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农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3〕2号)、《教育部学生司 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我省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晋招考研〔202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硕士研究生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调剂、录取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环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组,负责统筹全校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研究生院。研究生院作为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统一归口管理部门,统筹安排协调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并代表学校统一对外发布相关信息。各招生学院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各招生学院成立复试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本学科复试录取工作。各招生学院须制定本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包括组织领导、调剂要求、复试程序、复试内容、评分标准、录取方式等,经党政联席会议,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核通过,方可公布并严格执行。
三、接收调剂专业及要求
部分专业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接收调剂考生报考。接收调剂生源入选以接收专业范围同一优先级内按照复试成绩总成绩计算中初试成绩折算后的总成绩排名依次进入复试。优先级接收调剂专业及相关要求详见附表(https://grs.sxau.edu.cn/info/1078/4028.htm)。
四、复试工作
(一)复试时间和复试方式
每批次调剂结束后一周内完成调剂复试工作。具体复试时间、方式、地点由各院所在其网站公布。请考生关注报考学院网站通知。
(二)复试资格审核及材料准备
考生复试前须按照各复试院所的统一安排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仔细阅读并签字确认);
2.初试准考证;
3.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4.本科成绩单(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学院盖章,或可查询的电子版);
5.政审表;
6.外语水平等级证书(外语四六级或其他等级证书)、 本科毕业论文摘要或进展报告、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材料 (此项为补充材料);
7.复试院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8.研究生复试考生信息登记表。
复试前,须将上述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给复试单位。
(三)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察考生思想品德、综合素质、专业素质。
1.思想品德
设计开放性试题,以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查。
2.专业素质
以考生在学期间素质和能力综合评价(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和面试成绩(以招生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综合性、开放性能力型试题和英语口语)来考察。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综合素质
以考生面试自我介绍(主要包括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政审和心理健康情况等进行综合素质和能力综合评价。
(四)复试总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计算组成,其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复试成绩总计100分。计算公式如下:
1.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其计算公式为:
复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60%+复试成绩×40%
2.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且接收专业为2门全国必须统考科目,其计算公式为:
复试总成绩=(政治理论成绩+外国语成绩+业务科一成绩÷1.5+业务科二成绩÷1.5)÷4×60%+复试成绩×40%
3.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且接收专业为3门全国必须统考科目,其计算公式为:
复试总成绩=(政治理论成绩+外国语成绩+业务科一成绩+业务科二成绩÷1.5)÷4.5×60%+复试成绩×40%
五、录取及上报
(一)确定拟录取名单
各招生单位根据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按复试总成绩排序结果及调剂专业优先级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开学后在学校医院统一进行体检。
(三)材料保管
所有复试音视频资料、考生资格审查材料、各类汇总材料,须妥善保存3年以上,以备用备查。
六、信息公开及违规处理
(一)各招生单位须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和服务意识,着力维护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自觉加强对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要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全过程、各环节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确保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
(二)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招生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当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各院所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严肃处理。
(三)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在研究生复试和录取期间,学校将派出专门人员对复试进行巡视检查。
(四)研究生院及各学院要在本单位网站及时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成绩、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等有关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 10个工作日。
(五)实行复议制度。驻校纪检监察组和研究生院在规定时限内接受考生的各类投诉、申诉,对投诉、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复议结果要及时反馈投诉人或申诉人。
七、其他
本办法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上级主管部门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长春中医药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和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吉林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吉教考〔2024〕17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条件
1.符合《长春中医药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长春中医药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规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国家A区基本线。
3.考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4.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二、调剂原则
1.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
2.调剂邀请比例不低于1:1.2。
3.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4.所有符合申请调剂的考生均应符合接受调剂专业的其他要求,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专业代码前2位数相同)进行调剂,具体要求如下:
(1)医学类专业(专业代码为1005、1006、1057、1051)初试专业课考试科目为临床专业能力(中医)(科目代码:307)、临床专业能力(西医)(科目代码:306)的,根据初试总成绩高低择优调剂一志愿初试科目与其相同的考生。
(2)药学、中药学类专业(专业代码为1007、1008、1055、1056)初试专业课考试科目为自命题的,生源充足的情况下,根据初试总成绩高低优先调剂一志愿报考专业及代码为中药学(专业代码:1008)、药学(专业代码:1007)、药学专硕(专业代码:1055)、中药专硕(专业代码:1056)的考生;生源不足时,再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根据初试总成绩高低择优调剂。
(3)护理学专业(专业代码:101100)只接收初试一志愿报考专业为护理学(专业代码:1011)或护理(专业代码:1054)的考生申请,根据初试总成绩高低择优调剂。
(4)中医药管理学专业(专业代码:1005Z6),生源充足的情况下,根据初试总成绩高低优先调剂一志愿报考专业为中医学(专业代码:1005)、中医(专业代码:1057)、药学(专业代码:1007)、中药学(专业代码:1008)、公共卫生(专业代码:1053)的考生,生源不足时,再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根据初试总成绩高低择优调剂。
(5)中医药信息学专业(专业代码:1005Z2),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根据初试总成绩高低择优调剂。
(6)马克思主义理论各专业(专业代码:0305)生源充足的情况下,根据初试总成绩高低优先调剂一志愿报考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专业代码:0305)的考生,生源不足时,再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根据初试总成绩高低择优调剂。
5.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不接受调剂考生。
