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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京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西京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各位考生:

为做好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依据教育部及陕西省等有关部门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1.考生范围

参加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且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的考生。

2.拟接收调剂的专业

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学院学位类别专业领域学制(年)
001机械工程学院0855机械085501机械工程085510机器人工程2.5
002理学院0854电子信息085406控制工程2.5
003土木工程学院0859土木水利085901土木工程085902水利工程2.5
004会计学院0257审计025700审计2.5
005设计艺术学院1351艺术135107美术135108艺术设计3
006信息工程学院0854电子信息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085404计算机技术2.5

3.成绩要求

我校地处陕西西安,所有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含单科及总分)须达到调入专业所属学位类别一区国家线。

4.调剂要求

(1)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2)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3)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按照“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基本程序

1.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专栏直接报名。我校调剂系统第一批次开放时间为:调剂系统开通后12小时,后续批次视生源情况确定。

2.各二级研究生招生学院根据本年度计划余额情况,按照《西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管理办法》(西京校研〔2019〕7号)确定调剂复试名单,通知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

4.对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设置为“待录取”。

三、特别提示

1.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统一办理相关调剂手续。考生必须网上回复是否同意参加我校复试。未在网上确认“接受复试通知”的考生,将不能被我校设为“待录取”状态。

2.考生上网填报调剂志愿或修改调剂志愿后24小时内,不能再次修改,请考生慎重选择。

3.考生被我校设置为“待录取”,而且接受了我校的“待录取”的考生,未经我校同意,不能再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也不能被第一志愿单位补录。

4.申请调剂的考生请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并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和调剂学院的相关信息公告,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络,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5.国家如对研究生招生考试政策以及复试工作有新的要求和规定,将以国家政策为准,我校将修订相应的安排,不再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1.研究生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4190900

联系人:陈老师

网站:https://yjsb.xijing.edu.cn/



2. 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联系方式联系人
001机械工程学院15191906268(手机)02985628021(座机)梁老师
002理学院15109288491(手机)377729856(QQ群)徐老师
003土木工程学院02984150768(座机)13720490099(手机)315705804@qq.com(邮箱)何老师
004会计学院15319790508(手机)15991341937(手机)陈老师曾老师
005设计艺术学院18681899698(手机、微信)568456692(QQ群)陈老师
006信息工程学院13309278138(手机)65615252@qq.com(邮箱)王老师


重庆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为规范和顺利完成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文件要求,以及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视频会议、重庆市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工作安排

我校调剂工作于第一志愿复试结束并上报拟录取名单后开始,2022年4月30日前结束。调剂专业、缺额及具体时间安排将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graduate.cqnu.edu.cn/)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发布。所有调剂工作均须通过“调剂系统”进行(享受加分政策、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除外)。

二、调剂基本要求

(一)接收调剂的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专业复试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予两个以上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允许跨门类在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学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农学里面的数学(农)和化学(农)可视为相同。

(二)接收调剂的学院(含重庆国家应用数学中心,下同)可在学校调剂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结合专业实际,设定接收调剂的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设置任何歧视性条件。

(三)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普通计划的复试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五)在受理考生调剂时,接收调剂的学院要坚持公平原则,择优调入。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严禁学院或个人随意圈定复试考生范围,不得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三、调剂程序

(一)需开展调剂的学院由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小组在本办法的基础上,制定本学院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含接收调剂的专业、缺额、调剂要求、调剂开放时间、调剂考生复试安排等),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在学院官网及时向社会公布,未经审核同意不得擅自公布

(二)研究生院在部门官方网站和“调剂系统”发布调剂公告(包括接受调剂专业和计划余额、调剂系统开放时间等信息),设置各专业调剂工作开始时间(每一轮调剂开放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三)考生在调剂开放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四)各接收调剂的学院根据本办法及学院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在调剂开放时间结束后的12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第一时间下载本轮所有申请调剂学生名单备查,并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拟定复试通知,报研究生院审核。

(五)研究生院审核复试名单及复试通知,并在调剂开放时间结束后的24小时内向考生发送正式复试通知。

(六)调剂考生在接到复试通知后,必须在24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进行确认回复,超过24小时没有回复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七)每一轮调剂,考生的调剂志愿锁定期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未接到复试通知的所有调剂志愿将自动解除锁定,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考生如有需要,可联系调剂学院提前解除志愿锁定,学院必须做好相关记载。

(八)学院安排调剂考生复试,复试工作按照《重庆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复试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九)研究生院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在“调剂系统”中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接到“待录取”通知后,必须于24小时内在“调剂系统”进行确认回复,超过24小时没有回复的,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调剂工作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人才选拔质量、保证招生公平公正的重要环节。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小组要加强本学院调剂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学院主要负责人是调剂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所有调剂工作人员都应强化责任意识。

