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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经贸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名称:河北经贸大学      单位代码:11832

招生电话:0311-87657198     学校地址: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

网址:http://yjs.heuet.edu.cn/

 

学校概况

   河北经贸大学坐落在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1995年由河北财经学院、河北经贸学院和河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兼有文学、理学和工学的多学科性财经类大学,是河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大学。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12年荣获教育部“2011—2012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50所典型经验高校”称号。

学校地处石家庄市西部生态区滨水景观带,位于滹沱河畔,总面积3400余亩,绿化面积达40%以上,被誉为“花园式”校园。

学校分北、南、东、西四个校区,校本部设在北校区。学校现有教职工2100余人,专任教师近1100人,教师中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省管优秀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社科优秀青年专家等百余人。学校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等国家级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0余项,还有省级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工程项目80余项,促进了优质教学资源的开发与共享。

学校实行二级管理,现有15个本科学院、3个教学部和研究生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独立学院)及国际教育学院。有55个本科专业、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统计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新闻传播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及公共管理)、47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有法律硕士(JM)、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金融硕士(MF)、保险硕士(MI)、公共管理硕士(MPA)、国际商务硕士(MIB)、资产评估硕士(MV)、应用统计硕士(M.A.S)、税务硕士(MT)等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拥有7个省级重点学科(产业经济学、会计学、企业管理、理论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经济法学)2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行政管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其中产业经济学为省级优秀重点学科。

 

学校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与美国、英国、法国、俄罗斯、新西兰、韩国、日本、尼泊尔等26个国家的教育机构和高等院校长期保持合作与交流关系。学校国外合作办学进展顺利,目前已与加德满都大学、赞比亚大学和加纳大学共同创办了三所“孔子学院”。

 

招生专业及拟招生计划

2013

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如下专业研究生:

1)学术型研究生

伦理学

 

 

 

 

 

 

政治经济学

经济史

西方经济学

世界经济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国民经济学

区域经济学

财政学

金融学

产业经济学

国际贸易学

劳动经济学

统计学

数量经济学

法学理论

法律史

刑法学

民商法学

经济法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国际法学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思想政治教育

 

新闻学

传播学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计算机应用技术

 

 

 

 

会计学

企业管理

旅游管理

技术经济及管理

行政管理

教育经济与管理

社会保障

土地资源管理

 

 

 

 

 

 

 

2)专业学位研究生

法律硕士(非法学)

法律硕士(法学)

工商管理硕士(MBA

金融硕士

应用统计硕士

税务硕士

国际商务硕士

保险硕士

资产评估硕士

公共管理硕士(MPA

会计硕士

 

 (一)招生专业、拟招生计划相关信息请点击查看:专业  专业目录初试考试目)  考试

 (二) 2013年招生计划尚未下达,专业目录公布的拟招生数仅供参考,具体计划以国家下达指标为准。

 (三)2013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除外)拟接收推荐免试生。(请查看:《河北经贸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暂行办法》)

  详细信息请点击:2013

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公告

各位考生: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本所现设有四个硕士研究生培养点(通信与信息系统、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轮机工程)。

    2013年,我所招生工作业已展开,志愿报考我所的考生可直接按照以下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1-58856638*2287

    联系人:张喻

 

                                        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年9月24日                                                                                  

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创建于1959年,地处全国大型发电设备制造企业集中的上海闵行区。原属国家机械工业部,后隶属上海市国资委,现属国家核电技术公司二级单位。是全国创新型企业试点单位和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我院自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具有“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一级学科工学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涉及的研究领域有空气动力、燃烧、传热、水动力、强度与振动、自动控制等。研究生导师有17名。

我院招收统分研究生,研究生毕业后实行双向选择。学制2. 5~3年,前一年至一年半在上海交通大学学习基础理论和专业课程,后一年半至两年回本院进行课题研究做论文。在学期间,我院为学生提供了优厚的学习条件,学费全免,享受生活补贴、学习奖励津贴和本院职工的福利待遇。

有意报考者,请事先联系招办,经指导后报考。

    一、招生人数

我院2013年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术型研究生)6名,最后确定的招生名额以国家教育部批准的计划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831日以后出生者)。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和历届本科毕业生(历届本科毕业生须在复试时提供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2)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生毕业学历后经工作2年或2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139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此类考生不能跨专业报考,且报名前须与我院招生办联系,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毕业证书、英语四级(CET-4)或以上证书和具有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本科的8门课程成绩单以及公开发表的论文。此类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在统考初试成绩合格后,还须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通知中注明。

        5.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报名方法、时间、地点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段。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时间:在教育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和查询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者http://yz.chsi.cn)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时间、地点: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报考我院并在上海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必须到上海教育考试院指定的学校现场确认,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四、初试

120121225-201317,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31516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科目

15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100分)

15下午              英语一(100分)

16上午            数学一(150分)

16下午            业务课二(150分)

5.我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五、复试

1.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复试:采取差额复试,以面试为主,辅以必要的笔试,原则上按1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复试形式和内容根据专业的培养要求,结合其它知识和能力的考核统筹考虑后确定,并在复试前通知考生,复试成绩计入总分,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

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复试期间必须参加体检,体检须在我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工作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考生体检后发现有“指导意见”中所未包含病情的,学校有权对认为不适合所报考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作出不予录取的决定

    七、录取

我院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其他

1、在校的非应届毕业学生不得报考。

2、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须持学士学位证书报到。

    九、联系地址

    学校代码:82717

    主页:http://www.speri.com.cn

    联系电话:(02164358710-318 传真:(02164358722

        Emailyzb@speri.com.cn

    地址:上海市闵行剑川路1115号,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240

伊犁师范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伊犁师范学院是一所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管理的普通高等师范学校。学院前身是1948年成立的新疆省立伊犁专科学校,以后曾先后更名为阿合买提江专科学校、伊犁师范学校。19805月,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定名伊犁师范学院。伊犁师范学院坐落在享有“塞外江南”美誉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的首府伊宁市。

伊犁师范学院2013年预计面向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00名左右,招生人数(含推荐免试生、统考生等)最终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各专业招生规模可依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热忱欢迎有志于献身祖国及新疆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优秀青年报考我院。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相关领域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831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1114)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91,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考2013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报考者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负。我院将在复试前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本说明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及我院报考条件者,将不予复试。

1.网上报名日期:20121010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2928929(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报考者进行网上报名前浏览《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现场确认:201211101114。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持网报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及学历证书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名点(考生在网报时可选择)确认报名信息、现场照相并交纳报名费。新疆各地州考生在当地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考试。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所有考生(包括统考生和推荐免试生等)必须进行网上报名,才能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缺一不可!

