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1. 推免生录取后优先安排双选导师、各学院不再设置对导师招收推免生名额限制,但导师招生总人数不得突破学校、学院规定;
2.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985、211高校推免生(不含支教团等专项计划),给予1万元/生优秀新生奖。
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介
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是我国最早从事表面活性剂和家用化学品研究与开发的科研机构,是该领域唯一的国家级研究院,全院占地面积110余亩,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现有员工200多人,拥有一批表面活性剂领域专家队伍。其中教授级高工16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2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省部级劳模2人。
中国日化院主要从事表面活性剂的研究开发、标准制定、分析检测、工程设计和行业信息等工作,是我国最大的表面活性剂技术创新平台,引领着我国表面活性剂行业的发展方向。“八五”以来,共完成科研项目350余项,其中国家攻关、863、973、国家自然基金及部省项目百余项,获部省以上各种奖励9.0余项。为国家培养了160余名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已成为国内表面活性剂行业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为我国表面活性剂/洗涤剂工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全院设有四个工程研究部、表面活性剂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产业化中心、市场贸易部和其它相关部门。表面活性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洗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全国表面活性剂及洗涤剂标准化中心、全国表面活性剂、洗涤剂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中国日用化学工业信息中心和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表面活性剂专业委员会均设在中国日化院。中国日化院下属单位有:中国日化院上海分院、上海发凯化工有限公司和中轻日化科技有限公司。
同时我院还具有工程咨询和一、二类压力容器的设计资质。出版的《日用化学工业》、《日用化学品科学》已向国内外发行多年,其主要学术论文均为《美国化学文摘》(CA)等杂志收录。在科研硬件设施方面,我院拥有各种先进仪器设备和测试手段、良好的研究条件和设施。图书馆馆藏图书10万余册,各种资料4000余种、期刊450余种,其中外文期刊百余种,是国内收藏日化行业图书资料最早最全的专业图书馆,新近建设的数字图书馆可利用Internet网进行资料联机查询。
2015年面向全国招生,招生专业为:应用化学和工业催化。凡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我院。被我院录取的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可以享受我院提供的助学金,学习成绩优秀的硕士研究生可以获得各类奖学金,一年级学习基础理论课,二、三年级在实验室完成毕业论文,在受到严格实验训练的同时,参与到院承担的国家和地方各类研究项目,毕业后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面向全国择业。我院历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受到全国日化及表面活性剂行业的欢迎,也得到其他与化学化工相关企业、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的高度认可。近几年来,先后我院多名硕士毕业生考取同济大学、中山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武汉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科院山西煤化所等高校及科研院所的博士研究生,更有许多优秀毕业研究生到高等院校从事教学工作和国际国内大公司(联合利华、雅芳、科宁、蓝月亮、纳爱斯、立白等)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正在认真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进一步深化科技和教育体制改革,全面建设具有一流科研水平的现代科技型企业。
热忱欢迎有志于表面活性剂/洗涤剂研究开发的人士报考我院硕士学位研究生。
说 明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二、招生名额:
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2名,其中应用化学专业9人、工业催化专业3人。
三、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
1.考生在规定的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院的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我院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严肃处理。
5.其他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六、初试
1.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由教育部确定。
4.初试科目:详见我院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七、复试
1.我院在复试时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我院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认证证明。
2.复试时间、地点另定,内容范围、方式按我院研究生复试条例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在复试时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3.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八、体检
按我院复试相关条例执行。
九、录取:
1.我院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拟录取的考生如果因名额所限不能在所报专业内被录取,我院可根据本人志愿调剂至相近专业。
十、学费及资助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硕士生每生每年为8000元。我院将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基础上,构建以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除可获得的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外(委托培养、在职攻读研究生不纳入奖助体系),还可以获得我院设立的其他奖助学金。
十一、其他:
1.凡涉及报考、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
2.招生单位名称: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单位代码:83704)
地 址: 山西省太原市文源巷34号
邮政编码:030001
联系人:王俊伟
联系电话:0351-2023734
电子邮件:renshi@ridci.cn
网址:www.ridci.cn
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
201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
学科、专业名称(代码)研究方向 |
招生 人数 |
考试科目 |
|
应用化学(081704) |
9人 |
|
|
1、表面活性剂合成工艺与工程 |
|
①政治理论 ②英语一 ③数学二 ④物理化学或有机化学或化工原理 |
|
2、表面活性剂应用工艺与工程 |
|
①政治理论 ②英语一 ③数学二 ④物理化学或有机化学或化工原理 |
|
3、表面活性剂与洗涤剂的物理化学 |
|
①政治理论 ②英语一 ③数学二 ④物理化学或有机化学或分析化学 |
|
4、表面活性剂与洗涤剂的分析化学 |
|
①政治理论 ②英语一 ③数学二 ④物理化学或分析化学 |
|
|
||
|
工业催化(081705) |
3人 |
|
|
1、表面活性剂工业催化 |
|
① 政治理论 ②英语一 ③数学二 ④有机化学或化工原理 |
|
2、新催化材料 |
|
① 政治理论 ②英语一 ③数学二 ④物理化学或化工原理 |
2015年研究生多项奖助体系全覆盖
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的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实际特点,学校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奖助力度,保障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1、新生奖学金:覆盖面达100%。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考生,第一学年学校给予奖学金8000元/人;凡调剂录取我校的考生,第一学年学校给予奖学金5000元/人。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20000元/人/年。
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凡录取为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额度为6000元/人/年。
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国家按每生每年8000元的标准及在校硕士生人数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学校对奖学金覆盖面、等级和奖励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5、提供“三助”津贴。学校每年设立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提供 300元/月/岗的岗位津贴,每学年按实际上岗时间计算。
6、优秀奖学金。学校设立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分甲、乙、丙三个等级,按学习、科研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另设有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等多种研究生单项奖。
7、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学校鼓励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每生一万元)。
8、助学贷款与困难补助。凡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请并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另外,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开辟了入学“绿色通道”,学生也可申请学校困难补助,具体办法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2015年招收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章发布