(二)严格执行政策。各学院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学习,严格执行教育部、重庆市和学校有关调剂工作的政策要求,不打折扣、不搞变通,确保调剂工作安稳有序、公平公正。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学院要加强所有参与调剂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强化规矩意识。各学院纪委要加强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严厉杜绝徇私舞弊、违规操作等情况发生。

五、调剂咨询电话

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23-65910997。

招生学院咨询电话详见《重庆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院系联系表》。

六、其他

(一)各学院应严格按照“调剂系统”中的“缺额人数”进行拟录取,不得超出。调剂过程中不得向考生作任何承诺。

(二)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重庆市相关文件执行。

(三)本办法由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云南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通知

各位考生:

感谢您对云南大学的关注!我校部分专业可接收考生调剂,现将调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剂时间

(一)我校首批调剂申请开放时间为460:00~12:00。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包括校外调剂、校内跨院系调剂及院内调剂)请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二)我校首批选拔调剂考生的时间为:调剂系统关闭后的24小时内(即4612:00—4712:00)。各培养单位调剂选拔小组按照择优选拔、集体决议、强化监督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单科成绩、本科所学专业、学术及科研素养或成果以及其它能反映考生综合素质情况等因素进行审核筛选,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并发出复试通知,对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将及时进行解锁,缩短考生等待,减缓考生焦虑。

(三)我校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考生因个人原因需要解锁调剂志愿的,可以联系相关培养单位申请解锁,并由本人在研招网调剂系统确认。

(四)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具体由各培养单位确定)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试资格。

二、调剂专业及要求

可接收调剂专业及要求详见《云南大学2022年接收调剂专业人数及要求汇总表》(可登录云大研究生院网站点击调剂通知下载查看)

调剂基本要求、调剂程序和云南大学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和有关注意事项等信息详见《云南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三、复试安排

我校首批调剂复试工作预计安排在202248号以后陆续进行,具体以各培养单位复试通知为准。复试形式为线上复试,平台为中国移动云考场,考生须认真阅读《云南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并按照《云南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远程网络复试指南》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我校所有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信息均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云南大学研究生院(http://www.grs.ynu.edu.cn/)以及云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公布的为准,我校未授权任何社会机构、个人及网站发布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信息,未举办任何考试培训班,也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复试培训工作。敬请各位考生通过以上提供的官方渠道查询各类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云南大学研究生院

202241


2022年南京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调剂、录取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环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教育方针,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22〕4号)及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录取工作,规范开展调剂工作,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总要求,将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

2. 科学选拔,保证质量。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不断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3.公平公正,同一标准。做到过程公开、政策透明、程序严谨、操作规范。统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坚持同一标准。加强监督机制,维护考生和导师的合法权益。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

4.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诚信品行、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5.客观准确,评分有据。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和评价方法,复试考核成绩量化。

6.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进行领导和统筹管理,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学院党政一把手是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复试工作的重要性,建立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各学院根据本实施办法、自身办学特色、专业要求以及实际相关情况,制订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报研究生院审定同意后,在学院网站公布并组织实施。未经研究生院同意,各学院不得擅自向社会和其他机构以及考生本人发布或提供有关复试的任何资料和信息。

2.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应集体研究制定本专业考生面试和实践(实验)能力等方面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同一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设两个及以上复试小组的,应执行统一的办法及评价标准。要充分发挥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主体作用,坚决避免复试走过场。复试小组成员在评分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采取实名制。复试小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含1名英语水平较好的教师),设组长1名,具体负责本组复试各个环节的工作;另配备秘书1-2名,负责复试的记录工作(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小组成员随机分配进组。

3.复试前各学院要规范复试工作人员遴选与培训要求,加强制度管理。要选派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规范其工作行为。

4.学校成立复试工作巡视组,巡视组成员由校校纪检监察机构和研究生院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各学院的复试工作履行监督职能。各学院相应成立复试工作巡视组,负责对本院的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复试期间将采取线上系统巡查及现场巡查两种方式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

三、初试成绩及调剂基本要求

1.复试线。

各学院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本学院研究生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在不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确定所属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的招生计划和进入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分数线,部分专业按招生方向确定复试分数线。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以调剂复试,调剂全部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具体详见各学院复试方案。拟复试人员名单经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后,由学院及时通知复试考生。

同一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时须执行相同的分数线和录取标准,并实行相同的组织管理机制和工作流程。

2.调剂。

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启动调剂程序时,须提前在网上公布调剂办法。明确调剂缺额、调剂要求、报名时间、调剂流程等。其中调剂要求须与本单位复试办法中的要求相符,每次调剂报名持续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各学部(学院)对调剂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根据调剂办法中调剂要求进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调剂。

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具体接收专业、人数、条件见各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其中报考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考生不能申请调剂全日制专业。

