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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外国语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一、拟接收调剂专业

外国语言文学(英语语言文学),专业代码:050200

     翻译(英语笔译),专业代码:055100

二、调剂基本要求

 ①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②翻译专业硕士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英语笔译和英语口译方向的考生;外国语言文学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外国语言文学(仅限英语)、英语语言文学和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仅限英语)

 ③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④外国语言文学调剂生源的外国语科目仅限日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

 ⑤同等学力考生必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至少一篇。

三、 调剂分数线要求及缺额


专业

政治

外国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成绩

缺额

复试比例

外国语言文学

≥56

≥56

≥84

≥84

≥367

6

150%

翻译

≥56

≥56

≥84

≥84

≥367

3

150%

四、调剂程序

1报名:考生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yztj/)进行调剂报名,调剂系统开通时间:460:00- 14:00,考生要随时上网查询我校的反馈信息。

2、筛选:调剂系统开放截止后,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

    外国语言文学:总分相同时,首先考虑本科所学专业为英语者,其次考虑第一志愿报考英语语言文学专业者,再考虑两门业务课中其中一门考试内容为英语语言文学测试者。如仍无法区分,适当增加复试比例

    翻译:总分相同时,适当增加复试比例。

 3、调剂名单公布:调剂名单于47外国语学院主页网址:http://www.cup.edu.cn/dfl 公布

4、复试:调剂考生最迟于4817:00,登陆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mss.cup.edu.cn/logon选择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栏目完成复试确认(资格审查材料上传、缴费)” 意向导师选择上传资审材料要求参见《外国语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 加分政策考生

对于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调剂考生,须于461400,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有本人手写签名的说明以及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以考生的准考证号+姓名+加分政策名称作为邮件主题,同时发送至研招办邮箱sdyzb@cup.edu.cn和学院招办邮箱wyx@***,收到考生提交的材料,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核实考生加分资格。

48日完成调剂考生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5录取录取原则见《外国语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五、 复试程序、复试内容及形式

参见《外国语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六、连线测试

48日连线测试复试(笔试、面试)环节,告知考生复试当天进场链接发布方式,每个考生都要参加测试,以保证面试时顺利进行。

七、复试时间

外国语言文学

49上午1000-1100 专业课笔试

49下午1330-1630专业课面试

 翻译

49上午1000-1100 专业课笔试

49下午1630-1830专业课面试

八、其他

       1. 不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调剂生。

2. 本细则如有与学校或者上级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上级文件为准。

3. 其它未尽事项,由外国语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九、联系咨询方式

接待电话:89733282 邮箱:wyx@cup.edu.cn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89733075,邮箱:sdyzb@cup.edu.cn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监督举报电话:8973309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456


宁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办法

一、调剂条件及原则

(一)申请调剂考生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三)申请调剂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及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单科与总成绩)达到国家统一划定的B类地区及我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初试成绩需达到调出专业与调入专业基本要求,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考试科目相同。除外国语言文学专业外,其他专业外语科目仅接收初试科目英语考生。经济类、管理类学术型专业仅接收初试科目为统考数学的考生(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

(四)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如力学、水利工程等)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五)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的考生可互相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且满足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六)调剂原则

1.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我校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优先调剂,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确定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

2.考生跨一级学科申请调剂时,综合考虑我校调剂专业可调剂生源状况、学科专业方向的相近程度和考试初试总成绩,确定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

3.部分专业(如音乐、美术等),因专业方向特殊性我校相关培养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确定调剂优先级同等条件下,按初试总成绩排序确定优先级

(七)我校不接受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以及专项计划(含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调剂考生。

(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至普通计划,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考生需提前联系研招办,并在调剂系统备注栏中明确注明。

(九)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政策为准。

二、调剂程序

(一)我校培养单位制定调剂复试工作安排、设置联系咨询电话,成立调剂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调剂工作。

(二)考生填报调剂志愿、招生单位发布调剂信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官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进行。

