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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民族大学2017年研究生复试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复试时间安排

内容

时间

专业面试

3月23日

上午 8:00

专业课

笔试

3月23日

下午 14:00-17:00

体检

3月24日

上午8:00

外语水平测试

3月24日

         下午14:30-16:00

         同等学力加试

3月25日

上午9:00-11:00

MPA政治加试

3月25日

上午9:00-11:00

 

 

 

 

 

 

 

 

 

二、复试注意事项

所有参加完复试的考生必须在复试结束后,尽快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的调剂系统,在“查看待录取通知”选项中查看待录取通知,我校将向拟录取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请务必在24小时内进行回复。如没有及时进行回复,将视为自动放弃,系统将自动解除“待录取”标志,我校将依照成绩顺序递补考生。

(一)考生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报到时必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

③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学籍证明);

④学生证(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及成人本科应届毕业生交验学生证);

⑤《北方民族大学研究生复试考生政审表》;(表格在研究生处相关下载中下载);

⑥在校历年成绩单(应届本科生加盖教务处印章,往届学生不需提供)。

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除第1项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携带以下相关材料:

①《报考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②在职人员需携带本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3.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除第1项规定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属于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①本人与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单位签订的委托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

    (2)属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在职考生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该证明必须是电脑打印的国家统一格式,并加盖所在地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的原件。

     ③本人与户口所在地的单位(单位性质不限)签订的委托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要求毕业后回当地少数民族地区工作。

   (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未提交有效证件者不予复试。

   (三)同等学力考生(含专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结业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交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复试期间,考生的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请考生注意人身、财产安全以及疾病预防。

  (五)参加复试的考生如果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复试、录取资格,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复试形式和内容

    复试工作包括专业课笔试、面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三个部分。三部分满分分别为200分、150分、150分。

   (一)专业课笔试

     1.专业课笔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内容严格按照《北方民族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进行命题。

   (2)对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大专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单科满分10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每门加试课程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专业课笔试的要求

   (1)专业课笔试一律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200分。

   (2)严肃考场纪律,一旦发现作弊者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二)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满分150分。

    1.听力:满分100分。

    2.口语:满分为50分。

    (三)面试流程及说明

   1.全体考生于面试开始前10分钟,到达各学位点指定的面试地点。按工作人员要求抽取面试顺序。

2.面试主持人宣布面试开始,考生按顺序逐个进入面试考场,其余考生在休息区等候。

3.考生自我介绍(介绍时间约为5分钟,介绍内容包括姓名、年龄、民族、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所学专业、第一志愿报考院校、专业、本科阶段所学的主干课程、毕业论文题目、主要社会实践或工作经历、获得奖励等情况)。

4.面试老师将开始提问,按照面试教师的要求认真回答问题。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信息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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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所名称

专业领域代码

专业领域名称

招生规模

上线人数

拟复试人数

拟调剂人数

1

文学与传媒学院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14

10

17

7

2

外国语学院

045108

学科教学(英语)

12

18

14

0

3

数学与统计学院

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

4

4

5

1

4

化学化工学院

045106

学科教学(化学)

4

4

5

1

5

体育学院

045112

学科教学(体育)

3

3

4

1

6

生物科学与农学院

045107

学科教学(生物)

4

5

5

0

7

教育科学学院

045118

学前教育

14

14

17

3

8

合    计

55

58

67

13

辽宁中医药大学2017年硕士调剂信息

     2017年接收外校考生调剂专业:思想政治教育(030505),生药学(100703),药理学(100706),中药学(100800)中药资源方向、中药药理方向。详情请致电024-31207065咨询。




                                                                辽宁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院

                                                                           17年3月17日

2017年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复试是进一步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根据河北省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严格按照教育部的录取政策,结合我校生源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复试录取工作。

3.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采用差额复试的方式,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为本专业招生规模的120%。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

6.录取总指标及分类别指标由研究生部下达,参加复试的考生录取与否及录取类别由各学科复试小组决定。

7.各学科专业点实际招生名额的调整原则:尽可能尊重上报主管部门的分专业招生计划,考虑学科的特点和生源情况优先保证和满足艰苦学科、重点发展学科的计划。对于合格生源严重不足的专业,经调剂仍不能完成招生任务的,将该专业缺额部分招生计划调整到生源充足的其他专业。

8.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属国家秘密级材料,各有关部门在组织命题、考试、阅卷各环节中负有保守国家机密的责任,出现问题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复试内容

1.资格审核:

⑴准考证(原件);

⑵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入学时交验毕业证和学位证);

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⑷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原单位提供,密封);

