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期限
2025-05-21 01:57:26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合同期限,中国《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
1. 合同形式
口头或书面: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也可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 合同期限
无固定期限: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可以是无固定期限的,也可以约定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灵活性:由于非全日制用工的特殊性,合同期限通常较为灵活,可根据双方需求进行调整。
3. 终止合同
随时终止: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且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无需提前通知:终止用工时,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但出于诚信原则,建议提前告知。
4. 注意事项
工资支付: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当为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其他社会保险由劳动者自行缴纳。
多重劳动关系: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5. 适用场景
适合企业:需要灵活用工、季节性用工或临时性用工的企业。
适合劳动者:希望工作时间灵活、有多个收入来源的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