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航天科工集团三院8358所调剂基本要求
一、8358所坐落天津,为定向招生(毕业后留所工作);
二、本年度拟调剂名额4-5人;
三、我所接收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总分不低于325分,其中政治和英语不低于37分,数学和专业课不低于70分;
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我所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应与我所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四、调剂相关专业:光电信息、光学工程、计算机、人工智能、电子科学与技术、自动控制等。
五、报名要求:请将考研初试成绩单、电子简历、本科成绩单三项电子版发送邮箱:zhaosheng_8358@163.com,邮件命名:姓名+性别+本科学校+本科专业+考研分数。
六、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58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22-58168573。
公布信息工程大学2024年博士招生入学考试环节通过情况
现将信息工程大学2024年博士招生入学考试环节通过情况公布如下:
序号 | 姓名 | 考生编号 | 合格情况 |
1 | 王** | 910374108101129 | 合格 |
2 | 李* | 910374108101130 | 合格 |
3 | 邱** | 910374108101147 | 合格 |
4 | 李** | 910374108160050 | 合格 |
5 | 李** | 910374107050056 | 合格 |
6 | 刘** | 910374108161004 | 合格 |
7 | 雒** | 910374108161014 | 合格 |
8 | 姜** | 910374108161015 | 合格 |
9 | 卢** | 910374108161019 | 合格 |
10 | 时** | 910374108161046 | 合格 |
11 | 马** | 910374108161051 | 合格 |
12 | 蔡** | 910374111081069 | 合格 |
13 | 金* | 910374108391073 | 合格 |
14 | 邢** | 910374108391080 | 合格 |
15 | 翟** | 910374108391090 | 合格 |
16 | 李** | 910374108101127 | 合格 |
17 | 陈* | 910374111051068 | 合格 |
18 | 任** | 910374108102118 | 合格 |
19 | 王** | 910374108102119 | 合格 |
20 | 瞿* | 910374108102152 | 合格 |
21 | 孙** | 910374108162028 | 合格 |
22 | 王** | 910374108162032 | 合格 |
23 | 丁** | 910374108162053 | 合格 |
24 | 王** | 910374108122062 | 合格 |
25 | 孙** | 910374108122059 | 合格 |
26 | 范** | 910374108122067 | 合格 |
27 | 张*** | 910374108392079 | 合格 |
28 | 赵** | 910374108392087 | 合格 |
29 | 马** | 910374108392088 | 合格 |
30 | 刘** | 910374108392089 | 合格 |
31 | 马** | 910374108392105 | 合格 |
32 | 秦* | 910374108392107 | 合格 |
33 | 李** | 910374108352070 | 合格 |
34 | 郑** | 910374108102125 | 合格 |
35 | 欧** | 910374108102126 | 合格 |
36 | 赵** | 910374108390102 | 合格 |
37 | 倪** | 910374108100120 | 合格 |
38 | 王* | 910374108100121 | 合格 |
39 | 李** | 910374108100122 | 合格 |
40 | 田** | 910374108100123 | 合格 |
41 | 罗* | 910374108100128 | 合格 |
42 | 王** | 910374108100131 | 合格 |
43 | 肖** | 910374108100132 | 合格 |
44 | 张** | 910374108100133 | 合格 |
45 | 何** | 910374108100134 | 不合格 |
46 | 张* | 910374108100135 | 不合格 |
47 | 王** | 910374108100136 | 合格 |
48 | 黄** | 910374108100137 | 不合格 |
49 | 国** | 910374108100139 | 不合格 |
50 | 吴** | 910374108100140 | 合格 |
51 | 袁** | 910374108100141 | 合格 |
52 | 晏* | 910374108100142 | 合格 |
53 | 霍* | 910374108100143 | 合格 |
54 | 任** | 910374108100144 | 不合格 |
55 | 李** | 910374108100145 | 合格 |
56 | 郭** | 910374108100148 | 不合格 |
57 | 杨** | 910374108100149 | 合格 |
58 | 陈** | 910374108100150 | 合格 |
59 | 刘** | 910374108100153 | 不合格 |
60 | 李* | 910374108160001 | 合格 |
61 | 崔** | 910374108160002 | 合格 |
62 | 尤* | 910374108160003 | 合格 |
63 | 白** | 910374108160005 | 合格 |
64 | 权** | 910374108160006 | 合格 |
65 | 齐* | 910374108160007 | 合格 |
66 | 孙** | 910374108160008 | 合格 |
67 | 赵* | 910374108160009 | 合格 |
68 | 马** | 910374108160010 | 合格 |
69 | 冷** | 910374108160011 | 合格 |
70 | 连* | 910374108160012 | 不合格 |
71 | 李* | 910374108160013 | 合格 |
72 | 陈** | 910374108160016 | 合格 |
73 | 张** | 910374108160017 | 合格 |
74 | 刘** | 910374108160018 | 合格 |
75 | 刘** | 910374108160020 | 不合格 |
76 | 李** | 910374108160022 | 合格 |
77 | 徐** | 910374108160023 | 不合格 |
78 | 刘** | 910374108160024 | 不合格 |
79 | 张* | 910374108160025 | 合格 |
80 | 李** | 910374108160026 | 不合格 |
81 | 程** | 910374108160027 | 不合格 |
82 | 刘* | 910374108160029 | 合格 |
83 | 杜* | 910374108160030 | 合格 |
84 | 江** | 910374108160031 | 合格 |
85 | 左** | 910374108160033 | 合格 |
86 | 梁** | 910374108160034 | 合格 |
87 | 陈* | 910374108160035 | 合格 |
88 | 张** | 910374108160037 | 合格 |
89 | 肖* | 910374108160039 | 合格 |
90 | 程** | 910374108160040 | 合格 |
91 | 李** | 910374108160041 | 不合格 |
92 | 朱** | 910374108160042 | 合格 |
93 | 张** | 910374108160044 | 合格 |
94 | 李** | 910374108160045 | 合格 |
95 | 张** | 910374108160047 | 合格 |
96 | 高** | 910374108160048 | 合格 |
97 | 尹** | 910374108160052 | 不合格 |
98 | 郭** | 910374107050057 | 合格 |
99 | 李** | 910374107050058 | 合格 |
100 | 赵* | 910374108390075 | 合格 |
101 | 孙** | 910374108390111 | 合格 |
102 | 孙** | 910374108120061 | 不合格 |
103 | 蒋** | 910374108120063 | 不合格 |
104 | 陈* | 910374108120064 | 合格 |
105 | 梁** | 910374108120065 | 合格 |
106 | 连* | 910374108120066 | 不合格 |
107 | 吴* | 910374108390076 | 合格 |