⑹体检表(我校校医院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可在复试后一周内补交(校外体检项目参看http://yjsc.hevttc.edu.cn/Zshow.aspx?ID=1309)。

2.笔试(150分):内容包括各学科、专业的专业课(100分)、英语的听力及作文(50分)。

3.面试(100分):内容包括英语口语(10分);专业知识面试(60分),含实验和操作技能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考生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测试(30分),含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精神、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同等学力考生在此基础上加试两门报考(调剂)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三、复试的组织、管理和办法

1.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校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组织开展招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协调落实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所需要的人员、场地、设备和经费保障等。

2.研究生部负责检查参加复试考生的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身份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等相关材料。考生还应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备案: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

3.研究生部统一组织公共英语的听力和笔试、专业课的笔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笔试。主考和监考由研究生部选派正直、正派、原则性强的工作人员担任。同时,主、监考人员负责笔试现场考生身份的确认,审核结果需由具体审核工作人员和主考人员签字确认,并将考生身份确认表报研究生部备案。

4.各相关学院(所)成立若干个由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学科点负责人、硕士生导师组成的5人以上的复试小组,设组长一人,实行组长负责制,负责本学科(学院、所)的面试工作。

5.研究生部负责对学院(所)主管领导的政策、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各学院(所)主管领导负责对本部门复试小组成员的政策、纪律等方面的培训。

6.复试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准备面试使用的题签,设计好实践操作环节,并具体组织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面试工作的具体方案,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程序、试题的命制及评分标准的确定,由复试小组集体讨论决定。考生亲属不能作为招生复试录取小组成员。采取背对背打分的方式,根据面试内容逐项进行测试。面试情况要有记录,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同时,各学科复试小组在面试现场,必须重新核对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库中采集的图像信息是否一致,审核结果需由具体审核工作人员和复试小组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将考生身份确认表报研究生部备案。

7.对同等学力和专业跨度大的考生,必须严格复试。应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察,其中同等学力笔试加试科目不少于2门,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9.初试和复试成绩的权重为:初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占70%,复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占30%。

10.根据初、复试加权后的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向低分录取(一志愿考生单独排序)。

11.复试结束后,复试小组马上公布复试成绩和总成绩学科排名,并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拟录取名单,同时领取调档函发放给复试合格并接受拟录取考生。

12.研究生部和学校纪检监察处对各学院的复试程序和内容,以及录取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同时公布考生举报和申诉渠道。

举报和申诉部门及联系方式:研究生部联系电话:0335-8069801,电子邮箱:yjsjbhevttc@163.com;纪委监察处联系电话:0335-8058540,电子邮箱:jiwei8540@126.com。

四、破格复试录取要求及原则

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其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国家要求的,可申请参加破格复试。考生可从我校研究生部网站下载破格复试申请表,按要求填好后于2017年3月25日前发送至ssb2039375@163.com。

学校对审核通过的申请破格考生发复试通知,申请破格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复试后,方可取得拟录取资格。如果后期通过正常调剂能完成该专业的招生计划,则取消破格复试考生的拟录取资格。

破格复试考生的条件为: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拟破格复试录取的专业是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考生。

2.分专业招生计划调整前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

3.拟破格复试录取的线下考生按照复试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确定。

4.录取线下生的人数不超过招生规模的3%。

5.线下生单科成绩分数与国家划定的本专业复试分数要求原则上相差不超过5分幅度,不破总分。

6.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的学科专业。

五、调剂

1.调剂考生须符合国家调剂政策(《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号>第六十二、六十三条)。

2.报考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非全日制时,除了要符合我校相应专业的基本分数线要求,还需符合欲调入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3.学前教育、现代教育技术领域(非全日制)不接收应届生调剂。

六、非全日制研究生须知

1.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理论课学习时间为周末及法定节假日。

2.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无奖助学金。

3.我校不接收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个人档案,不安排住宿。

4.毕业证书发放按国家文件(教研厅[2016]2号)执行。

 

                                                                                                      研究生部

                    2017年3月15日

 


2017年河北金融学院调剂公告

2017年河北金融学院调剂公告

各位考生:

河北金融学院是华北、西北地区唯一一所具有鲜明金融特色的中央与地方共建院校,是河北省优先发展的金融人才培养基地,学校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京津冀区域中心城市——保定市,距离北京、天津高铁车程约40分钟。建校以来,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6万多名优秀人才,其中有近万名校友担任金融行业中高级管理职务,上百名校友担任省级以上金融机构主要领导职务,学校被业界誉为“金融黄埔”。2014年,学校被评为全国就业50强高校。

2011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

一、调剂专业

调剂专业:金融硕士(专业学位)