湖北科技学院坐落于长江之滨的中国香城泉都——湖北省咸宁市,是湖北省属、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高校,是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是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学院占地面积1860亩,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学校始建于1937年,已有77年办学历史、37年本科教育经验和19年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办学经历,201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学校学科齐全,涵盖经济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10大学科门类。学校现有教职工1395人,其中专任教师1032人,教授112人,博士150人,兼职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59人。特聘院士2人、“楚天学者”11人、“彩虹学者”12人、“揽月学者”16人、常年聘请外籍教师8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和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与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0余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拥有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品牌专业5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省重点(培育)学科2个,省重点实验室和基地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湖北省研究生工作站2个。
学校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8504人,其中研究生140余人。学校坚持开放式办学理念,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4个国家的著名大学建立了实质性的合作关系。
一、专业概况
药学学科是湖北省重点(特色)学科,从1996年开始与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高校合作招收研究生,已联合培养博、硕士研究生50余人,目前在校研究生72人。现有教学科研人员55人,享受国务院津贴专家3人,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 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教授16人(含特聘教授7人),副教授12人,博士学位教师28人,兼职博士生导师4人,硕士生导师22人。
药理学、药物化学是湖北省“楚天学者”设岗学科,现聘有“楚天学者”4人、湖北省百人计划学者2 人、彩虹学者2 人、揽月学者特聘教授4 人。“药理学教学团队”为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团队。拥有“药学与基础化学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与“医药研究院”2个教学科研平台,“糖尿病心脑血管病变实验室”是湖北省重点实验室,“药物制剂工程中心”是咸宁市工程研究中心。药学学科主要围绕重大疾病开展创新药物研究,对缺血性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及其并发症和神经退行性疾病等重大疾病的发病机制和防治药物开展了比较系统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通过多年的积淀,药学学科在糖尿病及心脑血管药理学、神经药理学、天然产物活性成分分析与利用、药物合成工艺、药物新剂型及临床药学等方向形成了一定的特色。
五年来,共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0项、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项目2 项、其它项目4项,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2项,省教育厅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项目4项,科研经费1500余万元。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00余篇,其中SCI收录70余篇,主编或参编教材30余部。获省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6项,市科学技术奖多项。依托药学学科设置的药学专业已成为国家特色专业、湖北省品牌专业,药物制剂专业是湖北省战略性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支持专业。
二、培养目标
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是培养掌握从事药学领域的坚实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承担技术创新或管理工作的能力,面向药物技术转化、生产、质量评价与控制、合理使用和监管等药学职业领域,为药品生产企业和医药卫生机构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药学专门人才。
三、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根据教育部规定,招生单位按照“分列招生计划、分类报名考试、分别确定录取标准”的原则,2015年我校拟计划招收50人(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专业为药学硕士(1055),方向包括:临床药学、药物药效与安全性评价、药物合成与生产、药物制剂研究与开发、药物质量控制研究。(专业目录见附件)
四、学习形式与年限
凡被我校录取的2015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一律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按照学校专门制定的全日制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计划培养,在教学实践基地参加药学实践时间要求累计不少于1年,学习年限为3年。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录取办法
1、报名。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完成网上报名手续。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学位证和毕业证(往届生)、报名号,于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报时所选择的报名点校验报名信息、完成现场确认手续。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报名无效。
2、考试。初试:时间全国统一确定,地点由报名点确定。政治理论、英语,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它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考试科目及内容详见湖北科技学院2015年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复试内容包括:(1)专业课笔试;(2)面试:包括综合素质、业务能力;(3)英语水平(含听力和口语)考核三个部分。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药学专业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时间将在复试通知中告知。
3、调剂。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公布的2015年录取政策为准。届时,考生可根据我校公布的调剂工作具体要求和程序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4、资格审查与体检。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均需在我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5、录取。对于初试和复试成绩合格且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保证质量”的原则,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录取。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必须在录取前,分别签定定向就业合同,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拟录取为非定向硕士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将档案寄到我校,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按教育部规定,录取后不得更改录取类别。
七、收费与奖励资助政策
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的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实际特点,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奖助力度,保障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收费标准及具体政策如下:
(一)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为:8000元/人/年。
2、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人/年。
(二)奖励与资助
1、新生奖学金: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考生,第一学年学校给予奖学金8000元/人;凡调剂录取我校的考生,第一学年学校给予奖学金5000元/人。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20000元/人/年。
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凡录取为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额度为6000元/人/年。
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国家按每生每年8000元的标准及在校硕士生人数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学校对奖学金覆盖面、等级和奖励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5、提供“三助”津贴。学校每年设立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提供 300元/月/岗的岗位津贴,每学年按实际上岗时间计算。
6、优秀奖学金。学校设立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分甲、乙、丙三个等级,按学习、科研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另设有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等多种研究生单项奖。
7、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学校鼓励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每生一万元)。
8、助学贷款与困难补助。凡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请并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另外,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开辟了入学“绿色通道”,学生也可申请学校困难补助,具体办法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八、优惠政策
1、免收复试费。
2、凡是通过我校复试并被录取的考生可报销一定额度的住宿费用及外地来咸宁的车票(火车票为硬座部分,二者入学后凭正规发票报销)。
3、985、211院校的毕业生和科研特长生可优先选择导师和研究方向。
九、其他事项
1、上述说明如与国家2015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遵守上述要求,否则谢绝报考。
2、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考登记表,如考生在报名时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个阶段,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3、我们会将各类有关的招生信息及时、详尽的在网页上予以公布!
单位代码:10927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88号
邮政编码:437100
联系部门: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网址:http://***/
电话:0715﹣8250870(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715﹣8250857(研究生处)
0715﹣8268332(药学院)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踊跃报考!
