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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学院及联系电话

专业代码、名称

研究方向

经济学院

0451-88036815

020202区域经济学

01 矿区安全经济与可持续发展

02 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

03国际贸易与区域经济

04金融与区域经济

马克思主义学院

0451-88036829

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

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02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0451-88036175

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

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4思想政治教育

理学院

0451-88036206

070100数学

01工程复杂系统建模与安全预测

02工程复杂系统的数值模拟研究

03模糊数学理论及其应用

04微分方程理论及应用

机械工程学院

0451-88036135

080200 机械工程

01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02 机械电子工程

03 机械设计及理论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451-88036219

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

01 石墨深加工及石墨烯应用技术

02 摩擦磨损与耐磨材料

03 功能材料制备及应用

04 材料表面工程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

0451-88036410

080800电气工程

01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02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03工业过程综合自动化

04现代电机与电器及其新技术

05矿山安全监控技术

081101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01复杂系统分析预测及控制

02先进伺服控制技术与智能系统

03网络传感与测量系统

04矿山安全监测监控与电气设备故障诊断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0451-88036180

081203计算机应用技术

01计算机视觉

02人工智能

03计算机集散控制系统

04计算机通信技术

建筑工程学院

0451-88036165

081400土木工程

01岩土工程

02结构工程

03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环境与化工学院

0451-88036840

081702化学工艺

01 煤化学理论与技术

02 石墨新材料

03 有机化学品的研究和利用

04 污染物治理及资源化技术

矿业工程学院

0451-88036109

081900矿业工程

(采矿工程)

01矿业系统工程

02矿床开采理论与技术

03岩石力学

04矿山压力及其控制

05矿山灾害防治理论与技术

06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理论与技术

07矿区开采沉陷监测与控制

08矿山地质勘查与评价

081900矿业工程

(矿物加工工程)

09矿物分选理论、技术

10矿物加工分选过程模拟与控制

11洁净煤技术

12资源综合利用与深加工

13石墨深加工

安全工程学院

0451-88036556

083700安全科学与工程

01 矿井瓦斯防治与利用

02 事故应急救援与控制

03 灾害防治理论与技术

04 安全系统工程

05 职业危害与健康

06 安全管理

管理学院

0451-88036269

120200工商管理

01企业管理

02会计学

03技术经济及管理

04财务管理

05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120400公共管理

01教育经济与管理

02行政管理

03公共政策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学院及联系电话

类别(领域)代码、名称

研究方向

经济学院

0451-88036815

025100金融硕士

01区域金融与国际金融

02资本市场与公司金融

03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

04金融法与金融制度

机械工程学院

0451-88036135

085201机械工程

01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02 机械电子工程

03 机械设计及理论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

0451-88036410

085207电气工程

01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02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03矿山安全监控技术

04现代电源系统理论与应用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0451-88036823

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

01信号检测与信息处理技术

02矿山信息安全与控制应用技术

03矿山通信技术研究

04图像处理及应用技术

05现代电子技术与嵌入式系统

建筑工程学院

0451-88036165

085213建筑与土木工程

01建筑学

02土木工程

03城乡规划

矿业工程学院

0451-88036109

085215测绘工程

01变形监测与地表沉陷控制

02地理信息系统与数字矿山

03地下空间环境评估与资源管理

04土地复垦与生态环境监测评价

085218矿业工程

(采矿工程)

01矿床开采理论与技术

02矿山压力及其控制

03矿山灾害防治理论与技术

04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理论与技术

05矿山地质勘查与评价

06矿业经济与数字矿山

085218矿业工程

(矿物加工工程)

07矿物分选理论、技术

08矿物加工分选过程模拟与控制

09洁净煤技术

10资源综合利用与深加工

11石墨深加工

安全工程学院

0451-88036556

085218矿业工程(安全技术及工程)

01 矿井瓦斯灾害防治

02 事故应急救援与控制

03 通风理论与技术

04 灾害防治理论与技术

05 安全系统工程

06 职业危害与健康

环境与化工学院

0451-88036840

085229环境工程

01水处理及资源化理论与技术

02大气污染控制与应用技术

03矿山环境管理及修复技术

04固体废物处理及资源化

管理学院MBA中心

0451-88036436

125100工商管理硕士(MBA)

不区分研究方向

管理学院MPAcc中心

0451-88036397

125300会计硕士

不区分研究方向

 

 联系方式
 
 

 

南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

http://yjs.ntu.edu.cn/controls/newshow.aspx?newsid=2222

201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

    我校设有研究生入学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及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等奖助体系,以资助鼓励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一)研究生入学奖学金