4、网上打印《准考证》

20121225-2013年1月7,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

四、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具体考试科目请考生以伊犁师范学院当年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1、初试时间:20131516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复试时间:我院复试大体时间在4月份,具体时间以学校公布的时间为准,复试线以国家划分的二区线为准。

五、体检   

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录取

1、统招考生: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委托培养:培养费由委托单位负担,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3、自筹经费:培养费由本人负担,毕业后自主择业。

七、学制及学费

学制三年。

统招生学费6000/生·年;委托培养生学费7000/生·年。一志愿上线考生享受国家公费生待遇。

八、其它说明

1、除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维、哈),专业考试科目可以使用维吾尔语或哈萨克语答题外,其他所有专业考试科目必须使用汉语答题,否则不予评卷。

2、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0102)专业中“翻译理论与实践”方向主要接收高层次“双语”人才培养专项推荐免试生。

2、考生在网报时必须准确、完整的填写身份证信息、详细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凡提供虚假信息或信息有误者,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3、对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我院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教育部《关于违反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对本简章有不明之处,请与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九、联系方式

伊犁师范学院单位代码:10764

通讯地址:新疆伊宁市解放西路448号;邮编:835000

联系部门:伊犁师范学院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98131760

    真:09998131760

联系人:方之恒  陈秀琳

网址:www.yjsc.ylsy.edu.cn

E-mailyanjsc123@126.com

 

 

 

附件一:伊犁师范学院2013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伊犁师范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伊犁师范学院2013年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伊犁师范学院是一所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管理的普通高等师范学校。学院前身是1948年成立的新疆省立伊犁专科学校,以后曾先后更名为阿合买提江专科学校、伊犁师范学校。19805月,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定名伊犁师范学院。伊犁师范学院坐落在享有“塞外江南”美誉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的首府伊宁市。

伊犁师范学院2013年预计面向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00名左右,招生人数(含推荐免试生、统考生等)最终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各专业招生规模可依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热忱欢迎有志于献身祖国及新疆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优秀青年报考我院。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相关领域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831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1114)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91,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考2013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报考者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负。我院将在复试前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本说明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及我院报考条件者,将不予复试。

1.网上报名日期:20121010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2928929(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报考者进行网上报名前浏览《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现场确认:201211101114。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持网报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及学历证书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名点(考生在网报时可选择)确认报名信息、现场照相并交纳报名费。新疆各地州考生在当地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考试。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所有考生(包括统考生和推荐免试生等)必须进行网上报名,才能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缺一不可!

4、网上打印《准考证》

20121225-2013年1月7,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

四、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具体考试科目请考生以伊犁师范学院当年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1、初试时间:20131516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复试时间:我院复试大体时间在4月份,具体时间以学校公布的时间为准,复试线以国家划分的二区线为准。

五、体检   

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录取

1、统招考生: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委托培养:培养费由委托单位负担,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3、自筹经费:培养费由本人负担,毕业后自主择业。

七、学制及学费

学制三年。

统招生学费6000/生·年;委托培养生学费7000/生·年。一志愿上线考生享受国家公费生待遇。

八、其它说明

1、除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维、哈),专业考试科目可以使用维吾尔语或哈萨克语答题外,其他所有专业考试科目必须使用汉语答题,否则不予评卷。

2、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0102)专业中“翻译理论与实践”方向主要接收高层次“双语”人才培养专项推荐免试生。

2、考生在网报时必须准确、完整的填写身份证信息、详细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凡提供虚假信息或信息有误者,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3、对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我院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教育部《关于违反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对本简章有不明之处,请与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九、联系方式

伊犁师范学院单位代码:10764

通讯地址:新疆伊宁市解放西路448号;邮编:835000

联系部门:伊犁师范学院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98131760

    真:09998131760

联系人:方之恒  陈秀琳

网址:www.yjsc.ylsy.edu.cn

E-mailyanjsc123@126.com

 

附件一:伊犁师范学院2013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南昌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通知

南昌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通知

南昌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接收程序公布如下,如有变动请以南昌大学研究生院网页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y.ncu.edu.cn)。欢迎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凡具备申请条件者均可向我校提出申请。

一、申请者须具备的条件

1、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科研创新潜力;

申请者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推荐免试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的学生)。

1能够取得本科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即占用申请者母校推荐免试指标)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身心健康,符合所申请学科的体检要求;

5)毕业时能取得学位证。

2、推免生须向各学院招生办公室老师提供的材料

请应届毕业生直接与各院招生办公室老师联系咨询可接收专业,由各院招生办公室老师审查推荐免试资格。

1)《南昌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其中签名和日期部分必须手写,不提交该表申请一律无效;

2)国家英语水平考试四级或六级成绩成绩单;

3)本科成绩单1份,要求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4)其他材料: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不需要专家推荐信和体检表);

5)本科就读院校的“推荐函”,要求“推荐函”上必须有本科就读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公章,院系公章无效。推荐免试生必须具备本科就读院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并占本科就读院校的推荐免试指标;

