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院校资讯

广西师范学院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西师范学院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招 生 简 章

 

 (招生单位代码 10603

2013年,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广西属二区。我校学术型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二级学科专业授权点以及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均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学科专业(领域)的招生数以国家正式下达招生指标后公布的数据为准。我校具有推免、招收农村教育硕士生(以下简称“农硕”)资格。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含学术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831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1114)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91,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 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 报名参加社会工作、除教育管理外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考生(含农硕)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网址: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网站的提示、报名要求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网上报名日期:20121010—31日(900 -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2928—29日(900 -22:00)。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2111014日。考生(含农硕)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本人户口或学习、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按指定的报考点要求确认报名信息并缴费、照相。

(三)报名注意事项

考生须确认本人已达到学校规定的报考条件,认真、如实的填写网报信息,杜绝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的行为。现场确认时,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初试及复试

(一)准考证

20121225201317,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 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初试日期和时间

初试日期:201315201316

考试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3、初试科目:

15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5下午  外国语

16上午  业务课一

16下午  业务课二

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广西师范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我校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4、考试大纲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我校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详见《广西师范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内容范围说明)》(附件2)。

5考生初试成绩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供考生自行查询。

(二)复试

1、我校参照教育部划定分数线,结合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全部复试工作在20134月底前完成,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考生复试时须提交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凡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其学历(学籍)信息必须可在国家或地方权威机构网站查询或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证明。否刚,取消复试资格。

3、学校按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我校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

4、同等学力考生除复试外,还必须加试至少2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5、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民族身份,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四、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一)我校招生工作实行阳光工程,招生录取过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按照教育部制定的有关2013年录取工作系列文件精神和要求以及自治区教育厅、招生考试院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学校复试、录取工作规定,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依法保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培养硕士生应在录取前签订合同。

(三)正式录取通知书需在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下达正式录取名单后由学校统一发放。

六、学制

学术型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2-3年。学校可根据培养需要适当调整。

七、收费标准

(一)各专业(领域)以自费生录取的考生须缴纳培养费。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收费标准为7000/·年;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社会工作硕士8500/·年。若有变动,以广西区物价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为准。

(二)其他收费项目(如:住宿费)按物价局审定的标准收费。

八、其他

(一)学校有权对考生的考试资格、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审查或复查,特别是学历(学籍)信息。不符合标准(规定)者,一律取消考试、录取、入学资格以及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生报读研究生应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各种关系,若因考生处理不当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前均须仔细阅读《广西师范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有关考试科目等具体要求及说明,凡因未阅读或阅读不仔细而导致的差错,我校概不负责。

(四)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或以上)不同层次的硕士学位。

九、联系方式:

(一)网址:http:// www2.gxtc.edu.cn/yjsc

(二)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邮编:530001)。

(三)联系电话:(07713905906 

(四)电子信箱:gxtcyzb@gxtc.edu.cn  

十、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有关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规定相冲突或未涉及的,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附件: 1、广西师范学院201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

        专业目录

      2、广西师范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内容范围说明)

                                广西师范学院

                                二〇一二年九月

友情提醒:

在校生或近年毕业的学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均已电子注册,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或毕业学校所属地省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官方网站(仅部分省、市提供本项服务)等权威机构网站查询。

考生在考完后自行上网查询本人的学历(学籍)信息,若查询不到,应向就读(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咨询原因,如果学校漏报或误报,由学校申请补报、更正。如果因毕业较早或其他原因查询不到的,学生只能向权威机构(如: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申请学历(学籍)认证。

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学历(学籍)认证需约15天左右,费用约100元。

武汉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武汉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学校现有43个一级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243个二级学科专业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342个学科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2个,博士生导师1200余人,硕士生导师2400余人。

一、培养目标

武汉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及考试方式

2013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约 6000 名(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1500名),其中: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约 3300 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 2700 名,各培养单位招生人数将在录取时根据国家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和考试情况做适当调整。另外,我校 “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 70 名(专业不限),“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60名。

考试方式有全国统考、联考、推荐免试和单独考试。

三、学习年限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

除外国语言文学学院法语专业、国际软件学院学术学位研究生继续实行以2年制为基础的弹性学制外,其他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均为3年。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法律(非法学)、建筑学、城市规划、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等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年;

