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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我校执行国家A类线,根据第一志愿考生分数情况,2022年有部分学院硕士招生专业还有缺额,欢迎全国各地的优秀考生积极申请!现将我校2022年接收硕士研究生调剂方案公布如下

一、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非外语专业不接受外语科目为非英语的考生。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6.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符合招生单位其他有关要求。

二、调剂流程

符合国家及我校接收调剂条件的考生,可申请调入我校招生名额尚有缺额专业的学院进行复试,具体程序如下:

1.招生单位发布调剂公告。招生单位在网站公布调剂专业、调剂名额、调剂条件、调剂程序及联系方式等,并在教育部调剂系统设置调剂专业、名额及条件。

2.考生填报调剂信息。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中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

3.招生单位审核调剂。各招生单位按调剂条件择优挑选考生并确认考生调剂意愿,将同意调剂的合格考生添加到复试备选库并发送复试通知。

4.研招办审核调剂复试通知。研招办对招生单位发送的复试通知进行审核。

5.考生接受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6.考生复试。考生按复试通知要求进行复试。

7.待录取操作。对复试合格被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学校将在调剂系统中发“待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西安财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2〕4号)等文件精神,为稳妥做好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拟接收调剂专业

学位类型

学院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备注

专业学位

统计学院

025200

应用统计

全日制

业务课1须为统考数学

商学院

125100

工商管理(MBA)

全日制/非全日制


商学院

125300

会计

非全日制


管理学院

125602

项目管理

全日制/非全日制


文学院

055200

新闻与传播

全日制


学术学位

经济学院

020202

区域经济学

全日制


020203

财政学

全日制


020204

金融学

全日制


020205

产业经济学

全日制


020206

国际贸易学

全日制


统计学院

020209

数量经济学

全日制


商学院

120200

工商管理

全日制


120201

会计学

全日制


管理学院

0202Z2

互联网金融

全日制


0714Z3

统计与管理决策

全日制


信息学院

0714Z4

数据科学与智能计算

全日制


1202Z2

电子商务

全日制


注:具体调剂专业,以研招网调剂系统开放后公布的为准。

二、调剂原则

(一)符合《西安财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单科成绩与总成绩)符合全国初试成绩A类地区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三、调剂系统打开时间

我校第一批次调剂系统打开时间为4月6日凌晨0:00,关闭时间为4月6日12:00。

四、调剂程序

(一)调剂考生(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和本校内部调剂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的时间内,填报调剂信息,履行调剂程序。

(二)学校在调剂系统开通12小时后,按照接收调剂考生规则初选后,确定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并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三)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调剂系统确认复试通知,如不参加复试,可拒绝复试通知。逾期未确认复试通知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四)按时确认过复试通知的考生,请按照我校的复试安排按时参加复试。

(五)复试工作结束后,我校会尽快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拟录取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六)考生应慎重接受待录取通知,接受后一律不予解除。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申请调剂前,应充分阅读、了解学校和各相关培养单位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方面的政策区别,慎重填报调剂志愿,以免造成不符合我校调剂条件而误填报我校耽误调剂时间。

(二)调剂考生除需满足我校调剂基本要求以外,还应仔细核对是否符合调剂专业的报考条件,且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若因不符合我校调剂要求或弄虚作假而造成无法复试或者无法通过上级招考部门录取检查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我校调剂志愿解锁时间为36小时,系统开通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根据招生计划余额确定系统开通时长和批次,个别专业如需再次调剂,其开通和关闭时间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告为准,有意向调剂我校的考生,请随时关注公告。

(四)考生应提前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调剂系统使用说明,了解相关调剂规则和要求。

(五)后续如因考生放弃复试产生空额,将优先在系统中已有的调剂志愿增补。

六、调剂复试安排

调剂考生复试具体安排请密切关注拟调剂学院网站的公告,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9-81556499

监督电话:029-81556052

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http://yanjiusheng.xaufe.edu.cn/

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anjiusheng.xaufe.edu.cn/yzw/

研招办邮箱:yzb@mail.xaufe.edu.cn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360号

邮编:710100

学院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学院官网

经济学院

李老师

029-81556305

http://jingji.xaufe.edu.cn/

统计学院

朱老师

029-81556280

http://tongji.xaufe.edu.cn/

商学院

舒老师

029-81556356

http://sxy.xaufe.edu.cn/

商学院(MBA教育中心办公室)

毛老师

029-81556819

http://sxy.xaufe.edu.cn/

管理学院

王老师

029-81556261

http://guanli.xaufe.edu.cn/

信息学院

李老师

029-84191358

http://xinxi.xaufe.edu.cn/

文学院

何老师

029-83695821

http://wenxue.xaufe.edu.cn/

 

 

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4月2日    


安徽农业大学2022年硕士生招生调剂办法

安徽农业大学2022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为做好我校2022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安徽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把维护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

