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以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4〕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在确保安全、公平和科学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特制定本调剂工作办法。
一、调剂工作组织管理
(一)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审定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方针和政策,并进行监督和管理。
(二)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专家小组,负责对调剂考生的政治思想、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外语水平及综合素质等进行考核。
(三)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负责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的组织开展。
二、调剂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硕士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优化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硕士研究生专业调剂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调剂考生的复试形式、内容组成和录取程序与一志愿考生相同。
三、我院接收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我院仅接收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考生);
(二)初试成绩符合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应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即我院仅接收报考数学一和英语一的考生;
(五)符合我院关于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等相关条件。
四、调剂专业和招生人数
我院将根据一志愿考生的录取情况,报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招收调剂的专业和对应专业的招生人数,并及时公布。
五、调剂工作程序
(一)填写志愿。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正式开通后,考生可登录调剂系统查看我院公布的各调剂专业及招生人数,并及时填报相关志愿信息,接收复试通知。
(二)确定复试范围。我院将依据“择优录取”原则,向符合复试要求的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在收到复试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考生放弃复试。
(三)接受复试。初选合格的调剂考生,需在复试开始前登录调剂系统接收并确认复试通知,未按时参加复试视为考生放弃复试。
(四)参加复试。复试方式、内容组成和程序等与一志愿考生相同,复试前,研招办将具体通知考生。
(五)确认拟录取。复试结束后,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待录取通知,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六、其他
(一)我院接收调剂考生的报名时间:自教育部“调剂服务系统”开通时间起,共24小时。调剂系统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接收到明确受理意见,将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二)每位考生仅能填报我院一个调剂专业。
七、考生咨询及监督电话
中国水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考生咨询电话:010-68786212、010-68786582。
咨询时间:工作日每天8:00-17:00。
受理考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10-68781341。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4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本办法由中国水科院研招办负责解释。如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含北京教育考试院)等有最新政策要求,将以最新政策为准。
2024年3月29日
汕头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复试录取工作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组织
(一)复试形式
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或远程网络复试进行,具体复试方式请参见我校各招生学科(专业)复试方案(http://www.gs.stu.edu.cn/list/11/post/550ff7bb-152e-4db8-a607-5c7766dc4dcc)。
(二)复试方案
各招生单位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各招生学科(专业)复试方案并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发布通知,考生须及时查看相关学院网站通知。复试方案应包含复试方式、复试时间、复试分数线、复试内容、复试流程、评分标准、初试和复试成绩占比以及录取办法及联系方式。
(三)资格审查
各招生单位严格考生资格审查,采取“两识别”、“四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严防替考,严防作弊。
考生应按各招生单位的通知要求提交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并备好原件供资格审查使用。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资格审查以下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信息是否与本人相符。
2.成绩单: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公章的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原件)。
3.应届本科毕业生:审查学生证。
4.往届本科毕业生:审查毕业证和学位证(境外学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5.同等学力考生:其中高职高专生审查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生审查本科结业证书等。
6.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应届生交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交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加盖相关部门公章的《汕头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1)(由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所在单位、户口所在地出具并盖章)。