108 | 李** | 910374108390077 | 合格 |
109 | 常** | 910374108390078 | 不合格 |
110 | 贺** | 910374108390082 | 不合格 |
111 | 吴* | 910374108390083 | 合格 |
112 | 李* | 910374108390084 | 合格 |
113 | 刘** | 910374108390085 | 合格 |
114 | 陈** | 910374108390086 | 合格 |
115 | 孙** | 910374108390091 | 合格 |
116 | 郭* | 910374108390092 | 合格 |
117 | 马** | 910374108390093 | 合格 |
118 | 苏** | 910374108390094 | 合格 |
119 | 李** | 910374108390096 | 合格 |
120 | 孙** | 910374108390097 | 合格 |
121 | 吴** | 910374108390099 | 合格 |
122 | 宁** | 910374108390100 | 合格 |
123 | 刘** | 910374108390101 | 合格 |
124 | 孙* | 910374108390103 | 合格 |
125 | 王** | 910374108390110 | 合格 |
126 | 胡** | 910374108390112 | 合格 |
127 | 余** | 910374108390113 | 不合格 |
128 | 张** | 910374108390115 | 合格 |
129 | 张** | 910374108390116 | 合格 |
130 | 李* | 910374108160036 | 合格 |
131 | 吴** | 910374108350071 | 合格 |
132 | 赵** | 910374108350072 | 合格 |
133 | 苏** | 910374108390081 | 合格 |
134 | 邓** | 910374108390109 | 合格 |
135 | 王* | 910374108100117 | 合格 |
136 | 马** | 910374108100138 | 合格 |
137 | 王** | 910374108100146 | 不合格 |
138 | 杨** | 910374108100151 | 合格 |
139 | 谭** | 910374108390074 | 合格 |
140 | 马** | 910374108390095 | 合格 |
141 | 齐* | 910374108390098 | 合格 |
142 | 张** | 910374108390104 | 合格 |
143 | 焦** | 910374108390106 | 合格 |
144 | 韩* | 910374108390108 | 合格 |
145 | 刘** | 910374108100124 | 合格 |
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最低分数标准
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最低分数标准
现将信息工程大学2024年博士招生入学考试最低分数标准公布如下:
学 科 | 外国语 | 综合测试 | 备注 |
地理学 | 45 | 60 |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45 | 60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5 | 60 | |
测绘科学与技术 | 45 | 60 | |
软件工程 | 45 | 60 | |
网络空间安全 | 45 | 60 | |
军队指挥学 | 45 | 60 | |
军事装备学 | 45 | 60 | |
备注 | 所有学科两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
中国航空研究院(608所)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名单(一志愿)
中国航空研究院(608所)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名单(一志愿)公布如下:
序号 | 姓名 | 考生编号 | 报考研究方向 | 政治理论 | 英语一 | 数学一 | 专业课 | 总分 |
1 | 应威 | 829254231700020 | 02航空发动机总体性能研究 | 79 | 72 | 92 | 68 | 311 |
2 | 王盼 | 829254214500008 | 01航空发动机结构强度与振动研究 | 77 | 60 | 91 | 146 | 374 |
3 | 侯运平 | 829254214500028 | 03航空发动机热力、气动性能研究 | 75 | 60 | 55 | 81 | 271 |
4 | 潘兰鑫 | 829254451400031 | 03航空发动机热力、气动性能研究 | 69 | 51 | 76 | 101 | 297 |
5 | 胡彬 | 829254420400011 | 01航空发动机结构强度与振动研究 | 70 | 64 | 57 | 121 | 312 |
6 | 肖育民 | 829254431600015 | 02航空发动机总体性能研究 | 72 | 72 | 64 | 93 | 301 |
7 | 钟世立 | 829254431600003 | 01航空发动机结构强度与振动研究 | 73 | 77 | 91 | 103 | 344 |
8 | 龚旭 | 829254431600012 | 02航空发动机总体性能研究 | 54 | 45 | 70 | 100 | 269 |
9 | 张烨 | 829254351200033 | 04航空发动机测控技术研究 | 61 | 76 | 56 | 105 | 298 |
10 | 蔺泽鹏 | 829254513800022 | 02航空发动机总体性能研究 | 71 | 56 | 81 | 127 | 335 |
11 | 卢洲 | 829254431600002 | 01航空发动机结构强度与振动研究 | 73 | 52 | 55 | 119 | 299 |
请上述考生及时查看我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的复试录取办法,并做好复试准备。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3月24日
山西省中医药研究院202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
考生编号 | 姓名 | 政治理论 | 英语 | 业务课1 | 总分 |
874014140100002 | 史倩楠 | 69 | 70 | 258 | 397 |
874014140100003 | 霍佳磊 | 61 | 61 | 250 | 372 |
874014140100005 | 秦康妮 | 74 | 65 | 243 | 382 |
874014140100015 | 李安楠 | 70 | 65 | 211 | 346 |
874014140100016 | 韩小璇 | 63 | 54 | 211 | 328 |
874014140100018 | 张韩颖 | 63 | 64 | 212 | 339 |
874014140100022 | 李笑楠 | 71 | 47 | 207 | 325 |
874014140100023 | 常伟晶 | 67 | 63 | 217 | 347 |
874014140100024 | 王海燕 | 73 | 62 | 227 | 362 |
874014140100026 | 杨昊森 | 61 | 62 | 206 | 329 |
874014140100027 | 吴军晖 | 73 | 54 | 179 | 306 |
874014140100028 | 王雅容 | 69 | 54 | 191 | 314 |
874014140100030 | 索 靖 | 69 | 51 | 193 | 313 |
874014140100034 | 孙逸雯 | 66 | 61 | 258 | 385 |
874014140100035 | 高兴宇 | 67 | 50 | 191 | 308 |
874014140100036 | 李晓慧 | 74 | 64 | 200 | 338 |
874014140100037 | 丁一鸣 | 67 | 50 | 211 | 328 |
874014140100039 | 石绍翰 | 73 | 51 | 227 | 351 |
874014140100041 | 李宣辰 | 61 | 44 | 204 | 309 |
874014140100044 | 徐江辉 | 63 | 54 | 193 | 310 |
874014140100045 | 毛雨兴 | 66 | 55 | 216 | 337 |
874014140100046 | 付 颖 | 71 | 52 | 219 | 342 |
874014140100047 | 赵林峰 | 62 | 62 | 208 | 332 |
874014140100049 | 高澍婕 | 66 | 63 | 235 | 364 |
874014140100053 | 王树平 | 69 | 60 | 208 | 337 |
874014140100055 | 史凯凯 | 65 | 80 | 199 | 344 |
874014140100056 | 于清茵 | 67 | 64 | 227 | 358 |
874014140100058 | 马 哲 | 62 | 53 | 215 | 330 |
874014140100065 | 王宏宇 | 67 | 60 | 229 | 356 |
