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预报名的通知
为方便中南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现将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预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中南大学的考生网报前必须仔细阅读中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csu.edu.cn/)公布的《中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网报时账号必须实名注册,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报名期间,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如果要更改报考信息中不允许修改的项目(如报考点、报考院校等),只能取消该报考信息的有效性,重新填报有关信息。应届毕业生网上预报名信息可以作为考生的有效信息,正式网报后不需重复报名,但可以修改。
三、预报名期间暂时无法缴纳报考费,10月10日起开始网上缴纳报考费,我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10月12日前支付报名费。所有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在网报信息填报完毕并确认有效后,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纳报考费用,凡是不在规定期间网上缴纳报考费的考生,信息确认时一律不予确认报考,也不予补报。
四、我校报考点报名网上确认的时间为11月3日至11月6日,具体要求另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中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公告。未经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考试资格,不能参加入学考试。
五、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考生必须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中南大学报考点考试场地有限,我校应届毕业生考生应在预报名期间及时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缴费和网上确认。报考管理类联考、法律硕士考生应选择长沙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4315)进行报名、确认和考试。
七、查询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的正规渠道是中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各二级培养单位的网站。对于其他网站发布(含转载)的有关我校研究生招生的信息,均不予认可。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731-88876806。
中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9月22日
关于中南大学综合考核选拔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为探索多层次、多途径的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和方式,优化生源结构,不断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我校2021年将继续开展综合考核选拔硕士研究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且有意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考核,合格者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初试成绩达到我校自主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则享有优先录取的资格。
二、招生计划
各二级单位综合考核选拔计划包含在硕士生招生总计划之内,接收专业学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60%,具体计划见附件。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法纪处分,身心健康。
2.综合素质高,具备良好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潜质,学风端正。
3.就读于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招生专业
除工商管理硕士[1251]、公共管理硕士[1252]、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125601]、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045101]、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045203]之外,我校其他学术型学位、专业型学位相关专业均可接收综合考核申请,优先接收报考专业型学位相关专业的学生。此外,还需注意以下事项:
1.参加综合考核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跨学科门类报考(即考生报考专业所属学科门类必须与本科专业所属学科门类相同)。若学生跨专业领域报考,必须在拟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已经做出突出科研成果。
2.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学生的本科所学专业必须为临床医学类专业;报考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学生的本科所学专业必须是口腔医学类专业。
3.非临床医学类本科生报考临床医学专业研究生,只能报考相关专业的学术型学位。
4.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本科专业必须为非法学专业,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5.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本科专业必须为法学专业,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才能报考。
五、选拔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向我校提交网上报名申请(http://yjszsgl.csu.edu.cn/zsgl/tmsgl/default.aspx)和线下联系相关单位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2.网上报名结束,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组织各二级单位对网上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优先选拔本科阶段已经做出突出科研成果的学生。
3.各二级单位网上公布综合考核方案,并通知资格审核通过者参加综合考核。
4.各二级单位组织进行综合考核,公示考核合格名单。
5.各二级单位向考生告知考核结果,并将汇总名单报送研招办。
六、具体要求
1.申请时间
2020年9月24-30日。参加综合考核的学生,网上提交时申请类型只能选择“综合考核”。
2.资格审查
各二级培养单位于10月1-10日完成对网上报名学生的资格审查,并在学院网上公布取得报名资格者名单,学生也可通过报名网站点击“申请状态查询”如状态为“申请信息院系审核合格”即为取得报名资格。
3.面试安排
面试工作由各二级培养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二级单位根据学校关于复试面试工作的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具体的时间、地点和面试内容,并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
4.上交材料
学生应携带下列纸质申请材料交相关二级培养单位:
(1)网上提交申请后,下载打印《申请表》一份,不需加盖公章。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件和学生证的复印件(原件在面试时出具)。
(3)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一份,并由所在学校或院系的教务部门加盖公章。
(4)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5)有学术成果(包括公开发表论文、出版著作、获得专利、获得学术科技奖项、承担课题或者其他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者,提供学术成果复印件一份(原件在面试时出具)。
