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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部分院系招生专业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可组织开展调剂工作。调剂工作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和《北京大学202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

一、北京大学接收调剂生基本要求

1.考生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第一志愿报考北京大学的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北京大学的复试基本分数线;第一志愿报考其他招生单位的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达到调入专业在北京大学的复试基本分数线;

3.考生调入专业须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所有调剂考生还应满足调入专业规定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二、第一志愿报考以下专业(或专项计划)应遵循相关调剂要求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和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如达到北京大学专项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并且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条件的,可以在复试名单公布前向报考院系提交申请,享受加分政策调剂到普通计划复试。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对满足院系调剂要求的全日制考生,在符合相应专业报考条件的情况下,可根据自身意愿申请向生源不足的非全日制专业调剂。

三、调剂工作具体安排

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4月8日教育部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我校同步启动调剂工作。

申请调剂的考生请及时关注相关院系网站的发布的调剂工作细则,细则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和北京大学规定,以及本院系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详细说明接收调剂的具体时间、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其中初试成绩含加分)、工作程序、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医学部相关专业调剂工作细则详见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医学部分院网站招生相关栏目。

接收调剂生的相关院系在调剂报名截止后,根据计划余额、调剂报名等情况,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大学有关调剂相关政策要求,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定后及时公布(公布信息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总分、是否有加分等)。

所有调剂复试考生须按照招生院系调剂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第一志愿报考北京大学校本部考生申请跨院系调剂,还须在北大研招网平台上缴纳复试费(需先填写调剂信息)。

所有调剂复试考生(报考信息中院系、专业、学习方式任意一项与拟录取信息不一致,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相互调剂的考生),均须在教育部调剂平台完成相关操作。

调剂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将由招生院系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4月3日   

 


长江科学院关于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调剂考生的通知

各位考生: 

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接收调剂考生,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需调剂专业及人数

序号

学习方式 及学位类型

学科代码及名   称

招生专业代  

招生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调剂招收

人数

1

全日制

学术型

(0814)
土木工程

081401

岩土工程

不区分研究方向

13

081405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大坝安全监控预警与评价

3

2

(0815)
水利工程

081501

水文学及水资源

水资源优化配置与智慧水利

5

081502

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5

水力学

3

081503

水工结构工程

不区分研究方向

4

0815Z1

水土保持工程

不区分研究方向

5

0815Z2

流域水环境与生态

01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

5

02流域生态环境大数据信息平台研究

3

03南方农业节水减排理论与技术

3

 

二、调剂要求 

1、符合长江科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应在工学门类范围内。其中,水土保持工程(0815Z1)增加接受符合条件的第一志愿报考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0907)和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学(0910)的考生调入。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0907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学(0910)的考生调入水土保持工程(0815Z1)专业,数学一、数学二、数学(农)视为相同,英语一、英语二视为相同;其他报考专业调入水土保持工程(0815Z1)、流域水环境与生态(0815Z2)专业的考生,数学一、数学二视为相同英语一、英语二视为相同。

6、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我院工学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A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剂程序 

1、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使用网报时的用户名及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志愿进行调剂;

2、我院对考生所填信息进行审核,对遴选出的符合条件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平台发送复试通知;

3、考生收到我院拟同意复试信息后,应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并按要求参加复试; 

4、对复试合格的考生,我院将在调剂系统内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

5、具体复试时间及要求等将于近期陆续公布,请及时关注我院官网及公众号相关信息。

四、复试方式及内容

1、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2、复试内容: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英语水平及综合素养等。笔试重点考查专业知识及素养,面试重点考查英语水平及综合素养等

1)专业知识测试(笔试)。

笔试科目(各专业、方向)测试科目见下表。笔试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详见各专业(培养单位)在我院官网公布的复试公告。

报考专业代码

报考专业名称(研究方向)

笔试科目

备注

参考书目或大纲

081401

岩土工程

科目一:材料力学
科目二:土力学


《材料力学》(第6版),孙训方等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土力学》(水利水电工程第5版高等学校水利学科专业规范核心课程教材)杨进良等编,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18年