(二)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确保生源质量。

(三)坚持公正公平。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四)推进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健全硕士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确保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严格遵守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充分利用网络做好复试录取办法公开、成绩公开、复试和录取名单公开和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等工作。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负责日常工作。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业务组、招生监督组招生防疫组和招生应急组。招生业务组负责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协调,招生监督组负责全程监督,招生防疫组负责卫生防疫招生应急组负责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及调度

(二)各学院成立由领导牵头、内纪检等有关负责人参加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负责本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全程监督、卫生防疫和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各学院原则上应根据专业分别成立若干个由研究生导师参加的5人以上复试专家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下,依照本学院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进行复试相关工作。

参加复试相关人员应强化责任意识,主动掌握招生政策。有近亲属报考学院相关学位点研究生的人员应当主动回避。

(三)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复试专家组成员、参与复试过程的其他人员名单以及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须书面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复试资格

(一)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我校第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调剂志愿考生:

1、初试成绩符合我校第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申请调入我校的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申请调入我校的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我校调剂志愿,通过我校审核,在调剂服务系统中收到并接受我校复试通知。

四、考生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五、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在复试中进行。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学院负责。

凡未接受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学籍学历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的认证证明,不能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学籍学历认证证明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考生应提前准备以下材料(原件拍照或清晰扫描件电子版):

1、准考证。

2、身份证。

3、学生证(应届生)或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

4、考生本人双手分持身份证和准考证的照片

①拍摄时,考生本人双手分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头部和肩部要端正,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

②确保身份证和准考证上的所有信息完整、清晰可见(避免被手指等遮挡);

③能如实地反映本人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

④照明光线均匀,脸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⑤请不要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首饰、美瞳拍照。

5、安徽农业大学招收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1)。

6安徽农业大学2022年硕士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7、大学学习成绩单原件(加盖所在学校院系或教务部门公章)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8、其它可以证明自己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材料。

9、调剂考生的加分证明材料(如有符合《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第八章 复试 第五十九条之规定的调剂考生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收到并接受我校复试通知后,必须立刻主动联系报考学院,按照学院要求提交加分证明材料,截至学院公布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前仍未提交材料的,不再予以加分。各学院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并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注意:资格审查材料按照各学院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提交。

六、复试内容

复试形式为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内容为综合能力面试。综合能力面试由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复试专家组具体实施。各学院应对综合能力面试全过程录像录音,并妥善保管录像录音资料。面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外语能力考查,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一般每一位考生面试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

综合素质考查。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和一贯表现。

专业素养考查。主要考查考生的既往学业和科研潜力;学习、掌握、运用本学科基础知识的情况;发现、分析、解决本专业实际问题的能力。

外语能力考查。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自行制定考查办法。

复试专家组成员必须当场独立对每名考生评分,每名考生的得分为平均分,复试专家组秘书负责对面试的全过程进行记录,统计、汇总评分。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两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面试结束后还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不可与已考科目相同),由各学院组织实施。加试的每门课程得分(总分为100分)达到60分为合格,不计入总得分,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程序

(一)考生总得分

1.初试总分为500分的考生,初试成绩除以5之后的得分,即为初试折算分;初试总分为300分的考生,初试成绩除以3之后的得分,即为初试折算分。

2.考生综合能力面试得分(总分为100分),即为复试折算分。

3.第一志愿考生总得分=初试折算分×0.7+复试折算分×0.3,调剂志愿考生总得分=初试折算分×0.5+复试折算分×0.5

(二)各学院复试专家组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将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志愿考生分别按照考生总得分的降序排列,确定拟录取次序,报学校审核确定录取名单。

(三)复试原则上应采取差额形式。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生源不足的招生专业,可以适度降低差额复试比例。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自动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折算分低于60分的。

2.政审不合格的。

3.已接受其它招生单位“待录取”的。

(五)对确定待录取的考生,由各学院通过教育部指定的“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送“待录取”通知,待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各学院另行公告)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接受确定我校的“待录取”通知,逾期视为放弃。

八、其他事宜

(一)各学院要提前在研究生院和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各专业招生人数,参加第一志愿复试和调剂志愿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当进行说明。信息公开公示要及时、准确、规范。 各学院对公开公示的信息要认真审核按教育部安徽省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本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

对复试录取工作全过程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由招生监督组统一受理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监督电话:0551—65786116,电子邮箱:jw@ahau.edu.cn)。

本办法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51—65786436)。未尽事宜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说明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一、调出考生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我中心的考生有意调入到外校的,请自行联系,并须通过研招网(http://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报名调剂,否则无效。

二、调入考生要求

调剂录取的考生必须通过我中心拟录取所(中心)拟录取专业的复试考核。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对满足调剂基本条件的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考生,在符合相应专业报考条件的情况下,可根据自身意愿在全日制或非全日制间进行调剂。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一)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总分不低于309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43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129分。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中心仅接受医学门类专业考生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一(201)。综合科目与中心初试设置相同者优先。

5.中心不接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单独考试等专项计划的考生调剂。

6.符合国家教育部和我中心关于2022年研究生调剂的政策要求。

(二)调剂顺序

在中心第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结束后,如部分专业仍有缺额,将接受调剂生源。

(三)调剂复试程序

我中心调剂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信息系统进行,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调剂要求。

