比1,调剂生源不足的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复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8)调剂复试名单确认后,将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调剂考生务必在1小时内网上回复确认信息,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
三、调剂复试
1.各二级学院(招生单位)根据本学院情况确定调剂复试的具体安排,并在复试前公布。
2.调剂考生资格审查、复试形式及录取,均同《上海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中相关要求。
3.调剂复试结束后,各二级学院(招生单位)将复试结果公示24小时。
根据复试和二级学院公示结果确定复试通过名单,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通知的考生务必于通知规定时间内网上回复确认信息,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四、监督和复议
调剂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应实行回避制度、信息公开制度、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各二级学院(招生单位)要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调剂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布相关信息时,要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各二级学院(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学院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各二级学院(招生单位)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学校咨询电话:021-51322530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021-51322410
学校监督举报邮箱:zhongyidajw@sina.com
咨询时间:招生期间工作日9:00~11:30,13:30~16:00
上海中医药大学
2023年4月
吉林艺术学院2023年调剂公告
吉林艺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根据我院一志愿复试情况和招生计划情况,拟在部分专业接收调剂,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3年接收调剂方向
序号 | 单位代码 | 培养单位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代码 | 研究方向 | 导师 | 拟调剂名额 | 专业调剂要求 |
1 | 001 | 音乐学院 | 130200 | 音乐与舞蹈学 | 04 | 音乐史论D中国传统音乐理论研究 | 陈吉风(特聘) | 1 | 本科专业、一志愿专业方向为音乐专业 |
2 | 001 | 音乐学院 | 130200 | 音乐与舞蹈学 | 05 | 音乐史论E音乐史论与批评 | 徐科锐 | 1 | 本科专业、一志愿专业方向为音乐专业 |
3 | 002 | 美术学院 | 130400 | 美术学 | 12 | 油画(油画语言本土化研究) | 孙昌武 | 1 | 本科毕业院校、一志愿报考学校为艺术类院校,本科专业、一志愿专业方向为油画方向 |
4 | 004 | 戏剧影视学院 | 130300 | 戏剧与影视学 | 04 | 影视艺术研究 | 邹毅、杨翥鹏、周营、姜翼飞、王俊杰(特聘) | 1 | 本科专业、一志愿专业方向为戏剧专业 |
5 | 005 | 舞蹈学院 | 135106 | 舞蹈 | 02 | 舞蹈编导 | 陈丽竹、魏树发、于雪 | 1 | 本科专业、一志愿专业方向为舞蹈专业 |
6 | 008 | 东北民间艺术研究中心 | 130100 | 艺术学理论 | 06 | 东北戏曲艺术研究 | 孙桂林(特聘)、邵丽坤(特聘) | 2 | 本科为文学、艺术学门类 |
7 | 009 | 艺术学研究所 | 130100 | 艺术学理论 | 07 | 艺术理论(艺术批评) | 张东航、葛宗男、洪潇楠、张明 | 2 | 本科为文学、艺术学门类 |
8 | 009 | 艺术学研究所 | 130100 | 艺术学理论 | 10 | 艺术理论(中外美育研究) | 苏威 | 1 | 一志愿为艺术学理论专业 |
9 | 009 | 艺术学研究所 | 130100 | 艺术学理论 | 11 | 艺术理论(东北民族民间艺术研究) | 张洪涛 | 1 | 本科为艺术学门类 |
10 | 010 | 艺术教育学院 | 130200 | 音乐与舞蹈学 | 01 | 音乐教育(钢琴教育与教学研究) | 于兆林、王蕾、朱晓菲、季春玲、李新苗、赵飒爽、涂蓓、张帆 | 2 | 本科专业、一志愿专业方向为音乐专业 |
11 | 010 | 艺术教育学院 | 130400 | 美术学 | 02 | 美术教育(意象油画语言教育教学研究) | 庞伟(特聘) | 1 | 本科毕业专业、一志愿专业方向为美术、设计类专业。 |
12 | 011 | 流行音乐学院 | 135101 | 音乐 | 09 | 流行音乐表演(拨弦) | 马雪松 | 2 | 本科为音乐类专业,一志愿专业方向为流行音乐方向 |
13 | 013 | 艺术管理学院 | 130100 | 艺术学理论 | 01 | 艺术管理 | 张金霞 | 1 | 本科为美术学或艺术理论相关专业、一志愿为艺术学理论艺术管理方向 |
注:1.调剂名额根据调剂报名情况可能会适当调整。
2.调剂比例根据生源情况确定。
二、调剂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初试成绩符合申请调入专业国家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初试英语二可申请调入初试英语一的专业。
5.符合调入专业方向的报考条件。
6.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要求。
7.已参加我校复试但复试成绩不合格(复试专业能力考核成绩低于72分、复试总成绩低于90分)的考生,不再接受调剂申请。
三、调剂流程
1.我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发布调剂信息,请有意向调剂到我院的考生凭本人帐号和密码进入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2.我院预计将于调剂结束后48小时之内发放复试通知。因考生放弃、未接受待录取通知等原因造成空缺时,将优先在已有志愿中增补。
3.我院发放复试通知后,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内,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认接受我院复试通知。如不参加复试,可拒绝复试通知。逾期未接收复试通知的,取消复试资格并在调剂系统中取消复试通知。