上述各项材料应在2012924以前提交,申请攻读我校硕士学位者其本科就读院校的“推荐函”最迟可在复试时提交。

二、申请程序

1、申请者下载附件:《南昌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填写完毕;

22013921前,申请者须将申请表的电子版用电子邮件发至各院系负责人邮箱及研招办邮箱yzb@ncu.edu.cn。申请表文字版等其它申请材料用特快专递在2013924以前寄达或送至南昌大学各学院招生办公室(如与学院联系不上,请寄达或送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3、我校研究生院和相关学院及专业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925前将审查结果用电话和邮件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来我校参加复试和体检;

4、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必须参加我校的复试和体检,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南昌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5、我校根据复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申请者的拟录取资格,拟录取人员名单张榜公示7天,向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申请者发放拟录取接收函;

6为了确保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严肃性和推免指标顺利完成,在公示无异议后,凡拟录取的推免生须与研究生院签定《南昌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7、获得拟录取资格的申请者到本科学习所在单位的教务处或研究生处领取经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和网上报名校验码,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并将填写好的《登记表》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寄送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未办理上述报名手续的申请者不能被录取;

8、若申请人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

三、其它

各学院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

申请材料邮寄地址

联系电话

收件人

电子邮箱

330031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南昌大学(前湖校区)法学院

0791-83969440

老师

yzfaxueyuan@ncu.edu.cn

330031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南昌大学(前湖校区)经济与管理学院

0791-83969473

老师

yzjingguan@ncu.edu.cn

330031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南昌大学(前湖校区)人文学院

0791-83968246

老师

yzrenwen@ncu.edu.cn

330031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南昌大学(前湖校区)外国语学院

0791-83969393

老师

yzwaiyu@ncu.edu.cn

330031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南昌大学(前湖校区)艺术与设计学院

0791-83969404

老师

yzyishu@ncu.edu.cn

330031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南昌大学(前湖校区)理学院

0791-83969283

老师

yzlixueyuan@ncu.edu.cn

330031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南昌大学(前湖校区)教育学院

0791-83969724

老师

yzjiaoyu@ncu.edu.cn

330031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南昌大学(前湖校区)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0791-83969528

老师

yzshengming@ncu.edu.cn

330031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南昌大学(前湖校区)机电工程学院

0791-83969622

老师

yzjidian@ncu.edu.cn

330031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南昌大学(前湖校区)信息工程学院

0791-83969613

老师

yzxinxi@ncu.edu.cn

330031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南昌大学(前湖校区)建筑工程学院

0791-83969657

老师

yzjianzhu@ncu.edu.cn

330031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南昌大学(前湖校区)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0791-83969590

老师

yzhuanjing@ncu.edu.cn

330031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南昌大学(前湖校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791-83969329

老师

yzcailiao@ncu.edu.cn

330006

江西省南昌市八一大道461号南昌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申请医学院学生)

0791-86360902

老师

jx-10411@vip.sina.com

330031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南昌大学(前湖校区)公共管理学院

0791-83969442

老师

yzgggl@ncu.edu.cn

330031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南昌大学(前湖校区)马克思主义学院

0791-83969447

老师

yzmkszy@ncu.edu.cn

330047

江西省南昌市南京东路235号南昌大学(北区)软件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0791-88305081

老师

ncusc@ncu.edu.cn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南昌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330031

电话:(079183969340

传真:(079183969339

电子邮件信箱:yzb@ncu.edu.cn

南昌大学研究生院

〇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1:

(接收外校)南昌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

附件2:南昌大学2013年招生专业目录

院系所代码

院系所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001

法学院

030102

法律史

001

法学院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01

法学院

030104

刑法学

001

法学院

030105

民商法学

001

法学院

030106

诉讼法学

001

法学院

030107

经济法学

001

法学院

030109

国际法学

001

法学院

035101

法律(非法学)

001

法学院

035102

法律(法学)

002

经济与管理学院

020100

理论经济学

002

经济与管理学院

020200

应用经济学

002

经济与管理学院

070502

人文地理学

002

经济与管理学院

071400

统计学

002

经济与管理学院

085236

工业工程

002

经济与管理学院

085239

项目管理

002

经济与管理学院

085240

物流工程

002

经济与管理学院

120200

工商管理

002

经济与管理学院

125100

工商管理硕士

002

经济与管理学院

125400

旅游管理硕士

003

人文学院

010101

马克思主义哲学

003

人文学院

010102

中国哲学

003

人文学院

010103

外国哲学

003

人文学院

010105

伦理学

003

人文学院

010107

宗教学

003

人文学院

010108

科学技术哲学

003

人文学院

045300

汉语国际教育

003

人文学院

050101

文艺学

003

人文学院

050102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003

人文学院

050103

汉语言文字学

003

人文学院

050104

中国古典文献学

003

人文学院

050105

中国古代文学

003

人文学院

050106

中国现当代文学

003

人文学院

050108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003

人文学院

050301

新闻学

003

人文学院

050302

传播学

003

人文学院

055200

新闻与传播

003

人文学院

060200

中国史

003

人文学院

120503

档案学

003

人文学院

130520

广播电视艺术学

004

外国语学院

050201

英语语言文学

004

外国语学院

050211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004

外国语学院

055100

翻译

005

艺术与设计学院

085237

工业设计工程

005

艺术与设计学院

130200

音乐与舞蹈学

005

艺术与设计学院

130500

设计学

005

艺术与设计学院

130521

美术学

005

艺术与设计学院

135100

艺术

006

理学院

070101

基础数学

006

理学院

070102

计算数学

006

理学院

07010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006

理学院

070104

应用数学

006

理学院

070105

运筹学与控制论

006

理学院

070201

理论物理

006

理学院

070204

等离子体物理

006

理学院

070205

凝聚态物理

006

理学院

070207

光学

006

理学院

070208

无线电物理

006

理学院

070300

化学

006

理学院

070401

天体物理

006

理学院

071400

统计学

006

理学院

080300

光学工程

006

理学院

081704

应用化学

006

理学院

081705

工业催化

006

理学院

085235

制药工程

006

理学院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006

理学院

125600

工程管理硕士

007

教育学院

040101

教育学原理

007

教育学院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

007

教育学院

040104

比较教育学

007

教育学院

040106

高等教育学

007

教育学院

040107

成人教育学

007

教育学院

040110

教育技术学

007

教育学院

040203

应用心理学

007

教育学院

040301

体育人文社会学

007

教育学院

045101

教育管理

007

教育学院

045109

学科教学(历史)