附件:湖北科技学院2015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计划:50人,具体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指标为准。
|
学科、专业名称代码及研究方向代码、名称 |
考 试 科 目 |
备 注 |
|
初试 |
||
|
1055药学硕士 _01临床药学 -02药物药效与安全性评价 _03药物合成与生产 _04药物制剂研究与开发 _05药物质量控制研究 |
①101政治 ②204英语二 ③349药学综合
|
349 药学综合:含有机化学、分析化学、药理学,其中,有机化学为必考科目,分析化学、药理学两门中考生可任选一门。 |
2015年华中农业大学公开招考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公告
华中农业大学2015年公开招考硕士研究生
网上报名公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 〔2014〕13号)文件精神以及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鄂高考〔2014〕33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全面、准确、高效地采集报名信息,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
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所有考生在网上报名后均需在规定时间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后方为有效。
二、我校报考点接受生源范围
2015年我校报考点只接受报考我校的考生,外省报考我校的考生选择就近方便的报考点报名,省内外所有报考我校095300风景园林硕士、083400风景园林学、125100工商管理硕士、125200公共管理硕士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我校报考点报名和参加考试。
有关报考点选择事宜的详细情况请到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bea.edu.cn/ )或相应报考点网站查询。
三、本报考点网报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9月25日—28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10月31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首次登录的考生先注册,并牢记注册成功后的用户名和密码,已注册的考生直接输入用户名、密码及校验码登录;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网报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含预报名信息)。
四、现场确认
1.网报成功后,考生本人需到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2.选择华中农业大学报考点的所有考生,于11月10日至14日(每天8:30—11:30、14:00—17:00)到华中农业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荟园公寓区)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必备材料:考生本人的网上报名号码;考生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无二代身份证的考生需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往届考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单考考生需提供2份专家推荐书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学位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明。我校原则上不接受成人、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生报考。
报名费:统考考生缴纳报名费壹佰玖拾元整(¥190.00元)和文具费(¥10.00元);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缴纳报名费(¥160.00元)和文具费(¥10.00元)。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要求,考生一律不得自带文具进入考场,由考场统一提供考试文具。考试文具 “统一购置、有偿使用、用后归己”。
现场工作流程:(1)验证→(2)缴费→(3)照相、领取“信息简表”并校对签名→(4)交回“信息简表”→(5)报名结束
未到现场缴费、照像、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报名无效。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名前请仔细查阅《华中农业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除125100工商管理硕士、125200公共管理硕士外,其他专业均不接收同等学力报考,报考资格审查将在现场确认进行并在复试阶段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复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认证报告原件寄送到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现场确认时未能提交认证报告的,不予现场确认。
3.考生在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4.考生输入的通信地址必须准确、详细,联系电话从报名到录取的这段时期须保持畅通。如因通信地址填写有误或不完整导致录取通知书等邮件无法送达的,其责任由本人承担。
5.根据教育部规定,研究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须过处罚年限方可报考,本次考试中作弊的考生,将视不同情节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罚。在校生参与作弊的,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在职人员参与作弊的,将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2014年12月15日-29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面均不得涂改。
7.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hzau.edu.cn/zsgz/)将随时提供各种信息,请多关注。
热忱欢迎全国各地广大学子来我校学习和深造,成为国家栋梁之材!
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4年9月23日
2014年硕士研究生录取情况统计
| 学位类型 | 代码 | 专业名称 | 初试成绩 | 人数 | 最高分 | 最低分 | 平均分 |
| 学术学位 | 100501 | 中医基础理论 | 339 | 6 | 353 | 280 | 333 |
| 学术学位 | 100502 | 中医诊断学 | 356 | 1 | 356 | 356 | 356 |
| 学术学位 | 100503 | 中医医史文献 | 339 | 5 | 339 | 284 | 313 |
| 学术学位 | 100506 | 中医内科学 | 370 | 12 | 408 | 297 | 339 |
| 学术学位 | 100507 | 中医外科学 | 300 | 1 | 300 | 300 | 300 |
| 学术学位 | 100508 | 中医骨伤科学 | * | 2 | 327 | 327 | 327 |
| 学术学位 | 100511 | 中医五官科学 | 361 | 1 | 361 | 361 | 361 |
| 学术学位 | 100512 | 针灸推拿学 | 290 | 3 | 344 | 290 | 326 |
| 学术学位 | 100601 | 中西医结合基础 | 310 | 7 | 355 | 284 | 329 |
| 学术学位 | 100602 | 中西医结合临床 | 347 | 14 | 365 | 309 | 335 |
| 学术学位 | 100800 | 中药学 | 294 | 23 | 396 | 292 | 334 |
| 学术学位 | 120502 | 情报学 | 362 | 1 | 362 | 362 | 362 |
| 学术学位 | 1005Z1 | 中医信息学 | 307 | 2 | 311 | 307 | 309 |
| 学术学位 | 1005Z2 | 中医心理学 | 360 | 2 | 360 | 348 | 354 |
| 专业学位 | 105118 | 中医内科学 | 378 | 13 | 379 | 334 | 353 |
| 专业学位 | 105119 | 中医外科学 | 365 | 4 | 365 | 344 | 357 |
| 专业学位 | 105120 | 中医骨伤科学 | 371 | 2 | 371 | 340 | 356 |
| 专业学位 | 105121 | 中医妇科学 | * | 1 | 推免 | * | * |
| 专业学位 | 105123 | 中医五官科学 | 363 | 2 | 363 | 344 | 354 |
| 专业学位 | 105124 | 针灸推拿学 | 368 | 3 | 368 | 322 | 351 |
| 专业学位 | 105126 | 中西医结合临床 | 369 | 20 | 399 | 325 | 356 |
辽宁中医药大学2015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汇总
请登录www.lnutcm.edu.cn(辽宁中医药大学官网)研究生学院主页,招生信息栏目,查看本校2015招生导师汇总。