4、复试时间及相关复试通知以我院网站研究生处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报公告公布的信息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
5、复试结束后三日内,我院会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6、考生应慎重接受待录取通知,接受后一律不予解除。
四、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我院调剂系统开通时间为4月7日0时(4月6日24时),关闭时间为4月7日中午12时。
五、调剂服务系统使用注意事项
报考我院的调剂志愿如被修改,意味着取消了我院的调剂志愿,将失去调剂机会。
六、调剂复试范围
调剂复试考试范围见附件。
七、其他
调剂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具体要求与一志愿考生复试相同。
研招办电话:0431-85618202
吉林艺术学院研究生处网站网址:http://yjs.jlart.edu.cn/index
吉林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
首都儿科研究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一、研究所简介
首都儿科研究所及附属儿童医院是集儿科基础研究、临床、高等教育、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儿科医学机构。北京大学医学部、北京协和医学院的儿科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临床医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北京大学医学部教学医院。现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80名,拥有高级职称专家266人。截至目前,已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400余人。
首都儿科研究所是新中国第一家儿科医学研究所,前身是中国医学科学院儿科研究所,成立于1958年。1983年归属原北京市卫生局管理,更名为首都儿科研究所,1986年附属儿童医院正式成立。附属儿童医院编制床位400张,设有26个临床科室,6个医技科室,为国家/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医院技术实力领先,拥有2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5个国家级、6个北京市级平台。
研究所设有11个研究室、1个儿童健康大数据中心和1个实验中心,2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拥有北京市儿童成人慢性病防治中心以及世界卫生组织儿童卫生合作中心、中国医学科学院儿童发育及疾病研究中心、中国儿童卫生保健疾病防治指导中心等多个科研合作中心。在六十余年的发展中,确立了以“儿童保健研究”“儿科疾病应用基础研究”“儿科感染性疾病的病原学研究”三个重点研究方向和有着明确科技创新特色的学科群。建立科技创新研究平台,整合优势科研资源,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临床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形成完整的发展体系。承担着国家、国际组织和国际间的多边合作以及科技部、国家卫健委、北京市卫健委、北京市科委等一系列重大研究项目,课题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和指导性。一批优秀研究项目先后获奖,获得国家级奖项7项,省部级各类科技进步奖100余项。
研究生待遇:研究所招收的研究生不需缴纳学费,研究所为学生发放基本助学金:学术硕士700元/月,享受职工同等标准补助。根据研究所研究生优秀奖助金实施办法,设立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优秀奖学金5000元/学年,岗位助学金1000元/学年。
二、缺额信息与调剂要求
(一)缺额信息
我所2023年招生计划26人,目前已完成1人复试录取工作,现缺额25人(详见下表1)。接收有志于从事儿科专业领域及公共卫生研究领域的优秀生源,获得儿科学专业学位,初试报考儿科学或耳鼻咽喉科学专业的考生优先。
调剂考生必须在研招网调剂系统(4月8日8:00正式开放)内进行调剂申请方可进入复试备选名单。请在系统中备注调剂导师研究方向,每位考生限报一个研究方向,多报者取消调剂资格。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9日8:00。
表1.首都儿科研究所2023年招生专业方向缺额信息
序号 | 专业组别 | 导师 姓名 | 研究方向 |
1 | 临床组-儿外科组 | 张建 | 小儿神经外科 |
2 | 临床组-儿外科组 | 李龙 | 小儿微创外科 |
3 | 临床组-儿外科组 | 李颀 | 小儿微创外科 |
4 | 临床组-儿外科组 | 张金山 | 小儿外科 |
5 | 临床组-儿外科组 | 魏丹 | 先天性心脏病围术期重症监护 |
6 | 临床组-耳鼻咽喉科学组 | 邰隽 | 儿童睡眠呼吸障碍疾病的临床和基础研究 |
7 | 临床组-耳鼻咽喉科学组 | 谷庆隆 | 儿童气道过敏性疾病的临床和基础研究 |
8 | 临床组-儿内科组 | 陈倩 | 小儿神经内科 |
9 | 临床组-儿内科组 | 杨健 | 小儿神经内科 |
10 | 临床组-儿内科组 | 曹玲 | 小儿呼吸 |
11 | 临床组-儿内科组 | 曲东 | 小儿重症医学 |
12 | 临床组-儿内科组 | 钟雪梅 | 儿童炎症性肠病的临床与基础研究 |
13 | 基础组 | 袁静 | 肠道菌群研究 |
14 | 基础组 | 薛冠华 | 病原微生物感染与致病机制研究 |
15 | 基础组 | 崔晶花 | 呼吸道菌群研究 |
16 | 基础组 | 张勤 | 儿童营养相关疾病致病机制研究 |
17 | 基础组 | 赵林清 | 儿童感染性疾病新发病毒病原学研究 |
18 | 基础组 | 姜茜 | 儿童肠道先天发育异常性疾病的分子遗传学发病机制研究 |
19 | 基础组 | 陈晓丽 | 小儿神经发育障碍的基因组结构特点 |
20 | 基础组 | 瞿宇晋 | 儿童神经肌肉病致病机制及治疗干预 |
21 | 基础组 | 王理 | 营养表观遗传学 |
22 | 公卫组 | 陈芳芳 | 儿童营养与生长发育评估 |
23 | 公卫组 | 张延峰 | 婴幼儿喂养与营养改善 |
24 | 公卫组 | 关宏岩 | 儿童早期发展评估与干预 |
25 | 公卫组 | 牛文全 | 儿童超重、肥胖的流行病学研究 |
(二)报名要求
1.需要临床医学相关专业生源,一志愿报考专业原则应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尽量与目前缺额的研究方向相关。
2.符合国家录取分数线,专业课考试科目可为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306, 其他调剂报名资格要求以研招网调剂系统内的相关专业设置为依据,能够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成功报名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备选库。
3.英语需达到国家六级水平。
