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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201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已经结束

我所201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已经结束

2015年中国戏曲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2015年全国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1号)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指导思想:

    进一步规范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使我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健康、协调、持续发展。

   二、复试工作原则:

    1、科学选拔。遵循高层次艺术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三、复试组织管理机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在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全面领导下,负责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组织开展我院复试各项工作,指导各系部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组  长:巴  图(院长)

     副组长:刘景余(纪监审处处长)、井昊(研招办主任)

     秘  书: 薛  茜

 四、复试工作办法

    以各专业系、部为依托,组成学科研究方向复试小组。所有参加复试工作的专家及工作人员要进行考试纪律、工作程序等方面的考前培训。

    1、复试分数要求:

    考生进入相应研究方向复试的分数要求: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总分:325分;业务课一:90分;业务课二:90分;英语:34分;政治:34分。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总分:325分;业务课一:90分;业务课二:90分;英语:34分;政治:34分。

2、复试的程序,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程 序:

        (1)资格审查。

        (2)进行专业笔试、面试,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科目。

        (3)组织统一判卷。

        (4)登录成绩。

    复试地点:中国戏曲学院。

    复试时间:4月16日-4月19日

   4月16日(周四)

        13:30  到校报到,交100元复试费、审查材料。(办公楼401会议室)

        15:30——16:00  《心理素质综合测试》(一教115教室)

        16:10    召开全体考生会。(一教115教室)

   4月17日(周五)

        10:00体检。(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体检表自行前往,空腹,体检费自付)

        地点:北京市健宫医院(北京市西城区菜市口南大街儒福里6号(地铁线路:4号线陶然亭站下车,向北50米即到;公交车线路:40,59自新路站下车,向北走100米即到;54,381,613,83,646自新路口北下车,下车即到))

  4月18日(周六)全天进行。

        8:30——11:30    《中国戏曲史》(全体考生,戏曲史论方向考生除外)。

        8:30——11:30    《文史哲艺综合》(戏曲史论方向考生)。

        12:30——17:30    英语听力、口语测试。

        13:30——16:30    同等学历加试科目一《中国戏曲通论》

        地点:1号教学楼内。

   4月19日(周日)全天进行。

        8:30——11:30     专业面试。

        13:30——16:30    专业面试。

        13:30——16:30    同等学历加试科目二《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地点:1号教学楼内。

3、主要考核方式与要求:

    (1) 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

    (2) 实践能力考核:根据专业特点单独组织进行。主要测试动手能力。

    (3) 面试: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专业素质和能力:

    (1)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 外语听说能力;

    (4)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具体办法:

    (1)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对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要进行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的询问与考察,如社会热点问题的看法等);

    (2)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 事业心、责任感、遵纪守法情况和心理健康情况;

    (4) 人文素养;

    (5) 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5、复试成绩的评定标准及录取要求:

    (1)专业复试满分100分,该项考核计入复试总成绩,考核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公共专业基础复试科目满分90分,该项考核计入复试总成绩,考核成绩不及格(低于54分)者不予录取。

    (3)外国语听力和口语综合评分满分为10分,该项考核计入复试总成绩,考核成绩不及格(低于6分)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成绩不计入总分,但加试科目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复试期间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对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的学生证)等原件进行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在职人员报考参加复试时,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同意学习证明。

    (6)我院组织考生统一体检,凡体检结果未达到我院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实施,对于传染性较强的疾病,我院原则上不予录取。)

    (7)复试结束后,将根据初复试的权重比计算总成绩后按学科专业研究方向排名,顺序录取。空余名额,由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重新分配。复试成绩将于5月中旬后在我院网站上公布,复试成绩查询在成绩公布后4个工作日内进行,查询方式:电话查询,查询电话:010-63337039,63339290。

6、 初试、复试成绩权重分配:

        初试与复试的成绩权重(分数)比例为:6:4

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 中国戏曲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对复试过程的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阳光招生”原则。

2、 招生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

3、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本人应当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自接到考生的书面复议申请书后提交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由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复议结果15个工作日内通知考生。

    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由中国戏曲学院招生监察办公室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63351562。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5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217。

 

                                                                                    中国戏曲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3.27

 

