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烟草研究院2017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郑州烟草研究院2017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推免生工作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励高校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为深化我院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发挥推免生在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等方面的作用,依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
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接收推免生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选拔;坚持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1.院硕士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推免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在硕士学位评定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督察组和分方向推免生复试小组。
2.各导师组组长任复试小组组长,复试小组由事业心和责任心强,熟练掌握英语,学术造诣较深、在科研工作中成绩显著的专家、导师5-7人组成,负责具体的复试工作。
3.人事处负责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三、申请条件
1.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无任何处分记录;
2.获得所在学校当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免试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所学专业必须与我院招生专业相近或相关,有利于我院学科发展;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4.在校期间获得过奖学金或其它奖励;
5.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6.热爱科学事业,有较好的科研潜力,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
好。
四、接收计划及复试基本要求
1.计划
根据各学科专业情况,我院2017年拟招收12名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推免生招收计划不超过总招收计划的50%。实际招生人数待教育部审定后公布。
2.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思想品质和综合素质考核、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核(以面试、考试和实践操作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体检,政审三个部分。
1)思想品质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30分):
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在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生的举止、口头表达、心理健康等情况。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2)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核(满分70分):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掌握情况,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了解考生对知识灵活运用,从事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造精神和创新能力。
专业能力考核(或考试)40分,实践操作30分,由各复试小组具体实施。
3)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3.拟录取资格确定
1)优先接收全国重点大学(设有研究生院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同时注重国内有影响力院校的优势学科专业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接收工作。
2)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A.复试成绩一般不低于80分;
B.体检合格
C.思想品德及政审考核合格
D.根据复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初步确定拟录取考生。
五、提供材料
提供材料一律为A4纸张。
1.《郑州烟草研究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
2.《郑州烟草研究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1份;
3.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1份;
4.获得奖学金等相关奖励的证书复印件、学术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信。
5.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
六、接收程序
推免生各环节接收工作均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
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进行。
1.考生须在2016年9月28日至10月10日期间网报我院。
2.我院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并于10月21日前组织复试,凡通过复试,被我院接收的考生,由我院发布待录取通知。
3.拟录取推免生名单上报河南省招办,审核通过后,在我院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录取名单面向社会公布。
七、注意事宜
1.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参加硕士生入学全国统一考试。
2.已录取的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录取资格:
1)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学习成绩有补考和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毕业证书;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处分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八、监督和复议
推免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及结果全面负责。
九、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办法由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国青年政治学院考点报名公告
据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文件及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报考点实际情况,我校报考点现制定以下报考须知。请考生首先仔细阅读《2017年北京市硕士生报考须知》以及《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可登录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查询)。考生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并满足我校报考公告的要求后,方可成功选择我校为报考点。请考生认真阅读各级网上报名公告、网上报名指南以及网上报名常见问题。对于不按相关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从而导致不能考试或复试的情况,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本公告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及北京市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及北京市最新政策执行。
一、网上报名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
考生报名前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相关报考须知,并仔细阅读教育部、北京考试院及我校考点的报名公告,按要求报考。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研招网”报考须知。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预报名时间(仅限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正式报名开始后,不必重复报名。
2、正式报名时间(应届生、往届生):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二、考点选择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按相关规定选择正确的报考点,且“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三项为报考关键信息,不论是否已支付报名费,在提交信息生成报名号后,此三项信息都不允许修改,考生若要更换正确报名,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前,重新报名、交费,逾期亦不再补报。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点、招生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的,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考点选择注意事项:
