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委党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成立于1953年1月,1992年12月挂牌成立江苏省行政学院,2020年9月更名为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江苏行政学院),是中共江苏省委领导的培养党员领导干部的学校,是省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校(院)位于南京市鼓楼区水佐岗49号。1998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江苏省委党校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5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3个硕士学位二级学科授权点,以及社会工作、公共管理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二、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招生计划和类型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4年拟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102名。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52名,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30名,非全日制社会工作硕士(MSW)20名。
各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详见《中共江苏省委党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共江苏省委党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专业参考书目》。(我校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数,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招生类型
硕士研究生学位类别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我校学术学位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生。就业方式原则上按非定向就业类别录取,我校须向考生所在档案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学生毕业后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我校专业学位(社会工作、公共管理)只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生,非脱产学习,利用周末时间相对集中上课,不安排住宿。就业方式按定向就业类别录取,考生应当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学生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考生报名前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和录取问题所引起的有关纠纷,与我校无关。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完成学业后,均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满足以下四个条件,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①完成本专业本科段八门以上课程学习;②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过论文;③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④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非全日制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且满足以下四个条件,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①完成本专业本科段八门以上课程学习;②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过论文;③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④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3)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五、报名
(一)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1.报考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就业方式选择“非定向就业”;
2.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就业方式选择“定向就业”。
(二)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1.网上报名要求
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应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如实填写本人学习情况和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确认要求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网上报名时请注意查看报考点公告。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同等学力考生同时交验由市(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或者高校教务部门验证的、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同一学科的八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的成绩和学籍档案(网上确认后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
(三)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六、入学考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三)、管理类综合能力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其他科目为自命题科目。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2.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3.初试地点: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
(二)复试
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另行通知。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课,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录取。报考公共管理硕士(MPA)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考生体检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届时通知。
七、录取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招生录取原则。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以及业务素质择优录取。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学制和学费
(一)学制:3年。
(二)学费: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8000元/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社会工作硕士(MSW)为15000元/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为18000元/年。
九、奖助制度
全日制研究生享受助学金9600元/年、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2000元、二等奖8000元、三等奖6000元)以及生活补助等,并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等奖励。学校开通绿色通道,提供“助教、助研、助管”岗位。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助学金和奖学金。
十、学习和生活条件
学校为研究生提供优越的学习条件和生活环境。学习方面,导师对学生一对一、多对一的指导,实行小班化教学,配备专业辅导员和专职班主任,进行全过程管理;自习室充足,图书信息资源丰富,有近百种中外文综合性人文、专科类文献数据库,建成印刷型文献和数字化文献相结合的文献保障服务体系。生活方面,为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双人间宿舍,配备独立卫生间、空调、热水器、WIFI;网球场、乒乓球馆、羽毛球馆、篮球馆、健身房、多功能运动中心等运动场所向全体研究生免费开放。
十一、其它
(一)注意事项
1.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考研辅导材料,不出售往届试题。
2.考生填写网报信息时,务必将本人2023年11月至2024年6月期间的有效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填写清楚,避免录取通知书无法寄出、误投或遗失。