8.原则上所有非全日制考生均需是在职定向人员。非全日制考生审查《汕头大学2024年非全日制考生资格审查表》(附件2),其中MBA、MPA、教育管理(代码:045101)考生须是: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9. 各招生单位于复试前组织考生亲笔签署《汕头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并交招生单位留存。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本单位复试规则、考场规则及考生复试前所签署的《汕头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10. 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供聘用期满考核合格工作证书或《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
(四)复试内容
1.考生按照各招生单位要求参加复试。复试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英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满分为100分,各招生单位可根据学科特点选择考核方式及调整内容比例。面试时间一般每生不少于20分钟。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对于同等学力考生,须进行全面、严格的复试。主要是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科研能力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的笔试命题和考务组织工作由各学科(专业)负责。
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五)复试考核及进程安排
复试考核由各招生单位组织,具体安排请留意其官网、官微公布的通知。
二、调剂
调剂到我校的考生,要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初试成绩不得低于我校各招生单位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凡是涉及到调剂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报名。
三、录取相关规定
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凡复试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的考生,由各学科(专业)按复试成绩权重得出招生考试总成绩。各学科(专业)根据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首先从专业第一志愿报考的复试及格考生中录取,其次再从专业非第一志愿报考的复试及格考生中调剂录取。总成绩并列且正好处于专业录取名额边缘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
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百分制)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不符合教育部报考资格者不予录取。
四、公示
复试结果经研究生院核准后于规定时间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及参加专项计划等情况。复试结束后最终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最终录取名单须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
五、其他
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等文件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汕头大学研究生院及各招生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六、咨询、申诉及监督
(一)咨询
汕头大学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见《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http://www.gs.stu.edu.cn/list/17/post/91e08844-f9f2-4e52-adc9-fca102f4ff50)。
(二)申诉
申请人对招生单位硕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请实名向招生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生单位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院招生办提起申诉。
(三)监督
研究生院招生办:
联系电话:0754-86502424,邮箱:o_yzb@stu.edu.cn。
附件:
1.汕头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2. 汕头大学2024年非全日制考生资格审查表
3.汕头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
汕头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3月20日
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部分专业接收调剂的通知
各位考生:
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部分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接收调剂专业目录及条件要求
我校接收调剂专业目录、缺额(预计招收人数)及接收条件见原文附件。
二、考生网上填报调剂志愿
我校接收调剂均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不收取纸质申请材料。调剂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预计4月8日0点开通),请考生通过各学院及研究生院网站后续通知查阅各专业接收调剂申请时间。法学学术型各专业接收调剂申请注意事项请见《我校2024年法学学术型硕士招生专业接收调剂申请的通知》。
三、招生学院遴选调剂复试名单
网上申请调剂时间截止后,各招生学院根据考生申请志愿、初试成绩、专业背景、诚信情况等,在1-2个工作日内择优遴选出准许参加复试的考生。
四、公布复试名单
各招生学院遴选的调剂复试考生名单经学校研招办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布。调剂复试考生名单以各招生学院网站公布的名单为准。
五、调剂复试安排
我校调剂复试录取工作拟于4月下旬前完成。各招生学院网站及研究生院网站将陆续发布各专业接收调剂申请的具体安排及要求,请关注后续通知。
调剂进入复试的考生,应按要求准备好资格审查材料、缴纳复试费、完成在线心理测评等事项,详见各学院及研究生院网站有关通知。若为我校今年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且已缴纳过复试费,则无需再次缴费;若已完成心理测评,亦无需再次操作。有关复试的其他要求详见《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须知》。
六、注意事项
1.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为避免重复录取,我校将通过调剂系统上传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已被拟录取的考生名单,上传后,考生将被锁定,无法再填报调剂志愿,我校不予解锁。
2.一志愿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若申请调剂至我校非全日制专业且被拟录取的,录取时我校将统一修改考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应按后续通知要求通过我校硕士招生平台采集定向就业单位等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定向就业协议。
3.已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剂我校其他专业(研究方向)。