山西中医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笔试分组安排

考场号

考试地点

考生学科

复试号区间

第一考场

仁济书院甲座501

中医基础理论

201550101-201550108

中医临床基础

201550201-201550212

中医医史文献

201550301-201550305

方剂学

201550401-201550408

中医诊断学

201550501-201550509

中医外科学

201550701-201550707

201511901-201511915

第二考场

仁济书院甲座502

中医内科学

201550601-201550604

201511801-201511870

第三考场

仁济书院甲座503

中医骨伤科学

201512001-201512008

中医儿科学

201551001-201551005

201512201-201512210

中医五官科学

201551101-201551102

201512301-201512305

中西医结合临床

201512601-201512612

第四考场

仁济书院甲座505

中药学

201500801-201500815

201560001-201560003

护理

201540001-201540020

第五考场

仁济书院甲座506

针灸推拿学

201551201-201551207

201512401-201512445

中医妇科学

201550901-201550903

201512101-201512118

全科医学

201512701-201512706

注意事项:

1、外语笔试使用机读卡,请考生自行携带2B铅笔及橡皮。

2、考试时间为:

第一科目:外语笔试3月28日8:00-10:00

第二科目:专业笔试3月28日10:30-12:30

3、请考生按桌签上的复试号依序入座,并将复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摆放于桌面的左上角备查。

山西中医学院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体检安排

 

一、时间:2015年3月27日上午8:30-17:00

二、地点:晋中市中医院

三、乘车地点:

1、新校区乘车地点:山西中医学院新校区西门内篮球场旁。

2、晋中市中医院乘车地点:去程下车处

四、集合时间:

发车时间

去程(新校区→中医院)

返程(中医院→新校区)

8:30

乘车人员

第一组

乘车人员

 

9:30

乘车人员

第二组

乘车人员

第一组

10:30

乘车人员

第三组

乘车人员

第二组

11:30

乘车人员

 

乘车人员

第三组

14:30

乘车人员

第四组

乘车人员

 

15:30

乘车人员

第五组

乘车人员

第四组

16:30

乘车人员

 

乘车人员

第五组

 

注意:体检全程由工作人员指引,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统一行动。凡因不听从指挥擅自行动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第一组体检考生名单:

刘龙龙

段泽玉

武杰

侯渊

帅林

刘刚刚

王全乐

张蕊

屈尧尧

张静

李帅帅

陈秀艳

孙欣

白怀娟

白璐

曹晨晨

柴瑾

常陆春

陈家琦

 

 

 

第二组体检考生名单

陈荣

樊凯丽

郭凌晨

黄阳

李琳

陈欣

樊亚妮

郭向阳

吉震昌

李美莲

程静娴

范天田

郭亚鹏

贾岑

李娜

程凯

冯楠

韩芳

贾丹

李松伟

程天虹

高冰

韩婷婷

贾妍

李通通

崔亚楠

高伶俐

贺晋文

靳浩

李星星

党锐玲

高燕珍

贺志红

乐培

李亚锋

邓安娇

葛峰原

侯永丽

雷鹏鹏

李园园

董升阳

耿华

侯兆川

李健

李月梅

独家能

郭莉

胡梦娇

李丽俏

廉晓晓

 

 

第三组体检考生名单

刘冰

刘秀妃

马晓丽

尚勇

唐怀战

刘迪

刘亚平

马一茁

申青霞

王安森

刘锋

刘洋

门睿诚

石文磊

王贝

刘欢

刘耀婷

孟莉莉

史阳博

王婵

刘记会

刘志慧

孟晓敏

宋岑

王丹

刘健

柳思源

孟洋

宋丽

王浩

刘丽菲

芦勋

聂军

宋铭魁

王嘉琛

刘明淑美

鲁瀚明

牛林振

宋娜娜

王金梅

刘文军

鲁树玲

乔瑜

宋强

王丽丽

刘馨

马聖凯

秦建

宋蓉杰

王璐

 

 

第四组体检考生名单

王频

温利强

薛晓

叶文冲

张鹏飞

王茹

吴士雄

闫兴柱

原凯南

张琦

王瑞忠

吴忠冰

阎美芳

岳磊于

张琪

王消波

武丽媛

阎晓君

张贝

张若楠

王小梅

武文慧

杨凤

张继云

张胜星

王娅萍

席颖颖

杨晶晶

张健

张硕

王义鹏

谢小霞

杨青东

张敏

张文霞

王逸华

谢永贵

杨亚运

张敏

张喜燕

王志超

徐则

杨钰

张乃霖

张欣

王志恒

薛非非

杨园园

张宁

张兴兴

 

