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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请接到我院拟录取通知的2011级攻读我院硕士研究生的同学,尽快将自己的详细通讯地址、邮编及联系方式发送至yanzhao@cirp.org.cn,我院将于近期通过挂号信的方式将录取通知书邮寄到您所提供的地址,望大家注意查收。

关于调档的通知

请接到我院拟录取通知的2011级攻读我院硕士研究生的同学,尽快将自己档案所在单位、部门详细地址及邮编发送至yanzhao@cirp.org.cn

附:户口迁移地址、档案转递地址等

一、档案迁入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学府街102号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人力资源处,邮编:030006

二、户口迁入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亲贤派出所

三、党员组织关系:

山西省工办党委
                                                               

黑龙江大学法律硕士专业接收调剂

黑龙江大学法律硕士专业接收调剂。

2011年拟录取硕士生名单公示

按照国家教育部、广东省招办有关文件精神,经我院各硕士点复试工作小组考核,确定2011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名单。现将名单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拟录取专业
拟录取考生
备注
1
民族学
 
袁泽锐 贾仕刚 马梦竹 方  莎 黄悦标 张镇升 黄  莹
宁智权 张怡千 闵娟娟 黄庆泉 顾  佳 王  敏 
姚琪柱 刘  帅 温东芳  林旭锐 史贤曌 陈珺珺
 
   2
职业技术教育学
 
姚楚英 满珊珊 唐  玲 丁  娜 邝  诗 冯素丹 贺  欣
唐  楠 黄素梅 黄艳葵 梁惠茵 裴祥静 许可纯 于  浩
林  敏 蔡龙辉 王伟华 黄秀珍 关艳阁 柴  培
 
   3
中国现当代文学
 
连思齐 黄瑛蓓 吴昱恒 曹彬彬 杨  霞 李  巍 刘  彬
吴晓敏 聂祖园 黄  欣 高文越 张灵英 张凯玲 宋哲峰
连晶玮 徐铮铮 孙利迎 刘  锋 王春燕 马腾飞
 
   4
系统理论

金志刚 钟广玲 黄锦添 吴瑞春 李楚贞 石春锦 郑锐丽
赵洪秀 蒙齐兵 黄  雄 傅伟司
 
对上述拟录取结果如有异议,请于 2011年5月3日-5月9日向研究生处反映,电话020-38256458,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西293号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研究生处(行政楼614房)。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2011.05.03   

湖北民族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第二批)办法

 

一、复试内容

1.资格审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2.英语测试(听力、口语)

3.专业课笔试科目测试

4.综合素质面试

5.体检

6.同等学力加试

二、复试程序

1.体检。体检统一安排在学校附属医院进行,体检费40元、体检表所需1寸登记照1张,由考生体检时直接缴纳至学校附属医院体检中心。

2.复试缴费。缴费地点:学校财务处;缴费标准:100/人。

3.资格审查。凭财务处的收费凭证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行政楼105)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4.英语测试。英语复试由外国语学院安排。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课复试。由调剂专业所在的二级学院具体安排。

三、时间安排

       

     

   

54800900

体检

湖北民族学院附属医院

54900940

缴纳复试费

财务处(行政楼2楼)

54900950

资格审查

研招办(行政楼105)

5410101130

英语听力、口语测试

外国语学院

541400---1730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专业课笔试

综合素质面试

各二级学院

四、复试方式

1.资格审查:

1)准考证、现场认证生成的考生信息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学校教务部门成绩证明材料,毕业证及学位证入学时再审验。

4以“双少”资格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前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委托(定向)培养协议书填写、盖章并于复试报到时上交。

5考生从我校研究生处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下载政审表,按要求填好后复试时交研究生处。

2.思想政治品德: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3.专业课笔试科目由各专业所属学院根据我校2011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考试科目组织命题,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左右,满分100分。

4.综合素质面试是对考生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综合知识、考生综合素质进行全面测试,采取随机抽题与导师提问相结合等形式进行考核,满分100分。

5.英语科目复试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难易程度参照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关于听力及外语口语的要求。英语复试总分100分。