007

教育学院

045112

学科教学(体育)

007

教育学院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

007

教育学院

045115

小学教育

007

教育学院

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

007

教育学院

120403

教育经济与管理

008

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071001

植物学

008

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071002

动物学

008

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071004

水生生物学

008

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071005

微生物学

008

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071006

神经生物学

008

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071007

遗传学

008

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071008

发育生物学

008

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07101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008

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071300

生态学

008

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077903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008

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082203

发酵工程

008

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008

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085231

食品工程

008

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085238

生物工程

008

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090706

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

008

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090801

水产养殖

008

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095113

食品加工与安全

009

机电工程学院

080200

机械工程

009

机电工程学院

080401

精密仪器及机械

009

机电工程学院

080503

材料加工工程

009

机电工程学院

080700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009

机电工程学院

085201

机械工程

009

机电工程学院

085203

仪器仪表工程

009

机电工程学院

085204

材料工程

009

机电工程学院

085206

动力工程

010

信息工程学院

080801

电机与电器

010

信息工程学院

080802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010

信息工程学院

080804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010

信息工程学院

080805

电工理论与新技术

010

信息工程学院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010

信息工程学院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010

信息工程学院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10

信息工程学院

083500

软件工程

010

信息工程学院

085207

电气工程

010

信息工程学院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

010

信息工程学院

085210

控制工程

010

信息工程学院

085211

计算机技术

010

信息工程学院

085212

软件工程

010

信息工程学院

095112

农业信息化

010

信息工程学院

120500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011

建筑工程学院

080100

力学

011

建筑工程学院

081302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011

建筑工程学院

081400

土木工程

011

建筑工程学院

081403

市政工程

011

建筑工程学院

081404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011

建筑工程学院

081500

水利工程

011

建筑工程学院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

011

建筑工程学院

085214

水利工程

012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080402

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

012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080704

流体机械及工程

012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080706

化工过程机械

012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012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081703

生物化工

012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012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085203

仪器仪表工程

012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085216

化学工程

012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085229

环境工程

01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01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5204

材料工程

014

医学院

071000

生物学

014

医学院

100100

基础医学

014

医学院

100201

内科学

014

医学院

100202

儿科学

014

医学院

100203

老年医学

014

医学院

100204

神经病学

014

医学院

100205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014

医学院

100206

皮肤病与性病学

014

医学院

100207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014

医学院

100208

临床检验诊断学

014

医学院

100210

外科学

014

医学院

100211

妇产科学

014

医学院

100212

眼科学

014

医学院

100213

耳鼻咽喉科学

014

医学院

100214

肿瘤学

014

医学院

100215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014

医学院

100216

运动医学

014

医学院

100217

麻醉学

014

医学院

100218

急诊医学

014

医学院

100300

口腔医学

014

医学院

100400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014

医学院

100602

中西医结合临床

014

医学院

100700

药学

014

医学院

101100

护理学

014

医学院

105101

内科学

014

医学院

105102

儿科学

014

医学院

105103

老年医学

014

医学院

105104

神经病学

014

医学院

105105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014

医学院

105106

皮肤病与性病学

014

医学院

105107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014

医学院

105108

临床检验诊断学

014

医学院

105109

外科学

014

医学院

105110

妇产科学

014

医学院

105111

眼科学

014

医学院

105112

耳鼻咽喉科学

014

医学院

105113

肿瘤学

014

医学院

105114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014

医学院

105115

运动医学

014

医学院

105116

麻醉学

014

医学院

105117

急诊医学

014

医学院

105126

中西医结合临床

014

医学院

105127

全科医学

014

医学院

105128

临床病理学

014

医学院

105200

口腔医学

014

医学院

105300

公共卫生

014

医学院

107401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015

公共管理学院

030201

政治学理论

015

公共管理学院

120401

行政管理

015

公共管理学院

120404

社会保障

015

公共管理学院

120405

土地资源管理

015

公共管理学院

125200

公共管理硕士

016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202

中外政治制度

016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203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016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204

中共党史

016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206

国际政治

016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207

国际关系

016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016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16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

017

软件学院

083500

软件工程

017

软件学院

085212

软件工程

:红色字体专业均不接收推免生,其余专业请具体咨询各相关院系.

南昌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通知

南昌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通知

南昌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接收程序公布如下,如有变动请以南昌大学研究生院网页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y.ncu.edu.cn)。欢迎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凡具备申请条件者均可向我校提出申请。

一、申请者须具备的条件

1、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科研创新潜力;

申请者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推荐免试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的学生)。

1能够取得本科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即占用申请者母校推荐免试指标)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身心健康,符合所申请学科的体检要求;

5)毕业时能取得学位证。

2、推免生须向各学院招生办公室老师提供的材料

请应届毕业生直接与各院招生办公室老师联系咨询可接收专业,由各院招生办公室老师审查推荐免试资格。

1)《南昌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其中签名和日期部分必须手写,不提交该表申请一律无效;

2)国家英语水平考试四级或六级成绩成绩单;

3)本科成绩单1份,要求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4)其他材料: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不需要专家推荐信和体检表);

5)本科就读院校的“推荐函”,要求“推荐函”上必须有本科就读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公章,院系公章无效。推荐免试生必须具备本科就读院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并占本科就读院校的推荐免试指标;

