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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19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统考生复试名单

考生编号姓名性别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科1业务科2总分
824029083301002胡冰轩女7062105135372
824029083301003黄灏男616710595328


西藏农牧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为做好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及西藏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录取原则

(一)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二)坚持理论与实践并重,基础与专业相结合,突出创新能力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招生、科学选拔、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西藏农牧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研招办公室”于研究生处,研究生处负责人任主任,工作人员为研究生处科室人员及二级学院研究生秘书。

(一)招生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教育部、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

2.根据相关要求,制定学校各招生专业研招计划、复试录取方案。

3.统一领导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二)二级学院招生工作组及职责

1.招生工作组组成

招生工作组由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研究生秘书任复试秘书。成员由相关学科(专业)的学术带头人、硕士生导师、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等组成。复试工作小组专家成员为3-5人,人数取奇数。

2.招生工作组职责

(1)领导、组织、落实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并对复试录取结果负责。

(2)遴选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开展复试工作培训等。

(3)组织实施复试、加试科目命题、笔试、面试、评卷等工作。

(4)考生复试录取材料归档、上报等。

三、调剂

(一)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1.调剂系统开放关闭时间跨度以“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的开放关闭时间为准。

2.自“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之日起,调剂考生复试名单筛选以24小时为一个时段截点逐次遴选。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如符合培养目标,按其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3.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结束时,如我校仍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电话提醒),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4.我校“调剂余额信息”等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接收跨专业调剂考生。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三)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四、体检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考生复试前必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常规健康体检,没有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五、复试

(一)复试名单

1.初试成绩符合B类地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符合我校培养目标的第一志愿上线考生。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符合我校培养目标的调剂考生。

3.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且该专业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不足时,可允许其破格参加复试(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4.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

(二)资格审查

1.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应当在参加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2.考生提交材料清单

(1)应届本科毕业生:居民身份证、学生证、获奖证书、公开发表论文、外语等级证书、政审表(使用我校统一表格,研究生处网站自行下载(下同):http://***/yjsc/main)、体检报告(医院提供,下同)、准考证、成绩单(盖有毕业学校教务处印章,下同)、《学籍学历验证报告》(学籍在线验证)的打印件和pdf电子版(验证网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等材料。

(2)往届毕业生: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公开发表论文、外语等级证书、政审表、体检报告、准考证、成绩单、《学籍学历验证报告》(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和pdf电子版。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等材料。

(三)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复试满分为300分。

1.英语听力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30分钟。复试过程要求全程录像。

2.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科目参见《西藏农牧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下同)。

3.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5~30分钟。

(1)思想品德考核。考生复试时须提交《政审表》。

(2)专业素质考核。

(3)综合素质考核(含英语口语考核)。

4.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2门复试专业相关本科主干课程(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加试科目参考《西藏农牧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

5.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四)加分项目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符合加分项目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五)成绩

1.复试总成绩(100分制)=英语听力成绩×0.3+专业课笔试成绩×0.3+面试成绩×0.4。

2.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政治立场有问题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的考生,经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酌情加分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复试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招生工作组需提交相关材料备案。

(六)复试时间和地点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时间为3月下旬~4月中旬,具体复试时间和地点以各二级学院研究生秘书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西藏农牧学院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的复试名单)。

1.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安排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含照顾线考生)复试时间拟定为2019年3月30日,复试地点在西藏农牧学院(具体复试安排由考生复试专业所在二级学院通知,下同)。

2.调剂考生复试安排

调剂考生分两批次复试。第一批次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拟定为2019年4月13日;第二批次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拟定为2019年4月27日。

六、录取

(一)录取总成绩(100分制)=(初试总成绩/5)×0.5+复试总成绩×0.5。

(二)各复试专业拟录取名单依据该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总成绩排名综合确定。

(三)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总成绩单独排名单独录取,不再编入调剂考生序列。

(四)复试总成绩、加试成绩(单科)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如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等行为,录取资格无效。

(六)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按复试批次分别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七、其它

(一)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进行申诉。纪委(监察室)电话:0894-5822054。