4.已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如在调剂系统中申请调剂其他学校且被拟录取,我校将无法录取,超过规定时间,将视为考生自愿放弃我校录取资格。由此造成考生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已在调剂系统中确认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的考生,我校不予解锁。
6.我校各学院将在网上申请调剂时间截止后,再遴选调剂复试考生并发送复试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确认接受我校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我校调剂复试资格。
7.除附件中公布的接收调剂的专业外,我校将根据复试录取情况,陆续发布需要接收调剂的其它专业情况,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及各招生学院网站通知。
8.按规定可享受初试加分等政策的考生,请根据我校《关于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考生提交材料的通知》的要求,务必于相关专业接收调剂报名结束前,将材料提交至招生学院邮箱并电话联系相关学院负责人进行确认,各招生学院邮箱及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七、招生声明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由我校纪委全程监督。
我校未与任何机构、公司或个人开展合作招生工作,我校硕士招生工作始终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欢迎广大考生及家长监督。请考生及家长切勿轻信他人协助录取及调剂的宣传或承诺,以免造成财产和精神损失。
八、招生咨询及监督电话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及监督电话:010-58908070。
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九、本通知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
2024年4月1日
附件:
中国政法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接收考生调剂专业目录及条件
一、法学专业(学术学位)
我校法学学术型各专业接收调剂基本条件为:
1.初试报考法学学术型各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301”)。
2.初试成绩达到:政治60分、外语60分、业务课单科90分、总分365分,且未被拟录取的考生。
3.初试报考我校考生优先调剂。
考生除满足上述调剂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各专业设置的以下接收调剂条件和要求。
学院 | 专业 代码 | 专业(方向)名称 | 缺额 (暂定) | 接收调剂条件 |
人文学院 | 030101 | 法学理论 | 1 | 考生须满足我校法学学术型专业接收调剂基本条件。 |
0301J1 | 法治文化 | 1 | ||
人权研究院 | 0301Z1 | 人权法学 | 2 | 考生须满足我校法学学术型专业接收调剂基本条件。 |
纪检监察学院 | 030106 | 诉讼法学 | 3 | 1.考生须满足我校法学学术型专业接收调剂基本条件。 ★初试报考我校诉讼法学专业刑事诉讼法学方向的考生优先。 |
二、法学以外其它专业(学术学位)
学院 | 专业 代码 | 专业(方向)名称 | 缺额 (暂定) | 接收调剂条件 | |
商学院 | 020103 | 经济史 | 1 | 1.初试报考经济学学术型各专业(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2”),且初试业务课一考数学的考生。 2.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政治47分、外语47分、业务课单科71分、总分338分,且未被拟录取的考生。 | |
020105 | 世界经济 | 3 | |||
020204 | 金融学 | 1 | |||
0202Z1 | 商业大数据分析 | 1 | |||
120201 | 会计学 | 3 | 1.初试报考管理学学术型各专业(专业代码前两位为“12”),且初试业务课一考数学的考生。 2.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政治49分、外语49分、业务课单科74分、总分347分,且未被拟录取的考生。 | ||
120202 | 企业管理 | 1 | |||
1202Z1 | 法商管理 | 1 | |||
人文学院 | 010101 | 马克思主义哲学 | 2 | 1.初试报考哲学学术型各专业(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1”)的考生。 2.初试成绩达到:政治50分、外语50分、业务课单科90分、总分345分,且未被拟录取的考生。 | |
010103 | 外国哲学 | 2 | |||
010104 | 逻辑学 | 2 | |||
010107 | 宗教学 | 3 | |||
060200 | 中国史 | 中国 古代史 | 2 | 1.初试报考中国史学术型各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602”)的考生。 2.初试成绩达到:政治49分、外语49分、业务课单科180分、总分345分,且未被拟录取的考生。 | |
历史 文献学 | 3 | ||||
外国语学院 | 050201 | 英语语言文学 | 2 | 1.初试报考外国语言文学学术型各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502”,语种须一致)的考生。 2.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政治55分、外语55分、业务课单科83分、总分365分,且未被拟录取的考生。 | |
050203 | 法语语言文学 | 3 |
三、专业学位
学院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 方式 | 缺额 (暂定) | 接收调剂条件 |
商学院 | 025100 | 金融 | 全日制 | 2 | 1.初试报考专业应为相同或相近专业(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2”)的考生。 2.考生初试业务课一应考经济类综合能力(科目代码为396)或数学三(科目代码为303)。 3.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政治47分、外语47分、业务课单科71分、总分338分,且未被拟录取的考生。 |
025400 | 国际商务 | 全日制 | 5 | ||
125100 | 工商管理 | 非全日制 | 249 | 1.初试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初试成绩符合调出专业A类国家线、符合工商管理专业报考条件的考生。 2.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管理综合78分、外语39分、总分162分,且未被拟录取的考生。 | |
人文学院 | 045300 | 国际中文教育 | 全日制 | 4 | 1.初试报考国际中文教育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045300”)的考生。 2.初试成绩达到:政治51分、外语51分、业务课单科90分、总分350分,且未被拟录取的考生。 |
社会学院 | 045400 | 应用心理 | 非全日制 | 19 | 1.初试报考心理学学术型各专业或应用心理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402”或专业代码为“045400”)的考生。 2.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政治51分、外语51分、业务课单科153分、总分350分,且未被拟录取的考生。 |
调剂说明:
一、我校不接收报考各类专项计划考生调剂我校(包括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援藏计划、退役大考生士兵计划)。
二、除以上接收调剂条件外,申请调剂考生还须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我校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三、以上国家线均指A类考生国家线。