3.我校的招生信息一律在网上发布,考生在报名、考试过程中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站的最新信息。
4.报考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参考《中共江苏省委党校2024年社会工作硕士(MSW)招生说明》《中共江苏省委党校2024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说明》。
5.若在2024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参照执行。
(二)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89632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水佐岗49号
邮政编码:210009
联系部门:中共江苏省委党校研究生处
学校网址:http://www.sdx.js.cn/
研究生教育网站:http://yjs.sdx.js.cn/
E-mail:jsdxzs_master@vip.163.com
联系人:李老师、张老师
电话:025-83380151、83380150
传真:025-83380136
湖南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承湘中灵秀,育天下英才。湖南工程学院坐落于一代伟人毛泽东的故乡湖南省湘潭市,创建于1951年,是一所涵盖工、管、文、理、经、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工程应用型高校,是湖南省本科一批招生单位、湖南省首批“2011计划”入选高校、湖南省“双一流”建设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全国地方高校卓越工程教育校企联盟理事长单位、教育部“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高校。
学校设有18个教学单位、53个本科招生专业、2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工程学位于ESI全球前1%,拥有8个湖南省“双一流”建设应用特色学科,8个教育部“卓越计划”实施专业,8个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6个国家级一流专业,24个省级一流专业,2门国家级一流课程,58门省级一流课程,4个现代产业学院,卓越工程人才培养探索与实践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领先,已有4个专业通过认证,实现国际实质等效。金工实习基地是教育部确定的全国高校金工实习教学指导人员培训与考试中心。学校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为机电、纺织行业和社会经济建设输送了20多万名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就业率稳居全省同类高校前列。
学校拥有特聘院士、中组部“千人计划”、国务院特贴专家、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模范教师、省部级教学名师、中国科协托举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和湖南省“百人计划”、省杰青、省优青、湖湘青年英才、“121人才工程”人才等国家级、省级高层次人才150余人;拥有高级职称教师40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400余人,省级教学、科研团队14个。2019年教师发展指数位列全国新建本科院校20强。
学校积极推进科学研究,大力提升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拥有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省重点实验室等省级科研平台26个;省级校地合作基地1个,省高校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3个。近五年,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44项,省部级科研项目678项,横向科研项目1551项,科研经费6.9亿元,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34项,授权专利886项。学校大力加强产学研合作,先后与673家企业开展了产学研合作,产生经济效益超过240亿元。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战略,深入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是湖南省最早开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高校之一。已与英国、新西兰、澳大利亚、美国、德国、马来西亚等20多个国家30余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设了3个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
初心不改育桃李,深耕不辍奋前行。学校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秉承“锲而不舍,敢为人先”校训精神,坚持应用型人才培养办学定位,突出地方性、应用性、行业性,大力加强“双一流”建设和新工科新文科建设,努力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培养更多具有工匠精神、以工许国情怀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走出一条扎根三湘大地、服务国家人民、全面建成特色鲜明高水平工程应用型大学的荣光之路。
二、招生专业介绍
学校现有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2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2024年计划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95人左右(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当年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
(一)材料与化工(085600)
我校材料与化工硕士专业学位点招生专业领域包括:材料工程、纺织工程、轻化工程、化学工程,以现代纺织服装行业需求和地方经济建设为导向,以支撑区域创新发展为目标,主要服务于纺织工程、印染助剂的绿色合成、纺织新材料、纺织智能制造装备等行业领域,培养掌握纺织、染整、材料及相关工业中所进行的物理和化学过程规律以及应用技术等方面的理论知识,能从事纺织、染整、材料等相关行业领域的产品研究与开发、技术开发与应用、工程设计与实施、技术攻关与改造、工程规划与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
(二)能源动力(085800)
我校能源动力硕士专业学位点招生专业领域包括电气工程、动力工程、清洁能源技术,以能源动力行业和地方经济建设需求为导向,培养掌握能源转换与传输、能源装备制造、能源高效利用等理论知识,能在能源动力等相关领域从事科学研究与开发、工程设计与实施、新技术推广与应用、工程规划与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
三、招生说明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研究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还需加试所报学科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2022年12月以前,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同上)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凡报考我校的未毕业自考生,须在网报信息的备用信息1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在湖南省报考的未毕业自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证确认。请尚未毕业的自考生网报时认真查看我校的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得报考。否则,由此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学生个人档案注意事项: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个人档案在入学前必须到校。
(2)个人档案一经调入,毕业前不允许调出。
(3)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转入的,将不予注册学籍。
(二)报名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单位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单位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单位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单位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1.网上报名
(1)网上预报名:2023年9月24日-27日(9:00-22:00)。
(2)网上报名: 2023年10月8日-25日(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单位、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特别提醒