6.体检统一安排在学校附属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考生请准备1张近期登记照,体检时贴在体检表上。

7.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专业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每门课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60分及格。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五、复试基本要求

1.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型)。

2.专业素质和能力

(1)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 外语听说能力;

(3)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 综合素质和能力

(1)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 人文素养;

(5) 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六、复试总成绩

1. 复试总成绩=英语复试成绩×20%+专业课笔试成绩×40%+综合素质面试×40%

2.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 本次复试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集体决策、严格把关,确保本次复试工作政策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2.严格执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的公平、公正全面负责。加强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3.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由学校纪检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或派出监察员对有些考场进行现场监察。

4.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要求及程序、复试考生成绩、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及时公布。

5. 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6.与本次参加复试的考生有亲属关系的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

西藏民族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为了促进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文件(教育部教学[2006]4号)精神,制订此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及管理

1、组织机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指导和统筹管理。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

2、组织管理:各硕士点成立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本专业的复试工作。

三、复试准备工作

1、复试前1-2周,在学院网站和教育部指定网站公布本复试工作办法。

2、审核、确定各硕士点复试小组名单。各二级学院要选派经验丰富、专业相同或相近、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所有人员进行审核。

3、各小组要参照初试命题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复试命题。复试试题包括笔试(含加试)、面试、外语听说等,卷面实行百分制。笔试(含加试)3个小时,面试不少于20分钟。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

4、进一步确认考生资格,确定复试名单。严格核对调剂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单位证明和有效身份证件等。

四、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一)主要方式

1、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2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难易程度将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为每门课3小时。

2、面试: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每生20分钟。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面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安排专人记录,并妥存备查。同一学科每个考生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3、外语复试:考核内容包括听力及口语。

(二)主要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2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通知书之前完成);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言谈举止、行为礼仪等。

同时各专业可根据专业特点及教学实践经验决定业务课面试的其他内容。

3、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进行。体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研究生处代收。

五、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复试成绩一般应占50%

3、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记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处理。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纪检部门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要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检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以国家三类地区分数线为准。

4、实行复议制度。确保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投诉、申诉按规定程序,在规定时间集中办理。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六、对复试考生的要求

参加复试的考生一律来校应试,复试以差额形式进行,比例为11.21.5。所有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身份证、本人思想政治表现证明材料等。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思想政治表现证明材料由所在院校学生管理部门出具,其他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学习)情况的证明材料由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出具。以上材料经审核无误后,考生方可办理复试手续并参加复试。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的考生,可享受特殊加分政策,但本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复试时间为41821日,复试考生必须于181800前报到,否则,责任自负。具体安排,待考生来校后通知。

七、复试参考书目

(一)中国哲学(010102                             

1、《宗教学纲要》,吕大吉,高等教育出版社

2、《西方哲学简史》,赵敦华 北京大学出版社

3、《马克思主义哲学》(统编教材)

(二)民族学(030401

1、藏族与喜马拉雅山地族群文化研究、藏族与中原民族关系研究、民族理论与政策:

1)《藏族简史》,藏族简史编写组,西藏人民出版社

2)《藏学概论》,王尧,山西教育出版社

3)《中国民族史纲要》,中国财经出版社

4)《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史》,黄玉生等,西藏人民出版社

5)《民族理论通论》,金炳镐著,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7年修订版

6)《民族社会学概论》郑杭生主编,中国人民大学,2005年第一版

2、民族教育方向复试参考书目

1)《中国教育史》孙培青主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外国教育史教程》吴式颖主编, 人民教育出版社

3、马克思主义与西藏革命与建设问题研究方向:

1)《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高等教育出版社。

2)《中央与西藏地方政府关系史》黄玉生等,西藏人民出版社

3)《科学社会主义》,赵明义主编,山东大学出版社

4)《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吴本祥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4、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

1)《中国少数民族新闻传播史》:白润生,民族出版社,2008年;

2)《西藏新闻传播史》:周德仓,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5年;

