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院校资讯

天津城建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信息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要求,现将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信息公告如下。

一、调剂条件

1.符合《天津城建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s://master.tcu.edu.cn/info/1003/2951.htm)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及招生学院的调剂条件。

2.初试成绩在单科和总分数均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国家一区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须达到调入学院分专业(领域)确定的复试分数线;“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分数线为200分(初试试卷总分为500分)。

3.符合各专业对于调剂考生的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等学术要求。具体要求见相关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4.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只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的调剂。

5.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的其它调剂条件。

二、调剂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工作由我校研招办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2.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我校统一设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

3.调剂系统开放前我校将在研究生院招生网站(https://master.tcu.edu.cn/zsgz.htm)公布开放时间和开放时长。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调至普通计划,按照调剂的程序和相关要求进行,须与同批次申请调剂的考生一起按照我校相关要求、规则进行排名,择优进入复试。

5.调剂资源与环境专业土木水利专业的考生,进入调剂系统报名时请按《天津城建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s://master.tcu.edu.cn/info/1003/2953.htm)中所列的研究方向到相应归属学院填报调剂志愿。

三、调剂程序

1.我校将及时在研究生院招生网站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调剂信息。

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请及时登陆系统,按提示填写调剂志愿。

3.学校向符合要求的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4.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及时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并按要求准备复试。复试相关要求见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站公布的《天津城建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https://master.tcu.edu.cn/info/1003/3002.htm)和《天津城建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https://master.tcu.edu.cn/info/1003/3003.htm)以及各相关学院发布的复试和调剂要求。

5.考生请随时关注我校在研究生院招生网站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调剂程序如因故调整,将另行通知。

四、调剂专业

学院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研究方向)

学位类型

学习方式

建筑学院

081300

建筑学

学术学位

全日制

083300

城乡规划学(城乡规划<城乡规划与设计、城乡历史遗产保护规划、城乡规划技术科学>

学术学位

全日制

086200

风景园林

专业学位

全日制

土木工程学院

081400

土木工程(接收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调剂)

学术学位

全日制

能源与安全工程学院

080700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工学照顾专业

学术学位

全日制

081404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学术学位

全日制

085700

资源与环境(安全工程)

专业学位

全日制

085800

能源动力(动力工程<城市热能利用技术;能源转换与污染控制技术;新型制冷与热泵技术>

专业学位

全日制

085900

土木水利(人工环境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接收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调剂)

专业学位

全日制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全日制

085900

土木水利(土木工程<土木工程材料>

专业学位

全日制

经济与管理学院

020200

应用经济学

学术学位

全日制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全日制

125600

工程管理(工程管理、项目管理)

专业学位

非全日制

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

081403

市政工程

学术学位

全日制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全日制

085700

资源与环境(环境工程)

专业学位

全日制

085900

土木水利(市政工程)(接收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调剂)

专业学位

全日制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研究方向一)

学术学位

全日制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研究方向二)

学术学位

全日制

085400

电子信息(研究方向二)(接收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调剂)

专业学位

全日制

城市艺术学院

140300

设计学(接收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调剂)

学术学位

全日制

外国语学院

045300

国际中文教育

专业学位

全日制

地质与测绘学院

081600

测绘科学与技术

学术学位

全日制

085700

资源与环境(测绘工程)

专业学位

全日制

085700

资源与环境(地质工程)

专业学位

全日制

控制与机械工程学院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全日制

085500

机械

专业学位

全日制

国际工程学院

085100

建筑

专业学位

全日制

085700

资源与环境(环境工程)

专业学位

全日制

085900

土木水利

专业学位

全日制

086200

风景园林

专业学位

全日制

五、咨询方式

1.相关学院联系方式见《天津城建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咨询联系方式》(https://master.tcu.edu.cn/info/1003/2995.htm)。

2.天津城建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电话:022-23085040(李老师  卢老师)

六、其他说明

1.本公告中相关文件见天津城建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站及相关学院网站。

2.未尽事宜或与教育部、天津市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及天津市文件规定为准。

3.具体复试安排见各学院公布的相关通知。


内蒙古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关于做好我区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的通知》(内教招考研〔2024〕1号)文件精神和《内蒙古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内师校发〔2024〕18号),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接收调剂生源进入复试的原则和要求如下:

一、接收调剂原则

1.第一志愿上线人数未达到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计划的专业,方可接收调剂。

2.我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背景、考生初试总成绩和单科成绩、考生科研成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等条件,择优接收调剂。

二、接收调剂的具体要求

1.调剂依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及我校相关专业报考条件(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调剂细则。

2.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接收(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和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调剂,未通过该系统调剂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3.原则上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首先考虑相同专业的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调入专业初试考试科目中有数学的,调剂考生初试科目须有数学。

5.申请调剂到同一个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应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接收调剂。

6.各专业接收调剂的人数控制在缺额人数的1.2—2倍以内。

7.不得跨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调剂。各专业学位不得跨专业学位类别调剂,教育专业学位各领域间不得调剂。

8.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10.我校不接收报考其他单位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调剂考生。

11.各调剂考生须认真查阅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信息和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如不符合我校调剂要求,造成调剂不成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网上开通接收调剂时间

我校于4月8日00:00点开通调剂系统,开通12小时后(4月8日12:00点)关闭调剂系统。个别专业调剂系统连续开通12小时仍达不到调剂人数的,可适当延长调剂系统开通时间。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确定调剂志愿系统对考生锁定时间为36个小时。

四.考生调剂报名申请步骤

第一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查询缺额信息,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报名。

