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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航天五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根据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文件精神以及具体要求,为做好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特制定本调剂办法。

一、综述

(一)我院研究生教育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市有关部门文件规定,依据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以及我院自主确定的调剂工作实施细则,择优选拔调剂考生进入复试。

(二)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志愿填报、复试通知确认以及待录取通知确认。

(三)我院设定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12小时。超过锁定时间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继续保留所填调剂志愿,等待我院选拔结果,也可自行改填其他志愿。

(四)如有个别专业需要再次开通调剂的,我院将发布再次调剂公告。

二、调剂基本原则

(一)参加调剂的考生必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考生应充分了解我院发布的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相关要求。

(二)初试成绩符合我院各培养单位调剂的分数要求。

(三)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一志愿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统考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统考科目相同。

三、调剂工作程序

(一)报名。我院调剂报名开始时间为4月8日,具体时间以调剂系统开通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4月10日,以下载的调剂考生报名信息库中报名时间为准。个别专业如需再次调剂,其在调剂系统的开通和关闭时间以我院发布的公告为准。

(二)选拔。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培养单位对调剂考生进行选拔。相关培养单位应制定明确的调剂工作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谁选拔、谁负责、谁解释的原则,综合考量,择优选拔。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选择,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选拔确定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应按不低于调剂需求量的120%确定。纸质版名单须由各培养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培养单位公章,及时报送院研招办。调剂考生选拔的解释工作由相关培养单位负责。

我院研招办将依据各培养单位提交的调剂考生初选名单,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如报名调剂的考生已经接受了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院的调剂志愿。

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须在12小时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复试通知,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我院将撤销复试通知,递补其他考生。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确认导致复试通知逾期被撤销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复试。我院研究生复试将在4月30日之前完成,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具体复试工作安排。

(四)待录取。我院将根据各培养单位报送的待录取名单,及时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如考生已经接受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院的待录取资格。

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须在12小时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待录取通知,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我院将撤销其待录取通知,递补其他考生。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确认导致待录取通知逾期被撤销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调剂考生的信息公示

我院调剂考生复试及录取名单(包含考生编号、考生姓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将在研招网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页面信息发布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因考生未按报考条件和调剂要求填报调剂志愿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的复试资格或待录取资格,必要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五、接收调剂的相关学科、专业

拟调剂数量为复试人数(复试比例1比1.2)的缺额,而非录取人数的缺额。拟调剂数量为参考数据,实际接收调剂考生人数将根据调剂考生报名情况动态调整。

考生可登陆我院官网或研招网查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了解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研究方向、初试科目、联系方式等信息。


湖南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各二级招生单位要规范调剂工作程序,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择优选拔。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调剂的基本要求

1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同时满足我校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

2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3、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4、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5我校今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不接收调剂。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普通计划考生之间的调剂工作,也必须通过教育部的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具体要求见我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https://yjsy.hut.edu.cn/info/1027/7571.htm 和 各学院复试工作方案。https://yjsy.hut.edu.cn/info/1027/7581.htm

调剂的基本程序

1、调剂系统开通后,我校将根据一志愿生源缺额情况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调剂信息公告。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

2、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

3接收调剂考生应坚持择优的原则,择优办法可参照考生的初试成绩、科研、获奖、本科所学专业等情况进行选拔,具体调剂方案和择优办法由二级招生单位自主制定并公布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在符合学院自主设定的学术要求的情况下,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4、研究生院招生办将根据各学院提交的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须在12小时内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

5、调剂生复试后,研究生院将根据学院上报的复试及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的考生24小时登录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兰州财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信息公告

一、调剂专业

院系、专业、研究方向

计划余额

学习方式

备注

001经济学院



联系人:任老师

 话:0931-4696582

◆政治经济学(020101)

0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

02当代中国经济问题

03新中国经济理论发展

04劳动关系与保障制度

6

 

全日制学术学位

业务课1须为统考数学

◆西方经济学(020104)

01微观经济理论与政策

02宏观经济理论与政策

4

全日制学术学位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020106)

01人口与经济发展

02资源利用与区域发展

03生态经济与高质量发展

15

全日制学术学位

◆区域经济学(020202)

01欠发达地区经济开发

02丝路贸易与区域市场

03城镇化与城市经济

18

全日制学术学位

◆劳动经济学020207)

