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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中南民族大学考点公告

湖北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现就中南民族大学考点有关报考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南民族大学考点接收考生范围: 

1.武汉市报考我校的考生。

2.2021年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省外招生单位以及报考武汉未设报考点的省内招生单位的考生。其中报考省内科研院所的,选择武汉市武昌区招考办报考点报名。

二、网报时间及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日期: 2020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9月24日至27日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预报名。已参加预报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有效,无需重复网报。

2.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仔细阅读相关“招考公告”(教育部、湖北省考试院、我校考点以及招生单位),按要求报名。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按网页提示和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首次登录的考生先实名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只能注册一个账户,每个账号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在网报期间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考试方式、报考单位和报考点等除外),如果一个报名信息中不允许修改的项目填写错误,考生无需重新注册,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前,取消错误的报考信息,然后用当前账号新增一条报名信息。核对所填报考信息无误后提交。考生取消的报考信息是已缴费的,将由学信网在报名结束后统一退费至原缴费账号。

(3)湖北省考点报考费采取统一网上缴费方式,全省不再统一购置考生文具,考生自带必备文具参加考试。报名费标准:考三门的为130元;考四门的为190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审计硕士报名考试费每人160元。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网上填报信息时,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所有考生均须按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文件选择报考点报名,并按要求完成网上确认。不按规定选择报考点的,网上确认一律不予通过。

三、网上确认 

2021 年我省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全面施行网上确认,所有考生须于 11 月 6 日-10 日登陆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上传资格审核材料、进行网上确认。未按时完成网上确认的本次报名无效。

1.考生需上传本人近三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

2.网上报名期间显示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根据实际情况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①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期间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还需上传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或包含曾用名的户口本个人页。

②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提供考籍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单;

③国家承认学历的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持所就读高校出具的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证明。

④往届毕业生须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 年以后的毕业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后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还须上传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或包含曾用名的户口本个人页。

3.往届毕业生在户口所在地报名的须上传户口本户主页及个人页(集体户口仅提供个人单页);异地报考的往届毕业生须上传近 3 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或报考点当地的居住证。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内页图片。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上传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审查通过后,因考生自身原因,如网报信息不准确、弄虚作假等,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导致招生单位拒绝报考的,报名费将不予退还。

7.考生应仔细阅读网上确认系统中的诚信承诺书。通过研招网系统网上确认成功的考生,视为已签署承诺书。

8.考生仅能确认一个有效的网上报名信息。考生需对本人的网报信息进行认真仔细地核对,并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完成网上确认。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

9.根据教育部规定,往年研究生考试中作弊被停考的,还在停考期的考生今年不允许报考。违反此规定报名或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和网上确认无效。

10.网上确认前考生应保管好本人居民身份证,可以保留符合标准要求的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和近期手持身份证正面的照片;网上确认期间发现身份证遗失,又无上述照片的,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网上确认时上传临时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和手持临时身份证正面的照片;网上确认期结束前,仍然未上传相关材料的,无法通过网上确认,本次报名无效。

四、注意事项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以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2.报名点的选择一定要慎重。若选择“中南民族大学”为报考点,只能到中南民族大学报考点参加考试。

3.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写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4.考试方式和考试科目的选择要准确,绝对不能出错,否则无法考试。

5.填写通讯地址时,务必写清楚具体地址,不能用单位名称代替通信地址。

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务必注意照此格式填写:XX省(市、区)XX市XX区XX路XX学校XX院(系)2017级XX专业。

6.中南民族大学报考点只设一个考区,所有选择本报考点的考生,全部集中在校内考试。

7.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不得添加任何文字、图案。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各位考生妥善保管好电子版《准考证》。

8.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实行刷居民身份证入场,没有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能入场考试。

9.到报考点现场资格审查、照相所携带的身份证必须注意其有效性,否则报考点工作人员有权不予接收。

10. 中南民族大学考点办公室通讯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182号       邮  编:430074

办公地点:中南民族大学4号教学楼2楼202室  

联系电话:027-67843396/2123

乘车路线:乘坐538、583、590、572、586、811、901等均可直接达到。

 

 

中南民族大学考点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八日

 

 

2021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试报考点代码及名称

代码

报考点名称

代码

报考点名称

4201

武汉大学

4229

湖北医药学院

4202

华中科技大学

4230

荆州市教育考试院

4203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4231

武汉市汉阳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4204

武汉理工大学

4232

武汉市江夏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4205

湖北工业大学

4233

武汉市青山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4206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4234

宜昌市教育招生和考试办公室

4207

华中师范大学

4235

黄冈市教育招生和考试局

4208

华中农业大学

4236

孝感市教育考试院

4209

湖北大学

4237

荆门市招生考试局

4210

湖北中医药大学

4238

仙桃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4211

长江大学

4239

武汉体育学院

4212

武汉科技大学

4240

武汉轻工大学

4213

海军工程大学

4241

江汉大学

4214

武汉市江岸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4242

湖北科技学院

4215

湖北美术学院

4243

湖北师范大学

4216

襄阳市教育考试院

4244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4218

恩施州教育考试院

4245

湖北民族大学

4219

中南民族大学

4246

江汉区教育局招生考试办公室

4220

三峡大学

4247

武汉市硚口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4221

黄冈师范学院

4248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4222

武汉纺织大学



4224

黄石市教育考试院



4225

武汉市武昌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4226

武汉市洪山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4227

武汉音乐学院



4228

武汉工程大学



 

 

 

 

 

研考网报常见问题答疑(2021)

 

问题1:湖北省今年如何进行资格确认,还有没有现场确认?