6.对于已进入一志愿复试范围却不参加复试的考生,我校将不接受其调剂申请,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7.对于专业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接受其调剂到该专业的申请。
三、调剂程序
1.调剂时间。网络首次开通时间约为2024年4月8日,如首次调剂录取生源不足,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多次开通调剂系统。
2.调剂网址。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
3.调剂程序。考生网上申请,每名考生只允许填报我校本批次一个志愿,专业代码不同即视为不同志愿。我校将在调剂系统关闭后24小时内下载考生志愿信息,审核考生调剂资格并按调剂比例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网上接受复试通知后确认参加复试,通过复试并拟录取到相应的学科专业。若调剂系统关闭24小时后,考生仍未收到复试通知则意味本轮调剂失败,考生可自行决定是否修改志愿。未发送复试通知的志愿将在系统中保留,后期如因考生放弃、未接受待录取通知等原因造成空缺时,将优先在系统内已有志愿中增补。
四、调剂咨询方式
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调剂公告。
五、调剂注意事项
1.申请调剂考生默认均已详细阅读我校公布的《长春中医药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长春中医药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同时还应满足调剂专业的要求,后期如若产生因为考生不详细阅读上述条件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生应提前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调剂服务系统操作说明,了解相关调剂规则,并提前测试本人账号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及时联系网站客服,为避免网络堵塞,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好报名时间,尽量错峰提交调剂志愿。以免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无法报名,错失调剂机会。
3.报考我校的调剂志愿如被修改,意味着取消了我校的调剂志愿,将不能被我校查询到调剂志愿且无法发送复试通知。
4.后续如因调整招生计划、考生放弃复试等原因出现空额,将优先在系统中仍有的调剂志愿中增补。如考生已修改调剂志愿,将失去调剂机会。
5.不接受曾拒绝我校复试通知考生的调剂申请;不接受我校已公布的拟录取考生的调剂申请;不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学员的调剂申请。
6.调剂考生必须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对不符合我校调剂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复试资格。若因不符合我校调剂要求或弄虚作假而造成无法复试或者无法通过上级招考部门录取检查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六、本办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为确保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科学规范、公平公正,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
(二)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加强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完善分类选拔机制,优化人才选拔标准。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提升复试的科学性、有效性。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考生的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四)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五)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提高管理水平。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做好复试组织工作,规范开展调剂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我校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校级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及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审定调剂工作方案,其中涉及考生一志愿报考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审定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及录取名单。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监督小组,指导监督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各项工作的实施。
(二)学院是复试工作的主体,各学院成立院级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应由学院书记、学院院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纪检工作负责人、教授代表等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制定符合本学院学科特点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程序,组织开展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制定学院各专业招生计划分配方案,确定专业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在岗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全部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监督、规范学院招生过程中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对本学院复试过程、信息公开、录取结果负责;同时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各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组长原则上应由相关学科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研究生导师担任,复试小组专家成员(含组长)不少于5人,应由责任心强、教学科研经验丰富、业务水平较高和公道正派的研究生导师担任,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在专业学位招生复试环节,各学院应根据实际情况,邀请具有行业产业实践经验的校外企业兼职导师参加复试。学院可区分学术学位考生和专业学位考生,分组组织面试。
复试小组成员须随机分配安排,各复试小组均须配备复试秘书、助理,复试秘书及助理均须为我校在岗人员。复试小组主要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明确复试专家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在复试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及评判标准;复试小组专家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任何人不得改动,并第一时间交各学院集中统一管理。复试小组的组成应由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各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要求
1. 各学院的复试录取办法、工作细则和评分标准,应依据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制定,经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并在各学院及我校网站公布后方可执行。
2. 各招生学院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参加复试导师的遴选和培训,提高导师科学选拔人才的能力,严肃招生纪律,严格规范复试程序和标准,做好复试记录。
3. 复试试题及其评分标准与参考答案(含副题)、考生答卷等复试材料在使用完毕前均系机密材料。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要求与命题、评卷等涉密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严格保守秘密。
4. 所有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含学院各复试小组所有成员、复试小组秘书等)均需参加培训,未经培训不得参与复试工作。培训过程需全程记录,相关音像、图文资料需妥善留存备查。复试全程要求录音录像,音像记录、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等复试材料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结束后,相关材料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
5. 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含拟替补录取名单)等需经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按时上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6. 各学院要提前落实复试工作所需人员、场地、设备、经费等保障。校内相关职能部门予以配合。
三、复试考核工作
(一)复试方式
线下现场复试。
(二)复试录取比例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具体差额比例可由各学院确定并提前予以公布。
(三)复试资格基本要求
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已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按规定予以加分。
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含加分)达到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以上,并符合我校各学院、专业对外公布的考生复试资格分数线和复试要求。
调剂考生:符合国家调剂相关要求,初试成绩(含加分)达到“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以上,并符合我校各学院、专业对外公布的调剂考生复试资格分数线和复试要求。
(四)复试信息发布
