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办法
西南医科大学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4〕6号)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为稳妥做好我校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特制定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安全、公正、公平、公开、科学的原则。
(二)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的原则。
(三)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四)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组织机构
(一)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设立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组),统一领导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
学校切实落实研究生复试工作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研究生复试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研考复试工作。
领导组职责:领导和统筹管理我校复试工作,制定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组织开展我校复试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办公室)、保密工作组、健康保障组、招生监督组、网络舆情防控组、体检工作组、招生咨询组、场地保障组。
办公室在领导组的领导下,负责我校研究生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录取等工作的组织协调,并进行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和规范其行为。
保密工作组由党政办公室、研究生院及各院所招生负责人组成,负责各院所复试期间保密相关工作。
健康保障组由基建后勤处校医院、研究生院及各院所招生负责人组成,负责落实校园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复试场所换气和清洁消毒,并摆放公用消毒用品供考生自行使用。
招生监督组由学校纪检、监察、信访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全程的监督及信访、投诉、申诉的受理。
网络舆情防控组由宣传部·统战部、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相关人员组成,负责防控网络舆情,随时应对考生质疑,随时追踪,随时应答。
体检工作组由基建后勤处校医院负责人、附属中医医院体检中心负责人、各院所研究生管理部门人员和办公室人员组成,负责组织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及体检结果的审定。
招生咨询组由办公室及各院所研究生管理部门人员组成,负责接待考生咨询,为考生复试、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场地保障组由基建后勤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及各院所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负责人组成,负责为复试小组安排、协调复试场地等。
(二)院所复试工作组
各院所复试工作组负责组织所属学科和专业的生源调剂和复试工作,制定本院所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负责做好考生咨询和解释工作,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各院所成立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组,根据本院所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复试小组。
1.院所成立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所领导担任组长的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组(必须有纪检、监察人员加入),制定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负责组织本院所招生复试工作、复试期间的健康保障工作,并做好兼职硕士生导师参加复试的工作安排。
2.复试小组由5名或5名以上指导小组成员(含导师)组成,小组成员须集中在一起进行复试。复试小组设组长1人,另设秘书1-2人,监察员1人(由办公室培训后上岗)。复试小组应有英语听、说能力强的成员参加,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
复试小组工作职责:根据专业要求和考生实际情况,及时确定复试内容、命题,明确答题要点和评分标准,组织考务工作,评定复试成绩,写出复试评语并提出是否拟录取的意见。
复试全程录像和录音,并由各院所保存一年,其间随时备查。复试秘书现场做好书面记录,填写复试情况登记表,交复试小组组长签字后报各院所。各院所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汇总,复试结束后交院所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工作实施
复试工作内容包括:资格审查、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复试总分为300分,达到180分者视为复试合格,未达到者不予录取。
(一)复试名单确定及公布
复试名单由办公室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安排由办公室负责在西南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swmu.edu.cn/)发布。
(二)复试时间
复试预计3月底开始。
各院所按照学校统一要求,统筹考虑复试工作量等,综合研判自主确定复试时间和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确定后须报办公室审核备案,经批准后方可通知考生。
(三)复试方式
基于综合考虑,采取线下方式进行。各院所要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确保复试安排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
(四)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查由研招办指导各院所进行。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前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前往研招办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教育部和我校研招政策规定者,不予复试。
1. 考生身份审查:认真核对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上的照片是否与本人准考证上的照片一致。
2. 学历学位审查:对非应届考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进行审查。对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本人学生证或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进行审查。
3. 学历学籍核验:复试前完成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网上核验工作。
4. 同等学力考生审查:按照《西南医科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对同等学力考生的要求进行审查。
复试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各院所发放的《复试通知单》按要求参加复试。
(五)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一般安排在复试合格后(复试不合格者不参加加试),由各院所学科建设办公室统一组织(含命题、监考、阅卷等)。同等学力考生必须按要求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试题命题范围及难易度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大纲要求实施。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任意一门课程考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我校规定应用心理硕士(专业代码0454开头)加试科目为人格心理学、咨询心理学。法律(法学)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035102)加试科目为法理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加试命题、阅卷等严格按照《西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西南医大研〔2019〕号)文件精神执行。
加试成绩于复试结束后一周内报送至研招办,由研招办统一录入系统。
(六)复试组织及过程管理
复试由各院所负责组织,各院所应提前在本院所网站上公布各院所复试、调剂实施细则,各院所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含调剂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当进行说明。复试小组具体实施。要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
各院所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要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要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要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复试小组对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各院所要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依照《招生管理规定》,各院所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七)严肃考风考纪
各院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八)复试内容及成绩