01劳动力市场与就业

02劳动关系与劳动政策

03劳动保障理论与政策

4

全日制学术学位

002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联系人:郭老师

 话:0931-4683876

世界经济(020105)

01国际区域经济合作

02世界经济运行与协调

03区域与国别经济

5

全日制学术学位

业务课1须为统考数学

 

◆产业经济学(020205)

01西部生态经济与可持续发展

02产业组织与政府规制

03技术创新与产业融合发展

11

全日制学术学位

国际贸易学(020206)

01对外贸易与区域经济发展

02地区经济一体化与多边贸易体制

03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

11

 

全日制学术学位

◆国际商务(025400)

01国际贸易运营与管理

02企业国际化运营与发展

30

全日制专业学位


003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



联系人:宣老师

话:0931-4683853

◆国民经济学(020201)

01国民经济运行与调控

02投资经济理论与实践

03经济发展与宏观预测

4

全日制学术学位

业务课1须为统考数学

 

◆数量经济学(020209)

01计量经济学方法

02经济预测与决策

03金融计量经济分析

04西北经济数量分析

4

全日制学术学位

◆统计学(授经济学学位)(027000)

01调查技术与统计分析

02经济与社会统计

03投资与金融统计

7

全日制学术学位

◆应用统计(025200)

01大数据分析

02管理统计分析

03社会经济统计分析

04数字经济统计与数字技术(重点实验室)

36

全日制专业学位


004财政与税务学院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931-8690950

财政学(含税收学)(020203)

01公共财政与公共经济

02税收理论与政策

03财政预算与绩效管理

9

全日制学术学位

业务课1须为统考数学

005金融学院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931-4679597

金融学(含保险学)(020204)

01金融理论与政策

02金融机构经营与管理

9

全日制学术学位

业务课1须为统考数学

 

金融工程(0202Z1)

01金融风险管理

02金融产品设计与定价

8

全日制学术学位

◆金融(025100)

01金融管理

02投资理财

03金融科技

34

全日制专业学位


◆保险(025500)

01保险理论与政策

02保险经营管理

23

全日制专业学位


◆工商管理非全日制(125100)

01(非全日制)金融机构经营与管理(金融方向)

6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006法学院



联系人:老师

电话:0931-4670738

◆经济法学030107)

01财税法

02金融法

03市场规制法

04企业公司法

14

全日制学术学位


◆法律(法学)(035102)

01金融法务

02公司法务

03财税法务

04政府法务

05涉外法务

18

全日制专业学位


◆法律(非法学)(035101)

01金融法务

02公司法务

03财税法务

04政府法务

05涉外法务

8

全日制专业学位


007会计学院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931-4681931

会计学120201)

01 财务会计理论与方法

02 财务理论与方法

03 审计理论与方法

04 管理会计理论与方法

10

全日制学术学位

业务课1须为统考数学

◆会计非全日制(125300)

05(非全日制)智能财务

23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资产评估(025600)

01资产评估师

02房地产估价师

03企业价值评估

2

全日制专业学位


008工商管理学院



联系人:李老师

 话:0931-4681877

◆企业管理(120202)

01市场营销管理

02组织行为与人力资源管理

03 品牌管理

04 供应链管理

20

全日制学术学位

业务课1须为统考数学

◆旅游管理(120203)

01旅游企业管理

02旅游市场营销

8

全日制学术学位

◆工商管理非全日制(125100)

01(非全日制)数字营销管理

02(非全日制)数字人力资源管理

03(非全日制)组织行为与领导力

04(非全日制)公司理财

42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009商务传媒学院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931-4675932

◆新闻与传播(055200)

01网络与新媒体

02财经新闻

03广告设计

15

全日制专业学位


010公共管理学院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0931-8650736

◆公共管理非全日制(125200)

01公共财政与公共政策

02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

03地方政府治理

04社会保障政策与实践

22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011信息工程与人工智能学院



联系人:王老师

 话:0931-8654316

◆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

01管理理论与方法

02电子商务

03人工智能与信息管理

04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20

全日制学术学位

业务课1须为统考数学

012 艺术学院



联系人:老师

 话:0931-5252197

◆设计学(140300)

01视觉传达与媒体设计

02设计历史与理论

03手工艺设计

8

全日制学术学位


注:计划余额仅供参考,实际拟录取人数将根据各专业调剂复试情况进行调整。

 

