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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财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会议精神,制定如下调剂办法:

一、调剂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要求。

2.考生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4.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不再接收调剂考生。

5.我校将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陆续发布计划余额信息,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届时可申请调剂。

6.达到我校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因排名未能录取原专业的一志愿考生,也须通过调剂系统申请调剂。

7.我校只接收外国语为英语的调剂考生。

8.非全日制专业只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的调剂。

9.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10.日语语言文学专业只接收初试科目含二外英语的调剂考生。

11.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不接收调剂。

12.满足教育部相关文件关于调剂的其它要求。

二、调剂工作程序

1.我校将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调剂服务。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校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校内部调剂考生)届时可申请调剂,开通时间不少于12小时,考生志愿自动解锁时间为自填报起24小时。第一次开放时间为4月8日0。后期是否再次开放调剂系统,视第一批次调剂考生录取情况待定。

拟接收调剂的学术型专业有:理论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法律经济学、法律史、经济法学、国际法学、日语语言文学、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公司治理。

拟接收调剂的专业学位专业有: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非全日制,含MBA金融科技方向及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方向)、旅游管理(全日制)。

2.调剂系统关闭后,我校将根据调剂原则,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的同一批次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对进入复试名单的调剂考生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及时点击回复同意参加复试。

3.参加我校调剂复试的考生登录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tjufe.edu.cn)了解《天津财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及各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准备相关复试材料。

4.我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远程复试形式,复试系统首选研招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同时将腾讯会议、阿里钉钉等软件作为备选系统,考生提前安装软件,查看使用说明,熟悉系统操作流程。

5.接到复试通知且同意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请于2024年4月9日12:00前,登录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完成实人验证、交费、上传资格审查材料,并签订《考生远程复试诚信承诺书》。

6.网上交费:交纳复试费90元。

7.资格审查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3)学历学籍材料

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往届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未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不需提供学位证书及相关认证报告)

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4)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5)在线签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6)政审材料(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

(7)《研究生远程复试考生设备及场地要求确认书》(打印纸质版,手写签名)

(8)外语水平证明、发表论文、专利、各项获奖证书等

8.系统测试演练及复试时间:2024年4月9日至12日,具体时间及分组安排详见各学院网站复试安排。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9.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100分)=专业综合能力成绩(80分)+外语听说能力成绩(20分)

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30%

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0.我校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如考生已经接受了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校的待录取资格。

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服务系统内通知,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服务系统接受或拒绝待录取通知。

建议考生待完成一志愿院校复试后再申请参加我校调剂复试。调剂考生一旦“确认待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我校原则上不接受考生以任何理由提出的取消录取的申请。

三、录取规则

1.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后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一志愿考生分学科、专业(方向)、学习方式按总成绩进行排名,依次录取。一志愿录取后剩余统考计划可录取调剂考生。

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同一批次的调剂考生分学科、专业(方向)、学习方式按总成绩进行排名,依次录取。

如总成绩相同则同时录取,如需增加计划,通过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决策后进行调整,如无可增计划,学院可要求总成绩相同考生再次进行复试,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

2.非全日制原则上录取在职定向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拟录取后将与考生及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

3.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况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复试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详见《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8)教育部将对拟录取的考生进行录检,拟录取考生通过录检后,才能正式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对于未通过录取检查或录取检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

