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研究院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化工研究院创建于1958年6月,是中国石化直属科研机构。院本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北口,在北京市通州区和房山区设有科学试验基地和研究分院。我院以石油化工为主要专业方向,具有一支结构合理、研究方向稳定、特色突出的学术队伍,与北京化工大学联合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独立招收博士后研究工作人员。欢迎各位有志学子报考北京化工研究院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科研设计和教学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前应取得学士学位)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和学士学位的人员;
3.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超过40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我院接收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有权推荐免试硕士生的全国各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院攻读硕士学位。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考生按教育部规定时间在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 com.cn或http://***.cn)。填报前请认真阅读教育部有关报名的指导材料,准确填写网上报名信息。
2.报考我院且在北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北京化工大学作为报名点,并按要求实行网上交费,具体安排届时上网查询;报考我院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当地省(市、区)招办指定的报考点,具体报名注意事项请按所在考点的要求办理。
3.所有考生(包括推荐免试生)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报名号到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电子照相和信息确认。考生只有在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电子照相和信息确认全部完成后,提交的报名信息才有效。
4.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立即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5.我院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请考生登陆研招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6.我院将在复试时对考生身份证、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单、非应届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者,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考试
1.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考试具体时间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
2.初试科目为统考政治、统考外语、数学二和物理化学。统考政治、统考外语、数学二由教育部统一命题,物理化学采用北京化工大学试卷。
所有考试科目均为笔试。
3.初试地点:在北京参加考试的考生在北京化工大学,考生考前需提前了解考场具体安排;在外埠参加考试的考生到各省(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
4. 复试资格由我院在依据国家分数线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当年考试的具体情况进行确定。达到我院复试资格的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复试,复试方案在复试前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告。
五、体格检查
在复试时由我院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六、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
七、学习期间的待遇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奖学金按教育部有关文件通知规定执行,并享受我院的一定补贴和职工的部分福利待遇。
八、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
非定向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九、说明
我院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院对外网站发布,请各位考生留意。
十、招生专业目录
北京化工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单位代码:83501 招生单位:北京化工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4号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13 电话:010-59202892/64228662
传真:010-64228662 邮箱:yanjiusheng.bjhy@***
联系人:
专业名称(代码)、研究方向 |
招生 人数 |
初试科目(代码) |
复试科目 |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 1.高分子纳米复合材料的研究 2.高分子材料改性与应用的研究 3.高分子材料结构与性能的研究 4.烯烃聚合工艺研究 |
5 |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1英语一 ③ 302数学二 ④ 860物理化学 |
①英语(听力、口试、笔译) ②高分子化学及物理 |
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 1.石油烃裂解与分离技术的研究 2.有机原料工艺及催化剂 3.新型催化材料及表征 4.烯烃聚合催化剂 5.石油化工污染预防与控制技术 的研究 |
10 |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1英语一 ③ 302数学二 ④ 860物理化学 |
①英语(听力、口试、笔译) ②有机化学或 高分子化学及物理 |
2013年招生计划
一、辐射防护及环境保护(082704)专业,计划招生5人,大学本科专业为核物理或者应用物理相关专业者优先录取;
二、放射医学(100106)专业,计划招生4人,大学本科专业为放射医学专业者优先录取;
三、环境科学(083001)专业,计划招生3人。
四、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100402)专业,计划招生2人。
河北经贸大学201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名称:河北经贸大学 单位代码:11832
招生电话:0311-87657198 学校地址: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
网址:http://yjs.heuet.edu.cn/
学校概况
河北经贸大学坐落在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1995年由河北财经学院、河北经贸学院和河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兼有文学、理学和工学的多学科性财经类大学,是河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大学。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12年荣获教育部“2011—2012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50所典型经验高校”称号。
学校地处石家庄市西部生态区滨水景观带,位于滹沱河畔,总面积3400余亩,绿化面积达40%以上,被誉为“花园式”校园。
学校分北、南、东、西四个校区,校本部设在北校区。学校现有教职工2100余人,专任教师近1100人,教师中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省管优秀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社科优秀青年专家等百余人。学校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等国家级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0余项,还有省级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工程项目80余项,促进了优质教学资源的开发与共享。