3)《新闻学概论》:李良荣,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

4)《中国新闻事业史》:丁淦林,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

5)《民族新闻学导论》:白克信,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

5、西藏体育文化研究:

1)《体育理论教程》,何永超,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4

2)《体育概论》,熊晓正,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 2008

3)《运动生理学》,邓树勋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5-

6、西藏少数民族基因多态性研究

1)《医学细胞生物学》第四版 陈誉华主编 ,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8

2)《医学遗传学》第五版 左汲主编 ,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8

3)《医学免疫学》第五版 金伯泉,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 

7、西藏民族文化数字化保护

1)《多媒体技术基础》第三版 林福宗主编 ,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

2)《C程序设计题解与上机指导》第三版 ,谭浩强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

3)《数据库原理及应用》张凤琴主编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5年)

8、西藏地区政治制度与社会治理研究

1)《西方行政学说史》,丁湟著,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7月版;

2)《西藏地方近代史》,许广智主编,西藏人民出版社,20077月第二版;

3)《西藏地方现代史》,许广智主编,西藏人民出版社20093月版;

4)《管理学-原理与方法》,周三多等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9月版

9、民族地区法制问题研究

1)《行政法学》,张树义,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

2)《行政诉讼法》,马怀德,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8.10

3)《民法总论》,梁慧星,法律出版社, 2001

4)《刑事诉讼法学》, 樊崇义,法律出版社 2002

10、民族地区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方向

1)《伦理学初探》,王引兰著,中国社会出版社,2008年版。

2)《教育心理学》,莫雷主编,全国十二所重点师范大学联合编写,教育科学出版社 2009年版

3)《人生观通论》,张孝宜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重印。

(三)中国少数民族经济(030403

1、《政治经济学》吴树青顾问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论》, 杨干忠,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3、《国际贸易学》,佟家栋等著,高等教育出版社;

4、《世界经济概论》,池元吉著,高等教育出版社。

(四)文艺学(050101

1、《文艺评论与写作》,统编教材。

2、《外国文学史》,郑克鲁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上下册

3、《美学》,朱立元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修订版

(五)中国古代文学(050105

1、《中国古代文学史》, 游国恩,人民文学出版社

2、《中国古代文学史》,袁行霈,高等教育出版社

3、《中国通史简编》,范文澜,

4、《中国思想史》或《中国哲学史》版本自选

5、《中国文献学》,张舜徽,上海古籍出版社

(六)专门史(060105

1、《中国民族史》,陈连开著;

2、《中国民族史纲要》,中国财经出版社 1999年;

3、《中国文化概论》,张岱年、方克立主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

4、《藏族简史》,西藏人民出版社,1985年(也可参考其它与藏族历史有关的书目)。

5、《民族学通论》,林耀华主编,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7年;

6、《中国历史文选》,张大可、王继光主编,陕西教育出版社,2001年。

                              

 西藏民族学院研究生处

                                      201144

2011年研究生调剂公告(最新)

湖北师范学院2011年研究生调剂公告(最新)

 

各位考生:

日前,由于招生计划的调整,我校分析化学、文艺学、应用数学、汉语言文字学四个专业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有少量可供调剂的增补名额,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速与我们联系。

一、调剂要求:

1、申请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需与申请调剂专业属同一学科门类,即专业代码前两位相同;

2、考生成绩(单科、总分)须达到国家2011年复试最低控制线(A类地区)要求;

3、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它要求;

 二、调剂程序:

1、考生凭网上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的调剂服务系统,选择我校为调剂志愿单位并确认;

 2、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给符合要求的申请调剂考生发复试通知,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3
、考生复试报到——参加复试——确认复试通过后——等待接受学校待录取通知;

4、考生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后,须敦促原报考学校(即第一志愿单位)将调档材料(含考研初试试卷)速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我校在收到完整的调剂材料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6、有关复试的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网站(网址:http://www.grad.hbnu.edu.cn/)公告。

三、调剂政策:

 1、凡文学类调剂考生,一志愿报考学科属于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501)的考生,要求调剂到我校,经复试合格并被录取一律公费攻读。跨一级学科调剂的考生,总分高出国家复试控制线15分以上者(A类地区)或在本专业跨学科调剂考生中综合排名(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中占前1/2者,一律公费攻读。

2理学类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高出国家复试最低控制线(A类地区)10分以上者,经复试合格并被录取一律公费攻读;其他调剂考生,在本专业调剂考生中综合排名(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中占前1/2者,一律公费攻读。

3、凡毕业于211工程或985工程重点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调剂到我校,经复试合格并被录取一律公费攻读。

4、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调剂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所有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含自费生)(委托培养协议中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提供每人每月200-300元的普通奖学金。入学后,还可凭课程成绩、平时综合表现、科研工作等情况申报多种研究生奖项。  

6、我校设有大量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以提高研究生的实际工作能力,改善学习生活条件。

7、我校目前已开通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绿色通道,帮助同学们顺利完成学业,绝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困而失学!

 四、调剂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4-6570761  15971554587  0714-6574229(传真)

联系人:胡老师

E-mailhsyzb2009@163.com

网址:http://www.grad.hbnu.edu.cn/

邮寄地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湖北师范学院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5002  

 

湖北师范学院研招办

2011425


2011年研究生调剂公告(最新)

湖北师范学院2011年研究生调剂公告(最新)

 

各位考生:

日前,由于招生计划的调整,我校分析化学、文艺学、应用数学、汉语言文字学四个专业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有少量可供调剂的增补名额,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速与我们联系。

一、调剂要求:

1、申请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需与申请调剂专业属同一学科门类,即专业代码前两位相同;

2、考生成绩(单科、总分)须达到国家2011年复试最低控制线(A类地区)要求;

3、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它要求;

 二、调剂程序:

1、考生凭网上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的调剂服务系统,选择我校为调剂志愿单位并确认;

 2、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给符合要求的申请调剂考生发复试通知,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3
、考生复试报到——参加复试——确认复试通过后——等待接受学校待录取通知;

4、考生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后,须敦促原报考学校(即第一志愿单位)将调档材料(含考研初试试卷)速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我校在收到完整的调剂材料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6、有关复试的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网站(网址:http://www.grad.hbnu.edu.cn/)公告。

三、调剂政策:

 1、凡文学类调剂考生,一志愿报考学科属于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501)的考生,要求调剂到我校,经复试合格并被录取一律公费攻读。跨一级学科调剂的考生,总分高出国家复试控制线15分以上者(A类地区)或在本专业跨学科调剂考生中综合排名(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中占前1/2者,一律公费攻读。

2理学类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高出国家复试最低控制线(A类地区)10分以上者,经复试合格并被录取一律公费攻读;其他调剂考生,在本专业调剂考生中综合排名(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中占前1/2者,一律公费攻读。

3、凡毕业于211工程或985工程重点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调剂到我校,经复试合格并被录取一律公费攻读。

4、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调剂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所有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含自费生)(委托培养协议中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提供每人每月200-300元的普通奖学金。入学后,还可凭课程成绩、平时综合表现、科研工作等情况申报多种研究生奖项。  

6、我校设有大量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以提高研究生的实际工作能力,改善学习生活条件。

7、我校目前已开通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绿色通道,帮助同学们顺利完成学业,绝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困而失学!

 四、调剂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4-6570761  15971554587  0714-6574229(传真)

联系人:胡老师

E-mailhsyzb2009@163.com

网址:http://www.grad.hbnu.edu.cn/

邮寄地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湖北师范学院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5002  

 

湖北师范学院研招办

2011425



2011年研究生调剂公告(最新)

湖北师范学院2011年研究生调剂公告(最新)

 

各位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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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剂要求:

1、申请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需与申请调剂专业属同一学科门类,即专业代码前两位相同;

2、考生成绩(单科、总分)须达到国家2011年复试最低控制线(A类地区)要求;

3、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它要求;

 二、调剂程序:

1、考生凭网上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的调剂服务系统,选择我校为调剂志愿单位并确认;

