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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震局地震研究所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我所2020年固体地球物理学、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3个专业有调剂生源计划,欢迎考生来我所深造。相关调剂信息与要求如下:

一、接收调剂专业

本科专业是地球物理、空间物理、地球物理勘探、工程地质、地震地质、工程抗震、构造地质、土木工程、仪器仪表、电子工程、自动化、通信工程、测绘工程、大地测量、遥感技术等相关专业可接收调剂

二、调剂要求及流程

  1、我所所有招生计划均为全日制学术型硕士招生,申请调剂考生成绩(单科、总分)需达到国家2020年一区最低复试资格线要求,并且满足国家规定的相关调剂要求;

  2、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将调剂申请表(具体要求和命名方式见附件1)、个人简历及本科成绩单发到我所邮箱,邮件标题以"姓名+总分+本科毕业院校+本科专业"命名,简历和成绩单分别以"姓名+简历/成绩单"命名,以附件形式发送;

3、我所将根据调剂要求及考生的专业和分数情况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由所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复核,复核合格后发放复试通知;

4、考生应在我所发出复试通知后24小时内,回复邮件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复试;

  5、因为疫情关系,我所先进行调剂预报名工作,复试时间暂未确定,具体复试方案等相关情况后续请关注我所官网通知及咨询我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注意:申请调剂的考生要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按照要求发送相关材料,调剂期间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我们及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奖助学金

  研究生在学期间根据学习、科研情况每月享受1200-3400元助学金,享受大学生医保,误餐贴等相关福利待遇。学业奖学金全覆盖。每年开展国家奖学金、优秀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比等各类评比,奖励比例为40%。

四、相关网站

所网址:http://***/yjsjy.htm

下属企业(湖北中震科技集团)网址:

武汉地震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http://www.ieewuhan.com/,

武汉地震科学仪器研究院有限公司http://www.whsii.com/。

五、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侧路48号中国地震局地震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913房间)

联系电话: 027-65390308   传真:027-65390306   

邮箱:luyawuhan@163.com

 

附件1:中国地震局地震研究所研究生招生调剂申请表

 

 

                                 中国地震局地震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4月      

2020年中国地震局地震研究所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照片

考生编号


身    高

㎝

身份证号


健康状况


联系电话

手机:

政治面貌


固定电话:

E-mail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毕业

时间


学历类别

□本科、□专科、

□其他

CET4/6分数

CET4(        )分

CET6(        )分

本科期间

主修课程及成绩


第一志愿

报考单位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名称


报考类别

全国统考(□学术型 □专业型)

是否服从专业/导师调剂


本人通信地址及邮编


拟调剂我所专业及代码

(请在右边表格方框中选择)

□070801固体地球物理学    □081405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081601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

科研能力

简介


初试成绩

思想政治理论

英语一

专业1(填写具体考试科目及成绩)

专业2(填写具体考试科目及成绩)

总 分






何时、何地、何原因受到何种奖励:

 

考生承诺

本人保证所提供信息完全属实,并愿意对此承担一切责任。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请考生将本表(表格一般控制在一页)发至我所招办邮箱进行预登记并进行资格审核,届时请符合条件考生及时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正式提交调剂申请,我所将根据调剂政策和审核结果确定调剂资格,额满为止。(调剂申请表命名为:调剂申请表+姓名+总分+本科毕业院校+本科专业)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相关说明


各位考生: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网上宣传与咨询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我校各招生专业复试分数线执行国家线A区分数线,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相应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国家线总分降50分,统考科目单科分降10分。

二、咨询活动平台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我校将安排专人在线解答考生咨询。

三、咨询活动时间

4月26日至30日,每天9:00至17:00。

四、考生关切的有关问题

1.复试形式: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将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平台首选“学信网”研发的“研招远程复试系统”。系统使用有关说明将另行发布。

2.复试时间: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等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复试具体安排。调剂考生报名时间为5月20日左右,具体以研招网调剂平台开通时间为准。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一起复试,分别排名,先录取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复试截止时间为6月底。