专业代码:025100

全日制,学制2年

学费:7000/年

调剂名额:59人,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2人。

二、调剂要求:

1. 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2017年国家一类地区复试分数线;

2. 调剂考生统考科目须相同、专业课要相近(即统考科目中包含政治、英语、数学三或经济类联考(396)、业务课二为经管类专业课程);

3. 调剂考生的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原则上应为经管类专业;

4.第一志愿报考以下七类专业学位(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的考生不得调入金融硕士专业

6.有调剂意愿的考生随时关注河北金融学院研究生部网站(http://news.hbcf.edu.cn/yjs),有关调剂、复试、录取信息会在第一时间发布,3月17日国家调剂系统开通后及时填报志愿。

三、奖助政策

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及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资助学生学习,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还可以申请助学贷款。奖助政策如下:

1. 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金额20000元,名额以国家下达的为准。

2. 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全覆盖,分为三等,一等5000元,占比5%;二等3000元,占比15%;三等1000元,占比80%。

3. 助学金。每人每年6000元。

4.全日制统招毕业于“985、211”院校且获得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调剂到我校者给予奖励2000元/人。

5.我校在读研究生可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渠道出国留学深造,包括“匈牙利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法国雷恩高等商学院攻读硕士学位,另有波兰交换生项目。

四、联系方式

河北金融学院单位代码:11420

学校网址:http://www.hbcf.edu.cn/

学校研究生部网址:http://news.hbcf.edu.cn/yjs

招生微官网:http://msite.eol.cn/2352/index.shtml

联系部门:河北金融学院研究生部(国际金融交流中心203室)

联系电话:0312-3338138 

部门邮箱:hbcfyz@163.com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恒祥北大街3188号河北金融学院研究生部

邮政编码:071051

微信公众号:hbjryjsb.

 

 

 


辽宁中医药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分专业复试分数线

请登录辽宁中医药大学官网研究生学院主页查看,地址:http://yjs.lnutcm.edu.cn/home?p_p_id=showJournal_INSTANCE_rXyb&p_p_lifecycle=0&p_p_state=maximized&p_p_mode=view&p_p_col_id=column-3&p_p_col_pos=1&p_p_col_count=5&_showJournal_INSTANCE_rXyb_struts_action=%2Fext%2Fshowjournal%2Fview&_showJournal_INSTANCE_rXyb_groupId=12201&_showJournal_INSTANCE_rXyb_articleId=1693226&_showJournal_INSTANCE_rXyb_version=1.0&_showJournal_INSTANCE_rXyb_languageId=zh_CN&_showJournal_INSTANCE_rXyb_click=click

西安热工研究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号)文件精神,结合西安热工研究院(以下简称西安热工院)实际情况,成立西安热工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各专业(学科或方向)复试工作小组和招生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加强在复试中对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查,提高新生质量,为此特制定以下招生复试程序和办法:

一、复试资格

第一志愿报考西安热工院的考生,凡初试成绩总分达到320分及以上、政治50分及以上、英语50分及以上、数学75分及以上、业务课75分及以上,均有资格参加西安热工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要求调剂的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应达到325分及以上,政治50分及以上、英语50分及以上、数学75分及以上、业务课75分及以上,且专业对口,符合国家相关调剂规定,经筛选可参加西安热工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原则上采取差额复试办法。西安热工院教培部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要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核查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经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

二、复试内容及时间安排

1. 复试资格审查

2017年4月5日上午9:30-11:30,地点:西安热工院教培部。

考生复试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期间历年成绩单(需加盖学院或系公章)、本人参加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准考证,及其他个人简历等材料。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最后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高等学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在考生本人档案中,要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教育部门盖章认可)复印件、本人参加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准考证和个人详细简历。

2. 专业综合课笔试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必须参加西安热工院统一组织的专业综合课笔试,时间为2小时,试题由各专业复试工作小组统一命制。(考试时间:2017年4月5日下午14:00,地点:新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3. 英语听力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必须参加西安热工院统一组织的英语听力测试,时间为20分钟。(考试时间:2017年4月5日下午16:30,地点:新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4. 各专业复试工作小组及面试

各专业复试工作小组(不少于5人)根据专业要求和考生情况,确定复试内容、形式(口试、笔试以及能力的考核等);组织对复试考生进行外语水平、思想政治、实践(实验)和专业综合素质的面试。要求每一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面试时间:2017年4月7日上午9:00至12:00,地点:各专业复试工作小组确定。)

5.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综合素质考察

由教培部和人资部共同对复试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人文素养、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等进行考察。(时间:2017年4月7日下午14:00开始。)

