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一研究院调剂信息,欢迎广大考生申请调剂!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一研究院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十一研究院(招生单位代码83277)创建于1956 年,是我国第一个空气动力学理论研究及风洞实验基地,现为以流体力学、飞行器设计为主体专业的大型综合性航天科研及应用技术研究院。我院拥有技术先进、配套完备的亚、跨、超声速风洞和高温电弧加热器等全系列地面实验设备及相关测试系统,还有多台以大规模数值仿真和数值分析为主的高性能并行计算机,主要从事运载火箭、飞船、卫星、深空探测器等航天飞行器空气动力学及其相关问题的专业研究,以及先进无人机的设计与制造。
目前,研究院有在职职工4000余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科研人员500余名,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4 名,国家级和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50 余名。因在载人飞船气动关键技术攻关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荣获“中国载人航天工程第一次飞行试验突出贡献奖”。
主要招生科研机构
第一研究所 主要从事各种飞行器空气动力综合技术研究,具备系统的空气动力理论分析与计算流体力学模拟能力。
第二研究所 拥有配套齐全的低速、亚跨超、高超声速风洞等试验设备,具备完善的飞行器气动特性地面模拟试验能力;
彩虹无人机部 主要开展中大型无人机、旋翼无人机等特种飞行器的研制,具备系列化产品的总体设计、定型生产的能力。
创新与应用中心 主要承担太阳能无人机等新概念飞行器的研制,具备从原理创新到集成应用的综合能力。
研究生教育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一研究院的研究生教育始于1983年。研究生部承担全院的研究生招生及管理工作,现有2个一级学科工学硕士学位点,即:力学、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1个力学一级学科工学博士学位点,以及1个力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研究生导师23名,硕士研究生导师46名。
力学学科工学硕士学位点的主要学科方向为:流体力学、固体力学、工程力学、飞行力学等;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学科工学硕士学位点的主要学科方向为:飞行器设计、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航空宇航制造工程、人机与环境工程、航空宇航控制技术、航空宇航材料工程等。
我院开展的均为非定向的学术型研究生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第1年学位基础课在湖南长沙的国防科学技术大学代培,第2年起回院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学位论文研究。
对于在读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免学费、免住宿费,入住研究生青年公寓,实行酒店式管理。提供每月1000 元助学金,还可享受助研费、就餐补助、交通探亲费等各类待遇,以及参照在职职工的工会会员福利。
研究生部鼓励和支持学生们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积极参与策划各类丰富多彩的科技创新、学术交流、文体娱乐等活动。
我院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优秀硕士毕业生为目标,就读期间安排优秀硕士研究生进行为期6个月至1年的公费出国学习。
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可自主择业或留院工作,直接获聘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
2022年调剂需求
2022年拟调剂招收若干名学术型工学硕士研究生,分别为力学专业、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专业。
力学专业的学科方向分别为:流体力学、工程力学。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学科方向分别为:飞行器设计、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人机与环境工程、航空宇航控制技术、航空宇航材料工程。
调剂考生本科需为相关专业,如:数学、力学、热能与动力工程、飞行器设计、计算机、电子信息、自动控制、仪器仪表、机械电子等专业。
热切期盼对航天事业有兴趣的同学报考攻读我院研究生!