3.缺额信息:根据一志愿考生的初试成绩、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我校上报的分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截至4月28日),我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和一志愿上线情况见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相关说明(http://yjsc.hevttc.edu.cn/info/1148/4607.htm)  。我校将根据调剂、复试、录取等实际情况对分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招生计划”和“一志愿上线人数”两列数据中,括号内数据为包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的相应数量。

4.复试资格审核: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的电子版(在保持清晰度的前提下控制文件大小):

①初试准考证。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

③大学成绩单(往届生可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上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④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带照片页)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有效期均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⑤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与定向单位签订的培养协议(协议模板将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下载中心公布)。

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考生还需提供《退出现役证》原件、《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⑦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调剂考生需在调剂志愿的备注栏声明,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

5.复试考生名单公示: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将于4月30日左右进行公示,调剂考生复试名单在每批次复试前公示。

以上内容如果与上级规定不一致,按上级规定执行。请及时关注我校在研究生部网站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有关通知。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研究生部

2020年4月28日












































































































































































































近期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热点问题回答

我校研招办微信公众号 CCPS研招办发布《近期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热点问题回答》,请考生关注。

沈阳工程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2020年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部署和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招考委有关工作要求,安全、公平、科学地做好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关于做好辽宁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0]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科学选拔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元化的考查方式方法,择优录取,确保生源质量。

(三)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增强服务意识,尊重考生,服务考生,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复试工作的安全、平稳进行。

二、复试的组织与管理

成立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的领导、政策审定和统筹管理,负责全校复试期间的监督工作,负责对相关举报的受理和对发现问题的查处及移交工作。

成立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负责制定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等,指导复试小组按工作方案开展工作。

成立二级学院(招生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所属专业复试相关工作。各学院按学科(专业)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成立复试小组,由研究生部牵头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复试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复试工作组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并设组长1名,每个复试小组配备秘书2名。各复试小组按预先设定的流程进行复试(面试),复试小组组长负责主持复试过程,复试小组成员即时独立评分。

三、复试条件

(一)复试名额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能源动力专业且初试成绩达到《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A类要求的考生,按照成绩排名,采取120%差额比例进行复试。

2.调剂志愿考生,须符合我校接收调剂考生原则和条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报名。通过学校审核者按初试成绩排名,根据专业调剂招生指标(专业招生计划数与已通过复试拟录取考生数的差额)确定调剂复试名额,调剂复试名额=专业调剂招生指标*200%。

(二)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需提供下列资格审查材料(下述材料需复试前提交电子版,面试时根据考官要求展示原件,录取考生入学后核验原件):

1.初试准考证;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往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

4.学历学籍核验结果(请考生自行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个人学籍学历信息,截图保存报告并打印);

5.大学期间成绩单(本校的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院系盖章,其他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教务处盖章)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我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四、复试科目、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复试科目及分值

复试科目设置及分值分配如下:

(1)语言表达能力,20分;

(2)英语交流能力,40分;

(3)专业基础能力,100分(电气工程方向主要考核电机学、电力系统暂态分析2门课程;动力工程方向主要考核锅炉原理、汽轮机设备及系统2门课程)。

(4)综合素质与科学素养,40分。

以上4项合计200分,占总成绩的40%。

注:以同等学力参加报名考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科目及要求见招生简章),加试方式为网络远程面试,在面试前进行。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加试课程考核不合格者按复试不合格处理,不再进行面试。

(二)复试方式

上述复试科目均采取网络远程面试。

(三)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拟定为2020年5月15日-19日。调剂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将根据“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时间确定,预计为5月26日-28日。

(四)体检

考生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文件要求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将根据拟录取情况和疫情防控要求另行确定。

五、考生总成绩计算及录取办法

(一)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乘以0.6(满分折合300分)与复试成绩(满分200分)相加,即为考生总成绩,满分为500分。

(二)复试侧重考核考生综合素质和科研潜质,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到120分),不予录取,不再计算总分。

(三)同一批次复试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

相同分数排名规则为:若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总分由高到低排序;若初试总分也相同,按初试业务课2(专业课)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若业务课2得分再相同,则按初试业务课1(数学)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六、复试及录取工作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