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各院所要针对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的考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要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采用综合性、开放性、难易程度相近的能力型试题,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临床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口腔医学院、基础医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专硕)、心血管医学研究所各专业复试包括专业笔试(满分100分)、专业外语笔试(满分30分)、临床实践技能考试或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满分50分)和综合面试(满分120分)。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笔试及面试时间合计一般不低于60分钟。
护理学院(学硕)复试包括专业笔试(满分150分)、专业外语笔试(满分30分)和综合面试(满分120分)。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笔试及面试时间合计一般不低于60分钟。
公共卫生学院各专业复试包括专业笔试(满分100分)、专业外语笔试(满分80分)、综合面试(满分120分)。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笔试及面试时间合计一般不低于60分钟。
人文管理学院公共管理专业复试包括专业笔试(满分100分)、综合面试(满分200分),应用心理专业硕士复试包括专业笔试(满分150分)、文献报告(满分20分)、综合面试(满分130分)。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笔试及面试时间合计一般不低于90分钟。
体育学院各专业复试包括专业笔试(满分100分)、综合面试(满分200分)。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笔试及面试时间合计一般不低于60分钟。
法学院各专业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专业外语笔试(满分20分)、面试(满分180分)。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笔试及面试时间合计一般不低于90分钟。
(九)复试结果
各院所须对复试成绩进行双人复核,按照公式折算为总成绩,分专业代码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双人审核无误后将成绩报送至研招办。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公布。
四、调剂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各二级院所对该专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5.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本单位接受调剂考生的成绩要求。
6.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7.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我校(含各院所)的调剂工作办法,符合我校(含各院所)的调剂要求。
(二)调剂原则
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初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三)调剂工作安排
1.各院所根据学校调剂工作总体安排,自行制定本院所调剂工作办法并报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在院所网页发布。各院所负责解释与实施。
2.总体安排
(1)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进行复试,公示拟录取名单。然后各院所根据教育部通知,将复试、调剂信息报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在研究生院官网发布,同时从研招网调剂系统开放起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缺额信息,允许符合相关专业报考条件的考生填报,将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在各院所网站上公示,复试结束后公示拟录取名单。
(2)所有调剂考生均进行线下复试。
(3)学校的调剂工作预计4月底结束。各院所自行发布调剂系统具体开放时间和缺额信息。
(四)调剂途径
我校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一志愿报考我校,院系所、六位专业代码、学习方式都不变,只变研究方向的除外)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我校各院所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在各院所网站上进行公示。
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我校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我校各院所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我校各院所将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缺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会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核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可在研究生院官网下载,盖章扫描件于拟录取后一周内发送至复试秘书邮箱,各院所收齐后于规定时间内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考生报到时须提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纸质盖章版原件,若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录取
(一)考生总成绩按照满分100分折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公式如下:
1.非公共管理硕士专业
考生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5)×50%+(考生复试成绩÷3)×50%
2.公共管理硕士专业
考生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3)×50%+(考生复试成绩÷3)×50%
(一)复试合格,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考试总成绩排序出现并列时,初试外语成绩高者优先。拟录取考生和导师实行师生互选。
(二)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或者有追加名额,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总成绩相同则按初试外语成绩高者优先。考生一旦被某一院所某方向拟录取后,各院所不得再为其调整招生方向和院系进行复试。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单列,不参与普通计划考生排序,在其专项指标内择优录取。
(四)被录取的新生,若有特殊情况,经考生本人申请和领导组批准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
(五)其他未尽事宜和特殊情况将由领导组讨论决定。
七、复试、复审不合格情况及处理
(一)复试总成绩未达到18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各门成绩未达到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有弄虚作假,初试时有违纪作弊行为者,视为复审不合格,除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外,还将通报到考生所在单位或学校。
(五)对复试、复审以及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及时通知考生。
(六)入学后3个月内,办公室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复试工作要求
(一)充分考虑各方面情况和因素,认真研究确定各院所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各院所要细化复试工作流程、考务调度、监督管理机制等。各院所复试、调剂工作细则须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和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
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要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加强对复试工作的指导,每个复试小组还须设置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
复试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上线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布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改动。若有改动,将对改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改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各院所要及时、准确解读学校复试工作办法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让考生充分知晓,确保考生复试组织工作顺畅有序。
(四)加强考生咨询服务
各院所要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要加强对考生参加复试工作的指导。
(五)实行复议制度
认真对待和妥善处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对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及各院所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组将组织专人进行调查、复核,并及时对考生反馈复核意见。
研究生院申诉和投诉电话:0830-3161326
邮箱:yzb@swmu.edu.cn
信访电话:0830-3177023
邮箱:xinfang@swmu.edu.cn
(六)严守招生纪律
各院所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以质量为核心,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招生录取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1.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不能带通讯设备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均交由复试秘书统一管理。
2.任何院所招生工作人员和导师不得在复试之前对考生作出允准或不允准其复试或录取资格的承诺。
