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科技学院2015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地质工程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备较强的实践应用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和项目组织管理能力,能够从事地震监测、地震地质、地震工程等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领域
专业领域(代码):地质工程(085217)
培养方向:01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02地震地质;03岩土工程与结构抗震;04地下水工程与地震地下流体;05灾害监测技术与仪器;06 地震信息处理技术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 本科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应具备理工科学习背景。
4.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应按照教育部和所在省的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办法进行报名和现场确认。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五、初试
(一)初试日期:同教育部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时间。
(二)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数学二、专业基础课等共四门。
(三)初试考试地点: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考试。
六、复试
(一)复试时间一般2015年4月中旬。复试办法届时将在我院学科与研究生处网站公布。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语听说能力、专业能力、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
(二)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参加统考初试合格后,在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科目。
(三)调剂考生复试的有关要求以国家规定和学院要求为准。
七、体检
考生复试时应按规定到学院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八、录取
学院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年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
九、招生名额、学习年限
2015年我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40名(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十、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
拟定每生每年5000元,以省物价部门批复为准。
(二)奖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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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金额 |
覆盖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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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
20000元/年 |
根据国家下达名额 |
|
2 |
国家研究生助学金 |
6000元/年 |
100% |
|
3 |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
一等奖,12000元/年 |
20% |
|
二等奖,8000元/年 |
60% |
||
|
三等奖,4000元/年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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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三助”岗位津贴 |
助研,500-800元/月 |
100% |
|
助教,15元/学时 |
100% |
||
|
助管,500元/月 |
100% |
||
|
5 |
张衡奖学金 |
10000元/年 |
不超过10% |
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防灾科技学院
学校代码:11775
学校地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学院街
学校网址:http://www.cidp.edu.cn
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yjs.cidp.edu.cn/
咨询电话:010-61596072(传真)
联系人:于老师
留言咨询: http://yjs.cidp.edu.cn/zxzx.aspx
防灾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交流QQ群:171097036
防灾科技学院2015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地质工程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备较强的实践应用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和项目组织管理能力,能够从事地震监测、地震地质、地震工程等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领域
专业领域(代码):地质工程(085217)
培养方向:01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02地震地质;03岩土工程与结构抗震;04地下水工程与地震地下流体;05灾害监测技术与仪器;06 地震信息处理技术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4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应按照教育部和所在省的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办法进行报名和现场确认。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五、初试
(一)初试日期:同教育部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时间。
(二)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数学二、专业基础课等共四门。
(三)初试考试地点: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考试。
六、复试
(一)复试时间一般2015年4月中旬。复试办法届时将在我院学科与研究生处网站公布。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语听说能力、专业能力、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
(二)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参加统考初试合格后,在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科目。
(三)调剂考生复试的有关要求以国家规定和学院要求为准。
七、体检
考生复试时应按规定到学院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八、录取
学院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年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
九、招生名额、学习年限
2015年我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40名(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十、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
拟定每生每年5000元,以省物价部门批复为准。
(二)奖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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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金额 |
覆盖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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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
20000元/年 |
根据国家下达名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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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国家研究生助学金 |
6000元/年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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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
一等奖,12000元/年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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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8000元/年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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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4000元/年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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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三助”岗位津贴 |
助研,500-800元/月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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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教,15元/学时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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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管,500元/月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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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张衡奖学金 |
10000元/年 |
不超过10% |
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防灾科技学院
学校代码:11775
学校地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学院街
学校网址:http://www.cidp.edu.cn
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yjs.cidp.edu.cn/
咨询电话:010-61596072(传真)
联系人: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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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林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15年我校共有90多个专业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00名左右(注:其中含推荐免试和单独招生指标,具体指标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学科、专业均面向全国招生。