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须主动回避,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二)实行监督制度

组成学校巡视小组,深入各研究方向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采取随机走进面试考场、旁听面试等措施以了解、监督复试工作。

(三)实行责任与责任追究制度

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办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徇私舞弊和严重失职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实行信息公开制度

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及时在校园网上公布,并保证公布时长。

(五)投诉、复议与申诉

考生对复试过程及结果有异议并有事实根据的,可于事件发生或成绩发布24小时内向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投诉,由招生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投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调查属实的,责成相关人员进行复议,由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答复。

如考生对答复结果仍有异议,可在收到答复通知24小时内向学校提出申诉,学校将在受理申诉申请后及时组织复议,并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答复。

投诉受理部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24-31975861

申诉受理部门:学校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24-31975103

学校纪委、监察处将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弄虚作假,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或交由上级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监督电话:024-31975181(纪委、监察处)

(六)考生违规违纪处理

考生复试前需签订电子《诚信承诺书》。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并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

七、新生入学复查办法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要求,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组织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办法如下:

(一)新生报到时,组织复查新生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二)收到新生档案后,复查新生本人及身份证明与考生档案是否一致。

(三)考察新生身心健康状况。如身心健康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病情严重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对初试、复试涉及到的专业科目进行笔试,考试成绩与初试、复试成绩反差较大者,将深入调查原因,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将取消录取资格;已经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其他事宜

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研究生部协商解决,重大问题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沈阳工程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2020年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部署和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招考委有关工作要求,安全、公平、科学地做好我校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关于做好辽宁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0]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工作原则

坚持以质量为核心,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开展调剂工作。学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

二、调剂条件与遴选规则

(一)调剂条件

1.调剂考生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报考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符合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剂考生报考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要求

由于我校能源动力专业招生类型为“国家特需项目”专业学位,动力工程方向主要为电力行业培养高层次人才,联合培养单位均为电力生产企业,为保证录取考生顺利完成学业,对调剂志愿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及本科所学专业提出以下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专业学位型“能源动力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为工学类专业;

(2)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学术学位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专业或“电气工程”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为工学类专业;

(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专业学位型工程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为能源动力类专业;

(4)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学术学位型工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为能源动力类专业。

(二)调剂遴选规则

通过调剂报名审核的考生,复试资格按初试总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初试总分相同者,按业务课2(专业课)得分排序,若业务课2得分也相同,则按业务课1(数学)得分排序。

取得调剂复试资格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在网上公示。

三、调剂复试工作程序

1.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提交调剂申请;

2.我校会在36小时内向符合调剂复试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考生需确认接受我校调剂复试,如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

3.接受我校调剂复试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具体时间请关注学校研究生部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四、调剂复试办法及录取标准

1.调剂复试办法

调剂复试办法详见《沈阳工程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2.录取标准

复试合格且总成绩达到我校待录取分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的考生,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调剂咨询

咨询电话:024-31975867(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子邮箱:xumingjs@***

联 系 人:徐明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和《吉林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组织实施方案》(吉招委字〔2020〕3号)的要求,为加强疫情期间对学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进一步完善复试工作制度,规范管理,确保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遵循并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的成长规律和选拔规律,坚持学术标准,确保生源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坚持公正公开。政策规范透明,程序公正公开,结果主动公示,监督机制健全,以人为本,切实维护考生合法利益。

3、坚持全面考察。在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综合考察的基础上,还要突出对专业素质、动手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尽可能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明确的等次标准。

二、复试方式

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部署和省防疫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要求,根据我所实际专业的考核要求,我所将采取远程复试选拔形式,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优秀人才。

复试使用教育部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三、复试组织管理

为了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人才选拔,更好的做好我所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成立“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所领导担任组长,研究生部主任和所纪检主任担任副组长,组员由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组成。

成立纪检督查组,负责监督检查复试和录取工作。

四、复试基本要求

1、参加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均达到当年国家教育部规定的A区国家线。

2、调剂志愿考生报考专业与初试业务课应与我所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我所将根据报考专业、初试成绩进行综合分析,并结合本所研究方向、学科特色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须服从本所专业调剂。

