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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医科学院2014年招收港澳台研究生简章

 

中国中医科学院2014年招收港澳台研究生简章

 

一、报名

    (一)资格

1、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地区考生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地区考生。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3、凡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学位的考生必须提交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认证网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咨询电话:010-82361045)。

4、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5、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自费全日制研究生

    (三)报名时间

    2013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四)报考地点

1、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3、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地址:澳门罗利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城大厦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任选一报考地点,并在该报考地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五)报名手续

考生报名时须按规定提交身份证件副本、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体格检查报告。

报考费为500港元。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报考费不退。

    考生要求通讯报名者,应事先同自选的报考地点联系妥当,再寄送有关证明、表格及报考费,另加邮资及手续费100港元,并告知本人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机号码或E-Mail地址。

   (六)填报志愿

考生只能填报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

二、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科目

报考硕士生:请参照“中国中医科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科目为英语、中医综合及一门专业课。英语满分为100分,中医综合及专业课满分各为150分。

报考博士生:请参照“中国中医科学院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科目为英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共三门。满分均为100分。

以上科目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二)初试地点、时间。

    地点:北京地区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广州地区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香港地区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澳门地区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时间:2014年4月12日至13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三)复试

    初试合格者,须参加复试。具体复试内容、方式、地点、时间由我院及有关培养单位确定。

三、录取

我院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中国中医科学院批准。

四、入学

2014年9月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在《录取通知书》中告知。报到时,将由培养单位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如发现重复学籍者,将根据《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不予重复注册。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习年限及收费标准:

学习年限:三年。

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学位证书

课程学习合格,经过临床实践及科学研究,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国家有关学位要求者,可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七、其他说明

其他招生事宜,请咨询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

邮政编码:100700

电话:010-64014411转3380

传真:010-84034358

电子邮箱:yzb718@163.com

网址: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http://***/

中国中医科学院http://www.catcm.ac.cn/

 

 

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

                                 二○一三年十一月四日

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院

    欢迎同学们报考我院!

     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是我国第一家从事环境保护研究的科研机构,其前身是1957年成立的建工部市政工程研究所,1973年改为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1994年改为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北京市环科院现有职工237人,其中研究员及教授级高级工程师7人,副研究员及高级工程师59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16人,获国家级、市级突出贡献专家8人。作为我国首批有权授予环境工程硕士学位的单位,已培养硕士研究生100余人。2013年8月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被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我院所属“北京市环科环境工程设计所”具有“废水治理”甲级设计资质,具有“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弃物治理”、“生态环境工程建设”乙级设计资质;“环境影响评价与规划中心”具有甲级环评资质;“北京环科除尘设备检测中心”具有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CMA);我院的环境工程(废水),环境影响评价具有国家计委颁发的甲级工程咨询证书。另外,“北京进口废弃物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咨询中心 ”均设在我院。经国家科技部和北京市科委批准,以我院为技术依托单位组建了“国家城市环境污染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环境保护工业废水污染控制工程技术(北京)中心”、“北京水环境技术与设备研究中心”。
    经过在环保战线30年的发展和建设,我院在学术研究、法规制定、污染控制工程设计、生态工程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规划、产品开发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其中获得国家级各种科技奖励近30项,获省(部)级科
    技奖励100余项,多次在北京市科研院所“改革与发展”考评中获一、二等 奖励。多年来,我院完成了大量科研任务,开发出多种实用化技术,同时为 改善首都环境质量,实施绿色奥运行动,承担了多项重大、紧急的研究项目,为市政府环境决策 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和服务。迄今为止,我院共完成各类研究项目 530 余 项,在全国近30个省(市)自治区(包括香港地区),完成污染治理工程近1000项,完成环境影响评价1200多项。
    1978年,我院向市教委和市科委提出 “培养环境保护学科硕士研究生”获批准,从而使我院成为全国第一个环境科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并在当年招收了8名硕士研究生。
    我院现在面向全国招生,为非定向培养,学制三年。
    我院按照国家统一招收研究生的规定执行。
    具体招收事项可以电话咨询或网上查询。

2014年硕士报考现场确认补报名须知

根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通知要求,为服务广大考生,确保报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2014年硕士现场确认补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考点只接收报考国防科技大学的考生补报名。

2、考生应首先向我考点申请补报校验码,然后持校验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重新网报和网上缴纳报考费。