(6)有获得各类荣誉、表彰、奖励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原件在面试时出具)。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综合考核资格;录取后发现作假者,报请教育部取消研究生学籍。
七、拟通过名单确认
1.拟通过者名单根据学校下达计划按面试总成绩高低排序决定。
2.二级培养单位于10月20日前通过学校研招系统完成对面试合格考生的“拟通过”操作,并将汇总名单及面试情况表报送研招办审核。
3. 通过综合选拔考核的考生,录取专业和学位类型原则上不允许更改。
八、公示和监督
拟通过者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应先以书面形式向二级单位提出,二级单位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对二级单位回复有异议者,可向学校研招办提出申诉,联系电话:0731-88876806
中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9月22日
中南大学2021年各二级培养单位接收综合考核选拔攻读
硕士学位指导性计划表
院系代码 | 院系名称 | 选拨计划数 | 备注 |
00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 | |
002 | 公共管理学院 | 15 | |
003 | 法学院 | 15 | |
005 | 中国村落文化研究中心 | 1 | |
009 | 体育教研部 | 1 | |
010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7 | |
011 | 外国语学院 | 7 | |
013 | 建筑与艺术学院 | 7 | |
016 | 商学院 | 20 | |
021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12 | |
022 | 物理与电子学院 | 12 | |
023 | 化学化工学院 | 20 | |
025 | 生命科学学院 | 8 | |
031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25 | |
033 | 粉末冶金研究院 | 25 | |
035 | 冶金与环境学院 | 30 | |
037 | 机电工程学院 | 30 | |
038 | 轻合金研究院 | 7 | |
039 | 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 | 7 | |
042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15 | |
046 | 自动化学院 | 15 | |
047 | 计算机学院 | 20 | 含大数据研究院1人 |
048 | 土木工程学院 | 30 | |
050 | 地球科学与信息物理学院 | 20 | |
055 | 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 | 15 | |
056 | 资源加工与生物工程学院 | 15 | |
058 | 航空航天学院 | 3 | |
065 | 基础医学院 | 16 | 含原转化医学研究院1人 |
068 | 湘雅口腔医学院 | 3 | |
069 | 湘雅公共卫生学院 | 7 | |
072 | 湘雅药学院 | 7 | |
078 | 湘雅护理学院 | 7 | |
081 | 湘雅医院 | 30 | |
082 | 湘雅二医院 | 30 | |
083 | 湘雅三医院 | 20 | 含原医学检验系1人 |
注:接收专业型学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60%。
集美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集美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长江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长江大学2021年研招】长江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http://gs.yangtzeu.edu.cn/info/1022/3632.htm
长江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http://gs.yangtzeu.edu.cn/info/1022/3632.htm
【长江大学2021年研招】长江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现隶属于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单位成立于1949年9月,是国家医学微生物学、免疫学、细胞工程、基因工程等领域的重要研究和应用机构,是集生物制品产、学、研、销、人才培养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家第一批生物化学和分子生物学、病原生物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自国家"七五"、"八五"计划起,长期以来承担并完成国家"863"、"973"、"科技支撑"、"重大新药创制"、"传染病重大专项"等几十项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攻关任务,获得各类科研成果100余项,其中30余项获国家科委(科技部)、卫生部或上海市科技进步奖。荣获“高新技术产业化推进工作先进集体”、“创新型企业”、“苏浙皖赣沪质量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连续三年荣列《中国生物药研发实力排行榜》前三甲。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与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并保持长期良好的交流合作关系,促进了学术研究和产品开发的成效,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起了积极作用。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相关实施办法,按照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单位规定,为保证培养质量,特制定了包括招生工作、培养计划、基础课程学习、实验课程训练、论文选题开题、课题研究、论文撰写、评阅答辩以及学位授予等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
研究生培养期间,第一、二学期完成基础课程学习。第三学期开始,结合论文设计和课题研究的要求,开展文献检索和综述撰写、论文选题开题、开展课题研究的各项实验并撰写毕业论文、进行论文答辩等。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研究生培养具有鲜明的特点和优势:紧密结合科研项目,聚焦新产品开发,定位科研成果产业化。以治疗性药物和新型疫苗研发为重点,同时加强对现有产品工艺和质量的持续提升研究。着重强调培养研究生规范化的科研工作思路,以及处理和解决科学问题的综合能力,培养学生具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独立从事科研的工作能力,毕业后能快速开展研发工作,并逐渐成为业务骨干,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为做好研究生培养工作,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为研究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保障,课余时间组织各类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使研究生们在德、智、体等各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成为符合国家要求的优秀的复合型人才。
招收专业及培养方式:
本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共为两个专业: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病原生物学。学制三年,培养费用由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承担。
招收条件:
1、原则上只接收临床医学、免疫学、药学、生物技术类专业考生,不接收跨专业考生。如有特殊原因请事先来电咨询,跨专业考生请勿未咨询私自报考。
2、考生必须持有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报到时查验证书,不符合资格者不予注册入学)
3、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是从事生物制品的制药行业,每位被录取学生的体检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同时其健康状况还必须符合卫生部发布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中的相关规定,对“患有传染病、皮肤病、皮肤有伤者和对生物制品质量产生潜在的不利影响的人员”包括乙肝、丙肝等病毒感染者将不被录取。
研究生生活津贴和住宿:
按照《上海生物制品所硕士研究生培养与管理办法》规定,在读期间由本单位为研究生提供生活津贴。学生经综合考核合格,第一年每月不低于2000元标准发放津贴,第二、三年根据实验和课题研究考核结果再适当增加实验室津贴。
住宿条件:在读期间本单位免费为研究生提供住宿,入住学生公寓,公寓设施优越,并由本单位专属部门统一管理。
原则上禁止学业延期。逾期则本单位不再承担培养费用、研究生津贴等相关费用。
报 考 方 式: 具体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教育部公布的报考点进行报考。
单位名称及代码: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 84505
联 系 电 话: 021-62800991
联 系 人: 王老师
E-MAIL:wangli47@sinopharm.com
联 系 地 址:上海市长宁区安顺路350号,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研究生招生管理办公室
2021年招收专业目录
招生专业 | 导 师 | 研究方向 | 参 考 书 |
病原生物学 | 李秀玲 | 新型疫苗的研究与开发 | 该专业为医学类基础医学学科,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指定,教育部统一命题,业务课考试科目为西医综合。 |
吴金妍 | 疫苗质量研究与评价 | ||
李冬梅 | 病毒检测方法的研究 | ||
郑 眉 | 病毒性疫苗及其佐剂研发 | ||
生物化学与 分子生物学 | 周 旭 | 疫苗及大分子药物研究开发 | 《医学免疫学》 |
陈哲文 | 疫苗质量保证体系的研究 | ||
瞿爱东 | 治疗性抗体的应用开发 | ||
朱 为 | 病毒性疫苗及其相关技术研究 | ||
杨宇峰 | 长效蛋白药物研究 | ||
梁红远 | 抗体药物早期开发及质量研究 | ||
注:《病原生物学》专业课试题为全国统考科目。《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课试题由本单位自编,考试科目为医学免疫学、生物化学。 | |||
2020年9月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现隶属于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单位成立于1949年9月,是国家医学微生物学、免疫学、细胞工程、基因工程等领域的重要研究和应用机构,是集生物制品产、学、研、销、人才培养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家第一批生物化学和分子生物学、病原生物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自国家"七五"、"八五"计划起,长期以来承担并完成国家"863"、"973"、"科技支撑"、"重大新药创制"、"传染病重大专项"等几十项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攻关任务,获得各类科研成果100余项,其中30余项获国家科委(科技部)、卫生部或上海市科技进步奖。荣获“高新技术产业化推进工作先进集体”、“创新型企业”、“苏浙皖赣沪质量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连续三年荣列《中国生物药研发实力排行榜》前三甲。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与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并保持长期良好的交流合作关系,促进了学术研究和产品开发的成效,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起了积极作用。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相关实施办法,按照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单位规定,为保证培养质量,特制定了包括招生工作、培养计划、基础课程学习、实验课程训练、论文选题开题、课题研究、论文撰写、评阅答辩以及学位授予等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
研究生培养期间,第一、二学期完成基础课程学习。第三学期开始,结合论文设计和课题研究的要求,开展文献检索和综述撰写、论文选题开题、开展课题研究的各项实验并撰写毕业论文、进行论文答辩等。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研究生培养具有鲜明的特点和优势:紧密结合科研项目,聚焦新产品开发,定位科研成果产业化。以治疗性药物和新型疫苗研发为重点,同时加强对现有产品工艺和质量的持续提升研究。着重强调培养研究生规范化的科研工作思路,以及处理和解决科学问题的综合能力,培养学生具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独立从事科研的工作能力,毕业后能快速开展研发工作,并逐渐成为业务骨干,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为做好研究生培养工作,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为研究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保障,课余时间组织各类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使研究生们在德、智、体等各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成为符合国家要求的优秀的复合型人才。
招收专业及培养方式:
本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共为两个专业: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病原生物学。学制三年,培养费用由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承担。
招收条件:
1、原则上只接收临床医学、免疫学、药学、生物技术类专业考生,不接收跨专业考生。如有特殊原因请事先来电咨询,跨专业考生请勿未咨询私自报考。
2、考生必须持有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报到时查验证书,不符合资格者不予注册入学)
3、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是从事生物制品的制药行业,每位被录取学生的体检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同时其健康状况还必须符合卫生部发布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中的相关规定,对“患有传染病、皮肤病、皮肤有伤者和对生物制品质量产生潜在的不利影响的人员”包括乙肝、丙肝等病毒感染者将不被录取。
研究生生活津贴和住宿:
按照《上海生物制品所硕士研究生培养与管理办法》规定,在读期间由本单位为研究生提供生活津贴。学生经综合考核合格,第一年每月不低于2000元标准发放津贴,第二、三年根据实验和课题研究考核结果再适当增加实验室津贴。
住宿条件:在读期间本单位免费为研究生提供住宿,入住学生公寓,公寓设施优越,并由本单位专属部门统一管理。
原则上禁止学业延期。逾期则本单位不再承担培养费用、研究生津贴等相关费用。
报 考 方 式: 具体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教育部公布的报考点进行报考。
单位名称及代码: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 84505
联 系 电 话: 021-62800991
联 系 人: 王老师
E-MAIL:wangli47@sinopharm.com
联 系 地 址:上海市长宁区安顺路350号,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研究生招生管理办公室
2021年招收专业目录
招生专业 | 导 师 | 研究方向 | 参 考 书 |
病原生物学 | 李秀玲 | 新型疫苗的研究与开发 | 该专业为医学类基础医学学科,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指定,教育部统一命题,业务课考试科目为西医综合。 |
吴金妍 | 疫苗质量研究与评价 | ||
李冬梅 | 病毒检测方法的研究 | ||
郑 眉 | 病毒性疫苗及其佐剂研发 | ||
生物化学与 分子生物学 | 周 旭 | 疫苗及大分子药物研究开发 | 《医学免疫学》 |
陈哲文 | 疫苗质量保证体系的研究 | ||
瞿爱东 | 治疗性抗体的应用开发 | ||
朱 为 | 病毒性疫苗及其相关技术研究 | ||
杨宇峰 | 长效蛋白药物研究 | ||
梁红远 | 抗体药物早期开发及质量研究 | ||
注:《病原生物学》专业课试题为全国统考科目。《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课试题由本单位自编,考试科目为医学免疫学、生物化学。 | |||