2、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5—3年(根据所在教学点确定);

3、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年。

(三)硕士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生。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8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11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9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取得国家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成绩在425分以上);

②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必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③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5、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3)单独考试限集体报名,仅以对系统、行业、地区办班的形式对外招生(《单独考试招生简章》将另行发布)。

6、推荐免试生

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关于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具体条件和安排,请到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s.whu.edu.cn)查询。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201210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按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二)现场确认

20121110日—14日,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补办。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特别提醒:经主管部门同意,2013年硕士研究生报名武汉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改为“网上确认”。即:报名号以4201开头的考生不需要到武汉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只需要“网上确认”(包括确认报名信息、网上交费及上传照片等)。网上确认时间暂定为:2012114日—14日每天9002200(网上确认期间不再补报名,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网上确认”具体程序及要求请届时上网(http://www.gs.whu.edu.cn)查询。其他报考点现场确认办法不变。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要求,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及复试阶段进行。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取消考试或复试资格。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初试及复试

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一)初试时间:201315日至6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所有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具体时间、考试科目及注意事项等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科目设置及分值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今年我校教育学一级学科的专业基础综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的业务课二不再选用全国统考试卷,由我校自行命题。历史学门类和心理学一级学科继续使用全国统考试卷。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文物与博物馆、中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初试科目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审计、工程管理初试科目设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两个单元,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三)复试

1、复试时间: 2013 3 月— 4

2、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2)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3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审计、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培养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或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可除外),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复试笔试科目、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均在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注明。

八、调剂

调剂复试按教育部和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体检

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结果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要求的考生方能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外校推免生入学时须补办体检手续。

十、录取

(一)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录取类别分为:“普通”、“自筹”、“委培”、“定向”(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强军计划)。

(三)被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本人提出申请,经培养单位同意、研究生院审批后,可参加工作12年,再入学学习。

十一、“硕博连读1+4”选拔

为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提升博士研究生的研究水平和创新能力,我校从2007年开始实行“硕博连读1+4培养模式,即:从推免生和录取的统考考生中选拔部分优秀本科毕业生,确定其具有“硕博连读1+4的基本资格;在硕士入学一年后,经过考核,确定其中部分优秀硕士生具有博士候选人资格,并在硕士入学第三年开始正式获得博士研究生学籍。“硕博连1+4”培养模式将硕士、博士培养方案进行有机结合,实行统一培养。

十二、“直博生”选拔

我校从2012年开始启动“直博生”招生,即:从国内“985工程”高校或经教育部批准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中选拔部分具有学术型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其具体实施办法将另行发布。

十三、收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一)培养费

13年制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万元/人·年,2年制学术型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1万元/人·年;

2、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详见下表)

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和学费标准

序号

专业学位名称

学制

收费标准(元/人·年)

1

教育、汉语国际教育、中药学、护理学、公共卫生、工程(共20个领域)

2

11000

2

社会工作、应用统计

2

12000

3

文物与博物馆

2

13000

4

工程管理、项目管理

2

13000-15000

5

翻译、出版、图书情报、金融、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物流工程、会计、审计、旅游管理、艺术、新闻与传播

2

13000

6

软件工程

2

20000

7

公共管理

2

20000-30000

8

口腔医学

3

10000

9

工商管理

2-3

4000029000-33000

10

建筑学、城市规划、临床医学

3

10000

11

法律(法学)

2

13000-20000

12

法律(非法学)

3

13000-20000

(二)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8001200/人·年

(三)奖助学金(正在调整中,待确定后另行发布)

十四、就业

学生毕业后,按照“市场引导、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落实就业单位,委培及定向生回原委培、定向单位就业。

十五、其他说明

(一)我校将在网上及时发布研究生招生信息,请考生在初试、复试、录取等阶段随时上网查询(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www.gs.whu.edu.cn)。

(二)考生可从网上下载《武汉大学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有关考试范围、参考书目等事宜请上相关学院网站查询或电话咨询。

(三)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报考和录取,请考生在入学考试前自行在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备查。

(四)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代码:10486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工作处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珞珈山(邮政编码430072

电话(传真):02768754125

研究生院网址:http//www.gs.whu.edu.cn

(五)未尽事宜请考生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有关工作人员和电话附后,欢迎垂询。

 