第五组体检考生名单

张阳

赵明瑜

赵亚浩

赵作银

周珊

张宇宇

赵思杨

赵亚楠

郑凯

朱丽军

赵晨菲

赵彤

赵翼

周洁

周俊文

赵经纬

赵雅清

赵媛媛

 

 

 

 

                                                                         

                                     

 

中国地震局兰州地震研究所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公告

根据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甘肃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5〕9号)精神,结合我所实际,现将参加我所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名单公布如下:

  • 地球物理学

姓名         准考证号          拟招录方向

       李敏娟        854035201500012     地震学

       尹欣欣        854035201500007     地震学

     刘旭宙        854035201500017     地震学

     马荣荣        854035201500005     地震学

王丽霞        854035201500013     地震学

刘  超        104915211041459     地震学

左可桢        104255540004037     地震学

陈  晋        102845212914931     地震学

孙君嵩        854025123456710    电磁学

蔡  润        102485121517082    电磁学

二、地质学

姓名         准考证号         拟招录方向

孙平定       854035201500018    黄土地震工程

王会娟       854035201500014   黄土地震工程

李  璐       101835216301470    黄土地震工程

吴鑫鑫       144305076000109    黄土地震工程

贾  鹏       854015000000005    黄土地震工程

郭  鹏       104225510096281    黄土地震工程

汪永超       104865619024282    黄土地震工程

   邹小波       854035201500015    地震地质

王岩鸿       854035201500006    地震地质

王瑞亮       103845216117013    地震地质

彭立顺       105335410205361    地震地质

请以上考生按照《中国地震局兰州地震研究所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及复式通知要求,于2015年3月29日下午14:30-17:00到中国地震局兰州地震研究所人事教育处(预报楼312室)报到并作资格审查,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中国地震局兰州地震研究所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为确实把好中国地震局兰州地震研究所(以下简称兰州所)硕士研究生招收入口关,客观、公正、择优选拔考生入学,根据《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甘肃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5〕9号)精神,结合我所实际,特制定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一、考生复试分数线要求

(一)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理学B类分数线规定基本要求;

(二)调剂考生复试分数线及要求:

1. 申请调剂考生总分数线必须达到270分以上(含270分),单科线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理学B类分数线要求;

2. 初试科目中专业课一必须为统考科目“数学二”及以上,专业课二必须为相近科目;外语必须为“英语一”。

3. 已毕业考生必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201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

4、必须符合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规定的其它调剂要求。

二、复试采取差额复式,比例在招生规模的120左右。

三、复试资格审查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携带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料不全者不能参加复试,具体携带资料如下:

1.参加复试的非本所第一志愿的调剂考生必须携带硕士研究生初试考试准考证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

3.2015年应届毕业考生须携带学生证原件和学校教务部门的证明信、非2015年应届考生须携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以上材料须同时提交复印件各1份;

4.由考生所在单位或学校出具的考生本人思想道德品质及现实表现鉴定(加盖学校或学院公章)一份;

5.在职考生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公函一份。

四、复试内容

(一)专业综合知识;

(二)外语(英语)知识;

(三)思想政治素质。

五、复试方法及流程

(一)专业综合知识

复试形式:独立面试。复试专家组根据拟招录专业考生应掌握专业知识、应具备科研素养等内容,按照一问一答的方式进行复试。

分组安排:分为两大专业四个方向,各方向分别组成专业复试组以专业组为单元进行专业复试:

固体地球物理学:分为地震学(监测与应急)研究和电磁学研究两个方向;

构造地质学分为黄土地震工程研究和地震地质研究两个方向。

复试流程:

1.考核组进行提问;

2.考核组评议并评分;

3.汇总评分结果。

成绩计算及要求:复试组专家根据考生回答情况独立评分,独立评分的平均成绩作为专业综合知识复试成绩。专业综合知识复试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专业综合复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