上述各项材料应在2012924以前提交,申请攻读我校硕士学位者其本科就读院校的“推荐函”最迟可在复试时提交。

二、申请程序

1、申请者下载附件:《南昌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填写完毕;

22013921前,申请者须将申请表的电子版用电子邮件发至各院系负责人邮箱及研招办邮箱yzb@ncu.edu.cn。申请表文字版等其它申请材料用特快专递在2013924以前寄达或送至南昌大学各学院招生办公室(如与学院联系不上,请寄达或送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3、我校研究生院和相关学院及专业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925前将审查结果用电话和邮件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来我校参加复试和体检;

4、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必须参加我校的复试和体检,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南昌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5、我校根据复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申请者的拟录取资格,拟录取人员名单张榜公示7天,向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申请者发放拟录取接收函;

6为了确保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严肃性和推免指标顺利完成,在公示无异议后,凡拟录取的推免生须与研究生院签定《南昌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7、获得拟录取资格的申请者到本科学习所在单位的教务处或研究生处领取经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和网上报名校验码,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并将填写好的《登记表》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寄送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未办理上述报名手续的申请者不能被录取;

8、若申请人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

三、其它

各学院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

申请材料邮寄地址

联系电话

收件人

电子邮箱

330031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南昌大学(前湖校区)法学院

0791-83969440

老师

yzfaxueyuan@ncu.edu.cn

330031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南昌大学(前湖校区)经济与管理学院

0791-83969473

老师

yzjingguan@ncu.edu.cn

330031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南昌大学(前湖校区)人文学院

0791-83968246

老师

yzrenwen@ncu.edu.cn

330031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南昌大学(前湖校区)外国语学院

0791-83969393

老师

yzwaiyu@ncu.edu.cn

330031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南昌大学(前湖校区)艺术与设计学院

0791-83969404

老师

yzyishu@ncu.edu.cn

330031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南昌大学(前湖校区)理学院

0791-83969283

老师

yzlixueyuan@ncu.edu.cn

330031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南昌大学(前湖校区)教育学院

0791-83969724

老师

yzjiaoyu@ncu.edu.cn

330031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南昌大学(前湖校区)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0791-83969528

老师

yzshengming@ncu.edu.cn

330031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南昌大学(前湖校区)机电工程学院

0791-83969622

老师

yzjidian@ncu.edu.cn

330031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南昌大学(前湖校区)信息工程学院

0791-83969613

老师

yzxinxi@ncu.edu.cn

330031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南昌大学(前湖校区)建筑工程学院

0791-83969657

老师

yzjianzhu@ncu.edu.cn

330031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南昌大学(前湖校区)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0791-83969590

老师

yzhuanjing@ncu.edu.cn

330031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南昌大学(前湖校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791-83969329

老师

yzcailiao@ncu.edu.cn

330006

江西省南昌市八一大道461号南昌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申请医学院学生)

0791-86360902

老师

jx-10411@vip.sina.com

330031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南昌大学(前湖校区)公共管理学院

0791-83969442

老师

yzgggl@ncu.edu.cn

330031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南昌大学(前湖校区)马克思主义学院

0791-83969447

老师

yzmkszy@ncu.edu.cn

330047

江西省南昌市南京东路235号南昌大学(北区)软件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0791-88305081

老师

ncusc@ncu.edu.cn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南昌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330031

电话:(079183969340

传真:(079183969339

电子邮件信箱:yzb@ncu.edu.cn

南昌大学研究生院

〇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1:

(接收外校)南昌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

附件2:南昌大学2013年招生专业目录

院系所代码

院系所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001

法学院

030102

法律史

001

法学院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01

法学院

030104

刑法学

001

法学院

030105

民商法学

001

法学院

030106

诉讼法学

001

法学院

030107

经济法学

001

法学院

030109

国际法学

001

法学院

035101

法律(非法学)

001

法学院

035102

法律(法学)

002

经济与管理学院

020100

理论经济学

002

经济与管理学院

020200

应用经济学

002

经济与管理学院

070502

人文地理学

002

经济与管理学院

071400

统计学

002

经济与管理学院

085236

工业工程

002

经济与管理学院

085239

项目管理

002

经济与管理学院

085240

物流工程

002

经济与管理学院

120200

工商管理

002

经济与管理学院

125100

工商管理硕士

002

经济与管理学院

125400

旅游管理硕士

003

人文学院

010101

马克思主义哲学

003

人文学院

010102

中国哲学

003

人文学院

010103

外国哲学

003

人文学院

010105

伦理学

003

人文学院

010107

宗教学

003

人文学院

010108

科学技术哲学

003

人文学院

045300

汉语国际教育

003

人文学院

050101

文艺学

003

人文学院

050102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003

人文学院

050103

汉语言文字学

003

人文学院

050104

中国古典文献学

003

人文学院

050105

中国古代文学

003

人文学院

050106

中国现当代文学

003

人文学院

050108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003

人文学院

050301

新闻学

003

人文学院

050302

传播学

003

人文学院

055200

新闻与传播

003

人文学院

060200

中国史

003

人文学院

120503

档案学

003

人文学院

130520

广播电视艺术学

004

外国语学院

050201

英语语言文学

004

外国语学院

050211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004

外国语学院

055100

翻译

005

艺术与设计学院

085237

工业设计工程

005

艺术与设计学院

130200

音乐与舞蹈学

005

艺术与设计学院

130500

设计学

005

艺术与设计学院

130521

美术学

005

艺术与设计学院

135100

艺术

006

理学院

070101

基础数学

006

理学院

070102

计算数学

006

理学院

07010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006

理学院

070104

应用数学

006

理学院

070105

运筹学与控制论

006

理学院

070201

理论物理

006

理学院

070204

等离子体物理

006

理学院

070205

凝聚态物理

006

理学院

070207

光学

006

理学院

070208

无线电物理

006

理学院

070300

化学

006

理学院

070401

天体物理

006

理学院

071400

统计学

006

理学院

080300

光学工程

006

理学院

081704

应用化学

006

理学院

081705

工业催化

006

理学院

085235

制药工程

006

理学院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006

理学院

125600

工程管理硕士

007

教育学院

040101

教育学原理

007

教育学院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

007

教育学院

040104

比较教育学

007

教育学院

040106

高等教育学

007

教育学院

040107

成人教育学

007

教育学院

040110

教育技术学

007

教育学院

040203

应用心理学

007

教育学院

040301

体育人文社会学

007

教育学院

045101

教育管理

007

教育学院

045109

学科教学(历史)

