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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型)招生复试办法

为切实做好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入学考试的复试工作,把好入学质量关,根据《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9〕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型)招生复试办法如下:

一、复试原则:复试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凡违反招生纪律者,将严肃查处。

二、组织领导

1.领导机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组长:曾峻 (副校长)

 副组长:罗峰(研究生部主任)

  成员:各学位点负责人

2.实施机构:研究生部具体负责全校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组织并确定复试的基本要求,各学科复试小组按照研究生部拟定的复试基本要求,负责本专业考生的复试工作。

3.复试小组:各专业点的复试招生小组由5名副教授以上人员组成,组长由本专业点负责人担任;外语复试小组由1名外语教师和4名专业教师组成。各复试教师应无直系亲属报考,同时需参加研究生部组织的统一培训。

复试小组的职责:根据本专业的特点,并参照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规定,拟定专业综合课的笔试试题及一定数量难度适中、有一定覆盖面的口试试题,并确定评分标准;组织阅卷,评定成绩;根据初复试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三、复试要求

    1.本校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具体比例为1∶1.4。

    2.复试包括本专业综合知识、外语水平、思想政治品德和心理测试等内容。

    3.对应届毕业的考生,应着重考核其应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对在职报考的考生,应着重考核其专业基础是否扎实,以及了解其工作中的成果等。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以同等学力报考者,除上述考核外,必须加试(笔试)2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具体的加试科目为《哲学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国民经济学专业具体的加试科目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宏观经济学》,政治学理论专业和政府管理专业具体的加试科目为《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和《公共组织理论》,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具体的加试科目为《马克思主义思想史》和《当代世界政治与经济》,中共党史专业具体的加试科目为《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史》和《执政党建设理论》,社会管理专业具体的加试科目为《社会学概论》和《社会研究方法》。

4.外语复试主要了解考生基础外语和专业外语的听说能力。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着重了解考生对一些重大政治事件的认识,并对考生的治学态度进行必要的考察;心理测试着重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质状况,测试结果仅作为参考,测验分数不计入复试成绩。

四、复试内容

复试科目(分数)为:专业综合课笔试(50分)、专业综合课面试(150分)、英语口语听力测试(50分)、心理测试(不计入总分)四种,总分250分,合格线为15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面试成绩由复试小组成员分别评分后取平均分的方法确定。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

1.专业综合课

专业综合课复试采取专业综合课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专业综合课笔试总分为50分,笔试时间为2小时。面试总分为150分。面试时,考生从题库中任意抽取两道题目进行口头或书面回答。复试小组可就考生的回答进一步提问。面试时间控制在每人30分钟以内,但不得少于20分钟。

2.外语

外语复试分听力考试和口试两部分,总分为50分,其中听力部分占25分,口试部分占25分。

3.对于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以同等学力报考者复试期间加试的2门业务课,每门满分100分。其中任何一门加试业务课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

4.思想政治品德的考核,采取问卷和查阅档案的方式进行。

五、时间安排

1.在《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参加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公布后,各招生专业复试小组对符合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含调剂生)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拟进入复试考生的名单,报研究生部复核。

2.复试名单确定后,由研究生部向考生发复试通知书。

3.复试小组应在研究生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组织复试,并对复试过程作详细记录,同时将复试综合评定材料经审核后汇总,及时上报研究生部。

4.复试期间进行体检、政审及其他情况审查,具体由研究生部统一安排。

六、监督

我校招生复试工作的监督举报电话:22880000-83104,监督举报电子信箱:toususdx@126.com;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漕南路200号,上海市委党校研究生部 招生监督办公室,邮编200233。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研究生部

2016年3月14日

 

 

2016年双证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复试办法

为切实做好我校双证公共管理硕士(MPA)入学考试的复试工作,根据《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9〕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2016年双证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复试办法如下:

一、复试原则:复试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凡违反招生纪律者,将严肃查处。

二、组织领导

1.领导机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组长:曾峻 (副校长)

 副组长:罗峰(研究生部主任)

成员:各学位点负责人

2.实施机构:MPA教育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具体负责MPA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组织并确定复试的基本要求,复试小组按照中心拟定的复试基本要求负责考生的复试工作。

3.复试小组:专业复试小组由5名副教授以上人员组成,组长由MPA教育中心主任担任;外语复试小组由1名外语教师和4名专业教师组成。各复试教师应无直系亲属报考,同时需参加中心组织的统一培训。

复试小组的职责:根据本专业的特点,并参照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规定,拟定专业综合课的笔试试题及一定数量难度适中、有一定覆盖面的口试试题,并确定评分标准;组织阅卷,评定成绩;根据初复试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三、复试要求

