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科学院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3]7号)要求,中国农业科学院2014年计划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14名。
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踊跃报考!
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政策
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学生毕业后,按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之日起到2014年9月1日为止,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本计划。
6.汉族考生原则上应具有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3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报名与考试
1.报考该计划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我院2014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考生均可报考。
2.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0日—31日,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填写报考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14日,具体请咨询报名点。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初试时间:2014年1月4日—5日,具体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复试时间:一般在2014年4月,具体时间由我院各研究所规定。
3.符合该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填写《报考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并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审核、填写意见并盖章,于2013年11月15日前寄至我院招生办公室。
4.经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取的“网报校验码”完成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
五、录取
1.我院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并参照国家复试分数线要求,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时充分考虑生源地的人才需求。
2.考生达到我院确定的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录取要求的,可免除一年基础强化培训外,其他被录取的硕士生第一学年均须到教育部指定的基础强化培训基地接受培训,重点补修外语、大学语文等基础知识,兼顾其他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和宗教理论的学习和教育,考核合格后进入硕士阶段的学习。
3.汉族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我院当年招生计划的10%;不接受未报考本计划的调剂考生,本计划考生也不得调剂到本计划以外录取。
4.非在职考生户口和人事档案转入录取单位。在职考生不迁移户口,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所有考生党团组织关系基础培训期间转至培训单位,培训考核合格后转入招生录取单位。
5.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须在招生单位拟录取后,由招生单位牵头并先行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及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硕士生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地区或单位连续服务至少5年。毕业生不按协议就业者,要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支付方式等按协议书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我院招生单位代码:82101;单位名称:中国农业科学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81
电话:010-62162692,82106766,82106609(传真)
网址:http://***
邮箱:yzb@caas.cn
中国农业科学院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3]7号)要求,中国农业科学院2014年计划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14名。
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踊跃报考!
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政策
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学生毕业后,按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之日起到2014年9月1日为止,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本计划。
6.汉族考生原则上应具有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3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报名与考试
1.报考该计划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我院2014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考生均可报考。
2.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0日—31日,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填写报考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14日,具体请咨询报名点。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初试时间:2014年1月4日—5日,具体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复试时间:一般在2014年4月,具体时间由我院各研究所规定。
3.符合该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填写《报考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并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审核、填写意见并盖章,于2013年11月15日前寄至我院招生办公室。
4.经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取的“网报校验码”完成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
五、录取
1.我院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并参照国家复试分数线要求,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时充分考虑生源地的人才需求。
2.考生达到我院确定的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录取要求的,可免除一年基础强化培训外,其他被录取的硕士生第一学年均须到教育部指定的基础强化培训基地接受培训,重点补修外语、大学语文等基础知识,兼顾其他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和宗教理论的学习和教育,考核合格后进入硕士阶段的学习。
3.汉族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我院当年招生计划的10%;不接受未报考本计划的调剂考生,本计划考生也不得调剂到本计划以外录取。
4.非在职考生户口和人事档案转入录取单位。在职考生不迁移户口,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所有考生党团组织关系基础培训期间转至培训单位,培训考核合格后转入招生录取单位。
5.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须在招生单位拟录取后,由招生单位牵头并先行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及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硕士生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地区或单位连续服务至少5年。毕业生不按协议就业者,要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支付方式等按协议书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我院招生单位代码:82101;单位名称:中国农业科学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81