云南警官学院2015年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云南警官学院始建于1950年,历经昆明市军管会公安部公安学校、云南省公安学校、云南省人民警察学校、云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等时期。2003年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云南警官学院。学院现有法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教育学五个学科,设有15个本科专业,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授权单位。建设有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重点实学科、1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3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设有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禁毒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等科研机构。《禁毒学》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7门课程被评为省(部)级精品课程,39门课程被评为院级精品课程。经过“升本”以来10年建设,各项事业全面、快速发展,现已成为公安部禁毒警察训练基地、公安部科技信息化教育训练基地、东南亚国家警察训练基地、云南省公安民警综合训练基地、云南省公务员考试测评基地等九个省部级基地以及云南毒品问题研究基地。
2012年12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招收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警务硕士基本情况
警务硕士属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专门针对在职公安民警招生。2015年,我院继续招收全日制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30名(最终名额依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一)招生专业及代码。警务硕士(035300)
(二)研究方向。2015年云南警官学院警务硕士研究方向为禁毒方向、反恐怖方向,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选择“警务”专业后,选择研究方向为“01”;同时,需要将报考研究方向“禁毒”或“反恐怖”手工录入到“备注”栏内。
(三)学制与学习形式。学制2年;脱产学习。
(四)有关费用及待遇。学员学习期间须交纳培养费用,其标准按物价部门相关要求执行。学费、交通及食宿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在学期间,不转户籍、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工资待遇原则不变,医疗费由学员所属工作单位负责,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学院按照国家政策实行研究生奖学金制度,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三类。
(五)学历与学位获得。学员学习期满,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考试合格,完成警务训练与警务实践等培养环节,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颁发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硕士学位。
二、报名工作要求
(一)报考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后工作时间满2年(截止日期为2015年7月31日);系在职公安民警;所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人事部门同意报考。
(二)报名办法及时间、地点及方法。报考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需要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具体报名时间、地点、方法与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相同。
1、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3、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云南警官学院的网上公布的招生简章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程序: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打印准考证:
2014年12月15日至12月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仅面向全国在职公安民警招生,不招收同等学力生。报名工作实行“组织推荐与个人自愿报名相结合”的原则,推荐单位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人事部门。符合条件的考生经本单位同意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三、入学考试及录取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考生参加2015年1月(具体时间见教育部公告)举行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初试),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英语二、警务硕士专业基础、警务硕士专业综合。初试合格分数线由教育部统一划定。
(二)招生学科、专业、方向代码及名称
云南警官学院2015年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
|
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 |
方向名称 |
初试科目代码及名称 |
复试科目名称 |
备注 |
|
035300警务 |
禁毒、 反恐怖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
届时见“云南警官学院2015年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公告” |
不招收同等学力生 |
(三)考试大纲
1.《警务硕士专业学位基础课考试大纲》
2.《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综合课考试大纲》
(四)复试。复试工作事宜我院在复试阶段确定,请考生及时关注我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页。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须填写《2015年攻读警务硕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和市级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提交我院。考生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 2015年攻读警务硕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2. 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人民警察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录取。按照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考生所在工作单位须与我校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
四、其他
我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专用热线(0871-65138760、65136017),报名阶段如有任何问题,欢迎致电详询。
云南警官学院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六日
云南警官学院2015年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云南警官学院始建于1950年,历经昆明市军管会公安部公安学校、云南省公安学校、云南省人民警察学校、云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等时期。2003年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云南警官学院。学院现有法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教育学五个学科,设有15个本科专业,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授权单位。建设有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重点实学科、1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3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设有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禁毒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等科研机构。《禁毒学》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7门课程被评为省(部)级精品课程,39门课程被评为院级精品课程。经过“升本”以来10年建设,各项事业全面、快速发展,现已成为公安部禁毒警察训练基地、公安部科技信息化教育训练基地、东南亚国家警察训练基地、云南省公安民警综合训练基地、云南省公务员考试测评基地等九个省部级基地以及云南毒品问题研究基地。