3、补报申请时间为11月10日至12日,12日之后报考点不再发放补报校验码。网报和网上缴费时间为当天的9:00-22:00。

4、补报名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14日。

上海政法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须知

     一、招生计划  
     我校现有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014年计划招收国家计划内硕士研究生100名,其中法学理论专业30名,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30名,刑法学专业40名,各专业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在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规模后,根据实际情况再作适当调整。  
     二、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一)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两年(从毕业后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或两年以上者,满足以下条件:①英语四级(CET-4)通过考试,②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③修满本科阶段8门以上主干课程,可以以同等学历报考。此类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取得成人教育(含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但未取得学士学位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  
   (二)报考办法及受理日期  
     1、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时间: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报名网址:中国研招网(
http://yz.chsi.com.cn 或http://yz.chsi.cn)。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时间:2013年11月10日—14日  
     点及要求:在上海市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须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指定报名点---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市桂林路100号)进行现场确认,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并办理交费和现场图像采集等手续。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2.考生报考填写时注意事项  
     正确填写本人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和联系方式等各项信息,以免在招生、录取过程中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三)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2014年1月上旬(具体以教育部公布的考试时间为准)。  
    3.初试科目和参考书目详见招生专业介绍。初试课程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4.初试地点:由所在报名点安排确定。  
    5.复试时间和地点:凡报考我校或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所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方可参加复试。其余有关招生问题,参见教育部当年招生政策和规定。复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方式在初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三、收费
        我校招收的2014级硕士研究生教育学费严格依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以及上海市《关于加强本市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我校指定的考研复习用书请考生自行向图书经销商购买。  
    2、凡属委托培养的研究生,在录取前,考生须与我校、本人所在单位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培养费由委托单位提供。  
    3、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部联系方式:  
   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法学楼B1 303室  邮编:201701;  联系电话:021—39227143(吴老师)、39227146(潘老师)、39227142(袁老师)、39227144(冯老师)。
    以上招生简章内容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今后颁布的规定不一致,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的规定执行。        
                                                 专业介绍及考试科目       
                                                1.法学理论(030101)     
     本专业包括法理学、法经济学、法社会学、法哲学四个研究方向。法理学方向主要研究法的一般理论,社会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制以及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理论、人权理论、立法、司法、行政的基本理论等,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研究解决现实生活中的重大法律理论问题;法经济学方向主要研究法经济学的一般理论、法律与经济、法律与市场竞争、法律与宏观调控、法律与环境资源等的相互关系,注重研究和解决现实生活中的重大经济法律问题;法社会学方向主要研究法社会学的一般理论、法律与城市管理、法律与社会管理等重大社会法律问题;法哲学主要研究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中的哲学问题——世界观和方法论方面的问题,它是对法的一般问题的哲学反思,是对法学理论的再抽象、再概括,是对法律实践的哲学分析和总结。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科学的法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具有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本专业研究的基本方法与技能,能够胜任有关立法、政府机关、司法部门、律师、企业、社区等各项法律业务和管理以及高等院校的教学科研工作的高级法学人才。 
     本专业学科带头人都是国内外知名学者,师资力量雄厚,学术梯队整齐。近年来承担了一批国家和省部级科研课题,获得国家和省部级等多项奖励。
    一、研究方向
    01. 法理学
    02. 法经济学
    03. 法社会学
    04. 法哲学
    二、招生人数 30名
    三、考试科目
    1、政治
    2、英语
    3、法理学
    4、法社会学
    5、综合(法经济学、经济法学)(复试科目)
    四、参考书目
    1.《法理学》(第三版),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联合出版,2007年版;
    2.《法社会学教程》,郭星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3.《法经济学》,史晋川,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4.《经济法学》,倪振峰、汤玉枢,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2.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30103)     
     本专业主要包括行政法治基础理论与应用、部门行政法与科技法、中国宪政与中国政治方向。行政法治基础理论着力回应行政法治理论中的热点和前沿问题;部门行政法与科技法着力回应行政法治实践中的特殊问题;中国宪政与中国政治方向着力于行政法治的宏观环境和宪政文化。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本专业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能,能够胜任有关立法、政府公务、司法部门、律师机构、管理与经营以及高等法律院校的教学科研等工作的高级法学人才。  
     本专业拥有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近年来在科学研究、教材建设、教学成果获奖、省部级优秀教学团队立项、省部级精品课程立项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 
     一、研究方向
     01. 行政法治基础理论与应用
     02. 部门行政法与科技法
     03. 中国宪政与中国政治 
     二、招生人数 30名  
     三、考试科目
     1、政治
     2、英语
     3、法理学
     4、行政法学
     5、综合(宪法、公务员法、行政学)(复试科目)  
     四、参考书目
     1.《法理学》(第三版),张文显主编,2007年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联合出版;  
     2.《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关保英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3.《公务员法教程》,张淑芳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1月出版;  
     4.《宪法学》,韩大元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  
     5.《行政学》,张永桃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      
                                               3. 刑法学(030104)     
     本专业涵括了刑法学、犯罪学、监狱学和青少年犯罪与司法四个研究方向。刑法学主要研究中国刑法的基本理论,包括犯罪通论、刑罚通论、罪刑各论。犯罪学主要研究马克思主义犯罪学基本原理、刑事政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问题。监狱学主要研究马克思主义监狱学的基本理论和改造罪犯的一般原理、监狱制度、行刑实践、改造罪犯策略等问题。青少年犯罪与司法主要研究青少年犯罪学、少年司法学、未成年人法学等,培养从事预防青少年犯罪、少年司法、未成年人保护理论与实务工作的高级法学人才。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掌握本专业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能,能够胜任刑事法学研究、担任刑事法学教学、从事刑事司法等工作的高级法学人才。  
     本专业拥有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近年来,承担了国家和省部级有关综合治理及中外行刑制度比较研究等多种研究项目,曾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等多项优秀成果奖励。  
     一、研究方向
     01.刑法学
     02.犯罪学
     03.监狱学
    04.青少年犯罪与司法  
    二、招生人数 40名  
    三、考试科目
    1.政治
    2.英语
    3.法理学
    4.刑法学
    5.综合(犯罪学、监狱学基础理论、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复试科目)  
    四、参考书目
    1.《法理学》(第三版),张文显主编,2007年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联合出版;
    2.《刑法学》(第四版),高铭暄、马克昌主编,赵秉志执行主编,2010年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联合出版;
    3.《犯罪学》(第三版),许章润主编,2007年版,法律出版社出版;
    4.《监狱学基础理论》:贾洛川主编,2009年版,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5.《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综述》,姚建龙主编,中国检察出版社2009年版。