答复:今年我省全部考点实行网上确认,个别情况特殊的考生,由报考点通知考生到现场进行确认。

 

问题2:已毕业往届考生没有在湖北工作,户口也不在湖北省,可不可以在湖北报名考试?

答复:不可以。

 

问题3:外省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不可以报考湖北招生单位?

答复:可以,只是不能选择湖北的报考点参加考试。

 

问题4:湖北省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不可以回户籍所在市州(或外省)报名?

答复:不可以,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毕业高校所在地报名。

 

问题5:外省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不可以在湖北报名考试?

答复:不管户籍在不在湖北都不可以。除非报考的湖北招生单位要求报考的专业必须在本校参加考试。

 

问题6:外省户籍已毕业往届考生,但在湖北工作,可不可以在湖北报名考试?是否需要单位开具工作证明?

答复:可以,需要提供工作所在地居住证或近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同时应当按照往届生选择工作所在地报考点报考。

 

问题7:湖北户籍已毕业往届考生,户口在湖北A市,但在湖北B市工作,可以如何选择报考点?是否需要单位开具工作证明?

答复:可以在A市按照往届生选择报考点,提供户口本;也可以在B市按照往届生选择报考点,提供居住证或近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不能提供以上凭证的,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报名。

 

问题8:湖北户籍自考考生(含自考考籍在我省的和外省的)/网络教育应届本科生(含毕业单位在我省的和外省的),目前没有毕业,报考需要什么条件,如何选择报考点?

答复:需要能够在报考单位要求2021年研究生报到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凭考籍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单/毕业单位出具的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证明,在户籍所在地报名。

 

问题9:外省户籍自考考生(含自考考籍在我省的和外省的)/网络教育应届本科生(含毕业单位在我省的和外省的),目前没有毕业,报考需要什么条件,如何选择报考点?

答复:需要能够在报考单位要求2021年研究生报到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凭考籍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单/毕业单位出具的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证明,同时在我省工作,能够提供工作所在地居住证或近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按照往届生选择工作所在地报考点报考。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不能在我省报名点报名。

 

问题10:如何选择报考点?

答复:请考生查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研招考试”栏公布的2021年研考网报须知,或者咨询所报考的单位。

今年调整的内容:①武汉市内考生(不含设有报考点的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招生单位未在武汉市设置报考点的管理类联考专业,集中在东湖高新区招考办报考。②武汉市内报考省内科研院所的,集中在武昌区招考办报考。③十堰地区报考湖北汽车学院和湖北医药学院以外的非两所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任选两所学校中其一报名。④自考考生(含自考考籍在我省的和外省的)/网络教育应届本科生(含毕业单位在我省的和外省的),不再区分考籍或者毕业院校是否在我省,报考点不再以主考院校或者毕业院校所在地为依据,我省户籍的只能选择户籍所在地或者工作所在地,外省户籍只能选择工作所在地,选择工作所在地提供工作所在地居住证或近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问题11: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名校验码什么时候可以领取,如何领取?

答复:因教育部还未下文,我省还未开始办理,具体开始时间要等教育部下发通知,届时会在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官网上公布办理时间、领取方式和相关要求,大概会在10月中旬。

 

问题12:网上报名时需要填写的一些信息应该怎样填写?

答复:请咨询所报考的招生单位。

 

问题13:国外未毕业本科生可不可以报考2021年研究生考试,需要什么材料?

答复:需要能够在报考单位要求2021年研究生报到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并经教育部国际交流中心学历认证通过。报名时需要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高校出具的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证明等。

 

问题14:身份证现在遗失了,如何进行网上资格确认?

答复:请立即办理临时身份证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期结束前,仍然未上传相关材料的,无法通过网上确认,本次报名无效。

入场考试必须使用正式身份证才能入场考试,请尽快办理身份证并妥善保管。

 

问题15:网上报名后报名系统反馈学历查询不到,怎么办?

答复:如果是已经毕业的,请尽快到湖北省教育厅政务服务大厅进行认证,在招生单位要求的时间内将认证报告交招生单位核验。如果是未毕业的普通应届本科生、成人应届本科生、未毕业自考生、未毕业网络教育本科生,不用进行处理,待2021年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即可。

 

问题16:网报不能修改的信息填报错误,如何处理?