第二步:各学院查看并下载报考考生名单,经复试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并将拟复试调剂考生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调剂复试名单。同时,各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审核通过的调剂考生发复试通知。调剂考生需按照复试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定复试通知。不按时确定复试通知的考生按照自动放弃处理,后果由考生自负。

第三步:接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按照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调剂复试工作安排完成相关材料的上传及资格审核。

更多关于复试录取的信息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c.imnu.edu.cn/)。

 

 

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


西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办法

硕士研究生调剂录取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特制订本办法各专业调剂政策均按照本办法实施。

一、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一志愿的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6.符合教育部关于调剂工作的其他相关要求。

7.各院系提出的其他学术性要求。

交叉学科专业可跨门类调剂,调剂考生应至少同时满足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和交叉学科门类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其他要求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

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二)坚持择优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调剂考生拟录取名单。

(三)坚持按需调剂

一志愿上线考生充足的学科(专业)、专业学位类别(领域)不进行调剂。

三、工作程序

具体调剂学科(专业)、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信息以“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为准。

(一)调剂信息发布

各单位根据一志愿合格考生状况,结合招生计划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调剂信息的发布。调剂信息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发布,发布前须经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未经审核的调剂信息不得发布。

(二)调剂复试通知

各单位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对申请调剂的考生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提出拟参加复试人员名单并发送“复试通知”,告知考生复试日程安排及 其他相关事宜。

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收“复试通知”,否则取消复试资格。

(三)调剂待录取通知

各单位应及时将调剂考生的复试结果报送至研招办,由研招办向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收“待录取通知”,否则取消待录取资格。

四、工作要求

(一)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要求

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要求与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工作要求相同。

(二)加强调剂工作管理,提升招生服务水平

1.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 12 个小时。

2.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 36小时,时间到达后,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若锁定时间未达到36小时,调剂复试名单已确定,则应提前手动解锁考生信息。

3.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三)在录取检查阶段一旦发现调剂考生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一律不予录取。

(四)生源严重不足的专业可提前发布调剂公告提前采集考生信息,为正式调剂设置约束条件做准备。调剂系统开启后,约束条件一旦设置,则不得随意更改。

五、联系方式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nwu.edu.cn/,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88302210、88308586。

 


内蒙古农业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4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关于做好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我校2024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坚持以德为先、德才兼备,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切实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

二、基本原则

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导师的学术责任和权利。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的考查,把保证人才选拔质量放在首位。

三、组织管理

加强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与领导,实行学校、学院分级管理制度。

(一)学校成立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基本规则和基本要求,全面负责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实施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1.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长:高聚林

副组长:  

 员:包庆丰  王志刚      白东义

2.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长:高聚林

副组长:塔  

 员:包庆丰  郭松朋  李立峰      石瑞峰

   白东义 

3.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长:  

副组长:红  

 员:包庆丰      郭松朋  王国忠  王志刚

李立峰  康学伟  郭文瑞      石瑞峰   

白东义  

(二)各招生学院成立以院长和书记任组长的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员为其他院领导、学科负责人等,制定本学院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细则,组织、协调和管理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进行具体的复试考核工作各学院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后在本学院网页上公布。

(三)各学院根据工作需要按一级或二级学科成立研究生复试专家工作小组,组长一般应由相应学科带头人担任,成员应由研究生指导教师或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有少数民族考生参加复试的小组要有少数民族教师),且复试小组人员应随机组成。不得在复试前向外界公布复试教师名单。复试人员较多的学科,复试工作小组可视情况另设秘书,秘书须为学院正式在岗教师。

(四)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加强对参与复试工作教师的培训与管理。要对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重点培训强化政策意识、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

四、复试办法

(一)复试安排

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式为现场复试,第一志愿和调剂志愿分批进行。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安排在3月29日-4月2日,具体时间学院安排。

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拟安排在4月12日-17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试分数线

1.根据教育部2024年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校结合生源及招生计划确定并公布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2.所有学科复试要按国家要求执行,根据我校今年生源的实际情况,生源充足的学科按照学术学位类1:1.2,专业学位类1:1.2-1.3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并实行差额复试,计算复试人数时遵循小数点进位原则,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第一志愿复试资格的确定必须遵循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

3.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条件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加分政策执行。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2024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5人,均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计划,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进入我校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由我校自主划定。

(三)复试组织管理

1.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2.要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强化政策意识、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并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3.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4.采取灵活有效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

5.做好兜底支持保障。各学院要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

6.严肃考风考纪。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九条的要求,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并按规定处理。发现工作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复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近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教职工,必须回避复试工作的全过程。

8.报名时已申请并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执行

(四)考生资格审查

严格考生资格审查,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加强对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的身份复核。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复试资格审查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实施。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均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准考证。报名时已申请并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是指适用少数民族复试分数线才能达到复试分数要求考生,该类考生还需提供父母一方为少数民族身份的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成绩单

应届本科生(含成人应届本科生)需提供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大学阶段课程成绩单;往届生的课程成绩单可从毕业学校档案馆或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专科生还需提供专科毕业后补修的与所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的本科阶段主干课程成绩单。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应届考生:应届考生分成人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这两类应届考生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往届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备案表的,须提供书面学历认证报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无学士学位证书的仅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能够证明考生综合能力的各类材料

包括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各类获奖证书以及学术论文和著作等。

5.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条件的考生,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考生,提供在职定向证明

按照教育部要求,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请考生无论初试网报是否为定向,提前与所在工作单位(或已签约就业单位)沟通确认符合招收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相关声明和证明材料。