学校实行二级管理,现有15个本科学院、3个教学部和研究生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独立学院)及国际教育学院。有55个本科专业、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统计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新闻传播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及公共管理)、47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有法律硕士(JM)、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金融硕士(MF)、保险硕士(MI)、公共管理硕士(MPA)、国际商务硕士(MIB)、资产评估硕士(MV)、应用统计硕士(M.A.S)、税务硕士(MT)等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拥有7个省级重点学科(产业经济学、会计学、企业管理、理论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经济法学)、2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行政管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其中产业经济学为省级优秀重点学科。
学校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与美国、英国、法国、俄罗斯、新西兰、韩国、日本、尼泊尔等26个国家的教育机构和高等院校长期保持合作与交流关系。学校国外合作办学进展顺利,目前已与加德满都大学、赞比亚大学和加纳大学共同创办了三所“孔子学院”。
招生专业及拟招生计划
(一)招生专业、拟招生计划相关信息请点击查看:专业简介 专业目录(初试考试科目) 考试范围
(三)2013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除外)拟接收推荐免试生。(请查看:《河北经贸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暂行办法》)
相关信息请点击:2013年招生简章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13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是“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首批试点单位,2013年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收领域有植物保护领域、作物领域、农村与区域发展领域、农业信息化领域。现将招生简章公告如下:
一、培养目标:农业推广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面向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需要,培养掌握坚实的现代农业基础理论和宽广的农业产业专门知识,熟悉一定的人文社会和经济管理方面知识,具备扎实的解决农业生产实际问题的专业技能和较强的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能力,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能独立担负农业技术推广和农村发展领域专门技术工作和管理工作,能支撑与引领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职业化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时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均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加试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4)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现场确认截止日(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5)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的人员。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6)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
中央党校本、专科毕业生不能作为国民教育系列学历,不能作为报考研究生的学历依据。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所有报考人员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内,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进行报名。在调剂、复试录取阶段,考生凭用户名和密码登陆该网站填报调剂志愿,从网上接收调剂复试和录取通知。
2、注意事项:网报各项信息应准确无误。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选择报名点前应仔细阅读相应的网上公告;报考类别包括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四种方式:报考非定向、自筹经费的考生,被录取后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及党组织关系调到我校,毕业时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确定就业去向。报考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必须是已就业的在职人员,被录取后不转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及党组织关系。
3、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
4、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5、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并牢记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和密码,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现场确认
考生应在报考点(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选择)规定的时间(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进行缴费和照相。不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其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准考证
按照教育部要求,考生准考证由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四、资格审查
复试阶段我校将对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专)科课程学习成绩单、非应届考生学历证书、应届生学生证、应届生按时毕业的证明等材料原件及考生身份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者,不予复试、录取。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初试的组织安排由报考点负责。
(二)复试分数线由教育部公布,达到分数线的考生才有机会参加复试。我校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4月中下旬,复试包括外语测试(含口语、听力、笔试)、专业课考试、综合面试等内容,具体程序和办法在复试前上网公布。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复试时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三)我校生源不足时,研招办接收校外调剂生(要求专业相近并达到国家分数线)参加我校复试;生源过剩我校无法全部录取时,考生可联系其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调入或调出申请,均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办理。
六、体格检查
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中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执行。
七、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政治思想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复试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我校将在录取之前与定向、委托培养学生及其人事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定向及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培单位就业。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后,落实就业去向,我校负责办理就业手续。
录取通知书一般于6月发放。
八、学费及学制
我校研究生分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四种类型,非定向的研究生是公费指标,免学费; 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研究生以国家相关规定缴纳学费。
农业推广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二年。
九、优惠政策
(一)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非在职考生全部录取为计划内公费生,免收学费。