四、被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需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学习期间的学费、学制、奖学金、食宿等相关说明详见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五、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请根据我校《关于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考生提交材料的通知》的要求,务必于相关专业接收调剂报名结束前,将材料提交至招生学院邮箱并电话联系相关学院负责人进行确认。
六、接收调剂条件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北京林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为全面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统筹做好复试组织工作,规范开展调剂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二、指导原则
根据上级相关要求,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规范管理,积极稳妥做好2024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三、组织管理
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北京林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建立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工作组和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三级管理模式的研究生招生组织管理体系。各级管理组织层层压实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细化工作流程、形成合力,确保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稳定、科学严谨、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四、复试工作
(一)复试分数线
我校在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情况的基础上,确定并公布我校各学科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北林研招”微信公众号中的相关通知公告。
(二)复试比例
1.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应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为120%-150%。
2.合格生源基本满足招生计划,但不需要调剂生源的学科专业可适当按低于120%的比例组织复试。
3.合格生源少于招生计划,需要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应按120%-150%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接收调剂后生源仍不足的学科专业,其原招生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的学科。
4.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科专业,复试比例可根据学科上线人数适当增加,原则上不超过200%。
(三)复试时间
所有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在4月20日前完成,具体复试时间由学院自行安排,详见各招生学院官网通知。
(四)资格审查
各类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yzb.bjfu.edu.cn/)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一志愿考生凭考生编号/身份证号登陆,调剂考生需按流程进行注册。查验审核的基本材料及要求如下,材料提交办法见各学院复试录取办法和后续通知。
1. 统考考生、联考类考生(应届本科毕业、往届本科毕业生):①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③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查验学生证,本科阶段成绩单,入学时交验毕业证),联考类考生的往届毕业生同时要求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留取③复印件。
2. 以同等学力报考学术型硕士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①英语四级证书原件、四级成绩单或公共英语三级证书原件其中一项;②发表的论文原件。审查小组要特别注意查验参加复试考生的毕业证时间,其中专科毕业必须两年或两年以上。留取相应的复印件。
3. 单独考试考生:要求同1,注意毕业时间必须满足本科毕业4年或4年以上。其提交的本科毕业证复印件(写上考生编号及姓名)要与原件进行核对。
4.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考生:按1审查,同时查验①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②《志愿服务鉴定书》;③服务单位证明。并留取以上材料的复印件。
5.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按1或2审查,同时须提交“报考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
6.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按1或2审查,同时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五)复试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缴纳复试费100元/人,通过我校计划财务处统一收入结算平台缴纳(操作指南见附件)。
(六)复试的方式和内容
1.复试方式
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原则上采取现场复试形式。具体方式和安排见各学院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
2.复试内容
⑴专业知识测试(满分100分)。根据学科专业特色实际情况,采取限定时间的开放性论文或综合性试题等多种形式对考生的专业知识进行测评,由各学院自行组织。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按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执行,每门课满分100分,可采用开放性试题考核或者限定时间的开卷考试,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同等学力加试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少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同等学力考生的复试要求和办法由学院自行确定。
⑵外语(含小语种)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100分)。听力与口语测试由学院或学科专业制定统一的测试办法、测试要求和详细的评分标准,单独测试或与综合面试一并进行。
⑶综合面试(满分150分)。由各学科专业负责组织,重点考察其专业基础、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
⑷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100分, 采用开放性试题考核或者限定时间的开卷考试)。由学院负责组织,除联考类考生外,其他考生不需参加。