(三)每次调剂报名持续时间不少于12小时。各培养单位将在每批次截止时间下载调剂考生报名信息库,进行调剂筛选。由于考生修改本人调剂志愿导致学校下载的调剂考生报名信息库中无考生报名信息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各培养单位确定调剂人选后,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发放复试通知。

(四)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上通知“同意考生参加复试”,考生须在6小时内做出是否同意参加复试的明确答复。

(五)每次调剂服务系统关闭后,由各培养单位按调剂原则择优选择调剂考生进入复试。

(六)调剂考生选拔的解释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负责。

三、调剂工作时间安排

(一)我校调剂系统在2022年4月6日上午00:00开启,4月6日中午12:00关闭。考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调剂原则和优先顺序,结合自身情况进行填报。

(二)我校接收调剂志愿信息截止至4月6日中午12:00,预计2日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陆续发复试通知。具体复试时间请考生关注我校相关培养单位官网、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通知。复试结束后分批发拟录取通知。

(三)复试以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可查看各培养单位官网相关通知。

四、调剂注意事项

(一)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必须在6小时内回复是否同意参加复试,未在网上确认接受复试,视为主动放弃调剂。

(二)考生上网填报调剂志愿,30小时内不能再次修改调剂信息。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我校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三)考生只能确认我校一个专业的复试通知,不得同时确认我校多个专业的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无效申请;已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未在各培养单位规定时限内参加复试报到,后续将不再接受其调剂申请。

(四)复试结束,考生接到我校待录取通知后,须在6小时内确认待录取,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调剂。确认待录取后,学校和考生均不能单方面取消待录取。

五、复试办法

请登录各培养单位网站查看相关复试办法。考生须提前根据《宁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中的有关要求,准备好复试电脑、手机等硬件设备并完成测试,做好各类审核材料的准备工作,联系方式保持畅通。

培养单位调剂专业及工作人员联系方式详见宁夏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s://graduate.nxu.edu.cn/

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951-2061096,0951-2061677(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宁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331

 


中国药科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中国药科大学2022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药大研函〔202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一、调剂基本原则

1、我校接收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仅限于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上线考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或复试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

2、全日制学术学位类硕士研究生专业调剂,只接收相同或相近的学术学位类专业考生。

3、全日制专业学位类硕士研究生专业调剂,接收相同或相近的学术学位类专业考生或专业学位类考生。

4、我校接收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按照调剂指标数与调剂人数约1:2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5、因各学校初试科目设置及难度存在差异,从我校对考生后续学习和高质量科学研究的要求出发,调剂遵循考试难度与我校相同或相近的原则。

6、对申请我校同一学院相同学科专业(或专业学位研究方向)、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依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二、调剂要求:

1、考生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符合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各项规定,初试成绩须同时达到原报考专业和申请调剂专业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且符合教育部调剂政策要求。

(3)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已获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不接收本科同等学力调剂考生。

(4)我校调剂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进行。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与申请调入我校的学科专业需相同或相近,且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我校学科专业的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全国统一命题数学科目学科专业不接收396经济类综合能力的调剂考生)。

(5)我校各调剂专业(或专业学位研究方向)仅接收初试全国统一命题外国语科目为英语科目的调剂考生。

2、同一批次每位考生在我校所有调剂专业(或专业学位研究方向)中只能申请填报一个调剂专业(或专业学位研究方向)。

3、我校调剂专业(或专业学位研究方向)不接收已参加过我校该专业(或专业学位研究方向)复试且复试成绩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132分)的调剂考生。

4、2022年学校各专业调剂考核均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形式,具体要求参照《中国药科大学2022年硕士第一志愿线上复试考生模拟测试通知》(https://yjszs.cpu.edu.cn/71/c3/c10916a160195/page.htm)执行。

三、调剂流程

1、我校接收调剂考生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简称“全国调剂系统”,下同)进行,不通过全国调剂系统进行的调剂无效。