有调剂意向考生请将个人简历及大学成绩单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caaahr@126.com
邮箱题目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初试成绩(学硕/专硕)+本科毕业院校(是否应届)+报考院校
联系人:冯老师
咨询电话:010-68375713
电子邮件:caaahr@126.com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一研究院调剂信息,欢迎广大考生申请调剂!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一研究院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十一研究院(招生单位代码83277)创建于1956 年,是我国第一个空气动力学理论研究及风洞实验基地,现为以流体力学、飞行器设计为主体专业的大型综合性航天科研及应用技术研究院。我院拥有技术先进、配套完备的亚、跨、超声速风洞和高温电弧加热器等全系列地面实验设备及相关测试系统,还有多台以大规模数值仿真和数值分析为主的高性能并行计算机,主要从事运载火箭、飞船、卫星、深空探测器等航天飞行器空气动力学及其相关问题的专业研究,以及先进无人机的设计与制造。
目前,研究院有在职职工4000余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科研人员500余名,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4 名,国家级和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50 余名。因在载人飞船气动关键技术攻关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荣获“中国载人航天工程第一次飞行试验突出贡献奖”。
主要招生科研机构
第一研究所 主要从事各种飞行器空气动力综合技术研究,具备系统的空气动力理论分析与计算流体力学模拟能力。
第二研究所 拥有配套齐全的低速、亚跨超、高超声速风洞等试验设备,具备完善的飞行器气动特性地面模拟试验能力;
彩虹无人机部 主要开展中大型无人机、旋翼无人机等特种飞行器的研制,具备系列化产品的总体设计、定型生产的能力。
创新与应用中心 主要承担太阳能无人机等新概念飞行器的研制,具备从原理创新到集成应用的综合能力。
研究生教育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一研究院的研究生教育始于1983年。研究生部承担全院的研究生招生及管理工作,现有2个一级学科工学硕士学位点,即:力学、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1个力学一级学科工学博士学位点,以及1个力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研究生导师23名,硕士研究生导师46名。
力学学科工学硕士学位点的主要学科方向为:流体力学、固体力学、工程力学、飞行力学等;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学科工学硕士学位点的主要学科方向为:飞行器设计、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航空宇航制造工程、人机与环境工程、航空宇航控制技术、航空宇航材料工程等。
我院开展的均为非定向的学术型研究生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第1年学位基础课在湖南长沙的国防科学技术大学代培,第2年起回院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学位论文研究。
对于在读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免学费、免住宿费,入住研究生青年公寓,实行酒店式管理。提供每月1000 元助学金,还可享受助研费、就餐补助、交通探亲费等各类待遇,以及参照在职职工的工会会员福利。
研究生部鼓励和支持学生们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积极参与策划各类丰富多彩的科技创新、学术交流、文体娱乐等活动。
我院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优秀硕士毕业生为目标,就读期间安排优秀硕士研究生进行为期6个月至1年的公费出国学习。
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可自主择业或留院工作,直接获聘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
2022年调剂需求
2022年拟调剂招收若干名学术型工学硕士研究生,分别为力学专业、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专业。
力学专业的学科方向分别为:流体力学、工程力学。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学科方向分别为:飞行器设计、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人机与环境工程、航空宇航控制技术、航空宇航材料工程。
调剂考生本科需为相关专业,如:数学、力学、热能与动力工程、飞行器设计、计算机、电子信息、自动控制、仪器仪表、机械电子等专业。
热切期盼对航天事业有兴趣的同学报考攻读我院研究生!