7.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在校生需加盖学生所在院系党委(党总支部)印章,有工作单位的需加盖人事或政治部门工作印章,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可由所在街道社区审查。

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

(五)复试缴费

收费标准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厅关于延续执行内蒙古自治区部分国家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执行,复试费标准每人每科60元,艺术类每人每科80元。

考生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缴纳复试费用,缴费网址为https://www1.nm.zsks.cn/yzfs/kslogin.jsp。3月28日开始缴费。

)复试内容

各招生学院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要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由专业知识考试及综合素质考评构成,由学院组织

1.专业知识考试

专业课试题由学院组织命制,试题内容应与《内蒙古农业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要求及相关说明一致。考察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考场须使用标准化考场。专业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50%

报考公共管理硕士(125200)、会计硕士(125300)、旅游管理硕士(125400),考试内容占比为专业知识考试占70%,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占30%。

2.综合素质考评

组织形式为面试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综合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50%。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外语的掌握和应用能力、对本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理解程度、创新精神、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等。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和专业课笔试科目重复。加试方式为笔试。其中报考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考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各学院应设定各项合格线,任一项成绩未达合格线者不予录取。招生学院应在复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生复试成绩。

试题的命制对标《内蒙古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内农大研字〔2019〕11号)文件规定,所有复试试题及参考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

五、调剂办法

对于我校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接收调剂生参加复试,调剂比例一般不低于1:1.2,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扩大。调剂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一)基本原则

1.符合教育部对调剂生源的相关规定。

2.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考生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报考条件详见《内蒙古农业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二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审核同意,再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5.对申请调剂同一个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对申请调剂同一个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可按考生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6.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7.具体调剂细则由学院制定,考生调剂前务必仔细阅读相关学院调剂细则。

(三)调剂安排

1.我校对申请调剂的考生设定的锁定时间为24小时,分数条件为达到相关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在二区的国家分数线。

2.学校首次分配计划下达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指标分配名额进行调剂,研究生院汇总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统一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考生须在复试通知发送后4小时内同意并确认,并按照复试通知要求按时参加复试

4.我校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根据教育部安排,“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8日开通,我校开通时间以公告为准,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时间为12小时,12小时后我校将关闭系统,进行数据整理及筛选。为确保调剂工作的公平性,我校每次在调剂系统开放前,都将提前在研究生院官网发布信息公告。

六、拟录取程序

(一)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复试后,按照百分制折算总成绩,初试成绩占总成绩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40%,确定各学科复试考生的名次。在本学院的招生规模内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对不予录取的考生,各学院应安排专人及时将复试结果告知考生本人。

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发送拟录取通知。各学院的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由各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人签章,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我校将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统一发送拟录取通知(包括第一志愿和调剂志愿考生),所有调剂考生接到拟录取通知后在6小时内确认同意拟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审核。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各学院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过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向教育部上报;经教育部录检合格后,向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信息公开公示

(一)各学院必须提前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复试人员名单。本着“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制度。

(二)各招生学院对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于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同时进行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三)研究生院对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统一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八、时间安排

(一)3月26起学校公布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各学院陆续公布复试工作细则复试名单;

(二)3月29起各学院陆续启动第一志愿考生复试

(三)4月8起各学院陆续启动调剂工作。

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应于4月8日之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应于4月28日前完成。

、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咨询电话:0471-4301851

纪检监督电话:0471-3596892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举报电话:0471-3261818

(二)实行巡考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派有关工作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考,加强监督和管理。

(三)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要建立健全复试、调剂、录取工作规章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四)实行复议制度。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各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向考生公布监督电话,并及时答复考生质疑。

、体检

考生在开学后进行体检。对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不符合标准的取消入学资格

、其他

(一)各招生学院要认真学习教育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以及学校的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各专业复试工作要全程录音录像,图像资料、复试所有纸质材料都由各学院统一保存备查。

(二)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拟录取前提供相关材料。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内蒙古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未尽事宜,按国家、自治区规定或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执行。


川北医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办法

根据教育部、四川省相关规定及《川北医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要求,学校将于近期启动复试调剂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剂复试分数要求

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专业调剂分数要求。各专业调剂分数要求见下表。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总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学术学位

基础医学【1001

304

42

126

临床医学【1002

304

50

150

药学【1007

304

42

126

专业学位

临床医学【1051】(不含内科学、外科学)

304

50

150

内科学【105101

313

50

150

外科学【105111

311

50

150

公共卫生【1053

304

42

126

中医【1057

303

50

150

医学技术【1058

304

50

150

二、调剂基本条件

(一)必须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要求。

(二)必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如英语、学历、学制、学习形式要求等),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造成无法参加复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初试成绩(单科与总分)达到国家统一划定的A类考生分数线以及我校各专业的调剂分数线。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初试外语应为英语一。

(五)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六)申请调剂到以下专业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还需满足以下相关条件:

1.申请调剂药学(1007)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或报考专业所属专业)应为:药学、中药学、中药。

2.申请调剂临公共卫生(1053)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或报考专业所属专业)应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公共卫生、临床医学、医学技术。

三、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预计于4800:00开始接受调剂,此次调剂系统开放持续时间不少于15个小时。(需调剂专业及缺额信息详见附件2)。

四、调剂要求

(一)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办理相应报名手续,否则调剂无效。

(二)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我校未明确受理意见的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接受复试通知,不接受复试通知的应主动拒绝复试,以免耽误其他考生复试机会。