二、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复试前,须出具达到本科毕业的证书或在普通高校或成人高考专升本、或自学考试本科段进修过或学习过本科主干课程5门以上合格成绩的有效书面证明(必须是教务部门出具的)。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各项报考条件。
(三)单独考试研究生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2015年我校单独考试研究生招生计划为6名。
(四)党校学历及国外或境外学历问题。
1.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转发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重申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学历的复函>的通知》(教学司﹝1995﹞101号)规定,党校学历不作为报考研究生的学历依据。
2.凡在国外或境外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历证书,均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报考时出具书面认证材料原件,否则不予报考。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2个专业学位类别的考生和报考闽江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类别的考生应选择“福建农林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5年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推免生分别按照遴选单位和接收单位要求参加网上报名和复试。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和“研招网”上我校的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务必认真校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通讯地址必须详细、准确,且在2015年6月前有效。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2)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记住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用户名和密码。报考具体办法可直接咨询各地市招生办。
(3)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具体招生办法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5)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报考闽江学院工商管理的考生必须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其他考生到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将通知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3)在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予考试。
五、初试
(一)2014年12月15日-12月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9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12月27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7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8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8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9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场纪律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和各报考点通知。
六、复试
(一)教育部将在2015年3月20日前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福建省属于一区范围),我校将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单独考试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由我校自定。我校及各学院将在网上公布符合要求的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二)复试安排在2015年4月底前,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和各学院网页上公布,考生根据各学院复试要求参加复试。
七、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学费
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学费,可向MBA教育中心(0591—22852351、22852163)、MPA教育中心(联系电话0591-83769605 、83703405)咨询;根据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核定高校在职攻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和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0〕343号)规定,其他硕士研究生的学费为8000元/学年•生。
九、在校学习期间待遇
(一)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7200元;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每生每年分别为10000元、8000元、6000元;“三助”中的“助研”岗位津贴平均每生每月400元,助教、助管津贴按学校规定发放。
(二)学校开展优秀科研成果、优秀学位论文等项目评选活动,鼓励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和到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访学。同时,积极引入多种社会资金,对研究生的学习、生活进行奖励和资助。
(三)录取类别为定向的学生不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不进行就业派遣。
以上奖励和资助以具体文件实施为准。
十、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本简章涉及的政策若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四)拟招生人数为我校根据2014年招生情况预计的2015年计划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须等教育部确定总招生人数后重新分配。
(五)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请您务必在报考时将本人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填写清楚。
(六)报名、考试的时间及地点请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相关信息。
(七)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金山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邮政编码:350002) 电话:0591—83789215或83769584 传真:0591—83769584 邮箱:fafuyzb804@163.com
(八) 欢迎大家上网查询招生信息,网址:http://yjsy.fafu.edu.cn/
中国农业科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农业科学院成立于1957年,是中央级综合性农业科研机构,担负着全国农业重大基础与应用基础、应用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的任务,着力解决农业及农村经济发展中基础性、方向性、全局性、关键性重大科技问题,在科技兴农、国内外农业科技交流与合作、培养高层次研究人才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成立于1979年,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我国首批博士学位与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之一。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教育以其分布在全国17个省(市、自治区)的39个研究所为依托,坚持“立足科研,质量为本,科教兴农”的办学理念,以“院所结合,两段式培养”为特色,经过30多年的探索和发展,现已形成包括硕士、博士、博士后、留学生和专业学位教育在内的多层次多类型的人才培养体系。目前,在读研究生4300余人,其中普通全日制在读研究生2700余人,已毕业研究生5600余人。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5%以上。
中国农业科学院建有2个国家重大科学工程,6个国家重点实验室,32个农业部重点开放实验室,52个中国农业科学院重点开放实验室;15个国家农作物、畜禽改良中心,1个分中心;5个国家重点野外科学观测试验站,24个农业部野外台站;5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国家工程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3个国家质检中心,37个部级质检中心;1座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长期库(保存数量居世界第二位),10座中期库,12座国家农作物圃;1座馆藏文献210万余册,33万余种的国家农业图书馆(世界第二、亚洲第一大农业图书馆);建有数据量80G以上的大型农业科学数据库。中国农业科学院建院五十多年来获奖成果2535项,其中国家级成果奖285项;“十一五”科研经费总计36.34亿元。
中国农业科学院现有两院院士11人,导师1300余人,其中博士生导师500余人。导师队伍中,有国家级专家24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44人,省部级专家220人,政府特殊津贴专家964人,国家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18人、岗位专家177人。任课教师450余人,其中近70%教师为我院导师,30%聘请周边高校知名教授、专家和学者授课。
中国农业科学院现有学科涉及农学、理学、工学、管理学4大门类,涵盖了17个一级学科,其中有生物学、生态学、作物学、园艺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植物保护、畜牧学、兽医学、草学、农林经济管理等10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53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2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6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另外还有2个专业学位类别;8个博士后流动站。
中国农业科学院已与世界上60多个国家或地区的农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建立了多种形式的双边交流与合作关系,与意大利、加拿大、荷兰等国家有关大学开展了合作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研究生院2007年被教育部列为指定接受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院校,使我院研究生教育迈入国际化进程,目前在校外国留学生130余人。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1999年被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先进集体”称号,2008年获“北京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先进集体”。有4篇博士学位论文荣登“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8篇获提名,3篇获“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2002年以来,研究生院以农学门类第一名连续荣列“中国一流研究生院”,在全国研究生院综合竞争力排名中进入前三十强。
2015年,中国农业科学院35个研究生培养单位计划在60余个专业招收学术学位型硕士学位研究生500余名,在9个专业学位领域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250余名(该数字包含拟接收推免生人数,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规模及生源情况确定)。
欢迎广大青年学子踊跃报考!