(二)研招电话:0894-5823990。咨询时段:周一~周五上午10:00—12:00,下午16:00—18:00。

邮箱:yanzhaonongyuan@126.com。联系人:余老师。

(三)招生专业及相应二级学院研招联系人电话

1.植物科学学院(001):旺姆老师,电话:13638940999

2.动物科学学院(002):商老师,电话:13369710841

3.食品科学学院(003):祝老师,电话:17689546807

4.资源与环境学院(004):王老师,电话:18143850047

5.水利土木工程学院(005):卫老师,电话:18392969675


2019年食品工程、国际商务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

各位申请调剂考生:

  为方便调剂考生调剂报考,现将我校2019年接收调剂考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需调剂专业及联系办法

招生学院

学科门类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调剂计划

联系方式

食品与环境工程

0852

工程

085231

食品工程

15

(含2名退役士兵)

陈老师0451-85963915

dfxyyjsc@126.com

经济贸易

0254

国际商务

025400

国际商务

5

(含2名退役士兵)

   

二、调剂条件

1、考生报考条件须符合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规定。

2、初试成绩需满足:初试成绩(包括初试总分、单科成绩)不低于2019年初试专业国家复试分数线(A类考生)。

3、初试报考专业须遵循考生初试报考专业与调剂复试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

4、初试科目须遵循“考生初试报考专业的初试科目”与“调剂复试的专业的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的原则。

业务课考试科目参见黑龙江东方学院2019年招生专业目录(http://www.dfxy.net/ZNXB/yjsc/index.asp);

三、调剂程序

请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调剂志愿,研招办将通过此平台通知获准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请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并尽快与我校研招办联系办理调剂手续,确定复试科目,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网上确认录取,否则按考生自动放弃处理。

四、优惠政策

    1、优秀生源调剂奖学金:2000元/生(调剂录取来源于校外毕业的考生,初试总分超过报考专业初试成绩40分以上者)。

    2、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学业奖学金奖励金额为9000元/生/年。

    3、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为6000元/生/年,(每月600元×10个月,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学生不能享受国家助学金)。

    4、学校助学金:4000元/生/年(每月400元×10个月)。

    5、校级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设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每人奖励5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奖励30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奖励2000元。

    6、国家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评选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

    7、优秀毕业论文奖学金:奖励面为同届在校生的30%,每人奖励1000元。

    以上奖学金和助学金评审办法按照国家及我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特别说明

    1、调剂考生必须在“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完成调剂手续,否则调剂无效。

2、请考生确保通讯畅通、定期查看电子邮件,及时回复学校的通知。

3、以上信息若与国家2019年研究生招生调剂政策不符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4、本公告由黑龙江东方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更多信息查询请登陆:黑龙江东方学院网站-研究生招生

网址:http://www.dfxy.net/ZNXB/yjsc/

 

 欢迎广大考生调剂到黑龙江东方学院攻读硕士学位!




2019年食品工程、国际商务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

各位申请调剂考生:

  为方便调剂考生调剂报考,现将我校2019年接收调剂考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需调剂专业及联系办法

招生学院

学科门类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调剂计划

联系方式

食品与环境工程

0852

工程

085231

食品工程

15

(含2名退役士兵)

0451-85963915、86653151

dfxyyjsc@126.com

经济贸易

0254

国际商务

025400

国际商务

5

(含2名退役士兵)

   

二、调剂条件

    1、考生报考条件须符合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规定。

    2、初试成绩需满足:初试成绩(包括初试总分、单科成绩)不低于2019年初试专业国家复试分数线(A类考生)。

    3、初试报考专业须遵循考生初试报考专业与调剂复试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

    4、初试科目须遵循“考生初试报考专业的初试科目”与“调剂复试的专业的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的原则。

业务课考试科目参见黑龙江东方学院2019年招生专业目录(http://www.dfxy.net/ZNXB/yjsc/index.asp);

三、调剂程序

    请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调剂志愿,研招办将通过此平台通知获准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请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并尽快与我校研招办联系办理调剂手续,确定复试科目,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网上确认录取,否则按考生自动放弃处理。

四、优惠政策

    1、优秀生源调剂奖学金:2000元/生(调剂录取来源于校外毕业的考生,初试总分超过报考专业初试成绩40分以上者)。

    2、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学业奖学金奖励金额为9000元/生/年。

    3、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为6000元/生/年,(每月600元×10个月,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学生不能享受国家助学金)。

