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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安排

辽宁工业大学

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安排

 

一、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和复试考生

1.复试分数:我校各学科门类的复试分数线与国家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分数线要求一致。

2.复试考生:(1)第一志愿报考辽宁工业大学,并达到国家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

2)达到国家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调剂到辽宁工业大学的考生。

二、复试注意事项

1.复试时间安排:

(1) 4138301700时,考生凭相关材料到研究生学院报到(地点:3号楼437房间),领取复试有关通知,进行资格审查;然后到各院、系报到,准备复试。

(2) 414日—15日复试。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2.复试期间进行资格审查。复试报到时,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向研究生学院提交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思想政治表现证明及下述材料:

(1) 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交本科成绩(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思想政治表现由所在单位的组织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2) 对于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要核验其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及在学成绩单(由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思想政治表现由所在院、系的组织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3.参加复试考生往返路费及食宿费自理,自行安排食宿。

三、调剂考生

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其报考专业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网上调剂系统,填报调剂信息。经我校审查合格后,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通知考生复试。

 

                                                                                         

辽宁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331

附:1.辽宁工业大学位于锦州市区的北部,从锦州火车站乘坐7路公共汽车,到工业大学站下车。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3号教学楼:3437房间。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公费调剂公告

各位考生:
    2012年我校接受硕士研究生调剂(公费),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条件
1、初试成绩单科、总分均达到2012年国家教育部规定的一区复试分数线要求。
2、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拟调剂的专业相同(或相近)或业务课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二、调剂需求信息
专业及代码
调剂专业要求
联系方式
民族学
030401
接受报考民族学、人类学、民俗学、社会学、语言文学类考生调剂
齐老师 020-38256629
马克思主义
民族理论与政策
030402
接受报考民族学、人类学、社会学;哲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类考生调剂
中国少数民族经济
030403
接受报考民族学、人类学、社会学;经济学、管理类考生调剂
中国少数民族史
030404
接受报考民族学、人类学、社会学;哲学、政治学考生调剂
中国少数民族艺术
030405
接受报考美术学考生调剂
职业技术教育学
040108
接受报考教育类专业的考生调剂(不接受报考心理学类专业调剂);
张老师   020-38256631
393232421@qq.com
中国现当代文学
050106
接受报考中国现当代文学、文艺学、近代文学、古代文学、比较文学、新闻传播学等专业的考生调剂
劳老师  020-38265687
179134818@qq.com
系统理论
071101
方向1:大系统的优化、控制与仿真
接受报考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自动化等相关专业的考生调剂
张老师 020-38256730
38256733
方向2:非线性系统理论与应用
接受报考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的考生调剂
方向3:
信息系统工程
接受报考计算机、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信息工程、教育技术学,以及其他IT类专业的考生调剂
方向4:
管理系统工程
接受报考管理学、经济学、哲学、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教育技术学,以及其他管理类类专业的考生调剂
 
  三、调剂程序
(一)调剂考生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http://yz.chsi.com.cn/;教育网:http://yz.chsi.cn/)在全国研究生调剂系统提交正式调剂;
(二)研招办对已提交正式调剂申请的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向通过审核的考生在线发出复试通知(通常可以在考生提交正式申请材料24小时内完成),同时我办直接通过电话告知考生;
(三)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24小时之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确认复试通知,未按要求确认复试通知者视为放弃调剂资格,按要求确认复试通知者自动列入复试名单;
(四)复试完毕后,将在调剂系统对已经同意参加复试,且通过复试,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设置待录取标准;
(五)考生在调剂系统确认待录取通知,同时向第一志愿学校提交调出申请,调初试试卷至我校,在规定时间内初试试卷尚未到达我校研招办的,被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研招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拟安排在4月中旬,有关复试工作安排将于近期确定并公布,敬请关注我处网页相关公告并提前准备复试(有关复试内容、参考书目等参见研究生处网页招生信息、参考书目栏目)。
 
五、研招办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293号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研招办
邮    编:510665
电    话:020-38256458
联 系 人:杨老师
E-mail:gsyzb@gdin.edu.cn
 
凡被录取的调剂考生均享受公费生待遇,欢迎全国各地优秀考生调剂!