一、培养目标
全日制学术学位型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推荐免试
我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到相关研究所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考生应首先取得毕业学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并按要求登录我院推免生申请系统(网址:http://yz.gscaas.net.cn),由研究所审核并组织复试,同时考生须登陆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报名、缴费和确认录取等程序。具体要求请参见我院2015年推免生招收公告。
(二)全国统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当年9月1日),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时还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二,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1篇(含)以上文章;三,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⑤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⑥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报名
考生报名前要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1.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2.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时间为2014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届时请考生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报名。
3.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正确详尽填写本人通信地址并确保其在2015年6月30前有效,凡因通信地址填写不详或填写错误导致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无法寄达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4.现场确认时间为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5.户口或工作单位在北京的考生,可选择中国农业科学院报考点(考点代码:1176),并请在规定时间到我院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选择其他外省市报名点的考生,请按当地招生部门要求,到指定的报名点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考生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我院实行按研究所、二级学科及研究方向报名考试,考生通过复试后与导师双向选择的招生录取办法。报名前请考生仔细阅读我院2015年招生专业目录。各研究所、各专业招生导师信息查询方法:进入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就业→招生信息→导师信息,或登录各研究所网站查询。
四、初试
1.2014年12月15日至12月29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初试时间: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3.考试地点:报名点选择中国农业科学院(报名点代码:1176)的考生,到中国农业科学院参加考试;报名点选择当地省、市招生办公室指定报名点的考生,在当地报名点进行考试。
4.招生研究所、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等信息详见《中国农业科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科目中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等为全国统一命题;其他科目均由我院自行组织命题。原农学门类联考科目314-数学(农)、315-化学(农)、414-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5-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已改为由我院自主命题(考试范围和试题难度与原联考科目基本相同),请考生注意。
五、复试
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由各研究所在研究生院的统一安排下分别组织进行。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均由各研究所自行规定,并在复试前通过网站向考生公布。
1.复试分数线:进入我院各研究所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国家一类地区复试分数线要求,各研究所可根据上线生源情况制定不低于国家分数线的本研究所复试线。
2.复试时间:一般在2015年4月,具体时间由各研究所规定。
3.复试内容:一般包括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具体复试科目由各研究所自定。重点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具体科目由报考研究所规定,但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4.复试比例及权重: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人数的120%左右。各研究所根据本所生源情况和专业特点,差额比例可适当扩大。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为40%。
5.我院各研究所将在复试时将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六、调剂政策
我院调剂原则:先院内、后院外。根据各研究所和各专业的实际需求,对一志愿报考我院且成绩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优先在院内各研究所之间调剂。
报考学术学位型和专业学位型研究生之间的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根据教育部规定并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
七、体检
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由各研究所分别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八、录取
经过初试、复试、体检等环节,各研究所在综合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心状况的基础上,以考生的总成绩排名决定拟录取名单,考生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导师。
拟录取为定向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拟录取的往届考生须在人事档案到达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录取考生入学报到时需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原件等材料。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学习年限
我院全日制学术学位型和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均为3年,其中在研究生院(北京)进行集中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1年,符合规定的硕士生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十、硕博连读