    4、学校助学金:4000元/生/年(每月400元×10个月)。

    5、校级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设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每人奖励5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奖励30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奖励2000元。

    6、国家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评选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

    7、优秀毕业论文奖学金:奖励面为同届在校生的30%,每人奖励1000元。

    (以上奖学金和助学金评审办法按照国家及我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8、报销调剂考生复试期间往返路费

    调剂考生参加我校复试,并最终被我校录取,为其报销复试期间往返路费。报销范围为普通旅客列车硬座、动车二等座、公路交通车费。 

五、特别说明

    1、调剂考生必须在“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完成调剂手续,否则调剂无效。

2、请考生确保通讯畅通、定期查看电子邮件,及时回复学校的通知。

3、以上信息若与国家2019年研究生招生调剂政策不符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4、本公告由黑龙江东方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更多信息查询请登陆:黑龙江东方学院网站-研究生招生

网址:http://www.dfxy.net/ZNXB/yjsc/

 

 欢迎广大考生调剂到黑龙江东方学院攻读硕士学位!


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

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工作,保证同等标准,促进稳定,优化结构,实现协调共享发展。深化人才选拔机制改革,扩大培养单位自主权,鼓励遵从规范、结合实际进行差异化探索。强化制度建设和信息公开,注重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综合考查,增强复试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规范化,提高生源质量,保障招生录取工作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统筹管理和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

组长:杨勇平

副组长:何华  王增平  孙忠权  郭孝锋  律方成  米增强

成  员:研究生院、纪委办公室、学生处、研工部、财务处、后勤处和保卫处负责人及各院系主要负责人

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组织工作。制定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组织开展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并进行现场巡视。

组 长:卢占会  顾雪平

成 员: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相关人员,各院系主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负责人

各院系成立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小组组长应由院系主要领导担任,成员包括相关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一般不少于5人。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监督,主要职责为:(1)根据学科特点,成立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应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2)负责本单位专业课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命题和阅卷,以及命题教师的安全保密教育工作;(3)负责制定本单位外语听力口语能力测试的实施方案(必要时可聘请英语系教师参加);(4)负责审核各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5)负责组织对考生其它情况的审查和认定工作;(6)负责确定复试(调剂)名单;(7)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8)负责及时上报所有与复试录取有关的材料。

复试小组成员应包括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指定一人为组长,一般不少于5人,招生人数较多的学科,可以平行地组织若干个小组,复试小组的主要职责为:(1)在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2)负责确定考生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3)有直系亲属及利害关系人参加本次复试的教师应认真执行回避制度。

同时成立院系督导检查组,对本院系复试录取工作全程参与和监督。

各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督导检查组人员不得交叉,人员组成须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三、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及复试名单确定

2019年我校遵循国家制定的A类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见附件一)。

我校所有专业均实行差额复试。学术型专业的复试比例一般为150%,对于上线人数大于或等于招生规模,但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对于上线人数小于招生规模的专业,可按缺额数的200%—300%接收调剂。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比例由各院系根据招生规模及生源上线情况自主确定,但复试线不得低于国家线,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执行同一复试线。

各院系根据各专业(领域)的招生规模,按照上述规则,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并由各院系负责统一对外公布。复试考生需按照我校《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各项复试准备工作。

四、关于资格审查工作

复试报到时,考生需向报考院系提交如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本人《二代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持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复试通知单》(复试前从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下载)。

2、《政审表》,须手写填写完整并有单位盖章。

3、《个人陈述》,需打印并签字。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只限往届生)。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限往届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限应届生)。

6、考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

7、同等学力考生除提交上述1—6项材料外,还需提交补修大学本科6门主干课程的成绩单(需加盖补修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并经报考院系审核签字盖章),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8、“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除提交上述1—6项材料外,还需提交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已盖章的《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9、“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提交上述1—6项材料外,还需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10、拟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出具单位同意定向培养的《证明信》。

复试期间,各院系负责对考生进行全面资格审查。要求认真核对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学生证》(仅限应届生)、《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仅限往届生)、《政审表》上的图像信息是否一致,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和本人身份是否真实,审核结果须由具体审核工作人员和院、系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将考生身份确认材料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各学科复试小组应在复试现场认真核对考生本人及其有效身份证件与《准考证》、《复试通知单》的图像信息是否一致。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对于没有达到规定或提供与报考材料学历不符、年限不符等虚假信息的考生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复试结束,我校将对考生的所有科目初试试卷及复试试卷笔迹进行认真核对,对于替考等作弊行为,做到随时发现,随时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五、复试程序、内容及要求