西藏民族学院2012年研究生招生调剂信息

西藏民族学院2012年研究生招生调剂信息

 

一、西藏民族学院 2012年接收考生调剂的专业(以下专业公费指标占90%

一级学科、代码

二级学科、代码

备注

民族学  

0304

030401  民族学

 

030402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

 

030403  中国少数民族经济

 

030404  中国少数民族史

 

中国语言文学

0501

050101  文艺学

 

050103  汉语言文字学

 

050104  中国古典文献学

 

050105  中国古代文学

 

050106  中国现当代文学

 

基础医学

1001

100101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100102  免疫学

 

100104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哲学0101

010102  中国哲学

 

中国史0602

 

不区分二级学科

 

、调剂基本原则

申请调剂考生的报考专业一般应与申请调剂专业属同一学科门类,即专业代码前两位相同;且原则上至少有一门专业课与申请调剂专业专业课相同或相近(业务课考试科目参见我校2012年招生简章)。

申请调剂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同时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申请调剂专业相应所属学科门类的国家B区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交叉学科或研究方向接受跨学科调剂的具体规定

(一)“中国少数民族经济(030403)”二级学科接收经济类(02管理类(12考生调剂;

(二)“民族学”专业下设各方向接受调剂的专业如下注:民族学专业下设的各研究方向均授法学硕士学位):

1、“民族教育研究方向”接受报考教育学一级学科(0401)、心理学一级学科(0402的考生调剂;

2、“马克思主义与西藏革命建设问题研究”可接受报考哲学类(01)、法学类(03等学科的考生调剂;

3、“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方向接受报考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0503考生调剂;

4、“少数民族体育文化研究”方向接受体育学一级学科(0403考生调剂;

5 “西藏民族文化数字化保护”方向接受考试科目中有高数及有关计算机技术科目的考生调剂;

6、“西藏地区政治制度与社会治理研究” 方向可接受报考哲学类(01)、法学类03)、公共管理一级学科(1204等学科的考生调剂;

7、“民族地区法制问题研究”方向接受法学一级学科(0301考生调剂;

8、“民族地区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方向接受报考哲学类(01)、法学类(03等学科的考生调剂。

 

、调剂程序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已开通,请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按要求填写调剂志愿。我们将根据考生信息择优调剂,请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在48小时内回复确认,并做好复试准备工作。

复试由笔试、面试和英语听说组成,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专业核心课。笔试、加试课程及参考书目见《西藏民族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代码):西藏民族学院 10695

学校地址(邮编):陕西省咸阳市文汇东路6号(712082
网址链接:http://www1.xzmy.edu.cn/yjsc/

请登录:西藏民族学院管理机构研究生处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管理科        联系人:老师    闫老师
联系电话:029-33755124       Email: xzmyyjsc@163.com

福建农林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优惠政策

 

1、所有考生,包括调剂生(不含单独考试、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录取后均享受公费生优惠政策,免收三年的培养费。

2、对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复试分数线并被录取的应届本科考生入学后奖励金额2000元(不含破格生);

3、对报读我校的校外推免生入学后进行奖励,985类院校推免生奖励20000元,“211类院校推免生奖励10000元,其他类院校推免生奖励5000

4、凡被我校录取的家庭贫困的考生(含调剂生,就读高校所在地为福州地区以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后我校可报销考生从本人就读高校直达福州复试的火车票(硬座部分)或汽车票。

5、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进入复试,农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理学等门类部分专业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实行1:1复试。

6、学校设立“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优秀论文奖励基金”,从精神和物质两个方面奖励校级优秀硕士论文及其指导教师,同时对被四大类检索收录的学术论文及在高级别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和获得国家级专利的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予以一定的奖励。

7、设立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分一等和二等两个等级,一等奖学金名额占参评人数的5%3000/(生·年),二等奖学金名额占参评人数的10%2000/(生·年)。

8、我校硕士生生活补助标准为360/月(不含指导教师的补助)。

9、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专项基金,用于资助“三助”岗位的研究生,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担任“三助”工作,经考核合格,享受“三助”岗位津贴。

10、设立研究生困难补助基金。因研究生本人或家庭突发事件、经济突然陷入困难的特困生,由学校根据学生经济困难情况,提供相应的补助金额1000元~5000元。

11、我校所有中期考核优秀的硕士研究生,均有机会申请硕博连读。

12、我校在读的优秀硕士研究生,有机会申请到台湾、香港、澳门及国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交流、学习。