所有调剂考生须经“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请考生关注系统开通及调剂志愿锁定时间。学院调剂参加复试考生需综合考虑:(1)符合我校调入学院及调入专业的要求;(2)报考专业、考试科目相似度;(3)初试总分、统考科目成绩;(4)英语水平、获奖及科研成果等学院复试办法要求的考核项。学院需严格按照复试办法要求进行筛选,调剂复试考生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发送复试通知。

相关学院须根据学校的调剂基本要求,制定具体调剂办法,经研究生院审定在学院复试办法内公布。

四、招生计划与复试名单

1.招生计划

各学院招生计划(含推免生)原则上以当年招生简章目录的公布数为准,学院可根据各专业合格生源人数(包括上线生源、推免生下同)并结合学科发展的需要对专业间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全校统筹使用,不占学院普通招生计划。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初试分数必须达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我校划定的士兵计划分数要求。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2.加分项目

详见《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加分项目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3.复试名单

各学院应根据进入复试的分数线、招生计划及初试分数提交各专业的复试名单,经学校审定后对外公示。

  1. 五、  复试安排

1复试形式

结合当前疫情常态化管理要求及上级部门统一安排和部署,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学院须制定详细的网络远程复试方案,具体以相关招生学院发布的复试录取实施办法为准。各学院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应届生)及学院要求的相关材料。

复试资格审核工作由相关学院组织线上进行。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高职高专、本科结业生,还须进行两门加试科目笔试。

(2)达到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还须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3)符合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加分项目的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未经资格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2.复试体检及相关工作

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体艺 [2018] 8号)规定执行。考生在拟录取之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对体检不合格且无法满足入学条件的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入学3个月内已进行过体检的考生可不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按学校体检要求将体检报告复印件交给校医院,推免生及统考考生统一参加体检。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心理测试,具体见复试相关通知。

3.复试的相关费用

复试费80元(网上支付,详情请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复试须知),同等学力加试按照每门80元收取。

4.专业基础知识考核

专业基础知识考核及同等学力加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

专业基础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生入学的基本要求,满分100分。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的命题及考试由各学院组织,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录取。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会计三个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专业综合素质考核(含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专业综合素质考核是为了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考核考生的思维能力、治学态度、专业技能、个人志趣与特点,是否具有创新精神,满分100分。考核按复试小组制定的复试内容和形式进行,考核内容须建立试题库,随机抽取试题。复试小组成员应根据本专业复试办法和评分标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当场独立地给每位考生进行打分,考核打分采取实名制,以复试小组成员给定成绩的平均值作为考生专业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秘书应认真做好记录,并填写面试情况表。各学院在考核过程中须做好全程录音录像及记录工作。

6.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考生实验和操作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具体情况自主设定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项目,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7.思想品德考核

在复试中必须注意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考核,包括考生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各学院须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及心理健康的考核。

8.学科(专业)复试工作说明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侧重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的内容;应用型硕士研究生要研究制定适合专业学位研究生选拔特点的复试办法和内容,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9.再次复试

如网络远程复试中出现突发状况或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将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10.复试材料存档

复试工作结束后,各学院须将复试考核评分表、拟录取汇总表等相关材料上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六、成绩计算

1.家具设计与工程、设计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学术学位,和风景园林硕士、艺术硕士、会计硕士、机械(工业设计工程方向)专业学位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折合成100分制)× 0.8+复试总成绩(折合成100分制)× 0.2

2.其他各专业按照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折合成100分制)× 0.7+复试总成绩(折合成100分制)× 0.3

3.其中复试满分为200分,专业基础知识考核和专业综合素质考核各100分。

七、录取

各学院根据学院的招生计划和考生的综合成绩上报各专业拟录取名单(不含推免生),经审批后应及时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专业(研究方向)等基本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复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 公示 10 个工作日。全校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确定。对不予录取的考生,各学院应安排专人及时将复试结果告知考生本人。

1.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录取:

(1)复试或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3)调剂考生未确认待录取。

(4)报名材料弄虚作假。

(5)其他

2.调档与签定协议

对拟录取为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会向档案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后调档)。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前,拟调剂录取的非全日制定向生须签字确认《南京林业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申请表》。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南京林业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及定向就业合同。非全日制(就业方式须填定向)研究生不调人事档案,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不安排住宿,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3.录取通知书发放

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同意并备案后,我校预计将在7月左右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如需变更通讯地址,应在复试录取期间到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内申请更改。

八、招生录取信息公开

各学院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开辟专栏,及时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并同时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通讯地址等信息,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

各学院对于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要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学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对研究生招生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开或公示,确保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

所有录取信息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简称“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并公开。新生学籍注册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信息为准。

 

九、其他

1.各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如考生提出质疑,各学院须负责向考生做出解释。

2.各学院要做好复试工作的宣传咨询工作,及时公告研考复试各项工作时间安排和相关要求,并做好提醒工作,为考生提供政策解读和咨询指导。对网络远程复试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办法。