考生按照我校2019年复试基本程序及时间安排(见附件二)参加复试。

(一)复试总成绩满分为250分(公共管理硕士满分230分,会计、工程管理硕士满分350分),内容包括:

1、专业课笔试(公共管理硕士无),满分120分,考试时间2小时,由学校统一组织。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30分,由院系组织,在复试面试时进行。

3、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一般以口试为主,每生一般不少于15分钟,由院系自行组织。专业综合面试应能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人文素养、心理承受能力、事业心、责任感、道德品质等方面情况。各院系还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将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作为综合面试的一项内容,考核办法应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并至少提前一周向考生公布。

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选拔应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4、政治理论笔试(仅限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硕士),满分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由学校统一组织。

对于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必须增加两门与所报专业相关的主干课程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时的科目相同,不得与专业课笔试的科目相同,考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由学校统一组织。

学校负责对所有笔试考场进行全程监控录像,各院系负责对所有面试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所有录音及录像资料需保存至少一年。

(二)体格检查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六、关于调剂

对于生源不足的专业,可接收报考专业和考试科目与之相同或相近考生的调剂,具体办法见《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部分专业接收调剂工作的通知》。

七、招生计划、成绩使用及录取

(一)招生计划

2019年教育部下达我校招生计划总计1663人,其中全日制计划995人,非全日制计划668人。

全日制计划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12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33人。

非全日制计划中,单考计划1人。

2019年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三。

(二)成绩的使用

1、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0.6。

2、考生诚信、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总成绩低于150分的(公共管理硕士低于138分的,会计、工程管理硕士低于210分的)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任何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4、对于“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130分的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三)录取办法

1、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是录取的重要依据。复试合格的,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录取。

2、同一专业,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按照各自计划分别排序录取

3、对于有调剂考生的专业,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按批次依次录取。

4、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照上述原则单独录取。

5、对于“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参照上述原则单独录取,但汉族考生单独排序,且录取人数不超过该计划录取总数的10%。

(四)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单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生,全部录取为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录取前与我校、定向单位及本人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五)学习年限和学习方式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实行弹性学习年限,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培养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为2~4 年(其中全日制(125600)工程管理硕士学制为2年,学习年限2~3年);非全日制培养硕士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为3~5 年。

被录取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被录取的单考生,其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

      (六)学费和奖助学金

学费标准:根据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费备案批准文件执行。

奖助学金:我校已形成完善的奖助体系,全日制研究生奖助政策根据《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和《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执行。

(七)住宿安排

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安排,学生需按相关规定缴纳住宿费。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安排。

(八)关于保留入学资格

我校原则上不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确有特殊情况的可酌情考虑,保留入学资格年限为1-2年。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需本人提出申请(统一格式,点击下载:),经所在单位(应届生派往单位)和录取的院系审核同意后,报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注:保留入学资格申请须在复试完毕一周内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

八、监督、信息公开和复议

(一)要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要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集体议事、集体决策机制。确保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权益,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要严格过程监管,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并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复试现场巡查。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录取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的,应在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报告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议请求,涉及招生政策、原则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涉及复试成绩等有关问题的,由相关院、系负责解释。

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申诉及违法、违纪行为监督举报方式:

学校纪检监察处受理举报电话:0312-7522700

Email:bdjwb@ncepu.edu.cn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受理举报电话:0312-7522636

                          Email: hdyzb10079@126.com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研招处受理举报电话:0311-66007121

                              Email: yjs@hebeea.edu.cn

 

附件一: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附件二:2019年复试基本程序及时间安排

附件三:2019年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计划

 

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3月20日


附件一: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型)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备  注

经济学【02】

345

49

74

*工学照顾专业: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农业工程【0828】。                     

法学【03】

320

44

66

文学【05】

355

51

77

理学【07】

290

41

62

工学(不含照顾专业)【08】

270

39

59

管理学【12】

345

49

74

工学照顾专业*

260

35

53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48分。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备  注