(四)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调剂成功并接受复试通知后放弃复试者,基于诚实守信原则我校将不再接受该生后续所有调剂申请。

(五)进入调剂复试考生的心理测试、缴纳复试费、资格审查、复试、录取等要求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

五、调剂考生遴选规则

(一)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二)初试科目不同的情况下,根据专业需要依次按照考生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业背景、初试科目等顺序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三)调剂复试一般为差额复试,比例不低于1:1.5

六、调剂程序

(一)考生自行登录调剂系统查看我校公布的调剂相关信息,按要求自审调剂资格,填报调剂志愿。

(二)我校相关专业将通过调剂系统对初审合格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三)申请调剂考生及时在调剂系统对我校发送的复试通知进行回复,并按我校复试工作要求准备复试。

以上(一)~(三)步骤为申请调剂阶段流程,调剂考生必须在调剂系统进行(一)、(三)步骤的填报调剂志愿回复复试通知操作,调剂申请方有效!

(四)调剂考生按我校的安排参加相关专业组织的复试。

(五)经我校相关专业复试合格、同意待录取的调剂考生,我校将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调剂系统查看,决定是否接受我校待录取

(六)我校审查后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教育部做最后审查,确定录取。

以上(四)~(六)步骤为复试、录取阶段流程,调剂考生必须完成(四)、(五)步骤的操作,调剂、待录取方有效!

七、其它

(一)我校所有专业复试均采取现场复试,考生不得对复试内容录音、录像,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对外发布、传播复试内容和信息。如有违反,相关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置。

(二)请考生合理填报调剂志愿,避免因复试时间冲突影响复试及录取。若已被其他学校拟录取,请主动告知学院。

(三)请考生注意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信息,以免漏接我校调剂相关信息。

(四)请各位考生一定预先详细了解我校《川北医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提前做好备考工作。

(五)调剂考生须在复试前缴纳复试费120/人,同等学力考生200/人。

(六)调剂考生须按要求的时间、地点报到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调剂考生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交验以下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1.所有复试考生:准考证、身份证、个人简历(附相关证明材料)、大学阶段成绩单、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4)、复试费交纳收据;

2.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往届生:毕业证、学位证;学历验证未通过的考生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报考时,必须提供定向就业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的报考研究生书面同意函。若因考生违约,致不能录取、入学等后果自负。凡不具备书面同意函的,不得参加复试。

注意:1.个人简历、诚信复试承诺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留存原件,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核查原件并留复印件;

2.交验材料需在有效期内(如身份证)。

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允许其参加复试。

4.若提供假材料,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考生入学资格。

(七)学校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12小时内确认。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八)研究生工作部(处)及各院系联系方式详见附件5


华东交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为统筹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以及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

(一)坚持综合评价,提高招生质量。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料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二)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管理,严明招生纪律,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三)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增强服务意识,做实做细服务,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校领导、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党办校办、宣传部、纪委机关、保卫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研工部、计财处、后勤中心、网信中心和卫健管理中心(附属校医院)主要负责人,各招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构成,负责统筹、协调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开展。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小组和复试录取工作督察组。其中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小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校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党办校办、宣传部、纪委机关、保卫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后勤中心、网信中心、卫健管理中心(附属校医院)和各招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构成,主要负责复试录取过程中重大与应急事件的处置与管理;复试录取工作督察组由校纪委书记任组长,成员包括纪委机关、研工部主要负责人,纪委监督检查室主任及相关人员和各招生单位纪检委员构成,主要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学校各招生单位须成立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各学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与监督。

(三)学校各招生单位按学科(专业)成立1个或多个平行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责任心强、为人公正、科研教学经验丰富、外语交流能力较强的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原则上应为本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导师)担任,设组长1名,至少要配备1名现场记录工作人员。参加复试工作的复试小组复试前在本单位纪检委员的监督下抽取产生,在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

三、接收调剂专业及系统开通时间

接收调剂专业及系统开通时间详见各招生单位《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具体接收调剂的专业及缺额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的为准。(注:我校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余额)

四、调剂要求

我校相关招生单位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确定调剂考生要求并开展调剂复试工作。

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我校2024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6.申请调剂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3个专业或领域的考生须满足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同等学力考生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要求。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符合招生单位其他有关要求。须在本单位调剂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明确,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提前对外公布。

(二)接收调剂规则

各招生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与考生学业水平相关的调剂选拔规则,并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三)调剂程序

调剂工作由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考试办公室(招考办)归口管理并按以下程序开展:

1.考生填写调剂信息。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按要求填报调剂我校相关专业志愿。

2.招生单位审核调剂申请发复试通知。各招生单位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内将拟调剂的合格考生添加到复试备选库后,并发送复试通知。

3.招考办审核确认复试通知。招考办对招生单位的复试通知进行审核确认。

4.考生接受复试通知。

5.考生参加复试。考生按复试通知要求参加招生单位组织的复试。

6.发待录取通知。对待录取的调剂考生,招考办将在调剂系统中发“待录取通知”。

五、调剂复试基本要求

(一)所有调剂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二)调剂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三)符合国家规定复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学校各招生单位复试期间向复试单位及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政策进行认真审核。

(四)各招生单位要在教育部及学校要求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调剂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规范工作流程,保证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五)各招生单位应提前在网上公布本单位调剂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结束后公布各学科(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

(六)同一招生单位同一学科(专业)不同复试小组之间要确保复试的时间、方式、程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一致,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对考生进行独立评分,并给出成绩。

(七)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复试试题及其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均系国家机密级材料,招生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按照保密管理规定做好相应的安全保密工作。所有涉密人员(命题、工作人员等)均需签订《保密责任书》。