有调剂意向考生请将个人简历及大学成绩单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caaahr@126.com
邮箱题目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初试成绩(学硕/专硕)+本科毕业院校(是否应届)+报考院校
联系人:冯老师
咨询电话:010-68375713
电子邮件:caaahr@126.com
江苏海洋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我校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第一批次复试工作将于5月16日开始启动,请考生提前做好复试准备,并密切关注后续通知发布。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复试资格查询
考生可登陆“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处网站” 查询是否获得复试资格。我校不再发放书面的复试通知书。
二、已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按以下要求完成相关程序
(一)确认复试科目
一经提交不得随意更改,将在网络远程复试中进行考核。
(二)确认联系方式
认真核对本人手机号(将用于接收短信通知,必须确保手机联系畅通)和通信地址(将用于接收录取通知书,必须确保本人能收到,预计7月寄发),如有错误请立即修改。
(三)缴纳复试费
按有关收费文件规定,考生参加复试前,须登陆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交纳复试费(80元/生),未交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交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不予退费。
(四)上传资格审查材料
请考生务必按照要求准备清晰有效的扫描材料,并按顺序合成2个PDF文档,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见学院复试细则)发送以下材料以备审核:
1.必需材料(PDF1)
(1)《江苏海洋大学诚信网络远程复试承诺书》(详见附件1,下载打印后考生本人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正反面。
(3)准考证。
(4)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处红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红章)。
(5)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的学生证。
(6)往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
(7)2020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8)报名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9)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0)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部门印章)。
(11)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复试时,需填写《江苏海洋大学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知情承诺书》(详见附件2)。
2.附加材料(见学院复试细则要求)。
三、网络远程复试相关要求
(一)硬件设备
请考生提前准备和调试好硬件设备:电脑、摄像头、麦克风、手机等。如果笔记本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麦克风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效果不理想,需要额外配备;台式机配备高清摄像头、麦克风和音箱。电脑必须安装Windows7及以上版本系统,安装最新版 Chrome 浏览器。
(二)环境要求
考生参加复试需在网络通畅、光线适宜、安静、无干扰、相对封闭的独立空间进行,不得选择网吧、商场、广场、培训机构等影响音视频效果和有损复试严肃性的场所。
(三)熟悉流程
考生须提前熟悉复试流程和软件操作,确保复试时网络稳定、畅通,视频画面清晰,音频传输流畅。
(四)诚信复试
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并仔细阅读《江苏海洋大学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详见附件3),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四、其他
(一)有关复试组织、具体要求、计分办法、录取规则等事项,参见《江苏海洋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二)请考生根据所在地区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身防疫保护,健康应考。
附件1:江苏海洋大学诚信网络远程复试承诺书
附件2:江苏海洋大学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知情承诺书
附件3:江苏海洋大学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江苏海洋大学
2020年5月12日
附件1:
江苏海洋大学诚信网络远程复试承诺书
我是参加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复试录取办法》《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等有关规定,我认可网络远程复试的形式,为维护此次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性,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保证本人所提交的报考信息、证件及其他复试材料真实、准确。因信息误填、错填,导致不能复试、录取、以及入学后不能进行学籍注册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2.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3.保证在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尽力保持考试过程顺畅。保证不记录和传播考试过程的音视频等信息、不将考试内容告知他人,独立自主完成考试。
4.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和招生单位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规行为,自愿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
考生签名:
2020年 月 日
附件2:
江苏海洋大学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知情承诺书
备注:本表供非全日制考生及用人单位填写(含第一志愿及调剂考生)
附件3:
江苏海洋大学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考场及网络候考秩序。
二、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证件信息,按规定的时间,登录相应系统或网络地址参加考试。
三、考生应提前调试设置好硬件设备,提前熟悉考试软件操作,考前主动配合进行“人脸识别”身份验证核查、报考资格审查、网络复试环境安全检查等。
四、网络远程复试开始前,听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有序候场,考试结束后有序离场。
五、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考生应尽力保持考试过程顺畅,须将双手放置在复试小组可视范围内,不遮挡、不拍照、不录音录像、不吸烟,不喧哗、不求助他人、不发表与复试内容无关的言论。
六、考生不得将考试内容告知他人,不得记录和传播考试过程的音视频等信息。
七、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情况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2020年5月12日
江苏海洋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复试录取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江苏海洋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14号)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苏教考函〔2020〕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复试录取工作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
二、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各研究生招生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招生学院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并在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各学院按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包括指导教师在内的5人及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公道正派、业务水平高、经验丰富的教师组成。复试小组成员构成必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同一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在复试过程中应执行统一的评价标准。
三、基本要求
(一)复试分数线
各学院的复试分数线,统一执行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同一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时须执行相同的分数线。
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复试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复试时间
2020年5月16日 — 2020年6月30日。具体时间由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情况自主确定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三)复试形式