(二)在两年基本学习年限内,每月发放助学金400元。
(三)设立助研岗位,根据研究生参与导师的科研情况,每月发放助研津贴不少于200元。
(四)设立一定数量的助教与助管岗位,岗位津贴每月200-300元。
(五)按录取考生20%的比例奖励入学初试成绩优秀的考生,每人奖励2000元。
(六)进行优秀研究生评选,成绩优秀学生可获得2000元奖学金。
(七)在联合培养单位参加专业综合实践,联合培养单位视学生参与工作情况发放生活工作津贴。
(八)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有意到联合培养单位就业,并通过我校与联合培养单位共同考核面试的考生,可享受优先录取的有关政策。
十、其它说明
(一)我校2013年硕士生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招生目录中所列数据仅供参考。
(二)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三)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对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作弊的在校应届生,将给予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对作弊的在职考生由考试机构通报其所在单位,所在部门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四)本简章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冲突,我校将按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南省娄底市氐星路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17000
联系人:陈老师、周老师 电话/传真:0738-8227671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办
二〇一二年九月六日
鞍山师范学院2013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学前教育领域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2013年我校在学前教育专业拟招收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人。
一、招生宗旨
我校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办学旨在培养适应学前教育发展需要,热爱学前教育事业,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和研究能力的学前教育领域一线教师和教育管理人才。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胜任相关教育教学工作,能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能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二、招生人数
我校2013年教育硕士招生专业、学科领域及拟招生人数见下表:
专业学位领域代码 |
专业学位领域名称 |
拟招人数 |
拟招生院系 |
备注 |
045118 |
学前教育 |
20 |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
三、报考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即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可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身份报考。条件为:
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
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在读研究生(含单证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4.在高校所学专业须符合院系提出的专业要求。
5.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流程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3.网上报名要求。考生须于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按相关要求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其中须注意:
①考生应正确详尽填写本人通信地址,以便准确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凡因通信地址填写不详或填写错误导致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无法寄送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②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4.现场确认。考生须于2012年11月10日-14日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照相和报考信息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报考信息无效。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时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初试
1.下载准考证。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初试时间: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考生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教育硕士的初试考试科目如下:
专业学位代码 |
专业学位领域名称 |
初试考试科目一览表 |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第三单元 |
第四单元(满分150分) | ||
045118 |
学前教育 |
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
204-英语二(满分100分) |
333-教育综合(满分150分) |
801-学前教育学 |
以上考试科目中,思想政治理论及英语二为全国统考科目,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的最新考试大纲;其中英语二重点考查英语应用能力,尤其是阅读和翻译能力。
教育综合请参考教育专业学位全国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最新指导性意见(请点击下载)。
第四单元的考试参考书目如下:
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 |
参考书目 |
801-教育学原理 |
《学前教育学》 人民教育出版社 黄人颂 |
(四)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底4月初。具体复试时间届时查看我校网站。
2.复试内容: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进一步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和逻辑推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相应能力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4.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规模的110-130%。
5.复试时须缴纳复试费100元。
6.复试前将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报考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期间、复试及录取阶段、入学后资格复审期间,将多次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不符合报考资格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复试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无论何时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学制、培养及学位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后以全日制方式学习,学制两年。
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将按照教育硕士全国教育指导委员会发布指导性培养方案进行培养,突出教师职业素养、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和研究能力的培养,采用教育实习、教育见习、微格教学、教育调查、课例分析、班级与课堂管理实务等形式强化实践教学。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八、招生信息、咨询、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招生专业目录、部分参考书、报名公告、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可在研招网或鞍山师范学院研究生版查询。网址为:http://www.asnc.edu.cn/
2.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研招网下载打印,我校不再寄送。