3.严格命题管理。复试命题属国家机密,复试试题属国家机密级材料,各院所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指导规范>的通知》(教学厅〔2019〕12号)、《西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西南医大研〔2019〕28号)精神,选派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人员承担命题工作,并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切实增强其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
4.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所有参与复试工作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复试期间不得将任何与复试相关的信息对外公布,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均须承担刑事责任。
九、体检
考生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考生拟录取后一周内持本人身份证前往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进行体检,到校报到后还须统一进行结核筛查。若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表可在研究生院官网(http://yjs.swmu.edu.cn/)下载。
十、其它
(一)本办法由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湖北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3〕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我校调剂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中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及我校公布的调剂工作办法实施。
二、组织和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统一领导,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本校调剂工作的具体管理。
2.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的调剂工作,负责本学院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的制订和具体实施,并对结果负责。
三、信息公开
学校调剂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湖北省相关文件精神要求,根据“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进行。
学校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和“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公布。
各学院在本办法规定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的具体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四、调剂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出学科专业A区国家线及我校调入学科专业复试资格线。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各招生学院规定的条件。
2.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3.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4.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在复试合格后,因全日制计划有限不能录取为全日制,在本专业非全日制计划充足情况下,符合非全日制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对应非全日制专业录取。
5.我校不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的考生,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6.符合招生学院的其他调剂要求。
五、调剂工作流程
1.我校接收调剂考生均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调剂系统每次开通不低于12小时。考生填报调剂志愿后,志愿会被锁定,我校设置志愿锁定时间24小时。志愿锁定期满后,如没有收到我校复试通知,考生可继续等待或改报其他志愿。
3.调剂系统关闭后,我校将择优遴选调剂考生并发送复试通知。调剂考生能否参加我校复试,以我校在调剂系统确认信息为准,调剂复试资格人员名单将会在招生学院网站公布。
4.经复试被我校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将通过调剂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确认。
5.我校根据相关专业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确定是否再次开通调剂系统,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招生学院网站公告。
6.调剂报名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学校将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及待录取通知,请收到通知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确认,并按要求进行相关工作。
六、调剂复试
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具体调剂要求及复试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
1.调剂考生复试办法参照各招生学院发布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进行,具体复试形式、时间安排由招生学院另行通知。
2.调剂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学院组织进行。
3.各学院要规范制订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各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4.调剂复试结束后,各学院要将复试结果及时通知考生,并做好未通过复试考生的解释工作。
七、调剂录取
调剂录取工作必须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中进行,否则无效。拟录取名单学校将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八、调剂工作安排
首批调剂申请开放时间为4月8日(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时间),复试工作总体安排在4月9日--4月22日陆续进行,复试形式、内容及具体安排以各招生学院通知为准。
九、咨询渠道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https://yjs.hbut.edu.cn
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27-59752000
十、其他
本办法由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西华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西华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工作接近尾声,我校部分专业有调剂名额,缺额信息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发布。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的文件要求陆续开通相关专业调剂,根据调剂工作进程适时关闭相关专业调剂。现将调剂工作办法公布如下:
调剂复试将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或线下复试进行(与第一志愿复试形式保持一致),网络远程复试使用“云考AI”平台,复试时应选择独立、安静、整洁、明亮、封闭的场所。
西华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阶段信息中公布的复试科目考试范围,纳入此次网络远程复试和线下复试“专业综合知识考试”中;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考试,也以网络远程在线复试或线下复试形式单独进行。
我校调剂工作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3〕2号)、《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4〕6号)等文件精神进行,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等须达到学校和学院确定的学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
1. 考生须符合各学院可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报考条件(详见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的要求)。
2.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要求。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我校和学院确定的相关学科、专业进入我校一志愿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调剂考生一志愿专业范围。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除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可进行调剂的专业范围外,其余专业执行“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以及“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的政策。
4.有专门规定的情况从其规定(详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五条)。
1. 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范围。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需调剂专业的学术范围进行充分论证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可发布确定所需调剂专业的一志愿专业范围。
● 学术学位:
① 专业代码前2位相同,03法学、04教育学、05文学、06历史学、07理学、08工学、09农学、12管理学、13艺术学可调剂我校相同或相近专业。
● 专业学位:
① 专业代码前3位相同,在满足其他调剂基本要求的情况下,可调剂我校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② 035101法律(非法学)仅能接受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的考生。
● 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互调:
专业代码前2位相同,学术学位可以调剂相应的专业学位,专业学位调入学术学位需初试考英语一。
3.申请调剂到我校学术学位专业的考生,初试外国语考试科目必须为“201英语一”。
申请调剂到我校专业学位专业的考生,初试外国语考试科目必须为“201英语一”或“204英语二”。
4.申请调剂到我校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083500软件工程专业、0854电子信息类专业的考生,初试第三堂考试科目原则上为统考数学一(301)、统考数学二(302)或自命题数学。
5.申请调剂到我校045101教育管理、125200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三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从毕业后到2024年9月1日,下同)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6.跨专业调剂要求以及是否加试参考《西华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2024年西华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7.我校接受第一志愿报考全日制专业的考生申请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不接受第一志愿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申请调剂到全日制专业。
8.我校不接受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且不能提供权威机构认证证明考生的调剂申请。
9.我校不接受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审计、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的考生申请调剂到非公共管理专业。
10.我校不接受第一志愿报考非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审计、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的考生申请调剂到公共管理专业。
11.我校不接受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其他专业,也不接受其他专业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该专业。
12.我校不接受第一志愿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调剂申请。
13.我校不接受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考生的调剂申请。
14.我校不接受其他不符合我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调剂工作办法要求的考生。
三、调剂工作流程及办法
若考生符合我校调剂要求且有意调剂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请在调剂系统按要求办理流程,具体流程如下:
1.考生自行登录调剂系统查看我校公布的调剂相关信息,按要求自审调剂资格,填报调剂志愿;
2.我校相关专业将通过调剂系统对初审合格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申请调剂考生及时在调剂系统对我校发送的复试通知进行回复,并按我校复试工作要求准备复试;
5. 从其他学校调剂到我校复试的调剂考生,各二级学院不需要其提供调剂表、报考信息表、复试资格审查表。
6.经我校相关专业复试合格、同意待录取的调剂考生,我校将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调剂系统查看,决定是否接受我校“待录取”;
7.我校审查后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教育部做最后审查、进行录取。
特别说明: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校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我校不会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的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我校不会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的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
我校不会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
我校不会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外的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
四、其它注意事项
若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最新政策,以最新公布政策为准。
请随时留意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我校研究生院主页的复试录取工作专题,复试时间及复试要求等信息将在此处发布。
若考生对调剂复试工作有疑问的,可咨询相关学院、专业复试工作联系人。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西华师范大学研究生院:https://yjsy.cwnu.edu.cn/
西华师范大学
2024年4月
西南政法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西南政法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以及我校生源余缺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调剂专业目录及条件要求
全日制:050200外国语言文学,120200工商管理学、025400国际商务硕士,025500保险硕士、055101翻译硕士-英语笔译;
非全日制:035102法律(法学)、035101法律(非法学)。
专业目录、缺额及接收条件详见《西南政法大学2024年硕士究生接收调剂专业目录及条件》(附件1)。
二、复试比例
各专业复试比例根据申请调剂考生情况确定,一般不低于200%。
三、调剂程序
(一)考生网上填报调剂志愿
我校接收调剂均通过教育部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不收取纸质申请材料。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 。
(二)调剂申请时间
4月8日9:00—4月9日9:00
(三)确定复试名单
网上申请调剂时间截止后,学院根据考生初试志愿、初试成绩、专业背景等情况确定复试名单。
(四)公布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由学院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
(五)复试时间
4月11日-12日,具体安排详见《西南政法大学2024年调剂复试时间安排表》(附件2)。
四、复试方式及复试准备
(一)复试方式采取现场复试。
(二)调剂考生须访问学校网站研究招生信息栏,查看《西南政法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以下简称《复试录取办法》)、《西南政法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以下简称《复试须知》),并按要求参加复试。
(三)调剂考生应下载《复试通知书》(下载地址:https://gs1.swupl.edu.cn/yjszs/fstz/),并按要求准备好相关复试材料准备。
(四)调剂考生应按《西南政法大学2024年调剂复试时间安排表》规定的时间进行复试报到、面试和专业课笔试。
五、复试考核内容
学科(专业) | 复试考核内容 | 分值 |
工商管理 | 专业课笔试:企业管理专业基础 | 150分 |
面试:本专业综合知识、外国语听说测试 | 150分 | |
保险 | 面试:本专业综合知识、外国语听说测试 | 150分 |
国际商务 | 面试:本专业综合知识、外国语听说测试 | 150分 |
外国语言文学 | 专业课笔试:英语综合能力测试 | 150分 |
面试:本专业综合知识 | 150分 | |
翻译-英语笔译 | 面试:本专业综合知识 | 150分 |
法律(非法学)非全日制 | 面试:本专业综合知识、外国语听说测试 | 150分
|
法律(法学)非全日制 |
注:复试主要内容及方式,请考生详细阅读《复试录取办法》。
六、复试总成绩
(一)学术学位类复试总成绩组成
复试总成绩是指专业课考核和面试成绩之和。总分值为300分,其中专业课考核150分,面试150分。
(二)专业学位类复试总成绩组成
复试总成绩是指面试成绩,总分值为150分。
(三)同等学力加试考核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考试总成绩
(一)学术学位类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初试总分值+复试总成绩×40/复试总分值
(二)专业学位类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70/初试总分值+复试总成绩×30/复试总分值
八、录取规则
(一)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参加复试专业(方向、学习形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分组复试的专业(方向、学习形式)分组录取,拟录取名单按组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
(三)不予录取的情形
1.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2.未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面试成绩低于9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专业课考核成绩低于9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同等学力加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信息公示
我校调剂工作办法、调剂考生复试名单、拟录取调剂考生名单及其他调剂复试录取信息将在研究生院网站集中统一公示。复试、录取相关信息以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十、监督投诉
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投诉电话:023-67258879(纪检监察室);18323466292。
投诉电子信箱:xzhpb@swupl.edu.cn
十一、考生咨询电话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3—67258893;
023—67258892;
电子邮箱:xnzfyzb@swupl.edu.cn
十二、本办法由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南民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3〕2号)、《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4〕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各专业一志愿录取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我校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