四、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

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学院网址

1

经济学院

王老师

022-88186271

http://jjxy.tjufe.edu.cn/

2

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郭老师

022-28160161

http://csgg.tjufe.edu.cn/


MPA教育中心

郭老师

022-28160161

http://mpa.tjufe.edu.cn/

3

金融学院

李老师

022-88186264

http://finance.tjufe.edu.cn/

4

商学院

赵老师

18722416609

http://business.tjufe.edu.cn/

5

会计学院

赵老师

022-88349161

http://accounting.tjufe.edu.cn/

6

统计学院

李老师

022-88186317

http://stat.tjufe.edu.cn/

7

法学院

屈老师

022-88186323

http://law.tjufe.edu.cn/

8

马克思主义学院

刘老师

022-88186284

http://marx.tjufe.edu.cn/

9

人文学院

王老师

022-88186283

http://renwen.tjufe.edu.cn/

10

理工学院

李老师

022-88186301

http://ligong.tjufe.edu.cn/

11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孙老师

022-88186307

http://smse.tjufe.edu.cn/

12

MBA教育中心

崔老师

022-88186384

http://mba.tjufe.edu.cn/

13

艺术学院

黄老师

022-88186332

https://art.tjufe.edu.cn/

 


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有关规定,为做好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录取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专业及数量

1.土木工程(岩土工程,结构工程,市政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20名。

2.水利工程(水文学及水资源,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工程,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智慧水利,现代农业水利工程),20名。

3.材料科学与工程,3名。

4.环境科学与工程,6名。

5.土木水利(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农田水土工程),11名。

6.与河海大学联培9名,水利工程(水文学及水资源3名,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2名,水利水电工程1名,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3名)。

二、调剂考生基本条件

1.符合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2.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

3.初试成绩满足我院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学硕总分300分,专硕总分280分,单科40分(总分100分)/60分(总分150分)。

4.初试科目与我院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含有英语和数学(英语一和英语二,数学一和数学二视为相同),专硕和学硕可相互调剂。

三、调剂报名

2024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平台”(http://yz.chsi.com.cn/yztj

/)进行。与河海联培的学生需选择河海大学进行报名,水文学及水资源在水文水资源学院,选择09方向;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在水利水电学院,选择06方向;水利水电工程在水利水电学院,选择07方向;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在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选择06方向。“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将于4月2日左右开通,“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8日开通。

我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院研究生教育网站、公众号发布调剂公告,考生根据调剂公告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填报调剂志愿。

四、复试录取

根据考生提供信息,我院通过研招信息网向符合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复试按照我院202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我院研究生教育网站(http://yjs. ***/)和公众号已公布)规定的复试方式、复试内容等有关要求执行。与河海大学联合培养的学生复试由我院组织,复试名单及相关安排等请关注我院公告,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请申请调剂考生及时关注我院研究生教育网站、公众号信息,对未列入参加复试范围的考生,恕不另行通知。

联系人:沙老师

邮箱:yjsb@***

    电话:025-85828895


上海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32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拟调入设有统考数学考试科目专业的考生,其初试科目须包含数学,并实行就高原则;英语一、英语二原则上可由高向低调剂,不可由低向高调剂。

6.有专门规定的情况从其规定。

二、调剂工作流程

1.调剂志愿填报。凡有意向调剂的考生请先仔细阅读我校《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并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开通后,登陆查看我校相关专业缺额情况、填报调剂志愿。

2.调剂信息审核。对于满足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学院将尽快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请考生注意查看并接受复试通知。

3.调剂考生复试。我校组织符合要求的考生按照《上海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2024年适用)》进行复试。复试相关要求和工作流程由各学院自行安排,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及学院网站了解复试、调剂、录取等信息。

4.调剂考生拟录取。通过我校组织复试的拟录取调剂考生,我校将尽快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请考生注意查看并及时接受拟录取通知。

5.邮寄信息修改。我校预计将在5月份统一开通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修改系统,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相关通知。届时考生可登录系统修改本人录取通知书邮寄信息(地址、联系方式和邮编),我校将根据考生修改后的邮寄信息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调剂工作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本校调剂和外单位调剂)的调剂录取工作均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我校统一设定。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凡有意愿调剂的考生可关注学院网站相关通知,了解学院接受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和工作流程等信息。学院将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及时向考生反馈是否接受其调剂复试申请。

3.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本办法由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24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为做好我校2024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等文件精神,以及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基本条件