①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②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请于2024年11月15日前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提交扫描件至湖南工程学院研究生处招生办邮箱(yjsc@hnie.edu.cn),否则我校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③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④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⑤ 考生报名时不需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公章,但录取时仍需考生档案单位政审和同意,所以请考生务必征得单位同意;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名缴费
考生的报考费请按照各省规定通过网上缴纳。
2.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具体时间见确认公告。
( 2)所有考生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学生证、未毕业自考生提供学籍卡(证)〕等材料,根据确认公告的要求,进行网上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和网上确认者,报考无效。
(3)所有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并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三)考试
在考前10天左右,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1.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
2.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初试课程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3.初试地点:由所在报名点安排确定。
4.复试时间和地点:凡报考我校或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所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方可参加复试。其余有关招生问题,参见教育部当年招生政策和规定。复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方式在初试成绩公布后,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上另行通知。
(四)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 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以及档案单位政审材料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录取方案将在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上公布。
(五)体检
体检时间:我校在拟录取后组织考生体检,具体时间、要求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上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的体检要求执行。
(六)学习年限
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七)住宿及收费
全日制学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所有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研究生学费标准以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物价局的批文为准。
(八)其他事项
1. 我校研究生处网页(http://yjs.hnie.edu.cn)将及时发布2024年研究生招生信息动态,请考生查询。
2. 考生如需进一步了解所报考专业的详情,请直接与所报考专业学院联系。
3. 监督电话: 纪委办公室0731-58688908
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0731-58683922
(九)学校地址与联系方式
湖南省湘潭市福星东路88号
联系电话:0731-58683922
邮政编码:411104
四、奖助政策
为欢迎广大优秀学生报考我校研究生,学校出台了优惠政策对研究生学业予以资助。研究生奖助项目包括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年综合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校级研究生校长奖、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研究生个人特殊困难补助等。
附件: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
2024年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招录推荐免试生章程
一、招录学科及类型
我院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建筑学工学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点。按教育部规定培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忠诚企业、积极贡献自己智慧和能力的职业素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三、推荐免试生人选基本条件
经教育部批准,从具有推荐免试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按当年研究生招录推荐免试生有关要求,招收建筑学专业的推荐免试生。可考虑景观环境、规划专业方向成绩优异的考生。
四、提交资料要求
1.个人简历、在校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专业竞赛及获奖情况、奖学金情况、发表论文情况(扫描件)。
2.《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报考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个人作品集(PDF格式,10张,总大小不超过20M,包括课程作业、业务实践设计、写生素描绘画等)。
以上资料发送至 2019149@CADG.CN;邮件标题为:“姓名+2024年度研招推免生”。
五、时间要求
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自发布《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招录推荐免试生章程》开始接收资料,推免生招满为止。
六、复试办法
1.由导师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成复试小组,负责考生资料初审、拟定复试考生名单。
2.复试内容包括
(1)建筑设计快题(6小时)
(2)综合面试(含英语口语)
3.复试考核、体检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序录取。
七、信息公布
1.方式
(1)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官网
(2)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内容、时间
(1)公示复试名单
(2)公示复试结果
(3)公示拟录取名单(10个工作日以上)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8328096
2024年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招录推荐免试生章程
一、招录学科及类型
我院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建筑学工学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点。按教育部规定培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忠诚企业、积极贡献自己智慧和能力的职业素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三、推荐免试生人选基本条件
经教育部批准,从具有推荐免试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按当年研究生招录推荐免试生有关要求,招收建筑学专业的推荐免试生。可考虑景观环境、规划专业方向成绩优异的考生。
四、提交资料要求
1.个人简历、在校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专业竞赛及获奖情况、奖学金情况、发表论文情况(扫描件)。
2.《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报考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个人作品集(PDF格式,10张,总大小不超过20M,包括课程作业、业务实践设计、写生素描绘画等)。
以上资料发送至2019149@CADG.CN;邮件标题为:“姓名+2024年度研招推免生”。
五、时间要求
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自发布《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招录推荐免试生章程》开始接收资料,推免生招满为止。
六、复试办法
1.由导师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成复试小组,负责考生资料初审、拟定复试考生名单。
2.复试内容包括
(1)建筑设计快题(6小时)
(2)综合面试(含英语口语)
3.复试考核、体检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序录取。
七、信息公布
1.方式
(1)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官网
(2)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内容、时间
(1)公示复试名单