 2、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给符合要求的申请调剂考生发复试通知,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3
、考生复试报到——参加复试——确认复试通过后——等待接受学校待录取通知;

4、考生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后,须敦促原报考学校(即第一志愿单位)将调档材料(含考研初试试卷)速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我校在收到完整的调剂材料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6、有关复试的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网站(网址:http://www.grad.hbnu.edu.cn/)公告。

三、调剂政策:

 1、凡文学类调剂考生,一志愿报考学科属于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501)的考生,要求调剂到我校,经复试合格并被录取一律公费攻读。跨一级学科调剂的考生,总分高出国家复试控制线15分以上者(A类地区)或在本专业跨学科调剂考生中综合排名(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中占前1/2者,一律公费攻读。

2理学类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高出国家复试最低控制线(A类地区)10分以上者,经复试合格并被录取一律公费攻读;其他调剂考生,在本专业调剂考生中综合排名(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中占前1/2者,一律公费攻读。

3、凡毕业于211工程或985工程重点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调剂到我校,经复试合格并被录取一律公费攻读。

4、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调剂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所有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含自费生)(委托培养协议中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提供每人每月200-300元的普通奖学金。入学后,还可凭课程成绩、平时综合表现、科研工作等情况申报多种研究生奖项。  

6、我校设有大量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以提高研究生的实际工作能力,改善学习生活条件。

7、我校目前已开通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绿色通道,帮助同学们顺利完成学业,绝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困而失学!

 四、调剂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4-6570761  15971554587  0714-6574229(传真)

联系人:胡老师

E-mailhsyzb2009@163.com

网址:http://www.grad.hbnu.edu.cn/

邮寄地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湖北师范学院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5002  

 

湖北师范学院研招办

2011425


2011年研究生调剂公告(最新)

湖北师范学院2011年研究生调剂公告(最新)

 

各位考生:

日前,由于招生计划的调整,我校分析化学、文艺学、应用数学、汉语言文字学四个专业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有少量可供调剂的增补名额,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速与我们联系。

一、调剂要求:

1、申请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需与申请调剂专业属同一学科门类,即专业代码前两位相同;

2、考生成绩(单科、总分)须达到国家2011年复试最低控制线(A类地区)要求;

3、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它要求;

 二、调剂程序:

1、考生凭网上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的调剂服务系统,选择我校为调剂志愿单位并确认;

 2、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给符合要求的申请调剂考生发复试通知,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3
、考生复试报到——参加复试——确认复试通过后——等待接受学校待录取通知;

4、考生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后,须敦促原报考学校(即第一志愿单位)将调档材料(含考研初试试卷)速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我校在收到完整的调剂材料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6、有关复试的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网站(网址:http://www.grad.hbnu.edu.cn/)公告。

三、调剂政策:

 1、凡文学类调剂考生,一志愿报考学科属于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501)的考生,要求调剂到我校,经复试合格并被录取一律公费攻读。跨一级学科调剂的考生,总分高出国家复试控制线15分以上者(A类地区)或在本专业跨学科调剂考生中综合排名(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中占前1/2者,一律公费攻读。

2理学类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高出国家复试最低控制线(A类地区)10分以上者,经复试合格并被录取一律公费攻读;其他调剂考生,在本专业调剂考生中综合排名(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中占前1/2者,一律公费攻读。

3、凡毕业于211工程或985工程重点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调剂到我校,经复试合格并被录取一律公费攻读。

4、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调剂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所有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含自费生)(委托培养协议中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提供每人每月200-300元的普通奖学金。入学后,还可凭课程成绩、平时综合表现、科研工作等情况申报多种研究生奖项。  

6、我校设有大量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以提高研究生的实际工作能力,改善学习生活条件。

7、我校目前已开通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绿色通道,帮助同学们顺利完成学业,绝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困而失学!

 四、调剂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4-6570761  15971554587  0714-6574229(传真)

联系人:胡老师

E-mailhsyzb2009@163.com

网址:http://www.grad.hbnu.edu.cn/

邮寄地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湖北师范学院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5002  

 

湖北师范学院研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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