各学院须提前在本部门网站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向社会公布学院复试录取办法和复试安排,考生进入复试的相关要求、专业招生计划、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开展调剂工作的学院须提前在本部门网站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向社会公布调剂工作方案、调剂缺额、接受考生调剂的时间及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其中初试成绩含加分)、调剂考生遴选规则(不得将考生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调剂生复试安排等相关信息。本着“谁公开、谁负责”“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
所有信息公布前须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未按要求提前审核并公布的复试、录取信息等一律无效。
(五)复试资格审查
各学院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考生须按照报考院系要求通过指定方式提交材料:
1. 考生准考证。
2. 考生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 往届考生的学历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每一页均须提交)。
4. 往届考生的学位证书(已毕业无学位者无需提交)。
5.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6. 在国外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7.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分数线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定向协议。
8. 非全日制考生须提供定向协议。
9. 普通全日制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须提供定向协议。
10.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学院应安排专人提前对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户籍信息进行仔细核对以确保无误,考生姓名需与报考时姓名一致。其中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分数线的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六)复试考核方式与内容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考核由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考核的主要内容有: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从考生本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核方式学院自行组织。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通过指定方式向学院提交由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2. 专业课笔试考核
各专业的复试科目及命题范围按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为准。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除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外,报考其他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各学院应充分考虑复试人数、学科专业特点等情况,提前组织专家命制好充足的试题,并防止试题外泄。
3. 综合能力考核
综合能力主要考察考生外语能力、创新能力、专业素养以及其他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质等。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相关专业/领域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考核内容及各项考核内容的分数权重。
综合能力考核包含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环节,具体形式由各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自定,其中面试时间每人约20分钟。综合能力考核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各部分成绩占比由学院自定。
4. 会计、工商管理硕士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核,考核方式由学院自定。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5. 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中初试成绩占40%,复试总成绩占60%。
初试满分500分的专业:
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5*40%+(笔试成绩*4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60%)*60%
初试满分300分的专业:
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3*40%+(笔试成绩*36%+综合能力考核成绩*54%+思想政治理论考核成绩*10%)*60%
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已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按规定予以加分并按加分后的初试成绩计算总成绩。
6.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即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未参加复试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复试总成绩不足60分者;
(4)同等学力加试任何一门科目不及格者;
(5)会计、工商管理硕士加试的思想政治理论考核不合格者;
(6)各学院规定的不予录取的其他情况。
各学院复试详细流程须在学院复试方案中予以说明,并提前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
(七)复试纪律
1. 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应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除外聘硕导、校外企业兼职导师可担任面试小组成员外,非本校在岗教职工不得参与复试。
2. 各学院需加强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坚决杜绝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的自觉性;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的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 各学院务必严格按照制定的复试录取程序、要求和时间表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变更。
4. 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学院应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规定,不得超越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
5. 研究生院需会同校纪检监察部门,采取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6. 经核查认为确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7. 各部门及学院要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熟悉政策的人员专门值守接听考生咨询电话、受理网上问题反映,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各学院要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对于确有困难的考生,各学院要及时与研究生院沟通,根据考生申请积极处置并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各学院既要安排好本校复试组织工作,也要为报考外单位的本校学生参加复试提供好服务和便利。
(八)复试组织管理要求
1. 复试过程全程记录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包括复试小组专家、考生现场情况),以备复查,保存时间为三年。
2. 加强复试过程管理及考生身份核查
复试前,各学院需严格核准考生身份,通过“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分数线、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的身份审核力度,严防“替考”。
复试中,采取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等方式,强化复试过程监管。同时通过比对考生照片、随机插问、核对考生个人信息等方式,加强核查复试考生身份工作的力度。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3. 落实校园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杀制度,确保复试场所换气和清洁消毒。
(九)复试纪律要求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级考试,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包含考生在内的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调剂工作
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或复试完成后仍有缺额的招生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
(一)调剂基本要求
1. 须符合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相关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同时达到我校各学科专业对外公布的调剂考生复试资格分数线;
3. 考生调入专业应与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一志愿报考专业为专硕的考生不能调入学硕专业。申请调剂考生一志愿报考专业具体要求,由调入专业所在学院自行确定,交校级相关机构审定通过后公布;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调剂过程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认定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调剂生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数量不得少于调入专业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数量。申请调剂考生初试科目具体要求,由调入专业所在学院自行确定,交校级相关机构审定通过后公布;