申请调入的考生须在报名后将调剂申请(点击下载申请表式样)和资格审查材料(详见中国疾控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关于提交2022年硕士招生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送至指定邮箱。

1.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查阅我中心缺额信息,申请调剂。中心研招网调剂系统开放截至2022年4月25日,如调剂复试提前完成,则关闭时间相应提前。

2.由所(中心)向通过审核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告知复试事项。调剂复试的差额比例一般为1:2。

3.考生回复同意,按时参加复试。

4.复试结束后,中心通过调剂系统将通过复试的考生置待录取标志并通知考生确认。

5.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待录取考生经过中心、北京市研招办和教育部招生审查之后,方可确定为正式录取学生,具体时间将根据国家和北京市部署执行。

三、复试要求

复试要求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四、各所(中心)研究生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编码

院系所

联系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001

中国疾控中心中心机关

田老师

北京市昌平区昌百路155号

102206

010-58900576

tianyy@chinacdc.cn

002

中国疾控中心传染病所

崔老师

北京市昌平区昌百路155号

102206

010-58900713

cuiyao@icdc.cn

003

中国疾控中心病毒病所

陈老师

北京市昌平区昌百路155号

102206

010-58900664

chenjia@ivdc.chinacdc.cn

004

中国疾控中心寄生虫病所

俞老师

上海市瑞金二路207号

200025

021-64667407-608

yuch@***

005

中国疾控中心艾防中心

刘老师

北京市昌平区昌百路155号

102206

010-58900921

liujin@chinaaids.cn

006

中国疾控中心慢病中心

尹老师

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27号

100050

010-63028261

yinhongman@ncncd.chinacdc.cn

007

中国疾控中心营养所

曹老师

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27号331室

100050

010-66237035

caoqy@***

008

中国疾控中心环境所

赵老师

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7号环境所行政楼310室

100021

010-50930148

zhaoxin7@***

009

中国疾控中心职业卫生所

张老师

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27号511室

100050

010-83132193

zhanglin@niohp.chinacdc.cn

010

中国疾控中心辐射安全所

王老师

北京市西城区德外新康街2号

100088

010-62389691

wangziwei@nirp.chinacdc.cn

011

中国疾控中心 改水中心

丁老师

北京市昌平区政府街13号

102200

010-69718143

dingxj@ncrwstg.chinacdc.cn

012

中国疾控中心妇幼中心

袁老师

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路12号

100081

010-62170912

yuanwx@***.cn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生院

                                            2022年3月21日


浙江理工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等文件精神和教育部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等上级部门会议通知部署,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科学公正,规范透明,信息公开。

3.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组织

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模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政策,统筹指导和协调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各学院成立由主要负责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负责担任正、组长,分管纪检工作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制订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复试工作流程、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监督、指导本学院各专业复试小组工作,受理考生质疑、申诉。

三、复试工作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操作,客观评价,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一)招生计划

各学院根据学校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挪用。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学校可根据各学院实际招生过程中生源情况对各专业当年招生计划进行动态微调。

(二)复试基本要求

1.复试名单确定

学校复试分数线根据教育部规定的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复试考生名单按一志愿优先原则确定。各专业要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同一学院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划定同一条复试分数线。

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共15人,考生复试分数线根据所报考学院专业复试分数线拟定,一般要求总分不低于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40分、单科不低于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10分。其中,一志愿考生按其报考专业初试总分和相应国家线(总分线)的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生计划1:1.2划定第一轮复试名单。如第一轮复试后仍有缺额,则该缺额在剩余一志愿考生中顺延,划定第二轮复试名单,以此类推。

其他加分政策按照《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各学院应对加分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各学院根据生源情况确定相关专业招生复试差额比例,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公开和执行。一志愿上线不足或一志愿复试后录取不足的学院,根据缺额情况开展调剂工作。有调剂名额的专业,应积极组织生源调剂工作,及时向考生公布缺额信息,根据教育部规定的调剂要求择优遴选调剂复试考生。

各学院复试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研究生院确认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公布,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和初试各科成绩等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2.资格审查

复试前,由各学院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按照教育部规定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各学院应当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三)复试内容及具体要求

1.复试方式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2022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以视频面试为主。网络远程复试原则上不设置笔试环节,若设置笔试环节,相关命题、监考、阅卷等要求参照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相关规定执行。各学院自行确定专业知识考核形式,专业知识考核、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各学院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会计(MPAcc)、工商管理(MBA)、物流工程与管理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或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各学院在复试之前要充分了解考生网络远程复试的条件,并安排考生提前做好远程视频测试工作。对于不具备远程视频复试条件的考生,学院根据考生申请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具体方案提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各学院应严格复试过程管理,防替考,做到“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和“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比对)。考中防作弊,做到“一平台”(远程复试原则上应统一复试平台)和“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考后,做到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新生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考生资格审查、政审资料和其他材料(如考生简历、大学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以电子版形式提交(具体要求和接收方式见后续通知)。如有其他需要提交的纸质材料,可以快递方式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寄到招生学院。考生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招生学院联合组织线上测试。