金融【0251】应用统计【0252】

345

49

74

*工程照顾专业:动力工程【085206】

法律(非法学)【035101】、法律(法学)【035102】

320

44

66

翻译【055101】

355

51

77

工程(不含照顾领域)【0852】

270

39

59

公共管理【1252】、会计【1253】、工程管理【1256】

170

42

84

工程照顾领域*

260

35

53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48分。

注:单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需达到报考专业国家线。

附件二:

 2019年复试基本程序及时间安排

序号

内容

日期

时间

1

考生报到,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通过后,《复试通知单》加盖院、系公章

3月22日(星期五)

上午8:00—11:30

到各院系报到

2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3月22日(星期五)

下午1:00—3:00

     3:00—5:00

3

公共管理、会计及工程管理硕士政治理论笔试

3月22日(星期五)

晚上7:00—9:00

4

专业课笔试(公共管理硕士无)

3月23日(星期六)

上午8:00—10:00

5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

3月23日下午(星期六)—25日(星期一)

具体安排见院系通知

6

体格检查

3月24日(星期日)

—26日(星期二)

早7:00—9:00

具体安排见复试通知单

 

注:1、外语系复试时间统一安排在3月24日—26日,具体安排见院系通知。

2、其他考生的具体复试安排以《复试通知单》上的为准。

 

 

 

 

 

 

附件三:

2019年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计划

院系代码

院系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全日制

非全日制


分专业计划

已接收推免

分专业计划

单考计划



001

法政系

030100

法学

6





120400

公共管理

6

1


035101

法律(非法学)

4


10



035102

法律(法学)

4


10



125200

公共管理

5


20



002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12





003

英语系

050200

外国语言文学

12





055101

英语笔译

8


20



004

数理系

070100

数学

8





070200

物理学

10


025200

应用统计

8


20



005

机械工程系

080200

机械工程

27

4




085201

机械工程

28

3

25

1


085236

工业工程

6


25



006

动力工程系

080700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54

6




081404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15



085206

动力工程

72


40



007

电力工程系

080800

电气工程

129

49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2



082804

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

5



085207

电气工程

100

40

203



008

电子与通信工程系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4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36

1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

41


40



009

自动化系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55

6




085210

控制工程

53


45



010

计算机系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7

1




085211

计算机技术

29


16



085212

软件工程

12


14



011

环境科学与工程系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9

1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19

3


085229

环境工程

36


20



012

经济管理系

020200

应用经济学

7





087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4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6



120201

会计学

10

2


120202

企业管理

4

1


120204

技术经济及管理

27

4


085240

物流工程

6



025100

金融

8


27



085236

工业工程

9


10



125300

会计

12


98



125600

工程管理

5


25



 

 


闽南师范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闽南师范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为做好2019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提高招生工作质量和保证新生入学质量,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以及2019年福建省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研究生培养要求的必要环节。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通过复试。

第二条 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复试工作由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具体过程由研招办组织实施。

(一)二级招生单位应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我校招生政策,积极推进本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

(二)二级招生单位要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一般不少于4名,由二级招生单位负责人担任组长,学科带头人、指导教师、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小组成员不得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单位的复试。若复试过程出现工作失职及徇私舞弊的现象,将追究组长主体责任。同时,按招生学科 (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专业复试的教师组成,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名,原则上当年拟招生的导师应参加复试工作,成员名单经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报研究生处备案。

复试工作监督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原则上由二级招生单位书记、副书记、分党委纪检书记或纪检委员组成,对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过程进行监督。

(三)各二级招生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复试工作的重要性,根据本复试录取办法的有关精神,制定出本单位切实可行的复试实施细则(包括复试程序、复试标准、复试大纲、复试项目、复试分值等)和时间、地点安排,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审核,复试前在各二级招生单位网站公布并负责把关和解释。

(四)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应对所有参与复试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培训与管理,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强化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要重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第三条 复试名单的确定

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应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要坚持以考生为中心,提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调剂工作办法、调剂系统开放时间,精准发布调剂要求,防止考生盲目报考。要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要及时解答考生咨询,确保信息沟通畅通。确定复试的考生名单在报研招办审核后,在本二级招生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含考生姓名、编号、初试科目、成绩等信息)。

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1.2。

第四条 调剂复试

(一)对调剂考生的要求。

1.考生须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决拥护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