答复:取消该条信息后,重新报名,增加一条报名信息可。

 

问题17:网报期间因信息填报错误取消的报名已经缴费,原所缴纳报名费是否退还?

答复:网上确认结束后由学信网统一退还至原缴款账户。有问题可联系学信网客服。

 

问题18:没有完成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未通过或者通过后不参加考试,是否退费?

答复:不退费。

 

问题19:报考点联系电话哪里有?

答复:研招网上报考点公布的网报公告及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的网报公告均能查询到报考点联系电话。

 

问题20:网上确认时是否必须要提供学位证?

答复:无硬性要求。一般情况下,网上确认可不提供;但是,如果招生单位招生简章中明确要求需要学位证,网上确认后招生单位进行审核资格时仍有可能不予通过,无法参加考试。

 

问题21:专科毕业能不能参加研究生考试?

答复:到2021年研究生入学时满2年的专科毕业生,可以以本科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各招生单位对本科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考生有无复试加试专业课等其他具体要求,请咨询报考单位。


西安理工大学网址http://www.xaut.edu.cn



  西安理工大学热忱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 ! 

 

学校代码:10700

学校名称:西安理工大学

联系电话:029-82312406、82312416(Fax)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 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48

各招生学院代码及咨询电话

 

招生学院代码及名称

咨询电话

联系人

所在校区

10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29-82312994

彭老师

金花校区

102机械与精密仪器工程学院

029-82312212

孙老师

金花校区

103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029-82312427

王老师、张老师

金花校区

104水利水电学院

029-82312780

魏老师、熊老师

金花校区

105经济与管理学院

029-62660204

齐老师

曲江校区

106艺术与设计学院

029-82066426

田老师

曲江校区

107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029-82312189

赵老师

金花校区

108印刷包装与数字媒体学院

029-82312871

余老师

曲江校区

109理学院

029-82066375

刘老师

曲江校区

110人文与外国语学院

029-62660266

孙老师

曲江校区

111马克思主义学院

15691753868

王老师

曲江校区

112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029-82312231

屈老师

金花校区

119 电气工程学院

029-68548433

高老师

曲江校区

125经管学院专业学位中心

(MBA教育中心)

029-62660238

62660280

杨老师、路老师

曲江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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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址   http://yjsy.xaut.edu.cn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om.cn<公网>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n<教育网>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http://www.chinadegrees.cn

 

 

 

 

 


 

 

 

 

 

 

 

 

 

 

 

 



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

      为做好我校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接收推免生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择优选拔的原则,在对推免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推免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坚持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

    二、接收推免生的范围及条件

    1.根据教育部下达我校当年研究生招生规模,我校2021年计划接收外校推免生人数不超过20人。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以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示。

    2.接收推免的专业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推免生均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外校推免生申请条件

   ⑴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获得具有推荐资格高等学校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⑵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⑶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行为。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⑷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特别是专业成绩名列前茅。无重修、补考课程,已具备获得学士学位授予的各项条件。

     ⑸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在理论研究和实践创作方面有突出成果,具备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素质。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1.考生填报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学科、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我校发出复试通知。我校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人,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⑴审核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⑵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密封后在该信封的封口处加盖公章。

⑶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中有获奖或突出表现,请提交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4.办理拟录取手续。研究生处汇总复试合格者名单后,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须到我校指定的医院体检,并进行政审工作。体检合格拟被录取者应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5.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6.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如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四、奖助学金

凡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入学注册后可获得“新生学业奖学金”,奖学金为每人10000元;同时可获得“优秀生源奖学金”,奖学金金额为每人2000元;享受国家助学金和普通助学金合计每年每生9000元,按月发放。

五、严格公示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大力推进信息公开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激励高校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是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不但直接关系学生的利益,而且直接影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质量和声誉。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和学校网站,将我校接收推免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向社会公开,并将通过复试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及复试成绩按要求进行公示。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本办法要求,认真做好推免接收工作。对工作过程中违反规定或徇私舞弊的单位或个人,学校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六、联系方式
   齐鲁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531-89631824

邮箱:yzb10431@163.com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zs.qlu.edu.cn

 

附件: 202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接收推免专业目录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六日


齐鲁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全日制)招生专业见附件,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齐鲁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详细情况。2021年拟招收全日制研究生1130人,非全日制研究生24人,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不包含接收推免生人数,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给我校2021年招生计划与报考情况作适当调整,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接收推荐免试生

欢迎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具体要求及申请办法请查阅我校“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四、报名考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 //yz.chsi.com.cn,教育网址: 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11月7日前时将认证报告扫描件发至我校研招办邮箱yzb10431@163.com。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请于11月7日前,将本人《应征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发至我校研招办邮箱。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初试

2021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初试成绩公布

国家统一阅卷后,初试成绩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届时可查询各科成绩。

六、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我校规定的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向我校研招办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考试。

七、复试录取

3-4月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包括:英语听说测试、专业笔试、综合面试等。

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前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合格,不得参加复试。