学院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并有详细记录。复试记录表最终由专业复试小组成员打分并签字确认后交研究生院存档,录音录像由学院存档备查。

2.复试内容和要求

专业复试小组通过考生面试表现和大学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材料全面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外语交流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等情况。面试问题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试题,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专业复试小组若独立组织开展对考生外语交流能力的考核,则应选拔组建具备较高外语交流能力的专家不少于2人,对相关学科(专业)的复试考生开展外语交流能力的考核外语交流能力成绩占复试成绩的20%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招学院可以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复试内容和评分标准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外语交流能力;

科研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②参加培训、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人文素养;

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用时、问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3.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考生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和复试两部分成绩组成,初试成绩占总成绩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40%。

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折算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

四、调剂工作

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以及我校及各学院自主确定公布的调剂要求和办法开展相关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9)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招生单位(含各院、系、所)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

(二)调剂工作要求

1.各学院接收调剂考生(包括外单位调剂考生和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学校及各学院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须提前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2.招生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各学院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

3.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为精准发布调剂要求,学院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5.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招生单位(含各院、系、所)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

6.考生接到调剂复试的通知后,必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调剂复试,否则视为放弃,学院将另行调剂其他考生。

五、录取工作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研究生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各学院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学院在复试的同时应当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2.考生被拟录取后,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校内考生也可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校医院进行体检并将纸质版体检报告4月30日前寄到拟录取学院电子版体检报告发送至拟录取学院邮箱体检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学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各专业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必须优先录取,剩余招生计划再用于录取调剂考生。复试结束后,各学院及时将评分记录等材料报研究生院拟录取名单统一公示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各学院应公开公平、客观公正地按照研究生复试工作有关程序和要求开展调剂、复试录取工作,详细认真地落实复试面试等相关环节的记录工作。如若参加复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相关学院应负责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并向考生作出必要解释。

5.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议。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7.新生报到后,学院对其进行思想政治、业务水平、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8.在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复试纪律要求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录取资格,如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复试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2022年我校拟于3下旬开展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待“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通过该系统接受考生调剂并组织调剂生复试430日前完成研究生复试工作

七、监督检查

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和有关部门参加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人员,应坚持原则,规范程序,秉公办事,带头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要保证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的每个环节责任到位,措施明确,客观公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人员,学校经调查核实后将予以严肃处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有关工作,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主要领导机构和议事决策机构,加强对学院导师和有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明确工作职责和组织纪律,加强对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录取工作的检查管理。研究生院作为招生录取工作的直接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全程监管,强化工作指导和规范性检查,统筹协调复试录取各环节及相关部门,为全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指导和服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全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开展巡视和督察,对违规违纪行为发挥监督执纪职能。

学校实行复议制度,受理考生投诉,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将责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受理电话:0571-86843082,邮箱:yz@zstu.edu.cn。

在招生复试和录取环节,如发现有违纪问题的,请向学校纪检监察室反映,纪检监察室受理电话:0571-86843028,邮箱:jsc@zstu.edu.cn。

 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执行。

 


浙江中医药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考生复试通知

一、调剂系统开通时间

药学、中医药生物工程学等专业预计于4月6日打开调剂系统;

中医、中西医、西医等专业预计于4月8日傍晚打开调剂系统。请结合《浙江中医药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了解相关事宜。后续缺额专业会陆续发布在调剂系统里,欢迎调剂生报考。

我校不进行预调剂,届时直接打开调剂系统。

二、本通知面向的考生

收到中国研招网发送的浙江中医药大学调剂复试通知的同学须在中国研招网上点击接受复试通知并详细阅读以下内容。务必提前做好复试准备,以便从容应对。

三、复试形式

根据今年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拟采用网络复试的方式。复试平台选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 ,考生端客服电话:010-67410388。备用平台选用钉钉(DingTalk)平台,考生要提前下载安装平台APP并熟练操作。注册钉钉账号时必须用报考研究生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的手机号注册,进行实名认证。

四、复试资格审核

请参加复试的考生于收到复试通知后的两天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远程面试系统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以下第1-8项材料请合成为一个PDF文件上传,统一命名为:调剂+学院+专业名称+身份证号+姓名;第9项、第10项材料分别单独上传。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初试准考证。

3.应届生出示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和《学信网学籍备案表》。

4.往届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学信网学历备案表》。

5.盖有红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生可以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要;往届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红章)。

6.考生自述(全面介绍自己,格式无需统一)、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获奖、社会实践等材料。

7.部分经省教育厅批准的专升本应届生请上传省教育厅录取名册(复印件)及学校教务部门发放的学生证,按普通高校应届生同等对待,不需加试。

8.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需提交:《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9.政审表(应届生由母校出具,往届生由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并盖单位红章)。于入学第一天带原件交学院辅导员存档。政审表