电话:010-62162692,82106766,82106609(传真)
网址:http://***
邮箱:yzb@caas.cn
湖南工程学院2014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二、招生计划
三、报考条件
四、报名
五、考试
六、录取
将根据2014年国家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具体录取方案将在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
七、其他事项
注:以上报考须知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今后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并以研究生招生网公布信息为准。
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公告
各位考生: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本所现设有四个硕士研究生培养点(通信与信息系统、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轮机工程)。
2014年,我所招生工作业已展开,志愿报考我所的考生可直接按照以下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1-58856638*2287
联系人:张喻
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年9月30日
关于2014年研究生招生考试0701数学考试二级科目的修改说明
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中0701数学四个二级学科(070101基础数学、070102计算数学、070104应用数学、070105运筹学与控制论)与0714统计学专业(071401应用统计学)考试科目中的《高等数学》更改为《高等代数》!特此说明。
201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是“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首批试点单位,2014年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现将招生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培养目标
面向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需要,培养掌握坚实的现代农业基础理论和宽广的农业产业专门知识,熟悉一定的人文社会和经济管理方面知识,具备扎实的解决农业生产实际问题的专业技能和较强的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能力,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能独立担负农业技术推广和农村发展领域专门技术工作和管理工作,能支撑与引领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职业化人才。
二、学习年限
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但最长不得超过4年)。
三、招生领域与规模
招生领域:植物保护、作物、农村与区域发展、农业信息化
招生规模:约40名(具体招生规模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四、学费与奖助体系
(一)学费: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具体收费标准按照湖南省价格、财政、教育主管部门关于研究生教育收费的相关政策执行。
(二)奖助体系:
我校将按照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有关意见,构建以国家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第一志愿报考并录取至我校的本专业或密切相关的相近专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两年基本学习年限内可获得的奖助学金将达到35000—48000元,部分特别优秀的研究生甚至可达到60000元以上。助学金及学业奖学金资助覆盖面达到100%(定向就业研究生不纳入奖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按照国家奖学金制度,根据国家和省下达的奖励名额进行评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2.新生奖学金:凡第一志愿报考并录取至我校各招生领域的本专业或密切相关的相近专业考生,一次性发放新生奖学金5000元/人,其中本科院校应届毕业生另增加奖励3000元/人。
3.学业奖学金:根据国家和湖南省相关政策文件精神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设一等奖学金8000元/人,覆盖面为30%;二等奖学金6000元/人,覆盖面为70%,具体评定办法按学校即将出台的相关文件执行。
4.国家助学金: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发放,具体标准根据湖南省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5.学校助学金: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发放,每生每年6000元。
6.三助津贴:学校根据需要设立助教、助管、助研岗位,并根据助教、助管、助研岗位性质的不同给予300-500元/月的岗位津贴。
7.实践补助:在联合培养单位参加专业综合实践,联合培养单位视学生参与工作情况发放一定生活工作津贴。
8.复试补助:凡来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免收复试费;对外校应届毕业的考生报销一趟从考生就读学校至我校的往返车费(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和长途的士票除外)。
9.绿色通道: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开设绿色通道,确保每一位研究生顺利入学。
10.择优留校:学校根据需要择优选拔品学兼优的硕士研究生留校工作。
11.科研成果奖励: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本人为第一署名人获得的各类科研成果按《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规定的有关标准的50%进行奖励。例如在最新公布的SCI、SSCI、EI核心版来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2000元,被SCI、SSCI收录后再增加奖励3000元;在最新公布的CSSCI和CSCD核心版来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分别奖励3000元和2000元;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后奖励5000元/项;软件著作权授权奖励5000元/项。
五、培养模式与特色
(一)培养模式
实施“三双、四模块、七学段”培养模式。“三双”,即建立“双主体”的联合培养机制,实行“双导师”的联合指导方式和“双段交替”的培养过程。建立“双主体”的联合培养机制,是由我校和联合培养的行业、企业作为共同培养主体;实行“双导师”的联合指导方式,校内外导师共同指导培养研究生,校外导师与研究生联系密切,在承担指导工作的同时,大部分校外导师在课堂上对研究生进行指导,参与研究生论文开题,安排指导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实行“双段交替”的培养过程,整个培养过程分为七个学段,采用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交替进行的教学组织形式。“四模块”,即设计以职业需求为导向,注重人文与科技相结合的四模块课程体系,在公共课、领域主干课、专业技能课等模块的基础上增加了以培养综合素养为目标的人文与科技相结合的专业拓展课程模块。“七学段制”,即为切合农业生产季节特点,突出应用能力培养,改革学期制度,由两年四个学期改成两年七个学段,基本上是农忙时将学生放入实践基地进行专业综合实践,冬季农闲时在学校进行课程学习。第二、三、五学段为理论课学习阶段,第一、四、六、七学段为专业实践阶段和学位论文完成阶段,二者分段交叉进行。
(二)培养特色
一是注重校企(行)协同培养。建立学校与农业管理部门、涉农企业联合培养机制,在招生、培养、学位论文指导、学位授予等各个方面实现共同管理,共同制订培养计划,共同建设师资队伍,共同建设研究生实践基地,使学校与行业企业真正成为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共同主体。目前,学校已和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慧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湖南亚华种子有限公司、 湖南省植保植检站、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万家丰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振农科技有限公司7个企业签订了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二是注重双导多师培养。建立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共同指导培养学生的“双导师”制,实行“1+1+N”导师组负责制,由1个校内导师、1个校外导师和多个实践指导教师组成,指导与负责招生、培养、实践、论文、就业等各方面的工作。采取“双师”教学模式,建立“1+X+Y”课程组,实行课程负责人负责制,由校内专职教师任课程负责人,多个校内专职教师和多个校外兼职教师组成的课程组开展教学活动,每门课程都安排1-2名校外兼职教师和一定的校外实践教学课时数。三是注重项目承载培养。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工作须依托校外导师针对本行业领域生产与科研实际的实践研究项目或校内外导师的产学研合作项目或校内导师与本行业领域相关的应用研究项目来完成。四是注重多岗实践培养。建立多岗轮换实践制度,在不同类型的联合培养单位或同一单位的不同岗位上完成专业综合实践,使学生对职业领域的多个岗位都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以培养适合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要求的既具备扎实的专业技能,又具备较强组织管理能力与沟通表达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每个岗位安排1名实践指导教师。