二、调剂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金融、保险、国际商务、应用统计、资产评估专业学位同时接收初试科目三为数学三和经济类综合能力考生。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接受调剂,初试成绩须达到兰州财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剂专业仅限专业学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限甘肃、新疆生源。

8.具体调剂信息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为准。其他要求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三、调剂时间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调剂模块将于2024年4月8日开通,我校第一批次调剂系统打开时间为4月8日0:00,关闭时间为4月8日12:00。个别专业如需再次调剂,其开通和关闭时间将在学校及各招生学院官网及时发布公告,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

四、调剂程序

1.申请调剂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后登录(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填报我校为调剂志愿单位,此步骤为调剂工作的必备环节,不可省略。招生单位、院(系、所)、专业、学习方式、专项/普通计划5个元素中任何一个元素发生变化,都必须通过调剂系统操作,考生有效调剂信息以“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为准。

2.招生学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收到考生调剂信息后,对考生条件进行审核并及时给予考生答复。同意调剂申请的考生需尽快回复“接受复试”或“拒绝复试”,如在规定时间内不予回复,则视为“拒绝复试”。 

3.复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相关信息请考生关注兰州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学校和招生学院官网


山西中医药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我省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晋招考研〔2024〕7号)及《山西中医药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山中医校研〔2024〕1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校实际,对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制定办法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根据教育部、山西省相关调剂政策及学校自主确定的调剂条件和要求,择优选拔调剂考生进入复试。

二、调剂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申请调剂,且须符合我校调剂公告相关规定。

2.申请调剂的考生,须符合《山西中医药大学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学科专业报考条件。初试成绩须达到接收调剂学科规定的要求。

3.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第一志愿报考中医专业学位的考生允许调至学术学位,第一志愿报考中医学术学位的考生不能调至中医专业学位。

4.考生申请调剂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我校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

5.对申请同一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往低依序发放复试通知。

6.我校一志愿复试未拟录取考生不得重新申请调剂到原报考学科。

7.出现以下情况者,取消该生调剂复试资格:

1)申请条件不符合调剂及接收学科专业要求的;

2)未按要求及时回复或拒绝复试通知的;

3)同一调剂批次内同时接受我校多个学科专业复试通知的;

4)已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通知”的;

5)调剂及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情况发生的

8.如考生调剂成功但未按时参加复试,不再纳入我校本年度后续批次调剂考生选拔范围。

9.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考生不区分申请学科专业,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复试名单。

三、 调剂程序

1.学校发布调剂公告,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平台按规定开启调剂接收端口。

2.根据学科招生计划及申请条件,遴选调剂考生,并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平台发送复试通知。

3.接到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规定时间内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中进行回复确认。

4.调剂考生参加复试。

5.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

四、调剂安排

1.调剂工作将于4月上旬开始,最晚4月28日前全部完成。

2.每批次调剂公告及安排均在学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调剂过程及复试、拟录取通知等工作均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中完成。

3.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规定时间内原则上不予解锁。

复试及拟录取通知确认等待时间5小时(以通知内要求为准)。

4.学校将尽可能考虑考生学习、工作、休息时间等因素,参照工作日工作时间段发布需考生确认的拟录取或复试通知。对累计3次以电话或短信方式依然无法取得联系且未在规定的确认等待时限内回复确认的考生,按考生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处理。

5.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依据《山西中医药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山中医校研〔2024〕1号)文件要求执行。

五、附则

1.本办法由山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集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信息

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工作已完成,仍有多个专业需要进行调剂,现将调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专业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二、调剂基本要求

学校将在符合教育部调剂政策的基础上,陆续在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zsb.jmu.edu.cn/)及各研究生招生学院网站公布今年学校的调剂工作要求、复试录取办法、复试方式和工作规范流程等相关信息。

三、调剂流程

学校各招生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将于4月8日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陆续开始,有调剂意愿的考生,请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和相关学院网站,查询调剂工作办法、计划余额等相关信息,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经审核符合复试条件者,招生学院将联系考生进行复试。

莫驻足,梦想要不停追逐;不认输,熬过黑夜迎来日出。吾尽吾心,终亦无悔!在最后的备考征程中,愿每一个心怀集大之梦的学子都能收获属于自己的圆满结局!龙舟池旁,杏林湾畔,于闽海之滨,赏人文集美,让学术之心飞翔鹭岛,