我校研究生复试统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考试的组织与监考要严格执行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相关规定。在线复试过程须全程录音录像,相关记录材料均由研究生处集中统一保管。
(四)复试加分项目
具体加分项目和加分值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
四、资格审查
各学院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严格审查考生资格,并对审核结果负责。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材料均须扫描成清晰有效的PDF文档):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正反面。
2.准考证。
3.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处红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红章)。
4.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的学生证。
5.往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
6.2020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7.报名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8.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https://yjsc.jou.edu.cn/info/1031/1280.htm)(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部门印章)。
10.考生需提交的其他附加复试材料以各学院通知为准。
五、复试
各学院要根据网络远程复试的实际情况,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一)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心理素质测试、专业课考试、面试(含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和体检等。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各学院必须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考核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课考试
考试的方式、具体内容、科目及要求详见各学院的复试细则。
3.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面试应有成绩和详细记录。要结合考生大学期间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考核其对本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注重考察其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心理素质测试
各学院组织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5.加试
对同等学力考生,要进行全面复试。加试科目为两门,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在复试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6.体检
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体艺 [2018] 8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180分为及格。其中,专业课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其中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3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170分)。
六、复试缴费
按有关收费文件规定,考生参加复试前,须登陆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交纳复试费(80元/生),未交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交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不予退费。
七、调剂
对于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的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参加复试。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5.同等学力的考生调剂我校,必须符合我校同等学力考生的报考条件。
(二)调剂程序
1.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必须登录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江苏海洋大学志愿。未通过调剂系统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2.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考生进入复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3.复试考生名单遴选确定后,由研究生处通过调剂平台发送复试通知。逾期没有回复复试通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4.安排调剂考生复试,学院根据复试结果报送拟录取名单。
5.研究生处在调剂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八、录取
(一)综合成绩计算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0.6)/N +(复试总成绩×0.4) /3。
其中,MPA考生N=3,其它专业考生N=5。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二)录取原则
1.各学院按复试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及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分类,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来确定拟录取名单,同时排定名次。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3)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低于180分者。
(4)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及格者。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及格者。
(6)经查实,提供虚假信息或复试过程中有舞弊者。
(7)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
(三)录取类别
1.我校拟录取研究生按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2.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须调取考生人事档案,享受研究生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者,不享受国家助学金。
3.全日制定向研究生不调取人事档案,不享受国家助学金,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4.非全日制研究生不调取人事档案,不享受研究生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原则上不安排住宿,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四)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九、信息公开公示
为充分体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学校将在研究生招生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所有录取信息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简称“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并公开。未经“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新生学籍注册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信息为准。
十、咨询、申诉与监督
各学院应将复试细则、复试名单和复试结果等信息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接受考生咨询和申诉。申诉人对学院答复有异议的,可以向研究生处提起申诉。
学校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督查,设立违法违纪行为举报电话:0518-85895032,接受考生的申诉与质疑。
十一、其他事项
本办法如有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招生政策为准。
请考生随时关注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处网站招生信息及各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本办法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江苏海洋大学
2020年5月12日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文件以及国家教育部及江西省教育厅有关会议精神和要求,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硕士研究生招生“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进一步加强复试考核环节,严格复试录取规程,建立各种监督和防疫机制,严明工作纪律,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稳妥做好2020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一)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左和平
副组长:蒲守智
总监督:黄赣华
成 员:研究生院、党委(校长)办公室、纪委监督检查室、学科建设办公室、财务处负责人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办公室主任由研究生院院长兼任。