13、截至4月3日,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均需调剂生源,欢迎各地上线考生申请调剂。

福建农林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为做好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保证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平和公正,提高生源质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现对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制定如下工作办法:

一、    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二、复试录取工作组织管理

成立学校和学院两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任组长。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对每位考生的复试考核。每个复试小组应由一般不少于5名办事公正和责任心强的教师(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人)组成,各设立组长一名。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加强参与复试录取工作教师的培训与管理,要对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强化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

三、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1、复试基本分数线划定

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按照国家录取分数线(A类)划定。

2、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各学院应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到相关学院接受资格审查:

1)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须携学生证)及复印件(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3)考生政审材料(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开具,本校应届毕业生由本科就读学院审查开具);

4同等学力考生还必须提交的材料有: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5门以上相关本科专业课程成绩证明(校级教务部门出具)。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3、复试内容

(1)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满分300分)。

主要包括专业课笔试及外语听力、口语复试。各学院按照我校2012年招生目录规定的复试科目命题并进行闭卷考试,不得擅自更改笔试科目,满分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复试由校外语组负责组织进行,满分200分。

(2)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满分200分)。

主要形式为面试,满分为2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参加复试的教师需独立评分,再综合平均给分;须对每位考生的复试单独进行记录,各学院应采取录音或录像等方式对复试过程进行记录,备查。

 (3)身体素质考核。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在复试期间携带一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参加我办统一组织的体检(已在复试日期近三个月内按同等规格体检过的考生,可在提交体检报告后免检)。

4、复试内容说明

1)复试成绩的使用。复试成绩满分为500分。复试成绩的权重为:占总成绩的50%

2)复试要有试题,口试要有详细的考试提纲,并做好记录。复试考核小组须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和给出评定的成绩。

3)对同等学力考生,除统一规定的复试内容之外,还需加试。加试科目为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的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每门3小时,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加试课程不计入总成绩,但任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到60分者,视为整个复试不及格。

5、调剂生的复试工作

调剂办法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及省招办2011招生工作会议要求进行。

调剂生应在指定的日期到我校参加复试,成绩按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10排名,管理类联考的考生(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成绩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2÷5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

6、其它事项

1)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考核。推荐免试生必须体检。

2)复试比例:各学院应根据研招办下达的招生规模数实行差额复试,生源不足的专业可施行等额复试。

3)一志愿考生不参加复试成绩排名,通过复试即可拟录取。

4)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与上线统考生一起参加复试。

5)复试结束后各学院应将复试名单及成绩加盖公章一并交校研招办备案;各学院应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对复试过程进行记录,复试记录及资格审核材料由学院保存备查。

四、破格参加复试条件及时间

(一)申请破格复试的条件:

1破格复试主要解决初试成绩略低于基本要求但在本专业考生中专业成绩名列前茅或在创新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取得复试资格的问题。

2合格生源超过招生规模的专业,不再进行破格复试。拟破格的专业,原则上是合格生源数不足,且调剂困难、难以完成招生任务的专业,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的专业;每一专业原则上破格人数不超过5人。

3仅限在一志愿报考专业内破格。

4仅限单破,即只对1 门单科或总分略低的考生破格,自命题科目不实行破格。

5破格幅度不超过5分。

6) 原则上同等学力者不实行破格。工学照顾专业、已经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和加分政策的考生不再实行破格。

(二)申请程序及办法

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报考专业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后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批准。

申请截止时间:46

破格复试考生名单确定后经校内公示7天后生效,并报省招办备案。

五、全日制专业硕士的复试

 我校今年可招收录取353名全日制专业硕士,复试基本分数线按照国家复试分数线(A类)划定,报名考生必须是一志愿报考门类上线合格生源。复试时间及办法与学术型考生相同。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另需加试政治

六、录取

经复试合格后的拟录取考生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调剂生源必须在我校通知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确认待录取未能在通知时间内确认的考生即取消待录取资格

我校将在4月底或5月初公示拟录取名单并报省教育考试院、教育部审核通过后正式录取。

七、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

1、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各学院党委纪检委员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的监督工作。

2、实行复试巡视制度。学校成立若干巡视小组,在复试过程中将深入各学院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可能采取随机走进考场或实验室、旁听面试等措施了解、监督复试工作。

3、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八、复试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及第一批调剂考生:48日—410