2012年12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招收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警务硕士基本情况
警务硕士属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专门针对在职公安民警招生。2015年,我院继续招收全日制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30名(最终名额依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一)招生专业及代码。警务硕士(035300)
(二)研究方向。2015年云南警官学院警务硕士研究方向为禁毒方向、反恐怖方向,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选择“警务”专业后,选择研究方向为“01”;同时,需要将报考研究方向“禁毒”或“反恐怖”手工录入到“备注”栏内。
(三)学制与学习形式。学制2年;脱产学习。
(四)有关费用及待遇。学员学习期间须交纳培养费用,其标准按物价部门相关要求执行。学费、交通及食宿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在学期间,不转户籍、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工资待遇原则不变,医疗费由学员所属工作单位负责,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学院按照国家政策实行研究生奖学金制度,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三类。
(五)学历与学位获得。学员学习期满,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考试合格,完成警务训练与警务实践等培养环节,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颁发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硕士学位。
二、报名工作要求
(一)报考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后工作时间满2年(截止日期为2015年7月31日);系在职公安民警;所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人事部门同意报考。
(二)报名办法及时间、地点及方法。报考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需要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具体报名时间、地点、方法与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相同。
1、 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3、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云南警官学院的网上公布的招生简章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程序: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打印准考证:
2014年12月15日至12月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仅面向全国在职公安民警招生,不招收同等学力生。报名工作实行“组织推荐与个人自愿报名相结合”的原则,推荐单位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人事部门。符合条件的考生经本单位同意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三、入学考试及录取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考生参加2015年1月(具体时间见教育部公告)举行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初试),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英语二、警务硕士专业基础、警务硕士专业综合。初试合格分数线由教育部统一划定。
(二)招生学科、专业、方向代码及名称
云南警官学院2015年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
|
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 |
方向名称 |
初试科目代码及名称 |
复试科目名称 |
备注 |
|
035300警务 |
禁毒、 反恐怖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
届时见“云南警官学院2015年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公告” |
不招收同等学力生 |
(三)考试大纲
1.《警务硕士专业学位基础课考试大纲》
2.《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综合课考试大纲》
(四)复试。复试工作事宜我院在复试阶段确定,请考生及时关注我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页。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须填写《2015年攻读警务硕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和市级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提交我院。考生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 2015年攻读警务硕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2. 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人民警察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录取。按照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考生所在工作单位须与我校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
四、其他
我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专用热线(0871-65136017、65138760),报名阶段如有任何问题,欢迎致电详询。
云南警官学院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六日
2015年警务硕士专业学位专业综合课考试大纲
2015年警务硕士专业学位
专业综合课考试大纲
(参考)
目 录
Ⅰ.考 查 目 标
专业综合课包括刑事侦查和治安两部分。要求考生具有准确把握刑事侦查学和治安学的基础知识的专业素质,具备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具体包括:
1、准确识记刑事侦查、治安的基础知识。
2、正确理解刑事侦查、治安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
3、能够运用刑事侦查、治安的基本理论分析、判断和解决有关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
Ⅱ.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二、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试卷内容结构
刑事侦查 75分
治安 75分
四、试卷题型结构
单项选择题 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刑事侦查、治安各10题)
多项选择题 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刑事侦查、治安各5题)
简答题 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刑事侦查、治安各2题)
论述题 2小题,每小题25分,共50分(刑事侦查、治安各1题)
案例分析题 2小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刑事侦查、治安各1题)
Ⅲ.考 查 内 容
第 一 部 分 刑事侦查
一、刑事侦查概述
(一)刑事侦查工作的任务和目的
(二)刑事侦查工作的方针与基本原则
(三)刑事侦查工作体制与机制
二、犯罪现场勘查
(一)犯罪现场勘查概述
1.犯罪现场勘查的要求
2.犯罪现场勘查的组织指挥
(二)犯罪现场勘查
1.犯罪现场勘查概述
2.犯罪现场勘查的要求
3.犯罪现场勘查的组织指挥
(三)犯罪现场访问
1.犯罪现场访问的对象和内容
2.犯罪现场访问的基本步骤和具体方法
(四)犯罪现场勘验
1.犯罪现场勘验的步骤
2.犯罪现场痕迹物证的发现、固定、提取和分析
(五)犯罪现场勘查记录
1.犯罪现场勘查笔录
2.犯罪现场勘查照片与录像
3.犯罪现场绘图
(六)犯罪现场分析
1.犯罪现场分析的步骤
2.犯罪现场分析的内容
三、摸底排队
(一)摸底排队的条件
(二)摸底排队的范围
(三)摸底排队的实施
四、调查访问
(一)调查访问的对象
(二)调查访问的内容
(三)调查访问的步骤
(四)调查访问的方式
(五)调查访问结果的审查判断
五、并案侦查
(一)并案侦查的条件
(二)并案侦查的组织实施