3.复试小组成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责任心强,工作严谨、作风正派,当年无直系亲属报考与本人复试工作范围相关的学科、专业。参与命题、阅卷、复试、现场评分和录取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必须签署《保密责任书》。

4.各学院在复试工作中要加强自律与监督。学院应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正性、权威性和严肃性。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人员,要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5.考生本人须签写《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6.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为我校研究生院。未尽事宜以《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我校将按照上级和学校要求,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十、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s://yz.njfu.edu.cn/

电子信箱:grad2@***

微信公众号:南京林业大学研招办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龙蟠路159号南京林业大学

监督电话:025-85427119(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5-85427248(纪委)。

 

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3月18日

 

 


华中师范大学2022年接收调剂生源办法

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上线生源总体充足,少数生源不饱和的专业经学校批准同意可接收调剂。具体要求请查阅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校内各招生单位公布的调剂公告和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东北财经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有序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以及教育部和辽宁省招考办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坚持科学选拔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种行之有效的测评方式方法,确保复试与录取的科学性。

第三条 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

第四条 坚持全面考查,重点突出。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学术学位考生突出强调对科研潜力和创新精神的考核,专业学位考生突出强调对实践能力和应用能力的考核。

第五条 坚持客观评价原则。专业素质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

第六条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

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职责包括:

(一)制定研究生招生方针、政策、规定。

(二)审核研究生招生规模、复试基本要求。

(三)审定复试与录取结果。

(四)其他需要审定的工作。

第八条 学院成立复试工作委员会,主任由院长担任。复试工作委员会的职责包括:

(一)组织成立复试小组。各学院根据本单位各学科特点,成立一个或若干个不少于5名专家和一名秘书在内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设组长一名。复试小组组长负责本组的复试工作,秘书负责记录和安排有关复试事宜。

(二)依据本实施办法研究制定符合本单位各学科特点的复试标准和具体实施办法。

(三)具体组织复试工作,确定复试结果。

(四)对复试过程中的考生异议做出必要的解释。

(五)制定复试小组工作规范。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综合情况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复试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测评意见。

各学院应于复试前三日将复试工作委员会、复试小组机构设置和成员名单以及具体实施办法报送至研究生院。

第三章  复 试

第九条 复试的具体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协调,相关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第十条 复试分数线的确定。根据教育部划定的研究生初试分数线,以及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和录取原则,结合我校考生初试成绩及各专业招生规模等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第十一条 复试名单的确定。学校将根据各专业招生规模和差额复试比例,按初试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复试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生源充足的一志愿专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调剂专业根据生源情况确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300%。

第十二条 复试安排及内容:

复试工作拟于3月下旬启动,具体时间将根据本地疫情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复试形式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水平测试、外语水平测试和综合情况考核。

同等学力考生应加试两门涵盖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的主干课程。初试未考思想政治科目的部分专业,还需在复试时测试政治理论。

第十三条 复试具体要求:

(一)专业水平测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水平以及运用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测试内容以开放性、综合性能力型试题为主,不同复试考生不得重复使用相同试题。考核专业基础知识的试题比例一般不应超过1/3,满分为100分。

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比例为55%。

(二)外语水平测试。主要考核外语能力,包括听力和口语,测试内容可采取考生英文自我介绍,师生英文互动问答等方式,满分为100分。

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比例为25%。

(三)综合情况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全面了解考生整体情况,测试内容可采取考生自我介绍,师生互动问答等方式,必要时,可结合考生的背景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

综合情况考核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比例为20%。

(四)同等学力加试或政治理论测试工作由各学院复试工作委员会负责。

 加试或测试均采取笔试形式,考核内容应为开放性、综合性能力型试题,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在远程监控环境下完成试题作答,作答结束后立即拍照上传答卷,未按时上传答卷视为无效。笔试试题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须将答卷纸质版妥善保存,以备学校对答卷进行检查,一经发现存在抄袭行为者,成绩作废,取消复试资格。

(五)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专业水平测试成绩×0.55+外语水平测试成绩×0.25+综合情况考核成绩×0.2。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四条 破格与加分政策: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原则上不进行破格复试。确需破格复试的专业,须经学校研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组织破格复试工作。

(二)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研究生考试的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第四章  调 剂

第十五条 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线)。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第十六条 调剂遴选规则:

(一)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专业的国家线。

(二)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应属于同一学科门类。

(三)报考专业为专业学位的考生不能调入学术型专业。

(四)报考专业初试统考科目难度不能低于调入专业初试统考科目难度,外语语种应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要求。

(五)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在综合考虑调剂专业的学科特点、培养标准、考核要求以及考生专业水平和学术背景等因素基础上,依据初试成绩择优选择接受调剂申请。