“初试成绩单”和“复试通知”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并下载,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4.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鞍山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412)2960295,传真:(0412)2960295;办公地点:鞍山师范学院行政楼5楼519室;通讯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平安街43号,鞍山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人:王洋老师;邮政编码:114007。
中国疾控中心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欢迎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中心硕士学位研究生,凡具备申请条件者均可向我中心提出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愿为我国公共卫生及疾病预防控制事业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人应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或“211工程”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所在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30或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4.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成绩优秀且考试课程无不及格现象,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和条件;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向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所(中心)的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学校推荐函或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加盖推荐学校公章;
2.本科在校的历年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
3.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或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2013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书:包含登记表、个人陈述和两份专家推荐书(须分别由两位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有关的副高职称以上专家填写)(点击下载);
6.申请人可自愿提交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
三、接收程序
1.申请人于2012年9月30日前,向报考所(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2.各所(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者,通知其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笔试、面试以及实践能力等方面内容),复试须于2012年10月2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报考所(中心)另行通知。复试时请携带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3.复试结果经我中心审批通过后,向通过复试考核及体检合格者所在学校发给拟接收函。
4.所有拟接收推免生必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报考第一志愿单位必须是我中心),并按规定日期到指定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安排。
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5.在收到推免生所在高校正式推荐材料、确认网报信息和经过教育部研招部门审核后才能确定正式录取该推免生,录取的推免生与2013年统考生一并办理调档政审和录取手续。
四、对于拟接收的推免生,若在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本科毕业证书,或在本科学习期间存在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处分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招收单位及专业
招收单位、专业及人数详见《中国疾控中心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目录》,各单位联系方式详见下表:
招收单位、专业 |
联系方式 |
002传染病预防控制所 |
联系人:郑老师 电 话:010-58900713 传 真:010-58900790 |
003 病毒病预防控制所 |
联系人:蓝老师 电 话:010-58900661 传 真:010-58900661 |
008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所 |
联系人:蕫老师 电 话:010-67770299 传 真:010-67719392 |
012妇幼保健中心 |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10-82647886 邮箱:yangqi@chinawch.org.cn |
六、其他事宜
单位名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单位代码:84501
单位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百路155号
邮政编码:102206
电子邮箱:ccdcet@163.com
单位主页:http://www.chinacdc.cn《招生招聘》栏目
咨询网页:http://ccdcet.blog.163.com
教育培训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中国疾控中心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目录
热烈欢迎您报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3年硕士研究生!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在原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的基础上组建成立的,现有八个博、硕士学位授予点,并招收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硕士。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3年计划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54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9名。
现将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有关事宜作以下说明:
一、招生类别
研究生类型 |
学科代码及名称 |
专业代码及名称 |
学术型硕士 |
0778基础医学 |
077802免疫学 |
077803病原生物学 | ||
077806放射医学 | ||
1004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100401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 |
100402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 ||
100403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 ||
100404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 ||
100405卫生毒理学 | ||
专业学位硕士 |
1053公共卫生硕士 |
105300公共卫生硕士 |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愿为我国公共卫生及疾病预防控制事业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生最迟在入学前应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推免生招生简章将于近期在中心网站公布。
没有招到推免生的招生计划,用于该专业招收统考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13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中心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京外地区考生到本人报考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北京地区现场确认地点为首都医科大学;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中心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中心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将扣留伪造证件。
