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必读
宁夏大学200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日程安排
1、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2、报名、资格审查地点:宁夏大学B区研究生部一楼大厅
3 、复试时间安排:
4、专业课复试地点:所在各学院(部、中心)
二、资格审查
复试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携带下列材料:
1、初试准考证、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2、正常上线的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少数民族上线考生须持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
4、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复试,但须参加本次体检,凡在第四学年在校期间发生违反校纪校规或学习成绩达不到推荐免试生要求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5、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在正式公开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原件、大英四六级证书或达到大英四六级的成绩单。
三、复试为差额复试
四、复试办法、科目及参考书目登录宁夏大学研究生部网页查阅
五、参加复试的考生食宿自理
来校乘车路线:从银川火车站乘102、18、26路公交车到宁夏大学南门口下车。
宁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9年硕士生复试科目
宁夏医科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办法
宁夏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办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考察考生是否符合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求的关键环节。为确保宁夏医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顺利进行,保证录取研究生的质量,根据教育部200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制定宁夏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按需招生,宁缺毋滥,保证质量。
2.坚持注重对专业素质、科研能力、创新精神进行考核。
3.坚持公平公正,政策透明,信息通畅,程序清晰,结果公开。
4.坚持复试规范化、制度化,科学选拔,客观评价。
5.坚持以考生为本,热情为考生服务,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复试组织
1.各院、系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2.各学科专业成立由本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组成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设秘书1人。以同一标准对所有考生进行统一复试。
3.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专业素质考核及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4.各院、系对复试小组成员要进行有关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学习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5.学校研究生部将派人员到各复试单位协助复试工作,学校纪检部门将派人员对复试进行监查。
三、资格审查
1.学校研究生部在复试前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2.复试考生须符合2009年宁夏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的报考资格,初试成绩须符合《2009年宁夏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要求》要求。
3.复试考生须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① 准考证;
② 有效身份证件(军官证)原件及一份A4复印件;
③ 本科阶段成绩单(应届生由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盖章,往届生由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并盖章);
④ 应届生提供注册完整的学生证;
⑤ 往届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 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四、复试要求
1.各院系要强化复试在研究生选拔中地位和作用,注重选拔有研究潜能、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考生,以提高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质量和新生入学质量。
2.各专业实行差额复试。
3.根据各学科(专业)考生报考的具体情况,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将对部分专业的招生规模数进行微调,并按调整后的招生数确定复试比例,同期进行复试。
五、复试内容及程序
1.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课口试(面试)、公共英语口试和听力等形式。
2.专业课笔试是考核考生本专业知识和技能是否有培养前途的必要环节,由研究生部集中安排进行,考试时间为2小时。各专业考试科目在研究生部网页上公布。
3.专业课面试可采用口试、技能操作等一种或两种方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由各学科专业组组成复试小组进行。
4.专业课面试主要考察内容: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事业心、责任感、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心理健康、人文素养、文明礼仪等方面的情况。
5.公共外语口试和听力测试由外语教研室组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试情况要有记录,当场评出成绩和评语。
6. 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教师应当场填写《宁夏医科大学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记录单》,给出面试成绩和评语。
7.复试小组对考生做出考察评价意见,由复试小组评议,提出录取意见。
8.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前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一律采取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均为100分。试题难易程度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科目的成绩中有一门科目低于60分者,不予参加复试。
六、复试成绩
复试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占35%、专业课口试占35%、外语听力占20%、外语口语测试占10%。
专业面试、专业课笔试、外语口试、听力测试四个部分复试成绩总和为复试总成绩。
初试成绩权重占60%(初试总成绩÷5×60%即为加权后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占40%,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在60分以上者(含60分),将复试总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即为总成绩,排列录取顺序,体检合格后依次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复试纪律
各院系、各学科要严格按照复试实施办法做好复试工作,学校领导小组加强监督管理。复试工作严格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资格分数线、招生计划、复试办法、复试结果及时向考生公布。
八、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4月15日-19日 4月23日-26日
第一次复试时间安排:
4月15日 星期三 上午8:30-12:00第一志愿考生报到
下午13:00-19:00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4月16日 星期四 上午:8:30-15:00 调剂学生报到
下午 16:00-18:00全体考生进行专业课笔试
4月17日 星期五 公共英语听力及口语复试 、专业面试
4月18日 星期六 公共英语听力及口语复试 、专业面试
4月19日 星期日 体检
第二次复试时间安排:
4月23日 星期四 上午:8:00-12:00调剂学生报到
下午 14:30-16:30 全体考生进行专业课笔试
4月24日 星期五 公共英语听力及口语复试 、专业面试
4月25日 星期六 公共英语听力及口语复试 、专业面试
浙江财经学院2009年调剂信息
各位考生:
2009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各省已经陆续公布,教育部尚未确定最终的复试分数线。参照08年国家复试分数线,我校以下专业招收调剂考生(全部享受公费待遇):
一、调剂专业
