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辐院招生信息
辐射防护及环境保护:拟接收7名,要求本科专业为核物理、反应堆、核电子学等相关专业。
放射医学:拟接收3名,要求本科专业为放射医学等相近专业。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拟接收2名,要求本科专业为医学相关专业。
环境科学:拟接收2名,要求本科专业为放射化学、化学、化工、核化工、水力学等相关专业。
山西医科大学社会工作专业硕士MSW《社会工作实务》考试大纲
山西医科大学社会工作专业硕士MSW
《社会工作实务》考试大纲
要求考生了解社会工作实务的意义,了解通用过程模式,以及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等实务方法在儿童、青少年、老年、女性、残疾人等不同服务群体中的操作与适用范围,了解实务方法的各种工作模式及工作技巧。
参考书目:《社会工作概论》(王思斌,高等教育出版社)、《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中国社会出版社2015版)
一、社会工作实务的通用过程模式
(一)通用过程模式的基本视角
(二)通用过程模式的特点
(三)运用通用过程模式应考虑的因素
(四)通用过程模式的四个基本系统对社会工作实务的作用
二、社会工作实务的通用过程
(一)接案
1.接案阶段社会工作者的主要任务
2.接案的步骤及核心技巧
3.影响接案成功的因素
4.接案应注意的事项
(二)预估
1.预估的目的、任务、特点及原则
2.预估的基本步骤
3.预估的主要方法
(三)计划
1.服务计划的构成
2.制订服务计划的原则
3.制订服务计划的方法
4.服务协议的形式
5.服务协议的签订过程及技巧
(四)介入
1.介入的特点
2.介入的分类
3.选择介入行动的原则
4.直接介入的行动及策略
5.间接介入的行动及策略
(五)评估
1.评估的目的
2.评估的作用
3.评估的类型
4.评估的方法与技巧
(六)结案
1.结案的类型
2.结案的任务
3.结案时服务对象的反应及处理方法
三、儿童社会工作
(一)儿童的需要及问题
(二)儿童社会工作的特点
(三)儿童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
(四)儿童社会工作的主要方法
四、青少年社会工作
(一)青少年的需要及问题
(二)青少年社会工作的特点
(三)青少年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
(四)青少年社会工作的主要方法
五、老年社会工作
(一)老年人的需要及问题
(二)老年社会工作的特点
(三)老年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
(四)老年社会工作的主要方法
六、妇女社会工作
(一)妇女的需要及问题
(二)妇女社会工作的特点
(三)妇女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
(四)妇女社会工作的主要方法
七、残疾人社会工作
(一)残疾人的需要及问题
(二)残疾人社会工作的特点
(三)残疾人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
(四)残疾人社会工作的主要方法
八、矫正社会工作
(一)服务对象的需要及问题
(二)矫正社会工作的特点
(三)矫正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
(四)矫正社会工作的主要方法
九、社会救助社会工作
(一)社会救助社会工作的特点
(二)社会救助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
(三)社会救助社会工作的主要方法
十、家庭社会工作
(一)家庭社会工作的特点
(二)家庭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
(三)家庭社会工作的主要方法
十一、学校社会工作
(一)学校社会工作的特点
(二)学校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
(三)学校社会工作的主要方法
十二、社区社会工作
(一)社区社会工作的特点
(二)社区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
(三)社区社会工作的主要方法
十三、医务社会工作
(一)医务社会工作的特点
(二)医务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
(三)医务社会工作的主要方法
山西医科大学社会工作专业硕士MSW《社会工作原理》考试大纲
了解社会工作的产生背景及其基本假设;了解社会工作的社会功能,把握社会工作在解决社会问题上的基本价值取向和思路;理解社会工作的基本概念、基本特点及其本质;掌握社会工作的基本知识,包括价值理念、理论基础、过程模式等。
参考书目:《社会工作概论》(王思斌,高等教育出版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中国社会出版社2015版)
一、社会工作的目标、要素及主要领域
(一)什么是社会工作、社会工作的目标及功能
(二)社会工作的发展
1.西方社会工作在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
2.中国社会工作在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
(三)社会工作的要素
(四)社会工作者的主要角色
(五)社会工作的主要领域
(六)社会工作与其他社会科学的关系
二、社会工作的价值观与专业伦理
(一)中国和西方福利思想对社会工作的影响
(二)社会工作价值观
1.社会工作价值观的作用
2.社会工作价值观的内容
(三)社会工作专业伦理
1.社会工作专业伦理的作用
2.社会工作专业伦理的特点
3.社会工作专业伦理的内容
4.社会工作中的伦理难题及处理
(四)社会工作专业守则
三、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
(一)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的关系
1.人类需要的层次和类型
2.人类行为的类型和特点
3.社会环境的构成要素
4.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的关系
(二)人生发展阶段
1.人生发展各阶段的生理、心理及社会发展特征
2.人生发展各阶段面临的主要问题
四、社会工作理论的应用
(一)精神分析理论在社会工作中的应用
(二)认知行为理论在社会工作中的应用
(三)系统理论和生态系统理论在社会工作中的应用
(四)人本主义和存在主义理论在社会工作中的应用
(五)增能理论在社会工作中的应用
五、个案工作方法
(一)个案工作的本质
(二)个案工作的主要模式
1.心理社会治疗模式的内容及特点
2.认知行为治疗模式的内容及特点
3.理性情绪治疗模式的内容及特点
4.任务中心模式的内容及特点
5.危机介入模式的内容及特点
6.人本治疗模式的内容及特点
7.家庭治疗模式的内容及特点
(三)个案工作各阶段的工作要求
(四)个案工作的技巧
(五)个案管理
六、小组工作方法
(一)小组工作的类型及特点
(二)小组工作的主要模式
1.社会目标模式的特点及实施原则
2.治疗模式的特点及实施原则
3.互动模式的特点及实施原则
4.发展模式的特点及实施原则
(三)小组工作各阶段的工作要求
(四)小组工作的技巧
七、社区工作方法
(一)社区工作的特点及目标
(二)社区工作的主要模式
1.地区发展模式的特点及实施策略
2.社会策划模式的特点及实施策略
3.社区照顾模式的特点及实施策略
(三)社区工作各阶段的工作要求
(四)社区工作的技巧
八、社会工作行政
(一)社会服务计划
1.社会服务机构规划
2.社会服务方案策划
(二)社会服务机构的类型与运作
(三)社会服务机构的领导
(四)社会服务机构的人力资源管理与志愿者管理
(五)社会服务机构的财务与筹资管理
(六)社会服务机构的公信力与公共关系管理
(七)我国社会福利行政体系
1.我国社会福利行政体系的构成
2.我国社会福利行政体系的运作方式
3.我国社会福利行政体系的特点
九、社会工作督导
(一)社会工作督导的对象与内容
(二)社会工作督导的功能
(三)社会工作督导的方法与应用
十、社会工作研究
(一)社会工作研究的功能
(二)社会工作研究的方法论
(三)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的特点及适用范围
(四)具体研究方法
(五)资料的整理与分析
(六)研究报告的撰写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1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优惠政策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意见和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要求,为了吸引优秀生源,保证研究生招生质量,针对我校201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工作,制定如下优惠政策。