第十七条 调剂具体流程:

(一) 学校在网站发布通知,公布接受调剂的专业以及调剂要求。

(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信息填报。

(三)学校对申请调剂考生进行审核,并在“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四)申请调剂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中点击确认同意复试。

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校外调剂考生,也包括校内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工作由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  录 取

第十八条 复试录取依据考生的总成绩高低确定。

考生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其中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系数为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系数为30%。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折成百分制)×70%+复试成绩×30%

第十九条 研究生院结合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的顺序,根据复试总成绩依次拟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并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第二十条 学校确定的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公示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专业等信息,并对破格复试、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单独说明。

第二十一条 拟录取名单按程序规定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同时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

第二十二条 对推荐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录取资格复审。 

(一)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二)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及以上。

(三)取得推荐免试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现象。

(四)自取得推荐免试资格至资格复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五)确认推免生是否主动放弃录取资格。

未通过复审者,取消录取资格。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上报平台的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平台备案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第二十三条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其中须包含准确的定向就业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所在地、单位行业、单位性质与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信息。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第六章  监 督

第二十四条 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全面监督检查研究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

第二十五条 各学院党总支书记受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委托,负责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纪律、监察工作。

第二十六条 复试全过程须录音录像,记录的数字文件送交研究生院存档备查,所有复试所涉及考试材料、监控录像、影音资料等须保存至复试结束后一年。

第二十七条 我校研究生招生有关信息发布渠道为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uate.dufe.edu.cn/),及“东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微信公众号。考生如有疑问,可致电0411-84710347或发送电子邮件至gradate@dufe.edu.cn。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八条 学院应安排专门人员对参加复试考生的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应届毕业生证明(须加盖考生所在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各类学籍学历认证报告、成绩单等材料进行审核。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第二十九条 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要认真填写《研究生复试成绩报告单》并签名。各学院复试工作委员会应对复试小组的工作进行审核,相关材料应及时报送至研究生院。

第三十条 在复试期间有考试作弊、替考、传播复试内容等行为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录取等相应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第三十一条 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和思想政治鉴定,体检不合格或思想政治鉴定不合者不予录取。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第三十二条 研究生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核查,并对考生的专业能力进行再次考核,对于不符合报考资格者或弄虚作假者,或考核不通过者将取消学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第三十三条 复试期间要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复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一律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复试场所内保持安全距离等,如遇突发事件严格按照《东北财经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以及有关要求进行处置。


山西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做好我校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制定本办法

、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及我校各调剂专业具体要求。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四)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须满足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A类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我校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八)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调剂初试成绩须满足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九)考生调剂应满足的其他条件:

1、初试考数学一的考生可调入我校初试考数学二、数学三或自命题数学专业,初试考数学二的考生可调入我校考数学三或自命题数学专业,初试考数学三的考生可调入我校考自命题数学专业,考自命题数学(科目代码601-609)的考生可调入我校考自命题数学专业,反之不符合我校接受调剂要求。

2、初试考英语一的考生可调入我校初试考英语二的专业,反之不符合我校接受调剂要求。

3、除外国语学院涉及二外考试科目专业以外,我校其他专业仅接收统考外语科目为英语的考生,不接受其他语种考生。

、调剂专业及具体要求

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专业基本信息及具体要求可登录山西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zsw.sxu.edu.cn/)查看。

、调剂流程

(一)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包括校内调剂考生)登录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二)我校开放调剂系统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不少于12小时,12小时以后各专业调剂名额达到调剂复试比例将随时关闭,请考生及时填报。我校设定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超过锁定时间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继续保留所填调剂志愿,等待我校遴选结果,也可自行改填其他志愿。

(三)我校各学院(中心、所)根据考生提交调剂志愿总体情况对考生进行择优筛选通知考生,并通过调剂服务系统网站给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调剂考生遴选的解释工作由相关学院(中心、所)负责。

(四)接到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网上调剂”系统中及时点击“确认”同意参加复试,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我校对已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安排复试考场。各复试学院(中心、所)根据调剂进度自行安排本单位调剂考生复试,考生随时关注调剂学院(中心、所)网站相关通知获取最新消息

(五)我校根据复试结果对审核通过的拟录取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接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调剂”系统确认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待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四、温馨提示

(一)考生应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我校接收调剂专业的报考条件。对不符合我校调剂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

)考生填报调剂志愿及接受复试通知前请认真考虑,原则上我校不接受“已接受复试通知但未参加复试”考生再次填报的同一专业的调剂申请。

调剂考生复试有关事宜请参阅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zsw.sxu.edu.cn/),复试具体要求和复试时间将在复试学院中心、所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并以各学院(中心、所)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中国航空研究院610所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调剂复试必须遵循四条原则:

(1)初试成绩未达到复试要求的考生不得参与调剂;