(二)外语(英语)知识 :外语知识考核分为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两部分。

复试形式:听力测试采取考生根据考核组提供的考核内容将自己选定的答案填写在答题纸上的方式;口语测试采取一问一答独立面试的方式。

成绩计算及要求:听力测试的成绩按照考生卷面答题情况进行判分,满分为50分;口语考核成绩由考核专家组根据考生回答情况独立评分,所有独立评分的平均成绩作为外语口语复试成绩,满分为50分。两部分成绩相加为外语知识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外语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外语考核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60%。

(三)思想政治素质

复试形式:由兰州所研究生招生部门组织,采用“函调”的方式进行。

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必须符合大学生行为规范准则,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否则不予录取。

六、考研成绩确定及拟录取办法

(一)考研总成绩=初试总成绩×70%+复试总成绩×30%;

(复试总成绩=专业综合复试成绩×40%+外语复试成绩×60%;)

(二)拟录取办法:拟录取以专业组按考研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初步确定拟录取名单,同时,专业综合复试成绩和外语复试成绩必须分别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且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合格。

七、体检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参加复试考生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由兰州所研招办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其他

(一)诚信是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复试过程中一旦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报名信息、考生作弊等不诚信行为,将直接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

(二)公平、公正是复试工作的基本要求和重要原则,复试专家组成员必须严格按照复式相关制度,客观、公正的评价参加复试考生。有直系亲属报考或其他可能影响考核公正的相关人员报考的成员,应向兰州所研招办提出回避请求。

九、根据首批拟录取名单、考生体检结果及在校学习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甘肃省招办审查通过后,予以公布。

 

                   

 

                                                                  中国地震局兰州地震研究所研招办

                                                                                 2015年3月20日

泉州师范学院2015年招收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录取质量的关键环节。为了培养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和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我校2015年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主要招收音乐领域南音(演唱、演奏、文化产业与南音文化推广)方向、音乐领域器乐演奏(钢琴、小提琴、琵琶、二胡、打击乐等)方向、音乐领域声乐演唱方向、音乐领域合唱指挥方向、音乐领域音乐教育方向、舞蹈领域(舞蹈编导、舞蹈表演方向)和美术领域(书法方向)的学生。为了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和福建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

二、组织管理工作

(一)学校成立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招生、录取等各项工作。相关学院负责艺术硕士研究生复试的具体实施。

(二)招生领导小组必须认真确定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以下简称复试专家组)的成员名单。复试专家组原则上由5人以上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师组成。其中须配备1名具备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能力的教师;复试专家组设秘书1名,负责复试情况记录和安排相关事宜。复试专家组具体实施对每位考生的专业复试考核。

(三)招生领导小组应加强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教师的培训与管理,全面提高复试教师素质。要对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强化参与工作的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

(四)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加强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

泉州师范学院 2015年艺术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确定,实施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不超过1:1.4。招生领导小组应严格按照教育部对参加复试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及录取原则,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四、调剂

(一)调剂政策与要求

1.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A类地区的教育部复试分数线。

2.调剂考生的外语语种仅限英语。

3.调剂考生的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必须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

4.其他未说明的事项,以教育部的最新文件为准。

(二)调剂程序。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到教育部网上调剂平台(网址: http://yz.chsi.com.cn/tjxx/ )上填报调剂申请,从我校学科办(研究生处)网站、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并填写《调剂申请表》发送至邮箱376141852@qq.com(音乐、舞蹈专业)或xkb@qztc.edu.cn进行初审。音乐与舞蹈学院和学科办(研究生处)负责审核材料并通知审核合格考生参加复试。

五、复试资格的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报到,由招生专业领域组织进行资格审查,校学科办进行复查。考生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携学生证)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张近期 1 寸免冠照片;复试通知书;考生情况调查表(我校学科办(研究生处)网站、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 qztc.yjszsw-edu.com下载)。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六、复试内容和计分方式

(一)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以及外语听说测试。

音乐领域专业技能复试内容与要求:

1.南音演唱方向:

考试内容:

每人演唱或自弹自唱三首南音传统曲目。(自备伴奏)

2.南音演奏方向:

考试内容:

(1)每人演奏三首南音传统曲目,其中须演奏南音“四大名谱”中的一首作品;

(2)南音琵琶作为必选演奏乐器,另须任选一至二项乐器(洞箫、二弦、三弦)演奏。

3.文化产业与南音文化推广方向:

考试内容:

(1)考核考生对南音与文化产业相结合的见解;

(2)考生须从音乐或南音方向自选一项可体现自身专业技能(演唱或演奏)水平的项目进行考核。

4.二胡演奏方向:每人必须演奏3首作品。(自备伴奏)

考试内容:

(1)练习曲;

(2)任选一首传统乐曲;

(3)任选一首现代创作乐曲。

5.琵琶演奏方向:每人必须演奏3首作品

考试内容:

(1)练习曲;

(2)任选一首传统乐曲;

(3)任选一首现代创作乐曲。

6.小提琴演奏方向:每人必须演奏3首作品。(自备伴奏)

考试内容:

(1)三个八度音阶、琶音(音阶要求12音1弓),三、六、八度双音;

(2)任选一首中外著名小提琴独奏曲;

(3)任选一首协奏曲中的第一乐章。

7.钢琴演奏方向:每人必须演奏3首作品

考试内容:

(1)练习曲;

(2)复调;

(3)古典奏鸣曲一首。

8.打击乐演奏方向:每人必须演奏3首作品

考试内容:

(1)练习曲;

(2)任选两首乐曲。

9.声乐演唱方向:每人必须演唱三首声乐作品。(自备伴奏)

考试内容:

采用二种以上语言演唱:歌剧大、中型乐曲各一首,艺术歌曲或民歌一首。

10.合唱指挥方向:

考试内容:

(1)听音与视唱(和弦听辨、三升三降以内固定调视唱);

(2)指挥自选合唱曲目(三声部以上)2首(自带CD和乐谱一式八份);

(3)演奏钢琴中外乐曲(自选一首);

(4)演唱中外歌曲1首(伴奏CD自备)。

11.音乐教育方向:

(1)演唱自选中外声乐作品1首(伴奏自备);

(2)演奏自选中外钢琴作品1首;

(3)演奏自选器乐作品1首,乐器种类自选(钢琴除外)。

舞蹈领域专业技能复试内容与要求:

1.舞蹈编导方向:

    考试内容:

    现场创编2分钟舞蹈小品。

考试要求:

(1)现场抽选舞蹈音乐片断;(备考2小时)

(2)提交一份文字材料;(内容包括舞蹈小品的构思与结构)

(3)口述舞蹈小品的创编构思并现场表演舞蹈小品。

2.舞蹈表演方向:

考试内容:

(1)舞蹈基训组合(自备音乐、服装,时长3分钟以内)

(2)舞蹈作品表演(自备音乐、服装,时长5分钟以上)

美术领域(书法方向)专业技能复试内容与要求:

考试内容:

1.临摹:按所提供的楷书、隶书、行书复印件范本,现场临摹。楷书、隶书任选一种,行书必须临摹;

2.创作:创作所提供的一首诗。

3.面试:回答专家所提问的几个问题。

考试要求:

1.按所提供范本的原章法临摹;

2.按所提供的内容创作一幅作品,字体不限;

3.上午临摹、创作时间3小时;

4.下午面试(包括英语、书法)每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

5.除了宣纸,其余工具自带。

(二)复试计分

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以及外语能力,其中,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45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45 分,外语能力测试成绩10 分。

美术领域(书法方向)专业临摹成绩40分,创作成绩40 分,面试提问10分。外语能力测试成绩10 分。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三)复试方式

艺术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式以面试为主。

面试时间每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专家组成员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独立打分,并写出评语。复试成绩现场登录。

复试过程应做好记录和录像。

美术领域(书法方向)复试专家组成员应于考试结束后当天即进行评分及成绩登录。复试专家组成员不进入笔试考场。

 

七、体检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要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3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13﹞4号)执行。

八、录取

按照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在复试工作完成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报送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并予以公示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政审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3.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九、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一)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录取办法与实施细则、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二)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亲属(与考生有直系亲属、近亲属关系的,或与考生存在利害关系的)参加硕士生入学考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硕士生的复试工作。

(三)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复试专家组进行复议。

申诉电话:0595-22918022

违规举报电话:0595-22919635

十、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一)报到时间:2015年4月9日8:30—11:30

报到地点:音乐与舞蹈学院(艺术大楼E209室)