2020年9月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体育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1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⑵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⑶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1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⑷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参加同等学力的考生报考时除满足报考条件外,应注意事项:
1.同等学力的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
2.同等学力的考生在报考时,须已进修完相近专业的本科课程,需提供教务部门出具的正式成绩单。
(三)跨专业报考的考生身份认定请见表1,是否属于跨专业报考由我所招生办认定。
表1学术学位跨专业报考的考生身份认定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跨专业考生 |
体育人文社会学 | 040301 | 本科所学非教育学门类中体育学类专业的考生 |
运动人体科学 | 040302 | |
体育教育训练学 | 040303 | |
运动医学 | 100216 | 本科所学非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 |
三、招生人数
1.2021年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全日制暂定20人、具体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文件下达数为准。
2.各专业、研究方向拟招人数将以教育部2021年正式文件下达的硕士生招生总人数和实际参加复试考生情况做适当调配,本次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报名流程: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⑴考生考前只填报我所专业目录公布的一个专业。
⑵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我所的规定任选一种(英语一,英语二)。
⑶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⑷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⑸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将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另行确定和公布。
2.报名确认地点及要求:
⑴报考我所的北京地区考生(含北京体育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选择北京体育大学报考点,并在北京体育大学参加网上确认和考试。
⑵报考我所的其他考生(含北京体育大学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确认手续。
3.报名确认程序:
⑴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⑵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报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3)所有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具体缴费方式以报名点要求为准)。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考生资格审查
1.我所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2.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所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3.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试诚信考试承诺书》。
4.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初试
1.初试日期: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上午8:30开始,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详情请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初试地点:以报考点指定为准,考前考生向报考点咨询。
4.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目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考生初试成绩将在我所网站上公布,请注意查询。
(三)复试
1.初试合格的考生才能进入复试。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内容另行通知。
2.对同等学力的考生(以报名时为准)和跨专业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请见表2。
表2加试科目
七、调剂
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各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均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八、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应按我所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与时间另行通知。
九、录取
我所根据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招收定向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考生所在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之间,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十、违规处理
1.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我所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我所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3.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一、毕业生就业
1.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原定向单位。
2.非定向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我所及北京市教委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国际合作
按原计划,我所将从2021年拟录取的运动人体科学专业中选拔2名优秀学生赴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进行联合培养,达到要求后可授予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健康和运动科学硕士学位以及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运动人体科学教育学硕士学位,实际情况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国际学术交流态势具体而定。
十三、其他
1.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2.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所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按照军队相关部门规定办理。
4.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
5.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我所设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6.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所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7.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招生网址(http://www.ciss.cn)
联系人:胡豫琴 电话:87182561
联系人:夏禹 电话:87182554