(2)未按教育部要求使用统考科目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3) 跨地区之间调剂的考生须符合被调入地区的同门类复试基本要求;

(4)不能跨门类调剂。


广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工作办法

广州大学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工作办法

我校2022年有部分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接受考生调剂,相关信息将发布于“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网站:https://yz.chsi.com.cn/yztj/)。我校将于3月底(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陆续开通相关专业的申请调剂端口,并根据调剂工作进程适时关闭。现将调剂事宜公布如下:

一、考生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以下简称“国家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国家分数线。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国家分数线。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国家分数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10.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二、调剂录取程序及办法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申请,具体如下:

1.相关学院根据招生专业的计划余缺情况,向学校研究生院申请调剂要求,由学校研究生院在调剂系统发布调剂相关信息;

2.考生自行登录调剂系统查看信息、选择专业与填报志愿;

3.相关学院及时审核调剂考生申请材料,根据教育部和我校有关招生录取文件的要求,择优发送复试通知;

4.申请调剂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回复我校的复试通知,并按要求参加复试。

5.调剂考生录取原则参照《广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办法》,复试成绩权重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按各学院发布的复试工作方案执行)。

6.对于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学校将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其他

考生如对我校调剂复试工作存在疑问,可向相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咨询(联系方式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研究生院

2022年3月25日


首都儿科研究所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工作的指导思想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疫情期内组织面试和笔试的具体工作要求,为保障研究生复试工作正常开展,通过全面考核选拔优秀考生,并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特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二、复试工作原则

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强化监督,坚决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中的公平公正。

三、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中的统筹管理、保密工作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人员组成名单如下:

组  长:  魏永祥     院长、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  邰  隽     副所长

          梁志波    纪委书记

组  员:  李晓惠     科技处处长

王爱华     纪检监察办公室主任,纪委副书记

郭琳琳     信息中心主任

徐双印     保卫处处长

秦世杰     总务处处长

池  杨     宣传中心主任

四、复试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考量考生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既往工作业绩及能力,重点加强对考生诚信意识行为的考察,将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五、复试时间

     2022年3月22日2022年4月30日止,具体安排在复试前一周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首都儿科研究所官网www.shouer.com.cn ”公布。

上线生复试时间:3月22日-3月30日

调剂复试时间:  3月28日-4月30日

六、复试方式及内容

1.复试最低分数要求:符合国家录取分数线;

2.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不低于150%;

3.复试专家遴选及培训:

(1)复试考核小组由5人及以上组成,包括4人及以上的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设组长1名),秘书1名(负责复试纪律、录音(录像)和安排有关事宜)。

(2)按专业分为基础组、公卫组、儿内科组、儿外科组、耳鼻咽喉科学组共五个专业组。

(3)各专业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充分发挥和规范复试专家在人才选拨中的作用,在复试前一周研招办将利用网络平台对参加复试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涉及政策、业务、纪律等内容,对复试工作流程、时间安排、网络平台使用、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进行详细解读。重点提醒复试专家注意复试过程中的个人举止言行,避免引发不良社会影响。

(4)复试过程中加强对复试专家的体温监测和身体健康状况排查,复试前一天进行复试专家身体状况核查,对于身体出现咳嗽、发烧等异常情况的专家一律不安排复试工作,复试当天进行体温测试,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复试现场,并提醒专家全程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

4.复试考题命制

   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试题尽量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着力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要加强试题题库建设,保证题量充足。

5.复试组织管理

(1)为切实保护第一志愿考生的权益,复试进程分两个时间段进行,第一阶段为一志愿复试时间段,第二阶段为调剂工作时间段,两个时间段不得重叠,即调剂生不得与一志愿考生同时复试。

(2)复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复试方式按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办法,复试主选平台 “腾讯会议室”,备选系统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由研究所信息中心对平台系统进行调试及必要的技术指导,全程进行服务保障。

(3)复试实行回避制度: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当年研究生复试,应当回避接触当年复试的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

(4)导师个人不得在规定之外对考生承诺预录取。

七、复试程序

1.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向首都儿科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简称研招办)提交身份证、准考证、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往届生)或学生证原件(应届生)、大学成绩单、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单、培训及获奖证明及一寸彩色电子版照片,提交近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有效体检证明或本人出具健康情况说明(含既往病史说明)。

2.个人基本情况、上网条件核实及诚信承诺签订

(1)考生如实填写《复试简况表》里规定的相关内容;

(2)考生签署《研究生考试诚信及保密安全承诺书》,对研究生复试中涉及的诚信事项进行承诺,考生提前打印承诺书并亲笔签名,承诺书签名后本人手持承诺书由研招办利用录屏软件采集信息进行存档,签字过程全程摄像。