2.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调入专业需满足一志愿学科门类初试线,以及拟调剂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初试线。

5.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调入专业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考生初试科目中须有数学。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二)调剂程序

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分批次开放调剂系统。考生如对我校有调剂意向,请按以下程序进行填报:

第一步有调剂意向的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填报调剂志愿;

第二步二级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复试实施细则,对本单位调剂考生进行审核,确定调剂复试名单。

第三步通知复试的调剂考生姓名、初试科目及成绩应及时在二级招生单位网站公布,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接收复试通知;

第四步二级招生单位安排调剂生复试,及时给出复试结果,并通知考生是否拟录取,被拟录取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选择“接收待录取”;

第五步对拟录取考生在研招信息平台进行公示。

第五条 复试方式及复试内容

(一)二级招生单位根据各自专业的特点,选择相应的复试方式。

1.笔试

主要为专业课测试。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时间每门为3个小时,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加试课程不计入总成绩,但任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到60分者,视为整个复试不及格。

2.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条件许可的单位应单独组织进行。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面试

具体要求

(1)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每个面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原则上由本专业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3)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4)参加复试的教师需独立评分,保证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设备和磁带由各二级招生单位自备)和记录,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招办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完毕后,录音录像磁带等资料留在各二级招生单位保存三年(未录取者保留一年)。

(二)复试主要内容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二级招生单位可以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内容。应加强综合考评,一般应包思想素质、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等方面。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级招生单位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在复试的同时应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还可采取“函调”、“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2.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综合素质和能力

(1)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2)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3)人文素养;

(4)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三)体检

考生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自行体检,并在复试时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近三个月之内的体检报告。

(四)复试及加试科目试卷在使用前均属机密文件,应做好相应的保密工作。同一学科(专业)的复试及加试试卷不得重复使用。

第六条 复试成绩的使用

(一)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占总成绩的40%。复试各项内容的成绩均记数字分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除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第七条 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前一天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持学生证,同等学力者应持大专毕业证书)及一张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一张复印件;

3.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供工作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者《定向协议书》;

4.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5.政审表;

6.体检报告

7.准考证。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第八条 录取办法

二级招生单位要在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要严格按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规模。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一)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各专业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所有成绩必须取整)。

(二)根据各专业的招生指标,先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复试生源中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从调剂生源中,以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复试完毕后各二级招生单位应按照要求将考生相复试材料上报研招办,由研招办审核拟录取名单。二级招生单位应及时通知参加复试后无法录取的考生,以便考生做好之后的调剂工作。

(四)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报校招生委员会核准后,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与研招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公示结束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批最终确定。

第九条 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各单位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单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负主要责任,要对本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慎而又慎、细而又细、实而又实做好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坚决杜绝草率大意、粗糙行事。

研究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对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特别是多发性的问题要及早发现、及早纠正。对考试招生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上报研招办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发现一起、严查一起,一律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接受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有关违规违纪情况的信访举报和执纪问责。举报电话:0596—2591404。邮箱:jj@mnnu.edu.cn。

(二)在复试过程中,研究生处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复试现场巡查,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可采取随机走进考场和实验室、旁听面试等方式以了解、监督复试工作。

(三)为及时处理复试录取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要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畅通。各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如有考生提出疑问,应由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进行解答,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要求投诉和申诉的必须在结果公布一周内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第十条 考生档案调取、接收、定向协议书的签订

(一)凡拟录取为非定向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持《调档函》调取人事档案,同时,考生应配合学校督促档案的邮寄。

(二)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硕士生凭《调档通知》办理定向协议书签订事宜,并于规定日期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可从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下载)寄送至相关地址。

(三)考生与考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档案调取、协议签订问题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闽南师范大学

2019年3月19日

 


黑龙江东方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

各位申请调剂考生:

  为方便调剂考生调剂报考,现将我校2019年接收调剂考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需调剂专业及联系办法

招生学院

学科门类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调剂计划

联系方式

食品与环境工程

0852

工程

085231

食品工程

15

(含2名退役士兵)

陈老师0451-85963915

dfxyyjsc@126.com

经济贸易

0254

国际商务

025400

国际商务

5

(含2名退役士兵)

   