宏图更展,再谱华章。                       

                               集美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4年4月5日


温州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和相关规定,为统筹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科学制定复试考核内容,规范招录程序,强化复试纪律,加强监督和服务,确保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全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各培养单位成立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培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第一责任人,需对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

(二)培养单位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实施细则,并负责本单位各专业复试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培养单位将本单位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实施细则书面报研究生院备案后,需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临床检验诊断学、护理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组长单位组织相应专业的复试工作。

(三)校院两级需成立复试监督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择优选拔,切实维护考试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

(四)学校成立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五)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及时公布招生复试录取信息,畅通考生联系咨询渠道,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升对考生的咨询服务能力,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考生问题。

三、复试基本要求

(一)根据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结合各专业考生上线情况,确定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

(二)考生须达到我校相关专业(方向)的复试分数线,且遵循同一学科专业(以招生专业代码为准)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的原则,其中100202儿科学按儿内和儿外方向分别排序,100207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按放射影像学和超声医学方向分别排序,100210外科学按骨科学和不区分研究方向分别排序,100218急诊医学按急诊医学和重症医学方向分别排序,105800医学技术按检验技术(含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医学信息技术)、影像技术、眼视光学和康复治疗学分别排序。

(三)按不低于1:1.2的比例组织差额复试。一志愿上线人数大于或等于培养单位专业(方向)计划数150%的专业不再进行调剂。一志愿上线人数未达到复试比例的专业,组织现有上线考生进行第一批复试后,根据第一批复试录取缺额再进行调剂。调剂比例由培养单位根据历年复试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原则上比例应在1:1.5至1:3之间。复试人数按照四舍五入原则计算。已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通知的考生,不予复试。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进入复试的成绩要求须达到《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一区),按1:1的复试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拟定为3月下旬开始,4月底前全部完成。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研究生院官网和各培养单位的通知。

(二)复试方式

分批次进行现场复试。复试名单将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考生不得重复参加同一培养单位同一专业(方向)复试。

(三)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可以是专业笔试、实验操作、临床技能考核、汇报答辩、综合面试等形式,详见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实施细则。

(四)复试内容

复试是对考生的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等综合素养。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察等,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五、资格审查与思想品德考核

复试前对考生的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学籍学历证明等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已入学取得学籍者取消学籍。

思想品德考核是复试的必要环节,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成绩计算

按照初试成绩占比60%和复试成绩占比40%的方式加权成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总分÷5)×60% +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构成及其占比根据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实施细则确定。

七、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参加复试的考生按专业、领域或方向总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排名进行录取。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补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不予录取。录取者复试成绩(百分制)和总成绩均须合格(≥60分)。未完整参加复试全部环节的,不予录取。

(一)同一学位类型同一专业或方向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至该专业(方向)招生限额。

(二)如招生计划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录取初试总分高者;如初试总分也相同,录取初试英语成绩高者。

(三)同一批次复试的拟录取考生如放弃拟录取资格,按总成绩进行顺位递补,若递补者存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上述条款(二)执行。递补者需满足复试成绩要求。同一批次拟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进行顺位递补。

(四)确定导师:实行研究生导师与考生双向选择制。各培养单位制定导师与考生双向选择实施细则,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八、调剂

(一)所有调剂考生的接收工作(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和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调剂系统”进行。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时间不低于12小时,志愿锁定时长不超过36小时。

(二)调剂系统开放时间截止后,统一查看考生调剂志愿。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按考生初试总分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名单;初试科目不同的情况下,根据学科需要结合考生初试科目、初试成绩、专业背景等择优选择。

(三)符合国家和学校调剂要求的考生可报名调剂,根据国家文件精神,结合报名情况进行择优调剂。需满足的基本条件如下: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学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条件和专业目录备注要求。

2. 初试成绩达到学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考试科目中无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的,不得调剂到含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的专业。考试科目中无201英语(一)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含201英语(一)考试科目的专业。含301数学一(或302数学二)的专业要求调剂的考生考试科目中包含数学。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4. 各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调剂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复试通知;拟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待录取通知。

九、招生体检和复查

各专业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要求执行。新生入学报到后,须进行统一体检。如体检结果不符合入学标准,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在入学后3个月内将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规范复试流程。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复试,规范面试流程,签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责任承诺书》。