(2)公示复试结果
(3)公示拟录取名单(10个工作日以上)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8328096
甘肃农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陕西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公布
陕西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根据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管理,严明招生纪律,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和考生服务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报考须知。
一、招生计划
陕西科技大学2024年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型、专业型硕士研究生1500余名;非全日制学术型、专业型硕士研究生160余名(各学科、专业类别实际招生人数最终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陕西科技大学热忱欢迎有志于祖国现代化建设,在科学技术以及管理领域锐意进取的考生踊跃报考。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符合(一)中第1、2、3、4各项的要求,可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型、专业学位)。
6.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且具有下列条件的,可以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和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7.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且具有下列条件的,可以报考单独考试: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学校单独考试录取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具体报考学科专业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报系统可报考学科专业为准。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报考学院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我校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不限学科专业及学习形式。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各学科、全日制专业学位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生物与医药、戏剧与影视硕士、设计硕士、金融硕士、翻译硕士、应用统计硕士、农业硕士各领域及教育硕士中的职业技术教育和现代教育技术均可接受具有推免资格考生申请。我校接收推免生不限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类型名额,考生可根据本人意愿自由选择。
拟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须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必须由其所在本科院校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占其所在本科院校推免生资格计划,占我校的研究生招生计划。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通过“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按要求网上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我校复试及待录取通知,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报考流程
硕士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报考我校单独考试考生必须选择陕西科技大学作为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阶段
1.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考我校考生网上填写报考信息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须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地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凡因考生个人原因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2)考生网上报名专业、研究方向及复试科目的选择:登陆“中国研究生研招信息网”进入我校2024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查询系统,在网上报名时选择对应的研究方向代码及名称,将复试专业科目代码及名称填写在“备用信息1”中。
(3)所有考生(含推免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阶段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我校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工商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考生选择报考点时请务必仔细阅读报考点公告。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三)“准考证”下载打印及初试安排
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考生应在考试前根据考点安排了解考场有关注意事项。考试地点由报考点指定,详见准考证的说明;对在准考证上未打印出考试地点的考生,考前要注意查询报考点公布的有关信息。
2.初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五、复试及录取
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及我校规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后,我校将组织安排复试。复试、调剂、体检、录取等工作将按照教育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的安排和部署进行。与我校有关的初试成绩查询、复试通知、录取及通知书发放等信息,考生届时可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jszs.sust.edu.cn/)进行查阅。教育部对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如有变更,我校将及时予以调整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相关信息。
六、特别说明
1.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事项,以教育主管部门最新政策为准,学校将根据政策要求对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予以网上发布,请广大考生关注。
2.我校202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
3.相关招生学科专业导师及团队信息,请考生具体查询招生学院网站导师、团队招生简介。
4.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
5.学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大学园区
学校代码:10708 考点代码:6114
网址:http://yjszs.sust.edu.cn/
咨询电话:029-86168200
联系人:李老师、樊老师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大学园区陕西科技大学研招办邮编:710021
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西安分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西安分院)2024年
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 单位简介
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西安分院),主要从事空间飞行器有效载荷、国防装备和航天技术应用产品研制,技术雄厚,专业齐全,设施先进,人才辈出。
50多年来,西安分院参与铸造了中国航天事业的“三大里程碑”。承担了我国近300颗(艘)卫星、飞船有效载荷的研制任务,为我国航天事业发展、国防建设和国民经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西安分院代表着我国通信卫星技术发展的最高水平,是我国卫星导航系统建设的主力军,是我国卫星遥感技术领域的领跑者,是我国地面、海上、天基测控技术领域和星间链路技术领域的开拓者,是我国星载天线、空间数传产品、空间微波产品研制的核心力量,创造了我国航天事业发展史上的“多个第一”。
西安分院为我国“两弹一星”工程、载人航天工程、月球探测工程、北斗导航工程做出了重大贡献,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国防科技进步奖特等奖等省部级以上奖项400多项,是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获得单位。