5. 符合申请调剂专业所在学院制定的其他相关调剂要求;
6. 其余未尽事宜,参照2024年教育部招生录取相关文件执行。
(二)调剂生遴选原则
按照调剂基本条件,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各学院须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对初试科目不同的调剂考生,可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知识结构、学术创新能力、综合实践素质、研究生培养潜质及综合素质等条件;因各招生单位自命题难度差异,进入复试名单不以初试分数简单进行排名。各学院调剂生遴选原则须在学院复试方案中予以说明。
严禁任何学院或个人任意圈定调剂复试考生范围。各学院自定的调剂规定必须是学术性、择优性的要求,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同时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要执行同一标准。
(三)调剂程序
1.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系统正式开通前,学院须提前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专业调剂缺额信息,并设置调剂申请时间,开展调剂工作。
2. 符合调剂要求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进行调剂申请。
3. 调剂申请时间结束后,在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学院依照调剂基本条件和调剂生遴选原则,审核调剂生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由各招生学院自定)决定是否同意考生调剂申请,发送复试通知。
各学院需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反馈是否接受其调剂复试申请。各学院需合理设置考生确认复试通知、拟录取通知的回复限制时长,对于未及时确认的考生,应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不得简单以“逾期未确认视为考生自行放弃”。
五、体检
考生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
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在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录取
各学院要在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遵循“志愿优先、统一划线、分类排队、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招生指标数、复试录取办法和细则以及考生总成绩排名、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以下优先级排序:
1. 考生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 考生初试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数量从高到低排序;
3. 考生初试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4. 考生复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独立排序。
(二)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剩余招生指标再用于录取调剂生;学院应将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排名,一志愿考生录取名单确定后再确定调剂考生录取名单。
(三)复试结束后各招生学院应及时将总成绩排序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研究生院,总成绩排序表必须经本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核通过并盖章后生效。
(四)各招生学院要在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按照下达给学院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严禁超计划录取考生。
七、其他
(一)按照教育部规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均要在网站上进行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二)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分数线,且在报名阶段完全按规定要求申报的考生,需在复试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核验通过后方可参加学院复试,否则不予参加复试。
(三)第一志愿报考及申请调剂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于复试前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核验通过后方可参加学院复试,否则不予参加复试。
(四)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应在复试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24年9月20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国(境)外学历的本科生,2024年9月20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六)各学院、商学院MBA教育中心均应根据教育部、自治区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有关规定,须在不低于国家及学校文件规定的基础上,根据学科特点制定学院复试办法及工作细则,经学院、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向考生公布。
(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八)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考生报考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部门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追究法律责任。
(九)考生考前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自觉遵守我校复试相关规定以及《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任何时间均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复试内容等有关情况,对违反复试相关规定和要求的考生严肃处理。
确有必要时,我校有权对相关考生进行再次复试。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十)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办法如与上级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复试过程中,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要求的,从其规定。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一、拟接收调剂生源的专业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初试业务科目代码、名称 |
010101 | 马克思主义哲学 | 全日制 | 711中西哲学史 81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
020201 | 国民经济学 | 全日制 | 303数学三 813经济学综合 |
030201 | 政治学理论 | 全日制 | 712政治学原理 817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
030204 | 中共党史 | 全日制 | 712政治学原理 815中共党史 |
030500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全日制 | 713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816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与实践 |
120400 | 公共管理学 | 全日制 | 714城市社会治理 812公共管理学 |
二、申请调剂的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需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其他调剂要求。
三、调剂流程
学校将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之后开始相关专业调剂,根据调剂工作进程适时关闭,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最短开放时间(开通和关闭时间将在官网发布,考生可及时关注)。有调剂意向的考生可按照下列步骤申请调剂:
1.在研招网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开通后,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可通过该系统填报调剂意向。待调剂系统开通之后尽快登录并填报调剂志愿,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2.在网上调剂系统开通之后,符合调剂条件(包括未填写调剂意向)的考生务必及时填写调剂志愿,并密切关注通知信息。学校将通过此平台通知获准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
四、调剂复试
1.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2.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通过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对于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根据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后的招生计划余额,在调剂考生中根据总成绩(总成绩计算方法见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其他事项
1.学校没有预调剂系统,也不接受预登记,所有考生调剂均须走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学校会在正式申请调剂的考生中,根据本年度的招生调剂政策进行挑选。
2.考生若需了解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与培养方面的有关信息,可至学校研究生部网站查看(网址:https://yjs.sdx.sh.cn)。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市虹漕南路123号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研招办
联系电话:021-22881371
学校网址:http://www.sdx.sh.cn/
研究生部网址:https://yjs.sdx.sh.cn