081405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科目:材料力学


《材料力学Ⅰ》(第6版),刘鸿文,高等教育出版社

081501

水文学及水资源

科目:水文学原理


《水文学原理》, 芮孝芳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

081502

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

科目:水力学


《水力学》,赵昕 张晓元  赵明登 童汉毅 著,中国电力出版社,2009

081503

水工结构工程

科目:水工结构工程


《材料力学》(第6版),孙训方等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
《建筑材料》(第6版),李亚杰,方坤河,水利水电出版社,2009
《水工建筑物》(第2版),沈长松,刘晓青,王润英,张继勋 著,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16

0815Z1

水土保持工程

科目一:水土保持学
科目二:土壤侵蚀原理

两个科目二选一

《水土保持学》(第4版),余新晓、毕华兴主编.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20
《土壤侵蚀原理》(第4版),张洪江、程金花主编.科学出版社,2019

0815Z2

流域水环境与生态

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

科目:环境科学概论


《环境科学概论》 (第二版)杨志峰、刘静玲等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

流域生态环境大数据信息平台研究

科目一:遥感原理与应用                               

科目二:地理信息系统原理

两个科目二选一

《遥感原理与应用》孙家抦 著,2009年06月第二版,武汉大学出版社;《地理信息系统教程》胡鹏 著,武汉大学出版社
《地理信息系统原理(第二版)》李建松、唐雪华 著,武汉大学出版社
《地理信息系统基础》龚健雅 著,科学出版社

南方农业节水减排理论与技术

科目一:农田水利学
科目二:农业水利学

两个科目二选一

《农田水利学》(第三版) 郭元裕著,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1997年
《农业水利学》康绍忠著,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23年

 

2)英语水平及综合素养考查通过面试方式进行。

五、成绩计算标准 

1、成绩=0.5×(初试成绩÷5+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复试成绩=笔试成绩30分)+面试成绩70分),满分为100分;

3、试成绩为考官赋分的平均值。

六、其它  

1、待录取通知只能确认一次,届时请考生慎重选择;

2、其它招生信息详见我院官网-“研究生教育”;

、联系方式

1、联系人:毛老师   老师

2、电话:027-8282000382828061

特此通知。

 

                       

 

                               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 

                                                202441


哈尔滨音乐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根据《哈尔滨音乐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现决定开展调剂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剂分数要求

1.考生一志愿所报考专业方向属于艺术学门类,且初试成绩(含加分)分数符合艺术学门类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分数要求。

2.申请调剂我院“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将根据调剂报名情况,由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划定。

二、调剂筛选原则

1.根据各研究方向的一志愿上线情况,上线生源不能满足2024年研究生招生人数要求的研究方向以及一志愿复试后尚有缺额的研究方向可以接收调剂考生

2.调剂考生按照申请调入的研究方向进行筛选调剂考生须符合当年度我院硕士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和调剂系统中设置的专业和研究方向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

3.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研究方向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调入专业和研究方向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和研究方向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要求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6.调剂筛选原则按照调剂轮次执行,不跨轮次对比执行。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

7.对于申请调入同一专业、同一研究方向,且符合调入专业和研究方向报考条件的调剂考生,按照考生初试总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对于不符合调入专业和研究方向报考条件的,及时解锁志愿,不予接收。

三、调剂服务平台

调剂工作将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统一进行,网址为http://yz.chsi.com.cn/

四、调剂筛选程序

1.我院发布调剂工作通知;

2.我院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设置拟接收调剂的专业和研究方向,设置相应报考条件,并设置调剂系统开放时间,拟定系统开放时间为4月8日9时-4月9日9时;

3.考生在调剂系统中填报调剂志愿,选择调剂学校和调剂专业,我院的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

4.调剂系统开放时间截止后,根据调剂筛选原则进行筛选,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并向同意接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将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及时进行志愿解锁;

5.考生应在确认能够按照《哈尔滨音乐学院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要求》完成相应复试的前提下,确认复试通知。表演类考生须提前申报曲目,审核通过者,予以安排复试;