经济类: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经济史
管理类:会计学、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社会保障
哲学类:伦理学
法学类:经济法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文学类:汉语言文字学、英语语言文学
二、调剂要求
1. 具有本科学历
2. 调入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相同优先)
3. 统考科目相同或相近(相同优先)
4. 初试成绩同时达到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和调入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国家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
三、调剂流程
1. 在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前申请调剂的考生,先在我校研究生处主页“考生调剂申请”栏填写调剂志愿作为预登记,待教育部系统开通后补登调剂志愿,否则预登记信息视为无效;在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后申请调剂的考生,无需在我校调剂系统上填写调剂志愿,直接在教育部系统申请即可。
2. 我校在国家线公布后联系符合复试要求的考生,确认调剂事宜并办理相关手续。
咨询电话:0571-87557338 87557339 86754519
浙江财经学院研究生处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大纲
飞行技术学院(082304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航空工程学院(082304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空中交通管理学院(082303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航空运输管理学院(082303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西藏民族学院2009年研究生考试调剂信息
1、我院2009年接受考生调剂的专业有:中国古代文学(050105)、中国哲学(010102)、民族学(030401)、中国少数民族经济(030403)、文艺学(050101)、专门史(060105)。以上专业公费指标达90%。
2、申请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一般应与申请调剂专业属同一学科门类,即专业代码前两位相同。但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专业可接收报考经济类(02)的考生调剂;民族学民族教育方向可接收报考教育类的考生调剂。
3、考生应满足教育部对参加研究生考生资格的要求。考生成绩(单科、总分)需达到国家2009年复试最低控制分数线(C类)要求。
4、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或www.chsi.cn)调剂系统开通后,需登陆系统并按要求填写个人调剂信息。
学校代码:10695
学校名称:西藏民族学院
学校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汇东路6号
邮 编:712082
网址链接:www.xzmy.edu.cn(登陆西藏民族学院→管理机构【行政部门、研究生处】→动态信息)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管理科
联系电话:029-33755124 Email: xzmyyjsc@163.com
四川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四川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经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四川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如下:
1.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应通过复试后方能录取;
2. 四川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初试分数线是按学科门类的1:1.2差额复试办法划定的。个别学科出现大于1:1.2的上线考生,校内各招生单位可在符合学校初试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本单位分配的招生规模和上线生源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3. 复试对象:包括统考、联考及单考初试合格考生以及申请调入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
4. 往年保留入学资格今年拟返校就读的,请于
5.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以及学科组认为还需考查考核的内容。部分操作性强的专业,其笔试部分可改为实验测试或现场演示。具体专业科目请向报考学院咨询。 对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的复试,着重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6. 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部分占100分,面试占6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40分,笔试、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成绩之和为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应不低于120分,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7.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除必须参加上述复试内容外,还须参加2门本科阶段该专业主干课程的加试(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和复试考试科目相同,加试每科时间为3小时、总分100分,其中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8. 研究生考试总成绩原则上按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比为5:5进行加权计算后得到录取总成绩进行排队录取。
9. 复试期间还将进行体检及政审,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0. 复试时间安排在
11.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等)、毕业证书(应届生应带学生证)和本科成绩单,同等学力考生还应带有关证明材料。
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关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的说明
关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的说明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要,调整优化研究生教育类型结构,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推动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的模式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模式转变。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学术型研究生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2009年是主要面向应届本科毕业生招收全日制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第一年,为了做好我校2009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生对象:主要招收参加200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全国统考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培养方式:全脱产在校学习,可以单位委托培养,也可自筹经费培养。
三、毕业: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后,发给毕业证和学位证。委托培养的研究生到委托培养单位就业,自筹经费培养的研究生可进行“双向选择”或学校推荐就业。
四、招生办法:
1、申请报名办法:凡达到200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四川大学初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在复试报到时间内,在各学院选报与报考学科专业相近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的专业领域。如申请报名人数不足的专业领域,可向校外调剂复试录取。
2、申请报名条件:
a.工程硕士等在培养过程中对数学有要求的专业学位专业领域原则上应从初试科目中设有数学考试科目的考生中调剂。
b. “法律硕士(法学)”只能从第一志愿报考法学一级学科[0301]下设各专业(030180除外)考生中调剂。
c.第一志愿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且符合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可调剂到与报考专业相近的专业学位专业领域,考生被录取后仍按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相关要求管理。