(八)复试过程要做好详细记录,笔试、面试均要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小组须认真填写每位考生成绩。复试完毕后试卷、复试记录、成绩评定表、考生作答情况、录音录像等材料由各招生单位整理好后,交由研究生院统一保管。各招生单位要精心准备人员、场地、设施等,确保面试过程规范、严谨、有序。

六、复试方式

各招生单位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可采取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等。原则上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确需采用混合方式复试的专业,招生单位应统筹安排参加不同复试方式的考生,确保考试流程、导师组组成人员、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并在实施细则中加以明确。

(一)现场复试

1.各招生单位自行安排好复试场所,提前向研究生院报备;现场复试地点要满足全程录音、录像要求。

2.现场复试场所要落实校园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复试场所换气和清洁消毒,并摆放公用消毒用品供考生自行使用。

3.笔试考场设置要求:考生座位必须一人一桌,单行排列,每个考场至少配备 2 名学校教职工作为监考老师,并在考前进行深入细致的培训,确保监考人员履责到位;参与笔试考试的考生及所有工作人员全程均严禁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以及相机、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要确保笔试公平公正和平稳顺利。

(二)网络远程复试

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可使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开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腾讯会议或钉钉。

1.各招生单位自行安排好复试场所,提前向研究生院报备;复试场所应能全程录音、录像,有符合网络远程复试要求的电脑等相关设备。

2.做好远程复试平台的使用培训工作,确保复试教师、工作人员能熟练使用平台,确保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3.各招生单位提前调查考生是否具有满足运行顺畅的网络、是否具备在线面试的相关设备,同时要求考生认真学习复试操作指南,提前做好设备测试和面试环境准备工作。

4.复试前各招生单位提前组织所有考生进行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复试必须运用面试系统“双机位”“防缩屏”技术,考生要求必须在独立、无干扰场所参加复试。

5.采取远程复试的,各招生单位要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

七、资格审查

(一)复试前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替考”。特别是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的身份审核。

1.各招生单位负责审核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是学生证与本科成绩单),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准考证、政审表等相关材料,审核的重点是学历学籍有问题的考生。

2.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每位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立即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八、复试内容

复试的基本内容应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考核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可对照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学习态度等方面。

2.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主要考察考生理解真实性英语语言表达为宗旨,给出不同主题由考生围绕所选主题自由发挥,并回答考官提问。测试内容选自日常对话、电话录音、广播新闻、简短讲座等,包括听力与口语内容。

3.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等。

4.综合素质及能力。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身心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5.相关同等学力及其他人员加试。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至少2门课程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合格者(成绩未达到60分)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我校不须加试。

6.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报考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政治理论着重考察考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形式根据实际情况可为面试口答、笔试等),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7.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教学厅〔2010〕2号)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由我校医院组织开展。       体检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具体时间安排由各招生单位负责通知。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统一体检或者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须经各招生单位认可,自行去二甲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报告于拟录取后一周内邮寄到拟录取的招生单位。体检结论由校医院确定,体检异议由校医院负责解释。无故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九、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和加试成绩合格者,将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计算后,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

初试总成绩为500分的专业(除体育、艺术、翻译专业学位硕士外),采用现场复试方式的成绩计算公式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其中复试总成绩=复试专业笔试成绩×30%+复试专业面试成绩×50%+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成绩×20%);

初试总成绩为500分的专业(除体育、艺术、翻译专业学位硕士外)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成绩计算公式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总成绩×30%,其中复试总成绩=面试综合能力成绩×20%+面试专业知识成绩×60%+面试外国语能力成绩×20%。

工商管理、会计、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体育、艺术、翻译专业学位硕士的成绩计算公式由相关招生单位根据专业特点自主确定,详见其公布的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十、录取工作

(一)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则视为复试不合格: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政审不合格。

2.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

4.报名、初试、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

5.未达到学科(专业)提出的其他复试合格要求。各学科(专业)可依据本学科特点,提出其他复试合格要求,但须于复试前对考生公布。

(二)复试合格考生是否录取应以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名为主要依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开排名),各招生单位根据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招生计划及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名。

(三)各学科(专业)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四)复试结果将由我校各相关招生单位及时公布,录取时分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按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五)被我校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学校将及时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里设置为“待录取”状态,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点击“接受”。

(六)全日制定向委托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在复试时提供在职工作证明。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须在拟录取后一周内提交经定向就业单位同意的《定向就业申请表》。

(七)我校除支教生以外,原则上不再同意其他考生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申请应于录取报盘前提交学校审核,录取报盘结束后按教育部规定不再予以办理。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

(八)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九)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公示10个工作日。

(十)对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

十一、相关费用

参加我校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无须缴纳费用;参加我校现场复试的拟录取考生须缴纳体检费用为100元/人,由校医院收取。

十二、复试纪律要求

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

(一)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营造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的环境,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招生监督电话:0791-87046600(招考办)、0791-87046333(校纪委办公室)。

(二)实行责任制度。各招生单位务必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录取程序、要求进行操作,加强对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三)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直系亲属关系或利益相关的人员必须回避复试及录取等相关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各招生单位应按要求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地公开招生信息,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对所公开的信息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

(五)实行复议制度。各招生单位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结果负责,须在调剂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公布监督电话和邮箱,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反映的问题,招生单位和复试小组应认真核查复议,并按时将复议结果上报研究生院。

(六)严肃考风考纪。各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入学后3个月内,各招生单位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办法内容如与国家发布的有关2024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二)本办法若有新的规定或补充,将另行公告。