4.本所不接受非全日调剂生源,不接受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援藏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等特殊类型的调剂生源。
5.复试按专业分为基础组、公卫组、儿内科组、儿外科组、耳鼻咽喉科学组五个专业组,其中笔试考核内容为儿科学(儿内科组、基础组、公卫组)、儿外科学、耳鼻咽喉科学三个专业科目。对于初试考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按照所报专业分组内的初试总分高低确定复试名单,同时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全面考量综合素质。
6.考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向我所提出调剂申请,同时发送个人简历至邮箱:kjc@shouer.com.cn。
7.考生调剂复试工作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三)时间安排
1.调剂报名截止后通过研招网发布复试名单,调剂考生必须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接收到正式的复试通知并确认后方可参加复试;待录取通知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发布,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一经确认,无正当理由不得取消待录取资格。拟录取名单最晚于2023年4月30日12:00前发布。
2.复试时间为2023年4月6日-30日,具体安排参照“首都儿科研究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该方案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华考研网(https://www.cnky.cn/)和首都儿科研究所官网公示(www.shouer.com.cn),请考生及时查看并了解复试流程及复试要求。
三、招生咨询
首都儿科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徐老师
联系电话:010-85695562
咨询时间:上午 8:00-11:00
下午 13:30-17:00
首都儿科研究所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
武汉第二船舶设计研究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相关文件精神和我所统一部署,并结合我所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复试原则
复试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在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安排下,组建复试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的组织和考核工作。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复试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
按专业成立包括导师在内的由至少5名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组长由所学位分委会主席或委员担任。考察考生的专业理论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以及外语水平。
三、复试名单确定
1.2023年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报考我所且符合我所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2.申请调剂到我所,通过所审核且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
四、复试形式与内容
(一)复试形式
经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讨论与评估,在确保安全平稳、公平公正的前提下,采取线下复试形式。
(二)复试内容
复试由笔试(含英语翻译及专业基础知识测试)、面试(含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和体检三部分组成。
1.笔试每项满分100分。
1.面试(含英语听力/口语能力、专业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与发展潜力两项,每项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知识掌握情况、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和能力。
3.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到中心指定医院体检。
五、复试工作安排
(一)资格审查
复试前将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线上审核,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个人信息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须提前网上提交本人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拍照图片:
1.身份证原件;
2.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3.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4.应届生带学生证,并持该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
5.其它能显示考生本人综合素质的有关材料,如:各类专业知识、能力的等级证书、各种获奖证书等;
6.《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二)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在3月中下旬进行。考生按照指定时间参加面试,未按指定时间来所参加复试的视为主动放弃。
(三)体检
复试合格考生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到我所指定医院体检。
六、复试总成绩的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英语能力测试满分为20分,专业理论知识测试满分为40分,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满分为40分。
总成绩=初试成绩(按“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的方式折算为百分制)×60%+复试总分×40%。
七、录取原则