我校分专业按照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以及培养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分别排名,先按照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一志愿过线且复试合格的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具体复试要求以我校发布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准。

复试结束后,外校、外地和往届考生直接领取人事档案调档函,到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办理调档手续。

八、其他问题

1.跨学科专业报考

本科毕业生可以跨专业报考,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

2.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是指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并通过5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考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①所学专业和报考专业原则上须相同或相近;②通过自学考试或函授或进修过报考专业5门以上(含5门)本科课程,或在公开出版的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1篇或1篇以上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

3.定向考生报考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4.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工作由校医院负责,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5.命题

政治、英语(一、二)、数学(一、二、三)、经济类综合能力由全国统一命题,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6.选导师

研究生录取后选导师,实行师生双向选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7.关于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为5年,提前完成培养方案和学位论文、成绩优秀的研究生可申请提前毕业。

8.关于收费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7000元。

9.全日制助学金

全日制研究生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和普通助学金,其中国家助学金6000元/人/年,普通助学金3000元/人/年,均按月发放,发放范围覆盖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助学金。

10.全日制奖学金及科研补贴

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优秀生源奖学金等。

国家奖学金:硕士生每生每年20000元,具体名额按当年下达指标执行。

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0000元/人/年,获奖比例为在校研究生数的10%;二等奖6000元/人/年,获奖比例为在校研究生数的20%;三等奖4000元/人/年,获奖比例为在校研究生数的30%。

单项奖学金:奖励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学风建设、大型赛事、社会工作、见义勇为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1000元/人,获奖比例不超过在校研究生总人数的10%。

优秀生源奖学金:对于来自985或211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入学后一次性奖励8000元;对于来自非985和211工程高校的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入学后一次性奖励2000元。

此外,学校还为全日制研究生设立助教、助研、助管等“三助”岗位,并发放津贴。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奖学金及科研补贴。

九、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31

联系部门:齐鲁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3501号

邮编:250353

联系人:徐老师、高老师

联系电话:0531-89631824

传真:0531-89631824

E - mail:yzb10431@163.com

学校主页:http://www.qlu.edu.cn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zs.qlu.edu.cn/


附件1: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北京联合大学2021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代码:11417

北京联合大学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招收全国各类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研究生 (以下简称“推免生”)。

一、申请条件

凡获得推免资格的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二、接收专业和人数

我校2021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中医专业学位硕士除外)均可招收推荐免试生。接收推免生的总人数不超过全校招生指标的50%。

三、接收程序

1、推免生请按教育部相关通知要求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并网上支付报名费。

2、通过学校初审的推免生,由学校研招办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确认复试通知的推免生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学生证、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其他有关材料(如英语水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3、复试采用面试方式,必要时可笔试或进行相关实验操作。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及格者择优录取。复试录取办法由各招生学院根据本招生章程制定并公布。

4、考生复试时应按招生单位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5、复试通过者,由各招生学院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按要求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点击确认待录取。

6、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不需参加统考考生的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7、收到待录取通知的申请者,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待录取确认,逾期未完成确认者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完成确认者不可变更录取志愿。

8、按照京发改[2008]1974号文件规定,所有参加复试的推免生,每人交纳复试费100元。

四、其他规定

1、凡被我校接收的2021年推免生入学后均可获得8000元的奖励。

2、入学时我校还将进行录取资格复审。复审中如发现申请人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则取消申请人的入学资格。

(1)未能获得毕业、学位证书;

(2)网上注册信息存在伪造现象或者申请人故意隐瞒了有可能影响其录取的信息;

(3)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所列不予录取的情况;

(4)受到纪律处分,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及以上成绩;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3、如果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台新的文件,我校将遵照执行。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7号北京联合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01

联系电话:010-64909005(研招办)

招生网址:http://graduate.buu.edu.cn

电子邮箱:ldyzb@buu.edu.cn

北京联合大学招生院所联系方式

招生学院

编码

招生学院

学院地址

联系老师

联系电话

101

应用文理学院

北京市海淀区北土城西路197号

张老师

010-62004555

102

智慧城市学院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7号

曾老师

010-64900272

103

管理学院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7号

任老师

陈老师

010-64900702

010-64900707

104

生物化学工程学院

北京市朝阳区垡头西里三区18号

郑老师

010-62004578

105

旅游学院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7号

鲍老师

010-64909282

106

商务学院

北京市朝阳区延静东里甲3号

聂老师

010-65917032

107

特殊教育学院

北京丰台区蒲黄榆二巷甲一号

祝老师

010-67611546

108

师范学院

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外管斜街5号

张老师

010-64242270

109

机器人学院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7号

徐老师

010-64900941

110

艺术学院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7号

何老师

010-64909149

111

应用科技学院

北京市北苑路6号院甲1号

王老师

010-80121369

112

城市轨道交通与物流学院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7号

崔老师

010-64900506

114

马克思主义学院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7号

石老师

010-64900200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咨询活动通知

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咨询(上海市考试院)