(三)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华东交通大学   

2024年4月6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文件以及国家教育部及江西省教育厅有关会议精神和要求,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学校实际情况,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一)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副校长

总监督:纪委书记

  员:研究生院 学科建设办公室、纪委监督检查室、财务处负责人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办公室主任由研究生院院长兼任。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开展;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复试录取过程中重大与应急事件的处理。

其他相关单位主要职责:

1.办公室:综合协调校属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有关事宜。

2.保卫处:复试考生进校审核工作。

3.后勤保障处:校园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复试场所清洁消毒,考生体检结果审核及应急处理

4.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复试场地保障,监控及录像拷贝工作;网络支持及技术保障工作。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各研究生招生学院(部)(以下简称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纪检委员及学科带头人组成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及监督等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本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

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职责和要求:

1.按教育部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制定符合本院招生学科(专业)特点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复试教师及工作人员的选聘、安全保密、业务知识和操作流程等教育培训工作;

3.本单位复试科目(含笔试、加试、面试试题)的命题、制卷、考试组织、评卷和考评工作。复试科目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秘密材料,要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所有命题、评卷等涉密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

4.填报复试结果汇总表(含考生复试科目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等);

5.试题命题库的组织工作;

6.将本学院复试录取所有过程材料留存备查

7.做好本学院复试录取各项信息公开工作等

8.学院纪检委员对复试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重点做好评委抽选、试题命制、面试等环节的监督工作。

(三)学院复试工作组

各学院按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成立复试工作组,每个复试工作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硕士专业学位相关学科的复试工作组要有2名具有相关行业经验的人员参加。复试工作组成员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历,必须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且当年无亲属报考我校。

学院复试工作组的具体工作职责和要求:

1.在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制定复试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

2.本学科专业复试题库的建立工作;

3.考生的资格审查、思想政治考核;

4.考生的复试笔试及综合能力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等,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试题的难易程度、面(测)试要求和成绩评定标准要明确统一,以保证整个面(测)试过程的一致性、连贯性和公正性。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

5.填写《2024年硕士研究生综合能力面试记录表》,并须当场评出考生的综合能力面试成绩表。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留存备查,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工作要求

(一)安全性

采取现场复试的,要落实校园公共区域日常卫生和消毒,保持复试场所换气和清洁消毒,并摆放公共消毒用品供考生自行使用。采取远程复试的,要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要加强复试老师遴选、培养和管理,强化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公平性

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科学性

要针对不同的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考核科学有效。

四、分专业招生计划

研究生院根据教育部下达给校的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分配各学院各专业(领域)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缺额信息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如涉及计划调整,将依据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各专业计划见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五、复试

(一)复试分数线及相关要求

1.2024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

2.各学院在教育部划定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报考本学院招生专业的复试要求。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校原则上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初试总分为500分的,考生总分低于国家A类考生复试线30分以内(含30分),单科低于国家A类考生复试线10分以内(含10分)初试总分300的,考生总分低于国家A类考生复试线20分以内(含20分),单科低于国家A类考生复试线10分以内(含10分)

4.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精神,享受加分政策考生的初试成绩以加分后的为准,如加分后达到了学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则一并列入复试名单。以下情况可享受初试总分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进行加分。

(二)复试方式

原则上采用线下复试如需采用其他方式复试的学院,提前向研究生院说明理由并报备复试方式和方案。原则上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

(三)复试时间

校将根据不同的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实施分批次进行复试,一般应于48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428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

(四)复试资格审查

各学院在复试前要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前要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的身份审核。

所有考生均要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过程恪守诚信。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给报考专业所属学院:

1.初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2.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面),其中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3.应届考生:学生证或在读证明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下载件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凭颁发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参加复试;

4.历届考生:毕业证、学位证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下载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盖有公章的成绩证明;

6.2024年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政审表》(见附件1);

7.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复试时还需提交加盖有关单位公章的定向协议书

少数民族高层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提供《报考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8.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交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证书;

    9.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提交相应的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0.《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

11.其他能力证明材料和学院规定的其它材料。

特别提示:资格审查(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不得录取。

(五)复试内容及计分办法

各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确定复试内容组织复试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招生考试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不落实和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学院要明确本单位对于复试录取工作的责任追究办法。

1.复试内容

第一阶段: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提交的《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政审表》进行考核

第二阶段: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课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具体形式请查看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1)外语能力测试:以面试形式进行,可成立独立面试小组,也可将外语听说测试专家并入综合面试专家组。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测试重在考察考生运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主要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

2专业课测试(复试科目笔试依据《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内容进行。

3)实验(实践)能力测试:以面试形式进行,对于理工类考生主要测试其实验和动手操作技能,对于文管类考生主要测试其理论联系社会实际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综合面试:考核内容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

面试全程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考核,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每个考生总计面试时长一般为30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可由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

2.计分办法及具体要求

1)复试成绩总分200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100分,综合素质考核10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5分、专业课测试75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共计100分。管理联考考生复试总分250分,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50分。

2)考生复试成绩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成绩之和,其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管理联考考生复试成绩低于15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3)专业课测试范围依据《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科目内容进行。

4)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期间除参加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加试科目低于60分为不合格。

5)管理类联考专业考生均应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专业所在学院确定。

(六)体检

组织在校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进行,校对体检要求不做另行规定。在拟录取后需提供一份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常规体检报告,在规定时间内(一般在接收拟录取5天内)交至所在学院。体检结论由校医院确定,体检异议由校医院负责解释。体检不合格者,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考生在复试前须提供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4.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在复试的同时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结合考生现实表现材料,做出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论。