一、本政策适用于我校2016年招收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二、奖励及资助政策
1、校长奖学金:在2016级学术型硕士的工学、理学、管理学(不含法学)和专业型硕士的工程硕士(不含会计、公共管理、工商管理)设立校长奖学金,覆盖面100%,奖励标准为一志愿考生5000元,调剂考生4000元。校长奖学金在2016级研究生入学并通过资格审查取得学籍后发放。
2、国家奖学金:按国家政策执行,获奖者奖励标准为20000元,一次性发放,奖励人数根据辽宁省下达指标确定。
3、国家助学金:档案转入我校的各类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均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人/年,覆盖面100%。
4、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在校期间每年评选一次学业奖学金。2015年我校学业奖学金标准分二个等级,覆盖面53%,一等奖学金9000元,二等奖学金5000元。学业奖学金具体评选和发放办法根据当年国家、省财政拨款情况及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5、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研究生可通过校内兼职工作获得岗位助学金,包括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津贴。
助研岗位助学金:由指导教师根据研究生参与科研工作情况确定。
助教岗位助学金:500元/月。
助管岗位助学金:500元/月
学生辅导员岗位助学金:600元/月
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具体执行办法见《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暂行办法》。
6、省优秀论文奖:获辽宁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励5000元,获辽宁省优秀硕士论文提名奖励3000元;
7、专项奖学金:由社会、企业、个人捐资设立,用于奖励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或特定学科、专业的优秀研究生。
8、特困生政策:对家庭经济条件特殊困难的研究生给予开辟绿色通道申请助学贷款的政策,具体按《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三、本政策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说明
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说明
一、招生类别
我校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攻读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硕士研究生。
考生在报考专业学位时一定注意,我校专业学位的学科代码前三位数字是105,请考生报考前认真区别,防止错报为学术学位代码。
- 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医药卫生事业贡献力量,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有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入学报到时未能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将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往届本科生毕业生(应有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 月1 日,下同)学习或工作的人员以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可以报考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但不能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同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修完本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8门相关专业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合格),并提交相关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③须近2年(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 月1 日)在国家核心期刊(北京大学核心期刊目录)上至少发表1篇与所报考专业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为第一作者);
④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已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
⑤如取得复试资格,复试时还需加试两门本专业基础课。
同等学力人员在现场确认后一周内必须向我院提交毕业证、8门主干课程成绩单、英语四级成绩单、论文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如不提交上述材料我院将不予准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学校不提供奖助学金。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专业限制要求
1、原则上考生报考专业必须与自己毕业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2、报考学术学位的要求:
(1)报考生物学各专业(包括植物学、生理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神经生物学、微生物学)的考生必须是生物学专业、生物技术专业、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临床检验、法医学、卫生检验、护理、药学等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的毕业生,不接受其他专业毕业的考生报考。
(2)报考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的考生仅限医学专业毕业生;
(3)报考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的考生仅限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临床医学各专业、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护理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卫生事业管理方向)。
的毕业生报考;
(4)报考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必须是临床医学各专业。麻醉学专业限报麻醉学方向、影像医学专业限报影像学方向,放射医学专业限报放射肿瘤方向,临床检验专业限报临床检验诊断方向。
(5)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允许跨专业报考,但跨专业报考者在复试时需要加试两门专业基础课。
(6)毕业专业为护理学、生物技术、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预防医学、卫生检验、药学、心理学等专业考生限制跨专业报考临床医学。
3、报考专业学位的要求:
报考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只限参加全国高考录取的全日制本科应届和往届毕业生。