时间:2020年9月21日(周一)9:00-15:00

网址:

http://zxanswer.021east.com/FreeOfCharge/ConsultationIndex?c=55(PC入口)

http://zxanswer.021east.com/FreeOfChargePhone/Index?c=55(手机入口)

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咨询(教育部)

时间:2020年9月21日至23日9:00-15:00

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

在相应的网址找到我校网上咨询界面,进入咨询模块,提交问题后我们会尽快反馈。

欢迎考生届时咨询。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和《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有关要求,特制定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简称刑警学院;英文名称为Criminal Investigation Police University of China,英文缩写为CIPUC。学校法定注册地址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学校的互联网域名是http://www.cipuc.edu.cn。

第四条  学校是公安特色鲜明的高等学校,作为公安事业和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向国家战略需要、公安实战需求和警务学术前沿,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推动公安事业科学发展。

第五条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坚持围绕实战、融入实战、服务实战、引领实战,突出忠诚警魂培育,强化纪律作风养成,全面培养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素质优良的应用创新型高级公安专业人才,为提升公安机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核心战斗力提供坚实的智力支撑。

第六条  学校的主要教育形式是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学历教育和民警继续教育等。

第七条  学校的主要学科门类为法学、工学、理学,同时涉及医学、教育学和管理学等其他学科门类。

第八条  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研究生院、纪检监察处、后勤工作处主要负责人,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各学位点导师组组长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指导及协调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

第十条  研究生院是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具体承办部门,全面承担研究生招生考试各项工作的实施与组织协调。

第十一条  纪检监察处负责对研究生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实施情况与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依法依规维护考生与工作人员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第十二条  2021年招生规模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为准。

我校202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为374人,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规模为38人,其中含“退役大学生”专项计划30人,供考生参考。

由于公安工作高负荷、高对抗、高压力、高风险的特殊性,公安学、公安技术“非定向就业”类别录取女生人数不超过15%。

第十三条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招生对象为符合以下政治思想方面、学业水平和身体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第十四条  政治思想方面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学习、工作期间无党纪、政纪处分,无考试作弊记录;

4、报考公安学、公安技术专业的考生应无不宜从事公安工作的其他原因。

第十五条  年龄条件:报考“非定向”(录取后档案需转入我校)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9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定向”(录取前要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录取后档案不转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7月1日及以后后出生)。

第十六条  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其中,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的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复试时需要加试。加试科目按照文法类(报考公安学、法学、法律、应用心理等专业)、理工类(报考公安技术、法医学等专业)分为两大类进行。文法类考生加试:计算机基础理论、法制史(含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理工类考生加试:高等数学、普通物理。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十七条 身体条件:对于报考公安学、公安技术一级学科下各研究方向的考生,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体检的具体标准如下:

1、身高、体重、视力及外观的要求:

(1)报考公安学、公安技术一级学科下各研究方向,体检标准:

男生身高170厘米及以上,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含本数)。女生身高160厘米及以上,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1至25.7之间(含本数)之间。左右眼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2)报考公安学、公安技术2个专业之外其他专业的“非定向”录取类别的考生,体检标准:

男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68厘米,体重不轻于50公斤,不超过标准体重25%;女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58厘米,体重不轻于45公斤,不超过标准体重25%,身体匀称。左右眼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4.8。

外观: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文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

2、报考各专业“非定向”录取的考生,均应符合以下要求:

(1)色觉:无色盲、色弱。

(2)两耳无重听、无口吃。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慢性肾炎,无高血压,本人和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第十八条  报考警务硕士考生应符合以下各项要求:

1、本科毕业满2年(截至2021年9月1日),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须为在职人民警察,政治坚定,热爱公安事业,身心健康,具有培养和发展潜力;经所属单位的纪委、督察、法制等部门审核无违法违纪;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警务专业硕士报考类别仅限“定向就业”,考生报考时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录取前须按相关要求与工作单位及学校签订定向培养三方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5、警务考生报考时请参照以下内容进行报考院系所选择: 

公安学方向:马克思主义学院(侧重公安思政)、公安信息技术与情报学院(侧重公安情报)、侦查与反恐怖学院(侧重刑事侦查)、禁毒与治安学院(侧重治安学)。

刑事科学技术方向:刑事科学技术学院(侧重痕迹检验、文件检验、理化检验、法医学)。

经济犯罪侦查方向:经济犯罪侦查学院。

大数据侦察方向:公安信息技术与情报学院。

禁毒学方向:禁毒与治安学院。

报考刑事科学技术学院的警务硕士考生,报名时须在“备注2”中填写个人选择入学后侧重学习的具体方向。

6、警务硕士合作培养的说明:

我校和公安部网安局合作培养警务硕士,招生规模为50人,报名此项合作的民警,报名时除选择“大数据侦察”研究方向外,还须在“备注1”项填写“网安-大数据”。

我校和公安部经侦局合作培养警务硕士招生规模为30人,报名此项合作的民警,报名时除选择“经济犯罪侦查”研究方向外,还须在“备注1”项填写“经侦”。

我校和公安部禁毒局合作培养警务硕士招生规模为40人,报名此项合作的民警,报名时选择“禁毒学”研究方向外,还须在“备注1”项填写“禁毒方向”。

第十九条  报考法律硕士考生需符合以下各项要求:

1、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工作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务的工作者,不能全日制脱产攻读的一般应报考非全日制培养定向就业。

第二十条  对前置专业的特殊要求:公安技术专业中人体检验与鉴定技术研究方向的考生要求前置专业为医学(不包括药学类[代码1007]和中药学类[代码1008])或生物科学[代码0710](不包括生态学[代码071004])。其他专业(研究方向)无前置专业要求。

第二十一条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注意事项:

1、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详见《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21年招收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2、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在复试时提供以下材料:教育部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单;近5年在报刊上公开发表3篇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含一篇5000字以上的报考专业学术论文;补修所报考专业本科课程证明材料(由补修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第二十二条  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注意事项:“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的专业、研究方向如下:

1、公安学专业:侦查学、禁毒学2个研究方向,男性,有服役时担任侦察员经历的优先。

2、公安技术专业:刑事科学技术,不限性别,本科专业为理学或工学门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非理学[门类代码为07]及工学[门类代码为08]门类毕业生不得报考),有服役时从事技术类兵种经历的考生优先。

3、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不限性别,本科专业需符合教育部对应专业要求。

4、警务:不限性别,目前为在职民警且符合报考警务硕士各项要求,有大学生士兵服役经历。

第二十三条  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我校可接收此类申请免试的专业为:法学、法医学、法律,对应专业的前置专业要求如下: 

申请法学专业的前置专业为法学;

申请法医学专业的前置专业为医学;

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本科专业需符合教育部对应专业要求。

第二十四条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第五章 报名

第二十五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报名时间充裕,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影响报名。

第二十六条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第二十七条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网上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第二十八条  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第六章 初试与复试

第二十九条  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第三十条  复试安排在2021年4月进行。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划定的总分和单科上线标准,同时按照我校的招生规模,以1:1.2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

第三十一条  复试重点考查学生的专业基础掌握程度,以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复试内容一般包含专业笔试、专业面试、英语测试(笔试(含听力)和口语测试)、报考资格审查和体检。报考资格审查一般需提交下列审查材料: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交相关报考资格的证明;警务专业学位的考生还须出示警察证并提交警察证复印件;同等学力人员须同时提供“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注意事项”中规定的材料。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第三十二条  复试的具体时间、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具体内容与具体要求等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第七章 政治考察及体检

第三十三条  所有考生均须接受我校组织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其中,报考公安学、公安技术一级学科下各研究方向的考生,还应接受生源地省级公安机关组织的考察,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一般在复试前完成,具体的时间与组织形式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第三十四条  体检一般安排在复试中进行,具体要求参见第十七条。其中,公安学、公安技术2个专业的体检,复试时我校商各省(区、市)公安厅(局)政治部组织实施。

第八章 录取

第三十五条  在复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均合格的基础上,按照男女生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的原则录取。我校原则上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第三十六条  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须按相关要求与工作单位及学校签订定向培养三方协议方能办理相应的录取手续。

第九章 学制与学习形式

第三十七条  学术型研究生,全日制法律、应用心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

第三十八条  全日制警务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形式为1-3学期每学期集中授课6-8周,其余时间安排社会实践、撰写毕业论文。非全日制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均按照集中授课形式灵活安排,学制3年(根据个人申请可适当延长1年),具体的授课时间以我校通知为准。

第十章 学费及奖助政策

第三十九条  各专业研究生学费标准为学术型研究生,全日制法律、应用心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警务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年;非全日制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为3年总金额35000元(第一年12000元,第二年12000元,第三年11000元)。

第四十条  各专业研究生住宿费标准为学术型研究生,全日制法律、应用心理专业学位研究生住宿费为1000元/年;警务、非全日制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住宿费为500元/年。

第四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年6000元。

第四十二条  我校在校学习的二、三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具体办法见《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

第四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学校对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实行学业奖学金制度。学校根据每年实际拨款金额和在校生人数,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以及分配名额进行动态调整。硕士研究生一等奖每人每学年12000元,二等奖每人每学年8000元,三等奖每人每学年5000元,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获奖比例约为1:2:3。

第四十四条 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不参与学业奖学金评比,不享受助学金及公费医疗。所有研究生配置的警用生活用品费,由本年中标生产厂家提供收费标准。

第十一章 在校管理与毕业就业

第四十五条  学生入校后着人民警察服装,实行警务化管理。

第四十六条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文件的精神,公安院校的公安专业毕业生,才能参加全国公安院校统一招警考试,其他情况的毕业生不能享受此政策。依照上述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中,公安学、公安技术为公安专业,可参加全国公安院校统一招警考试。其他专业为非公安专业。公安院校非公安专业毕业生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参加面向社会人员的录用考试。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我校招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接受纪检监察督察等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我校不提供往年试题,不举办考研辅导班。初、复试专业课考试大纲在我校网站公布。