5.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存在疑议的,学院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品德情况作进一步考核。

6.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六、调剂

(一)调剂基本要求

调剂工作按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关于调剂的要求执行。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原则上不再接收调剂。调剂考生基本要求是: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原则上相同

4.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一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一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一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8.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9.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二)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

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三)调剂程序

1.学校和学院发布调剂公告。学院在网站公布调剂专业、调剂名额、调剂条件、调剂程序及联系方式等,并在教育部调剂系统设置调剂专业、名额及条件。

2.考生填报调剂信息。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

3.学院审核调剂。学院按调剂条件挑选考生并确认考生调剂意愿,将同意调剂的合格考生添加到复试备选库。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学院发出调剂复试通知。

5.学校研究生院审核复试通知。

6.考生接受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7.考生复试。考生按复试通知要求进行复试。

8.待录取操作。对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学校将在调剂系统中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七、录取工作

(一)录取类别

校拟录取研究生按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须调档案、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全脱产学习,人事关系转入校,且无固定工资收入);全日制定向研究生不调档案,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非全日制(含非定向、定向)研究生不调档案,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原则上不安排住宿,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二)录取规则

1.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能全面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各学院对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2.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复试总成绩×40%

管理类联考总分为300的专业,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1.5×60%+复试成绩÷1.25×40%

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5.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6.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校不承担责任。

8.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9.2024年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学校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并将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同时,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学校的复试录取办法和相关实施细则,提前在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录取办法中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缺额情况、复试录取办法等信息均在学校研究生院主页公示。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

(二)在复试、录取阶段,各学院各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将通过学院网站上予以公布,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当进行说明。相关信息及材料需存档备查,并明确责任人。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会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学校研究生复试、调剂及录取相关规定均需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学院研究生复试、调剂及录取相关规定均需经研究生院审定后方可对外公布和实施。

(四)凡有亲属(指夫妻、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姻亲)参加复试的教职工,必须回避复试、录取工作的全过程。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评委及工作人员,须签订《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廉政责任书》,命题教师须签订《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教师保密承诺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者追究责任。

(五)复试及调剂录取规定研究生院工作咨询电话:0791-8387637383823357;电子邮箱:jxksdzj@163.com

学校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和投诉电话:校研究生院:0791-83876373;校纪委监督检查室:0791-83805935

九、突发事件处置

做好复试工作中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如发生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和学校分管领导以及主要领导汇报,并会同相关部门迅速研判事件性质规模,快速制定化解方案,及时妥善处置。

十、其他

本办法内容如与上级部门发布的有关2024硕士研究生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上级部门文件为准。本办法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4327


桂林医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和具体情况,对尚有缺额的专业,允许接收调剂考生参加复试。为方便考生调剂报考,特制定该办法。

一、调剂考生基本条件及原则

(一)考生调剂分数线

1.我校各专业考生调剂分数线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分数线执行。

2.我校有4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余额。“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分数线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分数线下降20分执行,单科控制分数线为:满分为100分的单科分不低于35分,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分不低于50分。

(二)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考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7.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8.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9.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10.考生的学历需满足我校对考生报考资格的要求,具体请查阅《桂林医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11.考生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同等条件下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大学英语六级证书的考生优先考虑。

二、调剂专业要求

详见我校网页上公布的桂林医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请调剂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专业,若不要求,我校将不接收调剂申请。

三、调剂工作程序

考生在教育部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 yz.chsi.com.cn)开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后,及时上网了解我校调剂信息,按要求申请调剂。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调剂,否则不予录取。其调剂途径均无效。

获得我校复试资格的调剂考生,在我校公布拟录取名单前,原则上不得取消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的调剂志愿,若考生因为改报其他调剂学校而取消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的调剂志愿,视为自动放弃我校的录取。

考生需对所有填报信息及复试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调剂工作时间

具体调剂时间见我校研招网公告。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正式调剂信息向我校申请调剂,我校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名单公示后进行复试。若生源不足将对调剂系统进行二次开放。

考生填报志愿后,研招网系统锁定时间为24小时,达到锁定时间后,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更改填报其他志愿。如考生确须提前解锁,请将解锁申请并附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发送至电子邮箱:gyyjsc@glmc.edu.cn,邮件命名:调剂解锁申请+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工作人员将在适当时间统一处理

、复试工作安排

具体复试工作安排,详见各招生学院网页通知

、复试录取办法

复试录取办法详见《桂林医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调剂考生导师的确定,原则上在复试后,由所在科室、教研室和二级学院确定。

七、缺额情况

详细缺额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最终专业缺额调剂信息以考生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能申请调剂的实际信息为准。

、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信箱、地址:0773-3562096,gyyjsc@glmc.edu.cn桂林市临桂区致远路1号明德楼327室

 

 

桂林医学院

2024325


2024年中国航空研究院(625所)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信息


一、招生单位名称及代码

中国航空研究院(625所),招生单位代码:82914

二、拟接收调剂专业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0)、航空宇航制造工程(082503)

欢迎机械设计或机械制造、计算机、飞行器制造、电子电工类、自动控制类、焊接技术、材料类、材料加工、复合材料类或相关专业考生咨询。

三、调剂要求

    1、考生申请调剂专业应与本科阶段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应与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英语水平达到国家四级及以上,报考学术型优先调剂。

    2、2024年报考我院的第一志愿考生和拟申报调剂至我院的考生,各单科须达到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初试总成绩达到300分及以上可参加复试在校期间品学兼优。