874014140100066 | 王晓彤 | 75 | 52 | 236 | 363 |
874014140100067 | 赵慧婕 | 60 | 67 | 221 | 348 |
874014140100068 | 高 华 | 73 | 58 | 248 | 379 |
山西省中医药研究院2024年一志愿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复试时间:3月26日、3月27日、3月28日
考生范围:一志愿复试考生。
一、报到:资格审查、缴费
1、资格审核:
时间:3月26日(周二)上午7:00--8:00
地点:综合楼21层示教室
材料审核:在复试阶段,将对拟参加复试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严格核查。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入学时交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提交《政治思想鉴定表》,由考生所在单位如实填写考生政治思想、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并加盖单位公章;人事关系在人才市场的考生,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填写并加盖公章;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院校的系、部、学院填写并加盖公章;
(4)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可在学信网上注册、下载打印;
(5)英语四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6)大学本科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考生学籍或学历未通过审核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4月底前)提交教育部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2、缴费:参加体检时缴纳。
二、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英语笔试、临床技能考核、面试(同时进行英语水平能力测试)。
1、专业课笔试:考试内容涵盖二级学科,主要测验考生掌握本学科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学科进展的程度和相关基础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由研究生部组织,考试后试卷由研究生部保存备查。卷面分数为100分,闭卷考试,时间2小时,60分及格,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试时间:3月26日(周二)上午8:30--10:30
地点:综合楼21层会议室
2、英语笔试:闭卷考试,考试时间2小时,百分制;占英语总成绩的60%。
考试时间:3月26日(周二)上午10:40--12:40
地点:综合楼21层会议室
3、临床技能考核:所有临床专业均参加临床技能考核,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及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百分制,考核成绩60分为及格,不合格不予录取。
考试时间:3月26日(周二)下午1:30--6:00
地点:综合楼21层会议室、相关临床科室
4、同等学力加试: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卷面分数为100分,闭卷考试,时间2小时,60分及格。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试时间:3月27日(周三)上午8:00--12:10
地点:综合楼21层示教室
5、面试(同时进行英语水平能力测试):
经专业课笔试、英语笔试、临床技能考核结束后,成绩合格的考生可进入面试环节,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面试专家小组,小组选拔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不少于5名,配备秘书1名,组长由权威专家担任。注重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尤为关注考生人文、医患、伦理处理方面能力等。英语水平能力测试包括听力、口语测试。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及格,不合格不予录取。
时间:3月27日(周三)下午2:00开始
地点:综合楼21层多功能厅、综合楼21层示教室
6、体检:空腹
时间:3月28日(周四)上午7:50
地点:体检中心(门诊楼10层)
三、成绩计算办法:
英语总成绩=英语笔试成绩×60%+英语水平能力测试×40%
复试成绩(专硕、学硕临床专业)=专业课笔试成绩×30%+技能考核×30%+英语总成绩×20%+面试成绩×20%
复试成绩(中药学、中西医结合基础)=专业课笔试成绩×60%+英语总成绩×20%+面试成绩×20%
复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 +复试成绩×30%
四、硕士研究生录取办法
(一)拟录取原则
1、硕士生录取工作必须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应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初试分数线,在考生政治、健康合格的前提下,以专业或学科为单位,按照复试总成绩择优录取;
2、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于初试和复试成绩差距较大的考生,可对其再次进行复试,慎重录取;
3、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二)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部提出,按照分专业及研究方向择优录取,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拟录取名单审定后,由研究生部办理相关的录取手续,及时处理审核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五、注意事项
1、省外的考生,交通食宿自理,可到山西省中医药研究院附近住宿,随身重要证件及材料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影响复试;
2、交通路线
招生单位地址:太原市并州西街46号
联系电话:0351-4669155
山西省中医药研究院
研招办
2024.3.21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2024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按照国家教育部、北京市教委等上级部门发布的《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4〕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火箭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确保公平、公正、科学,切实做好2024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复试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组织管理
(一)成立火箭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火箭院已成立由院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的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成立一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院人〔2019〕1952号)〕并向北京市教委备案,成员由各培养单位主管领导和研究生院主管领导组成,负责火箭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工作部署。火箭院研究生院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贯彻和执行领导小组相关决议,负责制定火箭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负责组织协调各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工作。
(二)各培养单位成立本单位招生工作小组