(二)深化信息公开。招生计划、复试办法、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等信息按规定在相关网页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统一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严格执行回避政策。有近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本年度本单位研究生的工作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参加复试工作。

(四)研究生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机构对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77-86689753,电子信箱recruition@wmu.edu.cn;学校纪检监察室,电话0577-86699361,电子信箱jw@wmu.edu.cn

(五)本方案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由研究生院进行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上级主管部门文件规定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湘潭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为做好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复试工作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生源质量。

二、组织管理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纪检监察的校领导

成员:研究生院、监察专员办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职责:领导和统筹管理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

2.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校纪委书记

成员:监察专员办、研究生院以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职责:全面监督、检查各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情况。

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学院书记和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

成员:研究生导师代表

职责: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4.学院复试监督小组

各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或纪检委员为负责人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5.学院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各学院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具体实施本学科的复试工作。

三、复试基本条件

我校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公布如下:

1.自主划线情况:

 

1  我校自主划线专业情况

学院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单科(满分=100)

单科(满分>100)

总分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200

政治学

47

71

356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47

71

376

商学院

120200

工商管理学

49

74

355

125100

工商管理

39

78

171

125300

会计

52

104

228

公共管理学院

120400

公共管理学

49

74

375

120500

信息资源管理

49

74

364

125500

图书情报

51

102

218

文学与新闻学院

050100

中国语言文学

55

83

374

050300

新闻传播学

55

83

383

055200

新闻与传播

55

83

374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071400

统计学

41

62

324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070200

物理学

41

62

315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5600

材料与化工

37

56

284

化学学院

070300

化学

41

62

337

艺术学院

135700

设计

40

60

367

碧泉书院·哲学与历史文化学院

010100

哲学

47

71

337

035200

社会工作

47

71

355

060200

中国史

49

147

378

060300

世界史

49

147

351

法学院

030100

法学

47

71

366

035102

法律(法学)

47

71

337

机械工程与力学学院

085500

机械

37

56

305

计算机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7

56

278

自动化与电子信息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

37

56

290

085801

电气工程

37

56

302

2.其余专业均执行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基本线:执行《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指标数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执行《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B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5.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专业复试线,同时符合《湘潭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

6.鉴于我校一志愿生源较充足,我校各专业不接收破格复试。

7.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8.已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推免生在推荐阶段已进行了复试,不再参加本次复试,也无需网上缴纳复试费用。

四、调剂

1.调剂的基本要求

(1)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复试分数线要求。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初试英语(一)的,可以调入英语(二)的专业,反之不可调;数学(一)的,可以调入数学(二)或数学(三)的专业,数学(二)的,可以调入数学(三)的专业,反之不可调。经济类综合能力(科目代码396)等同数学(三)。

(4)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接收调剂考生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为依据。

(7)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学院、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即考生一志愿为同一所高校,同一个学院、同一个专业,考试科目完全一致),在符合各学院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8)对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学院、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由学院综合考生初试成绩、专业相关度等因素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2.调剂的基本程序

(1)研究生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调剂信息。

(2)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

(3)各学院根据调剂规则遴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考生须于12小时内接收“复试通知”,否则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4)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上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请登录“湘潭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按缴费说明缴纳复试费。由于数据更新延迟原因,调剂考生请在收到复试通知12小时后登录系统缴费。自接收我校复试通知起24小时内未缴纳复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复试资格。

(5)调剂复试完成后,学院上报拟录取结果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汇总拟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通过调剂系统向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24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复试安排

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程序。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具体安排见学院主页公布的复试方案。

1.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的复试时间:3月28日—3月31日。

调剂考生的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4月11日以后。

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内容等具体安排以各学院主页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2.缴纳复试费(120元/次)

收到复试通知后请登录“湘潭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bm.xtu.edu.cn/logout),招生项目为“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用户名为准考证号(15位数),初始密码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居民身份证为18位数字(最后一位为X的,X为大写)。登录系统后,进入“复试结果查询”,按缴费说明缴纳复试费。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

3.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地点、具体安排见各学院的复试工作方案。考生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初试准考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往届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未毕业自考生,还需提供考籍卡(证)、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单。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该类考生资格审查时应提供本人的《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报名以来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证明、社保证明等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定向协议书原件。