体检时间:2015年4月9日15:00-17:00

复试时间:2015年4月10日上午8:30开始

复试地点:音乐、舞蹈领域在音乐与舞蹈学院一楼舞蹈厅106

          美术领域(书法)在音乐与舞蹈学院协同创新中心会议室C301。

 

(二)咨询电话:

音乐与舞蹈学院:0595-22737900(吴老师)

文学与传播学院:0595-22918736(陈老师)

泉州师范学院研究生处:0595-22918022(庄老师)

(三)通讯地址:泉州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邮政编码:362000

(四)泉州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qztc.edu.cn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 qztc.yjszsw-edu.com

十一、本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由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与教育部或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政策为准。

沈阳化工研究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各位考生:

        日前教育部已公布初试最低录取分数线,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进入国家最低录取线的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及通过电话联系已确认同意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于4月13日来院参加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4月13日全天报到,(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考生需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考研成绩单、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往届生)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需带学生证、本科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英语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月14日上午 8:30--11:00 综合化学测试

        4月14日下午13:10--15:10英语基础测试

         考试期间穿插进行英语口语、听力测试

        4月15日上午8:30  综合面试

        4月15日下午15:00公布复试成绩及拟录取人员名单

        4月16日上午7:30  拟录取人员进行体检。

        4月16日下午15:30 办理调剂相关手续

 

        乘车路线:沈阳北站、沈阳站下车乘座203路公交车到兴工街

        报到地点:沈阳化工研究院人力资源部(办公楼209房间)

        联系电话:024-85869119

                                                         沈阳化工研究院研究生部

                                                                      2015年 3月25 日

★2015年学术型硕士生调剂信息★

沈阳农业大学欢迎你!预祝你调剂成功!

根据2015年硕士研究生初试分数线测算,我校部分学术型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

一、学费

6000元/年

二、可享受奖助政策

 

序号

奖助学金

奖助标准(元)

享受范围

1

国家助学金

6000元/年

所有非定向考生

2

学校助学金

1200元/年

所有非定向考生

3

导师助研津贴

2400元/年

学术型硕士生(非定向)

4

*校长奖学金

2000元(校外调剂)

3000元(校内调剂)

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生,详见《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5

学业奖学金

一等:6000元

二等:5000元

三等:3000元

非定向硕士生二、三年级,覆盖面40%

6

国家奖学金

20000元

申请硕博连读者有机会获得

7

助教、助管岗位

待定

在学期间可申请

8

学费减免

 

特困生,详见《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办法》

9

创新培育项目

硕士生:10000元

博士生:25000元

详见《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创新培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10

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

1000-500000元

详见《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发表高水平论文奖励办法》

三、调剂条件

第一志愿专业为:学术型研究生,外国语初试科目为:英语一

1.考生需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

2.调剂考生的成绩需双上线,即考生须达到报考专业的国家一区分数线,同时达到拟调剂专业的国家一区分数线。

注:考生从非照顾专业调入照顾专业,需达到非照顾专业的国家一区分数线。

3.初试科目中含有国家统考数学的专业,调剂的考生需考国家统考的数学一、二、三或理学自命题数学(科目代码:60×)。

4.调剂专业需相关相近,初试科目含有国家统考的数学一、二、三或理学自命题数学的考生可调剂到工学或管理学相关专业(数学三不可调往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二不可调往数学一)。

四、调剂、录取程序

1.电话联系各学院调剂负责人,同时考生到国家调剂系统报名(http://yz.chsi.com.cn/yztj/)(3月18日正式开通,之前可填报调剂意向),确认调剂到我校;

2.通过国家调剂系统,点击确认“接受参加复试”;

3.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复试合格后,学校在网上发“拟录取”通知;

4.在学校发出“拟录取”后,点击接受“拟录取”;

5.调剂录取成功。

以上调剂办法和调剂政策如有变动,以2015年国家文件为准。

五、调剂专业及联系方式

 考生需要与各学院调剂负责人联系,联系方式见附表。

 