火箭院2024年共有17家研究生培养单位参加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包括:研究发展中心、总体设计部、战术武器总体技术部、临近空间飞行器总体技术部(10所)、12所、14所、15所、18所、702所、703所、102所、11所(京)、101所、13所、704所、772所、创新院。
各培养单位招生工作小组在火箭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负责确定考生复试的实施程序、考核内容、评分标准等,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招生工作小组由本单位主管领导、相关研究室领导、相关导师和专家、人力资源处领导和纪检部门人员组成,一般人数不少于5人,且纪检部门要全程参与到研究生复试工作中。
四、准备工作
(一)复试时间和复试方式
复试时间:3月下旬逐步开展火箭院研究生复试工作,4月8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4月28日前(含)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
复试方式:各培养单位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性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可采用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等。原则上同一培养单位、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
(二)工作安排
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复试工作有关要求,在研究生院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具体复试工作流程如下:
1、3月22日前,完成复试工作人员政策宣贯和培训;
2、3月下旬,逐步开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3、4月8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4、4月28日前(含),完成调剂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三)复试方案公布
研究生院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2024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同时公布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和火箭院监督举报电话010-68198919。
(四)工作人员培训
复试工作人员是指各培养单位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组员、本单位招生主管以及本单位参与复试工作其他人员。复试前,研究生院对各单位负责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复试工作相关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各培养单位分别组织对复试工作人员的培训,强化工作人员的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杜绝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
(五)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前,各培养单位与考生确认复试时间并通知考生在规定期限内将资格审查材料发送至培养单位邮箱。各培养单位在复试前完成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的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校验有问题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各培养单位还可通过《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等资料,或通过函调、外调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诚信和品德进行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五、复试录取办法
(一)一志愿、调剂复试分数线
学科代码 | 学科名称 | 培养单位 | 一志愿 | 调剂 |
080200 | 机械工程 | 18所 | 305 | 310 |
080400 | 仪器科学与技术 | 102所 | 325 | 330 |
13所 | 315 | 320 | ||
704所 | 315 | 325 | ||
0805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703所 | 305 | 310 |
080900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772所 | 315 | 325 |
081100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12所 | 305 | 340 |
13所 | 315 | 320 | ||
08120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2所 | 310 | 320 |
082500 |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 研究发展中心 | / | 310 |
战术武器总体技术部 | 310 | 320 | ||
14所 | 330 | 330 | ||
702所 | 325 | 325 | ||
11所(京) | 310 | 315 | ||
创新院 | 310 | 315 | ||
082600 | 兵器科学与技术 | 15所 | 325 | 325 |
080705 | 制冷及低温工程 | 101所 | 310 | 310 |
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单科成绩须符合2024年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复试比例
1、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研究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2、各培养单位在此办法基础上,结合学科特点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向研究生院备案后可组织实施复试工作,具体复试内容向考生公开。培养单位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方式,向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复试后,各培养单位及时将复试结果通知考生,以方便考生调剂。
(三)复试考核办法
复试内容包括获奖情况、专业基础知识、素质测评、英语测试和面试五部分。复试采取百分制,其中考生在学期间获奖及论文、专利情况占10分;专业基础知识10分,主要考核考生对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能力,由各培养单位自行设计考题;素质测评10分,由各培养单位自行设计考题;英语测试20分,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各10分,主要考核考生听说能力和写作能力,由各培养单位自行设计考题;面试50分,由招生工作小组对考生的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考核打分。各培养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上述考核内容及分值作适当调整。复试过程应做好记录,填写《评分表》和《2024年度研究生复试登记表》存档备查,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四)初试、复试权重分配
初试、复试成绩权重分配: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将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进行计算后,确定考生最后得分。
总成绩折算办法: 总分=初试成绩/500×60分 +复试成绩/100×40分。
(五)成绩评定方法
各培养单位招生主管人员在认真核查考生提供的基本信息的基础上,确认考生获奖及论文专利得分;专业基础知识、素质测评和英语测试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并由招生工作小组按统一评分标准打分;面试由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评分。评分办法为:小组成员分别对考生打分,计算算术平均值后将所有项目得分相加,确定复试成绩。
(六)调剂
1、调剂基本条件
(一)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2、调剂程序