6.对于复试通过的考生,将根据研究方向或研究方向类招生限额和复试成绩排名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系统中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7.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

五、调剂录取原则

每位导师的总招生人数不超过3人。

六、其他相关事宜

我院今年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复试时间和相关安排将另行通知,请进入复试环节的考生做好相应的准备。研究生部联系人:蒋老师,联系电话:0451-58597699。

 

研究生部

2024年4月4日

 

附件

2024年拟接收调剂研究方向及报考要求

所属院系所

所属专业

所属研究方向

拟接收人数

报考条件

音乐学系

艺术学

西方音乐史

1

要求本科为音乐学专业,一志愿报考专业方向为西方音乐史相关方向

音乐人类学

1

要求本科为音乐学专业,一志愿报考专业方向为音乐人类学或民族音乐学相关方向

作曲系

艺术学

作曲技术理论研究(复调)

4

要求本科为音乐类各专业,一志愿报考专业方向为作曲技术理论研究相关方向

音乐

合唱指挥

要求本科为音乐类各专业,一志愿报考专业方向为合唱指挥相关方向

音乐创作

要求本科为音乐类各专业,一志愿报考专业方向为作曲、音乐创作相关方向

电子音乐制作

要求本科为音乐类各专业,一志愿报考专业方向为电子音乐制作相关方向

视唱练耳

要求本科为音乐类各专业,一志愿报考专业方向为视唱练耳相关方向

管弦系

音乐

管弦乐器表演(圆号)

5

要求本科为音乐表演专业,一志愿报考专业方向为管弦乐器表演(圆号)相关方向

管弦乐器表演长号

要求本科为音乐表演专业,一志愿报考专业方向为管弦乐器表演(长号)相关方向

管弦乐器表演(小提琴)

要求本科为音乐表演专业,一志愿报考专业方向为管弦乐器表演(小提琴)相关方向

管弦乐器表演(竖琴)

要求一志愿报考专业方向为管弦乐器表演(竖琴)、钢琴表演等相关方向

钢琴系

音乐

钢琴表演

5

要求本科为音乐表演专业,一志愿报考专业方向为钢琴表演相关方向

钢琴合作艺术(声乐)

要求本科为钢琴合作艺术、钢琴表演、音乐教育专业,且一志愿报考专业方向为钢琴合作艺术、钢琴表演、音乐教育(钢琴)等相关方向

钢琴合作艺术(器乐)

乐队学院

音乐

乐队演奏

1

要求本科为音乐表演专业,一志愿报考专业方向为乐队演奏或管弦乐器表演相关方向

东北亚音乐文化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艺术学

俄罗斯音乐史学研究

1

要求本科为音乐学专业,外语语种为俄语,一志愿报考专业方向为音乐学相关方向

黑龙江流域中俄跨界民族音乐研究

要求本科为音乐学专业,外语语种为俄语,一志愿报考专业方向为音乐学相关方向

音乐

音乐创意设计

1

要求本科为音乐类各专业,一志愿报考专业方向为音乐创意设计、音乐创作、电子音乐制作等相关方向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上述接收调剂的专业方向接收专项计划考生

2

相应报考条件同上述要求。

合计

21


 


河北中医药大学关于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


关于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

 

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河北省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冀教考院〔2024〕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国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统一进程,现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的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调剂、调剂计划及时间安排

详见附件

我校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笔试科目详见《河北中医药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笔试)科目一览表》(河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院网页2024年2月26日发布)。

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请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各专业一志愿复试资格控制线。

3.拟调剂专业应与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详见附件

4.初试科目与拟调剂专业的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详见附件

(二专业条件

需符合各专业或方向专业条件详见附件

调剂流程

(一信息发布。我校将4月8教育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式开通各专业调剂通道业调剂报名时间复试时间安排见附件

(二报名申请。考生须通过调剂系统进行调剂申请,未通过该系统的调剂申请无效。各专业报名时间不少于12小时。每位考生只能在我校同一批次调剂专业中选填1个,如填写多项,以最后填报的志愿为准。