1.本校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具体比例为1:1.2。

2.复试包括本专业综合知识、外语水平、思想政治品德等内容。

3.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职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等学力考生在面试环节加大对专业基础知识掌握情况的考核,不再另外进行加试。

4.外语复试主要了解考生外语的听说能力。

四、复试内容

复试科目(分数)为:笔试(政治100分,公共管理基础知识100分)、专业综合课面试(100分)、英语口语面试(50分)三种,总分250分,合格线为15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其中政治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政治笔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笔试、专业综合面试、英语口语面试任何一项缺考者不予录取。复试面试成绩由复试小组成员分别评分后取平均分的方法确定。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1.笔试:

(1)政治(100分,开卷1小时)

复习大纲:

一、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以及十八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决定;

二、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和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主要精神;

三、《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

(中共中央宣传部编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4年6月版);

四、2015年1 月1 日以来国内外重大时事问题

(2)公共管理基础知识(100分,闭卷1.5小时)

参考书目:1、竺乾威,《公共行政理论》(复旦博学·MPA系列),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2、曾峻 ,《公共管理新论:体系、价值与工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3、欧文.E.休斯,《公共管理导论》(第三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2.专业综合面试(100分):结合考生的背景评估材料,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时间控制在每人30分钟以内,但不得少于20分钟。面试时,考生从题库中任意抽取两道题目进行回答。复试小组可就考生的回答进一步提问。

3.英语口语面试(50分):考察考生英文的听说能力。面试时,考生从题库中任意抽取一组题目进行回答。

4.思想政治品德的考核,采取政审等方式进行。

5.总成绩

总成绩=(初试成绩/3)*0.5+(复试成绩/2.5)*0.5,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五、时间安排

1.在《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参加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公布后,复试小组对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含调剂生)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拟进入复试考生的名单,报中心复核。

2.复试名单确定后将在网上进行公示,考生可自行查询,中心不寄发书面复试通知书,将采用发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考生。

3.复试小组应在中心规定的时间内统一组织复试,并对复试过程作详细记录,同时将复试综合评定材料经审核后汇总,及时上报中心。

4.复试期间需进行政审和体检,具体要求见复试安排。

六、监督

我校招生复试工作的监督举报电话:22880000-83104,监督举报电子信箱:toususdx@126.com;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漕南路200号,上海市委党校MPA教育中心 招生监督办公室,邮编200233。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MPA教育中心

2016年3月14日

 

关于统一回复调剂生若干问题时间的通知

各位调剂生:

       我院已经对外公布了初试合格分数线,请各位申请调剂的考生于3月15日17:00前联系调剂工作,我们会在3月16日统一回复调剂结果,各位发送过邮件申请的考生,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及时回复,请耐心等待,如有疑问请致电我院招生办公室。

调剂申请:1、个人考研成绩;2、个人简历(附成绩单、获奖证书等)

调剂渠道:gte_624@163.com

联系人:史老师 028-83017662

 

                                                                                              中国航空研究院624所

                                                                                                    2016年3月13日

关于公布2016年我院一志愿考生合格线的通知

各位考生:

科目单科<100分单科>100分总分
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4060275
航空宇航制造工程4060275

        请一志愿上线的考生准备参加复试,复试通知将于3月14日—16日期间下发,如有疑问或其他咨询请联系我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方式:史老师 028-83017662

 

                                                                                                   中国航空研究院624所

                                                                                                           2016年3月13日

湖南中医药大学201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

各位考生:?xml:namespace>

   根据2016年报考我校考生的考试情况,我校少数学院的部分专业可能接受调剂,具体如下: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缺额人数(人)

人文社科学院

中医文化学

1~2

中医心理学

中医学院

中医基础理论

4~6

中医临床基础

中医诊断学

方剂学

中西医结合基础

中医医史文献

医学院

中西医结合基础

4

第一中医临床学院

药剂学

2~4

临床中药学

临床检验诊断学

第二中医临床学院

中医骨伤

5~10

中医五官

中医妇科

中西结合临床

中西医结合学院

中西医结合基础

6~8

中医亚健康学

针灸推拿学院

中西结合康复医学

4~6

护理学院

中西结合护理学

1~2

临床医学院

中西医结合检验学

12~16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各领域)

管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中医药信息学

2~3

中医管理学

中药粉体与创新药物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

中药学

2~3

药理学

长沙市中心医院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各领域)

8~10

二、调剂要求

     1、所有申请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硕士生复试A类线,符合总分和单科分数要求,且符合国家教育部关于2016年研究生调剂的各项政策。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1]、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7]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或学术型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专业学位。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专业学位考生本科毕业专业必须分别是临床医学和中医(中西医结合)。