第四十八条  2021年我校将继续招收一定数量的推免生,欢迎符合条件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积极报考。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如咨询研究生招生事宜,可通过以下方式与我校联系: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10854

联系电话:024—86982292

学校网址:http:// www.cipuc.edu.cn

电子邮箱:yjsc_npuc@163.com


沈阳工程学院2021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专业类别代码

专业类别名称

研究方向代码

研究方向名称

拟招生人数

初试科目

备注

001

电力学院

0858

能源动力

(专业学位)

01

电气工程

80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4英语二

③ 302数学二

④ 821电路与电力系统稳态分析

821电路部分和电力系统稳态分析部分各占75分

 

同等学力加试课程《发电厂电气部分》和《高电压技术》

002

能源与动力学院

0858

能源动力

(专业学位)

02

动力工程

30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4英语二

③ 302数学二

④ 811工程流体力学与锅炉原理

或812工程流体力学与机械设计基础

811工程流体力学部分和锅炉原理部分各占75分

812工程流体力学部分和机械设计基础部分各占75分

 

同等学力加试课程《电厂热力设备及运行》和《热力发电厂》

注:具体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招生计划数为准。


沈阳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沈阳工程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管、经、法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高等学校,是辽宁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共建高校,是辽宁省内唯一一所以能源电力为主干学科的地方本科高校,是“辽宁省能源电力产业校企联盟”理事长单位。2011年,学校获批为专业学位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

学校现有省市级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研究基地21个。近年来,承担国家自然基金和国家863计划等国家级项目17项、省市级科技项目534项,横向项目495项,获省级以上科研奖励近30项;技术专利成功转让20余项,科技成果转化率连续两年在省属高校名列前茅,在电网改造、新能源应用等领域创造经济效益上亿元。

  1. 一、 招生专业类别及方向

2021年我校招生专业类别为能源动力(0858),拟招生人数为110人(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下设两个招生方向:(1)电气工程,院系所名称为“电力学院”,院系所代码001;(2)动力工程,院系所名称为“能源与动力学院”,院系所代码002。

(一)  电气工程方向简介

我校电气工程一级学科下设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机与电器、高电压与绝缘技术3个研究领域,主要研究方向有:

1.电力系统分析、运行与控制

2.分布式发电与微电网技术

3.主动配电网技术

4.新型电机及其控制

5.智能电器分析与优化设计

6.电力设备在线监测与故障诊断

7.高电压绝缘技术

电气工程方向主要面向国家能源战略发展和电力行业需求,以提高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核心,培养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宽广的专业知识、素质全面、工程实践能力强并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

(二)  动力工程方向简介

我校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一级学科下设热能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流体机械及工程3个研究领域,主要研究方向有:

1.电站系统优化与节能

2.电站系统仿真、控制与信息技术

3.高效清洁燃烧,新能源开发与利用

4.动力机械设计

动力工程方向主要培养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某一具体研究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和工程管理等能力,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开发型、复合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三)招生学院简介

电力学院现有教职工80人,其中教授16人,副教授26人,具有博士学位23人,辽宁省高校教学名师2人,校级教学名师5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层次2人、千层次4人、万层次5人,辽宁省学术带头人1人,企业兼职导师32人,其中兼职副院长1人。电力学院已与10余家企业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其中与国网辽宁电科院、华电电科院东北分院签署了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国网辽宁电科院基地于2018年被评为辽宁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华电电科院东北分院基地于2019年被评为辽宁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

能源与动力学院现有教职工62人,其中教授13人,副教授24人,硕士生导师31人,多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辽宁省教学名师,辽宁省高层次专家、辽宁省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学院拥有辽宁省清洁燃烧发电及供热技术重点实验室、辽宁省生物质能机械与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沈阳市流化床燃烧重点实验室、沈阳市生物质能利用重点实验室4个省市级科研平台;辽宁省能源与动力工程实践教育基地、辽宁省能源与动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辽宁省能源与动力实验教学中心3个高水平实践教学平台。

  1. 二、 学习形式与学制

(一)  学习形式

凡被我校录取的2021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一律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

(二)  学制

学制为2.5年,培养年限最长不超过4年。

三、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报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时间和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  网上报名

  所有参加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二)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须按报考点规定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请查询各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当地报考点的具体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根据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2)考生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确认报考信息,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逾期(时)将不再办理,未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其网报信息无效,将无法参加考试和录取。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现场确认时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3)考生按报考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安排在拟录取后进行(具体时间请关注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网站“http://yjsb.sie.edu.cn/”),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六、奖助体系

对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对于特别优秀的硕士研究生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额度20000元;此外,学校还设有“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的资助。