3、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和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4、达到复试要求的考生,按我所今年招生计划的1:2的比例差额复试。

5、经教育部学历审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五、复试准备工作

1、制订并公布复试工作办法

根据我所复试录取工作意见要求,制订本单位的复试工作办法。复试工作办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应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

2、复试人员遴选及纪律要求

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3、命制复试试题

要参照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的有关规定,制订复试命题管理办法。复试试题包括英语口语面试、专业课面试、综合素质面试。

4、确定参加复试资格条件与复试考生名单

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资格条件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或考号,并通知考生。

5、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前要对考生进行进一步的资格审核,审核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考生须提交的材料: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3)往届毕业考生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本人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4)在学期间成绩单(应届毕业生需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往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部门盖章)。

5、体检

(1)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前提供其所在当地三甲医院的近一年内的电子版体检合格报告(符合入学体检要求),体检不合格不允许参加复试。

(2)开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检,体验结果如果与本人提交的不一致,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并将该情况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上述材料以PDF版上传我研究所,经确认资料无误并与考生签定《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后方可进行复试。原件在正式录取报道时复核,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六、复试流程及复试内容

1、复试流程

(1)复试设置四个会议室。一个资格审核室,一个英语面试会议室,一个专业课面试会议室,一个综合素质面试会议室。

(2)通过视频、图像对考生进行身份辨识,确认无误后,将考生随机抽签编入候考群。

(3)按学生抽签顺序逐一邀请进群面试。如1号考生复试,先邀请1号考生进面试群,面试结束后从面试群中移除,邀请2号同学进群。依次进,保证每位考生独立复试,其他同学在候考群中等候。

(4)导师按照复试内容对考生进行提问,并根据考生的回答进行综合评判后给出分值,组长汇总复试成绩,面试导师签字确认成绩。

 

2、复试内容

序号

科目

内容

时间

分值

1

专业课面试

面试专业课部分与报考专业相同,免疫学专业考医学免疫学知识,病原生物学考医学微生物学知识

不少于

20分钟

满分100分

2

英语口语面试

自我介绍、英语对话

不少于

20分钟

满分50分

3

综合素质

面试

生物化学、医学免疫学、医学微生物学、生物制品、综合素质评价五部分(每部分出一道题)

不少于

20分钟

满分100分

专业知识参考教材:

《医学免疫学》第6版 曹雪涛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

《医学微生物学》第8版 李凡 徐志凯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

《医学生物制品学》第2版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第8版 查锡良药立波 主编, 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

3、学生参加远程复试的费用由我所支付。   

七、录取:

1、总成绩的确定:

(1)初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初试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总分(500)×100

(2)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复试成绩=复试总成绩/复试总分(250)×100

(2)考生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考生总成绩=(1)×50%+(2)×50%

2、按总成绩进行综合排名

3、根据招生计划按总成绩的排名依次录取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复试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我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纪检督查组对复试工作全程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在单位网站及时公布。

3、复试结果由研究生办公室向全体参加复试考生公布,在复试成绩公布三日内接受考生复查,若考生对复查结果仍有异议,由我所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核。

九、其它说明的问题:

1、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取;

2、拟录取的考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

2020年4月24日


重庆理工大学2020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重庆理工大学

2020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我市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20]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重庆市、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及学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划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学校在国家分数线基础上,已根据一志愿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划定各专业复试分数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重庆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

二、调剂

学校对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将开展调剂工作。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重庆理工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三、复试

(一)复试方式

学校2020年的研究生复试工作将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其内容主要包括:身份识别、签订电子诚信承诺书、网上缴纳复试费、考生提交面试材料、在线测试、候考、进入面试等。复试前,各招生专业将开通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进行测试,具体安排请咨询各培养学院(中心)。

(二)复试比例及名单

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全校差额复试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2。学校将严格遴选符合要求的考生进入复试名单,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或有关招生公告平台、各培养学院(中心)网站等相关网页进行公示。