(3)特别声明:在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发现有与《研究生考试诚信承诺书》中不一致项目,则取消复试资格和复试成绩。研究生复试环节由研招办全程录音录像,考生在复试全程中不得私自进行录像和录音,如有发现,取消复试资格和复试成绩。已办理拟录取手续的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

以上材料生成PDF版本发送至研招办邮箱(邮箱地址:kjc@shouer.com.cn )。

3.确认网络环境,进行模拟复试

复试前由研招办组织全体考生完成一次模拟复试,进行复试网络环境调试,确认网络环境及设备正常,复试全程录音录像。考生需要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要求考生准备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电脑或手机均可。要求如下:

(1)用于面试设备(从正面拍摄):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和耳机;

(2)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拍摄):1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须带有摄像头);

(3)网络环境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

(4)独立的复试房间,灯光明亮,安静,不逆光。

请考生提前按要求做好准备配合测试,如有困难,及时与研招办进行沟通。

4.笔试

笔试在模拟复试阶段进行,系统调试结束后确定笔试时间,考生应在开考前10分钟进入会场,考场秘书核实考生身份,在考试开始前由复试小组秘书随机在复试试题库抽取考题。笔试考题主要测试考生的学习、研究能力及培养潜能,要求考生30分钟内完成,要求考生在A4白纸上做答,答题纸上写清考号、姓名,用黑色签字笔答题,答题结束后用手机拍照,发送到指定邮箱(kjc@shouer.com.cn  ),考生答卷文件名以考生姓名命名,考试结束5分钟未收到邮件电话沟通,考试结束后10分钟仍未收到邮件,考生笔试成绩为零(笔试全过程需有详细记录)。

笔试要求考生在独立房间进行,镜头必须同时显示考生及电脑屏幕的图像,笔试开始前及结束时应用镜头环视房间内一周确认无其他人在场。

笔试成绩在所有考生全部答案上交后交复试小组所有专家现场独立评分。

5.面试

考生身份验证:考生进入面试系统,需要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提前进行学籍、学历平台认证,打印学籍、学历认证报告,手持认证报告和身份证原件对准摄像头,由研招办利用录屏软件进行采集信息,信息采集完成后正式进入面试。

(1)面试要求:每位考生面试时间要相等,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面试内容:要求每生汇报5分钟(包括:①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英语表述);②科研或临床实践心得;③报考专业研究领域综述;④自我评价:性格倾向、心理素质、团队合作、特长等)。

(3)要求各面试专家广泛提问,面试主要考核学生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与广度、英语听说能力、思想敏锐性和逻辑思维能力、学术思想及进取能力、学科前沿了解程度、科研或临床实践能力、交流沟通能力、思想品德考核等。

6.复试成绩计算

(1)复试考核小组专家须为每位考生填写《首都儿科研究所研究生复试考核记录》,由复试考核小组秘书把复试成绩汇总入《首都儿科研究所研究生复试考核结果》,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面试、总成绩均及格者,方具备录取资格。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录取名次以复试总成绩排名为准。

(2)考生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笔试平均分*50%+面试平均分*50%

7.注意事项

(1)错时错峰分专业进行复试,复试工作开始前对复试场所进行彻底清洁,对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对复试场所进行开窗通风。

(2)复试小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确保身体健康,复试小组成员按要求集合到指定复试场所,不得迟到、早退。所有工作成员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3)复试小组秘书要提前联系参加复试的学生,确保复试考生身体健康。

(4)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内容,由复试小组负责,口语考试时间一般不少于8分钟。

(5)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一)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初试总成(折合百分制)与复试成绩(百分制)按50%、50%的权重相加。

(三)复试结束24小时内在研招网、“首都儿科研究所官网”公布复试结果。公布内容为:

1.研究所本专业招生计划;

2.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

3.每位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4.拟录取考生名单;

对于不录取的考生,在复试结论中要写明评价意见,并由复试小组负责解释。如有考生对录取结果提出疑问,应及时给予妥善答复。

(四)拟录取人员的确定步骤:

 1. 以入学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向下排序;

 2按招生计划数确定拟录取考生;

3. 在拟录取考生中双向选择分配导师。

九、体检

考生确认待录取通知后需在一周内提交体检表(体检表生成PDF版本发送至研招办邮箱,邮箱地址:kjc@shouer.com.cn ),体检要求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2022年新生入学时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入学。

十、调剂

1.符合国家录取分数线。

2.调剂考生考试科目须与我所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3. 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儿科学专业的考生优先(含报考),同等学历除外。

4.英语需达到国家六级水平

5.考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向我所提出调剂申请,请在系统中请备注所选定的调剂方向同时发送个人简历至研招邮箱:kjc@shouer.com.cn

十一、公示情况

1.复试工作办法于3月28日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

“首都儿科研究所官网 www.shouer.com.cn ”进行公示。

2.复试名单及结果全部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首都儿科研究所官网www.shouer.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十个工作日。