10. 结合我校公布的《浙江中医药大学2022年硕士招生导师名单》,填写导师志愿单(附件1)。填写完整后上传,每个考生可以选择本专业的两个不同方向导师或同一方向的两位导师。

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我校复试,未按要求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取消复试、录取资格,责任自负。应届生毕业时未拿到毕业证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五、体检及心理测试

  1.体检安排:复试后被拟录取的考生请于一周内到当地三级及以上医院自行体检,体检项目应包含体检:身高体重、内科、外科、眼科(含色觉)、鼻(含嗅觉)、耳(含听力)、血常规、尿常规、胸片、心电图、肝功能三项、肾功能两项;体检表附本人照片,写明:是本人体检,无代检并签名,做过核酸检测的也附上;体检表以pdf或照片的形式发邮箱cbx@zcmu.edu.cn,邮件以“姓名+身份证号+硕士体检”命名,体检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体检表

  2.心理测试:请于复试次日上网完成心理测试,具体见(附件3)

六、复试内容

复试具体内容由各学院安排,复试时间请查看各学院相关通知。

复试以科研能力和专业知识考核为主,题型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英语听力、英语口语及专业外语、专业知识能力、综合素质是复试须涵盖的四项内容。复试时长要求每生时间一般不少20分钟。

复试总成绩由英语听力10%、英语口语及专业外语10%、专业知识能力60%、综合素质20%组成。

学院淘汰的考生应是复试总成绩不及格的考生或是本专业总成绩最低的考生。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初试成绩/5* 65%+ 复试总成绩 *35% (公共管理初试成绩/3* 65%+ 复试总成绩 *35% ),创新性成果(省部级成果并为第一负责人)的考生另加 5 分。

七、远程复试准备

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复试前按通知要求进行安装调试并配合学院对接试用,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1.用于面试的设备:

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外接高清摄像头)+ 1部手机,无电脑的考生可以使用两部手机。

一机位可以使用笔记本电脑、台式机、手机,二机位必须使用手机,且该手机需确保考前安装并登录学信网APP,以备顺利进行二机位二维码扫一扫操作。

2.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需保障有线宽带网、WIFI、4G网络等两种网络条件,确保设备电量充足,手机请设置“免干扰模式”,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3.复试时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远程面试系统,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候考;复试时全程免冠正对第一机位摄像头,距离约1米,不得遮挡面部、耳朵等部位,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等,不得离开摄像范围,不得中途离场;主机位设备置于考生正前方,第二机位设备置于考生侧后方45°位置,建议考生距离主机位设备摄像头约80厘米,第二机位设备距离考生约80厘米;保持坐姿端正,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复试专家可见画面中;复试房间需灯光明亮,安静,不逆光,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复试相关资料。

4.复试过程中,如遇网络或信号等原因造成的通信效果不佳或中断等故障时,考生应保持电话(报名时研招网预留电话)通畅,按应急指令完成复试。

八、其它事项

1.嘉兴学院、浙江树人大学联合培养计划

本次招生含嘉兴学院、浙江树人大学联合培养名额。招生计划由浙江省教育厅直接下达我校。生源及复试工作由我校各学院负责,录取后由浙江中医药大学与嘉兴学院或浙江树人大学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安排在嘉兴学院或浙江树人大学,毕业时由浙江中医药大学授予毕业证及学位证。选择嘉兴学院、浙江树人大学联合培养的考生需了解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告知书内容,签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承诺书(附件2),于复试结束前交给复试学院。

2.诚信复试

认真阅读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200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我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考生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

4.我校及相关招生学院招生信息在研招信息平台或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开或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我校不会在复试任何阶段收取任何费用,请保持警惕,防止网络及电信诈骗。如有冒充学校工作人员或研究生院导师,以网络面试等各种方式让考生交费或预收学费请不要上当受骗。

 

附件1:导师志愿单.doc

附件3: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告知书和承诺书.docx

附件2:浙江中医药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心理测试操作须知.docx


河南农业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一、调剂考核形式
       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接收,2022年学校各专业调剂考核均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参照复试执行。
        二、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调剂时,统考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但统考科目之间调剂时必须综合考虑难度差异、培养需求等因素。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相应专业进入复试的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进入复试要求,并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三、调剂具体要求
       1.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启动调剂程序时,需提前在网上公布调剂办法。明确调剂缺额、调剂要求、报名时间、调剂流程等。其中调剂要求须与本单位复试办法中的要求相符;在调剂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但每次调剂报名持续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并向所有考生及时反馈是否接受其调剂复试申请。
       2.各学院对调剂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根据调剂办法中调剂要求进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调剂。各学院回复调剂考生复试资格审核结果不得超过考生报名后36小时。
       3.调剂复试内容要求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一致。如调剂符合报考条件的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调剂程序
       1.各学院发布接收调剂通知,公布接收调剂信息。
       2.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在各学院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和有关信息。优先调剂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进入相关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调剂。
       3.各学院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可参加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确认复试通知。
       4.考生按各院要求参加复试。
       5.各学院初步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研究生院备案,由学校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须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确认待录取通知。
       6.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校规定操作或随意解除志愿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五、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序号