(三)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四)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的外语语种必须是调入专业在我校招生简章中所公布语种,否则调剂无效。
(五)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不接受调剂。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六)同等学力考生的调剂应严格遵守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是否招收同等学力的规定。
(七)我校不接受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且不能提供权威机构认证证明考生的调剂申请。
(八)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九)各招生学院可以在学校调剂基本条件基础上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需要提出更高的调剂要求,考生须认真阅读,确保符合全部报考条件。
二、调剂复试时间
我校调剂复试时间为2024年4月8日至16日,各专业具体时间见招生学院网站通知。
三、调剂方式及调剂复试差额比例
(一)调剂方式:我校接受调剂考生均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二)调剂复试差额比例:缺额1—5人的专业,不低于1:1.2,不高于1:3;缺额6人及以上的专业,不低于1:1.2,不高于1:2。具体比例由学院自行确定,并在调剂通知中予以明确。
四、调剂工作要求
(一)各专业一志愿考生复试后公示复试成绩排名,有缺额的专业由学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及各招生学院网站发布调剂信息。
(二)学校各专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至少为12小时。考生填报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
(三)调剂考生按下列顺序依次选择,同一序列中按考生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
A、报考专业(一级学科研究方向)相同、初试科目相同;
B、报考专业(一级学科研究方向)相同、初试科目相近;
C、报考专业(一级学科研究方向)相近、初试科目相同;
D、报考专业(一级学科研究方向)相近、初试科目相近。
(四)调剂考生的复试安排由学院按照学校和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五)调剂考生的录取以考生在调剂系统中确定“接受待录取”为准,考生一旦接收我校待录取,学校将不允许取消待录取。不按要求接受我校待录取,视为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
五、调剂考生的成绩计算与录取
(一)成绩计算
普通计划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满分300分的专业÷3)×60%+复试成绩÷3×4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学科国家线×100)×60%+复试成绩÷3×40%。
(二)录取
我校在确定拟录取名单时优先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调剂考生竞争剩余的招生指标。调剂考生根据调剂指标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六、联系方式
西南民族大学研招办:成都市双流区大件路文星段168号西南民族大学航空港校区南区行政楼309办公室;联系电话:028-85522031。
西南民族大学
2024年4月2日
首都医科大学关于公布2024年硕士研究生第二轮复试调剂信息的通知
一、调剂复试的形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全面采取“现场复试”形式。
二、调剂原则
(一)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要求: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首都医科大学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初试成绩达到申请调入的我校相应学科的复试分数线;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 符合我校接受调剂专业的其他要求。我校接收调剂专业缺额及接收条件见【附件1】;
6. 以下情况的考生不得参加我校的第二轮复试选拔:
(1)获得我校第一轮复试资格,但未进行第一轮复试资格审查或放弃第一轮复试的考生;
(2)已在我校第一轮复试中被录取的考生;
(3)已调剂至其他学校并确认录取的考生。
(二)其他原则
1. 调剂复试为差额复试,对于调剂生源充足的学科,预计招收人数与进入调剂复试的人数比例介于1:2至1:5之间。
2. 对申请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和考试内容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对申请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考试内容不相同的调剂考生,将综合考虑初试科目与调剂专业相应初试科目的相似度、本科所学专业与调剂专业的相关性以及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 已在我校参加过第一轮复试的考生,不得在第二轮复试中重复填报第一轮复试的专业志愿。如:第一轮复试志愿是宣武医院神经病学(专业代码:105104),那么第二轮复试就不能再填报宣武医院神经病学(专业代码:105104)的空额。
特别说明:若考生第一轮复试志愿为内科学(专业代码:105101)、外科学(专业代码:105111)、口腔医学(专业代码:105200),在第二轮复试志愿填报时可以与第一轮复试志愿相同,但需选择与第一轮复试不同的研究方向空额。如:第一轮复试志愿是附属北京口腔医院口腔医学(专业代码:105200)口腔正畸方向,那么第二轮复试就不能再填报附属北京口腔医学口腔医学(专业代码:105200)口腔正畸方向的空额。
三、调剂工作程序
(一)考生填报调剂志愿
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办理相应报名手续,并遵循以下要求:
1. 我校第二轮调剂复试网上报名申请调剂时间:4月8日8:00--4月8日20:00。
2. 考生在填报我校调剂志愿时,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关志愿“申请条件”里“调剂特别要求”的内容,未符合相关要求而进行的申请将被视为无效。
3. 每位调剂考生只能选报我校一个专业或方向(有研究方向的必须选择研究方向),若同时填报多个志愿,将以考生在调剂系统最后一次填报的志愿为准。
4. 每名考生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在复试通知发放截止时间前,我校不提供调剂志愿解锁服务。
(二)招生单位遴选及复试通知发放
1. 我校各学院将在网上报名申请调剂时间截止后,在1个工作日内择优并遴选调剂复试考生,并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复试通知发放截止时间为4月9日18:00。
2. 若考生在我校复试通知发放截止时间前将已填报的志愿从我校调离,导致无法发送复试通知,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3. 复试通知的有效期为4小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确认接受我校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将视为自愿放弃我校调剂复试资格。
(三)参加调剂复试
我校的第二轮复试工作预计将在4月12日左右开始。请所有在研招网接到并确认了复试通知的考生,按照相关复试学院通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复试。并于复试前将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复试学院要求的补充材料,按时按要求发送到相关学院。具体内容请见《各学院要求的复试资格审核补充材料》【附件2】。请务必按时提交,以免影响您的复试资格。
(四)待录取通知发放
复试结束后,我校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发放待录取通知。被录取的考生需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网上确认待录取操作。逾期未确认者,将失去拟录取资格。一旦考生确认拟录取,即视为同意被我校录取,之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
四、联系方式
首都医科大学研招办:010-83911050,010-83916545。
附件请至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查看,网址:https://yjsh.ccmu.edu.cn/
福州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初试和复试的基本情况,我校2024年部分专业拟接受考生调剂,具体信息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公布的调剂信息为准,相关通知也会在需要调剂的学院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
一、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A类地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若统考科目不同,初试考统考英语(一)的,可以调入考英语(二)的专业,反之不可调;考统考数学(一)的,可以调入考数学(二)或数学(三)的专业,考统考数学(二)的,可以调入考数学(三)的专业,反之不可调。考统考396-经济类综合能力、数学(农)的不可调剂到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的专业。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我校指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A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A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一志愿生源充足,故我校所有专业均无需调剂一志愿报考该计划的考生。
8.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调剂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9.调剂考生还应满足学院制定的其他调剂要求。
二、调剂办法
我校所有调剂工作均通过调剂系统进行。在调剂系统开通时限内,我校各专业缺额情况、报名时间等信息将会及时在调剂系统里设置并对外公布,每次开放调剂持续时间不少于12个小时,意向考生应事先查看报考学院的调剂相关公告,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须登陆调剂系统填报志愿。我校将在调剂系统中受理调剂申请并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须在报考学院规定时限内回复复试通知。未经调剂系统的调剂考生不予认可(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除外)。