四、初试
(一)考试
1.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标注的地点为准。
北京地区考生的初试地点为首都医科大学,京外地区考生的初试地点由所在省市招办指定。
3.考试日期及时间:
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4.考试科目
2013年1月5日上午 |
思想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 |
2013年1月5日下午 |
外国语(满分为100分) |
2013年1月6日上午 |
报考基础医学学科的考生,考一门业务课(满分为150分) |
报考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科、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考专业基础综合(满分为300分) | |
2013年1月6日下午 |
报考基础医学学科的考生,考一门业务课(满分为150分) |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5.考试科目设置
(1)基础医学专业考试科目:
(611)生物综合:包括分子生物学、免疫学、病原生物学(每部分50分,共150分);
(612)放射医学综合:包括卫生统计学、放射损伤与防护(每部分75分,共150分);
(613)化学综合:包括①无机化学②物理化学(每部分75分,共150分);
(801)生物化学(150分);
(802)放射生物学(150分);
(803)分析化学(150分);
(804)医学微生物学(150分)。
(2)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专业学位硕士考试科目设置:
(353)卫生综合:包括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每部分60分,共300分);
(702)化学综合:包括①有机化学②无机化学③分析化学(每部分100分,共300分)。
6.有关参考书目说明
我中心不出售往年试题及相关复习材料,不指定参考书。请考生根据考试科目的范围,复习备考。
(二)初试成绩查询
初试成绩将于2013年3月份在我中心网站公布,不再单独发给成绩通知单。
五、复试
(一)考生资格审查
我中心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学历、学位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在教育部正式向社会公布《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后,我中心将在中心网站发布有关复试事宜,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资料递交(或邮递)到我中心教育培训处,逾期均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我中心将不予安排复试。
(二)复试要求
1.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复试办法等相关规定,将于2013年3、4月在我中心网站及相关网站公布。复试工作一般在2013年4月底前完成。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3.原则上按120%左右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根据生源情况,个别学科专业复试差额比例可适当扩大。
六、调剂
初试成绩符合复试调剂基本分数要求,可以申请调剂。我中心将根据上线生源情况进行中心内部调剂或外校调剂。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发出的2013年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
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体检
体检工作在复试时进行,须在我中心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八、录取
我中心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招收的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我中心、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定合同。
九、其他事宜
(一)关于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相关信息如有更改,请随时浏览教育部有关网站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www.chinacdc.cn《招生招聘》栏目的通知,或登录http://ccdcet.blog.163.com查询相关信息。
(二)学费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非定向研究生不收费,定向或委培研究生10000元/年;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000元/年
(三)有关说明
1.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回定向或委托单位。非定向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
2.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中心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中心不承担责任。
3.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招生目录
院系所、专业、研究方向 |
导师 |
招生人数 |
考试科目 |
备注 |
001中心机关 |
|
3 |
|
|
100401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
|
2 |
|
|
_ 01不区分研究方向 |
王华庆、 王黎霞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53卫生综合 ④--无 |
| |
105300公共卫生(专业学位) |
|
1 |
|
|
_ 02不区分研究方向 |
何广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53卫生综合 ④--无 |
| |
002传染病预防控制所 |
|
11 |
|
|
077803病原生物学 |
|
6 |
|
|
_ 03不区分研究方向 |
万康林、 张茂俊、 王多春、 梁未丽、 鲁 亮、 张丽娟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1生物综合 ④804医学微生物学 |
拟招收推免生2名。 | |
100401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
|
2 |
|
|
_ 04不区分研究方向 |
孟凤霞、 崔步云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53卫生综合 ④--无 |
拟招收推免生1名。 | |
105300公共卫生(专业学位) |
|
3 |
|
|
_ 05不区分研究方向 |
卢金星、 景怀琦、 叶长芸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53卫生综合 ④--无 |
| |
003病毒病预防控制所 |
|
11 |
|
|
077802免疫学 |
|
3 |
|
|
_ 07不区分研究方向 |
曹经媛、 韩 俊、 张 勇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1生物综合 ④801生物化学 |
拟招收推免生1名。 | |
077803病原生物学 |
|
5 |
|
|
_ 06不区分研究方向 |
王 岳、 王大燕、 田厚文、 马学军、 周剑芳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1生物综合 ④801生物化学 |
拟招收推免生2名。 | |
105300公共卫生(专业学位) |
|
3 |
|
|
_ 08不区分研究方向 |
王世文、 张 勇、 陈国敏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53卫生综合 ④--无 |
| |
004寄生虫病预防控制所 |
|
7 |
|
|
077802免疫学 |
|
1 |
|
|
_ 09不区分研究方向 |
陈家旭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1生物综合 ④801生物化学 |
| |
077803病原生物学 |
|
2 |
|
|
_ 10不区分研究方向 |
张皓冰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1生物综合或613化学综合 ④803分析化学 |
| |
_ 11不区分研究方向 |
汪俊云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1生物综合 ④801生物化学 |
| |
100401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
|
2 |
|
|
_ 12不区分研究方向 |
伍卫平、 郑 彬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53卫生综合 ④--无 |
| |
105300公共卫生(专业学位) |
|
2 |
|
|
_ 13不区分研究方向 |
官亚宜、 张 仪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53卫生综合 ④--无 |
| |
005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 |