第二批调剂考生:(时间待定)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安排,需调剂考生专业第一批调剂满额后不再进行第二批调剂,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的相关信息)

九、本办法由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宜春学院2012年招收调剂硕士研究生公告

经教育部批准,宜春学院成为首批获准实施“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的院校。按照国家统一招生安排,我校招收2012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日制),学生毕业时,符合学历学位授予条件者,可取得研究生学历和药学硕士学位双证。

一、我校专业硕士研究生调剂专业

专业学位代码:105500

专业学位名称:药学(药物研发与生产技术、临床药学)

二、调剂要求

凡达到2012年国家统一规定的硕士A区复试分数线,符合总分和单科分数要求,且报考专业与药学专业相近的考生,我校均接收调剂。

符合要求的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http://yz.chsi.com.cn)填写调剂志愿。

三、优惠政策

为确保我校2012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减轻就读我校的首届研究生的经济压力,为其提供优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12年调剂到我校就读的硕士研究生给予相应优惠政策。具体政策如下:

1.公费调剂:凡成功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学校一律视为公费研究生,免除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学费。

2.免住宿费:凡成功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学校免除其住宿费,住宿条件为两人一间。

3.新生助学金:凡录取我校就读的研究生,初试分数达到国家线者,直接给予3000元资助;高于国家线10分者,4000元;高于国家线20分者,5000元;高于国家线30分者,6000元;高于国家线40分以上者,8000元。

4.普通奖学金:在国家规定的研究生奖学金标准的基础上,学校提高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标准为:每生500/月(每学年按10个月计算)。

5.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分三个等级,覆盖面30%50%。按学习、科研等方面每学年进行综合评定一次,一等奖学金5000/年、二等奖学金3000/年、三等奖学金1500/年。

6. 提供“三助”岗位:学校每年设立一定数量的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提供200500/月岗位津贴(每学年按10个月计算)。另外,研究生导师将视学生的具体情况给予其适当助研津贴。

7.复试:凡参加我校复试考生,学校免除其复试费。来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学校报销其往返路费(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出租车票除外,路程区间一般为考生就读学校至宜春市距离,特殊情况须征得招生办公室同意方可报销)。

8.就业:研究生毕业后,学校将择优留校工作。

此办法适用于2012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中成功调剂到我校就读的考生。

 

热烈欢迎广大考生就读我校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有调剂意愿的考生请填写《宜春学院2012年攻读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申请表》(附件3),并发送至我校研究生处邮箱(ycxyyjsc@163.com)。

学校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学府路576

邮编:336000

联系电话:0795-3201239(彭老师)3202148(舒老师)

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c.ycu.jx.cn

  

                                          宜春学院

                                                2012年3月27

2012年浙江财经学院研究生调剂信息

各位考生:

2012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国家线已公布,我校以下专业招收调剂考生(除MBA外全部享受公费待遇):

 

一、调剂基本要求

1. 具有本科学历或应届本科毕业生

2. 调入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相同优先)

3. 统考科目相同或相近(相同优先)

4. 初试成绩同时达到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和调入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国家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