(7)湘潭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附件1,情况表需由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公章。)。

(8)二级招生单位规定的其他材料。

4.复试方式和内容(具体以学院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

(1)专业笔试:主要为专业课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复试考试科目见《湘潭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要求考生复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调剂考生的初试科目若与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相同,则以学院在复试方案中公布的复试科目为准。

(2)综合面试

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具体面试形式由学院自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a.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立场、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b.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c.综合素质和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d.为充分发挥复试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考查作用,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内容。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100分,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具体安排见各学院复试方案。

(4)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以及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不可与初试科目、复试笔试科目相同),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1.5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任意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者将不予录取。加试具体科目见《湘潭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5)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会计硕士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课程考试时间为1.5小时,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六、录取

1.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B和初试成绩A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考生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X在30%-50%的范围内,各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自定。

(1)复试成绩B为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理论(限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成绩之和,各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自主确定各部分成绩所占复试成绩的比例,具体以各学院向社会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专业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100分)、思想政治理论成绩(满分100分)的占比分别以a、b、c、d表示(a+b+c+d=1)。

复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复试成绩B=专业笔试成绩*a+综合面试成绩*b+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c+思想政治理论成绩*d

(2)初试成绩A为初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所得分数。

(3)总成绩C=A*(1-X)+B*X

2.录取规则

(1)各学院要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录取规则:各学院对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按总成绩排序,先录取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剩余指标再在调剂生中按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非全日制考生单独排名录取。

(3)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a.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B<60分);

b.公共管理、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会计专业学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60分以下);

c.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任意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d.经查实,复试过程中有舞弊者;

e.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f.体检不合格者。

(4)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发送拟录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24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5)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的考生不予录取。

(6)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2024年5月1日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或2年再入学。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8)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3.录取类别

(1)录取时应确定学习方式、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我校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除外),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凭《调档函》于8月31日前将人事档案寄达我校。

(3)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根据教育部规定,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须于5月1日前将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湘潭大学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一起寄达录取学院。协议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作出说明。

(4)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的将不予学籍注册,责任由考生自负。

(5)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寄达两种类型的定向就业合同(一种与用人单位签订,一种与招生单位,即《湘潭大学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两种类型的合同,缺一不可)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4.奖助学金

研究生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湘潭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湘潭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湘大研发〔2023〕10号)执行。

5.住宿及收费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内实行住宿申请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提供住宿。

具体学费及住宿费标准请见湖南省物价局最新文件。

七、复试监督和复议

1.学院的复试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和监督,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2.学校的复试工作由监察专员办和研究生院进行全面监督。

3.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公示期内,考生的投诉、申诉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八、体检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要求,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国家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体检,并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有效体检报告交至录取学院。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为方便考生,我校校医院可进行复试体检,体检时间安排见研究生院主页通知。

九、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视为自行放弃。

2.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

3.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初试成绩,我校不提供考生的准考证和初试成绩打印。

4.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

联系电话:研招办0731-58292051        纪委、监察专员办0731-58292015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湘潭大学研究生院。

 

 

 

湘潭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3月22日

 

 

附件1:《湘潭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



黄冈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本工作办法。

一、调剂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推进信息公开,加强监督管理,严明招生纪律,做好考生服务,确保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调剂规则

(一)我校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二)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区的复试国家基本分数要求,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对于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

我校非全日制调剂除招生简章规定的毕业年限要求外,仅接受定向在职人员申请调剂。

三、调剂程序

(一)调剂报名。我校调剂系统将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同步开通,开放时间12小时请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务必在此时间段内填报调剂申请考生同一调剂周期仅能申请我校一个专业领域我校各招生学院接受调剂考生的第一志愿专业范围(详见附件一)

(二)遴选。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办理调剂相关手续,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初试标准分计算方法:初试标准分=[(初试原始分/初试国家线)×350/500]*100)。考生应在收到复试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或拒绝复试通知,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三)复试考生公示。我校将对进入复试考生依规进行公示。

(四)复试。我校各专业领域具体复试时间及方式见研究生网站。有关复试相关要求和规定,见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考生复试指南

(五待录取。各学院复试工作完成后,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调剂系统向待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待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或拒绝待录取通知,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首次调剂复试结束后,各招生领域未完成录取计划指标将收回,学校统筹再分配。学校将根据生源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追加到生源充足的学院,并按该学院补录顺序录取。