二、调剂条件

1、考生报考条件须符合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规定。

2、初试成绩需满足:初试成绩(包括初试总分、单科成绩)不低于2019年初试专业国家复试分数线(A类考生)。

3、初试报考专业须遵循考生初试报考专业与调剂复试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

4、初试科目须遵循“考生初试报考专业的初试科目”与“调剂复试的专业的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的原则。

业务课考试科目参见黑龙江东方学院2019年招生专业目录(http://www.dfxy.net/ZNXB/yjsc/index.asp);

三、调剂程序

请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调剂志愿,研招办将通过此平台通知获准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请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并尽快与我校研招办联系办理调剂手续,确定复试科目,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网上确认录取,否则按考生自动放弃处理。

四、优惠政策

    1、优秀生源调剂奖学金:2000元/生(调剂录取来源于校外毕业的考生,初试总分超过报考专业初试成绩40分以上者)。

    2、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学业奖学金奖励金额为9000元/生/年。

    3、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为6000元/生/年,(每月600元×10个月,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学生不能享受国家助学金)。

    4、学校助学金:4000元/生/年(每月400元×10个月)。

    5、校级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设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每人奖励5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奖励30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奖励2000元。

    6、国家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评选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

    7、优秀毕业论文奖学金:奖励面为同届在校生的30%,每人奖励1000元。

    以上奖学金和助学金评审办法按照国家及我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特别说明

    1、调剂考生必须在“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完成调剂手续,否则调剂无效。

2、请考生确保通讯畅通、定期查看电子邮件,及时回复学校的通知。

3、以上信息若与国家2019年研究生招生调剂政策不符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4、本公告由黑龙江东方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更多信息查询请登陆:黑龙江东方学院网站-研究生招生

网址:http://www.dfxy.net/ZNXB/yjsc/

 

 欢迎广大考生调剂到黑龙江东方学院攻读硕士学位!




武汉船用电力推进装置研究所2019年招录调剂研究生

      武汉船用电力推进装置研究所隶属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是我国唯一从事舰船电力推进专业的军工研究所,主要研究领域涉及电机、开关电器、自动控制、电力传动、电力电子、系统集成、机械结构、化学电源、绝缘化工材料等,拥有电气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船舶化学电源技术、船舶综合电力技术专业二级学科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权点。接收专业:电机、电器、自动控制、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机械、化学工程等相关专业考生。

      本所招收的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阶段将委培到华中科技大学学习一年,与该校硕士研究生同堂上课、同卷考试。专业课程由所内专家授课。

      2019年研究生调剂工作即将开始,希望各高校推荐具有入学资格的优秀本科生与我所联系。

     调剂要求:原则上“985”或“211”院校毕业,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分数通过国家线,学术型硕士。根据教育部文件,专业硕士不能调剂到学术型硕士。

     符合条件调剂生若被录取,不用缴纳学费,每月1000元助学金,申请助研岗位另有600元/月助研津贴。欢迎有志献身国防考生申请调剂我所。

     调剂流程:1.发送个人简历到363022478@qq.com;

     2.国家线公布后,综合考虑本科毕业学校、报考院校及考试分数,择优通知符合条件人员来所复试(英语口试、笔试,专业课面试);3.根据复试成绩排序通知相关人员体检,体检合格者在调剂系统中达成初步录取意向。


电话027-68896561

传真027-88035934

邮箱  363022478@qq.com


调剂专业

一)080801电机与电器(1人)

1.舰船推进电机及其控制技术研究

2.永磁电机及其控制技术研究

3.舰船用断路器研究

101政治、 201英语、 301数学一    

801 电路或802 电磁场

二)080804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1人)

1.舰船综合电力系统技术研究

2.舰船电力电子应用技术研究

3.电力传动计算机检测与控制技术研究

三)080805 电工理论与新技术(1人)

101政治、 201英语、 301数学一    

801 电路或802 电磁场

四)★082423   船舶化学电源技术(2人)

1.电化学储能技术

2.动力电池技术

3.化学电源材料技术

101政治、 201英语、301数学一、

803化学综合或804化工基础

    请各位申请调剂的考生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Jwd0lC4eOP1a5NuODetBQ 密码:6y4j,下载《个人简历模板》,填写完整后以附件形式发入

邮箱  363022478@qq.com

邮件名称:姓名+毕业学校+报考专业+分数。谢谢。

    祝大家好运,调剂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