⑸诚信评判和违规考生查处。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认真进行答卷核查等工作,加大对疑似作弊考生的甄别力度。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⑹心理健康和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各学院结合本院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和综合素质的考察。
(七)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专业综合测试+外语听力、口语+综合素质面试(管理类联考考生还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
2.复试满分成绩350分,达到210分为合格(管理类联考考生总分450,达270分为合格)。
五、入学总成绩
1.考生入学总成绩
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70%)+复试总成绩×(50%-30%)。所有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考生的最终录取以入学总成绩排名为准。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六、调剂工作
对于满足国家调剂基本条件的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考生,在符合我校相关学科专业报考条件的情况下,可根据自身意愿进行调剂。
1、第一志愿报考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接收调剂生源,可接收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且符合国家调剂基本条件和学科专业调剂要求的优秀考生。
2、接收调剂的基本条件:
①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②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③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原则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得调剂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④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能调入以上专业。
3、单独考试考生和未达到教育部规定复试分数线的统考考生不允许调剂。“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调剂信息由研究生院招生办统一对外发布。
4、所有调剂考生必须经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5、考生申请调剂流程
调剂考生在研招网上填写调剂申请→学院上报各学科专业调剂复试申请汇总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同意→学院网上通知考生复试→研招网下载同意参加复试调剂考生报考信息→组织考生参加复试→确定拟录取→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网上设置待录取状态→通知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之内进行待录取确认。(调剂考生须同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调剂系统和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同时填写相关信息、并根据要求进行相应操作。)
确定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须同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中填报调剂申请,上传资格审查及相关支撑材料,具体提交办法见各学院复试录取办法和后续通知。
七、录取工作
1.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2.录取类别
分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两类。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3.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①思想品德及综合素质考查不合格。
②复试总成绩不合格。
③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
④体检不合格。
⑤学历(学籍)审核不通过者。
4.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学科专业、学院同意和研究生院批准,可先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保留资格学生占本学科专业当年招生名额,名单须经“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检查通过。
5.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如果放弃录取资格,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学科、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
6.除单考生、原单位定向生外,对其他录取新生可依据相关政策要求将户口迁入我校集体户。
八、政审及调档
1. 所有拟录取考生须政审,政审工作由所在拟录取学院负责。政审不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2. 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含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非全日制生)均需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开学前档案不到校者将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3.2024年调档函随录取通知书一起由学院发放。
九、复议程序
1. 考生对复试过程、结果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书面复议申请。
2. 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议后,确认有异议的,将责成相关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书面上报调查结果。
3.相关学院对考生本人做出解释与说明。
4.经调查确实存在问题的,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重新组织专家组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
十、体检安排及其他
1.考生体检工作安排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体检在拟录取后在当地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完成后将体检报告邮寄给录取学院,或将电子版体检报告发送至各学院指定信箱(详见各学院复试录取办法)。
2.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北林研招”微信公众号和各学院网站的具体通知。
十一、联系方式
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62336079/62338214/62338380
电子邮箱:yzb@bjfu.edu.cn