附件一:武汉大学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二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doc

武汉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武汉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学校现有43个一级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243个二级学科专业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342个学科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2个,博士生导师1200余人,硕士生导师2400余人。

一、培养目标

武汉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及考试方式

2013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约 6000 名(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1500名),其中: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约 3300 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 2700 名,各培养单位招生人数将在录取时根据国家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和考试情况做适当调整。另外,我校 “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 70 名(专业不限),“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60名。

考试方式有全国统考、联考、推荐免试和单独考试。

三、学习年限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

除外国语言文学学院法语专业、国际软件学院学术学位研究生继续实行以2年制为基础的弹性学制外,其他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均为3年。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法律(非法学)、建筑学、城市规划、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等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年;

2、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5—3年(根据所在教学点确定);

3、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年。

(三)硕士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生。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8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11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9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取得国家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成绩在425分以上);

②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必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③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5、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3)单独考试限集体报名,仅以对系统、行业、地区办班的形式对外招生(《单独考试招生简章》将另行发布)。

6、推荐免试生

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关于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具体条件和安排,请到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s.whu.edu.cn)查询。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201210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按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二)现场确认

20121110日—14日,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补办。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特别提醒:经主管部门同意,2013年硕士研究生报名武汉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改为“网上确认”。即:报名号以4201开头的考生不需要到武汉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只需要“网上确认”(包括确认报名信息、网上交费及上传照片等)。网上确认时间暂定为:2012114日—14日每天9002200(网上确认期间不再补报名,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网上确认”具体程序及要求请届时上网(http://www.gs.whu.edu.cn)查询。其他报考点现场确认办法不变。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要求,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及复试阶段进行。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取消考试或复试资格。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初试及复试

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一)初试时间:201315日至6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所有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具体时间、考试科目及注意事项等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科目设置及分值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今年我校教育学一级学科的专业基础综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的业务课二不再选用全国统考试卷,由我校自行命题。历史学门类和心理学一级学科继续使用全国统考试卷。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文物与博物馆、中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初试科目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审计、工程管理初试科目设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两个单元,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三)复试

1、复试时间: 2013 3 月— 4

2、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2)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3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审计、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培养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或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可除外),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复试笔试科目、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均在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注明。

八、调剂

调剂复试按教育部和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体检

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结果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要求的考生方能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外校推免生入学时须补办体检手续。

十、录取

(一)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录取类别分为:“普通”、“自筹”、“委培”、“定向”(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强军计划)。

(三)被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本人提出申请,经培养单位同意、研究生院审批后,可参加工作12年,再入学学习。

十一、“硕博连读1+4”选拔

为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提升博士研究生的研究水平和创新能力,我校从2007年开始实行“硕博连读1+4培养模式,即:从推免生和录取的统考考生中选拔部分优秀本科毕业生,确定其具有“硕博连读1+4的基本资格;在硕士入学一年后,经过考核,确定其中部分优秀硕士生具有博士候选人资格,并在硕士入学第三年开始正式获得博士研究生学籍。“硕博连1+4”培养模式将硕士、博士培养方案进行有机结合,实行统一培养。

十二、“直博生”选拔

我校从2012年开始启动“直博生”招生,即:从国内“985工程”高校或经教育部批准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中选拔部分具有学术型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其具体实施办法将另行发布。

十三、收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一)培养费

13年制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万元/人·年,2年制学术型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1万元/人·年;

2、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详见下表)

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和学费标准

序号

专业学位名称

学制

收费标准(元/人·年)

1

教育、汉语国际教育、中药学、护理学、公共卫生、工程(共20个领域)

2

11000

2

社会工作、应用统计

2

12000

3

文物与博物馆

2

13000

4

工程管理、项目管理

2

13000-15000

5

翻译、出版、图书情报、金融、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物流工程、会计、审计、旅游管理、艺术、新闻与传播

2

13000

6

软件工程

2

20000

7

公共管理

2

20000-30000

8

口腔医学

3

10000

9

工商管理

2-3

4000029000-33000

10

建筑学、城市规划、临床医学

3

10000

11

法律(法学)

2

13000-20000

12

法律(非法学)

3

13000-20000

(二)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8001200/人·年

(三)奖助学金(正在调整中,待确定后另行发布)