    研究生入学奖学金设置为一等和二等两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奖学金5000元/生,二等奖学金2000元/生。

    1.一等奖学金:凡推免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和“985工程”、“211工程”高校的全日制毕业生被我校正常录取的考生,享受一等奖学金。

    2.二等奖学金:除“本条1”以外的其他考生,享受二等奖学金。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对新入学研究生,其入学考试国家统考科目成绩加权平均前三名者(数学按百分制折算),可申请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同时,兼顾其复试成绩和在本科阶段取得的突出成绩。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一次性发放。

(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内的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档案未调转到学校或档案主要材料不全的除外),均享受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按6000元/生/年发放。

(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鼓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学校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等方面,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人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设置为一等、二等和三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奖励比例占在校研究生人数的10%,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二等奖学金占25%,奖励标准为9000元,三等奖学金占40%,奖励标准为8000元。

(四)研究生“三助”

    学校设有助管、助研、助教“三助”岗位,根据工作量不同给予相应标准的津贴。

    (注:以上奖、助学金政策详细内容,以学校文件为准。)

 

    学校代码:10219

    招生咨询电话:0451-88036418

 

 

空军工程大学关于接收2016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通知

根据2016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我校拟接收40名应届国防生,10名“211工程”院校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我校2016年军人硕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志愿献身国防事业,为军队建设长期服务的思想牢固,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2.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异,具备硕士研究生培养潜质。

3.身体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要求。

4.国防生培养目标为非指挥干部,获得驻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办公室批准并出具书面证明。

5.“211工程”院校应届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2年9月1日后出生),毕业专业为理学、工学的男生(申请免试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证明材料

1.《推荐免试攻读空军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申请表》2份;

2.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和个人简历(限1500字以内)各1份;

3.推荐院校(驻推荐院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办公室)出具的政治资格审查证明和同意推荐的介绍信原件;

4.本科在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

5.个人相关学术成果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6.“211工程”院校应届本科生还需要当年参加高考省级招办录取底册复印件(盖学校公章)。

三、推免程序

1.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于10月8日前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中向我校提出申请并邮寄上述证明材料(未邮寄的来校复试时补交);

2.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审核通过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须在24小时内回复确认,并做好来校复试准备工作;

3.推免生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含政审、体检、专业课笔试及综合面试等,专业课笔试科目参见申请学科招生专业目录),复试时间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网上通知;

4.我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复试合格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信息发出24小时内进行确认;

5.待2016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完成后,我校向推免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注意事项

1.接收“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不再参加我校组织的2016年硕士生复试。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申请材料不全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2)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

(3)拟录取阶段严重违反所在院校管理规定的;

(4)体检不合格的。

3.研招办联系方式:

电话:029-84786148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乐东路甲一号空军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710051

相关资料下载地址:http://www.afeu.cn:8081/

沈阳大学2016年研究生招生学费标准

 

层次

类型

学科专业门类、领域

标准

学制

博士

学术型

环境科学与工程(工学)

10000元/年

3年

硕

 

士

学

术

型

经济学、管理学

8000元/年

2.5年

工学、理学

7500元/年

2.5年

艺术学

8000元/年

3年

专

业

学

位

工商管理硕士

14000元/年

2.5年

会计硕士

10000元/年

2.5年

工程硕士

7000元/年

2.5年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8000元/年

2年

教育硕士

 

沈阳大学2016年研究生招生奖助政策

 

        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和单项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包括:学业(入学)奖学金、学业(生源)奖学金、学业(在学)奖学金。

        研究生奖助学金(不含单项奖学金)适用于全日制在籍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未转入我校、超出学制规定年限的研究生除外),所有参评对象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3万元/生·年,硕士研究生2万元/生·年,每年具体奖励名额由辽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

学业(入学奖学金)

        学业(入学)奖学金:博士不设等级,均为18000元/生;硕士分为两个等级,一等奖学金为12000元/生,二等奖学金为10000元/生。

学业(生源)奖学金

        学业(生源)奖学金:分为两个等级,一等奖学金5000元/生,二等奖学金3000元/生。

学业(在学)奖学金

        博士分为两个等级,一等奖学金为18000元/生,获奖比例为50%,二等奖学金为15000元/生,获奖比例为50%;硕士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6000元/生,获奖比例为10%,二等奖学金5000元/生,获奖比例为20%,三等奖学金4000元/生,获奖比例为50%。

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年按10个月计发,博士研究生1000元/生.月,硕士研究生600元/生.月。

 “三助”岗位津贴

        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的全职岗位津贴指导标准为400―800元/月,根据岗位要求确定具体津贴标准。