三、复试成绩

所有复试课目按英语听力成绩(占20%)+专业综合课笔试成绩(占30%)+复试工作小组面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最终复试总成绩以满分500分按各科比例折算。

四、体检

2017年4月6日上午7:30在西安热工院(雁翔路99号博源科技广场A座)楼前集合统一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五、录取

最终以初试成绩(占50%)与复试成绩(占50%)的综合成绩分专业排序,参考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综合素质的考察以及调取个人档案审查决定录取与否。

六、其他

外地考生(西安市除外)参加复试,可报销学校所在地、单位所在地或其家庭常驻地到西安的往返火车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车票(未录取考生只报销来时交通费)。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标费用自理。


甘肃政法学院2017年研究生招生调剂信息

甘肃政法学院2017年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为吸引优秀生源,改善学缘结构,提高学校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甘肃省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培训会议精神、《甘肃政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和《甘肃政法学院2017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专业信息

学术型: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方向、民事诉讼法学方向、侦查学方向、治安学方向、物证技术学方向)、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

专业学位: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社会工作,其中,法律(法学)同时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

二、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详见《甘肃政法学院2017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2.初试成绩符合调入专业二区《2017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外国语为英语。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报考专业学位考生不可调入学术型专业。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三、学科门类要求

(一)学术型

1.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丝绸之路国别政治与法治研究院、环境法学院法学各专业调剂考生,本科专业应为法学专业(代码:0301);

2.公安分院、公安技术学院诉讼法学下公安类专业方向调剂考生,本科原则上应为公安类本科专业(代码:0306)或法学专业(代码:0301);

3.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各专业调剂考生,会计学专业本科原则上应为会计学或财务管理,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本科专业不做限制。

(二)专业学位

1.法律硕士(非法学)只能从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生中调剂,且考生毕业专业为非法学[0301]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应从报考法律硕士(法学)考生中调剂。

3.第一志愿报考法学[0301]一级学科下各专业的考生可以调剂到法律硕士(法学),但本科毕业专业必须为法学专业[0301]。

4.社会工作专业调剂考生,本科专业原则上应为社会工作、社会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行政管理等专业,或第一志愿报考与社会工作专业相近(社会学类)的学术学位专业。

(三)专项计划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二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四、奖助政策

所有调剂考生复试合格被录取后均可获得每年6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并参评新生学业奖学金(一等8000元/年、二等6000元/年、三等4000元/年)。(学校各项奖助政策具体内容可登录甘肃政法学院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工作处网页进行查询)

五、调剂程序

1.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自3月17日开始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确定第一志愿申请调剂到我校。(此步骤为调剂工作的最重要环节,不可省略,凡有意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务必认真填写)

2.我校研招办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查阅考生调剂信息,对调入我校的考生条件进行审核,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同意复试的考生需尽快回复“接受复试”。第一批复试通知发出时间约为3月21日至3月29日,第二批复试通知发出时间约从4月10日开始。

3.同意参加复试并回复的考生登录“甘肃政法学院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工作处网站调剂信息”专栏下载并填写《政治审查表》,在学校规定时间报到参加复试,不按期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4.考生在复试结束后,如果符合录取条件,我校将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我校要求的时限内答复是否接受待录取,否则我校将取消“待录取”。一旦考生同意“待录取”,在未征得我校允许的情况下,不能再接受其它单位“待录取”。

 

 

通讯地址:兰州市安宁西路6号甘肃政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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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复试录取方案

 

 

 

 

 

校研务〔2017〕5号

 

 

华中农业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号)、《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工作的通知》(鄂高考〔2016〕40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阳光招生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依法依规招生,严肃招生纪律,严守招生规定,坚守红线和底线,做到阳光招生。

(二)坚持质量为重

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积极探索灵活多样的复试考核方式方法,严把质量关,坚持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务必做到“质量第一、宁缺毋滥”。

(三)坚持全面考察与突出重点相结合

一是全面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尤其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二是重点考察考生专业素质,结合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培养要求和培养规律,设计实施针对性强、突显率高的考察方案。

(四)坚持自主选才与加强管理相结合

一是坚持自主选才,突出学术权力,尊重复试专家的判断选择,尊重导师意见,尊重考生意愿;二是坚持加强管理,注重完善制度,讲究规范,注重程序,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严肃性。

二、工作要求

(一)完善工作方案

各学院根据《华中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管理办法》和本文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建立机构,明确任务,细化要求,落实责任。方案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复试时间、复试地点、复试要求、复试程序、成绩构成、申诉渠道等。