生源有缺口的学院将陆续在学院官网上公布调剂相关公告,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咨询渠道等信息。学院将根据公布的调剂生选拔规则,经集体研究后确定入围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
三、注意事项
1.我校2024年采用现场方式组织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和复试方案等由各招生学院公布,请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及时阅读我校复试公告和各学院公布的相关公告,提前做好准备。
2.因审核、遴选调剂考生需要一定的时间,考生填报调剂志愿结束后请耐心等待结果,切勿随意修改调剂学校和专业;若考生本人修改志愿造成无法接收通知的,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3.通过复试拟录取的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考生须谨慎接受待录取通知,一旦接受,我校将不予解锁。
4.请考生及时关注福州大学研究生院官网的招生信息,网址为http://yjsy.fzu.edu.cn/。
中国航空研究院(608所)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一、调剂专业
082502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
二、调剂要求
1、符合招生简章中调剂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最低要求为:总分273分,单科37分(满分=100分)、56分(满分>100分)。
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1数学(一)。
5、成绩良好,身心健康。
6、本科期间获得过国家级或省部级比赛奖项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三、接收调剂时间
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时间为:4月8日教育部打开调剂系统至4月9日12:00。
根据考生复试录取情况,后续如还需接收调剂考生,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时间将另行在研招网上公布。
四、调剂流程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在研招网上发布调剂名额。所有计划调剂的考生,均需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提交调剂申请,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调剂条件和相关要求对调剂考生进行遴选并对调剂申请进行回复。调剂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6小时内需及时予以确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按相关要求组织“同意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进行复试,复试时间、内容、要求等请查看我所在研招网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的复试录取办法。
五、联系方式
0731-28590076,姚老师。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4月6日
辽宁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辽宁科技大学坐落于祖国的钢都、国家优秀旅游城市-辽宁省鞍山市,是一所以工学为主,理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艺术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
真诚欢迎符合2024年国家A类地区分数线要求的考生优先选择调剂到我校。
一、接收调剂学科(专业)
2024年我校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及退役士兵计划调剂指标以全国硕士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正式开通后实际公布的信息为准,预报名期间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内发布的信息仅供参考。
二、调剂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调剂考生的成绩(单科、总分)须满足国家2024年复试A类基础分数线要求。
2.申请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个别学科专业生源不足的,可接收跨学科门类调剂,但应遵循申请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或研究方向基本一致的要求。
3.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他要求。
(二)具体条件
我校招生调剂门类有08-工学、07-理学、12-管理学、03-法学、14-交叉学科(设计学),下设22个一级学科及领域,涉及33个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相关招生专业调剂报考条件包括初试学位类型要求、初试专项计划要求、初试考试科目要求、初试门类/一级学科/专业要求等,经校学术委员会和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部署,请调剂考生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调剂办法
1.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将于3月28日开通。符合我校调剂条件的考生,可提前通过该系统做好调剂填报准备。
2. 4月8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将开通“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请考生登录该调剂系统并按要求填报我校调剂志愿,不经“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调剂无效。
3.我校调剂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复试,远程面试系统使用说明详见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 ,学校将通过“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在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复试,如调剂专业的报考条件设置在一级学科、二级学科、专业上,则考生按初试成绩排名进入复试;如调剂专业的报考条件设置在门类下,则择优进入复试流程及规则如下:
第一批次:申请调剂专业要求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具体专业范围见附件2),考生按初试成绩排序进入复试,如专业调剂生源充足,调剂复试比一般为1:1.5,如学院计划在本批次完成调剂工作,可将复试比提高为1:2。
第二批次:调剂专业开通第二批次的前提是第一批次调剂指标没有录满,已无候补录取考生,考生志愿库中已无符合复试要求考生。规则同第一批次规则。
第三批次及以后:调剂专业开通第三批次的前提是第二批次调剂指标没有录满,已无候补录取考生,考生志愿库中已无符合复试要求考生。规则为申请调剂考生不限专业,一律按初试成绩排名进入复试。
考生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接收我校复试通知。
复试录取相关政策、具体复试方案和流程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辽宁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网址链接如下:https://www.ustl.edu.cn/yjs/info/1066/2970.htm
4.我校向复试合格并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设置“待录取”,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明确答复,即确认“接受待录取”或“拒绝待录取”。
5.考生一经录取,一律不得更换录取至其他招生单位。录取工作结束后,一律不得补录。
6.学校在全部调剂录取工作完成后,在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上公布调剂拟录取结果。
特别提醒:没有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进行调剂的考生,调剂无效。
四、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调剂
我校首先录取一志愿满足国家2024年复试A类基础分数线要求的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考生,如未能足额录取,则通过调剂录取,学校将依据实际情况对剩余指标进行再次分配,在满足国家2024年复试A类基础分数线要求的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考生中择优进入复试,按要求录取。如第一批次调剂结束后仍未录满,则学校将对剩余指标再次重新分配,以此类推,直至录满为止。具体专业余额分配请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
五、奖助政策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20000元,每年奖励名额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补助标准为硕士研究生6000元/生/年,覆盖率达到100%。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学校设置特等、一等、二等及三等学业奖学金,奖励额度(评选比例)分别为特等10000元/年(≤5%)、一等6000元/年(10%)、二等4000元/年(20%)、三等2000元/年(30%)。
4.其他奖学金
学校每年将根据校内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奖学金情况,评定校内外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注:上述奖助学金资助范围是被我校2024年录取的、档案到校的、无固定工资收入的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具体要求以上级部门相关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辽宁科技大学研招办电话:0412-5929930/5929419
联系人:王老师 成老师
联系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中路189号
邮政编码:114051
Email:lkdyzb@ustl.edu.cn
研究生院网站: http://www.ustl.edu.cn/yjs/
附件1:辽宁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报考条件
附件2:辽宁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择优进入复试规则
附件1:辽宁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报考条件
序号 | 院系所 | 门类 | 一级学科 | 专业 | 初试学位类型要求 | 初试数学 要求 | 初试外语 要求 | 初试门类/一级学科/专业要求 |