学院

联系人

固话

1

农学院

赵老师

0371-56990188

2

林学院

黄老师

0371-63558070

3

风景园林与艺术学院

石老师

0371-63555188

4

动物医学院

高老师

0371-56990163

5

动物科技学院

梁老师

0371-56990218

6

机电工程学院

李老师

0371-63558046

7

经济与管理学院

余老师

0371-56990014

8

烟草学院

程老师

0371-63555763

9

植物保护学院

孙老师

0371-63558170

10

园艺学院

牛老师

0371-63579623

11

信息与管理科学学院

张老师

0371-56990030

12

生命科学学院

郑老师

0371-63555790

13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李老师

0371-63558150

14

资源与环境学院

王老师

0371-63555504

15

文法学院

谢老师

0371-56990082

16

马克思主义学院

李老师

0371-56990291

17

理学院

曹老师

0371-63558881

18

外国语学院

马老师

0371-56990309

19

体育学院

杨老师

0371-56990195

 


天津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接受调剂考生办法

具体详见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天津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我校各学院(部)主页发布的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苏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考生你好,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调剂公告。

链接:http://yjs.suda.edu.cn/8365/list.htm

赣南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及录取办法

赣南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复试调剂及录取办法

根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原则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

3.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复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4.优化复试录取工作流程,科学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工作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实现“防疫安全”“复试安全”双安全目标。

二、复试分数线

1.我校执行国家公布的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报考地处一区招生单位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不再另行划线。享受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考生的初试成绩以加分后的为准,如加分后达到了规定的复试分数线,则一并列入复试名单。

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低于国家A类考生复试线50分以内(含50分),单科低于国家A类考生复试线15分以内(含15分)。

3.破格复试按《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

定》执行。

4.学校按照差额复试原则开展复试录取工作,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1.2。

、组织领导及职责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的领导、统筹和督查;负责审定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调剂及录取办法和拟录取名单等。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

(二)学校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督察组,分管副校长、纪委书记任组长,监督检查室主任、研究生院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纪委监督检查室工作人员、研究生院工作人员、导师代表、各学院纪检委员等组成。负责对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受理有关申诉,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协调处理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问题,督查教学学院的所有复试工作人员及复试场所是否落实好学校疫情防控要求。

(三)教学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复试监督小组。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岗位目前空缺的教学学院,由学校党委确定的牵头负责行政工作的领导负责。

1.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教学学院领导、学科学位点负责人、研究生工作秘书等人组成。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制定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组织实施;负责本学院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负责本学院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组织成立各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指导复试专家小组进行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负责审核各复试专家小组的复试记录、复试结果和复试的其他情况;审核拟接受调剂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复核;根据初试、复试的综合成绩和思想品德考核结果,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建议拟录取名单;负责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规矩,强化服务;负责处理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和录取中的其他问题。

2.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由学位点负责人、学位点导师代表等组成,命题教师与命题相关人员不参与复试专家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和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学科(专业)复试内容确定、复试题库建设及线上专业基础测试与综合能力测试工作。复试专家小组成员5-7人(不含复试助理、复试秘书和外语能力测试专家)。根据参加复试考生人数情况可成立若干个复试专家小组。线上复试时,每个复试专家小组另须配备1名复试助理和1名复试工作秘书,负责线上复试专家与考生协调、考生面试次序安排、时间协调、系统调试、网络技术保障及突发事件处理、复试资料准备、统分、现场记录收交等。

3.复试监督小组由教学学院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导师代表等组成,党委书记任组长。负责监督本学院复试、调剂和录取全过程和各环节工作。监督小组深入本学院线上复试现场,监督线上复试各环节工作。负责受理考生有关申诉等。考生复试申诉电话应在复试前向本学院考生公布。

4.学院思想品德考核小组由学院负责学生工作领导、班主任、辅导员等组成。负责审核考生政审材料;负责对考生进行线上面对面的交流,了解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结合政审材料和线上面对面交流,综合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并向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提交考核结果等。

四、复试内容

一)资格审查。教学学院应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对考生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在综合面试时应要求考生在线上面试系统进行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在复试前通知考生提供以下材料(材料均为原件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同时按要求将材料上传到线上面试系统: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初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3.应届考生:注册后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下载件;

4.往届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下载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或学历校验未通过者,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纸质认证报告);

6.“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提供《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

7.《赣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政治审查表》;

8.考生除上传以上材料外,还可上传前置学历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获得的重要荣誉证书以及科研成果等业绩材料。荣誉证书及业绩材料交相应教学学院统一查阅(此项材料非必须)。