西安音乐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复试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教学〔2023〕2号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陕试研招〔2024〕2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及西安音乐学院校党发〔2021〕12号关于印发《西安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经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特制定西安音乐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办法如下:
一、调剂复试工作指导思想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在确保安全性、科学性、公平性的基础上,坚持立德树人、公平公正、质量为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调剂复试工作程序,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严格管理、强化责任、科学选拔,确保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切实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质量。
二、接受调剂专业方向
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在一志愿复试后仍有缺额的研究方向中开展调剂复试。具体接受调剂专业研究方向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名称 |
135200 | 音乐 | 指挥 |
135200 | 音乐 | 键盘乐器演奏(钢琴演奏) |
135200 | 音乐 | 管弦乐器演奏(长笛) |
135200 | 音乐 | 管弦乐器演奏(单簧管) |
135200 | 音乐 | 管弦乐器演奏(双簧管) |
135200 | 音乐 | 管弦乐器演奏(大管) |
135200 | 音乐 | 管弦乐器演奏(小号) |
135200 | 音乐 | 管弦乐器演奏(圆号) |
135200 | 音乐 | 管弦乐器演奏(长号) |
135200 | 音乐 | 管弦乐器演奏(小提琴) |
135200 | 音乐 | 管弦乐器演奏(中提琴) |
135200 | 音乐 | 管弦乐器演奏(大提琴) |
135200 | 音乐 | 管弦乐器演奏(低音提琴) |
135200 | 音乐 | 管弦乐器演奏(西洋打击乐) |
135200 | 音乐 | 管弦乐器演奏(萨克斯) |
三、接受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具体参照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初试成绩(单科与总成绩)总分不低于362分,政治/外国语不低于40分,业务课一/二不低于100分。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代码前四位应为1301艺术学或1352音乐。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四、调剂工作流程
1.教育部将于2024年4月8日开通正式调剂系统,请考生届时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志愿。我校调剂志愿解锁时间为36小时,系统开通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根据招生计划余额确定系统开通时长和批次,个别专业如需再次调剂,将再次开通调剂系统,开通和关闭时间以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告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关于调剂志愿报名的时间及要求。
2.未发放复试通知的志愿将在系统中保留,因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空缺时,将优先在已有志愿中增补。
3.我校发放复试通知后,考生应于24小时内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认接受我校复试通知。如不参加复试,可拒绝复试通知。逾期未接收复试通知的,取消复试资格并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取消复试通知。
4.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认真阅读相关通知和要求,准备参加复试。
5.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应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报名,并将证明材料提交至我校招生就业处进行资格审查,招生处工作邮箱:zhaoshengchu@xacom.edu.cn。
6.调剂复试方式:线下现场复试(考试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西安音乐学院)
7.调剂复试时间:2024年4月中旬,具体调剂复试考试安排将于考前一天公布,请报考我校调剂志愿的考生考试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的相关调剂复试的通知安排。
8.调剂复试结束后,我校会尽快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应于24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9.考生应慎重接受待录取通知,接受后一律不予解除。
五、调剂系统使用注意事项
1.考生应提前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调剂系统使用说明,了解相关调剂规则。
2.调剂志愿如被修改,意味着取消了我校的调剂志愿,将不能被我校查询到调剂志愿。复试通知发送前,考生尽量不要在此时间前修改我校调剂志愿,否则将失去调剂机会。
3.按照往年调剂系统使用情况,系统可能会因负载过大造成无法登录的情况,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好报名时间,尽量错峰提交调剂志愿。
4.调剂系统关闭后,我校将在已提交调剂志愿考生中进行筛选,对于不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将及时解除调剂志愿。
六、调剂复试科目
专业代码名称 | 研究方向 | 复试科目 |
135200音乐 | 指挥、 钢琴演奏、 管弦乐器演奏(所有专业方向) | 1.专业考试(具体专业考试内容详见西安音乐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2.综合素质面试 | ||
3.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
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及时查看相关考试安排。
西安音乐学院招生处
2024年4月1日
湖北文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武汉材料保护研究所2024年调剂信息
我所材料学专业有调剂名额,请相关专业(材料学、化学工程、化学工艺)将个人简历、大学成绩单、获奖证书及调剂登记表(官网下载)发送到邮箱whcbstj2019@sina.com
西安财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4〕2号)等文件要求,以及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部署视频会议精神,为稳妥做好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拟接收调剂专业
招生学院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联系方式 |
经济学院 | 020202 | 区域经济学 | 全日制 | 李老师 029-81556305 |
020203 | 财政学 | 全日制 | ||
020204 | 金融学 | 全日制 | ||
020205 | 产业经济学 | 全日制 | ||
020206 | 国际贸易学 | 全日制 | ||
商学院 | 120200 | 工商管理学 | 全日制 | 李老师 029-81556356 |
120201 | 会计学 | 全日制 | ||
1202Z1 | 审计学 | 全日制 | ||
125300 | 会计(专业学位) | 非全日制 | ||
管理学院 | 0714Z3 | 统计与管理决策 | 全日制 | 王老师 029-81556261 |