渤海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按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等有关政策,结合学校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调剂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严格复试、调剂、录取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坚持科学选拔。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德为先;加强创新潜质考核,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坚持以人为本。及时发布复试、调剂、录取工作信息,畅通沟通渠道,为考生答疑解惑,优化服务,确保考生权益。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统筹、决策和领导,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学校领导小组下设舆情应急处置组、监察组、复试实施组、服务保障组等工作组,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公平、科学。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相应工作组,全面负责本培养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以及监督等工作。
(三)学院根据实际需要成立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和若干复试小组,开展具体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实行组长负责制,另设秘书1人,负责记录复试情况、完成身份验证、协调工作进度等相关事宜。在专业学位招生复试小组中增加具有行业产业实践经验的专家为复试组成员。
(四)校院两级监察组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巡查、有效监督,对复试组织实施过程中重点环节、重要岗位纪律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渤海大学纪委综合监察室:0416-3400027)。
三、调剂工作要求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2024年4月8日0点开通。请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渤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我校将依据各专业的调剂进度,适时调整相应专业的调剂入口状态。所有考生的调剂流程,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我校预计于2024年4月12日12:00前完成第一轮调剂工作,所有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亦将在2024年4月20日前全部结束。
(一)调剂基本条件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初试成绩含加分),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见本年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
2.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3.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4.外国语科目调入的语种应与我校招生目录中所要求的初试报考的外国语科目的语种一致,非目录中列出的外国语的语种不可调剂。
5.部分专业接收调剂,部分专业亦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和接收调剂的复试基本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我校针对“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复试分数线参照所报考专业A类考生国家复试分数线,总分下调50分划定(单科不低于30分)。
6.我校已在研招网“调剂意向采集系统”设定了报考条件,请考生网上自行检验是否符合报考资格。
7.国家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调剂工作要求
1.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调剂复试遴选比例一般不低于150%。
2.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调剂系统开放时间截止后,统一查看考生调剂志愿。严格执行“择优复试”原则,即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3.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24小时。
(三)调剂流程
1.学校根据专业需求及复试录取实际情况,通过调剂系统及时发布调剂缺额、调剂要求等信息。
2.调剂考生登录调剂系统网站填报调剂志愿。
3.学校通过调剂系统向入围调剂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规定时间到达后,如调剂考生拒绝或未明确回复是否参加复试的意见,将视为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
4.复试结束后,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
四、调剂复试办法
我校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采用网络远程线上复试方式进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主选平台,系统使用说明详见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 (钉钉、腾讯会议为应急备用平台)。
为确保调剂复试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我校已制定了《渤海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该办法详细阐述了复试的各项准备事项、考核内容及相关工作要求,以确保整个过程的严谨性与公正性。同时,对于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加试的参考书目,请各位考生参照《渤海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附件三进行详细了解。
五、录取工作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各院系将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提出拟录取名单,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一)各专业按照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相加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二)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未按时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
2.加试的任一科目成绩不合格。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4.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待录取。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6.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书。
7.提供虚假信息。
(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在拟录取公示期间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书。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须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协议书,从严掌握。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须转入渤海大学,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不迁入渤海大学,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我校非全日制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如非全日制考生报考类别不符合我校规定,须主动向我校提出申请修改。未通过或未完成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将无法录取。
六、体检
体检将在新生入学报到时进行,体检合格者取得入学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保密规定
所有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导师和学生均须签订保密责任书。工作人员和导师需承诺对复试安排、复试过程、复试内容等做到严格保密;不得通过任何方式传播任何与复试相关的信息,如有违背者,按相关管理规定追究责任。
参加复试的学生需承诺对复试内容和复试过程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复试试题内容和复试导师相关信息,不得进行复试现场视频和音频录制,不得通过任何方式传播任何与复试相关的信息;如有违背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八、信息公示及申诉渠道
(一)信息查询: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安排、招生计划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资讯,将遵循上级部门的规定主动及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调剂系统发布。学校研招办统一公示全校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学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渤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jszsxxw.bhu.edu.cn/
(二)申诉:申请人对院系硕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院系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院系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三)咨询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19号
邮编:121013
联系单位:渤海大学研究生院
咨询电话:0416-3400137
邮箱:bhyy@qymail.bhu.edu.cn
九、其他
(一)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学校或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