(一)每个专业内,对总成绩进行排序及公示,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如总成绩相同,则优先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成绩顺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将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1.面试不合格者;
2.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者;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在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复试监督制度。对复试现场全程录像备查。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和复议制度。及时公布复试工作办法,复试考生名单、考生编号、考试成绩等信息。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对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时进行处理。
4.总成绩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网站为中国研招网。公示期间,考生可实名向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和申诉。
4.咨询电话:027-88043383-42053,申诉电话:027-88049171。
武汉第二船舶设计研究所
2023年3月24日
西安电子工程研究所(206所)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为规范我单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依据教育部、陕西省《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教育改革发展纲要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探索建立不拘一格地选拔优秀人才的考评机制。
贯彻落实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保证复试工作组织健全,有章可循,规范有序。
二、复试原则
1.统筹考虑当地疫情形势、防控要求和单位实际情况,确保复试过程的安全性。
2.全面考察,突出重点,科学选拔,客观评价,全面提高选拔培养质量。
3.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及生源结构。
4.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肃招生纪律,强化监督约束体制,保证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
三、复试的目的
全面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综合能力、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及专业兴趣和素养,满足我所研究生培养的要求。
四、复试方式
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视疫情形势合理布局。
五、复试条件
1.满足国家教育部规定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的第一志愿考生,即:总分:273,单科:38(57),初试统考科目为英语一、数学一。
2.满足我所结合生源和人才培养计划自主确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调剂考生,即:总分:273分,单科:38(57),初试统考科目为英语一、数学一。
六、调剂
1.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公布调剂办法、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积极为考生调剂提供服务。
2.普通全日制(即学制4年)工学、理学学科门类本科毕业专业为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自动化、信息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信息对抗技术、电磁场与微波技术、电磁场与无线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软件、软件工程类专业;调剂考生初试科目应与我所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须相同。
3、接收调剂考生一律通过调剂系统平台进行。
七、复试的组织
研究生的复试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复试工作小组具体实施。
八、复试办法及内容
1.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2.复试分为综合面试。
3.复试综合成绩构成为:初试成绩占 50%,复试成绩占50%;
4.录取按照复试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九、体检
1.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须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其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视疫情形势进行合理安排。
2.体检医院应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
3.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复试的监督管理
1.始终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2.切实抓好人员管理,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复试过程。
3.设立督察组,监督复试全过程,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4.实行复试全过程信息公布制度。对复试办法、调剂办法、复试各环节的考核结果等内容及时公布,告知考生;并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2023年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办法
1、须符合我院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
2、初试分数应达到国家线
3、本科所学专业原则上应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考试科目近似。
我院考试科目为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2数学二④860物理化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