(三)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应向报考学院(中心)提交由以下相关材料制成的电子文档,并在入学报到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以供查验。具体的提交时间及提交方式由各培养学院(中心)负责通知。

1.准考证或初试成绩单;

2.有效身份证;

3.往届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获得学位者还应提交学位证书);

4.应届考生须提供学生证及大学期间成绩单;

5.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其它证明材料(如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

复试开始前,学校将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凡之前未能通过学历认证的考生(以研招网提供数据为准),请联系教育部学信中心出具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并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如未能提交学籍学历认证报告者,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复试内容

1.考核方式

研究生复试考核主要分为专业测试、综合面试、英语口试三个部分(部分学科专业的考生还要进行政治理论考核;同等学力考生还要进行同等学力加试)。

专业测试由考生线上随机抽取试题并回答。专业测试的考核范围为学校2020年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复试—笔试”参考书目中的相关内容。

综合面试由考生线上随机抽取试题并回答。综合面试的考核范围为学校2020年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复试—综合面试”参考书目中的相关内容。

英语口试,先由考生用英语进行1分钟左右的自我介绍,再由考生线上随机抽取试题,并与负责英语口试的老师当场用英语交流回答。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和会计硕士、审计硕士的考生,在复试中还要进行政治理论考核。政治理论考核采用开卷方式进行,由各培养学院(中心)将测试内容发给考生,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作答并将答卷以电子文档的方式发回给各培养学院(中心)。

同等学力考生还要参加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加试的考核范围为学校2020年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复试—同等学力加试”参考书目中的相关内容。加试采用开卷方式进行,由各培养学院(中心)将测试内容发送给考生,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作答并将答卷以电子文档的方式发回给各培养学院(中心)。

2.各专业复试考试科目及分数设置

⑴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MBA)的考生:

①政治理论考核:该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只评定为“合格”或“不合格”。

②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

③英语口试:满分为100分。

④同等学力考生除须参加上述复试内容外,还须参加2门该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加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科目每科满分为100分。

⑵报考会计硕士、审计硕士的考生:

①政治理论考核:满分为100分。

②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

③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

④英语口试:满分为100分。

⑤同等学力考生除须参加上述复试内容外,还须参加2门该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加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科目每科满分为100分。

⑶其他专业考生:

①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

②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

③英语口试:满分为100分。

④同等学力考生除须参加上述复试内容外,还须参加2门该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加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科目每科满分为100分。

3.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计算方法分别为:

(1)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MBA)的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70%+英语口试成绩×30%

(2)报考会计硕士研究生、审计硕士的复试成绩=政治理论考核成绩×10%+专业测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40%+英语口试成绩×10%

(3)其他专业考生的复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50%+英语口试成绩×20%

4.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安排

 学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将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复试对象为符合学校复试分数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5月14日-17日。

第二阶段:复试对象为符合学校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的调剂考生。复试将在教育部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进行,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后期将视各专业研究生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组织后续批次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部复试工作拟在6月15日前完成。

具体安排请咨询各相关学院或查询各相关学院网页。

(2)相关费用

收费标准:同等学力考生250元/人,其他考生150元/人。

缴费方式:将实行网上缴纳复试费。具体缴费办法将另行通知。

5.其它说明

(1)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组织复试。

(2)学校将对复试考核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3)学校将在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各相关学院主页上公示“进入复试考生名单”、“考生复试成绩”等信息。

四、录取

1.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50%。

报考会计硕士、审计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40%。

其他专业研究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以上成绩,计算结果应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2.录取办法

在同一复试批次内,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在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以往学习成绩优秀或工作业绩突出或科研能力突出(公开发表过相关学科的学术论文、承担过科研项目或取得过科研成果)的考生。

拟录取名单一经确定,将进行网上公示。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录取:

(1)资格审查不合格。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审查不合格。

(3)政治理论考核成绩不合格。

(4)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5)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有1门及以上不合格(低于60分)。

五、组织保障

1. 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研考复试工作。

2.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的调剂、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统一领导,由研究生院统筹协调;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督查组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督查工作。