六、辨认
(一)辨认的本质
(二)辨认的分类
(三)辨认的规则
(四)辨认的组织实施
(五)辨认结果的审查判断
七、通缉、通报
(一)通缉的条件
(二)通缉令的发布权限和范围
(三)通缉令的内容和制作
(四)制作、发布通缉令的要求
(五)通报的分类
(六)通报的发布权限和范围
(七)制作、发布通报的要求
八、追缉、堵截
(一)追缉、堵截的方法
(二)追缉、堵截的组织实施
九、侦查实验
(一)侦查实验的规则
(二)侦查实验的组织实施
(三)侦查实验结果的审查判断
十、阵地控制
(一)阵地控制的基本原则
(二)阵地控制的主要行业和场所
(三)阵地控制的方法
十一、跟踪、守候
(一)跟踪的基本原则
(二)跟踪的方法
(三)跟踪的组织实施
(四)守候的方式
(五)守候的组织实施
十二、搜查、扣押
(一)搜查的分类
(二)搜查的方法
(三)搜查中的注意事项
(四)扣押的实施
十三、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
(一)在逃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特点和潜逃规律
(二)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的方式、方法
十四、刑事侦查程序
(一)立案
1.立案的条件
2.立案的实施
(二)分析判断案情
(三)刻画犯罪嫌疑人条件
(四)分析、判断侦查范围
(五)确定侦查途径
(六)制定侦查计划
(七)破案
1.破案的条件
2.破案的组织实施
(八)预审
(九) 侦查终结
1.侦查终结的条件
2.侦查终结对案件的处理
3.案件材料的整理和装订
十五、各类案件侦查
(一)杀人案件侦查
1.杀人案件的分析和特点
2.对可疑死亡事件性质的甄别
3.杀人案件的案情分析
4.查找杀人犯罪嫌疑人的主要途径
5.杀人犯罪嫌疑人的查证
(二)盗窃案件侦查
1.盗窃案件的分类和特点
2.盗窃案件的案情分析
3.盗窃案件的侦查要点
(1)内盗案件的侦查要点
(2)外盗案件的侦查要点
(3)扒窃案件的侦查要点
(4)盗窃机动车案件的侦查要点
(三)抢劫案件侦查
1.抢劫案件的分类和特点
2.抢劫案件的侦查要点
(四)诈骗案件侦查
1.诈骗案件的概念和特点
2.诈骗案件的侦查要点
十六、侦查实践前沿动态
(一)情报主导侦查
1.情报主导侦查的条件
2.情报主导侦查的工作模式
3.网上侦查
4.情报分析研判
(1)情报分析研判的步骤和程序
(2)情报分析研判的方法
(3)情报分析研判结果的评价
(二)刑侦体制改革
1.刑侦体制改革的背景
2.刑侦体制改革的目标和基本任务
3.刑侦破案机制改革
4.刑侦协作机制改革
5.刑侦保障机制改革
第 二 部 分 治安
一、治安管理概述
(一)治安与治安管理的含义
有关古代治安内容;现代治安含义;治安管理的含义及其特征。
(二)治安管理的任务与原则
1.治安管理的任务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发现和控制犯罪活动;预防、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预防、处置治安事件;预防、查处治安灾害事故;为民排忧解难;协助其他行政管理。
2.治安管理的原则
服从、服务原则;依法行政原则;预防为主、保障安全原则;公开、公正原则等。
(三)治安管理机构与治安防范组织
1.治安管理机构
(1)按照行政层级划分,分为中央治安管理机构,省级治安管理机构,地、市级治安管理机构,县、市级治安管理机构和公安派出所。
(2)按照具体业务划分,分为公共治安秩序管理部门;特种行业管理部门;枪支、危险物品管理部门;户口和居民身份证管理部门;社会安全防范指导部门;治安行动队等。
2.治安防范组织
(1)治安防范组织的种类
单位内部保卫组织;辅警组织;自治性安全防范组织(群防群治组织);治安保卫委员会;治安联防组织;职业化安全防范组织(保安服务公司)
(2)公安机关对治安防范组织的指导
(四)治安管理的法律规范
1.适用于治安管理的法律
(1)《人民警察法》;
(2)《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
(3)《突发事件应对法》、《禁毒法》等;
(4)《治安管理处罚法》、《居民身份证法》、《枪支管理法》等。
2.适用于治安管理的行政法规
(1)《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等;
(2)《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
(3)《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
3.适用于治安管理的部门规章
(1)《城市人民警察巡逻规定》、《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等;
(2)《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典当管理办法》等;
(3)《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治安调解工作规范》、《公安机关行政许可工作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等。
二、治安管理手段、措施与勤务
(一)治安行政手段
治安行政确认;治安行政命令;治安行政许可;治安行政教育;治安监督检查等。
(二)治安防控措施
治安防范教育;治安调查;安全检查;治理整顿等。
(三)治安强制措施
强行遣送;扣留人员;查验、扣留、收缴居民身份证;限期整改等。
(四)治安管理处罚(及其相关措施)(详见“第五章治安案件查处”的内容)
(五)巡逻与盘查
1.巡逻
巡逻的方式;巡逻的作用;巡逻的职责;巡逻的权限;巡逻制度等。
2.盘查
盘查的法律依据;盘查的方式;继续盘问的适用条件;盘查规范等。
三、治安基层基础
(一)治安基层基础概述
1.治安基层基础的含义
2.“三基”工程建设
“三基”工程建设的基本内涵;“三基”工程建设的总体目标;“三基”工程建设的实施途径。
(二)社区警务
1.我国社区警务的基础
公安工作的方针;综合治理方针。
2.社区警务工作的内容
开展群众工作;掌握社情民意;管理实有人口;组织安全防范;维护治安秩序等。
3.社区警务工作的方法
走访调查;宣传发动;巡逻守护;警情通报等。
(三)公安派出所
1.公安派出所的性质与任务
2.公安派出所的设置原则
3.公安派出所的职责与权限
4.公安派出所的基本制度
(四)户政与人口管理
1.户口登记与户口调查
户口登记的内容;户口调查的内容;户口调查的基本制度;户口调查的工作要点。
2.居民身份证管理
居民身份证的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签发;居民身份证的使用、查验;临时身份证。
3.实有人口管理
(1)常住人口管理的主要工作
(2)暂住流动人口管理的主要工作
(3)境外居留人口管理的主要工作
(4)特殊人口管理的主要工作
四、治安管理的主要工作
(一)公共场所治安管理
1.公共场所的特点
2.公共场所的种类
3.娱乐场所治安管理
娱乐场所概念与范围;娱乐场所的治安问题;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措施。
(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
1.特种行业的特点与种类
2.旅馆业治安管理
旅馆业的范围;旅馆业治安管理制度(措施)。
3.印章业治安管理
印章业的范围;印章业治安管理制度(措施)。
4.典当业治安管理
典当业的范围;典当业治安管理制度(措施)。
(三)危险物品治安管理
1.危险物品的范围
2.危险物品治安管理的主要手段
3.公安机关在危险物品管理中的职责
(四)大型活动安全管理
1.大型活动的种类
2.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的依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的预案;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的基本措施。
3.公安机关在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中的职责
(五)单位内部治安保卫
1.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的方针
2.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要求
3.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
4.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分类
5.公安机关在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中的监督检查
(六)突发事件处置
1.突发事件的类型
2.突发事件的发展阶段
3.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
4.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体制
五、治安案件查处
(一)治安案件查处概述
治安案件与刑事案件的区别;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构成与种类;治安案件查处的法律依据;治安案件查处的基本原则。
(二)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与治安管理处罚相关的法律措施;治安管理处罚自由裁量权。
(三)治安案件查处程序
1.治安案件的受案
2.治安案件的调查
传唤;勘验、检查;扣押、登记;鉴定、检测;抽样取证;证据保全;辨认等。
3.治安管理处罚的告知、听取与听证
4.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依法作出处罚决定;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5.治安管理处罚的执行
警告的执行;罚款的执行;行政拘留的执行;其他法律措施的执行。
6.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简易程序的操作规范。
7.治安调解
治安调解的适用条件;一般调解;现场调解;治安调解的操作规范。
(四)治安管理处罚的监督与法律救济
1.治安管理处罚的监督
2.治安行政复议
3.治安行政诉讼
4.治安行政赔偿
六、治安管理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一)治安管理的创新