(1)申请调剂转入的考生均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依据火箭院公布的生源余缺信息,按照调剂服务系统流程提交调剂申请,否则无效。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确认相关信息,且一旦确认录取则录取结果不得更改。
(2)未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要求或者未能通过我院复试的第一志愿考生,可自由选择调剂转出至其他招生单位参加复试。
(3)调剂工作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拟录取手续。
(七)监督和复议
研究生院开展复试现场巡查,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并对各培养单位全程录音录像进行重播抽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妥善处理。
(八)录取
1、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以及其他不具备培养条件者不予录取,后期发现已录取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2、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总分60%、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均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凡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录取名单。
4、复试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体检工作依照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相关文件规定开展。
5、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录取。培养单位可在招生规模范围内,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调整各学科、专业的招生数量。
6、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7、入学三个月内,各培养单位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信息公布
火箭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拟录取名单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开平台向考生公布,其中拟录取名单的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再修改,名单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十)“不符合相同考生择优复试”的情况说明
各培养单位在复试录取工作中,应杜绝发生“不符合相同考生择优复试”的情况,如有此情况发生,须提前向研究生院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不符合相同考生择优复试”情况说明。
六、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参照本方案进行。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研究生院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2024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按照国家教育部、北京市教委等上级部门发布的《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4〕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火箭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确保公平、公正、科学,切实做好2024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复试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组织管理
火箭院2024年共有17家研究生培养单位参加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包括:研究发展中心、总体设计部、战术武器总体技术部、临近空间飞行器总体技术部(10所)、12所、14所、15所、18所、702所、703所、102所、11所(京)、101所、13所、704所、772所、创新院。
各培养单位招生工作小组在火箭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负责确定考生复试的实施程序、考核内容、评分标准等,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招生工作小组由本单位主管领导、相关研究室领导、相关导师和专家、人力资源处领导和纪检部门人员组成,一般人数不少于5人,且纪检部门要全程参与到研究生复试工作中。
四、准备工作
(一)复试时间和复试方式
复试时间:3月下旬逐步开展火箭院研究生复试工作,4月8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4月28日前(含)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
复试方式:各培养单位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性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可采用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等。原则上同一培养单位、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
(二)工作安排
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复试工作有关要求,在研究生院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具体复试工作流程如下:
1、3月22日前,完成复试工作人员政策宣贯和培训;
2、3月下旬,逐步开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3、4月8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4、4月28日前(含),完成调剂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三)复试方案公布
研究生院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2024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同时公布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和火箭院监督举报电话010-68198919。
(四)工作人员培训
复试工作人员是指各培养单位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组员、本单位招生主管以及本单位参与复试工作其他人员。复试前,研究生院对各单位负责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复试工作相关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各培养单位分别组织对复试工作人员的培训,强化工作人员的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杜绝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
(五)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前,各培养单位与考生确认复试时间并通知考生在规定期限内将资格审查材料发送至培养单位邮箱。各培养单位在复试前完成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的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校验有问题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各培养单位还可通过《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等资料,或通过函调、外调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诚信和品德进行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五、复试录取办法