(三调剂复试名单确定。对符合报名条件、申请同一院系所、同一专业(方向)的考生,学校将依据初试成绩,并结合报名考生情况,按不低于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我校发送调剂复试通知后的规定时间进行确认,超时不确认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并将依次顺延至本专业其他符合条件的考生。

(四)报到时间笔试安排面试安排详见附件。资格材料审核、总成绩计算和录取等要求,详见研究生学院网页发布的“河北中医药大学关于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https://yjsxy.hebcm.edu.cn/col/1628824584171/2024/03/25/1711344429051.html”。对拟录取考生,学校将在调剂系统中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则视为放弃,并将依次顺延至本专业其他复试合格的考生。拟录取名单将在研究生学院网页公示。

报到地点、笔试地点(考场具体信息报到时见公告)、各院系所面试地点见附件。

联系方式

院系所联系方式见附件。

河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311-89926644 / 89926535

电子邮箱:hebcmyzb@126.com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南路326号(河北中医药大学橘泉校区)

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并受理处置相关信访举报,联系电话0311-89926813(研究生学院),0311-89926053(纪检监察室)。

通知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请登录河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下载。







中国舰船研究院(大连测控技术研究所)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安全、公平、科学开展我所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落实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4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等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所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将考生和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所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

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察、公平公正、客观评价、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的原则,积极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专业能力、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注重考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思想品德的考察,以确定该考生是否具备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学习的基本条件。

二、组织领导

我所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在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所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复试专家组负责具体考核选拔。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部署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审批拟录取名单,对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者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刘文帅

副组长:秦志翔

组员:荆琦、于海琳祝昊

(二)复试小组

复试小组组长由相关专业高级专家或学科带头人担任,复试小组专家成员不少于5人,另配备秘书1-2人。复试小组主要负责本学科复试考核的实施,明确专家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力、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在复试前召开复试小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专家在复试过程中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不得改动,并第一时间交由本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管理。

(三)复查小组

负责对已录取的考生报考材料进行复核审查。

复查小组成员:

组长:荆琦

组员:于海琳、祝昊

(五舆情处理小组

对于复试录取期间的舆情信息,舆情处理小组第一时间进行调查核实、解释说明、澄清声明,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消除负面影响。一旦发生重大舆情事件快速妥善处置,并第一时间报告当地省级党委政府和教育部

舆情处理小组成员:

组长:于海琳

组员:杨雪珊、谢琳、荆琦

三、复试

(一)复试形式

经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现场面试方式。

(二)复试时间

我所计划4月初开展复试,复试时间由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协调安排并向考生公布。

(三)复试条件

1、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其报考专业《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区)。

2、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接收调剂考生,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其报考专业《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区),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本所将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

(四)计划分配方案

围绕辽宁省十四五“数字辽宁,智造强省”的战略目标, 坚持存量调整、增量优化的基本原则,我所2024年招生专业为水声工程,招生计划指标为8人。

(五)复试资格审查

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负责对考生资格进行网络线上审查,考生须按照要求通过指定方式上传下列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1、身份证(正反面)。其中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2、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每一页均须提交);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相关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非全日制考生须提供在职证明。

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六)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

综合面试考核项目

满分分值

专业课笔试

(声学基础、信号处理任选一门)

100分

外语听说能力

100分

基础理论知识

100分

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100分

合计

400分

专业课笔试由本所自主出题,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学校将在同一时间下发试题至考生,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作答,并立即上交答卷,未按时上交答卷视为无效。笔试成绩未达到笔试卷面满分的60%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外语听说能力

外语考试包括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该科目满分为100分,成绩未达60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基础理论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该科目是为更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其基础知识掌握程度,综合分析表达能力,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其科研成果,如已发表的文章、论文等。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满分的60%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七)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成绩+基础理论知识成绩+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成绩

(八)复试组织管理要求

1、复试全程记录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包括复试小组专家、考生现场情况),保存时间为一年。

2、复试过程中严把入口关,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通过综合比对考生与“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中信息,严防复试“替考”。

3、复试过程中加强规范化管理,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4、复试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泄露试题,不得徇私舞弊,违者视情节追究行政责任。