十四、就业

学生毕业后,按照“市场引导、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落实就业单位,委培及定向生回原委培、定向单位就业。

十五、其他说明

(一)我校将在网上及时发布研究生招生信息,请考生在初试、复试、录取等阶段随时上网查询(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www.gs.whu.edu.cn)。

(二)考生可从网上下载《武汉大学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有关考试范围、参考书目等事宜请上相关学院网站查询或电话咨询。

(三)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报考和录取,请考生在入学考试前自行在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备查。

(四)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代码:10486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工作处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珞珈山(邮政编码430072

电话(传真):02768754125

研究生院网址:http//www.gs.whu.edu.cn

(五)未尽事宜请考生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有关工作人员和电话附后,欢迎垂询。

 

附件一:武汉大学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二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doc

江苏省血吸虫病防治研究所2013年招生信息

江苏省血吸虫病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建于19507月,位于美丽的太湖之滨的著名旅游风景区——无锡梅园,承担全省血吸虫病、寄生虫病防治、科研和培训任务。自1979年起招收培养研究生,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首批硕士学位授予点,现有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8人。1989年起受卫生部委托出版《中国血吸虫病防治杂志》。所内建有“卫生部寄生虫病预防和控制技术重点实验室”、“江苏省寄生虫分子生物学重点实验室”和江苏省“135工程” 医学重点学科“寄生虫病学”。重点实验室拥有Phamacia、Bio-Rad、Backman等公司购进的一批用于分子生物学、免疫学、生物化学研究的先进仪器设备,目前承担科研项目45项,其中“863计划”3项,“973计划”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项,省自然科学基金3项,省社会发展项目2项多批次派出中青年科技人员出国进修及攻读博士学位,与WHO/TDR以及美国、英国、日本、丹麦、澳大利亚、韩国、瑞典等国建立了友好往来和科研合作关系。                 

一、考生仍然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我所研究生导师的确定实行师生互选和协调统筹相结合的办法。

  三、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外语笔译和外语口语等,形式为口试与笔试。笔试内容为专业综合(医学寄生虫学、流行病学、医学免疫学)

  四、调剂复试:符合国家教育部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本所遵循专业对口的原则,择优调剂。

  五、录取:根据初试、复试成绩及考生整体素质,择优录取。

  六、本所网址:http://www.jipd.com

                Email: xiaoen007@*** 

                       jipdly@163.com                                             

                     

 

    单位代码:88002               址:江苏省无锡市梅园            邮政编码:214064

    联系部门:办公室              话:(0510)68781011            联 系 人:罗恩培  刘晔

  

 

专业代码、名称

及研究方向

指 导

教 师

招生

人数

     

 

100103病原生物学

  ①寄生虫分子生物学及流行病学

②媒介生物学与控制

③寄生虫分子生物学及免疫诊断

④寄生虫病流行病学

 

梁幼生

余传信

戴建荣

杨国静

杨建良

曹  俊

杨  坤

 

 

4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06西医综合

 全国统考

复试参考书目

    医学免疫学(第4版),陈慰峰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06年 。

    流行病学(第7版),王建华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06年。

    人体寄生虫学(第7版),李雍龙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年。 

                        

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办法

   

    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所有考生均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报考,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报名前请登陆我院研究生部主页(http://www.cfau.edu.cn/yanjiusheng)仔细查阅招生简章,并根据有关内容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引发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二、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后,请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及相关网报公告,按要求注册用户名后即可使用报名系统和研招网其他功能。
        
三、考生应保证网报时所填信息的真实准确性,我院将按照网报信息安排相关事宜,如因考生网上提交信息失误造成的后果我院概不负责。网报成功后将生成报名号和密码,请考生妥善保存,以防他人盗用。
       
四、网上正式报名日期为201210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于928日-29日期间进行预报名,成功填写的预报名数据有效。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除“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外,其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可在报名起止时间内凭所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
       
五、报考点选择及交费
       
1)在北京以外地区报名考试的考生(包括推荐免试生),请选择当地省级招办指定的报考点,并按当地规定缴纳报考费。
       
2)在北京地区报名考试的考生(包括推荐免试生),报考点必须选择“外交学院”并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凭原就读学校给定的校验码进行报名。
       