符合教育部2024年法律硕士研究生调剂的相关政策和我校《2024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详见https://yjs.cicp.edu.cn/)的具体要求。

初试成绩的总分数、单科分数均需达到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A类考生)的基本要求。同时,初试外语统考科目为英语(英语一)

调剂考生还须符合国家对调入专业提出的报考条件要求。其中法律(非法学)专业仅接受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考生调剂根据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决定,法律(法学)专业仅接受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考生调剂

二、调剂工作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

48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正式开通后考生可报名调剂我校。

2. 调剂比例

学校法律硕士专业在调剂生源数充足的情况下,按不低于招生计划数1:1.2安排复试。

3.  调剂专业及缺额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学习形式

学制

缺额

法律(非法学)

035101

全日制

3年

24

法律(法学)

035102

全日制

2年

16

注:根据《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24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男女比例的规定和今年一志愿上线情况上述调剂缺额仅限男生。

4.  信息发布

调剂信息及调剂要求将在“调剂系统”和我校官网发布,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

5.  志愿锁定

我校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调剂系统”进行调剂。从便利考生出发,我校设定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0小时。锁定期间原则上不得解锁,超过锁定时间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继续保留所填调剂志愿,等待我校调剂人选确定结果,也可自行改填其他志愿。如考生确有解锁需求,须考生本人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确认。

(二)确定名单

1. 每批次调剂服务系统关闭后,学校按调剂基本条件及相关要求,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及内容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2. 学校将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向调剂复试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复试通知要求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复试通知,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 学校将在复试前对接受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三)复试录取

调剂考生的复试录取按照《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24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执行。

调剂考生按总成绩排序分批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初试成绩再相同的按初试法律硕士专业基础(科目代码:397398)成绩高低排序,以确定最终排名。

我校及时通过“调剂系统”对待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待录取通知要求的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待录取通知,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三、拟录取名单公示

拟录取名单(包含考生编号、考生姓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教育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其他

1. 如需再次开通“调剂系统”,我校将在研究生教育部官网发布调剂公告。

2. 每批次“调剂系统”开启前,我校将解锁上一批次考生。

3. 报考定向就业的生均须在拟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五、相关信息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1903

学校名称: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负责部门:研究生教育部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中路103(071000)

咨询电话:0312-59110935911973

学校网址:https://www.cicp.edu.cn

研究生教育部网址:https://yjs.cicp.edu.cn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202441


安徽师范大学2024年调剂规则

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规则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以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及我校在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报考条件及专业目录中的备注要求为准。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1)调剂生源遴选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择优遴选”要求,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2)调剂生源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业水平筛选条件,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确定,报研究生院汇总后,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3)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必须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4.教育部相关文件有专门规定的情况从其规定。

1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2我校不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国防生(援藏计划、强军计划等)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计划调剂,不接收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的调剂申请

3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7个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到之外的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类专业。

       6.各培养单位规定的其他符合相关文件要求的规则。


浙江传媒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浙江传媒学院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共建高校。在4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坚持特色发展,综合实力稳居全国传媒类院校第二,是我国传媒人才培养的摇篮和重镇。

  学校于2011年10月经教育部批准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试点单位2021年,学校正式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新闻与传播、艺术(后调整为戏剧与影视)、汉语国际教育(后更名为国际中文教育)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目前已有13年的研究生办学历史。

自研究生教育办学以来学校向中央电视台、新华网、光明网等国家级媒体,浙江广电集团、湖南广电集团等省级媒体及腾讯、百度、字节跳动、网易、阿里巴巴等知名互联网公司输送了一大批有扎实功底、有责任担当、有创新意识的高素质复合型传媒人才。毕业生就业率达98%,优质就业对口率近70%。据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中国研究生教育及学科专业评价报告》显示,我校连续五年在全国设置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的高校中排名前三。

一、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考生初试成绩(单科及总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达到我校调入专业复试分数线。