201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

       

        我校将按照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有关意见,构建以国家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第一志愿报考并录取至我校的本专业或密切相关的相近专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两年基本学习年限内可获得的奖助学金将达到35000—48000元,部分特别优秀的研究生甚至可达到60000元以上。助学金及学业奖学金资助覆盖面达到100%(定向就业研究生不纳入奖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按照国家奖学金制度,根据国家和省下达的奖励名额进行评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2.新生奖学金:凡第一志愿报考并录取至我校各招生领域的本专业或密切相关的相近专业考生,一次性发放新生奖学金5000元/人,其中本科院校应届毕业生另增加奖励3000元/人。


    3.学业奖学金:根据国家和湖南省相关政策文件精神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设一等奖学金8000元/人,覆盖面为30%;二等奖学金6000元/人,覆盖面为70%,具体评定办法按学校即将出台的相关文件执行。


    4.国家助学金: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发放,具体标准根据湖南省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5.学校助学金: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发放,每生每年6000元。


    6.三助津贴:学校根据需要设立助教、助管、助研岗位,并根据助教、助管、助研岗位性质的不同给予300-500元/月的岗位津贴。


    7.实践补助:在联合培养单位参加专业综合实践,联合培养单位视学生参与工作情况发放一定生活工作津贴。


    8.复试补助:凡来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免收复试费;对外校应届毕业的考生报销一趟从考生就读学校至我校的往返车费(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和长途的士票除外)。


    9.绿色通道: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开设绿色通道,确保每一位研究生顺利入学。


    10.择优留校:学校根据需要择优选拔品学兼优的硕士研究生留校工作。


    11.科研成果奖励: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本人为第一署名人获得的各类科研成果按《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规定的有关标准的50%进行奖励。例如在最新公布的SCI、SSCI、EI核心版来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2000元,被SCI、SSCI收录后再增加奖励3000元;在最新公布的CSSCI和CSCD核心版来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分别奖励3000元和2000元;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后奖励5000元/项;软件著作权授权奖励5000元/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