|
12 |
|
|
077802免疫学 |
|
2 |
|
|
_ 14不区分研究方向 |
洪坤学、 邢文革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1生物综合 ④801生物化学 |
| |
077803病原生物学 |
|
4 |
|
|
_ 15不区分研究方向 |
何 翔、 姚 均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1生物综合 ④801生物化学 |
| |
_ 16不区分研究方向 |
邢 辉、 邱茂峰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1生物综合 ④804医学微生物学 |
| |
100401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
|
2 |
|
|
_ 17不区分研究方向 |
庞 琳、 刘中夫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53卫生综合 ④--无 |
| |
105300公共卫生(专业学位) |
|
4 |
|
|
_ 18不区分研究方向 |
韩孟杰、 张福杰、 王晓春、 马 烨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53卫生综合 ④--无 |
| |
006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2 |
|
|
100401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
|
1 |
|
|
_ 19不区分研究方向 |
董建群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53卫生综合 ④--无 |
| |
100404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
|
1 |
|
|
_ 20不区分研究方向 |
方利文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53卫生综合 ④--无 |
| |
007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
|
9 |
|
|
100403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
|
8 |
|
|
_ 21不区分研究方向 |
胡小琪、 张 坚、 王 竹、 赖建强、 赵丽云、 王惠君、 杨丽琛、 何宇纳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53卫生综合 ④--无 |
| |
105300公共卫生(专业学位) |
|
1 |
|
|
_ 22不区分研究方向 |
何 梅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53卫生综合 ④--无 |
| |
008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
|
3 |
|
|
100402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
|
3 |
|
|
_ 23不区分研究方向 |
路 凯、 陈西平、 尚 琪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53卫生综合 ④--无 |
导师路凯拟招收推免生1名。 | |
009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 |
|
4 |
|
|
100402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
|
2 |
|
|
_ 24不区分研究方向 |
闫慧芳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2化学综合 ④--无 |
| |
_ 25不区分研究方向 |
王焕强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53卫生综合 ④--无 |
| |
100405卫生毒理学 |
|
1 |
|
|
_ 26不区分研究方向 |
李 斌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53卫生综合 ④--无 |
| |
105300公共卫生(专业学位) |
|
1 |
|
|
_ 27不区分研究方向 |
张 敏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53卫生综合 ④--无 |
| |
010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 |
|
5 |
|
|
077806放射医学 |
|
3 |
|
|
_ 28不区分研究方向 |
吉艳琴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3化学综合 ④803分析化学 |
| |
_ 29不区分研究方向 |
刘青杰、 刘建香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2放射医学综合 ④802放射生物学 |
| |
105300公共卫生(专业学位) |
|
2 |
|
|
_ 30不区分研究方向 |
丁库克、 范瑶华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53卫生综合 ④--无 |
| |
011农村改水技术指导中心 |
|
3 |
|
|
100402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
|
2 |
|
|
_ 31不区分研究方向 |
陶 勇、 张 娟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53卫生综合 ④--无 |
| |
105300公共卫生(专业学位) |
|
1 |
|
|
_ 32不区分研究方向 |
张 荣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53卫生综合 ④--无 |
| |
012妇幼保健中心 |
|
3 |
|
|
100404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
|
2 |
|
|
_ 33不区分研究方向 |
潘晓平、 金 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53卫生综合 ④--无 |
导师潘晓平拟招收推免生1名。 | |
105300公共卫生(专业学位) |
|
1 |
|
|
_ 34不区分研究方向 |
宫丽敏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53卫生综合 ④--无 |
|
南昌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昌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简介
南昌大学是江西省惟一一所由江西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综合性大学,由原江西大学、江西工业大学和江西医学院合并而成。
学校位于江南历史文化名城江西省南昌市,现有前湖主校区等五个校区,占地面积8000余亩,具有一流的基础设施和办学条件,学科体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校园环境优美。经过数十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已成为 “文理工医渗透、产学研结合”的新型综合性大学。
学校研究生教育起步于1965年。现有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3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3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具有1种一级学科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15种硕士专业学位(工程硕士[共有20个专业领域]、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法律硕士、教育硕士、艺术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农业推广硕士、旅游管理硕士(MTA)、工程管理硕士(MEM))及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有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中心2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3个,国家级临床药理基地1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5个,国家干细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西分中心1个。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特色专业9个、教学团队1个、精品课程2门、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有江西省高水平重点学科5个、高水平实验室2个、高水平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江西省“十二五”重点学科16个,江西省“十二五”示范性硕士点6个。学校还设有中德联合研究院、中法工商管理教育培训中心和中英联合学院等国际合作办学机构。
南昌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始终贯彻“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的教育思想,秉承“格物致新,厚德泽人”的校训,致力于教书与育人的结合,致力于前瞻意识和创新精神的培养,致力于完美人格和崇高理念的塑造,朝着建设“高水平新型综合性大学”的目标迈进。
热忱欢迎您报考南昌大学,期待着您成为南昌大学的一员!