    3、若通过复试的应届考生在报到时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调剂程序

       1、有调剂意向的考生请将考研成绩单截图、《调剂申请表》(点击底部链接下载)、个人详细简历、本科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及其他个人资料等发送至我院研招办电子邮箱edu_625@163.com邮件标题格式:姓名+初试总分+本科就读院校+拟调剂专业及方向。对于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我院将于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邮件回复。

    2、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填报调剂志愿,我院将对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并通过电话通知。未接到电话或邮件通知的考生请在系统解锁后填报其他志愿。

    3、本年度复试形式以线下面试形式开展,复试具体时间及流程等信息将通过电话、邮件通知考生。

我院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属于全日制统招学术型研究生,第一年集中进行基础课学习,第二年回院做课题,研究生在读期间,不收取学费、每月享受研究生补助金及我院职工的部分福利待遇,毕业后就业实行双向选择。

热忱欢迎有志于科学研究工作的莘莘学子报考我院!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10-85701257

调剂申请表模板下载请点击: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SNoO3KC0o5hblB0tv5NVA 提取码:0625

 


成都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如下:

一、工作原则

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我校调剂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中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及我校公布的调剂工作办法实施。

二、考生调剂的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学科代码前2位相同)。第一志愿专业属工学类(08),初试科目与调入理学类(07)相同相近,则工学类(08)可以调入理学类(07);一志愿专业属于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一级学科(学科代码第三位为7或8),不受学科门类限制,与调入专业初试统考科目相同可以互相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即英语(一)可以向英语(二)调剂,反之则不行;统考数学按照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由高到低的顺序调剂,反之则不行。

5.在符合“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情况下,一志愿专业初试科目未考查“数学”知识的,调入初试科目三为自命题“数学”的专业,需加试数学并成绩合格。

6.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7.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9.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只接收在职定向考生。

10.符合国家规定的其它调剂要求。

三、调剂程序及要求

1.接收调剂的具体专业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下称“调剂系统”)公布的调剂信息为准,我校各专业调剂接收条件相关通知将通过各学院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

2.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否则无效。

3.各调剂招生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小时,学院依照调剂政策和相关要求,审核调剂生材料,并在最长36小时内决定是否同意考生调剂,并发送复试通知。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

4.考生按要求在调剂系统开通后完成调剂志愿填报。收到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需在4个小时内回复确认。

四、调剂复试方式及内容

1.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以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具体调剂复试安排及要求以学院通知为准。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笔试考核、英语听说能力考核、专业综合能力考核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相关学院在复试中进行,分数计入复试成绩(权重10%),复试成绩构成:思想政治理论(1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10%)+专业笔试(20%)+专业综合能力(60%)。

3.对于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任一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4.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进行复试。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各考核内容的占比:笔试成绩占20%,英语听说能力考核占20%,专业综合能力考核占60%。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依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院认为有必要时,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五、调剂录取

1.调剂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学院组织进行。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2.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考生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相加之和,计算公式为:(考生初试总分÷初试总分满分)×100×60%+复试成绩×40%=总成绩。调剂考生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择优录取。

六、体检

体检统一在拟录取后进行,拟录取考生按要求自行前往校医院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原件(招生体检,体检表上必须有体检结论和医院盖章)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考生入学后须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证件、档案、资格以及必要的专业课笔试、面试和加试。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调剂咨询

由于我校各接收调剂学院的接收条件、接收时间进程互不相同,如有疑问,请考生直接与各学院联系。

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

联系人

电话

学 院 网 址

地球与行星科学学院(原:地球科学学院)

孙老师

028-84078807

https://ces.cdut.edu.cn/index.htm

能源学院(页岩气现代产业学院)

李老师

028-84079208

https://energy.cdut.edu.cn/index.htm

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

查老师

028-84078874

https://cece.cdut.edu.cn/index.htm

地球物理学院

陈老师

028-84078943

https://cog.cdut.edu.cn/index.htm

核技术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杨老师

028-84078771

https://cnae.cdut.edu.cn/index.htm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锂资源与锂电产业学院)

廖老师

028-84079525

https://cmcc.cdut.edu.cn/index.htm

文法学院

王老师

028-84078979

https://wfxy.cdut.edu.cn/index.htm

外国语学院

任老师

028-84078933

https://flc.cdut.edu.cn/index.htm

沉积地质研究院

蒋老师

028-84078992

https://cjdzyjy.cdut.edu.cn/index.htm

计算机与网络安全学院(牛津布鲁克斯学院)

梁老师

028-84079230

https://cist.cdut.edu.cn/index.htm

地理与规划学院(原: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

高老师

028-84073595

https://turp.cdut.edu.cn/info/1080/6186.htm

数理学院

王老师

028-84077847

https://cmp.cdut.edu.cn/index.htm

机电工程学院

陈老师

028-84073426

https://mee.cdut.edu.cn/index.htm

九、调剂监督

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侵犯考生正当权益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28-84078699(学校研招办);举报投诉电话:028-84077934(学校纪委)

十、其他

1.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在录取前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2.所有非定向考生的人事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转至学校。定向就业考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须在录取前签订由学校出具的定向就业培养合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3.我校及相关学院以“调剂系统”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规定:研究生招生复试费120元,同等学力报考研究生另收加试科目考试费80元,考生请参照《成都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缴费说明》https://gra.cdut.edu.cn/info/1007/3736.htm进行缴纳

5. 不能按时前来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各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成都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4月6日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