学院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调剂要求 类型 联系方式
工程学院 080203 机械设计及理论 初试考数学一   姜老师
手机:13664130526
固定电话:024-88487119
QQ:46177971
办公地点:工程学院505
*博士点 082801 农业机械化工程 初试考数学一、二 辽宁省重点学科
  082802 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081203 计算机应用技术 初试考数学一   王老师
手机:13386871959
固定电话:
QQ:234191812
办公地点:信电楼311
*博士点 082804 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 初试考数学一、二 辽宁省重点学科
  0828Z2 ★农业信息化技术  
水利学院 081500 水利工程 初试考数学一   贾老师
手机:13940400416
固定电话:024-88487134
QQ:121174928
办公地点:水利325室
*博士点 082802 农业水土工程 初试考数学一、二 辽宁省重点学科
  0828Z3 节水灌溉工程  
生物科学技术学院 071001 植物学   辽宁省重点学科 林老师
手机:13904055320
固定电话:024-88487164
QQ:31439142
办公地点:主楼350
  071002 动物学    
  071008 发育生物学    
  071009 细胞生物学    
  07101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071011 生物物理学    
  0710Z2 生物信息学    
  090504 特种经济动物饲养    
农学院 071300 生态学     林老师
*博士点 090101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   国家重点学科 手机:13998113457
  090102 作物遗传育种   辽宁省重点学科 固定电话:88488530
  0901Z1 ★作物生物技术     QQ:1010558777
  0901Z2 ★持续发展与推广学     办公地点:农学院438
园艺学院 090201 果树学 1.CET6>426分优先;
2.农业大学、综合性大学相近专业考生优先;
辽宁省重点学科 马老师
*博士点 090202 蔬菜学 国家重点学科 手机:15702423012 
  0902Z1 ★观赏园艺学   固定电话:88342152
  0902Z2 ★设施园艺学   QQ:823765690
  0902Z3 ★药用植物学   办公地点:园艺楼143
  090900 草学    
土地与环境学院 071005 微生物学     刘老师、韩老师
*博士点 0776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初试考数学   手机:13840251228(刘老师)
  090301 土壤学   国家重点学科 固定电话:88490886
  090302 植物营养学   辽宁省重点学科 QQ:19023556
  0903Z1 ★土地资源与信息技术     办公地点:土壤楼327
  0903Z2 ★农业环境保护      
  0903Z3 ★水资源与农业节水      
植物保护学院 090401 植物病理学   农业部重点学科 王老师(15998112709)
*博士点 090402 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   辽宁省重点学科 牟老师(13840522581)
  090403 农药学   辽宁省重点学科 办公地点:植保楼121 
  0904Z1 ★有害生物与环境安全      
  0904Z2 ★入侵生物学      
畜牧兽医学院 090501 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     郑老师
  090502 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   辽宁省重点学科 15840498993 024-88487156
  090601 基础兽医学 要求报考考生为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及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生 辽宁省重点学科 牧医学院315室  
  090603 临床兽医学   429834962@QQ.com
林学院 090701 林木遗传育种     马老师
  090702 森林培育   辽宁省重点学科 手机:15040049804
  090703 森林保护学     固定电话:88487150
  090704 森林经理学     QQ:574914672
  090705 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     办公地点:林学院315
经济管理学院 120201 会计学 初试考数学三   陈老师13904039298 
*博士点 120202 企业管理   aprilsu422@163.com
  120203 旅游管理   徐老师 17095624211
  120204 技术经济及管理   024-88488577 
  120300 农林经济管理 辽宁省重点学科 985385047@qq.com 

 

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办法

为做好2015年我校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及3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201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会议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 则

第一条 复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第二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复试录取政策。

第三条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经过复试,复试合格后并在录取计划名额的范围内方能录取。

第四条 监督机制健全,安全保障机制健全。

第五条 本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内蒙古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组织和管理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任常务副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是:

(一)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组织开展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

(二)遴选工作人员,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三)负责对全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调配各专业当年招生名额;确定参加复试考生的资格条件和名单;

(四)审查确定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的成员名单,审批各学科(专业)小组上报的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六)领导专业教师进行外语、专业综合、面试试题的命题工作和阅卷工作;

(七)决定其他招生复试重要事项。

第七条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各学科(专业)面试工作小组,成员应包括相关学科(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每组至少应有4名(含4名)以上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每组设组长1名、成员3-4名、记录员1名、领导小组办公室流动工作人员1名。

第八条  各面试小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内蒙古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面试规则》,现场独立评分。在面试开始前应召开面试小组会议,学习《面试规则》,拟定评判标准,规范工作行为。