六、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按报考点要求持本人相关证件和网上报名系统给定的报名号,于20121110日至1114日到网报时所选择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和照相。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报名无效。
       
七、报考过程中如有疑问,欢迎来电来邮咨询。电话:01068323297Emailyzhb@cfau.edu.cn

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欢迎申请我院2013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凡具备条件者均可申请,一经我院接收,不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勤奋好学,思维敏捷,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

 3.申请人为2013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所在学校有推荐免试权且申请人获得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其中获“学术型”推荐免试资格者可以申请我院任一专业,获“专业型”推荐免试资格者只能申请“英语口译”专业。

 4.申请人在校1-6学期学习成绩优异。

 5.外语水平较高。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简章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申请和录取程序

 1.申请人于95日至920日通过推荐免试生报名系统(http://tuimian.cfau.edu.cn)提交信息(信息一旦确认提交将不能更改),下载打印《申请免试攻读外交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确定复试名单,并尽快通知初审通过者。请申请者注意浏览网上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复试在9月底进行,复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

 2.通过初审者复试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学生证、身份证。

2)填写完整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申请免试攻读外交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单。

4)相关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和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5)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3.我院根据申请材料和复试成绩择优确定接收名单并发给接收函,考生凭接收函回推荐学校获取“推荐免试校验码”进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京内推荐学校的推荐免试生网上报名时,报考点应选择“外交学院”;京外推荐单位的免试生,应按推荐学校所在地省级招办的要求选择报考点。未按时办理报名手续者取消录取资格,责任由本人承担。

 4.已被我院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应在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后10日内(最迟于1125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寄回我院。

 三、其他

 1.《外交学院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公布的专业均可接受申请。

 2.外语水平突出以及本科阶段有文章公开发表、或有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优先考虑。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

2)申请人在本科第四学年学习期间有不及格科目。

3)本科期间,受到纪律处分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

4)在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5)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

 

咨询电话:(01068323297

 

外交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规模与学制
  
1.2013年拟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58名。其中学术型233名,少部分为自费或委培生,自费委培生学费9000/ 年;专业型翻译硕士(MTI,英语口译)25名,全部为自费或委培生,学费20000/年。
   
2.我院各专业均可接收部分推荐免试生,欢迎外校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报考我院,具体申请办法详见网上通知。
   
3.学制。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专业为三年,其他专业均为两年。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以下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4)同等学力人员。包括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以上者(从毕业之日到录取当年的91)。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②在国家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两篇以上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③具有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到550分以上。
   
以同等学力报考者通过初试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加试科目在通知复试时公布。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1114)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8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报名
  
1.考生报名时应实事求是,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审查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1114)前是否具备相关报考资格,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和办法请注意网上通知。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原则上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四、考试与录取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初试在考生所选择报考点进行,时间约为1月中下旬,具体由教育部统一发布;复试在外交学院统一进行,时间为4月中下旬。
   
2.初试成绩公布后,我院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按专业确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复试采取差额办法。
   
3.复试后,我院根据国家招生计划,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考生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4.简章所列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为计划,在录取时可根据实际报考情况和考生考试成绩做相应调整。
   
5.应届本科毕业生如未能按期毕业,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报考英语系的考生,凡二外是德语和西班牙语的入学后将改学二外法语或二外日语。
   
2.考生在报考及录取期间,有关招考问题可通过电话(010-68323297)和电子邮件(
yzhb@cfau.edu.cn)直接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考生所反映的有关问题我们将通过校园网回答或发布相关信息,欢迎大家经常浏览我院主页。
   
3.复习资料无指定版本,简章中所列书目仅供参考,并非考试范围。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再提供任何参考书及复习资料,也不代为办理采购。
    4.
我院从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与考试范围、内容有关的问题我处也概不回答。考试样题已在网上公布,招办不再印制和提供历年试题。
   
5.凡报考我院的考生,如有任何问题,如查询招生简章、招生进度、初试成绩、复试情况、录取情况等均可在我院校园网上进行。成绩单及复试通知也只在网上公布,不再函寄。提醒大家充分利用网上资源,有关研究生招生信息将在研究生部主页 “招生办公室公告”栏目内发布。
   
6.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本简章规定及相关招生问题有解释权,如有政策调整,另行公布。

        招生专业目录   主要参考书目   各系报考说明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