(九)舆情处置

1、在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针对面试小组和招生工作人员的投诉或举报,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处理。

2、对涉嫌重大招生违纪违法情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经调查认为需要取消考生复试或拟录取资格的,及时向所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媒体舆情进行日常监测,对发生影响范围较大,可能或已经对本所形象声誉产生负面和消极影响的报道或言论,及时向所领导上报,做好媒体舆情处

置信息对外发布。

四、调剂

(一)基本条件

考生应为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或法硕联考考试方式的非专项计划考生。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专业,可以接受相同或相近专业(类别、领域)全日制学习方式考生调剂,但录取类别必须为定向就业(非全日制专业只招收定向就业的考生)。

调剂考生还须符合培养单位制定的具体接收调剂考生条件。

(二)遴选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开展调剂生源遴选工作。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所将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五、体检

考生在复试前提供考生所在地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开学后,学籍注册前,我所统一再安排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六、录取

1、严格依据总成绩在相应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排名(排名依据考生总成绩确定;考生总成绩相同者,依次依据初试总成绩、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确定排名)、招生计划、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后发放拟录取考生调档函。

2、拟录取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2024年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监督与复议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公示和全程监督制度。由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对复试全过程进行监督,面试时录音录像。对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工作方案及相关要求、复试成绩、录取名单等信息进行公示,以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3、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如对复试工作有异议,在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7日之内,可向研招办投诉或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八、其他

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政治思想道德及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考生本人须签写《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

3、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4、复试命题严格按照我校招生考试相关规定执行,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命题人员须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5、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考生报考学部(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追究法律责任。

6、复试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所将做相应调整。

九、附则

本办法由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辽宁省招生办相关文件执行。

 

 

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荆琦

电话:0411-82677318          手机:15141156047

邮箱:csic760hr@163.com       QQ:921076942

 

 

 

大连测控技术研究所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3月25   


上海中医药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关于推进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及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意见》(教学〔2015〕5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沪教考院社考〔2024〕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加强对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做好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上海中医药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多元志愿的重要渠道。调剂工作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以及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的调剂要求和办法开展调剂工作。

二、调剂工作要求

1.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请查阅《上海中医药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符合我校发布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我校各个专业可接受调剂考生的第一志愿一级学科/专业领域范围如下:

学位类型

一级学科/专业领域

招生专业

接受调剂考生的第一志愿

一级学科/专业领域范围

学术学位

(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

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

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0101哲学,0302政治学,0307中共党史党建学,0401教育学

学术学位

(0712)科学技术史

071200科学技术史

0712科学技术史,0703化学,0704天文学,0705地理学,0710生物学,0711系统科学,0713生态学,0771心理学,077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777生物医学工程,0778基础医学,0780药学,0781中药学,   078401教育技术学,0970科学技术史,1005中医学,1006中西医结合,1057中医

学术学位

(1005)中医学

100501中医基础理论

100502中医临床基础

100503中医医史文献

100504方剂学

100505中医诊断学

100506中医内科学

100507中医外科学

100508中医骨伤科学

100509中医妇科学

100510中医儿科学

100511中医五官科学

100512针灸推拿学

1005Z1中医外语

1005Z2中医伦理学

1005Z3中医工程

1005中医学,1006中西医结合,1057中医

学术学位

(1006)中西医结合

100601中西医结合基础

100602中西医结合临床

1006Z1中西医结合康复学

1006中西医结合,1002临床医学,1005中医学,1051临床医学,1057中医

学术学位

(1007)药学

100702药剂学

100703生药学

100706药理学

1007药学,1008中药学,1055药学,1056中药

学术学位

(1008)中药学

100800中药学

1008中药学,1007药学,1055药学,1056中药

学术学位

(1011)护理学

101100护理学

1011护理学,1054护理

专业学位

(0551)翻译

055100翻译

055100翻译,055101英语笔译,055102英语口译

专业学位

(0860)生物与医药

086000生物与医药

0860生物与医药,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22轻工技术与工程,0854电子信息