(一)一志愿、调剂复试分数线
学科代码 | 学科名称 | 培养单位 | 一志愿 | 调剂 |
080200 | 机械工程 | 18所 | 305 | 310 |
080400 | 仪器科学与技术 | 102所 | 325 | 330 |
13所 | 315 | 320 | ||
704所 | 315 | 325 | ||
0805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703所 | 305 | 310 |
080900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772所 | 315 | 325 |
081100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12所 | 305 | 340 |
13所 | 315 | 320 | ||
08120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2所 | 310 | 320 |
082500 |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 研究发展中心 | / | 310 |
战术武器总体技术部 | 310 | 320 | ||
14所 | 330 | 330 | ||
702所 | 325 | 325 | ||
11所(京) | 310 | 315 | ||
创新院 | 310 | 315 | ||
082600 | 兵器科学与技术 | 15所 | 325 | 325 |
080705 | 制冷及低温工程 | 101所 | 310 | 310 |
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单科成绩须符合2024年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复试比例
1、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研究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2、各培养单位在此办法基础上,结合学科特点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向研究生院备案后可组织实施复试工作,具体复试内容向考生公开。培养单位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方式,向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复试后,各培养单位及时将复试结果通知考生,以方便考生调剂。
(三)复试考核办法
复试内容包括获奖情况、专业基础知识、素质测评、英语测试和面试五部分。复试采取百分制,其中考生在学期间获奖及论文、专利情况占10分;专业基础知识10分,主要考核考生对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能力,由各培养单位自行设计考题;素质测评10分,由各培养单位自行设计考题;英语测试20分,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各10分,主要考核考生听说能力和写作能力,由各培养单位自行设计考题;面试50分,由招生工作小组对考生的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考核打分。各培养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上述考核内容及分值作适当调整。复试过程应做好记录,填写《评分表》和《2024年度研究生复试登记表》存档备查,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四)初试、复试权重分配
初试、复试成绩权重分配: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将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进行计算后,确定考生最后得分。
总成绩折算办法: 总分=初试成绩/500×60分 +复试成绩/100×40分。
(五)成绩评定方法
各培养单位招生主管人员在认真核查考生提供的基本信息的基础上,确认考生获奖及论文专利得分;专业基础知识、素质测评和英语测试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并由招生工作小组按统一评分标准打分;面试由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评分。评分办法为:小组成员分别对考生打分,计算算术平均值后将所有项目得分相加,确定复试成绩。
(六)调剂
1、调剂基本条件
(一)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2、调剂程序
(1)申请调剂转入的考生均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依据火箭院公布的生源余缺信息,按照调剂服务系统流程提交调剂申请,否则无效。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确认相关信息,且一旦确认录取则录取结果不得更改。
(2)未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要求或者未能通过我院复试的第一志愿考生,可自由选择调剂转出至其他招生单位参加复试。
(3)调剂工作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拟录取手续。
(七)监督和复议
研究生院开展复试现场巡查,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并对各培养单位全程录音录像进行重播抽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妥善处理。
(八)录取
1、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以及其他不具备培养条件者不予录取,后期发现已录取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2、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总分60%、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均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凡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录取名单。
4、复试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体检工作依照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相关文件规定开展。
5、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录取。培养单位可在招生规模范围内,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调整各学科、专业的招生数量。
6、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7、入学三个月内,各培养单位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信息公布
火箭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拟录取名单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开平台向考生公布,其中拟录取名单的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再修改,名单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十)“不符合相同考生择优复试”的情况说明
各培养单位在复试录取工作中,应杜绝发生“不符合相同考生择优复试”的情况,如有此情况发生,须提前向研究生院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不符合相同考生择优复试”情况说明。
六、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参照本方案进行。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研究生院
山西省中医药研究院202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我省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晋招考研【2024】7号)文件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主旨精神落到实处,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始终秉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学有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计划