治安管理的理念创新;治安管理的体制创新;治安管理的机制创新等。
(二)治安管理工作的信息化
(三)社区警务的改革与发展
(四)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
(五)其他治安管理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Ⅳ.参 考 试 题
刑事侦查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刑事侦查活动的认识基础是( )。
A.逻辑学 B.辩证唯物主义 C.同一认定理论 D.物质交换原理
2.将现场绘图分为平面图和平面展开图是根据现场绘图的( )作出的分类。
A.表示范围 B.比例要求 C.结构形式 D.视角
3.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时,被辨认的人不得少于( )人。
A.5 B.7 C.9 D.10
4.下列关于犯罪现场勘查的阐述,正确的是( )。
A.个体勘验可分为静态勘验和动态勘验
B.现场勘验的基本步骤是整体巡视、个体勘验和局部观察
C.全面记录固定现场状况是整体巡视的任务之一
D.划定勘验范围、明确勘验重点是局部观察的任务之一
5.关于侦查实验,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侦查实验应尽量在原地进行
B.侦查实验应尽量使用原有物品和工具
C.同一实验应反复多次进行
D.根据需要,侦查查实验可以由相关行业的专业人士主持实施
6.刑事侦查基础工作是指刑事犯罪情报工作、阵地控制和( )。
A.现场勘查
B.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
C.刑嫌调控
D.并案侦查
7.我国最基层的刑侦部门是( )。
A.刑警大队
B.刑警中队
C.责任区刑警队
D.派出所
8.下面有关刑事侦查工作方针表述错误的是( )。
A.依靠群众
B.抓住战机
C.适时破案
D.积极侦查
9.下面有关通缉的表述错误的是( )
A.通缉对象必须是应当逮捕并在逃的犯罪嫌疑人
B.市级以上公安机关有权向自己管辖的地区发布通缉令
C.通缉令可利用公开张贴或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发布
D.通缉令应写加盖发布单位公章
10.破案的条件是指主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和( )。
A.赃款赃物收缴
B.主要犯罪嫌疑人到案
C.法律手续完备
D.犯罪嫌疑人交待口供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多选、少选均不得分。
11.刑事侦查学是的学科性质是( )。
A.应用法学 B. 边缘学科 C.理论法学 D. 法学子学科
12.同一认定原理的理论依据是所有物质的本质特征都具有( )。
A.稳定性 B.客观性 C.特定性 D.可视性
13.不能被邀请作为犯罪现场勘查见证人的人员有( )。
A.现职司法人员 B.国家公务员 C.受过打击处理的人 D.被害人及其家属
14.并案侦查的依据是( )。
A.案件的特殊性 B.案件的相对稳定性 C.犯罪行为的习惯性 D.犯罪行为的连续性
15.刑事侦查是享有侦查权的国家机关为收集犯罪证据、查明案件事实和查缉犯罪嫌疑人依法实施的( )。
A.一般调查工作 B.专门调查工作 C.强制措施 D.强制性措施
三、简答题:每小题5分。
16.简述杀人案件的特点。
17.简述分析、判断作案工具和手段的依据。
四、论述题:每小题25分。要求观点明确,说理充分,条理清晰,语言规范、流畅。
18.论述辨认结果的审查判断。
五、案例分析题:每小题20分。
19.三月十日上午十时十五分,某市公安局接某大学保卫科电话报称:该校图书馆李×之妻贾香在家中被杀。市公安局刑侦处侦查、技术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查和访问。
现场勘查情况:
现场位于该校家属区十八楼二门三楼三号。李×家是三居室,正中一间是客厅,西间为李×夫妻卧室,东间是其女卧室,并有厨房和厕所。尸体仰卧在中间屋的水泥地板上,尸体下及周围有大量血迹。尸表检验发现死者前额部有边沿不整齐的裂伤四处,头顶部及左右枕部有裂伤十余处,边沿均不整齐,两眼青肿,鼻左侧骨折,颈部缠绕一条长三米的细麻绳,饶了三圈,并打一死结,绳子缠绕处呈较深索沟。死者上衣和毛衣、衬衣被掀至胸部,裤子被褪下,露出腹部,在肚脐上有横切伤四处,分别长十至十五厘米,腹壁切开,肠子外露,腹腔内有积血。两手有青肿、擦伤,并粘有血迹和头发。西屋沙发上有血点滴,沙发背靠的墙上有喷溅血二十四点,高一百二十厘米。西屋门框及门外墙上有五处血迹,高度为一百四十厘米左右,三处血迹上还粘有长头发六根。东间房门未外开,室内无异常。从中屋尸体到厕所水池留有一条血滴线,并留有四枚血足迹,足迹长约二十五厘米,为大棱花纹,水池边放有一把菜刀,上无明显血迹。室内无翻动现象,死者戴有手表,桌上放有一块表,以及照相机、电视机。死者家中的现金和数千元存折均未丢失,门窗均完好。
经检验,墙上血迹中的头发和死者手上粘的头发系死者头发;死者是因为大量出血造成内脏贫血而死;死者无被奸迹象;现场血足迹系北京产模压底翻毛皮鞋所留。
经向单位、家属、邻居、同事调查访问,死者贾香,女,五十二岁,市某厂会计,目前其夫李×正在给其联系调到该大学工作。三月十日系该厂公休日,贾在家休息。早上八时以前,其夫及子女陆续离开家上班,仅贾一人在家。其夫李×十时回家取东西用钥匙打开房门,发现贾死于屋内,即向该校保卫科报案。
贾香作风正派,为人老实,工作负责,但年老体弱,胆小怕事,一人在家时总是关着门,有客人来时,不是比较熟悉的也从不让进入卧室,在社会交往中没有什么仇人。李×在学校工作较好,群众关系也好,但有人反映其有作风问题,其一子一女均已工作,平日夫妻、母子关系尚和睦。
经其夫及子女辨认,死者颈部的细麻绳不是其家中之物;家中亦无人穿大棱形花纹底皮鞋;水池边的菜刀系家中日常用的菜刀,原放在厨房碗柜之中。
(注:计算身高公式:身高=(鞋印长-2)×7)
请回答:
1.这是一起什么性质的杀人案件?依据是什么?
2.本案中犯罪行为人有几人,使用了哪些作案工具?
3.本案中的犯罪嫌疑人应具备什么条件?
4.侦破此案应采取哪些侦查措施,如何组织实施?
5.描述犯罪行为人作案的经过。
治安
一、单项选择题:第20-29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20.我国历史上最早把“治”和“安”连起来作为一个词使用的是
A 司马迁 B 韩非
C 贾谊 D 孟子
21.《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是
A 治安行政规章 B 治安行政法规
C 治安行政法律 D 地方性治安法规
22.单位内部保卫组织是
A 独立的一级公安机关 B 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
C 治安防范组织 D 治安联防组织
23.根据《人民警察法》的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
A 辅警组织人员 B 保安服务人员
C 治安联防组织 D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
24.公民所持居民身份证因故无法继续使用而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领取新证的行为是
A 申领 B 换领
C 补领 D 签发
25.根据国务院公布施行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大型群众性活动,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 )人以上的活动。
A 1000 B 500
C 200 D 100
26.《人民警察法》规定的人民警察的职责之一,是(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
A 领导和监督 B 组织和领导
C 组织和指导 D 指导和监督
27.社区警务是
A 警务战略 B 社区中的警务
C 严打的战略 D 社区公众的治安工作
28.新时期,对流动人口治安管理服务工作的方针是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和
A 有效控制 B 重点监督
C 搞好服务 D 充分利用
29.属于全国性特种行业的是
A 拍卖业 B 废旧金属收购业
C 旅馆业 D 修理业
二、多项选择题:第30-34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多选、少选均不得分。
30.下列选项中哪些是治安管理的范围
A 公共场所管理 B 特种行业管理
C 户政管理 D 大型活动安全管理
31.按照行政层级划分,治安管理机构包括
A 市级治安管理机构 B 治安防暴队
C 治安拘留所 D 公安派出所
32.公安部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三基”工程的“三基”是
A 夯实基点 B 苦练基本功
C 打基础 D 抓基层
33.公共场所的范围有
A 重点地区 B 企事业单位
C 娱乐场所 D 交通场所
34.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要
A 创新执法理念 B 改进执法方式
C 完善执法规范 D 加强执法管理
三、简答题:第35-36小题,每小题5分,共10分。
35.简述治安防控措施主要有哪些?
36.简述应对突发事件的基本原则与措施。
四、论述题:第37小题,25分。要求观点明确,说理充分,条理清晰,语言规范、流畅。
37.结合实践论述治安管理的创新。
五、案例分析题:第38小题,20分。
38.一个小区的保安孙某与刘某(男,六十多岁,该小区住户)因琐事发生争执。刘某出言不逊,孙某随手抄起一个烟灰缸向刘某砸去,刘某躲闪并用手遮挡,烟灰缸砸在刘某左手臂上,砸出一道血印(后经鉴定未达到轻微伤)。刘某将孙某告到派出所。派出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第19条的规定,认为刘某构成殴打他人行为,但事出有因,属于情节特别轻微,减轻给予孙某罚款200元处罚。
分析上述案例,请回答以下问题:
(1)孙某的行为构成什么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2)对孙某处理可以适用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3)对孙某应当如何处理?
(4)如何理解治安管理处罚的自由裁量权?