专业学位

(1053)公共卫生

105300公共卫生

1053公共卫生,1004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2临床医学,1051临床医学

专业学位

(1054)护理

105400护理

1054护理,1011护理学

专业学位

(1056)中药

105600中药

1056中药,1007药学,1008中药学, 1055药学

专业学位

(1057)中医

105701中医内科学

105702中医外科学

105703中医骨伤科学

105704中医妇科学

105705中医儿科学

105706中医五官科学

105707针灸推拿学

105710全科医学

1057中医

专业学位

(1058)医学技术

105800医学技术

1058医学技术,1002临床医学,1051临床医学,1006中西医结合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及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相关政策参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要求执行。

(6)我校不接受非一志愿的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考生申请调剂前,应仔细阅读《上海中医药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充分了解我校各专业招生、培养、奖助等政策。

2.调剂工作流程

(1)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校内部调剂考生)均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持续时间12个小时。

(3)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研究生院设定,最长不超过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二级学院(招生单位)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4)各二级学院(招生单位)应根据相关专业上线生源情况及本学院实际复试录取情况,及时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开放调剂申请、报送复试录取相关数据,研究生院根据各学科生源余额统一组织调剂工作,并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

(5)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信息。每一轮调剂工作中,调剂考生只可填报我校一个二级学院(招生单位)一个专业的一条志愿,否则均视为无效。

调剂考生务必检查本人是否符合我校接收调剂的报名条件,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如因报名信息有误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6)2024年4月8日起,学校根据招生工作进度需要依次分批开通调剂系统,以学校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7)研究生院与各二级学院(招生单位)审核调剂申请情况,对申请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一志愿报考专业等条件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调剂复试实施差额复试形式,复试录取比例为不低于1.5比1,调剂生源不足的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复试。

(8)调剂复试名单确认后,将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调剂考生务必及时网上回复确认信息。

三、调剂复试

1.各二级学院(招生单位)根据本学院情况确定调剂复试的具体安排,并在复试前公布。

2.调剂考生资格审查、复试形式及录取,均同《上海中医药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中相关要求。

3.调剂复试结束后,各二级学院(招生单位)将复试结果公示不少于24小时。

根据复试和二级学院公示结果确定复试通过名单,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通知的考生务必于通知规定时间内网上回复确认信息。

四、监督和复议

调剂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应实行回避制度、信息公开制度、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各二级学院(招生单位)要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调剂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布相关信息时,要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各二级学院(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学院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各二级学院(招生单位)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学校咨询电话:021-51322530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021-51322410

学校监督举报邮箱:zhongyidajw@sina.com

咨询时间:招生期间工作日9:00~11:30,13:30~16:00

 

上海中医药大学

2024年4月


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已公布,目前药物化学、生药学、药物分析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药理学、药学(社会与管理药学方向)专业有调剂名额,欢迎考生向我院提出调剂申请。

一、调剂要求

(一)符合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报名条件。

(二)初试成绩须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医学(其他学科专业)学科门类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必须同时达到我院所调剂专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相近,须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为(101)思想政治理论和(201)英语(一)。

(五)我院只接收一志愿为报考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考生的调剂申请。

(六)我院同一批次开放调剂时间内,同一名考生只能申请调剂我院一个专业,否则视为无效

二、报名方式

所有调剂考生的调剂录取工作都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我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我院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确认复试名单,并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符合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请考生注意查看并尽快确认,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我院开放第一批调剂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8日13:00。后续根据实际情况,如调剂生源不足或个别专业如仍有缺额,则将再次开放调剂系统。请考生随时关注调剂系统及我院相关信息。

三、调剂专业、分数线、调剂人数、学科范围要求

专业

名称

药物化学

生药学

药物分析学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药理学

药学(社会与管理药学方向)

总分

基本分

317

304

304

304

305

304

英语

基本分

48

42

42

45

44

50

调剂

人数

20

15

6

4

6

3

学科

范围
要求

(1007)药学
(1055)药学

(1007)药学
(1008)中药学
(1055)药学
(1056)中药

(1007)药学
(1008)中药学
(1055)药学
(1056)中药

(1007)药学
(1055)药学

(100100)基础医学
(100200)临床医学
(100400)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1007)药学
(1008)中药学