2024年我院共有9个专业参加招生,其中专业学位6个,面向社会公开招生,具体参照我院《2024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人数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指标实施完成。
二、复试工作原则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稳字当头,确保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深入分析复试安全形势,切实加强风险隐患排查,着力健全集体议事机制,对复试录取工作重要事项、关键环节进行认真把关研究。
(二)坚持科学选拔。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和培养工作的根本标准。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程序规范、科学选拔、提高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
(三)运用综合评价。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的考察,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四)严格规范管理。健全完善复试工作办法,规范实施调剂流程,严格安全保密工作,加强资格审查,加强复试监管,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执行公示公开制度。
(五)严守考试纪律。强化政治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研究生部会同我院纪检监察室,对复试录取工作重点关键环节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六)优化考生服务。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尽可能缩短申请调剂考生等待时间,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
三、严格规范复试组织管理
(一)为保障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公正有序实施,成立由院党委书记和院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重要事项、关键环节进行认真把关研究,在招生单位层面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有力部署推进,要将确保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安全平稳,作为我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有力举措,深入分析复试安全形势,切实加强风险隐患排查,着力健全集体议事机制,对重要事宜认真研究、严格把关。
(二)成立督查组,由我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牵头,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复试录取过程。通过现场巡查、录像回放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督,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三)所接收调剂考生(包括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和外单位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为明确遴选标准,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及调剂录取名单等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严格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的遴选。遴选出学科领域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强化参与工作人员和教师的保密意识、责任意识、政治意识,坚决杜绝各类人员自行其是、任意妄为的行为。试题的安全保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规定》的要求执行,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工作责任书;按照安全保密要求,提前组织专家命制好难度相当的充足的试题。
(五)加强研究生复试工作人员培训。复试工作进行前,在招生工作领导组的指导下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工作人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六)严格复试资格审核。统一组织对考生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籍学历认证报告等材料及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七)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面试专家小组,小组选拔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不少于5名,配备秘书1名,组长由权威专家担任,秘书负责记录答题内容、配合完成复试相关工作内容。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单位研究生的导师和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八)研究生复试工作由研究生部牵头组织与安排,复试的工作时间、程序、组织管理办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等拟定后,必须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提前在我院研究生招生网站和研招网上公示。
(九)确定复试考生名单。根据国家教育部制定的2024年硕士研究生初试分数基本要求、教育部文件要求、考生的初试分数和我院具体情况,确定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按照不低于1﹕1.2的差额复试原则,确定符合条件的复试考生名单,提前在我院研究生招生网站和研招网上公示。
(十)被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复试。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复试资格。
(十一)做好复试材料的审核、归档工作。规定时间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录取考生的复试材料保留至考生毕业,对未录取考生的材料保存一年,对要求转出的材料做好记录。
(十二)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
(十三)严格按照要求,全部复试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四、调剂
根据一志愿达线情况,2024年我院部分专业接受调剂,具体调剂信息见《山西省中医药研究院202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五、复试
(一)复试形式
采取现场复试方式。
(二)复试内容
主要包括:资料审核、专业课笔试、外语水平测试、临床技能考核、面试、体检。
1、资料审核:在复试阶段,将对拟参加复试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严格核查。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的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身份证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同意报考材料,入学时交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
(2)提交《政治思想鉴定表》,复试考生须在复试前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单位信息发布中下载《政治思想鉴定表》一份。《政治思想鉴定表》由考生所在单位如实填写考生政治思想、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并加盖单位公章;人事关系在人才市场的考生,《政治思想鉴定表》由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填写并加盖公章;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院校的系、部、学院填写并加盖公章。