2、我校将在“全国调剂系统”中分批次开通本校调剂平台,每批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以系统和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为准。调剂信息将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jszs.cpu.edu.cn)和“全国调剂系统”对外公布,考生可通过上述渠道及时了解我校计划余额动态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填报我校调剂志愿。第一批次调剂预计4月6日早上6:00开通。

3、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调剂系统”进行报名,并在收到我校复试通知起4小时内在系统中确认复试信息,按照学院安排参加调剂复试。同时登陆学校网上缴费系统缴纳复试费(80元每生),缴费方法参照前期通知:https://yjszs.cpu.edu.cn/71/ac/c10916a160172/page.htm。未按时确认者或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

4、确认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须登录相关学院网站,查阅本人复试学科的复试安排,同时登录中国移动云视讯平台(云考场)客户端,及时查阅复试组别和复试具体时间,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好相应准备。

5、复试后学校通过“全国调剂系统”向被拟录取的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调剂系统接收确认拟录取,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四、各调剂学科报名资格要求

1、学术学位类调剂:(只接收一志愿报考学术学位考生调剂)

我校调剂需求

调剂考生要求

调剂专业

代码

调剂专业

名称

原一志愿报考专业一级学科代码

原一志愿报考专业名称

初试单科成绩最低分

100100

基础医学

1001
1007

基础医学一级学科、药学一级学科及下设各二级学科

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同时满足:

政治理论≥60分

英语≥60分

100703

生药学

1007

药学一级学科及下设各二级学科

1007Z1

制药工程学

1007Z3

药学教育学

1007Z4

海洋药物学

1007Z5

临床药学

1007Z6

药物代谢动力学

1008Z2

中药生物技术学

1008

中药学一级学科及下设各二级学科

1008Z6

中药资源学

1008Z8

中药炮制学

120400

公共管理

1204

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及下设各二级学科。

(初试第三单元为全国统一命题数学科目)


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

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的思想政治教育二级学科(030505)


077700

生物医学工程

0777

0710

生物医学工程一级学科、生物学一级学科及下设各二级学科

(初试第三单元为全国统一命题数学科目)


  2、专业学位类别调剂:(接收一志愿报考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考生调剂)

我校调剂需求

调剂考生要求

调剂类别代码

调剂类别名称

原一志愿报考专业一级学科(类别)代码

原一志愿报考专业名称

初试单科成绩最低分

105500

药学

1007
1055

药学一级学科及下设各二级学科(学硕)、药学(专硕105500)

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同时满足:

政治理论≥60分

英语≥60分

105600

中药学

1008
1056

中药学一级学科及下设各二级学科(学硕)、中药学(专硕105600)

086000

生物与医药

0860

生物与医药(专硕086000)

  

五、其他规定

1、调剂复试的工作原则、组织管理、复试方式、复试内容及监督和复议制度,按照《中国药科大学2022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药大研函〔2022〕4号)相关规定执行。考生投诉电话:025-86185281,邮箱:cpuyzb@163.com。

2、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3、各招生学院咨询电话:           

001药学院:025-86185301,联系人:高老师

002中药学院:025-86185132,联系人:缪老师

003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025-86185397,联系人:许老师

004国际医药商学院:025-86185036,联系人:刘老师

005理学院:025-86185160,联系人:刘老师

006马克思主义学院:025-86185393,联系人:刘老师

007药物科学研究院:025-83271052,联系人:付老师

008工学院:025-86185754,联系人:尚老师

009基础医学与临床药学学院:025-86185655,联系人:陈老师

012生物药物学院:025-86185986,联系人:刘老师

 

 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4月2日


2022年齐齐哈尔大学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方案

一、  调剂复试原则

以“科学选拔、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择优录取、强化监督”为原则,确保调剂专业须是我校生源紧缺专业,坚持立德树人,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二、  基本条件

1)符合《齐齐哈尔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各单科及总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国家A区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6)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接收定向在职人员。

三、  遴选规则

调剂考生须满足调入专业规定的复试分数线及其他学术要求。学校对申请我校同批次、同一专业、相同学习形式的调剂考生,按以下顺序择优遴选:

1)优先选择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属同一一级学科(类别)的考生。

2)对申请同一专业的调剂考生,优先选择国家统考科目多者。

3)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优先选择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相同,优先选择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高者;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仍相同,优先选择外语成绩高者。

4)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和成绩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优先选择大学所学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考生。

四、  基本程序

1)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及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中国研招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发布计划缺额信息及接收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等,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达到预期人数将及时关闭。

2)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包含校内调剂、校外调剂)均须通过调剂系统报名申请调剂。

3)调剂系统关闭后,我校将对系统内的调剂申请志愿进行整理和筛选,并通过调剂系统向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收到短信提醒后须及时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同意参加复试,并按照复试通知要求与招生学院取得联系,复试具体时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具体复试要求按上述内容并参照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4)未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志愿将在24小时后自动解锁,考生可另选志愿。

五、  成绩计算和录取规则

1)复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专业综合课笔试成绩+外语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专业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200分。凡专业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低于30分或复试总成绩低于120分者,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录取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总成绩÷2×30%(会计专硕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70%+复试总成绩÷2×30%

3)录取规则

①调剂复试考生录取时按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原则,依次择优录取。

②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加试课程的成绩有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四、复试办法

调剂复试办法参见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请考生到齐齐哈尔大学研究生部网址查看。网址:yjs.qqhru.edu.cn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多元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相关要求,我校确定硕士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一、调剂工作时间安排:

我校调剂工作于3月31日正式启动,于4月30日前全部完成。“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6日开通,我校各院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调剂系统开放时间,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开放关闭调剂服务系统时间提前公布。

二、考生参与调剂的基本条件

1.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当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能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7.教育部关于调剂工作的其他条件要求。

三、调剂的工作流程

1.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未经该系统报名录取的调剂考生在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具体使用方法可登录http://yz.chsi.com.cn浏览有关帮助文件。

2.各院系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要坚持以考生为中心,确定调剂工作要求,各院系可以在“调剂服务系统”中设置接收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和申请条件等,通过精准发布调剂要求,防止考生盲目报考。要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不得出台带有歧视性、有违公平或可能引发争议的规定。

3.我校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没有收到申请调入院系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它志愿。各院系要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

4. 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严禁任何院系或个人任意圈定调剂复试考生范围、违规点名确定调剂复试名单等行为,不得以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5.各院系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并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进行复试。

6.各院系应及时告知考生调剂复试结果。全校调剂复试工作结束后,招生办公室将通过学校官网统一公示调剂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四、复试方式

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具体复试考核方式、主要内容、成绩评定方法等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2年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调剂复试具体由各院系组织。

五、信息公布方式

各院系将选择本院系网站、网页上公布相关信息。学校将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网(https://skdzs.ucass.edu.cn/)相关栏目发布相关信息。

我校及相关招生院系以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监督电话及考生咨询电话

我校各院系具体负责考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负责接待考生咨询。各院系电话:见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网-联系我们-附件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81360224。

 

本方案内容如有更改,以招生办公室解释和通知为准。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


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

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以下简称“中冶建研院”)根据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为保障中冶建研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开展,现将2022年调剂信息公布如下:

一、拟接收调剂专业和人数

今年拟调剂招收9名学术型工学硕士研究生,其中土木工程专业(081400)8名,学科方向为岩土工程、结构工程、工程结构诊治、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083000)1名,学科方向为烟气治理。

二、调剂政策

1. 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第一志愿报考为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 中冶建研院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第1年在同济大学进行学位基础课学习,第2年回中冶建研院由导师指导进行学位论文研究。

6.中冶建研院招收的研究生全部为公费,研究生在学期间不缴纳学费,入学后享受院奖(助)学金,毕业后留院工作的毕业生符合落户政策的择优解决北京户口。

三、调剂申请材料

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之前,考生须填写调剂申请表,并连同以下申请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发送邮件到wangjing@cribc.com或mayao@cribc.com,邮件标题请按如下格式:姓名+初试总分+本科院校+本科专业。具体材料如下:

1. 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2. 从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yzwb/)下载的准考证。

3. 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本科学历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 考生所在单位党委加盖公章的政治思想鉴定(若办理过程困难可延迟提供)。

5. 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

6. 考生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科研成果及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证明材料。

7. 可以反映考生科研能力和潜质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毕业论文、专家推荐信、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考生的各种获奖证书。

8. 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自述本人的专业学习情况、学术背景、在所申请的专业曾经做过的研究工作、个人学术研究兴趣,研究生毕业后的就业目标等,考生须签字。

四、调剂流程

1. 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凭本人帐号和密码进入调剂系统报名。

2. 中冶建研院同意接收后,考生应于24小时内,再次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认同意参加复试,此时考生进入“待录取”状态,不能更改调剂学校。没有及时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 调剂完成,准备参加复试。

五、注意事项 

拟申请调剂到中冶建研院的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提交调剂申请。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老师、马老师

联系电话:010-82208050、82227860

E-mail:wangjing@cribc.com、mayao@cribc.com

中冶建研院官网:http://www.cribc.com/


中国人民大学物理学系2022年调剂生复试办法

详见:

http://www.phys.ruc.edu.cn/info/1101/1703.htm

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和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办法。

一、考生调入的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在简章上公布的报考条件。

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的调入考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的人员须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的人员须有5年或5年以上,且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管理类联考专业中只有工商管理、旅游管理招收同等学力);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A区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试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数学(农)和化学(农)可视为相同。(各二级招生单位可根据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和学科专业特点自主确定上述三类统考科目的接收范围,并在本单位调剂公告中明确,最终以调剂系统报考条件为准)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且同时要满足我校上述专业报考条件中的工作年限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我校不接受单独考试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强军计划、援藏计划考生的调剂。

7、各专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二级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二、调入流程

1、二级招生单位在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发布调剂公告,考生登录调剂系统查询相关调剂信息,并提交调剂申请。

2、在调剂系统报名截至后,各二级招生单位对申请调剂的考生择优遴选,按相关规定要求及时确定复试名单,并在调剂系统向拟进入调剂复试名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调剂系统接受复试通知并参加复试。

3、调剂考生按申请调入二级招生单位的复试方案进行复试。复试后,我校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进行综合排名,确定是否待录取,并在调剂系统向待录取的调剂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待录取的调剂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结果。二级招生单位对拟接收的调剂生做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无误,体检合格,确定其为拟录取,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页上统一公示。未经过调剂系统调剂或未在网上调剂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结果的调剂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

4、对于调剂考生的拟录取结论有变时,如无特殊原因,招生单位或考生须及时知会对方,必须经双方同意后方可解除拟录取状态;未能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可申请再次调剂至其他招生单位。



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处

2022年3月   

宜春学院2022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公告

宜春学院属国家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本科院校,201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2022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设药物研发与生产技术、临床药学两个研究方向。

一、调剂专业

专业学位硕士:105500药学

二、调剂人数

58人(含3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三、调剂要求

1.我校执行国家公布的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总分为200分,单科分数不限。

凡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已退出现役的大学生士兵,须持有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要求必须符合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四、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说明

教育部“调剂服务系统”平台预计将于4月6日开通,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符合复试条件的调剂考生在中国研招网上与我校完成相互确认即取得复试资格,学校将分批发送调剂考生复试通知,请考生及时填报并确认复试通知,逾期未接收确认我校将按规定对相关调剂志愿解锁。凡未通过国家调剂服务系统报名的调剂一律无效。

我校调剂工作定于4月开展,具体安排请关注研究生工作处网站。

 

考生咨询电话:

0795-3201239 、 18879597571


宁波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等文件要求,综合考虑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安全性、公平性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坚决维护复试的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科学选拔原则。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三)坚持以考生为本,增强服务意识,精心开展咨询指导,准确解读政策内容,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及时为考生解疑释惑。