二、招生简章
◆ 招生规模
我校2013年各专业的实际招生规模以当年国家文件批准下达数为准。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旅游管理硕士(MTA)、工程管理硕士(MEM)、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MPM)、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招生计划全部为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计划。
◆ 报考条件与手续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
(3)同等学力人员(注:各学院详细招生简章备注不招收同等学力人员的专业,同等学力人员不能报考)。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a.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高职高专毕业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
b.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c.除a、b以外的其他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
符合上述条件并进入复试的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所报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7.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 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初试时间
复试安排在2013年4月中下旬(复试的具体时间和注意事项将在南昌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主页:http://yjsy.ncu.edu.cn发布)。复试的基本规则和要求预告如下(如有变动,则以当年教育部、江西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下达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公布的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办法为准):
1.参加初试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报到时进行考生身份再次确认、资格审查(应届生考生提交成绩证明;往届生考生提交毕业证原件;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业绩材料的原件)、体检、政审(调档),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我校复试的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满分50分,合格线30分)、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三个部分。笔试根据不同的专业分别有答题、画图等;专业综合面试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包括笔试、口试、实验、实践操作等。同等学力考生还必须参加两门本专业指定的业务课(本科主干课程)的加试,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每门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3.专业课笔试、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专业综合面试三部分的成绩总和为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与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即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录取时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复试单科未达合格线的一律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合格拟录取为公费生的非定向考生,若自愿提出改为由单位定向委托培养,则须于正式录取前签订定向委托培养协议(一式三份),并按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缴费,其空出的计划不再递补。
◆ 体格检查
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复试期间将由我校医院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南昌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修订)》(昌大校发[2003]22号文)及其实施办法组织体检。凡体检结论属于不能录取之列,则取消其录取资格,其名额由后位者自动递补;凡体检结论属于不能录取的专业之列,则必须调转相近专业,若无相近专业可调,则取消其录取资格,其空出的名额由后位者自动递补。请在报名之前上网查询我校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
◆ 其他事宜
按照《2013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被拟录取的考生如需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考生正式录取后不再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根据国家文件规定,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必须在考生录取前,与我校签订委托培养合同,否则不予录取。
凡复试、体检和政审(调档)合格并通过全国省级招生办公室联合办公会录取检查的,学校将予以正式录取,并于2013年6月下旬寄发录取通知书。
◆各学院详细招生简章
◆ 招生咨询与购书指南
招生咨询
单位代码:10403
单位网址:http://yjsy.ncu.edu.cn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
邮政编码:330031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E-mail: yzb@ncu.edu.cn
联系电话:0791-83969340、0791-83969339(传真);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包括专业课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
购书指南
研究生院不提供购书服务,如有需要,请自行联系“学研书社”
联系电话:18979129873、0791-88320693
联系人:方莉
河北金融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及模式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旨在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充分了解金融理论与实务,系统掌握金融产品营销策划、金融理财规划、金融交易技术与操作、财务分析、金融风险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熟悉区域经济金融发展,具有较强的从事金融实际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金融硕士的培养采取行校“双主体、双导师、双考核”模式,专业实践实行“工作助理制、业务宣讲制、项目绑定制”,着力培养学生解决金融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招生人数
2013年我校拟招收秋季入学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名(无推免生,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三、学制及学习形式
学制2年,全日制脱产学习。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5.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注意: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持境外学历证书报考的考生,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持军校学历证书报考的考生,须通过教育部学历认证。上述考生在参加复试报考资格复查时须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五、报考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3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 网上报名日期:
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 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 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 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将姓名和网上报名编号提前写在空白纸上),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入学考试及录取
(一)初试
1. 准考证发放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 初试时间
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 初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 初试科目:
1)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全国统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考试大纲)
2)204英语二(满分100分,全国统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考试大纲)
3)303数学三(满分150分,全国统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考试大纲)
4)431金融学综合(满分150分,招生单位自命题,由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编制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公布于我校研究生部网站)
(二)复试
复试由我校研究生部负责具体实施。
1.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招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参考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我校复试分数线。
2. 复试时,我校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能力面试、英语听说。
4.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5.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三)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不参加复试者、复试不及格者、体检不合格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将在河北金融学院研究生部网站公布。
七、招生类别及在校待遇
(一)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2013年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缴纳7000元/年的学费。
(二)在校期间享受评奖评优待遇。奖助补的具体实施办法请查看我校研究生部主页相关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代码:11420
学校网址:http://www.hbcf.edu.cn/
学校研究生部网址:http://jpkc.hbcf.edu.cn:8080/yjsb/
联系人及电话:0312-3338138 赵老师
部门邮箱:hbcfyz@163.com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恒祥北大街3188号河北金融学院研究生部(行政楼817室)
邮政编码:071051
九、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请考生密切留意“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信息。
欢迎各位有志青年报考河北金融学院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