六、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书面同意。
七、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八、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审查过程中,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九、初试
(一)初试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初试科目:初试科目共四门,第一门为思想政治理论,由教育部统一命题;第二门为外国语,由教育部统一命题;第三门为业务课一,由我校自主命题;第四门为业务课二,由我校自主命题。各专业领域具体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三)注意事项:
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九、复试
(一)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我校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一般按照招生计划的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领域,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二)我校将在2014年4月底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复试办法,确定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和方式。
(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四)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十、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中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执行。
十一、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复试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二)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被录取前须与我校和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
十二、其他
(一)我校2014年硕士生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招生目录中所列数据仅供参考。
(二)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三)本简章如有内容与教育部及国家有关部门的最新政策不符,须按教育部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周老师、陈老师
电话/传真:0738-8227671
电子邮箱:rwkjyzb@163.com
通讯地址:湖南省娄底市氐星路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17000
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www.huhst.edu.cn/grad/
江南大学2014年硕士招生目录(学术学位、全日制专业学位)
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2014年关于招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2014年
关于招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欢迎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来我院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招生对象
1、“985”和“211”重点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者母校推免指标)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3、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二、申请材料
1、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该表由学生在读学校提供);
2、本科成绩单1份(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复印件;
3、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CET6≥425,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复印件;
5、申请人还可提交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复印件;
6、申请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个人简历(附一寸报名照一张)
(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责任自负)
三、申请办法
1、申请人备齐上述全部申请材料后, 于2013年10月15日(以邮戳为准)之前,直接寄送至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研究生部,并于信封上注明推荐免试申请,同时将电子版申请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ht8brs@163.com),注明主题:推免申请——姓名某某。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2、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研究生部
通信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元江路3888号院部大楼626室
邮编:201109
联系人:王炼
联系电话:021-24180259
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2014年关于招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2014年
关于招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欢迎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来我院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招生对象
1、“985”和“211”重点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者母校推免指标)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3、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二、申请材料
1、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该表由学生在读学校提供);
2、本科成绩单1份(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复印件;
3、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CET6≥425,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复印件;
5、申请人还可提交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复印件;
6、申请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个人简历(附一寸报名照一张)
(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责任自负)
三、申请办法
1、申请人备齐上述全部申请材料后, 于2013年10月15日(以邮戳为准)之前,直接寄送至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研究生部,并于信封上注明推荐免试申请,同时将电子版申请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ht8brs@163.com),注明主题:推免申请——姓名某某。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2、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研究生部