本年度学术硕士研究生复试的面试环节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

本年度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的面试环节授权由MBA教育学院、会计学院、金融学院自行组织,面试结束后2小时内将成绩和面试全程影像交报研究生处。研究生处负监督职责。

 

三、资格审查与复试安排

第九条 资格审查与复试日程安排,见《内蒙古财经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日程安排》

第十条 资格审查由研究生处负责。主要审查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填写《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资格审查表》

考生用计算机填写,A4纸打印输出。(说明:往届考生证书编号是学校按照教育部制定的编码规则编制打印的,而不是证书左侧页印刷的流水号,应届考生不需提供。)如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证书编号为证书的流水号,请在报到时与审核人员说明,否则视为提供了虚假的证件信息,不能参加复试。

(二)身份证件

复试考生均需提供二代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和复印件(不得使用临时身份证)。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在提供本人身份证件的同时还需提供父母一方为少数民族身份及与自己关系的户口薄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三)成绩单

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生需提供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大学阶段课程成绩单,加盖公章。往届生的课程成绩单可从毕业学校档案馆或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其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学工部门需在《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资格审查表》上签署审核意见。

往届考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无原件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考生必须提供教育部认证部门出具的认证书(学历认证报告)。

(五)能够证明考生综合能力的各类材料

包括英语等级证书、各类校级以上(含校级)获奖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以及学术论文、著作、职称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注:以上资格审查材料用A4纸打印或复印,必须按(一)至(五)的顺序左侧装订,一式2份,经研究生处审核后在研究生处留存。

(六)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调剂申请表暨内蒙古财经大学接收函(附件3),由复试考生自行打印并保留。

(七)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八)初试准考证原件。

 

四、复试的内容、方式及总成绩确定

第十一条 复试内容:

(一) 专业素质和能力:(1)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及科研情况;(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及其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二)外语阅读、理解能力。

(三)综合素质和能力:(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3)人文知识与科学素养;(4)思维、反映能力;(5)创新精神、专业兴趣等;(6)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7)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上述(1)-(2)项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但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7)项由各专业复试小组通过综合面试考核。

第十二条  复试采取笔试和综合素质面试形式。

外语笔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根据内教招考普发[2013]7号文件,外语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实行一科淘汰制。

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理论笔试、英语笔试和综合素质面试三部分组成,每门100分。

综合面试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综合素质。综合素质面试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

1.综合素质面试前应先审核考生的《复试资格审查表》、身份证等。

2.面试情况要有详细记录,综合面试结束后应认真填写《内蒙古财经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评分表》,并给出评语和分数。

3.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三条  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复试排名,按该专业招生限额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十四条  总成绩的计算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我校确定复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50%。

学术型硕士和金融硕士(MF)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40% + 外语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40%。

MBA\MPACC复试成绩=政治理论课笔试成绩×40% + 英语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40%。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

【MBA\MPACC初试总成绩÷3】

根据总成绩确定考生在本专业的排名次序,上报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调剂与破格面试

第十五条 按招生计划上线考生人数不足时,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的相关调剂政策规定和《内蒙古财经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在研究生招生调剂平台公开调剂。

第十六条 本校一般不受理低于B类地区最低分数线的考生提出的破格申请。但初试上线未满足计划数的专业经过调剂也没有符合条件的考生的专业,并且考生确实优秀的,经过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为有必要破格的方可破格进入复试,但必须符合教育部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的相关破格规定,并办理向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相关手续。

六、保密、监督、复议

第十七条  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提出异议且认为具有充足理由的,可在成绩公布24小时内,通过书面形式向研究生招生录取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异议,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对笔试试卷和面试影像进行核查,核查结果确实存在问题的,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对该生该科(含面试)组织二次复试。

自复试当日至拟录取前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第十八条  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机密材料,所有参加复试及录取考评教师、工作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相关纪律和保密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的行为。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第十九条 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全程监督制度。笔试复试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并将复试日程安排报告给学校纪检委,纪检委工作人员有权全程监督。

(二)实行巡视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派有关工作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加强监管。

(三)实行环节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四)实行复议制度。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如有考生提出疑问,应由各专业复试和招生领导小组成员及时答复;对于因争议较大而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招生领导小组应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决定。

七、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根据当年国家和自治区最新招生政策和规定修订,由内蒙古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