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学术型硕士生可在二年级时申请硕博连读,通过我院组织的评审考核后,可在第三年直接进入博士阶段学习。
十一、学费和奖助体系
按照国家规定,从2014年秋季入学起,我院对新入学研究生将统一收取学费,学费标准为:硕士研究生8000元/人/年,博士研究生10000元/人/年。
同时,我院按照“完善奖助体系,保证生源质量,改善生源结构,提高培养水平”的总体思路,建立健全了长效、多元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在读期间的待遇水平,使研究生能够安心学业。奖助学金体系由奖学金和助学金两部分组成。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院单项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研究生院助学金、导师助研津贴、“三助”津贴和特困生补助。
十二、就业
定向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委托单位就业。
非定向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十三、咨询方式及其他
1.我院实行院所两级管理,考生在报名、考试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可与我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咨询;考生在复试、录取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可直接与报考研究所联系咨询。
2.我院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如招生专业目录、报名公告、复试方案、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主页上查询,网址:http://***,http://www.caas.net.cn。
3.我院招生单位代码:82101;单位名称:中国农业科学院。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81;联系电话:010-62162692,82106766,82106609(传真);电子邮箱:yzb@caas.cn。
4.2015年我院将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相关政策请参考《中国农业科学院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5.我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出售历年真题及参考书目或办理邮购业务。双休日及节假日休息,工作时间接待咨询。
6.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按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中国农业科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农业科学院成立于1957年,是中央级综合性农业科研机构,担负着全国农业重大基础与应用基础、应用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的任务,着力解决农业及农村经济发展中基础性、方向性、全局性、关键性重大科技问题,在科技兴农、国内外农业科技交流与合作、培养高层次研究人才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成立于1979年,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我国首批博士学位与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之一。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教育以其分布在全国17个省(市、自治区)的39个研究所为依托,坚持“立足科研,质量为本,科教兴农”的办学理念,以“院所结合,两段式培养”为特色,经过30多年的探索和发展,现已形成包括硕士、博士、博士后、留学生和专业学位教育在内的多层次多类型的人才培养体系。目前,在读研究生4300余人,其中普通全日制在读研究生2700余人,已毕业研究生5600余人。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5%以上。
中国农业科学院建有2个国家重大科学工程,6个国家重点实验室,32个农业部重点开放实验室,52个中国农业科学院重点开放实验室;15个国家农作物、畜禽改良中心,1个分中心;5个国家重点野外科学观测试验站,24个农业部野外台站;5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国家工程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3个国家质检中心,37个部级质检中心;1座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长期库(保存数量居世界第二位),10座中期库,12座国家农作物圃;1座馆藏文献210万余册,33万余种的国家农业图书馆(世界第二、亚洲第一大农业图书馆);建有数据量80G以上的大型农业科学数据库。中国农业科学院建院五十多年来获奖成果2535项,其中国家级成果奖285项;“十一五”科研经费总计36.34亿元。
中国农业科学院现有两院院士11人,导师1300余人,其中博士生导师500余人。导师队伍中,有国家级专家24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44人,省部级专家220人,政府特殊津贴专家964人,国家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18人、岗位专家177人。任课教师450余人,其中近70%教师为我院导师,30%聘请周边高校知名教授、专家和学者授课。
中国农业科学院现有学科涉及农学、理学、工学、管理学4大门类,涵盖了17个一级学科,其中有生物学、生态学、作物学、园艺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植物保护、畜牧学、兽医学、草学、农林经济管理等10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53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2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6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另外还有2个专业学位类别;8个博士后流动站。
中国农业科学院已与世界上60多个国家或地区的农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建立了多种形式的双边交流与合作关系,与意大利、加拿大、荷兰等国家有关大学开展了合作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研究生院2007年被教育部列为指定接受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院校,使我院研究生教育迈入国际化进程,目前在校外国留学生130余人。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1999年被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先进集体”称号,2008年获“北京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先进集体”。有4篇博士学位论文荣登“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8篇获提名,3篇获“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2002年以来,研究生院以农学门类第一名连续荣列“中国一流研究生院”,在全国研究生院综合竞争力排名中进入前三十强。
2015年,中国农业科学院35个研究生培养单位计划在60余个专业招收学术学位型硕士学位研究生500余名,在9个专业学位领域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250余名(该数字包含拟接收推免生人数,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规模及生源情况确定)。
欢迎广大青年学子踊跃报考!