(二)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他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三)我校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渤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院官网、电话、电子邮件、短信、公告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本办法由渤海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渤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教育部、四川省关于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考察衡量的基础上,注重思想政治素质考核,重点考核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坚持规范有序、科学公正。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四川省对复试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将考生初试成绩和考生复试成绩量化计入总入学考试成绩,以总成绩为主要依据,同时综合考虑考生的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坚持以人为本、优化服务。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综合管理水平,确保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安全规范、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二、调剂工作办法
(一)调剂时间
以“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开放的时间为准。
(二)调剂范围
1.理论经济学专业(研究方向:政治经济学、世界经济、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接收第一志愿报考02大类考生,相同或相近专业优先;
2.应用经济学专业(研究方向:区域经济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接收第一志愿报考02大类考生,相同或相近专业优先;
3.法律(非法学)专业(研究方向:依法执政与党内法规建设、依法行政与法治政府建设、社会依法治理与法治社会建设):接收第一志愿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的考生。
具体调剂需求以“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的信息为准。
(三)调剂要求
1.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2.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调剂申请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不接受电话、邮件、来人来函等其他方式申请。考生调剂录取后需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最终确认录取到我校。以上要求以教育部最终公布文件为准,如调剂不符合教育部文件要求,则调剂结果无效。
三、复试时间、方式、资格条件、要求、程序及办法
(一)复试时间:分批次进行,其中第一批次复试一志愿考生,时间为3月29日-30日。后续批次复试调剂考生,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试方式:现场复试,考生在收到我校复试通知后按要求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复试。
(三)复试资格条件
1.凡拟参加复试的考生,其初试成绩至少应达到教育部下达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经现场验证报考资格通过后,方能参加复试。
2.参加公共管理专业(研究方向:地方政府管理、应急管理、社会治理)复试的考生,初试总成绩应达到199分及以上(含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不含推荐免初试考生)。
(四)复试要求
1.按照教育部要求,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复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
2.根据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今年我校各专业复试均由复试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仅限公共管理专业考生)、公布总成绩排名等环节组成。
3.考试时间
(1)笔试时间:90分钟(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公共管理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时间为60分钟)。
(2)面试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5分钟。
(3)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时间5-10分钟。
4.笔试、面试及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
5.复试教师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和民主集中制原则。面试成绩必须有每位复试教师的签名方能生效,总成绩排名将在第一时间向复试考生公布。
6.根据我校2024年招生简章,030200政治学专业分院系进行复试并划线录取:01政治学理论、02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03中外政治制度3个研究方向由我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政治学教研部)进行复试并根据复试情况择优录取;04中共党史研究方向由我校党史教研部进行复试并根据复试情况择优录取;本专业内各研究方向复试小组得出的复试成绩互相承认。
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分院系进行复试并划线录取: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02马克思主义发展史、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3个研究方向由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进行复试并根据复试情况择优录取;04思想政治教育、05党的建设2个研究方向由我校党建教研部进行复试并根据复试情况择优录取;本专业内各研究方向复试小组得出的复试成绩互相承认。
(五)复试程序及办法
1.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资格审查工作通过审核考生提交的复试材料进行。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考生在入学报到时,我校将对考生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等报名材料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收到我校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详见《中共四川省委党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报到时准备好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上);
(2)准考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应届考生由就读学校所在院系完成,往届考生由档案所在部门完成,电子模板下载地(http://www.scge.gov.cn/html/website/yjssite/index.html/);
(5)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2.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30分。笔试科目以我校2024年招生专业目录为准,评分项目以笔试试卷为准再按30分进行折算。
3.面试
(1)面试成绩满分为60分(公共管理专业面试成绩满分为50分)。
(2)面试由复试专家组负责组织实施,采取“随机选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开展工作。面试内容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素养、综合素质和能力、创新精神和能力,兼顾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科知识结构、科学研究潜力考核。面试结束后,复试专家组成员当场独立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25分钟,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在综合面试时进行,成绩评定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4.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为10分(听力和口语各为5分)。测试由业务熟悉、经验丰富的英语教师负责组织实施。测试内容、评分标准和等级按教育部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5.公共管理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公共管理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为10分。报考公共管理专业的考生,复试时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方式为笔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评分项目以笔试试卷为准再按10分进行折算。
6.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课程,各专业加试科目具体如下:
010100 哲学:加试《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伦理学》;
020100 理论经济学和020200 应用经济学:加试《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030200 政治学(01政治学理论、02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03中外政治制度、04中共党史):加试《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02马克思主义发展史、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加试《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04思想政治教育、05党的建设),加试《思想政治教育原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加试在复试期间单独以笔试方式进行,成绩评定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7.复试成绩计算公式