007

教育学院

045112

学科教学(体育)

007

教育学院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

007

教育学院

045115

小学教育

007

教育学院

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

007

教育学院

120403

教育经济与管理

008

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071001

植物学

008

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071002

动物学

008

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071004

水生生物学

008

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071005

微生物学

008

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071006

神经生物学

008

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071007

遗传学

008

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071008

发育生物学

008

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07101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008

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071300

生态学

008

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077903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008

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082203

发酵工程

008

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008

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085231

食品工程

008

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085238

生物工程

008

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090706

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

008

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090801

水产养殖

008

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095113

食品加工与安全

009

机电工程学院

080200

机械工程

009

机电工程学院

080401

精密仪器及机械

009

机电工程学院

080503

材料加工工程

009

机电工程学院

080700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009

机电工程学院

085201

机械工程

009

机电工程学院

085203

仪器仪表工程

009

机电工程学院

085204

材料工程

009

机电工程学院

085206

动力工程

010

信息工程学院

080801

电机与电器

010

信息工程学院

080802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010

信息工程学院

080804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010

信息工程学院

080805

电工理论与新技术

010

信息工程学院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010

信息工程学院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010

信息工程学院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10

信息工程学院

083500

软件工程

010

信息工程学院

085207

电气工程

010

信息工程学院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

010

信息工程学院

085210

控制工程

010

信息工程学院

085211

计算机技术

010

信息工程学院

085212

软件工程

010

信息工程学院

095112

农业信息化

010

信息工程学院

120500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011

建筑工程学院

080100

力学

011

建筑工程学院

081302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011

建筑工程学院

081400

土木工程

011

建筑工程学院

081403

市政工程

011

建筑工程学院

081404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011

建筑工程学院

081500

水利工程

011

建筑工程学院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

011

建筑工程学院

085214

水利工程

012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080402

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

012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080704

流体机械及工程

012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080706

化工过程机械

012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012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081703

生物化工

012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012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085203

仪器仪表工程

012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085216

化学工程

012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085229

环境工程

01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01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5204

材料工程

014

医学院

071000

生物学

014

医学院

100100

基础医学

014

医学院

100201

内科学

014

医学院

100202

儿科学

014

医学院

100203

老年医学

014

医学院

100204

神经病学

014

医学院

100205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014

医学院

100206

皮肤病与性病学

014

医学院

100207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014

医学院

100208

临床检验诊断学

014

医学院

100210

外科学

014

医学院

100211

妇产科学

014

医学院

100212

眼科学

014

医学院

100213

耳鼻咽喉科学

014

医学院

100214

肿瘤学

014

医学院

100215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014

医学院

100216

运动医学

014

医学院

100217

麻醉学

014

医学院

100218

急诊医学

014

医学院

100300

口腔医学

014

医学院

100400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014

医学院

100602

中西医结合临床

014

医学院

100700

药学

014

医学院

101100

护理学

014

医学院

105101

内科学

014

医学院

105102

儿科学

014

医学院

105103

老年医学

014

医学院

105104

神经病学

014

医学院

105105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014

医学院

105106

皮肤病与性病学

014

医学院

105107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014

医学院

105108

临床检验诊断学

014

医学院

105109

外科学

014

医学院

105110

妇产科学

014

医学院

105111

眼科学

014

医学院

105112

耳鼻咽喉科学

014

医学院

105113

肿瘤学

014

医学院

105114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014

医学院

105115

运动医学

014

医学院

105116

麻醉学

014

医学院

105117

急诊医学

014

医学院

105126

中西医结合临床

014

医学院

105127

全科医学

014

医学院

105128

临床病理学

014

医学院

105200

口腔医学

014

医学院

105300

公共卫生

014

医学院

107401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015

公共管理学院

030201

政治学理论

015

公共管理学院

120401

行政管理

015

公共管理学院

120404

社会保障

015

公共管理学院

120405

土地资源管理

015

公共管理学院

125200

公共管理硕士

016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202

中外政治制度

016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203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016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204

中共党史

016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206

国际政治

016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207

国际关系

016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016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16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

017

软件学院

083500

软件工程

017

软件学院

085212

软件工程

:红色字体专业均不接收推免生,其余专业请具体咨询各相关院系.

甘肃政法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3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制

考生被录取为我校研究生后,全部脱产在校学习,学术型研究生学习期限均为三年,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法律硕士(非法学)为三年,法律硕士(法学)为二年。  

三、招生专业

    ()学术型

     1.0301法学一级学科: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

    诉讼法学(侦查学)、诉讼法学(治安学)、诉讼法学(物证技术学)、诉讼法学(犯罪心理测试技术)。

2.1202工商管理一级学科: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 

    ()专业学位

    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的具体事宜,以《甘肃政法学院2013年招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章》和《甘肃政法学院2013年招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章》为准。
    (三)外国语应试英语,不录取其他外国语种考生。
    (四)各专业均招收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研究生。
    五、报名、现场确认与准考证下载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3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现场确认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三)准考证下载

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学校将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初试

(一)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9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9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二)初试科目