一、培养目标
全日制学术学位型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推荐免试
我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到相关研究所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考生应首先取得毕业学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并按要求登录我院推免生申请系统(网址:http://yz.gscaas.net.cn),由研究所审核并组织复试,同时考生须登陆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报名、缴费和确认录取等程序。具体要求请参见我院2015年推免生招收公告。
(二)全国统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当年9月1日),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时还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二,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1篇(含)以上文章;三,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⑤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⑥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报名
考生报名前要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1.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2.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时间为2014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届时请考生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报名。
3.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正确详尽填写本人通信地址并确保其在2015年6月30前有效,凡因通信地址填写不详或填写错误导致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无法寄达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4.现场确认时间为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5.户口或工作单位在北京的考生,可选择中国农业科学院报考点(考点代码:1176),并请在规定时间到我院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选择其他外省市报名点的考生,请按当地招生部门要求,到指定的报名点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考生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我院实行按研究所、二级学科及研究方向报名考试,考生通过复试后与导师双向选择的招生录取办法。报名前请考生仔细阅读我院2015年招生专业目录。各研究所、各专业招生导师信息查询方法:进入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就业→招生信息→导师信息,或登录各研究所网站查询。
四、初试
1.2014年12月15日至12月29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初试时间: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3.考试地点:报名点选择中国农业科学院(报名点代码:1176)的考生,到中国农业科学院参加考试;报名点选择当地省、市招生办公室指定报名点的考生,在当地报名点进行考试。
4.招生研究所、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等信息详见《中国农业科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科目中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等为全国统一命题;其他科目均由我院自行组织命题。原农学门类联考科目314-数学(农)、315-化学(农)、414-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5-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已改为由我院自主命题(考试范围和试题难度与原联考科目基本相同),请考生注意。
五、复试
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由各研究所在研究生院的统一安排下分别组织进行。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均由各研究所自行规定,并在复试前通过网站向考生公布。
1.复试分数线:进入我院各研究所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国家一类地区复试分数线要求,各研究所可根据上线生源情况制定不低于国家分数线的本研究所复试线。
2.复试时间:一般在2015年4月,具体时间由各研究所规定。
3.复试内容:一般包括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具体复试科目由各研究所自定。重点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具体科目由报考研究所规定,但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4.复试比例及权重: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人数的120%左右。各研究所根据本所生源情况和专业特点,差额比例可适当扩大。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为40%。
5.我院各研究所将在复试时将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六、调剂政策
我院调剂原则:先院内、后院外。根据各研究所和各专业的实际需求,对一志愿报考我院且成绩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优先在院内各研究所之间调剂。
报考学术学位型和专业学位型研究生之间的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根据教育部规定并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
七、体检
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由各研究所分别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八、录取
经过初试、复试、体检等环节,各研究所在综合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心状况的基础上,以考生的总成绩排名决定拟录取名单,考生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导师。
拟录取为定向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拟录取的往届考生须在人事档案到达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录取考生入学报到时需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原件等材料。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学习年限
我院全日制学术学位型和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均为3年,其中在研究生院(北京)进行集中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1年,符合规定的硕士生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十、硕博连读
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学术型硕士生可在二年级时申请硕博连读,通过我院组织的评审考核后,可在第三年直接进入博士阶段学习。
十一、学费和奖助体系
按照国家规定,从2014年秋季入学起,我院对新入学研究生将统一收取学费,学费标准为:硕士研究生8000元/人/年,博士研究生10000元/人/年。
同时,我院按照“完善奖助体系,保证生源质量,改善生源结构,提高培养水平”的总体思路,建立健全了长效、多元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在读期间的待遇水平,使研究生能够安心学业。奖助学金体系由奖学金和助学金两部分组成。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院单项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研究生院助学金、导师助研津贴、“三助”津贴和特困生补助。
十二、就业
定向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委托单位就业。
非定向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十三、咨询方式及其他
1.我院实行院所两级管理,考生在报名、考试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可与我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咨询;考生在复试、录取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可直接与报考研究所联系咨询。
2.我院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如招生专业目录、报名公告、复试方案、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主页上查询,网址:http://***,http://www.caas.net.cn。
3.我院招生单位代码:82101;单位名称:中国农业科学院。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81;联系电话:010-62162692,82106766,82106609(传真);电子邮箱:yzb@caas.cn。
4.2015年我院将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相关政策请参考《中国农业科学院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5.我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出售历年真题及参考书目或办理邮购业务。双休日及节假日休息,工作时间接待咨询。
6.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按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根据《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现将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初试时间
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9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二、初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7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7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8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8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9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 三、报名要求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四、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二)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三)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www.moe.edu.cn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五、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