非公共管理专业:复试成绩(100分)=笔试成绩(30分)+面试成绩(60分)+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1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公共管理专业:复试成绩(100分)=笔试成绩(30分)+面试成绩(50分)+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10分)+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1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四、录取工作
(一)各专业拟录取人数
1.哲学专业(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伦理学):6人;
2.理论经济学专业(研究方向:政治经济学、世界经济、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3人;
3.应用经济学专业(研究方向:区域经济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3人;
4.政治学专业(研究方向:政治学理论、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外政治制度):8人;
5.政治学专业(研究方向:中共党史):8人;
6.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10人;
7.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党的建设):8人
8.法律(非法学)专业(研究方向:依法执政与党内法规建设、依法行政与法治政府建设、社会依法治理与法治社会建设):20人;
9.公共管理专业(研究方向:地方政府管理、应急管理、社会治理):20人。
特别提醒:以上人数为招生简章公布人数,后期若各专业或具体研究方向若有新增招生计划将由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分配方案,并根据相关专业或研究方向考生总成绩进行顺序补录。
(二)总成绩计算公式
1.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的专业: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2.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的专业:
总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4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参加复试的;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或面试成绩低于面试满分分值60%的;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被评定为不合格的;
4.同等学力考生任意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的;
5.体检不合格的。
(四)录取原则
录取分专业进行,主要依据为总成绩,原则上在同一专业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复试成绩总分、初试成绩总分、业务课二成绩、业务课一成绩、外国语成绩,按比较结果择优录取。
推荐免初试考生的录取,其复试成绩必须大于60分或面试成绩大于面试满分分值60%。
特别说明:政治学专业及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总成绩按复试分组分别排序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若某组别未达到录取人数上限,经考生申请,可在同一专业内另一组未列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补录。
(五)拟录取及公示
复试调剂工作结束后,我校对确定为“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在网上公示,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部官方网站查询拟录取名单,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里确认是否同意我校的“拟录取”。拟录取状态一旦设定,原则上考生和招生单位任何一方都不能单方面取消“拟录取”状态。考生逾期未确认“拟录取”状态的视为自动放弃,该空缺名额根据总成绩排名由后面的合格考生自动依次递补。
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最终录取名单须经教育部审核批准。
考生在拟录取阶段需提交体检报告。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要求和规定,考生应自行前往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格检查表模板在四川省委党校研究生部网站下载)。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复查
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入学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复试专家组对考生的复试成绩负责,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实行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校机关纪委按照职责权限对调剂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并对违反本办法和国家相关规定的人员提出问责建议,报校委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调剂复试工作安排、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将及时公布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四川省委党校研究生部官方网站、四川省委党校研招网微信公众号等官方信息发布渠道。
4.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结果公布后3日内向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复议书面申请(联系电话:028-87351286),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议,并将结果及时告知考生。
淮阴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福建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实施
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制定本年度学校的调剂政策,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研究生院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临床医学各专业的调剂由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协调,各临床医学院(部)开展具体调剂工作。其他专业由学位点所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调剂工作实施办法,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方可开展本学院调剂工作。
二、调剂要求
第一轮复试后有缺额的专业可进行调剂。调剂考生需符合调入专业方向的报考条件及调剂要求。初试成绩达到调入专业方向的复试分数线。调剂规定必须是学术性、择优性要求,不得简单以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考生申请调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由各招生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相关审定材料上交校研究生院留存备查。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符合报考条件可调入公共管理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不能调入。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调剂复试名单经研招办审核后由调剂学院通知考生。
调剂考生需符合下列条件:
1.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应届、往届毕业生。
2.符合调入专业(研究方向)的报考条件,以招生简章发布为准。
3.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符合调入专业(研究方向)的要求。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6.符合调入专业(研究方向)的其他要求。
7.每位调剂考生同一批次(指同一调剂公告)只能选报我校一个专业或研究方向,多报者视为所有调剂志愿无效。
三、调剂程序
所有调剂工作均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调剂、确认复试、确认待录取等相关网上程序。向考生发布确认复试或拟录取通知时,需充分考虑考生学习、工作、休息时间等因素作出合理安排,给考生预留充裕的确认时间。对于没有按时确认的考生,应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不得简单以“逾期不接受视为自行放弃”对待。
四、调剂复试办法
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超过1:5。复试方式、具体要求及内容参照《福建医科大学202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五、录取办法
综合考查考生初试成绩、本科专业、报考院校、报考专业及学习工作经历等基础上,按初试、复试总成绩择优录取。调剂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10个工作日后方可进入录取程序。
武汉体育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武汉体育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及湖北省招考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报考我校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一志愿录取情况,以下专业将开展调剂工作。
一、接收调剂专业及相关要求
调剂报考除应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关于“调剂”政策要求外,还需要满足我校调剂专业的报考要求,具体如下:
序号 | 接收调剂专业(方向) | 学位 类别 | 学习方式 | 拟调剂计划 | 调剂报考要求 |
1 | 120200工商管理 | 学术学位 | 全日制 | 5 | 管理类相关专业 |
2 | 040301体育人文社会学 | 学术学位 | 全日制/ 非全日制 | 12 | 体育人文社会学相关专业 |
3 | 045204社会体育指导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17 | 社会体育指导相关专业 |
4 | 045203竞赛组织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5 | 符合竞赛组织初试报考条件 |
5 | 050300新闻传播学 | 学术学位 | 全日制 | 5 | 新闻传播学相关专业 |