1、本考点名称:中国青年政治学院;考点代码:1166
2、报考京内招生单位各类考试方式的考生,除一志愿报考中国青年政治学院者,不得选择本考点。
3、在京内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一志愿报考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的,必须选择本考点;如报考京外招生单位,可以选择本考点或北京地区其他符合规定的考点。
4、在京外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参加培训班的学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考点,不得选择本考点。
5、在京工作(要求提供北京工作单位开具的注明“本证明仅用于报名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工作证明)或具有北京市户口的报考京外招生单位往届生,可以选择本考点或北京地区其他符合规定的考点。
6、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管理类联考”、“单独考试”、“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选择本考点。
7、报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考试科目“业务课2”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科目代码第1位为“5”)的考生,不得选择本考点。
8、网上报名,每名考生只可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且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必须与身份证中信息保持完全一致,不得使用曾用名报名。
9、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现场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10、由于我校所能容纳考生数量有限,因此网上报名期间,我校将根据本考点最大容纳考生数量,结合已报名交费考生人数,实时停止接收报考京外招生单位考生报名,请考生注意研招网实时的网报公告。
11、现场确认、学历(学籍)在线校验、打印准考证等具体安排,我们将于近期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yjsc.cyu.edu.cn)上予以发布。我校考点的所有通知、公告,均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yjsc.cyu.edu.cn)上发布,请注意查看。
同时,欢迎考生关注“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研究生处”微信公众号,以便及时掌握招生考试动态。请搜索微信公众号“中青研究生处”
中国中医学科学院报考咨询QQ群建立
QQ群号: 326166748
微信平台:a01064014411-3380
2017年中物院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及研究方向简介
网盘地址:http://pan.baidu.com/s/1gfdUdSv
关于网报时填写个人信息中的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请务必填写详细,以便及时收取录取通知书等后续材料。手机号码务必填写(在收取录取通知书之前请勿更换),以便招生单位及时联系考生。
通信地址请按照以下格式填写:
XX省 XX市 XX路 XX号 XX单位
报考江苏大学艺术学院相关专业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江苏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参加我校单独考试和艺术学院相关专业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江苏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选择其他报考点无效;其他考生中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等专业学位考生及其余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江苏大学硕士生招生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001 机械工程学院 叶老师 0511-88790170
002 农业装备工程学院 石老师 0511-88797338
00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曹老师 0511-88780190
004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陈老师 0511-88797620-2008
005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许老师 0511-88780211
006 流体机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魏老师 0511-88790278
007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杨老师 0511-88780311,88791245
008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陈老师 0511-88790931
009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郎老师 0511-88780201
010 生命科学研究院 马老师 0511-88799523
011 管理学院 周老师 0511-88790129 金老师(MBA) 0511-88791486,88791711 许老师(MPA) 0511—88787607
012 财经学院 陈老师 0511-88792100 刘老师(MPAcc) 0511-88982885
013 计算机科学与通信工程学院 王老师 0511-88791054
014 理学院 胡老师 0511-88780161-802
015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杜老师 0511-88797036
016 化学化工学院 郝老师 0511-88790187
017 医学院 邱老师 0511-85038130
018 药学院 辜老师 0511-85038451
020 外国语学院 赵老师 0511-88790228
021 马克思主义学院 杭老师 0511-88780251
022 文法学院 周老师 0511-88791788
023 教师教育学院 冯老师 0511-88791127
024 科技信息研究所 蒋老师 0511-88780719
025 艺术学院 韦老师 0511-88780182-610
026 文学院 武老师 17705282658 王老师 13815477536
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511-88780086 0511-88797786( 兼传真)
邮箱:yzb@ujs.edu.cn
通讯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研究生楼520室
专业课考试大纲及初试试题样卷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专业课考试大纲及历年初试试题样卷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网址http://yz.ujs.edu.cn)
江苏大学2017年研究生招生优惠政策
(一)经全国统考,被我校录取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指全脱产学习,入学时档案、人事关系全部转入我校,并且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可获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当年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可获得新生学业奖学金(第一学年,一等奖30000元,二等奖16000元,三等奖6000元,覆盖率100%且不设比例),在学期间,我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第二、三学年,生均9000元/学年,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可达20%、50%、30%),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按照国家下达计划评定,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年,“三助”岗位奖学金等其他奖助政策详见《江苏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江大校[2014]204号)。
(二)我校对优秀硕士研究生实行硕博连读及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制度(占当年录取博士研究生的60%以上)。
(三)我校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与江南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浙江大学、中国海洋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南昌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天津科技大学、西南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和东北农业大学等13所高校的食品学院签署了《食品学科研究生优秀生源校际交流协议》,符合该协议的考生经复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后优先录取。
单独考试考生报名须知
1、申请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须先进行资格审查。在报名前,考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须注明“单独考试”)到我校研招办提交申请,未经同意的考生的报名信息无效。单独考试招生指标原则上用于优势或基础学科招生,不具体分配到各招生学院。单独考试考生不能调剂录取。
2、网上报名时,考试方式选择“单独考试”,初试科目按统考考生的科目选择,11月9日—12日,到江苏大学考点现场确认时,由江苏大学研究生招办统一更改考试科目,如:“101思想政治理论”改为“111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