E-mail:yanjiusheng@ciss.cn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体育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1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⑵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⑶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1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⑷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参加同等学力的考生报考时除满足报考条件外,应注意事项:
1.同等学力的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
2.同等学力的考生在报考时,须已进修完相近专业的本科课程,需提供教务部门出具的正式成绩单。
(三)跨专业报考的考生身份认定请见表1,是否属于跨专业报考由我所招生办认定。
表1学术学位跨专业报考的考生身份认定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跨专业考生 |
体育人文社会学 | 040301 | 本科所学非教育学门类中体育学类专业的考生 |
运动人体科学 | 040302 | |
体育教育训练学 | 040303 | |
运动医学 | 100216 | 本科所学非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 |
三、招生人数
1.2021年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全日制暂定20人、具体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文件下达数为准。
2.各专业、研究方向拟招人数将以教育部2021年正式文件下达的硕士生招生总人数和实际参加复试考生情况做适当调配,本次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报名流程: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⑴考生考前只填报我所专业目录公布的一个专业。
⑵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我所的规定任选一种(英语一,英语二)。
⑶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⑷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⑸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将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另行确定和公布。
2.报名确认地点及要求:
⑴报考我所的北京地区考生(含北京体育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选择北京体育大学报考点,并在北京体育大学参加网上确认和考试。
⑵报考我所的其他考生(含北京体育大学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确认手续。
3.报名确认程序:
⑴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⑵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报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3)所有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具体缴费方式以报名点要求为准)。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考生资格审查
1.我所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2.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所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3.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试诚信考试承诺书》。
4.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初试
1.初试日期: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上午8:30开始,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详情请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初试地点:以报考点指定为准,考前考生向报考点咨询。
4.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目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考生初试成绩将在我所网站上公布,请注意查询。
(三)复试
1.初试合格的考生才能进入复试。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内容另行通知。
2.对同等学力的考生(以报名时为准)和跨专业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请见表2。
表2加试科目
七、调剂
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各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均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八、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应按我所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与时间另行通知。
九、录取
我所根据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招收定向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考生所在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之间,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十、违规处理
1.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我所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我所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3.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一、毕业生就业
1.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原定向单位。
2.非定向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我所及北京市教委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国际合作
按原计划,我所将从2021年拟录取的运动人体科学专业中选拔2名优秀学生赴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进行联合培养,达到要求后可授予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健康和运动科学硕士学位以及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运动人体科学教育学硕士学位,实际情况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国际学术交流态势具体而定。
十三、其他
1.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2.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所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按照军队相关部门规定办理。
4.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
5.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我所设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6.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所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7.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招生网址(http://www.ciss.cn)
联系人:胡豫琴 电话:87182561
联系人:夏禹 电话:87182554
E-mail:yanjiusheng@ciss.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