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二)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打印准考证
2014年12月15日至12月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七、其他
招生考试其他有关事项,请参见《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或及时登录“研招网”浏览查询报考须知和各相关单位网上公告。
广西民族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广西民族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沈阳大学2015年全国招收统一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名条件中第(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报名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 研究生支教团”和“ 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现场确认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予考试。
四、初试
(一)2014年12月15日-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四)初试时间:2014年12月27日-28日。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六)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全国联考科目为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其中: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试题由招生单位自主选择使用)。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五、复试
1.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2.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001年以前毕业的考生需在复试时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3.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外),及以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4.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5.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调剂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医学临床硕士中的中医类专业,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医学临床硕士中的中医类专业,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七)招生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七、录取
(一)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三)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
(四)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新生报到后,招生单位应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违规处理
(一)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其他
1.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2.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4.考生网报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应长期有效。因通讯地址不详造成的各种函件不能按期收到的后果,考生个人负责。
5.有关招生信息、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请留意沈阳大学研究生部网站,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网站公布为准。
6. 我校工商管理(MBA)专业不提供住宿。
7.其他未尽事宜参见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14】13号文件。
2015年防化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年防化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学院代码9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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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及名称 |
研究方向代码及名称 |
考试科目代码、名称 |
招生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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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6兵器科学与技术(学硕) |
01侦检与分析 |
(1)101政治 (2)201英语 (3)301数学一 (4)802物理化学或803有机化学或816生物化学 |
1、本校应届生; 2、国防生; 3、军队在职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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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合成与毒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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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武器效应与烟火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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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防护与洗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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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防化武器装备系统分析与设计 |
(1)101政治 (2)201英语 (3)301数学一 (4)808普通物理或810自动控制原理或811系统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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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防化武器装备效能评估与仿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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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防化武器装备运用与保障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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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防化装备发展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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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防化装备试验与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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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16化学工程(专硕) |
01洗消技术应用 |
(1)101政治 (2)201英语 (3)302数学二 (4)802物理化学或803有机化学或816生物化学或817化工原理 |
1、国防生; 2、军队在职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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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核生化防护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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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特种化学品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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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材料及能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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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24安全工程(专硕) |
01核生化应急救援 |
(1)101政治 (2)201英语 (3)302数学二 (4)811系统工程或804微生物与基础免疫学812安全管理学或818生物安全或819危险品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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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核与辐射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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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国家核生化安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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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生物和化学危险品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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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人防应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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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29环境工程(专硕) |