通信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元江路3888号院部大楼626室
邮编:201109
联系人:王炼
联系电话:021-24180259
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公告
报名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3]9号)精神和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明确职责
武汉大学既是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同时又是湖北省硕士研究生的报考点。报名期间,研究生院负责报考点的报名组织工作,各培养单位负责本单位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二)精心组织
2014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考生(含武汉大学应届本科推荐免试生和报考武汉大学的外校推荐免试生)均需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否则报名信息无效。
(三)周密安排
各培养单位要提高招生宣传意识,提高咨询服务水平。应充分宣传介绍本单位的学科优势与特色,以及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对外学术交流、办学条件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就,做好报考我校考生,特别是本校应届生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巩固前期工作成果,使包括举办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在内的各项招生宣传举措所产生的效果在考生报考中实实在在地体现出来。报名期间,要确保本单位网络通畅,工作时间咨询电话专人值守,并及时发布有关招生信息,热情接待考生及家长的招生咨询。
(四)抓住时机
接收推免生是吸引优质生源的最好方式,各培养单位要按照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武大研字[2013]03号)文件精神,抢抓时机,扎实做好推免生的接收工作。一是对已递交推免申请的学生尽快组织面试,录取与否及时将结果告知学生;二是利用好我校接收推免生的相关优惠政策,留住本校优秀生源,吸引外校优秀生源,力争做到“推出”和“接收”基本平衡,并提高我校接收推免生总量;三是创新推免生的选拔方式,如提前面试、到推免生所在学校复试或双方互认推免复试成绩等,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减轻考生负担,确保录取质量。
二、报考点选择及生源范围
(一)武汉大学报考点的生源范围
1.报考武汉大学的武汉市内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社会考生)。
2.报考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的湖北省内考生(湖北省外考生,按所在省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要求选择指定的报考点)。
3.报考武汉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及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以及单独考试和强军计划的各地考生必须选择武汉大学报考点报考。
我校“单独考试”限集体报名,请考生网报时务必在“个人信息-备用信息1”中注明所报单考班名称(如有疑问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强军计划”考生网报时须在“备用信息1”中注明所在军区。
4.武汉大学应届本科推荐免试生(含推荐到本校和外校的所有推免生,直博生除外),必须选择武汉大学报考点报考。
(二)报考武汉大学的外地考生(且不属上述范围)
1.武汉市外本省考生:
可选择长江大学、三峡大学、襄阳市教育考试院、湖北医药学院、黄冈师范学院、黄石市教育考试院6个报考点报考;
2.湖北省外考生:根据所在省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要求选择报考点。
(三)报考其它招生单位考生(武汉大学应届本科推荐免试生除外)
可选择相应招生单位报考点报考或在武汉市武昌区招考办、洪山区招考办、江岸区招考办、湖北工业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武汉纺织大学6个报考点以及上述湖北省内7个报考点中选择。有关报考点选择详细事宜可登录研招网或相应报考点网站查询。
三、报名方式及有关要求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13年9月25日—9月28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有关要求进行报名。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时间:2013年11月10日—14日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确认,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特别提醒:经主管部门同意,2014年硕士研究生报名武汉大学报考点继续进行“网上确认”。即:报名号以“4201”开头的考生不需要到武汉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只需要“网上确认”(包括确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交费等)。网上确认时间暂定为:2013年11月4日—14日每天9:00—22:00(网上确认期间不再补报名,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网上确认”具体程序及要求请届时上网(http://www.gs.whu.edu.cn)查询。其他报考点现场确认办法不变。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认证报告原件交所报考单位,现场确认时未能提交认证报告的,不予现场确认。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武汉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要求,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及录取资格。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2.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3.网上报名选择报考点时要符合报考点接收生源的范围,不要选错报考点。一旦选定报考点就必须到该报考点缴费、照相并参加考试。
4.仔细核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亦用作录取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个人信息不能填错,否则将影响考试和录取。信息栏内选择的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专项计划等均不可修改,填写前应考虑清楚。不要多次重复报名。
5.重要信息填写注意事项:
(1)字库中没有的汉字用半角状态“??”代替;
(2)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号码上的相关信息一致;
(3)通信地址必须准确、详细,联系电话在报名、录取期间须保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导致录取通知书无法送达或电话无法联系,后果由本人承担;
(4)注意“考生来源”的意义。
6.选择正确的校验码。推荐免试(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强军计划、援藏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四类考生网上报名时,需要校验码,没有校验码将不能选择报考这四类考试方式。不同考试方式的校验码不能混合使用。
不同考试方式网上报名校验码的获取方式不同:推荐免试的校验码由各高校向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发放;强军计划的校验码由考生从所在部队领取;援藏计划的校验码由西藏教育考试院发放。
7.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将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试时须凭二代身份证入场,没有二代身份证的不能进场考试,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考生应尽快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8.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文具费后,不再退还。
9.本校应届生网报时,“档案所在单位”和“学习工作单位”填写格式一律为“武汉大学XXX学院”。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于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应妥善保存到复试录取阶段,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
武汉大学报考点的考生,可于考前一周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考场安排。
特此公告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2013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