(3)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可在学信网上注册、下载、打印。
(4)提交符合本年度报考资格的各种背景材料,包括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大学本科相关成绩单、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应届生应携带学生证及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同意报考证明。
经审查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
2、专业课笔试:考试内容涵盖二级学科,主要测验考生掌握本学科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学科进展的程度和相关基础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由研究生部组织,考试后试卷由研究生部保存备查。卷面分数为100分,闭卷考试,时间2小时,60分及格,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中药学》和《中医诊断学》。考试由研究生部组织,考试后试卷由研究生部保存备查。卷面分数为100分,闭卷考试,时间2小时,60分及格,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外语水平测试:
包括外语笔试、听力、口语测试。其成绩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完成。
共分三部分:
(1)英语笔试:闭卷考试,考试时间2小时,百分制;占外语成绩的60%。
(2)听力、口语测试:根据考官提问,考生回答问题,交流对话以及自我介绍等内容。占外语成绩的40%。
4、临床技能考核:由我院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2-3名成立各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临床基本技能操作考核,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及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考核成绩60分为及格,不合格不予录取。
5、复试面试
各专业组成立由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参加的一般不少于5人的复试面试专家小组,并指定1人为组长。着力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创新能力、专业素质、人文素养等方面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提高人才选拔的质量。
专家组配备1名秘书,负责文字记录、材料整理及联络等工作。面试小组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确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的组织实施,并对面试结果负责。临床实践能力考核结果和复试小组的面试成绩应当于考核面试当天交回研招办。
(1)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专家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2)为提高面试的有效性,根据学科(专业)特点,面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第一、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第二、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评分方法:
复试小组成员按照《山西省中医药研究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面试考核无记名评分表》分别进行无记名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记入《山西省中医药研究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面试考核成绩表》内,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及格,不合格不予录取。
6、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7、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英语总成绩=英语笔试成绩×60%+听力、口语成绩×40%
复试成绩(临床专业)=专业课笔试成绩×30%+技能考核×30%+英语成绩×20%+面试成绩×20%
复试成绩(基础专业)=专业课笔试成绩×60%+英语成绩×20%+面试成绩×20%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硕士研究生录取办法
(一)复试结果
1、硕士生录取工作必须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应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初试分数线,在考生思想政治、健康合格的前提下,以专业或研究方向为单位,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按一定比例加权)的顺序,参照初、复试单科成绩,并综合考虑面试小组意见后,择优录取。
2、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入学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并按照初试总成绩70%、复试成绩30%计算。计算方法为:
复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 +复试成绩×30%
3、根据文件精神,进入复试环节的考生要认真核查初试试卷,对于初试和复试成绩差距较大的考生,对其再次进行复试,慎重录取。
4、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二)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部提出,按照分专业及研究方向择优录取的原则,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在研招网和我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2、拟录取名单审定后,由研究生部办理相关的录取手续,及时处理审核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七、复试录取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并选派督查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有关招生计划、复试工作方案、调剂办法、复试名单、复试结果、录取办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应及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院官网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同时公布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部门和通讯地址,保证考生举报和申诉渠道畅通。
(四)认真落实复议制度,保证考生在复试录取期间申诉渠道的畅通,对考生提出的合理投诉和申诉及时受理。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面试小组进行复议,并及时给予考生答复。
(五)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受理部门:纪检监察室
投诉电话:0351-4668368
举报邮箱:sxszyyjjjcs@163.com
通讯地址:太原市并州西街46号
山西省中医药研究院
2024年3月20日
山西省中医药研究院2024年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政治思想鉴定表
姓 名 | 性 别 | 政治 面貌 | 出生 年月 | ||||
考生编号 | 报考专业 | ||||||
考生政治思想水平评定(包括政治修养、个人信仰、对重大问题的态度等) | |||||||
学 习 工 作 表 现 | |||||||
有无奖励或处分,有无历史问题 | |||||||
考生所在单位是否同意报考意见 |
负责人签字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