十二、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我所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我所纪检部门派专人参加复试巡视工作。

3.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及时在研招网上公布。

4.如考生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接到通知一周内向我所研招办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我所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复议决议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考生。

5.考生在复试期间有任何异议,可拨打监督电话。首都儿科研究所纪检监察处:010-85695213;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纪检监察电话:010-82837456。

                          

附件:1.首都儿科研究所2022年招生专业方向

2.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及保密协议

3.首都儿科研究所英语口语测试实施方案

4.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服务系统说明


首都儿科研究所

                                 2022年3月22日

附件1

首都儿科研究所2022年招生专业方向

序号
招生专业
研究方向
招生导师
1
100213耳鼻咽喉科学
嗅觉障碍研究
魏永祥
2
100213耳鼻咽喉科学儿童睡眠呼吸障碍疾病的临床和基础研究
邰隽
3
100213耳鼻咽喉科学儿童上下气道相关性疾病
谷庆隆
4
100202儿科学
小儿微创外科
李龙
5
100202儿科学新生儿疾病
王亚娟
6
100202儿科学儿童生长发育及发育行为研究
王琳
7
100202儿科学小儿心血管
石琳
8
100202儿科学小儿心血管李晓惠
9
100202儿科学小儿神经
杨健
10
100202儿科学小儿神经陈倩
11
100202儿科学小儿风湿免疫
李建国
12
100202儿科学小儿哮喘
刘传合
13
100202儿科学肠道菌群研究
袁静
14
100202儿科学表观遗传学与儿童疾病
王珊
15
100202儿科学儿童感染性疾病新发病毒病原学研究
赵林清
16
100202儿科学儿童营养相关疾病致病机制研究
张勤
17
100202儿科学营养表观遗传学
王理
18
100202儿科学儿童肠道先天发育异常性疾病的分子遗传学发病机制研究
姜茜
19
100202儿科学出生缺陷营养素及生化与分子生物学机制研究
王建华
20
100202儿科学药理学
郭鹏
21
100202儿科学代谢性心血管疾病与循证医学
孟玲慧


附件2        

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及保密协议

我是参加 2022 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我已熟知国家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相关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首都儿科研究所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

本人郑重承诺:

 一、认真遵守国家规章制度,诚信考试,履行保密任务。

二、如实、准确提交报考信息和各项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如提供虚假、错误信息或弄虚作假,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三、知晓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本人所在场所,没有任何其他人员、考试相关材料及无关通讯设备,复试过程保证不拍照、录音、录像、录屏,保证不泄漏复试过程及相关内容。

  四、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遵守考试纪律,严格按照学校及各学科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复试录取各项任务。

五、考前已经认真学习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系统操作说明,知晓远程复试考试相关要求,保证复试前已安装好考试所需软件,保证按要求做好视频设备准备。

六、维护正常考试招生秩序,绝不以讹传讹。涉及个人利益事情通过正常渠道逐级反映和解决,不在互联网等媒体恶意炒作。

 

承诺人:

 日期:

 

  附件3     

首都儿科研究所英语口语测试实施方案

 

一、目的

英文口语测试能力主要考察学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交际的能力。从语言的理解能力、发音的正确性、语言的流利程度等几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听说能力。

二、形式

由导师组成4人以上的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英文听说能力测试,并由专人进行记录,结果存档。

三、内容

1.日常用语测试:

考察学生理解并回答有关日常生活、家庭、学习、工作等问题的能力。

2.专业英语测试:

复试小组选择一篇短文(专业或非专业),考生朗读后随即口译成中文。考委可就短文内容或专业相关知识、日常用语与考生进行对话。

四、评分标准

 对考生英文听说能力测试主要从以下三方面进行评价:

1.理解能力: 对语法与用词的准确性、语法结构的复杂性和词汇的丰富程度、发音的准确性等方面进行测评。

2.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 从在讨论有关话题时连贯表达思想的长短,内容的连贯性以及寻找合适词语而造成的停顿频率及长短来测评考生。

3.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测试考生反应是否灵活、能否积极参加讨论、话语是否得体,语言的使用总体上能否与语境、功能和目的相适应。

五、成绩与记录

英文口语复试要有记录和成绩。复试专家小组4人每人均要评分,平均分记入《首都儿科研究所研究生入学复试情况表考核记录表》中。

 

 附件4

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服务系统说明 

考生调剂复试工作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一律不予承认。服务系统在使用过程中需注意:

符合我所复试要求的考生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入调剂服务系统提出调剂申请。

我所对符合复试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在接到复试通知后24小时之内回复,确认后方可参加复试。

考生参加我所复试后,通过复试的考生,我所会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24小时之内在网上确认,方可成为我所待录取考生。一经确认,无正当理由不得取消考生待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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