(100400)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1007)药学
(1053)公共卫生
(1055)药学
(107401)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四、调剂考生复试安排

  

  

  

参加范围

4月12

1300

资格审核

文思楼201室

调剂复试考生

4月13

9:30

复试面试

文思楼201室

药物化学专业

调剂复试考生

9:30

复试面试

文思楼202室

药学(社会与管理药学方向)专业

调剂复试考生

13:00

复试面试

文思楼202

药物分析学专业

调剂复试考生

9:30

复试面试

文思楼206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专业

调剂复试考生

13:00

复试面试

文思楼206

药理学专业

调剂复试考生

9:30

复试面试

文思楼207室

生药学专业

调剂复试考生

复试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449号文思楼(1号楼)

如复试时间调整,我院将提前在官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我院官网https://www.csipi.com.cn/相关通知。

五、复试及录取

复试方式、复试内容、复试资格审核、复试流程及录取办法等相关事宜根据我院官网公布的《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调剂考生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所有被我院确定为拟录取的调剂考生,我院将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同时通过电话、邮件方式予以告知,考生须在我院发出拟录取通知后的4个小时内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提示:请申请调剂的考生确保手机畅通。如因考生通讯问题导致无法参加复试或者录取者,我院不承担责任。

六、其他

上述原则若与教育部2024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文件规定相冲突,以教育部的文件规定为准。

七、招生咨询

联系部门: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449号

邮编:201203

联系人:杨老师、赵老师

电子邮箱:yangqian46@***、zhaokun@***

联系电话:021-20572167、62893799

八、招生申诉渠道

联系部门: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纪检工作部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449号

邮编:201203

联系人:倪老师

电子邮箱:nikaiyang@***

联系电话:021-20572158


武汉第二船舶设计研究所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武汉第二船舶设计研究所2024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相关文件精神和我所统一部署,并结合我所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复试原则

复试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在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安排下,组建复试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的组织和考核工作。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复试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

按专业成立包括导师在内的由至少5名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组长由所学位分委会主席或委员担任。考察考生的专业理论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以及外语水平。

三、复试名单确定

1.2024年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报考我所且符合我所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2.申请调剂到我所,通过所审核且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

四、复试形式与内容

(一)复试形式

经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讨论与评估,在确保安全平稳、公平公正的前提下,采取线下复试形式。  

(二)复试内容

复试由笔试(含英语翻译及专业基础知识测试)、面试(含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和体检三部分组成。

1.笔试每项满分100分。

1.面试(含英语听力/口语能力、专业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与发展潜力两项,每项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知识掌握情况、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和能力。

3.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到中心指定医院体检。

 

五、复试工作安排

(一)资格审查

复试前将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线上审核,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个人信息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须提前网上提交本人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拍照图片:

1.身份证原件;

2.202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3.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4.应届生带学生证,并持该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

5.其它能显示考生本人综合素质的有关材料,如:各类专业知识、能力的等级证书、各种获奖证书等;

6.《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二)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在4进行。考生按照指定时间参加面试,未按指定时间来所参加复试的视为主动放弃。

(三)体检

复试合格考生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到我所指定医院体检。

六、复试总成绩的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英语能力测试满分为25分,专业理论知识测试满分为35分,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满分为40分。

总成绩=初试成绩(按“初试成绩/初试满分&times;100”的方式折算为百分制)&times;60%+复试总分&times;40%。

七、录取原则

(一)每个专业内,对总成绩进行排序及公示,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如总成绩相同,则优先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成绩顺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将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1.面试不合格者;

2.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者;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在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复试监督制度。对复试现场全程录像备查。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和复议制度。及时公布复试工作办法,复试考生名单、考生编号、考试成绩等信息。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对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时进行处理。

4.总成绩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网站为中国研招网。公示期间,考生可实名向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和申诉。

4.咨询电话:027-88043383-42051,申诉电话:027-88049171。 

 

武汉第二船舶设计研究所

20243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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