     4、我校各专业均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的考生。

     5、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申请调剂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仅是校内跨院系调剂者优先。 

三、调剂程序

     1、3月12日起,考生可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意向采集系统上填写调剂志愿,进行调剂预登记。?xml:namespace>

     2、我校将根据实际缺额情况,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对预登记志愿分批次发送复试通知。

     3、3月18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开通后,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段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平台,完成调剂确认手续,并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四、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31-8845941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联 系 人:肖老师

关于2016年硕士研究生网上调剂意向采集信息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分数线已经公布,欢迎符合国家分数线的考生调剂到我校相关专业就读(具体专业明细在上一条通知“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政策”中)。

    有意向调剂到我校就读的考生,请在打电话咨询的同时,务必登陆硕士研究生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填写调剂意向。便于我们统计信息,与考生联系!

 

                                                                  

                                                                       黑龙江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接收调剂专业

学术型:土木工程、建筑学

专业型:建筑与土木工程、艺术设计

奖励政策

1.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研究生,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公布的当年一区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单科及总分须同时达线),并通过我校复试均可优先录取。?xml:namespace>

2.奖学金:一等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学年12000元(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第一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覆盖面100%);二等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学年8000元(被我校录取的调剂考生,第一年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覆盖面100%)。

3.除此之外我校还设有:

①国家奖学金,每年每生20000元。

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年6000元。

4.另外学校还设立多项优秀奖学金。对科研工作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发放科研方面的奖学金。我校对在学期间表现优秀的研究生,提供多项优秀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奖项有:研究生单项奖(包括:论文奖、学科竞赛奖、技能奖、发明奖、科研成果奖)、优秀研究生奖、优秀研究生干部奖、优秀毕业研究生奖、优秀研究生标兵奖(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特色专门设立的奖项)

5.我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和“三助一辅”兼职岗位(每学期都设立多个三助、一辅岗位)。

三峡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历史

三峡大学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宜昌)和原湖北三峡学院于2000年6月29日合并组建。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宜昌)的前身是于1978年成立的葛洲坝水电工程学院,先后隶属于水利电力部、能源部、电力工业部、国家电力公司,1996年与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合并,组成新的武汉水利电力大学,成为“211工程”建设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原湖北三峡学院是由原宜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宜昌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宜昌职业大学于1996年合并而成。

学校办学历史最早可以追溯至1923年,1978年开始举办本科教育,是国家首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1996年开始举办硕士研究生教育,1998年开始培养博士研究生。学校面向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20余个国家(地区)招生,在全国全面进入一本招生。

学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有优秀本科生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权、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少数民族预科生资格,招收留学生和中国政府奖学金生(CSC)资格、免试招收香港地区学生资格。

学校是国家水利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大学,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目前,三峡大学已成为水利电力特色与优势比较明显、综合办学实力较强、享有一定社会声誉的综合性大学。

2.地理位置

三峡大学所在地宜昌市被人们誉为“三峡明珠”、“世界水电之都” 。宜昌市是湖北省域副中心城市,历史悠久,文化深厚,资源丰富,交通便利,气候适宜。举世闻名的长江三峡之西陵峡、三峡大坝、葛洲坝均在此地。宜昌市还是中国旅游名城,有清江画廊、三游洞、屈原故里等秀美风光,是理想的居住、学习的好去处。

3.基础设施

学校占地面积3787亩,校舍总建筑面积140万平方米。有各类教学实验(实训)中心18个,包含功能实验室169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4万余台(件),设备总值达3.49亿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280余万册,中外文电子图书152余万册,中外文数据库40余个,各类数字资源60TB;建有160多个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和产学研合作基地,其中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2个。2008年被授予“中国教育和科研网三峡地区节点单位”。2011年被评为“高等教育信息化先进单位”,2012年成为教育部首批全国66所本科院校试点单位之一。

4.学科专业

学校现有30个学院,71个本科专业,涵盖理、工、文、医、经、管、法、教育、艺术九大学科门类,其中国家级特色本科专业5个,省级本科品牌专业10个;获批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7个;省级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计划9个。现有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水利工程),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1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0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69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有工程、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临床医学、会计(MPACC)和翻译(MTI)等6个类别15个硕士专业学位点,有11个省级重点一级学科。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生24373人,博士、硕士研究生3668人,已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24人,来华留学生1048人。