1 | 001理学院 | (07) | (0701) | (070100) | 学术型 | 无 | 201英语一 | 0701数学 |
2 | 001理学院 | (08) | (0803) | (080300) | 学术型 | 301数学一 | 201英语一 | 08工学 |
3 | 002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 (08) | (0802) | (080200) | 学术型 专业型 | 301数学一 | 201英语一 | 0802机械工程 0855机械 |
4 | 002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 (08) | (0855) | (085501) | 学术型 | 301数学一 | 201英语一 | 0855机械 |
5 | 003材料与冶金学院 | (08) | (0805) | (080500) | 学术型 | 301数学一 | 201英语一 | 08工学 |
6 | 003材料与冶金学院 | (08) | (0806) | (080600) | 学术型 | 301数学一 | 201英语一 | 08工学 |
7 | 003材料与冶金学院 | (08) | (0807) | (080700) | 学术型 | 301数学一 | 201英语一 | 08工学 |
8 | 003材料与冶金学院 | (08) | (0856) | (085601) | 学术型 | 301数学一 | 201英语一 | 08工学 |
9 | 003材料与冶金学院 | (08) | (0856) | (085603) | 学术型 | 301数学一 | 201英语一 | 08工学 |
10 | 003材料与冶金学院 | (08) | (0858) | (085802) | 学术型 | 301数学一 | 201英语一 | 08工学 |
11 | 004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08) | (0811) | (081100) | 学术型 | 301数学一 | 201英语一 | 0804 仪器科学与技术 0854电子信息 |
12 | 004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08) | (0854) | (085406) | 学术型 | 301数学一 | 201英语一 | 0854电子信息 |
13 | 005计算机与软件工程学院 | (08) | (0812) | (081203) | 学术型 | 301数学一 | 201英语一 | 08工学 |
14 | 005计算机与软件工程学院 | (08) | (0835) | (083500) | 学术型 | 301数学一 | 201英语一 | 08工学 |
15 | 005计算机与软件工程学院 | (08) | (0854) | (085404) | 学术型 | 301数学一 | 201英语一 | 08工学 |
16 | 005计算机与软件工程学院 | (08) | (0854) | (085405) | 学术型 | 301数学一 | 201英语一 | 08工学 |
17 | 006化学工程学院 | (08) | (0817) | (081700) | 学术型 | 301数学一 | 201英语一 | 08工学 |
18 | 006化学工程学院 | (08) | (0856) | (085602) | 学术型 | 301数学一 | 201英语一 | 08工学 |
19 | 006化学工程学院 | (08) | (0857) | (085701) | 学术型 | 301数学一 | 201英语一 | 08工学 |
20 | 007土木工程学院 | (08) | (0814) | (081401) | 学术型 | 301数学一 | 201英语一 | 08工学 |
21 | 007土木工程学院 | (08) | (0857) | (085704) | 学术型 | 301数学一 | 201英语一 | 085700资源与环境 085704测绘工程 |
22 | 007土木工程学院 | (08) | (0859) | (085901) | 学术型 | 301数学一 | 201英语一 | 0859土木水利 0814土木工程 |
23 | 007土木工程学院 | (08) | (0859) | (085906) | 学术型 | 301数学一 | 201英语一 | 085900土木水利 085905市政工程(含给排水等) 085906人工环境工程(含供热、通风及空调等) 081404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
24 | 008矿业工程学院 | (08) | (0819) | (081901) | 学术型 | 301数学一 | 201英语一 | 08工学 |
25 | 008矿业工程学院 | (08) | (0819) | (081902) | 学术型 | 301数学一 | 201英语一 | 08工学 |
26 | 008矿业工程学院 | (08) | (0819) | (081903) | 学术型 | 301数学一 | 201英语一 | 08工学 |
27 | 008矿业工程学院 | (08) | (0857) | (085702) | 学术型 | 301数学一 | 201英语一 | 08工学 |
28 | 008矿业工程学院 | (08) | (0857) | (085705) | 学术型 | 301数学一 | 201英语一 | 08工学 |
29 | 009工商管理学院 | (12) | (1202) | (120200) | 学术型 | 301数学一 | 201英语一 | 12管理学 |
30 | 010MBA教育中心 | (12) | (1251) | (125100) | 专业型 | 无 | 201英语一 | 1251工商管理 |
31 | 011经济与法律学院 | (03) | (0351) | (035101) | 专业型 | 无 | 201英语一 | 035101法律(非法学) |
32 | 011经济与法律学院 | (03) | (0351) | (035102) | 专业型 | 无 | 201英语一 | 035102法律(法学) |
33 | 012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 (14) | (1403) | (140300) | 学术型 | 无 | 201英语一 | 140300设计学 |
注:以上调剂报考条件仅供报名调剂考生参考,不代表上述专业本年度一定有调剂余额,具体缺额请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
附件2:辽宁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择优进入复试规则
序号 | 院系所 | 门类 | 一级学科 | 专业 | 研究 方向 | 学习 方式 | 择优进入复试规则 | 备注 |
1 | 001理学院 | (07) | (0701) | (070100) | 全部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按考生初试成绩排名进入复试 | |
2 | 001理学院 | (08) | (0803) | (080300) | 全部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按考生初试成绩排名进入复试 | |
3 | 002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 (08) | (0802) | (080200) | 全部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按考生初试成绩排名进入复试 | |
4 | 002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 (08) | (0855) | (085501) | 全部研究方向 | 全日制 非全日制 | 按考生初试成绩排名进入复试 | |
5 | 003材料与冶金学院 | (08) | (0805) | (080500) | 全部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600冶金工程 080700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085601材料工程 085603冶金工程 085802动力工程 | 温馨提示: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复试按前述专业和初试成绩排名进入复试,第三批次及以后不限专业,全部考生按成绩排名进入复试。 |
6 | 003材料与冶金学院 | (08) | (0806) | (080600) | 全部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600冶金工程 080700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085601材料工程 085603冶金工程 085802动力工程 | 温馨提示: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复试按前述专业和初试成绩排名进入复试,第三批次及以后不限专业,全部考生按成绩排名进入复试。 |
7 | 003材料与冶金学院 | (08) | (0807) | (080700) | 全部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600冶金工程 080700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085601材料工程 085603冶金工程 085802动力工程 | 温馨提示: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复试按前述专业和初试成绩排名进入复试,第三批次及以后不限专业,全部考生按成绩排名进入复试。 |
8 | 003材料与冶金学院 | (08) | (0856) | (085601) | 全部研究方向 | 全日制 非全日制 | 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600冶金工程 080700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085601材料工程 085603冶金工程 085802动力工程 | 温馨提示: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复试按前述专业和初试成绩排名进入复试,第三批次及以后不限专业,全部考生按成绩排名进入复试。 |
9 | 003材料与冶金学院 | (08) | (0856) | (085603) | 全部研究方向 | 全日制 非全日制 | 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600冶金工程 080700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085601材料工程 085603冶金工程 085802动力工程 | 温馨提示: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复试按前述专业和初试成绩排名进入复试,第三批次及以后不限专业,全部考生按成绩排名进入复试。 |
10 | 003材料与冶金学院 | (08) | (0858) | (085802) | 全部研究方向 | 全日制 非全日制 | 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600冶金工程 080700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085601材料工程 085603冶金工程 085802动力工程 | 温馨提示: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复试按前述专业和初试成绩排名进入复试,第三批次及以后不限专业,全部考生按成绩排名进入复试。 |
11 | 004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08) | (0811) | (081100) | 全部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按考生初试成绩排名进入复试 | |