3.各培养学院(中心)应切实履行本学院(中心)研究生复试工作主体责任。书记、院长(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各培养学院(中心)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学院复试录取全面工作;各培养学院(中心)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组负责全程巡视监督本院内的复试录取工作。

六、监督与复议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教学督导团等单位组成的校督查小组。在复试过程中,校督查小组将深入各院进行复试各个环节的督查,包括考生复试资格审查的督查、复试记录、录音、录像的检查和深入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随机对复试考核的实际情况、相关举措等进行了解、监督复试工作等。学校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学校为考生提供申诉与复议渠道,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学校2020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期间申诉电话与电子邮箱如下:

研招办:023-68667302

纪检监察室:023-62563125、18290461500

电子邮箱:yjs@vip.cqut.edu.cn

七、其他

1.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凡可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学校将严格根据教育部要求,严格对相关人员材料的审核。

3.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应提前处理好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所产生的相关问题。若因考生本人或考生所在单位原因造成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或复试后不能被录取的后果,学校概不承担责任。

4.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非全日制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凡被学校录取为非全日制的考生,须在学校2020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前与学校签署定向委培协议。

5.如有考生确因个人实际困难,无法进行远程网络复试的,请提前与学校研招办联系,双方共同协商处理。

 

 

 

 

重庆理工大学    

 

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2020年调剂信息

2020年,我所有调剂名额,专业:仪器科学与技术专业,学制:2.5年,培养方式:定向培养。

本科专业背景:机械设计、机电一体化、自动化、电子通信、机械制造工艺、精密仪器等。

大学期间获得各种奖项的优先,专业课成绩优异的应届毕业生优先。欢迎广大优秀考生调剂我所。

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发我所邮箱cpei_zs@126.com。

由于收到的邮件太多,请按如下要求投递简历

1、邮件主题为姓名/考研总分/本科院校/专业;

2、邮件正文应为个人简历、考研成绩等信息,请注明考生编号;

3、附件中为姓名-个人简历。

联系电话:56683366,56683303-2321

联系人:吕老师


友情提示-2020研招网调剂咨询

各位考生,我单位登录研招网的钥匙有损坏,新的钥匙正在办理中,有时登录研招网不畅,未能及时回复大家的来信,请谅解。如未收到回信超过4个小时,可打我们的办公电话010-64960457,13522824861.

重庆理工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重庆理工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一、接收考生调剂的原则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的调剂工作均严格遵守教育部及重庆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的相关文件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以人为本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接收考生调剂的基本条件

(一)必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各项原则和规定。

(二)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重庆地区(A类地区)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或学校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须符合我校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四)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原则上统考科目应相同。

三、接收考生调剂的基本程序与要求

(一)接收所有考生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二)我校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相关专业计划余额,并保留对各相关专业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三)欲调剂到我校的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出调剂申请,经培养学院(中心)筛选、审核后,统一发放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根据学校、学院(中心)安排参加复试。

(四)接收考生调剂,将按以下顺序开展调剂工作:

1.在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和要求的情况下,优先接收满足专业要求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调剂

①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或社科成果奖励的考生;

②获得国家级学科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③曾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的考生;

④荣获省部级及以上的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或获得国家奖学金的考生。

满足上述条件的,按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遴选。

2.在按第1项要求确定调剂名单后尚有剩余调剂指标时,遴选与我校调入专业初试考试科目及代码完全相同的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遴选;

3.在按第1项及第2项要求确定调剂名单后尚有剩余调剂指标时,遴选与我校调入专业初试考试科目及代码不完全相同的考生,按该专业初试的三门统考科目(如该专业只有两门统考科目,则按初试两门统考科目)的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遴选;

(五)对调剂考生专业的设定,由各学科专业根据其自身实际情况,在调剂工作开始前,在相同或相近专业中认定并提前公示。

四、其它

(一)调剂系统每次开放的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二)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

(三)各培养学院(中心)根据本办法制订本学院(中心)调剂工作实施办法,并经各培养学院(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于调剂工作启动前进行公示。

五、本办法由重庆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重庆理工大学

二0二0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