西安分院将牢记“创人类航天文明、铸民族科技丰碑”的企业使命,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大力弘扬航天精神,勇当“航天事业发展排头兵、载荷技术创新领跑者”,率先建成世界一流的有效载荷研制基地,为建设航天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二、导师队伍
西安分院共有博士生指导教师17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72人,他们都承担着国家重点型号
研制项目,有丰富的课题研究和教学经验。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单位名称及 代码 | 专业代码及名称 | 研究方向代码及名称 | 招生人数 | 考试科目代码 及名称 | 复试科目 |
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西安分院(单位代码:83269) | 081000信息与通信工程 | 01 航天器数据传输与处理 | 9-10人 |
101 政治 201 英语一 301 数学一 903 信号与系统 | 通信原理 |
02 航天器通信技术 | |||||
03 航天器导航技术 | |||||
04航天器测控技术 | |||||
05 航天器遥感技术 | |||||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 01 空间微波技术 | 8-9人 | 101 政治 201英语一 301 数学一 950 电磁场理论 | 微波与天线技术 | |
02 航天器天线技术 | |||||
03 电磁对抗技术 | |||||
04 原子频标技术 | |||||
082500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 01空间结构设计与仿真分析 | 1-2人 | 101 政治 201英语一 301 数学一 905 理论力学 | 材料力学 | |
02空间机构与机电系统设计 | |||||
03航天器电子产品先进制造 |
四、招生说明
1、我院计划招收18名硕士研究生,全部为国家计划内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注:对于按照研究生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完成学业的毕业生,西安分院将择优录用)。
2、接受一定比例的优秀推免生。
3、凡报考我院的研究生,必须参加全国硕士生统考,达到国家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经复试合格后方可录取入学。考试科目为四门,即:政治、英语一、数学一、专业基础课,前三门为全国统考科目,专业基础课为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和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统一命题。
五、推免生申请条件
1、 立志献身祖国航天事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申请人勤奋好学,思维敏捷,具有一定的自学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
3、 申请人须是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重点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 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应在以下范围中: 通信工程、电子工程、电路与系统、信号与信息处
理、测试计量技术与仪器、电子信息工程、电磁场与微波技术、雷达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航空宇航制造、机械设计、工程力学专业、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专业。
5、 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六、其他考生报考条件
1、 身体健康,思想品德好,学习成绩优良
2、 具有本科学历,同时又获有学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英语四六级证书
3、 招生中重点院校对口专业的本科生考生优先。
4、 考生本科所学专业应在以下范围中: 通信工程、电子工程、电路与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
测试计量技术与仪器、电子信息工程、电磁场与微波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电磁场与无线技术、电波传播与天线、航空宇航制造、机械设计、工程力学、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等专业。
七、学习工作环境和生活待遇
西安分院现承担着国家多种型号研制任务和国家重大预研课题,有充裕的科研经费支持,国家级的重点实验室为科研人员提供了优越的工作环境。
1、 新入学的研究生外送国内重点高校读基础课;
2、 图书馆拥有上万册的专业图书和文献资料可供查阅学习;
3、 设有电子阅览室可供网上文献资料查阅;
4、 选派优秀研究生赴国外留学深造;
5、 免除学费及住宿费,硕士生每月发放生活补助3000元;
6、 设立多项研究生奖学金;
7、 为在学研究生建立医疗保险。
八、硕士专业课复习范围和参考书
1. 信号与系统(903)
² 复习范围:
信号;连续时间系统的时域分析;傅氏变换及其应用——滤波、调制与抽样;拉氏变换与S域分析;离散时间系统的时域分析;Z变换及Z域分析。
² 参考书目:
《信号与系统》(第二版)上下册,郑君里等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2. 理论力学(905)
² 复习范围:
各种力学平衡,滑动摩擦与滚动摩擦,重心,点的运动,刚体的运动,质点的运动,微分方程,质点直线振动,碰撞,动力学普遍定理,达朗贝尔原理,虚位移原理,点在非惯性坐标系中的运动,第二类拉格朗日方程。
² 参考书目:
《理论力学》(第七版),哈尔滨工业大学理论力学教研室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理论力学》(第二版),李俊峰,张雄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
3. 电磁场理论(950)
² 复习范围:
静电场的基本方程式和边界条件,静磁场的基本方程式和边界条件,位场计算方法,交变电磁场的基本理论及计算方法,电磁波的辐射;电偶极子的电磁场计算、磁偶极子的电磁场计算。
² 参考书:
《电磁场与电磁波》,谢处方、饶克谨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九、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东长安街504号研招办 邮编:710100
电话:029- 85613393 联系人: 朱老师
电话:029- 89253118 联系人: 于老师
传真:029-89253222
E-mail: cast504_yzb@163.com
热情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西安分院硕士研究生。
北京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请见《北京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https://yanzhao.bjut.edu.cn/info/1020/6622.htm)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2
第十五条 报考我校警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限报“定向就业”类别),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应为公安机关和移民管理机构及所属单位的在职人民警察,入学时应具有2年以上警务工作经历(即2022年8月31日前参加公安工作);
(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入学时年龄不超过四十五周岁(即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未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所列疾病;
(五)现实表现良好;
(六)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复试前须由工作单位书面出具同意就读意见);
(七)报考大数据侦察研究方向的,原则上应为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保卫部门在职人民警察;报考反恐怖研究方向的,原则上应为公安机关反恐怖部门在职人民警察(详见附件6)。
第十六条 报考我校法学一级学科、法医学二级学科和法律、应用心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合称其他学科和专业学位)的考生,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体健康,未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所列疾病;
(二)现实表现良好;
(三)本科所学专业符合相关要求,详见附件7。
第十七条 报考我校法医学二级学科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色觉正常(非色盲、非色弱),嗅觉正常(非嗅觉迟钝、非嗅觉丧失)。
第十八条 报考我校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限报“定向就业”类别),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应为公安机关和移民管理机构及所属单位的在职人民警察;
(二)学业水平和工作经验符合《管理规定》有关要求;
(三)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复试前须由工作单位书面出具同意就读意见)。
第十九条 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详见《管理规定》有关要求。
第二十条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入学时已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证书满2年(即2022年8月31日前获得),或已获得本科结业证书;