教学学院应在复试前登陆线上复试系统审核考生复试资格,同时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研究生院备案。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在开学时,学校对上述材料的原件进行集中审核;审核未通过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体检:我校拟录取考生名单公布后,已被拟录取的考生按照体检标准至二甲以上医院体检,并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5天内将体检结果以线上方式提交给报考学院负责老师。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教学学院将本学院考生体检结果汇总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统一汇总后报校医院,由校医院根据考生体检结果,提出考生体检是否合格的报告。体检不计入复试成绩,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开学报到后学校将再次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

(三)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在线上面试之前完成。具体实施方案由教育科学学院和心理咨询与健康教育中心制定,由各教学学院组织实施。采用线上测试方式进行,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提供学院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

(四)线上综合面试:结合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学校2022年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笔试形式及其他复试内容和形式进行相应调整。复试采用综合面试方式进行,综合面试包含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基础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三部分内容。采用统一面试平台。总时间2025分钟,其中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时间5分钟、专业基础测试与综合能力测试时间共计1520分钟

一般包含以下内容和要求: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考核考生运用英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听说交际的能力。

英语语言文学专业的外语测试由外国语学院组织,具体方案由外国语学院制定并公布。非英语语言文学专业考生英语能力测试并入综合面试环节,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外国语学院负责制定测试方案和安排测试专家,教学学院具体实施。具体实施方案见《赣南师范大学2022年非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英语综合能力测试方案》。如教学学院有符合条件的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专家,也可由教学学院自行制定测试方案并安排测试专家。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总分50分。

2.专业基础测试: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掌握,以及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测试内容来源于招生简章中公布的专业笔试参考书。专业基础测试总分100分。

3.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培养潜质、科研创新(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以及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与礼仪举止等。专业学位考生还应考核其相应实践技能和职业素养。综合能力测试总分100分。

4.建立试题库和评分标准。学院应针对线上综合面试各项内容建立试题库(自行组织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的,由学院负责)。外语听说能力测试试题库由外国语学院建立。专业基础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题库由教学学院建立。专业基础测试题库和能力测试题库分别建立。

学院应针对各项测试内容制定答题要点、详细的评分标准和评分表格。

5.线上面试专家组成。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家组由外国语学院(或符合条件的教学学院)教师组成。专业基础测试与综合能力测试专家组由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成员组成。各专家组分别对所负责测试内容现场单独打分。专家按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基础测试、综合能力测试满分分别为50分、100分、100分打分。

6.线上面试专家工作场地。专家线上面试工作在符合线上面试技术和保密要求的学校专门场地开展。线上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情况应有记录,面试过程材料学院留存。专家签字的评分表、统分表以及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资料于复试结束后交研究生院备查。

7.在面试过程中,如果遇到短暂的网络故障、卡顿等情形,由面试专家组组长现场判断做出延长复试时间决定。遇到严重网络故障时,由专家组集体判断,如确属客观原因且影响考核的,报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提供重考的机会,重新随机抽取试题,重新考试,保证考生权益。

五)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含本科结业生和高职高专毕业后满2年)、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参见《赣南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同等学力加试在线上面试之前完成。采用线上笔试形式。具体组织方式由教学学院确定。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任何一门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部分跨专业考生加试。跨专业报考考生是否加试由相关教学学院确定。跨专业加试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在线上面试之前完成。具体加试内容和要求由学院确定。学院应制定跨专业加试方案,提前向考生公布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部分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报考旅游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复试时需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采取线上笔试方式进行,在线上面试之前完成。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考试命题、阅卷及考试组织由相应教学学院负责。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在线上面试前对考生提交的政审材料进行审查,并通过网络与考生进行面对面交流,全面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结合考生现实表现材料,做出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论。

五、复试时间与费用

1.复试工作分批次进行。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初步安排在3月底之前完成;调剂志愿考生复试在4月20日之前完成。根据我校复试录取进度,拟进行两到三次复试。具体分批次复试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另行公布。

2.网络远程复试期间的食宿费、交通费、网络服务费等由考生自理。

六、调剂

学校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按教育部2022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江西省教育考试院2022年研究生招生调剂、录取政策有关规定执行。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满足调入专业在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调剂,但需同时满足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复试线)。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5.考生从专项计划调至普通计划,属于调剂范围,原则上应当按照调剂的程序和相关要求执行。

(二)调剂工作程序与要求

1.国家复试分数线确定后,学校根据一志愿上线考生情况,结合招生计划确定并公布接受调剂考生专业信息。

2.教学学院应根据国家政策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调剂工作实施办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向考生公布。教学学院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领导下具体由研究生工作秘书负责。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教学学院应及时登录调剂系统查看考生填报信息,及时与考生沟通,做好咨询与服务工作。

3.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并根据复试工作进度及时更新国家调剂服务系统的调剂专业信息。报考我校的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36小时内未被选入复试备选库的考生,可自行改报其他志愿。

4.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优先调剂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生源充足的专业调剂比例不低于11.5

5.教学学院须在确认本专业调剂系统关闭后,方可从调剂志愿库中按照上级政策要求和学校及学院调剂工作方案,择优选择调剂复试考生名单。

6.教学学院调剂考生名单选定后,经教学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将审核通过后的名单放入复试备选库,并将领导签字盖章后纸质名单报研究生院。