125602 | 项目管理(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
信息学院 | 0714Z4 | 数据科学与智能计算 | 全日制 | 任老师 029-84191358 |
1202Z2 | 电子商务 | 全日制 | ||
文学院 | 045300 | 国际中文教育(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郭老师 029-83695821 |
注:具体调剂专业,以研招网调剂系统正式开放后公布的为准。
二、调剂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单科成绩与总成绩)符合全国初试成绩A类地区基本要求。
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的调剂工作按《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要求执行。
6.已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复试不合格的不得再申请我校同一专业的调剂复试。
7.非同等学力考生。
8.符合各学科专业具体调剂要求(附件)。
三、调剂系统打开时间
我校第一批次调剂系统打开时间为4月8日0:00,关闭时间为4月8日12:00。个别专业如需再次调剂,其开通和关闭时间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告为准。
四、调剂程序
1.调剂考生(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和本校内部调剂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开通的时间内,填报我校调剂专业,履行调剂程序。
2.学校在调剂系统开通12小时后,按照接收调剂考生规则初选后,确定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并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调剂系统确认复试通知,如不参加复试,可拒绝复试通知。逾期未确认复试通知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4.考生按照要求参加调剂复试。调剂复试结束后,学校通过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
5.网上调剂系统录取完成后,学校将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拟录取名单并接受录检。录检通过后,方为正式录取。
6.考生应慎重接受待录取通知,已在调剂系统中接受“待录取”的考生,我校不再进行解锁。
五、调剂复试安排
第一批次调剂复试拟定于4月11日-12日进行,请考生提前规划好行程,做好复试准备,保持手机畅通。
调剂复试由各招生学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请考生密切关注各学院网站公告。调剂考生复试程序和所需材料与一志愿考生相同,详见《西安财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在申请调剂前,应充分阅读、了解学校和各相关培养单位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方面的政策区别,慎重填报调剂志愿,以免造成不符合我校调剂条件而误填报我校耽误调剂时间。
2.调剂考生除需满足我校调剂基本要求以外,还应仔细核对是否符合调剂专业的报考条件,且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若因不符合我校调剂要求或弄虚作假而造成无法复试或者无法通过上级招考部门录取检查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3.调剂系统每次开放的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我校不受理提前解锁申请。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校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改报其他志愿。
4.考生应提前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调剂系统使用说明,了解相关调剂规则和要求。
5.后续如因考生放弃复试产生空额,将优先在系统中已有的调剂志愿增补。
6.本办法由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国家对研究生招生考试招生政策以及复试调剂工作有新的要求和规定,以国家政策为准。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9-81556499
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anjiusheng.xaufe.edu.cn/yzw/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360号
邮编:710100
各学院联系方式:http://yanjiusheng.xaufe.edu.cn/yzw/lxwm.htm
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3月29日
附件:西安财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要求
招生学院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对调剂考生的学术要求 |
经济学院 | 020202 | 区域经济学 | 全日制 | 同一学科门类,统考科目相同; 初试业务课1须为统考数学。 |
020203 | 财政学 | 全日制 | ||
020204 | 金融学 | 全日制 | ||
020205 | 产业经济学 | 全日制 | ||
020206 | 国际贸易学 | 全日制 | ||
商学院 | 120200 | 工商管理学 | 全日制 | 同一学科门类,统考科目相同; 优先接收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前4位为1201或1202的考生。 |
120201 | 会计学 | 全日制 | ||
1202Z1 | 审计学 | 全日制 | ||
125300 | 会计(专业学位) | 非全日制 | ||
管理学院 | 0714Z3 | 统计与管理决策 | 全日制 | 同一学科门类,统考科目相同; 优先接收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714的考生。 |
125602 | 项目管理(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 |
信息学院 | 0714Z4 | 数据科学与智能计算 | 全日制 | 同一学科门类,统考科目相同; 优先接收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714的考生。 |
1202Z2 | 电子商务 | 全日制 | 同一学科门类,统考科目相同; 优先接收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前4位为1201或1202的考生。 | |
文学院 | 045300 | 国际中文教育(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同一学科门类,统考科目相同; 优先接收一志愿报考045300国际中文教育、045103学科教学(语文)、045108学科教学(英语)的考生。 |
注:具体调剂专业,以研招网调剂系统正式开放后公布的为准。
2024年吉林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
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以及报考吉林建筑大学一志愿考生实际情况,拟在部分专业接收外校调剂生(具体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通为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学术型硕士学位(专业及代码)(全日制)
1.应用经济学020200
2.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0
3.建筑学081300