(1)公共卫生硕士:报考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是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临床医学专业(影像、麻醉除外)、预防医学专业、临床医学检验专业、卫生检验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仅限卫生事业管理方向)专业毕业。不接受其他非医学类管理专业、护理专业毕业的考生报考。
(2)从2016年起报考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必须是符合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参照当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相关文件规定)规定专业的全日制统招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3)报考口腔医学专业的考生仅限口腔医学专业毕业生。
四、初试考试科目
我校考试有以下几类,所含专业课程内容及如下:
(一)攻读学术学位研究生
1、西医综合(306):全国统一命题。试题覆盖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内科学(包括诊断学)、外科学,总分300分。
2、卫生综合(353):我校命题。试题覆盖流行病学、环境卫生学、卫生统计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总分300分。
3、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621)、细胞生物学(622)、药用植物学(623)、生理学(850)、生物化学(851)、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852)、生药学(853),我校命题。
(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
1、西医综合(306):全国统一命题。试题覆盖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内科学(包括诊断学)、外科学,总分300分。
2、卫生综合(353):我校命题。试题覆盖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总分300分。
3、口腔综合(352):我校命题。试题覆盖口腔颌面外科学、牙体牙髓病学、口腔修复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解剖生理学、牙周病学、口腔黏膜病学,总分300分。
四、加试科目
按照招生条件中规定的需要加试的考生,加试科目如下:
(1)生物学各专业和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专业考生:免疫学、病理生理学
(2)临床医学专业:病理解剖学、诊断学
(3)预防医学专业考生:免疫学、生物化学
(4)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思想道德修养、中共党史
五、报名时间与办法
1、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网,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具体时间和网址以教育部规定为准),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以后不再允许报考我校研究生。
2、网上交费: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核对报名信息并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
3、现场确认:已成功网上交费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持本科毕业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到省级招办指定的报考点并读取二代身份证信息和照相。
4、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正确填写所有信息,考生提供的本人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必须准确无误,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六、资格审查
所有考生必须在复试时按照我校复试通知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审时考生不得弄虚作假,否则立即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以后不再允许报考我校研究生。
七、复试和录取
具体复试要求届时查看我校的2016年复试办法。
八、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凡按照少数民族分数线录取的考生一律按定向就业录取。
录取类别被确定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在发放录取通知书前须与我校、用人单位三方分别签订定向合同,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学制:三年。
十、有关信息发布
在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考试、查询考试成绩、复试和录取等各工作环节,我们都会在研究生学院网页上张贴通告和注意事项,不通过邮局寄发。请考生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
十一、学制、学费及奖助体系
1、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学费按照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统一规定标准收取,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为8000元/学年,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为10000元/学年。
2、学校现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学业奖学金来保障全日制研究生的学习和生活。
十二、违纪处罚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三、其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校不提供自命题考试科目参考书范围及历年各专业课的试题。
单位代码:10127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建设路31号 邮政编码:014060
联系人:赵洪英 联系电话:0472-7167926 传真:0472-7167831
学校网址:http://www.btmc.cn
广西民族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http://yjs.gxun.edu.cn/info/1028/2607.htm
广西民族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http://yjs.gxun.edu.cn/info/1028/2608.htm
湖南工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报公告
为方便考生顺利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事宜,现将2016年我校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时间是:2015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于9月24日至27日进行预报名)。
湖南省考点网上支付报考费时间是:10月10日至31日。
我校考点现场确认时间是:11月7日至11日。地 点:湖南工业大学河西校区科技楼1楼西侧厅 (具体见我校考点公告)。
二、我校报名点(4313)只接受本校应届生和报考本校的考生(MBA考生除外)报考。