(二)强化分类复试

各学院精心设计复试内容,改革考评方法,注重分类选拔。对学术学位考生加强学术志趣、科研潜质、创新能力的考核,对专业学位考生加强基础知识、实践能力,职业发展能力的考核。提高研究生学术志趣与导师研究领域的契合度,提高研究生行为品性与导师培养特点的契合度,增强导师和学生相互认同感。

(三)严审复试资格

1.确定复试资格。各学院在国家指导线的基础上根据本单位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按照不低于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自主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分数线。

同一学院同一专业,非全日制与全日制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分数线相同。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对口支援计划、单独考试等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分数线由学校统一划定,指标单列。

2.严查考生身份。复试前,各学院严格审查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应届考生)、《入伍批准书》(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退出现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留存有关复印材料和证明材料。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四)确保信息公开

1.公开平台。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在学院门户网站、公告栏、研究生院网站等设置专栏,公开复试录取信息。

2.公开内容。做到政策公开、方案公开、程序公开、成绩公开、结果公开。具体包括: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含初试成绩)、拟录取名单(含复试成绩)、申诉渠道等。公示信息格式要求与复试工作手册另行下发。

3.公开要求。

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公示内容如有改动,须对改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改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各学院按规定及时、完整、规范公开复试录取信息,接受监督和检查。坚持“谁公开、谁把关、谁解释、谁负责”的原则。

(五)依规组织调剂

1.严审条件。及时公布拟接收调剂考生专业的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第一志愿上线生充足的专业先组织第一志愿考生复试,仍未录满的可以组织调剂,但录取调剂考生比例不得高于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比例;调剂生复试资格线总分原则上应高于第一志愿录取分数线10分以上,且生源背景应满足录取专业要求。

2.网上办理。复试录取调剂生必须通过中国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办理,未经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调剂生无效。校内录取专业与报考专业不一致、同一专业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互调的考生必须通过调剂系统办理。

3.自愿调剂。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生源可以互相调剂。在复试录取时,要根据招生简章、综合成绩、考生意愿等,确定考生的学习方式,录取后不得更改。将全日制考生调剂录取为非全日制研究生,要充分尊重考生意愿,要根据文件《关于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规定,向其详细解释学校管理工作相关内容。

4.统一审核。调剂生拟录取通知须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审核后下达。

(六)其它要求

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录取高分考生依据充分、科学合理、让人信服;不再收取复试费。

三、工作安排

(一)复试安排

3月18日—4月18日各学院组织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学院通知到考生本人。

(二)方案发布

各学院于复试前至少两个工作日,报本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即报即审,通过审核后予以公布执行。

(三)考生体检

复试体检安排在校医院进行,体检时考生需准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体检费35元,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结果报送

学院汇总考生复试信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经组长审签并盖学院公章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

复试考生登记表、复试汇总表、培养协议书、复试专家成员信息统计表及复试录取工作总结(含特殊情况说明)于4月25日前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yjs10504@mail. hzau.edu.cn。报送表格模板见《复试工作手册》或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四、监督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明确学院、学科和复试专家在复试录取工作中的职责,学院加强组织领导,学科注重统筹协调,复试专家注重执行落实。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学院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充分发挥基层学术组织和导师群体在人才选拔中的主体作用,健全导师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

(二)落实检查监督

严格过程管理,执行方案要有措施,检查监督要有实招。复试录取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学校、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派专人和邀请督导员检查监督复试录取方案执行情况,发现不规范行为,及时纠正;发现违纪违规线索,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凡违反招生纪律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严肃追责。

(三)及时申诉复议

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核查后,在三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诉人。考生对学院答复仍存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诉。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复查,如申诉情况属实,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议并给予答复。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87281816,Email:yjs10504@ mail.hzau.edu.cn;学校纪委举报电话:87281991,信访举报监督平台:http://211.69.132.20/。

 

 

        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3月9日

 

 

 

 

 

 

 

 

 

 

 

 

 

 

 

 

 

 

 

 

 

 

 

 

 

 

 

 

 

 

 

 

 

 

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3月15日印发


四川音乐学院2017年接收调剂生的通知


   为做好学校的学科、专业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2017年接收以下专业调剂生:

      专业代码:125200

      专业名称:公共管理

      专业计划:4

      学位类型:专业学位

      学费标准:12000元/年

   

      专业代码:135101

      专业名称:音乐

      专业计划:7

      学位类型:全日制 专业学位

      学费标准:16000元/年


      

      专业代码:135101

      专业名称:音乐

      专业计划:71

      学位类型:非全日制 专业学位

      学费标准:16000元/年


      我校可接收3名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报考音乐、舞蹈、美术等领域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均申请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