待录取名单公示。接受待录取的考生,我校将依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第一轮调剂复试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将再次开放调剂系统,请有意向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招生工作相关信息。

四、其他

(一)我校的调剂复试相关信息将在研究生处网站上及时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二)本办法与国家研究生招生政策不一致时,以国家政策为准。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3-8835189

电子邮箱:yanjiusheng@hgnu.edu.cn

 

附件一:各招生学院接受调剂考生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

   附件一

各招生学院接受调剂考生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
序号学院领域接受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备注
1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科教学
(思政)
专硕:
教育学(教育0451):学科教学(思政)(045102)

学硕:
哲学(哲学0101):哲学(010100)、马克思主义哲学(010101)、中国哲学(010102)、伦理学(010105)、美学(010106)
法学(法学0301):法学理论(030101)、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30103)
法学(政治学0302):政治学(030200)、政治学理论(030201)、中外政治制度(030202)、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030203)、中共党史(030204)
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00)、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030501)、马克思主义发展史(030502)、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030503)、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030504)、思想政治教育(030505)、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030506)
法学:中共党史党建学(0307)
历史学(中国史0602):中国近现代史(0602L5)
全日制
接收调剂
2教育学院教育管理专硕:
教育学:教育(0451)、体育(0452)、国际中文教育(0453)、应用心理(0454)、教育经济与管理 (047101)

学硕:
教育学:教育学(0401)、心理学(0402)
哲学:哲学(010100)、马克思主义哲学(010101)、中国哲学(010102)、外国哲学(010103)、逻辑学(010104)、伦理学(010105)、美学(010106)、科学技术哲学(010108)
管理学:公共管理学(1204)、信息资源管理(1205)、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
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0871)
文学:中国语言文学(0501)、新闻传播学(0503)
全日制、非全日制均接收调剂
3教育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专硕:
教育学:教育(0451)、国际中文教育(0453)、应用心理(0454)
工学:电子信息(0854)

学硕:
教育学:教育学(0401)、心理学(0402)
理学:心理学(0771)、电子科学与技术(077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775)、智能科学与技术(0788)
工学: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网络空间安全(0839)、管理科学与工程(0871)
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公共管理学(1204)、信息资源管理(1205)
全日制
接收调剂
4外国语学院学科教学
(英语)
专硕:
教育学(教育0451):学科教学(英语)(045108)

学硕:
教育学(教育学0401):课程与教学论(040102)
文学(外国语言文学0502):英语语言文学(05020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0211)
仅非全日制接受调剂
5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科教学
(数学)
专硕:
教育学(教育0451):学科教学(数学)(045104)
经济学:应用统计(025200)

学硕:
理学:统计学(071400)
理学(数学0701):数学(070100)、基础数学(070101)、计算数学(070102)、概率论与数理统计(070103)、应用数学(070104)、运筹学与控制论(070105)
全日制
接收调剂
6物理与电信学院学科教学
(物理)
专硕:
1.教育学(教育0451):学科教学(物理)(045105)
2.工学(电子信息0854):电子信息(085400)、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085401)、通信工程(085402)、集成电路工程(085403)、计算机技术(085404)、控制工程(085406)、仪器仪表工程(085407)、光电信息工程(085408)
3.工学(机械0855):机械(085500)、机械工程(085501)、车辆工程(085502)、航空工程(085503)、航天工程(085504)、船舶工程(085505)、兵器工程(085506)、工业设计工程(085507)、农机装备工程(085508)、智能制造技术(085509)、机器人工程(085510)