(三)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调剂考生第一志愿具体专业范围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四)我校只接收初试外国语科目为英语语种的考生。

、调剂系统开通时间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已经于3月28日开通,“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8日开通。我校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与教育部同步。

三、调剂复试时间

2024年4月13日-14日。

请有意向调剂考生提前按照《浙江传媒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材料提交和核验通知》(https://yzw.cuz.edu.cn/notice/891.html)准备好相关复试材料,并及时关注交通信息。

四、调剂复试形式

    现场复试。

、调剂差额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新闻与传播专业、国际中文教育专业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按1:3执行戏剧与影视专业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按1:4执行

、调剂流程

我校调剂工作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

(一)发布调剂信息

我校在调剂系统和浙江传媒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各专业和研究方向调剂招生计划数和系统开放时间等信息。

(二)考生填报志愿

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少于12小时,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我校设定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继续保留所填志愿,等待我校受理意见,也可改填其他高校志愿。

我校各专业按报考研究方向开展复试。由于各研究方向综合面试、英语面试等环节在同一时间进行,同一考生只能报考我校一个专业下设的一个研究方向。

(三)确定复试名单

我校对申请调剂考生进行审核,根据调入专业(研究方向)调剂指标和差额比例,按照同一批次合格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并通过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复试通知,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四)参加复试

调剂考生按照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和要求参加复试。详见《浙江传媒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https://yzw.cuz.edu.cn/notice/892.html)

(五)调剂待录取

学校将根据录取原则确定待录取名单,并通过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杭州市钱塘区学源街998号浙江传媒学院行政楼6楼研招办

咨询电话:0571-86832041

咨询邮箱:yjsc@cuz.edu.cn

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w.cuz.edu.cn/

、其他

以上调剂方案如与教育部相关要求不符,以教育部制定的相关政策为准。


浙江传媒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计划数
专业名称研究方向名称2024年调剂计划数学习方式
各研究方向合计
新闻与传播(055200)01广播电视与融合新闻1667全日制
02数字媒体与智能传播22
03跨媒介沟通与国际传播10
04媒介经营与管理19
戏剧与影视(135400)01摄影与制作668
02广电编导4
03节目策划与创作4
04编剧17
05播音与主持艺术17
06动画与数字艺术10
07表演与导演10
国际中文教育(045300)01视听化国际汉语教学1129
02中华文化国际传播18
总计164



河南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办法

一、接收调剂的基本条件

1.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含加分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生学院复试细则中规定的准予参加复试的条件。

3.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参加初试的统考科目涵盖拟调入专业初试的所有统考科目,统考科目视为相同。统考科目为数学一(301)的可以调入数学二(302)和数学三(303),考数学的可调入未考数学的,英语一(201)可调入英语二(204),反之则不可调。

4. 原则上,调剂考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属于同一学科门类综合考虑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学科情况,对一志愿报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的考生,调入相同专业时,在满足学院要求的学术条件前提下结合考生统考科目数学、英语成绩及个人相关专业背景综合素质优先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对申请我校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并综合考虑思想品德、专业背景、个人综合素质等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各学院要规范制订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不得简单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5.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一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6.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一类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一类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8.同一门类下学硕和专硕之间若满足调剂其他基本条件,可相互调剂。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一类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在一志愿专项计划未录满的情况下,可申请调剂到该专业的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初试成绩要求。

10. 我校不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强军计划”和“援藏计划”的调剂考生。

11. 所有拟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必须保证学籍、学历的真实准确,若出现学籍学历等问题导致不能录取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12. 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包括:外单位调剂、本校内部调剂,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否则无效。

二、调剂办法及流程

符合国家及我校接收调剂条件的考生,可申请调剂我校招生名额尚有缺额专业的学院,具体办法及程序如下:

1. 研究生院将在调剂系统发布缺额专业接收调剂信息,并根据本校各专业录取情况即时更新缺额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