4.岩土工程081401
5.结构工程081402
6.市政工程081403
7.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081404
8.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081405
9.桥梁与隧道工程081406
10.测绘科学与技术081600
11.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00
12.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
13.设计学140300
二、 专业型硕士学位(专业及代码)(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1.建筑085100
2.电子信息085400
3.机械085500(此专业只接受非全日制考生调剂)
4.资源与环境085700
(在此专业我校招收如下研究方向:01环境工程、02安全工程、03地质工程、04测绘工程)
5.085800能源动力
6.土木水利085900
(在此专业我校招收如下研究方向:01建筑与土木工程材料、02岩土工程、03结构工程、04市政工程、05暖通空调工程、06建筑工程管理(06方向只接收非全日制考生调剂))
7.交通运输086100
三、调剂有关说明:
1.报考专业达到2024年国家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A类考生);且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有关调剂政策和考生调剂基本条件要求。
(1)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201英语一、204英语二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4数学(农)、396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
(2)考生初试外语科目须为统考英语。
(3)初试未考统考数学的,不能向初试设统考数学科目的学科调剂。
2.在4月8日至4月28日,教育部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开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考生在调剂系统里报名,在报考专业型硕士学位时一定确定选好研究方向。
3.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相关复试信息以及2024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对相关专业的招生备注要求。
4.申请调剂到我校建筑学专业有关要求:
(1)按照我校2024年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对建筑学专业招生要求:
①学术型建筑学081300、专业型建筑085100(01、02、04研究方向)只招收5年制建筑学专业毕业的考生,不招收跨专业及同等学力考生。
②专业型建筑085100(03研究方向)只招收5年制城乡规划专业、建筑学专业毕业的考生,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2)对初试考试科目的要求:
①初试没有考建筑设计的考生,只能调剂报考建筑学(081300)01建筑历史与理论方向和02建筑技术科学方向的学术型研究生;
②初试考建筑设计的考生可以调剂报考建筑学081300和建筑085100(专业学位)所有方向;
5.对我校急缺的管理学、经济学及部分工学专业,调剂复试采用动态考试方式,即在国家研招网开通调剂系统后,我校第一时间24小时内给此部分考生发出复试通知,接受调剂的考生按复试通知中的时间要求即可与我校学位点所在学院联系进行远程复试,所在学院当天给出成绩,当天通知考生录取与否。调剂考生录取以在研招网回复接受待录取先后顺序为准,额满为止。
6. 建筑学081300、设计学140300、建筑085100(专业学位)、机械085500(专业学位)等专业我校调剂采用现场复试,相关复试录取方案参加附件。
7.调剂考生按照择优录取原则。
欢迎大家踊跃报名,详情请浏览我校网站(http://www.jlju.edu.cn)查看相关通知。
吉林建筑大学研招办
2024.04.01
山东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一)调剂要求
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计划的学科可以接收调剂复试,须符合国家有关调剂政策,且满足以下条件:
1.考生第一志愿和调剂志愿各单科分数、总分均须达到国家A区分数线。
2.初试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数学一、二、三和英语一、二可由一至二至三顺向调剂,不可由三至二至一逆向调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之间可相互调剂,须满足上述1、2、3之条件。非全日制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5.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其初试成绩须符合学校自主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各单位确定接受考生调剂的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其中初试成绩含加分),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须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分委会或教授委员会审核同意,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后在各单位网站公示。
(二)调剂遴选规则
1.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
2.对申请同一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3.对申请同一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各单位根据学科发展需要规范制定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遴选规则涉及学术要求的,须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分委会或教授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确保科学性。
(三)调剂程序
调剂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各单位由专人负责联系、审查、确认调剂考生资格。调剂考生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调剂程序为:
1.招生办公室明确调剂系统开放关闭时间,具体时间在研究生工作部网站公布。
2.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发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3.各单位筛选、确定调剂考生名单。名单经各单位分管院长、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后报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备案。
4.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
5.考生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
6.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
7.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拟录取通知。没有及时确认的考生,各单位要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不得简单以“逾期不接受视为自行放弃”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