3、各学院应对报名参加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办法与四川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相同,复试中着重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4、原则上按1:1.2的比例进行复试录取,录取成绩原则上按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的权重进行加权处理后排队从高到低录取。
5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期间应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对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6、对拟录取为自筹经费培养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需调档政审合格后,方能正式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先由毕业学校做出政审意见,档案待毕业时,一并寄到我校。
五、我校2009年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的学院及招收的专业领域
学院代码 |
学院名称 |
专业领域代码 |
专业领域名称 |
102 |
法学院 |
410200 |
法律硕士(法学) |
103 |
文学与新闻学院 |
570100 |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
204 |
生命科学学院 |
430131 |
生物医学工程 |
204 |
生命科学学院 |
430139 |
生物工程 |
204 |
生命科学学院 |
560100 |
风景园林硕士 |
205 |
电子信息学院 |
430103 |
光学工程 |
205 |
电子信息学院 |
430109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205 |
电子信息学院 |
430110 |
集成电路工程 |
301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430105 |
材料工程 |
301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430131 |
生物医学工程 |
302 |
制造科学与工程学院 |
430102 |
机械工程 |
302 |
制造科学与工程学院 |
430104 |
仪器仪表工程 |
302 |
制造科学与工程学院 |
430137 |
工业工程 |
302 |
制造科学与工程学院 |
430138 |
工业设计工程 |
303 |
电气信息学院 |
430108 |
电气工程 |
303 |
电气信息学院 |
430111 |
控制工程 |
304 |
计算机学院 |
430112 |
计算机技术 |
305 |
建筑与环境学院 |
430114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305 |
建筑与环境学院 |
430130 |
环境工程 |
305 |
建筑与环境学院 |
560100 |
风景园林硕士 |
306 |
水利水电学院 |
430115 |
水利工程 |
307 |
化学工程学院 |
430107 |
动力工程 |
307 |
化学工程学院 |
430117 |
化学工程 |
307 |
化学工程学院 |
430125 |
安全工程 |
307 |
化学工程学院 |
430136 |
制药工程 |
307 |
化学工程学院 |
430139 |
生物工程 |
308 |
轻纺与食品学院 |
430122 |
轻工技术与工程 |
309 |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
430105 |
材料工程 |
402 |
临床医学院 |
450200 |
临床医学硕士 |
403 |
口腔医学院 |
500200 |
口腔医学硕士 |
502 |
工商管理学院 |
430137 |
工业工程 |
502 |
工商管理学院 |
430141 |
物流工程 |
605 |
原子核科学技术研究所 |
430127 |
核能与核技术工程 |
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了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需要迫切需要,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积极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2009年开始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推动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的模式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模式转变。
一、招生专业及规模
广州大学2009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和领域
序号 |
学院名称 |
专业学位 类别代码 |
专业学位类别 名称 |
专业领域代码 |
专业领域名称 |
招生名额 |
1 |
公共管理学院 |
4201 |
教育硕士 |
420102 |
学科教学(思政) |
5 |
2 |
体育学院 |
4201 |
教育硕士 |
420112 |
学科教学(体育) |
10 |
3 |
人文学院 |
4201 |
教育硕士 |
420103 |
学科教学(语文) |
15 |
4 |
外国语学院 |
4201 |
教育硕士 |
420108 |
学科教学(英语) |
5 |
5 |
美术学院 |
4201 |
教育硕士 |
420113 |
学科教学(美术) |
10 |
6 |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
4201 |
教育硕士 |
420104 |
学科教学(数学) |
10 |
7 |
生命科学学院 |
4201 |
教育硕士 |
420107 |
学科教学(生物) |
5 |
8 |
地理科学学院 |
4201 |
教育硕士 |
420110 |
学科教学(地理) |
5 |
9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4301 |
工程硕士 |
430114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15 |
10 |
土木工程学院 |
4301 |
工程硕士 |
430114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30 |
11 |
商学院 |
4301 |
工程硕士 |
430114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10 |
合计 |
|
|
|
|
|
120 |
二、招生对象
参加了200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学制、学费标准、培养方式
1、学制:三年
研究生在学习年限内提前完成培养计划,修满规定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2、学费标准:每学年陆仟元整(学科教学[美术]每学年壹万贰仟元整)。
3、培养方式:参照相关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专门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同时对教学计划和管理等环节作出相应的调整。
学校设立多项奖学金,设立研究生三助岗位及国家助学贷款,帮助研究生完成学业。一切待遇与普通自筹经费研究生相同。
四、学位授予
学生毕业后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证书。
五、报名(调剂)要求
1、考生初试成绩应达到专业学位所属学科门类(拟调剂专业学位所属学位门类)的A类地区复试分类线。
2、报考(拟调剂)专业学位(领域)与我校专业学位招生专业(领域)相同或相近。
3、在我校制定的培养方案中对数学有要求的专业学位(领域)原则上从初试科目中设有数学考试科目的考生中调剂。
六、其它事项及联系方式
考生填写《广州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附表),寄回广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未尽事宜,考生请与研招办联系。
联系电话:020-39366200、020-39366238(传真)
地址: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510006
广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9年3月23日
附表:2009年广州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申请表
2009年广州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申请表 (11078)
考生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
毕业学校、时间 |
|
专业 |
|
最后学历 |
| |
准考证号 |
|
身份证号 |
|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电子信箱 |
|
联系电话 |
| |||
第一志愿学校 |
单位名称及代码: | |||||
专业名称及代码: | ||||||
研招办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 |
|
| ||||
拟调入我校专业学位名称 |
|
拟调入我校专业学位领域名称 |
| |||
初试科目名称及成绩 | ||||||
政治理论 |
|
总成绩 | ||||
外语语种名称 |
| |||||
业务课一名称 |
| |||||
业务课二名称 |
| |||||
备注: | ||||||
本人保证所提供信息完全属实,并愿意对此承担一切责任. 考生签名: 2009年 月 日 | ||||||
注:请附本科阶段成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