5. 调剂英语语言文学专业二外为日语或法语,往届生需要获得国家英语专业八级证书,应届生需要获得国家英语专业四级证书

6. 学术型考生调剂专业学位也需初试成绩达到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国家A线

调剂学科门类 调剂专业 申请调剂报考专业要求
经济学类 财政学 一志愿报考020203财政学(优先)或0202**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下各专业
政治经济学 一志愿报考020101政治经济学(优先)或0201**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下各专业
西方经济学 一志愿报考020104西方经济学(优先)或0201**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下各专业
区域经济学 一志愿报考020202区域经济学(优先)或0202**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下各专业
产业经济学 一志愿报考020205产业经济学(优先)或0202**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下各专业
国际贸易学 一志愿报考020206国际贸易学(优先)或0202**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下各专业
数量经济学 一志愿报考020209数量经济学(优先)或0202**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下各专业
国民经济学 一志愿报考020201国民经济学(优先)或0202**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下各专业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一志愿报考020106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优先)或0201**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下各专业
统计学 一志愿报考报考统计学027000(优先)或0202**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下各专业
管理学类 教育经济与管理 一志愿报考120403教育经济与管理(优先)或1204**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下各专业
土地资源管理 一志愿报考120405土地资源管理(优先)或1204**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下各专业
企业管理 一志愿报考120202企业管理(优先)或1202**工商管理一级学科下各专业
社会保障 一志愿报考120404社会保障
技术经济及管理 一志愿报考120204技术经济及管理(优先)或1202**工商管理一级学科下各专业
哲学类 伦理学 一志愿报考01****哲学门类下各专业(优先)或其他人文社科类专业
法学类 法学理论 一志愿报考030101法学理论(优先)或经济法学030107或030105民商法学
民商法学 一志愿报考030105民商法学(优先)或030107经济法学或030101法学理论
经济法学 一志愿报考030107经济法学(优先)或030105民商法学或030101法学理论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一志愿报考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各专业(优先)或其他人文社科类专业
文学类 汉语言文字学 一志愿报考050103汉语言文字学(优先)或0501**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下各专业
英语语言文学 一志愿报考050201英语语言文学(优先)或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专业学位 工商管理硕士MBA 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或公共管理硕士MPA
税务硕士 接受相关学术型和专业学位考生
资产评估硕士 接受相关学术型和专业学位考生
金融硕士 接受相关学术型和专业学位考生
保险硕士 接受相关学术型和专业学位考生

三、调剂流程

1. 在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前申请调剂的考生,先在我校研究生处主页“考生调剂申请”栏(http://yjs.zufe.edu.cn/tiaoji/index.asp)填写调剂志愿作为预登记,待教育部系统开通后补登调剂志愿,否则预登记信息视为无效;在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后申请调剂的考生,无需在我校调剂系统上填写调剂志愿,直接在教育部系统申请即可。

2. 我校将在4月5日后联系符合复试要求的考生,确认调剂事宜并办理相关手续。

咨询电话:0571-87557338 87557339

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20 下午130-420

 

                                    

                                           浙江财经学院研究生处

                                               201241

 

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考生须知

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考生须知http://second.hainnu.edu.cn/dzjgou/yanjiushen/content.asp?id=3267

长沙矿冶研究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长沙矿冶研究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我院将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开展复试与录取工作。现将其工作办法公布如下:

一、组织管理工作

复试和录取由院人力资源部统一协调管理。各二级机构(培养单位)成立由本单位负责人和若干专家组成的复试小组,负责确定复试内容并对初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进行面试、测试和实践能力的考核,院人力资源部研究生办参与协调整个复试过程。

二、复试的具体要求

1、复试要求

初试成绩要求:统考科目和总分符合国家最低复试分数要求;业务课二 ≧90分。       

2、时间

410-12日进行。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在此期间来院参加复试。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参加,请提前用传真形式说明原因,但最迟不得超过上述日期一周。否则作弃权处理。

3、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时需携带下列材料到院人力资源部研究生办接受审查:
①初试时的准考证;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⑤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获得成果、正式发表的文章、参加过的研究项目等)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4、复试的主要方式和内容

1) 复试的主要方式采用面试、笔试和实验能力考核相结合进行。

 ①面试:由复试小组成员采用提问的方式进行,全面考生综合素质的考核。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②笔试:主要为专业综合课考试、外语能力测试,时间共为3小时,各科满分为100分。
    
③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并参考考生在大学阶段的学习成绩和工作实绩进行考核。

2) 复试的内容

①专业素质和能力:A、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B、全面考核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C、外语听说阅读能力;D、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②综合素质和能力:A、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审核政审材料,必要时派人调查或审查人事档案);B、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C、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D、人文素质;E、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三、体检

 体检在复试期间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结果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健康要求。

四、录取

上述考试或考查结果须达到及格分即60分以上方为合格。

复试成绩计入总分,总分成绩按如下方式统计:60%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预录取原则上按总成绩排名由高至低进行。

复试过程中如果导师或考核复试小组成员认为须对考生进一步考查时,可再次进行复试。

预录取结果一周内确定,由研究生办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在得到预录取通知后应与院签订“定向合同书”并领取“调档函”,凭“调档函”将本人档案调到院研究生办。如调档单位与网报时的信息不符,应出示加盖公章的证明到研究生办重开“调档函”。“定向合同书”应于六月初返回研究生办。

五、通知书发放

通知书的发放将于6月中下旬,待上报省考试院及国家教育部通过后发放。

六、申诉电话及邮箱

    电话:073188657140;邮箱:lizc@minmetals.com

人力资源部(研究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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