单项奖学金

        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名额不限,国家级竞赛一等奖获得者(含团队获奖),奖金3000元/项;省级竞赛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获得者(含团队获奖),奖金2000元/项;市级竞赛一等奖或省级竞赛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获得者(含团队获奖),奖金1000元/项;国家级竞赛优秀奖或省级竞赛三等奖或市级竞赛二等奖获得者(含团队获奖),奖金500元/项。

        对于考取我校的研究生,除了可以申请上述奖学金外,如在培养过程中表现优秀者,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经本人申请学校考核可留校工作。

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

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江苏省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管理规定,为做好我院2016年推免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竞争、科学选拔,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提高质量、优化结构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6年研究生招生、推免生接收工作。负责制定推免生招生计划、推免生接收条件、复试办法,并监督实施过程,切实维护接收推免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院研究生部负责统筹安排接收推免生的各项工作,承担推免生报名受理、资格审核、复试组织、对外联系、信息公开等具体工作。

各研究生培养部门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在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本部门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三、接收条件

接收的推免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所就读高校推免生资格。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所学专业应与申请读研的专业相同或相近,力学、数学学科推免生可跨学科申请。我院2016年接收推免生专业名录见附件1。

(五)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

(六)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七)品行表现优良,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八)复试成绩及体格检查合格。

四、接收名额

根据《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我院2016年接收优秀推免生总数不超过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数的50%。

五、接收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公布办法。2015年9月10日前,通过院内印发通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院网站研究生教育栏目发布等方式公布《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

(二)接受报名。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推免生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选择报考我院招生专业并填写报考志愿信息,接收并确认我院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请关注系统相关功能开通、关闭时间节点)。

推免生申请攻读我院硕士研究生,应按要求向我院递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功能开通前递交,也可与网上报名同时进行。相关证明材料打包压缩(文件名以本人“姓名+所在高校名称”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yjsb@***,证明材料具体包括:

1.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接收推免生申请表1份(见附件2)。

2.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1份(须加盖所在学校院系公章)。

3.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复印件. 

4.获奖证书、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及计算机等级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5.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咨询联系电话:025-85828162,85828164。

以上材料原件须于复试时携带并验证。

(三)资格审查。院研究生部对在“推免服务系统”提交的报名申请及电子申请表、证明材料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复试通知确认。

(四)复试和体检。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和体格检查。未按要求参加复试和体检的,不予录取。

复试采用综合面试方式进行。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知识、英语听说能力、学习能力、综合素质等。

(五)拟录取。根据复试和体检结果,我院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

六、学习保障条件

我院招收的推免生在我院就读期间,减免学费,并享受每年不少于10000元的助学金。参与科研项目研究可享受一定的助研津贴。综合考核优秀的,可享受奖学金,一等奖学金金额为6000元(2014年标准)。开展学位论文研究,我院给予10000元基金资助。研究生公寓为学生提供两人一间宿舍,免收房租费。

七、拟录取推免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1.2016年7月底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

2.推免生提供的材料不真实的。

3.推免生另行报考其他院校并参加2015年全国研招统考的。

4.教育部和江苏省规定其他不予录取的情形。

八、本办法适用于我院2016年接收推免生。

九、本办法由院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附件:1.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2016年接收推免生专业名录

      2.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接收推免生申请表


 

附件1

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推免生专业名录

 

招生专业代码

招生专业名称

080502

材料学

081401

岩土工程

081402

结构工程

081403

市政工程

081405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081406

桥梁与隧道工程

081501

水文学及水资源

081502

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力学方向)

081502

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河流动力学方向)

081503

水工结构工程

081504

水利水电工程

081505

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

083002

环境工程

 

 


 

附件2:

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接收推免生申请表

申请专业:                           学习与研究方向: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照

 

片

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政治面貌

 

籍  贯

 

通信地址

及邮政编码

 

  联 系 电 话

 

E-mail

 

所在学校、院系

 

学 习 专 业

 

入学时间

 

所在专业同年级

总人数

 

前三学年总评成绩在本专业排名

 

前三学年

平均绩点

 

英语四级成绩

 

英语六级成绩

 

计算机水平

 

已发表文章目录

 

何时何地获何种奖励:

个人简历(从高中学习填起):

 

 

 

 

 

 

申请人简述:参与过的科研工作、科研学术兴趣、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其它特长及对申请免试读研有参考价值的内容。

 

 

 

 

 

 

 

 

 

 

 

 

 

 

 

 

本人保证以上所填一切内容(包括所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均为真实情况,如有虚假,本人对此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院培养部门意见(对是否同意参加复试提出明确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 章)

                                                           年    月    日

备注:

                       
     可另附打印的详实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