三、报考我校美术学(1304L1)、设计学(130500)、音乐(135101)、舞蹈(135106)、艺术设计(135108)专业的考生要求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湖南工业大学(4313)为考点,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确认网报信息和照相。否则将不予参加考试。
四、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和我省其他管理类联考科目专业(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我校报名点不接受报考。
五、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将会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的考生报考点和报考单位有权拒绝其报考。
六、2015年11月7日-11月11日,网报成功且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可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我校指定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七、我省所有报考点全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费,选择我省报考点的考生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网上缴费将不能参加现场确认。考生网上缴费成功,若现场资格审查未通过一律不予现场确认,所缴报考费一律不予退还。请选择我省报考点的考生网上缴费前仔细核实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八、请考生在填报报考信息前,仔细阅读相关考点和招生单位的公告。报考我校考生请详细查阅我校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说明和招生目录以及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的相关公告信息。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湖南工业大学考点(4313)现场确认公告
一、本考点现场确认的具体安排
确认日期:2015年11月7日-11月10日(逾期不补)
时 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中午12:00-14:30休息)
地 点:湖南工业大学河西校区科技楼1楼西侧厅
二、现场确认资格审查
1、所有确认考生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件,其他证件不能作为报考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遗失或无法核验,请携带户口本原件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相片的身份证明材料。并请在11月20日前办好新身份证再次到报考点核验,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2、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携带本人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包括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携带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进行核对。未经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考试资格,不能参加入学考试。
3、在录取当年(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否则,报考点和报考单位有权拒绝其确认。
4、考生如在网报期间经网报系统查询本人的学历认证结果与教育部比对学历数据库无法核实或确认期间学籍学历信息提示无法核验的,考生必须提供权威机构的验证报告。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下载并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应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下载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书》。现场确认时不能提供的,考生必须在11月20日前向报考的招生单位提供,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三、我省所有报考点全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费,选择我省报考点的考生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网上缴费将不能参加现场确认。考生网上缴费成功,若现场资格审查未通过一律不予现场确认,所缴报考费一律不予退还。请选择我省报考点的考生网上缴费前仔细核实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初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27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
考场地点:湖南工业大学河西校区公共教学楼。
注 意:2015年12月14日至12月28日(24小时开放),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9月23日
黑龙江省科学院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我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报考 2016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5年10月份到教育部指定网站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www.chinayz.com.cn )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 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以报考点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为准。
2. 哈市报考我院的考生到到黑龙江省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外省市报考我院的考生按当地招办规定办理。
3. 确认程序
(1)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加学生证)、现役军人及军队文职干部证件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 考生按规定交纳报考费;
(3) 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四、考生资格审查
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我院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一)初试日期:以国家规定的硕士研究生初试考试日期为准。
(二)初试科目:
1、政治理论(满分为 100 分);
2、外国语(满分为 100 分);
3、业务课(满分为 150 分);
4、业务课(满分为 150 分)。
(三)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待定。复试一般在 5 月上旬前结束。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复试原则上进行 120% 左右的差额复试。
六、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应按招生单位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七、录取
我单位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