2. 所有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之内登录调剂系统(网址为: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根据我校公布的缺额信息履行调剂程序填报调剂志愿,否则,调剂无效。 

3. 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具体以各招生学院缺额情况或调剂系统内公布的时间为准),考生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具体调剂规则请参考各招生学院调剂办法。

4. 实行差额复试,学校将通过调剂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及时在规定时间内点击“确认”同意参加复试,考生确认参加复试后,学院对已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安排复试,具体复试事宜请联系报考学院。调剂考生复试笔试科目与初试科目相同者,须提前与学院沟通,在加试科目中任选一门考试。被其他学校待录取考生不得再参加本校调剂复试

5. 我校将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确定待录取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调剂系统网上确认。考生确认后,即视为被我校待录取。被我校待录取的考生须与学院签订诚信承诺书。

6. 我校会给考生预留充裕的复试或待录取确认时间,请及时关注并确保复试期间手机畅通。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或待录取资格。

7. 所有填报我校调剂志愿的考生,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我校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报考我校未被待录取的考生可向外校调剂,各招生学院应积极协助报考本单位未被录取的考生做好调剂工作。

8. 接收我校待录取的调剂考生原则上一律不予解锁。

三、其他

1. 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应届生申请调剂非全日制时,应提前了解就业、学习方式、奖助贷等相关国家政策,并提交知情书。

2. 调剂考生的具体复试方式详见各招生学院复试细则。

3. 招生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再次复试不合格者,取消待录取资格或学籍。

4. 本办法解释权归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招生相关文件精神和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学校领导小组下设研究生复试突发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等,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公平、科学。

2.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和招生廉政建设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中指定一人,负责复试、调剂、录取过程中的纪律检查工作。

3.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组成若干个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由办事公正且没有近亲属参加当年复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复试公平公正的相关专业教师担任,实行组长责任制。

4.学院做好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工作,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

5.对所有参与招生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二、复试工作

(一)复试工作基本原则

1.学校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根据国家教育部确定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A类考生基本要求执行(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生源富余的学科专业可在此基本要求上,再划定复试分数线,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2.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3.对同一学院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划定公布相同的分数线。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参考《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各门类要求,单科下降5分,总分下降20分。各学院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之上,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考生须达到学院确定的学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才能进入复试。

(二)复试方式

2024年度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用现场线下方式。具体请考生关注各学院官方网站公布的复试方案,按照要求提前做好相应准备。

(三)考生资格审查

1.做好心理素质普测。各学院要对所有复试考生进行心理素质测试,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各学院应认真做好复试准备工作,公布拟复试考生的名单,并及时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前,各学院须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准考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定向就业考生须提供劳动合同或者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其他相关就业证明(在被录取前须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要求考生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

考生最终需要上传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以及提交方法请以各学院官方网站通知为准。

3.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4.规范执行加分政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学院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并报研究生院审核。

5.各学院加强诚信评判和作弊考生查处。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切实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院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校院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严肃处理。

(四)复试基本内容和主要形式

1.复试的主要方式包括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等。具体复试安排以各学院后续通知为准,请考生关注报考学院官方网站。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类考核成绩之和,总分为100分。

2.复试主要内容由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一般应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等基本方面,各方面内容所占复试成绩的百分比由学院在复试方案中制定。专业素质能力主要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考察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考察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同时还要注意考察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的情况。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面试内容和形式由各学院制定,面试要求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应统一。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由学院自主确定是否加试,相关办法应在招生简章中提前公布。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权重及综合总成绩计算。2024年硕士研究生综合总成绩等于初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和复试成绩(百分制)的加权平均。复试成绩比重须在30%-50%之间,学院须在复试方案中明确。

6.推荐免试生的复试工作在全国统一报名前已完成,不再重复进行,但须做好推免生进一步确认工作。

三、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原则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原则上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工学照顾专业、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硕士、体育学、体育硕士,教育部将根据国家战略需要、社会发展需求、考生报考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之间,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第一志愿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第一志愿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各学院须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组织,不得直接改变考生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