7.研究生院对各学院审核通过后的名单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发送复试通知。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凡未通过国家调剂服务系统报名的调剂一律无效(教育部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

8.考生登陆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点击接受复试通知并按照学校规定参加复试。

9.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考生由研究生院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待录取。

10.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将在确认时间截止后取消相应资格。

11.学校根据调剂录取工作进度及时更新调剂专业信息并开放(关闭)相关专业调剂系统。

(三)调剂生源充足的学术学位相关专业原则上不接收专业学位考生调剂,具体由教学学院根据相关专业调剂生源情况确定并报研究生院审定后向考生公布。

(四)不得任意圈定调剂复试考生范围,不得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七、复试成绩计算及结果公布

1.线上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基础测试、综合能力测试各部分比分为0.5∶11

2.旅游管理、会计专业复试成绩由外语能力测试、专业基础测试、综合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理论成绩四部分构成;其他专业复试成绩外语能力测试、专业基础测试、综合能力测试三部分组成。外语能力测试成绩低于30分、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分或复试总成绩低于150分(旅游管理、会计专业低于21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比为73

4.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旅游管理、会计专业考生:初试成绩&divide;3&times;70%+复试成绩&divide;3.5&times;30%

其它专业考生:初试成绩&divide;5&times;70%+复试成绩&divide;2.5&times;30%

5.复试结束后3天内在研究生院公告栏和网站上公布复试结果,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名单如有变动,对变动部分作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八、录取

1.教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按照《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以及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根据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含校内调剂)分别排序,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分方向下达计划的,分方向排序录取。相同专业的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序,分类录取。符合录取条件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折算为总成绩,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时,则按不进行四舍五入的情况下比较总成绩,取总成绩高者。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复试结果列于最后,不进行排序。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单独排名录取。

3.考生的拟录取类别分为全日制(定向)、全日制(非定向)、非全日制(定向)。录取为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考生只能就读非全日制(定向)类别且原则上应为在职人员。

4.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复试结果公示后15天,下同)内将本人人事档案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以便对考生政治思想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录取类别为全日制(定向)和非全日制(定向)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单位和我校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并将签字盖章后的协议书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寄送人事档案或办理好定向培养协议者,取消拟录取资格,不予录取。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5.第一次复试尚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研究生院收回统筹。如分专业(方向)招生计划有追加或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从该专业(方向)符合录取条件的候补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进行再次复试。

6.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2年,再入学学习。

7.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8.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9.拟录取名单经公示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10.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复试录取监督制度。复试录取监督贯穿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全过程。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

2.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及录取的有关工作并应主动如实报告。

3.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执行教育部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及本《办法》,严格遵守纪律,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4.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复试结果公布后5天内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复议申请。

研究生院在接到正式复议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会同学校纪委监督检查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教学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复议结果以书面方式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向考生反馈复议结果。

研究生招生复试咨询及申诉电话:研究生院:07978393666;纪委综合办公室、监督检查室:07978393623

十、相关要求

1.教学学院要科学制定复试工作方案。复试方案应包含调剂实施细则、复试各项内容安排及具体要求、组织方式、本学院复试工作详细日程安排等内容。复试工作方案经研究生院审核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向考生公布。

2.教学学院要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结合线上复试要求,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要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及实践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尽可能采取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3.教学学院要严把复试资格审核关,在复试前利用网络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初试准考证、学籍学历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要利用网络技术平台,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4.教学学院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要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专家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要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教育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和《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知晓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遵守网络远程复试规则,诚信复试。要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要强化网络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5.教学学院要对所有复试涉考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培训和保密、纪律教育,明确工作纪律和程序、评判规则和标准,强化安全意识、纪律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按照方案和程序进行。院长要分别与所有命题、阅卷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要组织所有参与复试工作人员(含复试专家和考务人员)签订《廉政责任书》。

6.教学学院提前告知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相关复试要求,提前进行线上复试调试工作,确保线上复试安全顺畅有序。要求考生提前做好线上复试相关条件准备(一部智能手机加一台笔记本电脑、或两部智能手机保证双机位监控,单人单间的线上面试环境,无线网络或4G网络等)。

十一、其它

1.在职考生必须提前处理好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所产生的问题。因上述问题产生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4.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线上复试各环节所需的网络技术服务和培训由学校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和研究生院共同负责。

6.复试期间的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在学校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开展,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学校复试场所的消杀、管控和疫情防控所需的口罩、免洗消毒液、体温枪等物资的配置由后勤管理处负责。

7.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本校研究生招生复试,由相关教学学院、学工处、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共同做好网络复试场地、网络技术保障和组织工作。

8.学校设立研究生复试专项经费,用于线上复试网络平台服务等开支,保障复试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9.华南植物园与我校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复试工作由我校脐橙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统一组织实施。

10.本办法有关要求如与上级部门最新要求不一致,以上级部门最新要求为准。本办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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