1月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月5日下午   外国语

1月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6日下午     业务课二

1月7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的满分各为150分。考试方式为笔试。

(三)考试大纲及命题

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三。全国联考科目为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报考我校各专业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由我校组织命题。

    (四)报考我校各专业入学考试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七、体格检查

    我校将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硕士生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凡报考我校公安类专业方向(侦查学、物证技术学和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考生,体检标准参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执行。

    八、复试、调剂、资格审查和录取

(一)复试和复试形式

  1.复试是入学考试的一部分,是对初试达到参加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在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熟练程度、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实践技能以及在初试中暴露出来的知识缺陷等方面进行的进一步的考查。

  2.凡报考资格审查合格,初试成绩符合国家统一分数线者,我校将按1∶1.2左右的比例依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

 3.凡参加全国统考,符合我校复试条件的跨专业和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法律硕士(非法学)除外。

 4.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网报时应如实填写,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二)调剂

    1.我校对虽然达到分数线,但由于招生计划等限制而不能安排复试或复试后不能录取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将负责把考生全部材料及时转至第二志愿单位。

2.根据教育部规定,初试成绩未达线考生的报考材料不得转寄第二志愿或其他招生单位。

3.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接受资格审查时,须向我校提交下列文件:

    1.大学本、专科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护照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1份;

    3.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考生本人政审材料。

(四)录取及录取形式

1.我校将在经过复试和政审后,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硕士生,与国家计划硕士录取标准相同。招收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考生被录取前,由我校、用人单位和拟录取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的考生之间,必须分别签定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合同。

3.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考生,经复试合格后,可按一定比例录取为非定向或定向硕士研究生。

4.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5.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学校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对在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九、毕业生就业

研究生培养类别分非定向研究生、定向培养研究生、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研究生四种。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其他注意事项

(-)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

(二)201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待国家招生规模下达后确定。

(三)2013年招生规模中计划内招生和计划外招生的比例以国家下达的实际招生计划为准。

(四)考生在初试中,如有一门初试科目缺考或违纪,则该考生所有初试科目试卷均不评阅。

邮政编码:730070

通讯地址:兰州市安宁西路6号 甘肃政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7601383

传    真:0931-7678037

E-mail:zfyzb@gsli.edu.cn

 

附: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001法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代码)

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名称

(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复试科目)

同等学力

加试

001法学院

◆法学理论(030101)

01法理学 

02法律社会学

03法律文化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1法学综合课(法理学100分、宪法学50分

④801刑法学75分、民法学75分

复试科目:

①外国语听说测试

②复试笔试科目:西方法律思想史

加试:

①中国法制史

②国际法

001法学院

◆法律史(030102)

01中国法律史 

02西方法律史

03少数民族法文化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1法学综合课(法理学100分、宪法学50分

④801刑法学75分、民法学75分

复试科目:

①外国语听说测试

②复试笔试科目:中国法制史

加试:

①宪法学

②国际法

001法学院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30103)

01中国宪法学 

02比较宪法学

03人大制度研究

04民族区域法制

05行政法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1法学综合课(法理学100分、宪法学50分

④801刑法学75分、民法学75分

复试科目:

①外国语听说测试

②复试笔试科目:行政法学

加试:

①中国法制史

②国际法

001法学院

◆刑法学(030104)

01中国刑法学 

02犯罪学

03刑事政策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1法学综合课(法理学100分、宪法学50分

④801刑法学75分、民法学75分

复试科目:

①外国语听说测试

②复试笔试科目:刑事诉讼法学

加试:

①中国法制史

②国际法

001法学院

◆诉讼法学(030106)

(刑事诉讼法学)

01刑事诉讼法学

02证据法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1法学综合课(法理学100分、宪法学50分

④801刑法学75分、民法学75分

复试科目:

①外国语听说测试

②复试笔试科目:刑事诉讼法学

加试:

①中国法制史

②国际法

001法学院

◆国际法学(030109)

01 国际公法

02 国际私法

03 国际经济法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1法学综合课(法理学100分、宪法学50分

④801刑法学75分、民法学75分

复试科目:

①外国语听说测试(报考者需通过大学英语四级)

②复试笔试科目:国际公法、国际私法

加试:

①中国法制史

②经济法

002民商经济法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代码)

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名称

(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复试科目)

同等学力

加试

002民商经济法学院

◆民商法学(030105)

01民法学 

02商法学

03合同法学

04婚姻家庭法学

05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1法学综合课(法理学100分、宪法学50分

④801刑法学75分、民法学75分

复试科目:

①外国语听说测试

②复试笔试科目:商法

加试:

①中国法制史

②国际法

002民商经济法学院

◆诉讼法学(030106)

(民事诉讼法学)

01民事诉讼法基础理论 

02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03仲裁法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1法学综合课(法理学100分、宪法学50分

④801刑法学75分、民法学75分

复试科目:

①外国语听说测试

②复试笔试科目:民事诉讼法学

加试:

①中国法制史

②国际法

002民商经济法学院

◆经济法学(030107)

01经济法基础理论 

02市场管理法

03宏观调控法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1法学综合课(法理学100分、宪法学50分

④801刑法学75分、民法学75分

复试科目:

①外国语听说测试

②复试笔试科目:经济法学

加试:

①中国法制史

②国际法

002民商经济法学院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030108)

01环境法基础理论 

02污染防治法

03自然资源与能源法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1法学综合课(法理学100分、宪法学50分

④801刑法学75分、民法学75分

复试科目:

①外国语听说测试

②复试笔试科目: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加试:

①中国法制史

②国际法

003公安分院

学科、专业名称(代码)

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名称

(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复试科目)

同等学力

加试

003公安分院

◆诉讼法学(030106)

01侦查学

 

 

 

 

 

 02治安学

 

 

 

 

 

  

03犯罪心理测试技术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1法学综合课(法理学100分、宪法学50分

④802侦查学

复试科目:

①外国语听说测试

②复试笔试科目:侦查学专业综合知识与能力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1法学综合课(法理学100分、宪法学50分

④803治安学

复试科目:

①外国语听说测试

②复试笔试科目:治安学专业综合知识与能力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1法学综合课(法理学100分、宪法学50分

④804普通心理学

复试科目:

①外国语听说测试

②复试笔试科目:实验心理学、犯罪心理学

加试:

①中国法制史

②行政法学

 

 

 

 

 

加试:

①中国法制史

②行政法学

 

 

 

 

加试:

①中国法制史

②行政法学

004公安技术学

学科、专业名称(代码)

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名称

(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复试科目)

同等学力

加试

004公安技术学院

◆诉讼法学(030106)

01物证技术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1法学综合课(法理学100分、宪法学50分

④805物证技术学

复试科目:

①外国语听说测试

②复试笔试科目:物证技术学专业综合知识与能力

加试:

①中国法制史

②行政法学

005经济管理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代码)

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名称

(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复试科目)

同等学力

加试

004经济管理学院

◆会计学(120201)

01会计理论研究

02审计理论研究

03法务会计理论与实务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6管理学

复试科目:①外国语听说测试

②复试笔试科目:会计学

加试:

西方经济学

财务会计

004经济管理学院

◆企业管理(120202)

01企业战略管理

02财务管理

03运营管理

04营销理论与方法

05人力资源管理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6管理学

复试科目:①外国语听说测试

②复试笔试科目:企业管理综合知识

加试:

西方经济学

企业战略管理

004经济管理学院

◆旅游管理(120203)

01旅游经济与管理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6 管理学

复试科目:①外国语听说测试

②复试笔试科目:旅游经济学

加试:

西方经济学
旅游管理学

004经济管理学院

◆技术经济及管理(120204)

01知识产权管理与科技政策

02技术创新管理与区域经济发展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6管理学

复试科目:①外国语听说测试

②复试笔试科目:技术经济学

加试:

西方经济学

②环境经济学

010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学科、专业名称(代码)

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名称

(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复试科目)

同等学力

加试

 010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法律(非法学)(035101)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复试科目:①外国语听说测试
②复试笔试科目:法理学

不加试

 010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法律(法学)(035102)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④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复试科目:①外国语听说测试
②复试笔试科目:法理学

加试:
①经济法
②国际法

广东海洋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人数

我校2013年共有18个学术型专业和2个专业学位类别面向全国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200余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2013年研究生招生规模为准。各学科实际招生数将视生源和学科情况做适当调整。学术型研究生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两年。

我校接收获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生报读(优先录取为国家计划内),有意者请及时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三、报名

(一)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

1、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报到时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对毕业时未获毕业及学位资格者,不予录取);

2、国家承认学历的往届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

3、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91,下同)或2年以上,且已取得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4门主干课程成绩(可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包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选报与本人毕业专业相同的学科、专业。同等学历考生通过初试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课程。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1972年8月31以后出生者)

5、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事项

1、采取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照相、交费和确认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日期:20121010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为2012928929(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11月1011月14。逾期不再补办。

2、资格审查:考生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考生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凡是以假学历以及其它不真实材料报考,或报名单位与调档单位不一致的考生,一律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

3我校招生最新信息将及时在我校网站公布,请考生关注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如国家政策有变化,请以最新国家文件规定为准。

四、考试

今年我校农学门类招生专业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改为自命题,请大家仔细查看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请大家注意仔细查看我校今年招生简章:http://www.gdou.edu.cn

       全国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发行,我校自命题目考试科目大纲及其它信息可在我校及研究生主页查询、下载。

    考试时间、地点: 2012年12月25-2013年1月6,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初试时间是20131516,考生的具体考试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五、招生类别和学费

各专业招生人数均含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和国家计划外(委培、自筹)两种。在职人员考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律录取为委培。国家计划内研究生免交学费,计划外(委培、自筹)研究生学费为4000/年。

六、优惠政策

为了鼓励更多优秀学生报考我校研究生,学校和学院出台优惠政策对研究生给予资助,具体举措如下:

12013年推免生和第一志愿报考广东海洋大学的考生,凡被正式录取者,入学后由学校一次性奖励1200元。

2、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的研究生, 免交学费,在学期间按月发放普通奖学金400/月。

3、学院资助(委培生除外):

水产学院的水产养殖、捕捞学、渔业资源、海洋生物学:发放科研津贴每生300/月。由学院统筹,在导师科研经费中列支。

海洋与气象学院所有招生专业:发放科研津贴每生500/月。由学院统筹发放,在导师科研经费中列支。物理海洋学专业优先录取海洋科学、大气科学、海洋技术、数学和物理及相关专业的考生。

农学院的作物遗传育种、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植物病理学:发放科研津贴每生300/月。由学院统筹从在导师科研经费中列支,凡被录取者入校后报销复试来回硬座车票。

食品科技学院各招生专业:在校期间,指导教师给予每人科研津贴100-300/月。

工程学院招生专业:指导教师给予每人科研资助100-300/月,费用在导师科研经费中列支。被录取者入学后按火车硬座标准给予报销复试往返路费。

4、学校还设多项奖学金、设立研究生“三助”岗位及国家助学贷款,帮助研究生完成学业。学校奖贷学金项目包括:

南粤优秀研究生、学校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发表论文奖等每学年评选一次,并发放一定数量的奖金。

“三助”岗位:学校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三助”岗位供学业成绩较好、家庭经济较困难的研究生勤工助学,300400/月。

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协助经济困难学生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七、单位信息及联系办法

单位代码:10566               单位名称:广东海洋大学

联系部门: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处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址:广东省湛江市湖光岩东;邮政编码:524088

    话:(07592362490(招生期间)、2396185(非招生期间)

  真:(07592362490(招生期间)、2396186(非招生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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