9.有专门规定的情况从其规定(详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六条)。

10.符合所申请调剂学院规定的其他具体调剂要求。

(二)调剂具体要求

1.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

2.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严禁学院或个人任意圈定调剂复试考生范围,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

3.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除锁定,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4.学院拟发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名单,须报研究生院审批备案。

(三)调剂工作程序

1.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布调剂方案,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2.各学院应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

3.调剂考生(包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站填报调剂志愿。

4.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站筛选本学院调剂考生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后,通知考生复试。

5.学院将复试合格同意拟录取的名单及时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学院再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给调剂考生待录取信息。

6.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待录取。

四、录取工作

1.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名额(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名额。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考生纳入学院当年的招生计划。

2.录取工作要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凡符合报考条件,达到复试基本要求,按规定程序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被我校拟录取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录取检查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

3.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应根据考生综合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要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5.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6.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7.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的考生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8.拟录取的考生须在我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在学院复试成绩公示后两周内邮寄至相关学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招生学院相关规定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信息公开

1.招生计划公开。各学院应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名额编制分专业计划,并在本学院网站公布。

2.复试录取办法公开。各学院要在本学院网站提前向社会公开本学院复试录取办法及具体实施细则,复试录取办法及具体实施细则要求复试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并报研究生院备案,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

3.复试考生名单公开。各学院要在本学院网站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应进行说明。

4.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各学院要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各专业复试结果,结果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应对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校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学校公示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5.调剂方案公开。各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布调剂方案,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各学院应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6、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各学院要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含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并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对考生反映的问题及时核查处理,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7、学院对于其他按规定应予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也要及时主动予以公开。

六、学校咨询及申诉渠道

考生对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招生学院以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东科教楼南207

电话:0571-88320517

传真:0571-88320119

E-mailyzb@zjut.edu.cn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1-88320102

通讯地址:浙江杭州朝晖六区潮王路18      

邮编:310014

各学院咨询及申诉渠道请查看相应学院网站。

七、本办法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嘉兴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一志愿复试拟录取情况,现公布2024年硕士研究生拟调剂信息,欢迎有意向调剂我校的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和相关招生学院网站。

一、各专业拟调剂情况

学院

学习

方式

类型

专业代码、名称

拟调剂情况

备注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全日制

专业型

085600
材料与化工

较多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

材料与纺织工程学院

全日制

专业型

085601
材料工程

较多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2

085604
纺织工程

较多


备注:最终调剂专业及具体缺额信息以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的数据为准。

二、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符合调入学院的具体调剂原则和要求。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10.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二)调剂工作要求

1.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2.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3.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除锁定,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4.学院拟发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名单,须报研究生处审批。

5.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招生单位(含各院、系、所)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

(三)调剂流程

1.根据专业需求及复试录取实际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发布调剂缺额、调剂要求等信息,并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和各学院网站发布调剂公告,说明接受调剂的专业和申请调剂的基本条件。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3.调剂复试考生名单由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报研究生处审批后,由各学院负责对外公布。考生在接到同意调剂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调剂,否则视为放弃。

4.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复试合格同意拟录取的名单及时报研究生处,经研究生处审核后,学院再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给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信息。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

(四)调剂复试时间、内容和形式

328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填报意愿。48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通过该系统接受考生调剂并组织调剂考生复试。

调剂复试内容与形式参照一志愿复试,具体调剂复试安排详见各招生学院调剂复试公告。

(五)调剂复试材料提交要求

参加调剂复试考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复试相关材料,具体参照各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三、注意事项

1.各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调剂要求、参加调剂复试名单及调剂复试日程安排详见各学院网站https://yzw.zjxu.edu.cn/xylj.htm

2.请考生及时关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在规定时间完成调剂报名、接受复试通知和接受待录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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