Ⅴ.参 考 答 案
刑事侦查
一、单项选择题
1.B 2.C 3.B 4.A 5.D 6.C 7.C 8.C 9.B 10.B
二、多项选择题
11.ABD 12.AC 13.ACD 14.ABCD 15.BD
三、简答题
16.(1)杀人犯罪案件多有预谋过程。
(2)杀人案件有尸体可供检验。
(3)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多有特定利害关系。
(4)现场上可供提取和分析的痕迹、物证较多。
(5)犯罪行为人作案后心理活动剧烈,反常表现相对突出。
17. 根据现场上遗留的工具痕迹及其他相关痕迹、物证的特征进行判断;根据事主被害人或证人对作案人使用工具情况的陈述判断。
四、论述题
18.答案要点:
(1)审查辨认主体方面,具体包括:首先,考察辨认主体与案件或案件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该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到辨认主体判断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其次,考察辨认主体的感知、记忆和表达能力,如有无近视、色盲、听力减弱、健忘等症状,从而影响辨认结果的准确性;再次,考察辨认主体在感知、记忆和辨认时的状态和积极程度。如有无恐惧、紧张等心理状态并影响其观察和记忆等。
(2)审查辨认客体方面,具体包括:首先,考察辨认客体特征是否稳定,在案发后至辨认时是否发生较大改变,或者是否易于被破坏或易于伪装;其次,考察辨认客体特征是否突出,是否容易与其他客体相区别;再次,辨认客体是否易于被感知、记忆和再认,如辨认客体特征在辨认主体头脑中的反映是否清晰和充分。
(3)审查辨认的客观方面,具体包括:其一,从感知的时间、地点和环境看,辨认主体是否能充分、准确地看清楚辨认客体;其二,从辨认的时间、地点和环境看,辨认的时间是否充分、辨认的环境是否与感知的环境相类似,如辨认的距离、角度和光线等;其三,辨认的组织实施是否遵循了辨认规则;其四,辨认过程中是否受到了无关因素的干扰或影响,如无关的人出现在辨认现场干扰了辨认主体的判断、辨认主体受到犯罪嫌疑人的要挟或恐吓等;其五,辨认结果是否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如果辨认结果与其他证据相一致,则表明辨认结果的准确度较高,反之则需要进一步审查,以甄别真伪。
五、案例分析题
19.答案要点:
(1)这是一起私仇报复杀人案件。依据是:
①根据死者家中财物未见短缺,死者无被奸迹象,死者生前为人老实,作风正派,平日夫妻、母子关系尚和睦,可排除图财杀人、强奸杀人、奸情杀人和婚姻家庭纠纷杀人。
②有人反映死者丈夫李某有作风问题,而凶手又恰恰选择李某正在联系将贾香调到自己单位工作之时下手杀人,故推断此案很可能是因奸情瓜葛引发的泄愤报复杀人案件。
(2)本案中犯罪行为人为一人,依据是现场仅留有一种足迹(除死者及其家人之外)。作案工具有三种,即钝器、麻绳和菜刀。
(3)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应具备的条件是:
①具有作案时间,发案期间去向不明。
②根据凶手选择只有贾香一人在家时敲门入室作案,说明凶手了解死者及其家人的活动规律,作案时机选择恰当,应为熟人作案。
③根据贾香有客人来时,不是比较熟悉的人从不让进入卧室,据此推断凶手很可能是女性。
④贾香年老体弱,胆小怕事,而凶手杀害这样的一个人却费尽周折,先在西屋用钝器击打,又抓住贾的头发往门框上撞,又用麻绳勒和刀砍,才将贾香杀死,表明凶手的年龄、体力与死者不相上下。
⑤根据凶手遗留在现场上的足迹长度推算,凶手身高约在1.61米左右。
⑥有人反应贾香的丈夫李某有作风问题,而凶手又选择李某正在联系将贾香调到该大学工作之机下手杀人,分析凶手可能与李某有过奸情。
⑦凶手具有一双底长25厘米的北京产模压底翻毛皮鞋,以及钝器和麻绳作案工具。
⑧凶手身上可能沾有血迹。
(4)侦破此案应采取的侦查措施:
①对李某调查访问,查明他与谁曾有过暧昧关系,谁有可能作案。
②对照嫌疑人应具备的条件,在贾香和李某的熟人中深入摸底排队,发现犯罪嫌疑人。
③对发现的犯罪嫌疑人,可采用搜查措施获取类似的北京产模压底翻毛皮鞋,类似钝器和麻绳,然后进行检验鉴定,看鞋和钝器上有无血迹,与死者的DNA是否相同,与现场足迹和尸体上的伤痕是否吻合,与现场麻绳是否同一种类。
④对发现的犯罪嫌疑人,要注意从其住所搜查血衣并进行DNA检验,看其是否与死者相同。
(5)犯罪行为人作案的经过:犯罪行为人得知李某正在联系将贾香调到大学工作,想夫妻好好过日子,便怀恨在心,伺机泄愤报复。她利用贾香一人在家之机,敲门入室。贾香见来人是熟人,便让进卧室攀谈。凶手趁贾香不备,掏出携带的钝器打贾香的头部,贾跑向客厅,凶手又揪住贾的头发在门框上猛撞,致使贾香昏倒在客厅。凶手又掏出事先准备的麻绳狠勒贾的颈部,又唯恐贾不死,从厨房找来菜刀向贾香腹部连切四刀。杀人后,到厕所水池冲洗菜刀并洗手,而后关上死者家的房门逃离现场。
治安
一、单项选择题
20. B 21. B 22. C 23. D 24.B 25. A 26. D
27. A 28. C 29.C
二、多项选择题
30.ABCD 31.AD 32.BCD 33.CD 34.ABCD
三、简答题
35.(1)治安防范教育。
(2)治安调查。
(3)安全检查。
(4)治理整顿。
36.(1)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2)国家建立重大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
(3)减少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
四、论述题
37.答案要点:
(1)治安管理的理念创新。如以民为本理念,公开透明理念,服务行政理念,诚信行政理念,成本效益理念等。
(2)治安管理的体制创新。如现行公安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构建现代治安管理组织体制,构建公安基层组织的警务保障等。
(3)治安管理的机制创新。如治安工作程序规范化,治安警务流程网络化,打防控一体化,治安警务信息化等。
五、案例分析题
38.答案要点:
(1)保安孙某与刘某发生争执,孙某用烟灰缸砸刘某,从其行为客观方面看,孙某殴打了刘某并造成了一定的伤害,从其行为侵犯客体看,孙某侵犯了刘某的人身权,从其主观方面看,孙某砸伤刘某系故意,因而,孙某的行为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第一款规定,构成殴打他人行为。
(2)一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关于民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可以治安调解处理的规定;二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对殴打他人行为规定了一般情节、情节较轻、情节严重的三种处罚情形;三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9条规定了应当减轻或者不予处罚的五种情形。
(3)一是可以对孙某、刘某调解处理;二是如果调解不成或者可以直接选择对孙某处罚。但因刘某系60多岁的人,因而,对孙某的处罚选择应当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的第三种情节严重的处罚,即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三是如果考虑孙某有“情节特别轻微”的情况,首先选择适用直接具体的条款——即《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其次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9条的规定,在“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幅度的基础上依照有关规定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4)所谓自由裁量权,是指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在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时,根据具体情况在法定范围内自行决定处罚种类和幅度的权力。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必须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所以合法是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基础;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核心问题是合理,合理要求自由裁量者没有偏私,实施自由裁量的理由合理,并符合授权的目的,具体实施处罚的罚过相当。
Ⅵ.参 考 书 目
1.法律规定:与刑事侦查、治安管理内容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2.公安部有关指导性文件。
3.参考书:可参考各高等院校的相关教材和专家学者的有关著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