5.师资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997人,其中教授414人,副教授972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701人;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水利工程组)成员1人。有博士生导师45人,硕士生导师905人;拥有水利工程、土木工程2个学科的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权。获批省级及以上教学团队4个;获批“楚天学者计划”设岗学科46个,获批“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及楚天学子人选84人;有国家级人才工程人选、专家29人,其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有省部级人才工程人选、专家72人;学校聘请了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蒙代尔及21位院士在内的282名专家担任兼职教授。学校是“湖北人才工作十强高校”。

6.科研项目及教学成果

近年来,学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4500余项,其中国家攻关课题、“973计划”项目、“863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重点科研项目近560项,年均科研经费超过2亿元;有110余项科研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其中,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6项;获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12项,二等奖29项,三等奖38项;获省部级社会科学奖励一等奖3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26项;获授权发明专利近150余项;公开出版学术专著、译著、教材550余部,年均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近3000篇,其中被三大检索收录、人大复印资料转载的论文近800篇;有1000多项技术开发成果被应用于水利电力行业和地方。学校主办有《三峡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三峡论坛》等学术期刊。

7.国际合作办学

学校贯彻开放办学方针,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学校是“联合国学术影响力”(UNAI)组织成员,“世界高校联盟”(N.E.W.S.)组织常设秘书处单位,目前已与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20余所高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学校是湖北省省属高校中招收留学生人数最多、规模最大的高校,具有招收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CSC)资格,设有HSK(汉语水平考试)考点,开办6个中外合作办学和校际合作项目。2010年学校获得湖北省政府授予的“扩大开放先进单位”称号;2011年获教育部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来华留学生招生资格;2014年获批成为国家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建设单位,现有在校来华留学生1000余人。成功承办了教育部“留动中国”、湖北省“世界著名科学家来鄂讲学计划·武汉论坛”等大型活动。

8.学术期刊

我校主办有《三峡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三峡论坛》、《实用医学进修杂志》、《水电工程进展》、《灾害与防治工程杂志》、《研究生论丛》等学术期刊。

二、激励机制

1.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

2.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2000元/年、二等奖8000元/年(一、二等奖各占50%),三等奖4000元/年,总覆盖面100%。

推免生和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985/211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第一年可直接享受一等奖。

4.单项奖学金,覆盖面30%以上。

5.社会奖学金,由其它社会组织或个人定向捐资设立的奖学金,奖励标准分别按其奖励办法规定执行。

6.对家庭困难、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学校还可提供一定的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和协助办理助学贷款。

7.对于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给予一定的特困补助。

8.设有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用于资助有一定科研基础、可望取得高水平科研成果、体现学科交叉和学科创新的选题。

9.设有硕士学位论文培优基金,用于资助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

若本校对上述奖助标准及激励机制进行重新修订,则按新标准执行。

三、收费标准

硕士研究生年学费标准为:工商管理(MBA)2.1万元/年,会计硕士(MPACC)1.4万元/年,翻译硕士(MTI)1.2万元/年,公共管理(MPA)2.0万元/年,其他专业均为8000元/年。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范围及政策

我校于2012年开始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生源范围是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重庆、四川、陕西、内蒙、广西、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特殊措施。

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且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毕业生)与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考生签订协议书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毕业生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五、调剂条件及调剂程序

(一)调剂条件

见国家2016年调剂政策(目前还未公布)

(二)调剂程序

1.考生自行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并提交调剂申请。

2.相关学院下载申请调剂考生信息并审核。

3.相关学院通过调剂系统通知已审核合格考生参加复试,并通知考生网上确认。

4.复试结束后,各学院通过调剂系统将拟录取考生置待录取标志并通知考生确认。

六、三峡大学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7-6392638、6393256

E-mail:yzb@ctg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ctgu.edu.cn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ctgu.edu.cn/cms/

学校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大学路8号 邮政编码:443002

七、招生专业一览表(有调剂意愿的学生可与相关学院联系)

 

全日制学术型招生专业目录

学院

专业代码及名称

学院联系方式

水利与环境学院

081500 水利工程

许老师:0717-6392165

邮  箱:402794554@qq.com

080104 工程力学

087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土木与建筑学院

081400 土木工程

徐老师:0717-6393926/2064

邮  箱:540898016@qq.com

081800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机械与动力学院

080200 机械工程

郭老师:0717-6397573

邮  箱:jxkyb@ctgu.edu.cn

电气与新能源学院

080800 电气工程

唐老师:0717-6392670

邮  箱:dq6392670@163.com

081101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杨老师:0717-6393012

邮  箱:jsjkyb@ctgu.edu.cn

083500 软件工程

经济与管理学院

(MBA、MPAcc教育中心)

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

李老师:0717-6394124、5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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