二、组织机构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和领导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审定学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对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制订、公布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全面开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和廉政建设等工作。

三、复试

(一)复试基本原则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基本原则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符合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强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工作业绩以及相关技能等方面的考察。

3.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1.2(上线人数不足的专业除外),各专业根据自身的特点确定复试比例。

4.同一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标准和分数线。

5.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应分批复试,分开排序。

(二)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时考生须与学校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履行诚信复试。若发现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真实、考生不符合复试资格或违反远程复试相关纪律要求,将取消该考生的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如其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将按照《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复试内容与形式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所有专业均采用网络远程复试。

2.复试要求笔试和面试相结合。专业知识(含同等学力加试)笔试原则上采用面试的形式。面试主要包括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专业与综合面试以及思想政治面试等,重点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专业学位考生应侧重对其专业知识应用水平、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心理测试和上机考试。

3.通过对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的审核,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4.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不少于5分钟。

5.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 2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需单独计分。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面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时间应适当延长。

6.如果同一专业复试人数较多,可采取平行分组复试,分组名单随机确定。

7.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复试各项成绩评定、计算应根据学校统一划定的标准执行(具体见附件)。

8.复试实行全程录像、录音。

9.符合国家加分政策的考生可在学校分数线公布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相关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0.复试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了保障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不统一组织复试体检,所有拟录取考生自行前往报名点所在地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原件寄往招生学院。

四、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三)学院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院决定是否予以录取并报学校批准。

(四)学院思想政治面试小组成员通过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五、调剂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第一志愿录取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专业应接收调剂生。

2.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和调剂要求。

3.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达到或超过我校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6.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7.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8.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时,其初试成绩须达到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10.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11.非全日制专业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

(二)调剂工作要求

1.学院应根据“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中的各学科(专业)调剂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展调剂工作。

2.学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内开放缺额信息时,须按招生章程和学院相关规定,将相关专业的调剂要求填入系统,提前公布开放、关闭调剂系统时间。

3.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少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一到,学院若仍未有明确受理意见的,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5.学院必须通过“全国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遴选、接收调剂考生。

6.学院根据当年招生计划数及一志愿录取情况,按照相关规定拟定调剂生名单。调剂名单一旦公布,不可随意更改、撤销。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由学校统筹,根据该计划的学校分数线,确定各专业调剂复试名单。学院若有调剂考生生源需及时与研究生院确认该计划的缺额情况,没有缺额的不予调剂。

六、录取工作

(一)录取工作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竞争、科学选拔原则;坚持德智体等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充分尊重考生志愿的原则;坚持以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计分后的综合成绩作为入学考核标准的原则。

2.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3.依法保护残疾考生合法权益。

(二)录取工作具体要求

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衡量的前提下,根据专业录取条件和考生志愿,对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考查、加权计分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综合成绩和复试成绩均相同时,则按学院复试录取办法中规定的方式排名录取。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1.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面试、体检中若出现其中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若出现复试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或者有追加名额,则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但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的考生,不予录取。

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在拟录取前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将本人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在校进行全脱产学习,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

4.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和上报。

5.被录取的新生,经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 1至 2年,再入学学习。

6.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信息公开公示

1.公布招生计划。复试正式启动前,各学院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分专业招生计划,一经公布,不得随意修改,严格执行计划。

2.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在复试前各学院须在学院网站上公布经研究生院审核后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3.公布复试考生名单。各学院要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姓名、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4.公示复试结果。各学院须公布各专业复试结果,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等信息。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等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该进行说明。

5.公开录取信息。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6.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学院要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含学院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并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对考生反映的问题及时核查处理,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7.学院对其他按规定应予以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也要及时主动公开。

八、咨询及申诉电话

咨询热线:0574-87609165(3月26日正式开通)

申诉电话:0574-87600226

申诉邮箱:yanzhao@nbu.edu.cn

通迅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研究生院研招办

邮编:315211

九、未尽事宜和要求,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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