(二)英语能力达到以下水平: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6分,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6分,全国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60分,全国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八级考试≥60分,全国英语等级五级考试≥60分,托福≥80分,或雅思≥6分(须为近五年内成绩,即2018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三)近五年公开发表3篇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四)已补修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核心课程(须由补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十一条 报考全日制招生计划的考生,原则上应能脱产攻读。报考非全日制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在职人员(限报“定向就业”类别)。
第六章 报名与审查
第二十二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考生应按照《管理规定》《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和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而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注意事项详见附件6和附件7。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确定和公布。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
第二十三条 我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予考试。
第七章 初 试
第二十四条 初试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实施,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
初试科目详见《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附件1),考试范围、参考书目等详见《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考生可在我校官网自行下载。
第八章 公安学科招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第二十五条 报考我校公安学科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含推荐免试考生),均应参加招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未参加者,以及政治考察、面试、体检或体能测评结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的具体组织实施安排以公安部有关通知为准(预计于2024年3月或4月开展),参加人员名单由我校根据教育部确定公布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分数线)、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初试成绩等情况统筹确定。政治考察前,有关省级公安机关组织认定考生的生源地。考生报考时若无工作经历,则其生源地为参加高考时户籍所在地;若有工作经历,则其生源地为报名时户籍所在地(若仍属学校学生集体户口等的,则其生源地为户口迁入学校前户籍所在地)。
政治考察的内容、标准、程序和要求,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有关规定执行。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思维表达能力、身体协调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体检的项目、标准、操作规程和实施细则,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规则,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详见附件3、4、5。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和《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贯彻立德树人、育警铸魂根本任务,围绕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过硬公安队伍建设需要,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制度改革要求,突出政治标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三条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方式为全国统考。
第四条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按工作情况分为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我校全称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简称刑警学院;英文名称为Criminal Investigation Police University of China,英文简称为CIPUC;注册地址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现有塔湾、白山、蒲河等三个校区。
第六条 我校是公安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具有鲜明的公安特色,面向国家战略需要、公安实战需求和警务学术前沿,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为公安机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第七条 我校现有公安学、公安技术、法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法医学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警务、法律、应用心理、公共管理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我校设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研究生院、纪检监察处、后勤工作处主要负责人,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各学位点导师组组长。
第九条 我校研究生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章 招生学科专业与招生计划
第十条 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为公安学、公安技术、法学、法医学,以及警务、法律、应用心理、公共管理,详见《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附件1)。
第十一条 我校根据教育部、公安部核定下达的招生规模(预计2024年3月下达),综合考虑办学定位、办学条件、优势学科以及公安机关和其他单位人才需求等因素,统筹编制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分为全国统考招生计划(预计2024年3月公布)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
根据公安工作高负荷、高对抗、高压力、高风险等特点和人民警察职业的特殊要求,我校公安学、公安技术2个一级学科招收女生计划数不超过本学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5%(全国统考招生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分别执行该比例限制)。
第十二条 根据《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我校继续接受符合报考条件的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等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十三条 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符合《管理规定》所要求的学业水平;
(六)无国家法定考试作弊记录,在校期间未受过开除学籍处分,工作期间未受过记大过及以上或降低岗位等级、撤职及以上处分,未受过开除团籍的团纪处分或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的党纪处分。
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公安学、公安技术2个一级学科下各二级学科(以下合称公安学科)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限报“非定向就业”类别),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
(二)入学时年龄不超过二十七周岁(即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符合公安院校公安学科研究生招生政治考察合格标准(见附件3);
(四)符合公安院校公安学科研究生招生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标准(见附件4、5);
(五)应为非在职人员,或者不在工作试用期或约定服务期内、入学前能与用人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在职人员;
(六)本科所学专业符合相关要求,详见附件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