01突发环境污染应急处理 |
(1)101政治 (2)201英语 (3)302数学二 (4)802物理化学或803有机化学或808普通物理或809环境工程学或807微生物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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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特种环境监测与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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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特种污染环境模拟与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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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特种污染控制与环境修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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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26核能与核技术工程 (专硕) |
01核爆监测技术 |
(1)101政治 (2)201英语 (3)301数学一 (4)815核辐射物理及探测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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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核辐射监测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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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辐射防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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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核安全与核应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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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25兵器工程(专硕) |
01武器系统分析与设计 |
(1)101政治 (2)201英语 (3)302数学二 (4)813可靠性工程基础或814武器装备系统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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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质量与可靠性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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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军事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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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军事烟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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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01军事指挥(专硕) |
01核化生防护指挥 |
(1)101政治 (2)204英语二 (3)351军事共同基础 (4)442专业综合 |
1、军队在职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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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防化兵指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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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防化训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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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核生化防御战略研究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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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04军事装备(专硕) |
01防化装备保障 |
(1)101政治 (2)204英语二 (3)351军事共同基础 (4)442专业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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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防化装备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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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02军队政治工作(专硕) |
01防化兵行动中的政治工作 |
(1)101政治 (2)204英语二 (3)351军事共同基础 (4)442专业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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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军队参与核生化事故应急救援中政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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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军队核生化防护心理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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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部队思想文化建设 |
二、报考须知
(一)报名方式:考生于10月10日一31日9:00-22:00上网登录报名网站(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选择本人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其中北京地区考生必须选择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报名点(代码:1164)进行网报,并进行网上支付。网报成功的考生执报名号、有效身份证件、团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同意报考证明于11月10日至14日到网报时选择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照相、缴费、确认数据。
(二)报考条件: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生和本科毕业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三)注意事项
1、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安排在复试中举行。
2、考生如需了解各专业的具体招生人数情况,可向我院研招办咨询。联系电话:0201-756222(军线)010-66756222(地方线),通信地址:北京市1048信箱政治部招生办,邮政编码:102205
3、我院不提供参考书,考生可去参考书目相应出版单位购买参考书。
三、专业课参考书目
|
考试科目 |
主要参考书目 |
编(著)者 |
出版单位 |
|
物理化学 |
《物理化学》(第四版) |
天津大学物理化学教研组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
有机化学 |
《有机化学》上、下册(第五版) |
曾昭琼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
微生物与基础免疫学 |
《微生物与基础免疫学》 |
周长林 |
东南大学出版社 |
|
普通物理 |
《普通物理学》(第五版) |
程守洙 |
人民教育出版社 |
|
环境工程学 |
《环境工程学》(第二版) |
蒋展鹏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
军事理论 |
《军事理论概论》 |
王 伟 |
解放军出版社 |
|
核生化武器及其防护 |
《核生化防护》 |
军训和兵种部 |
解放军出版社2009年版 |
|
核辐射物理及探测学 |
《核辐射物理及探测学》 |
陈佰星、张智 |
哈尔滨工程大学出版社 |
|
作战指挥与合同战术 |
《作战指挥学》 |
丁邦宇 |
军事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 |
|
《合同战术学教程》 |
郭安华、曾苏南 |
国防大学出版社 |
|
|
防化战术 |
《防化分队战术系列教材》 |
李开华 |
解放军出版社 |
|
《防化兵连(排)战术》 |
陈乐、张晓勇 |
解放军出版社 |
|
|
防化指挥 |
《防化指挥概论》 |
周成喜 |
解放军出版社 |
|
防化兵专业技术 |
《防化兵专业技术》 |
诸雪征 |
防化指挥工程学院 |
|
军队政治工作理论 |
《军队政治工作学》 |
本书编写组 |
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
|
自动控制原理 |
《自动控制原理》 |
陈祥光、黄聪明 |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
|
系统工程 |
《系统工程概论》 |
周德群 |
科学出版社,2008 |
|
普通物理 |
《普通物理学》(第五版) |
程守洙 |
人民教育出版社 |
|
安全管理学 |
《安全管理学》 |
吴穹 |
煤炭工业出版社 |
|
化工原理 |
《化工原理》 |
赵汝溥 |
化工出版社 |
|
危险品化学 |
《危险化学品安全总论》 |
崔克清 |
化学工业出版社 |
|
生物化学 |
《生物化学》 |
查锡良 |
人民卫生出版社 |
|
生物安全 |
《生物安全学》 |
张伟 |
中国农业出版社 |
|
微生物学 |
《微生物学》 |
黄秀梨 辛明秀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
可靠性工程基础 |
《可靠性设计与分析》 |
曾声奎 |
国防工业出版社 |
|
武器装备系统分析 |
《武器系统工程》 |
宋贵宝、沈如松、周文松、邹强 |
国防工业出版社 |
|
军事共同基础 |
《军事共同基础》 |
|
石家庄陆军指挥学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