12 | 004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08) | (0854) | (085406) | 全部研究方向 | 全日制 非全日制 | 按考生初试成绩排名进入复试 | |
13 | 005计算机与软件工程学院 | (08) | (0812) | (081203) | 全部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35软件工程 085404计算机技术 085405软件工程 085410人工智能 085411大数据技术与工程 085412网络与信息安全 | 温馨提示: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复试按前述专业和初试成绩排名进入复试,第三批次及以后不限专业,全部考生按成绩排名进入复试。 |
14 | 005计算机与软件工程学院 | (08) | (0835) | (083500) | 全部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35软件工程 085404计算机技术 085405软件工程 085410人工智能 085411大数据技术与工程 085412网络与信息安全 | 温馨提示: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复试按前述专业和初试成绩排名进入复试,第三批次及以后不限专业,全部考生按成绩排名进入复试。 |
15 | 005计算机与软件工程学院 | (08) | (0854) | (085404) | 全部研究方向 | 全日制 非全日制 | 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35软件工程 085404计算机技术 085405软件工程 085410人工智能 085411大数据技术与工程 085412网络与信息安全 | 温馨提示: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复试按前述专业和初试成绩排名进入复试,第三批次及以后不限专业,全部考生按成绩排名进入复试。 |
16 | 005计算机与软件工程学院 | (08) | (0854) | (085405) | 全部研究方向 | 全日制 非全日制 | 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35软件工程 085404计算机技术 085405软件工程 085410人工智能 085411大数据技术与工程 085412网络与信息安全 | 温馨提示: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复试按前述专业和初试成绩排名进入复试,第三批次及以后不限专业,全部考生按成绩排名进入复试。 |
17 | 006化学工程学院 | (08) | (0817) | (081700) | 全部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 0856材料与化工 0857资源与环境 0802机械工程 0807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081404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0815水利工程 0820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0821纺织科学与工程 0822轻工技术与工程 0827核科学与技术 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 0831生物医学工程 0832食品科学与工程 0836生物工程 0855机械 0858能源动力 085906人工环境工程(含供热、通风及空调等) 0860生物与医药 | 温馨提示: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复试按前述专业和初试成绩排名进入复试,第三批次及以后不限专业,全部考生按成绩排名进入复试。 |
18 | 006化学工程学院 | (08) | (0856) | (085602) | 全部研究方向 | 全日制 非全日制 | 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 0856材料与化工 0857资源与环境 0802机械工程 0807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081404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0815水利工程 0820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0821纺织科学与工程 0822轻工技术与工程 0827核科学与技术 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 0831生物医学工程 0832食品科学与工程 0836生物工程 0855机械 0858能源动力 085906人工环境工程(含供热、通风及空调等) 0860生物与医药 | 温馨提示: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复试按前述专业和初试成绩排名进入复试,第三批次及以后不限专业,全部考生按成绩排名进入复试。 |
19 | 006化学工程学院 | (08) | (0857) | (085701) | 全部研究方向 | 全日制 非全日制 | 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 0856材料与化工 0857资源与环境 0802机械工程 0807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081404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0815水利工程 0820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0821纺织科学与工程 0822轻工技术与工程 0827核科学与技术 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 0831生物医学工程 0832食品科学与工程 0836生物工程 0855机械 0858能源动力 085906人工环境工程(含供热、通风及空调等) 0860生物与医药 | 温馨提示: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复试按前述专业和初试成绩排名进入复试,第三批次及以后不限专业,全部考生按成绩排名进入复试。 |
20 | 007土木工程学院 | (08) | (0814) | (081401) | 全部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按考生初试成绩排名进入复试 | |
21 | 007土木工程学院 | (08) | (0857) | (085704) | 全部研究方向 | 全日制 非全日制 | 按考生初试成绩排名进入复试 | |
22 | 007土木工程学院 | (08) | (0859) | (085901) | 全部研究方向 | 全日制 非全日制 | 按考生初试成绩排名进入复试 | |
23 | 007土木工程学院 | (08) | (0859) | (085906) | 全部研究方向 | 全日制 非全日制 | 按考生初试成绩排名进入复试 | |
24 | 008矿业工程学院 | (08) | (0819) | (081901) | 全部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081901采矿工程 081902矿物加工工程 081903安全技术及工程 083700安全科学与工程 085705矿业工程 081401土木工程 085701环境工程 | 温馨提示: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复试按前述专业和初试成绩排名进入复试,第三批次及以后不限专业,全部考生按成绩排名进入复试。 |
25 | 008矿业工程学院 | (08) | (0819) | (081902) | 全部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081901采矿工程 081902矿物加工工程 081903安全技术及工程 083700安全科学与工程 085705矿业工程 081401土木工程 085701环境工程 | 温馨提示: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复试按前述专业和初试成绩排名进入复试,第三批次及以后不限专业,全部考生按成绩排名进入复试。 |
26 | 008矿业工程学院 | (08) | (0819) | (081903) | 全部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081901采矿工程 081902矿物加工工程 081903安全技术及工程 083700安全科学与工程 085705矿业工程 081401土木工程 085701环境工程 | 温馨提示: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复试按前述专业和初试成绩排名进入复试,第三批次及以后不限专业,全部考生按成绩排名进入复试。 |
27 | 008矿业工程学院 | (08) | (0857) | (085702) | 全部研究方向 | 全日制 非全日制 | 081901采矿工程 081902矿物加工工程 081903安全技术及工程 083700安全科学与工程 085705矿业工程 085901土木工程 085701环境工程 085702安全工程 080104工程力学 082300交通运输工程 | 温馨提示: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复试按前述专业和初试成绩排名进入复试,第三批次及以后不限专业,全部考生按成绩排名进入复试。 |
28 | 008矿业工程学院 | (08) | (0857) | (085705) | 全部研究方向 | 全日制 非全日制 | 081901采矿工程 081902矿物加工工程 081903安全技术及工程 083700安全科学与工程 085705矿业工程 085901土木工程 085701环境工程 085702安全工程 080104工程力学 082300交通运输工程 | 温馨提示: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复试按前述专业和初试成绩排名进入复试,第三批次及以后不限专业,全部考生按成绩排名进入复试。 |
29 | 009工商管理学院 | (12) | (1202) | (120200) | 全部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按考生初试成绩排名进入复试 | |
30 | 010MBA教育中心 | (12) | (1251) | (125100) | 全部研究方向 | 全日制 非全日制 | 按考生初试成绩排名进入复试 | 温馨提示:全部为定向生,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本科毕业满三年或专科毕业满五年。 |
31 | 011经济与法律学院 | (03) | (0351) | (035101) | 全部研究方向 | 全日制 非全日制 | 按考生初试成绩排名进入复试 | |
32 | 011经济与法律学院 | (03) | (0351) | (035102) | 全部研究方向 | 全日制 非全日制 | 按考生初试成绩排名进入复试 | |
33 | 012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 (14) | (1403) | (140300) | 全部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按考生初试成绩排名进入复试 |
注:以上择优进入复试规则仅供报名调剂考生参考,不代表上述专业本年度一定有调剂余额,具体缺额请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
大连理工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https://gs.dlut.edu.cn/info/1031/1403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