6 | 055200新闻与传播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10 | 体育新闻传播学相关专业 |
7 | 135400戏剧与影视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13 | 新闻传播学相关专业 |
8 | 040200心理学 | 学术学位 | 全日制 | 5 | 心理学相关专业 |
9 | 045400应用心理学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20 | 心理学相关专业 |
10 | 100900特种医学 | 学术学位 | 全日制 | 30 | 本科专业为医学专业背景 |
11 | 040302运动人体科学、0403Z4运动康复学 | 学术学位 | 非全日制 | 5 | 运动人体科学等相关专业 |
12 | 0403Z1体育工程学 | 学术学位 | 全日制 | 5 | 运动人体科学等相关专业 |
13 | 135300 舞蹈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非全日制 | 8 | 舞蹈学相关专业 |
14 | 045202运动训练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非全日制 | 85 | 游泳、跆拳道.拳击、摔.柔、运动训练理论、体能、艺术体操、健美操、武术等专业 |
15 | 045201体育教学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非全日制 | 43 | 体育理论、体操、乒.羽球、足球、网球、排球、田径、篮球等专业 |
注:1.我校有权限根据调剂报名和复试情况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实际录取计划进行调整。
2.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有少数名额,要求初试成绩达到调剂专业A类国家线。
二、调剂复试要求及资格审核
1.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调剂复试名额一般不低于调剂计划200%;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考生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6.根据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体育专硕的考生,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者,初试分数达到国家分数线,优先进行复试。符合优先复试的考生在4月5日中午11点前(以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将本人相关材料:本人运动员等级证书(电子版原件相关信息页完整扫描或官方网站证明的完整截图)发送到邮箱yzb10522@163.com)(邮件主题:2024年调剂优先复试)供我校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和要求发送资料的,无法获得复试资格。
三、调剂程序
1.调剂考生须凭本人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的网上调剂系统,在4月8日0:00—24:00间完成调剂志愿和信息的填写和提交。
2.学校审查调剂考生资格,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同批次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择优遴选,并通过研招网发送复试通知。
3.考生须按复试通知相关要求进行同意复试确认,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4.考生正式调剂复试。预计为4月11日-15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5.调剂复试结束后,我校将根据调剂考生复试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通过研招网向拟录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我校“待录取通知”发出后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并在复试后保持本人手机通讯畅通。
6.提示:请申请调剂的考生确保通讯工具畅通。如因考生通讯工具问题导致无法参加复试者,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四、复试与录取
调剂考生的复试与录取按照《武汉体育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体育专硕的调剂考生,如已参加过我校一志愿体育专硕的复试且各项成绩合格,并决定不再参加此次调剂复试,复试成绩按已有成绩计算(如再次参加调剂复试,复试成绩按调剂复试计算)。决定不再参加此次调剂复试的考生须于4月8日晚上24:00前发送邮箱至yzb10522@163.com报备,邮件主题:2024年非全调剂复试报备,邮件内容表明本人一志愿报考信息和不参加本次调剂复试的意愿。
武汉体育学院研究生院
2024年4月2日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一、调剂专业和人数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调剂人数 |
082704 | 辐射防护及环境保护 | 8 |
083001 | 环境科学 | 6 |
100106 | 放射医学 | 3 |
100402 |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 3 |
二、调剂条件
1、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1)辐射防护及环境保护:要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类别为08工学或07理学,其中本科所学专业为0822核工程类、0702物理学类、0703化学类、0805能源动力类等核相关专业优先。
(2)环境科学:要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类别为08工学或07理学,其中本科所学专业为0825环境科学与工程类、0706大气科学类、0707海洋科学类、0811水利类、0802机械类、0804材料类、0813化工与制药类、0818交通运输类等相关专业。
(3)放射医学:要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类别为10医学,其中本科所学专业为1001基础医学类等相关专业。
(4)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要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为10医学,其中本科所学专业为1004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等相关专业。
(5)辐射防护及环境保护、环境科学专业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一/二、数学一/二;放射医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专业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一/二。
2、初试成绩要求:
(1)达到国家2024年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2)符合教育部2024年相关调剂政策。
三、类别及学制
我单位招生类别为“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
硕士一年级在中核集团研究生部(北京)(工科专业)或者苏州大学(医学专业)等协议高校攻读基础课程,二、三年级在中辐院进行科研实践及毕业设计。
四、录取待遇
1、公费读研、免费单身宿舍、免费参加大学生医保;
2、按月发放生活补助(研一起发放)、午餐补助(研二起发放)、享受重大节假日员工福利、并根据参与科研项目情况发放劳务费、成果奖励等;
3、成绩优异者,可申请院研究生培养“菁苗计划”,享受额外助学补助;
4、毕业后择优留院工作。
五、菁苗计划申请条件
1、985院校应届毕业生;
2、通过大学英语六级(≥425分);
3、采用审核制,由个人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组织专家审议后综合研究确定。
六、调剂时间、形式及内容
1、调剂时间:4月8日—28日,复试时间暂定调剂系统开放后一周内,复试前院人力资源部会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发出复试书面通知或者电话通知。
2、复试形式:线上复试(20min左右)。
3、复试内容:心理素质测试、专业测试、外语测试、综合测试。
4.如接受复试通知,请按照复试工作通知准备资格审查材料,并提前准备2min英语自我介绍和5min个人PPT展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并按照复试通知提交个人材料。
七、调剂程序
1.考生可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的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登陆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否则调剂无效。
2.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调剂系统查看是否进入复试名单。
3.复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请考生登陆我院网站(http://www.cirp.org.cn/),关注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调剂相关信息及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八、信息登记及咨询
调剂简历以“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总分”命名发送至邮箱cirpyanzhao@126.com(因邮件数量较多,请您将个人简历、本科学习成绩证明、考研成绩、英语四六级证书及获奖证书按顺序合并为1个PDF格式文件,附件命名与邮件标题格式相同)。邮件发送完成后请填写调剂信息登记表(https://f.wps.cn/g/KVj5rhmt/)
咨询电话:王老师,电话:0351-2202066;孟老师,电话:0351-2202288
单位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学府街102号,邮编:030006。
九、单位简介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简称“中辐院”)隶属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62年,由时任国务院副总理聂荣臻批示组建,是我国唯一专门从事辐射防护研究与应用的综合性、多学科、公益性科研机构。全院设有辐射防护及环境保护、环境科学、放射医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4个硕士学位授予点,1个博士后工作站。自1986年批准招收硕士研究生以来,已累计招收硕士研究生370余人,向我国核行业输送一大批优秀的青年科研技术人才。建有多个国家级、省部级技术创新平台及重点实验室,拥有国内外先进的大型装置和仪器设备,并多渠道承担国家重点科研项目,为研究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提供了坚实保障。
投身辐射防护事业,实现强核报国之志,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期待年轻,充满激情和梦想的你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