学硕:
1.理学(物理学0702):物理学(070200)、理论物理(070201)、粒子物理与原子物理(070202)、原子与分子物理(070203)、等离子体物理(070204)、凝聚态物理(070205)、声学(070206)、光学(070207)、 无线电物理(070208)
2.工学(光学工程0803)
3.工学(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00)、物理电子学(080901)、电路与系统(080902)、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080903)、电磁场与微波技术(080904)
4.工学(机械工程0802):机械工程(080200)、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1)、机械电子工程(080202)、机械设计及理论(080203)、车辆工程(080204)
5.工学(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00)、通信与信息系统(081001)、信号与信息处理(081002)
全日制
接收调剂
7化学化工学院学科教学
(化学)
专硕:
教育学(教育0451):学科教学(化学)(045106)、学科教学(生物)(045107)
工学(材料与化工0856):材料与化工(085600)、材料工程(085601)、化学工程(085602)、冶金工程(085603)、轻化工程(085606)
工学(生物与医药0860):生物与医药(086000)、生物技术与工程(086001 )、制药工程(086002)
工学(环境与资源0857):环境工程(085701)
学硕:
理学(化学0703):化学(070300)、无机化学(070301)、分析化学(070302)、有机化学(070303)、物理化学(070304)、高分子化学与物理(070305)
理学(海洋科学0707):海洋化学(070702)
理学(地质学0709):地球化学(070902)
理学(生物学0710):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071010)
理学(材料科学与工程0773):材料科学与工程(077300)、材料物理与化学(077301)、材料学(077302)
理学(环境科学与工程0776):环境科学与工程(077600)、环境科学(077601)、环境工程(077602)
理学(药学0780):药学(078000)、药物化学(078001)、药物分析学(078004)
工学(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0)、材料物理与化学(080501)、材料学(080502)、材料加工工程(080503)
工学(冶金工程0806):冶金工程(080600)、冶金物理化学(080601)、钢铁冶金(080602)、有色金属冶金(080603)
工学(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00)、化学工程(081701)、化学工艺(081702)、生物化工(081703)、应用化学(081704)、工业催化(081705)
工学(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00)、环境科学(083001)、环境工程(083002)
医学(药学1007):药学(100700)、药物化学(100701)、药物分析学(100704)、微生物与生化药学(100705)
农学(环境科学与工程0971):环境科学与工程(097100)、环境科学(097101)、环境工程(097102)
全日制
接收调剂
8生物与农业资源学院学科教学
(生物)
专硕:
教育学(教育0451):学科教学(生物)(045107)

学硕:
理学(生物学0710):生物学(071000)、植物学(071001)、动物学(071002)、生理学(071003)、水生生物学(071004)、微生物学(071005)、神经生物学(071006)、遗传学(071007)、发育生物学(071008)、细胞生物学(071009)、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071010)、生物物理学(071011)
全日制
接收调剂
9音乐与戏剧学院、黄梅戏
学院
学科教学
(音乐)
专硕:
教育学(教育0451):学科教学(音乐)(045111)、学前教育(045118)
艺术学:音乐(1352)、舞蹈(1353)、戏曲与曲艺(1355)

学硕:
艺术学(1301)
全日制
接收调剂
10美术学院学科教学
(美术)
专硕:
教育学(教育0451):学科教学(美术)(045113)
艺术学:美术与书法(1356)、设计(1357)、戏剧与影视(1354)限动画类方向

学硕:
艺术学:艺术学(1301)限美术类方向
艺术学:设计学(1370)
全日制
接收调剂


地球科学学院2024年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https://www.cup.edu.cn/geosci/tzgg/df8e19a9c20b4913918831cc9d6adf3f.htm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2024年接收调剂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一、接收调剂的专业

根据我校各专业一志愿复试情况,部分专业上线生不足,拟接收调剂,考生可于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查看接收调剂的专业。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不接收调剂。

二、调剂要求: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各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科学、规范制订本单位调剂考生的专业要求及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严格遵照执行。

3.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三、调剂流程:

1.申请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2.符合调剂要求且志向调剂我校上述专业的考生请于教育部“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登录系统查看具体调剂信息并网提调剂申请,其他形式的调剂申请概不受理

3.我校各专业开通调剂申请(系统填报)的具体时间有所不同,每次开启时间不少于12小时,请及时关注;各专业系统关闭后,进行调剂考生筛选,并发送复试通知。

4.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需按照调剂系统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做出是否同意参加复试的明确答复(点击系统中“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调剂

5.复试结束后学校会在调剂系统中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学生须于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否则将被取消待录取资格。确认待录取后,学校不接受考生取消待录取,请考生谨慎确认。

6.除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外,我校不再通过其它方式通知考生。请考生及时登陆调剂系统查看我校通知,或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了解复试方案及后续录取工作安排。

  四、其他:

1.我校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复试平台为学信网远程复试系统。复试内容和复试准备参照《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2023年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安排》中的具体要求,调剂复试各专业安排详见后续通知。

   2.如以上规定和国家政策有出入,以国家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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