七、其他事项

1.上述说明如与国家2021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2.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可在教育部指定的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白纸正反两面打印,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3.以同等学力报考者,参加统考初试合格后,在复试阶段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详见学校研究生网站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4.加大复试考核占总成绩的比例。在复试过程中,根据考生学习成绩、科研能力、面试情况等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具体要求届时请查看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网站(http://yjsb.sie.edu.cn/)。

5.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6.报考类别为定向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人事档案,无“全国毕业研究生报到证”。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硕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

7.有关信息发布

初试成绩查询、复试名单、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发布,请考生务必及时查看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部网站。

8.学费: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

9.报考代码:11632

八、联系方式

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8号

邮   编:110136

联系部门: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部

电  话:024-31975867(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  址:http://yjsb.sie.edu.cn

 

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踊跃报考我校研究生!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沈阳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沈阳工程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管、经、法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高等学校,是辽宁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共建高校,是辽宁省内唯一一所以能源电力为主干学科的地方本科高校,是“辽宁省能源电力产业校企联盟”理事长单位。2011年,学校获批为专业学位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

学校现有省市级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研究基地21个。近年来,承担国家自然基金和国家863计划等国家级项目17项、省市级科技项目534项,横向项目495项,获省级以上科研奖励近30项;技术专利成功转让20余项,科技成果转化率连续两年在省属高校名列前茅,在电网改造、新能源应用等领域创造经济效益上亿元。

  1. 一、 招生专业类别及方向

2021年我校招生专业类别为能源动力(0858),拟招生人数为110人(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下设两个招生方向:(1)电气工程,院系所名称为“电力学院”,院系所代码001;(2)动力工程,院系所名称为“能源与动力学院”,院系所代码002。

(一)  电气工程方向简介

我校电气工程一级学科下设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机与电器、高电压与绝缘技术3个研究领域,主要研究方向有:

1.电力系统分析、运行与控制

2.分布式发电与微电网技术

3.主动配电网技术

4.新型电机及其控制

5.智能电器分析与优化设计

6.电力设备在线监测与故障诊断

7.高电压绝缘技术

电气工程方向主要面向国家能源战略发展和电力行业需求,以提高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核心,培养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宽广的专业知识、素质全面、工程实践能力强并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

(二)  动力工程方向简介

我校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一级学科下设热能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流体机械及工程3个研究领域,主要研究方向有:

1.电站系统优化与节能

2.电站系统仿真、控制与信息技术

3.高效清洁燃烧,新能源开发与利用

4.动力机械设计

动力工程方向主要培养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某一具体研究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和工程管理等能力,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开发型、复合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三)招生学院简介

电力学院现有教职工80人,其中教授16人,副教授26人,具有博士学位23人,辽宁省高校教学名师2人,校级教学名师5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层次2人、千层次4人、万层次5人,辽宁省学术带头人1人,企业兼职导师32人,其中兼职副院长1人。电力学院已与10余家企业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其中与国网辽宁电科院、华电电科院东北分院签署了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国网辽宁电科院基地于2018年被评为辽宁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华电电科院东北分院基地于2019年被评为辽宁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

能源与动力学院现有教职工62人,其中教授13人,副教授24人,硕士生导师31人,多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辽宁省教学名师,辽宁省高层次专家、辽宁省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学院拥有辽宁省清洁燃烧发电及供热技术重点实验室、辽宁省生物质能机械与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沈阳市流化床燃烧重点实验室、沈阳市生物质能利用重点实验室4个省市级科研平台;辽宁省能源与动力工程实践教育基地、辽宁省能源与动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辽宁省能源与动力实验教学中心3个高水平实践教学平台。

  1. 二、 学习形式与学制

(一)  学习形式

凡被我校录取的2021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一律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

(二)  学制

学制为2.5年,培养年限最长不超过4年。

三、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报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时间和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  网上报名

  所有参加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二)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须按报考点规定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请查询各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当地报考点的具体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根据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2)考生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确认报考信息,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逾期(时)将不再办理,未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其网报信息无效,将无法参加考试和录取。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现场确认时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3)考生按报考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安排在拟录取后进行(具体时间请关注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网站“http://yjsb.sie.edu.cn/”),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六、奖助体系

对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对于特别优秀的硕士研究生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额度20000元;此外,学校还设有“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的资助。

七、其他事项

1.上述说明如与国家2021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2.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可在教育部指定的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白纸正反两面打印,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3.以同等学力报考者,参加统考初试合格后,在复试阶段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详见学校研究生网站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4.加大复试考核占总成绩的比例。在复试过程中,根据考生学习成绩、科研能力、面试情况等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具体要求届时请查看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网站(http://yjsb.sie.edu.cn/)。

5.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6.报考类别为定向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人事档案,无“全国毕业研究生报到证”。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硕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

7.有关信息发布

初试成绩查询、复试名单、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发布,请考生务必及时查看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部网站。

8.学费: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

9.报考代码:11632

八、联系方式

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8号

邮   编:110136

联系部门: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部

电  话:024-31975867(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  址:http://yjsb.sie.edu.cn

 

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踊跃报考我校研究生!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