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及考虑今年复试工作的新变化,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需法制办公室、后勤保障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疫情形势下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开展;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复试录取过程中重大与应急事件的处理。
各单位主要职责:
1. 研究生院: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全校的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
2. 党委(校长)办公室:统筹疫情防控工作。
3. 纪委监督检查室:复试录取监督工作。
4. 财务处:复试录取工作经费保障。
5. 法制办公室:学校及学院调剂录取规定特别是对外发布的工作办法的合法性检查。
6. 后勤保障处:复试场地、环境消杀;复试教师、工作人员疫情防护指导及应急处理,复试录取考生体检材料审核工作。
7.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复试场地保障,监控及录像拷贝工作;线上复试网络支持及技术保障工作。
(二)各研究生招生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纪检委员及学科带头人组成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及监督等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本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
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职责和要求:
1. 按教育部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制定符合本院招生学科(专业)特点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同时负责组织落实复试各环节疫情防控工作;
2. 复试教师及工作人员的选聘、疫情防控、安全保密、业务知识和操作流程等教育培训工作;
3. 本单位复试科目(含笔试、加试、面试试题)的命题、制卷、考试组织、评卷和考评工作。复试科目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秘密材料,要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所有命题、评卷等涉密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
4. 填报复试结果汇总表(含考生复试科目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等);
5. 试题命题库的组织工作;
6. 将本学院复试录取过程材料汇总(包括视频音频资料)提交至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领导小组;
7. 做好本学院复试录取各项信息公开工作等。
8..学院纪检委员对复试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重点做好评委抽选、试题命制、网上面试等环节的监督工作。
(三)各学院按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成立复试工作组,每个复试工作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硕士专业学位相关学科的复试工作组要有2名具有相关行业经验的人员参加。复试工作组成员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历,必须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且当年无亲属报考我校。
学院复试工作组的具体工作职责和要求:
1. 在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制定复试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
2. 本学科专业复试题库的建立工作;
3. 考生的资格审查、思想政治考核;
4. 考生的复试笔试及综合能力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等,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试题的难易程度、面(测)试要求和成绩评定标准要明确统一,以保证整个面(测)试过程的一致性、连贯性和公正性。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
5. 填写《2020年硕士研究生综合能力面试记录表》,并须当场评出考生的综合能力面试成绩表。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院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工作要求
(一)安全性。要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对复试软件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等功能进行充分评估和测试,确保满足远程复试要求。
(二)公平性。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三)科学性。要针对不同的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考核科学有效。
四、分专业招生计划
研究生院根据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分配各学院各专业(领域)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缺额信息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如涉及计划调整,将依据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表

五、复试
(一)复试分数线和比例要求
1. 2020年我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
2. 各学院在教育部划定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报考本学院招生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相同分数线)。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最高不超过150%。
3. 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精神,享受加分政策考生的初试成绩以加分后的为准,如加分后达到了学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则一并列入复试名单。以下情况可享受初试总分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进行加分。
(二)复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视频复试
1. 学校端
各面试专家组集中面试。
2. 考生端
考生分散在家、宿舍等地点(严禁在培训机构),以网络视频形式参加复试。
3. 网络远程视频复试平台
原则上使用学信网开发的“研招远程面试系统”、阿里钉钉等支持远程视频的应用软件。
4. 网络远程视频复试平台及硬件要求,详见考生须知和各学院后续通知。
(三)复试时间
我校将根据不同的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实施分批次进行复试,预计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5月12日-18日;调剂生复试时间,在国家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后一周左右开始进行。具体请关注各学院后续公布的复试办法。
(四)复试资格审查
在复试前要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采取远程复试的,要会同技术平台提供方,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的图片或扫描件给报考专业所属学院:
1.初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应届考生: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下载件(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4.历届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下载件(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
5.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盖有公章的成绩证明;
6.政治审查材料(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工作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鉴定材料);
7.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复试时还需提交加盖有关单位公章的定向协议书。
少数民族高层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提供《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8.其他能力证明材料和各学院规定的其它材料。
9.特别提示:(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2)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五)复试内容及计分办法
1. 复试内容
各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确定复试内容和组织复试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招生考试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不落实和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学院要明确本单位对于复试录取工作的责任追究办法。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课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
(1)外语听说测试:以面试形式进行,可成立独立面试小组,也可将外语听说测试专家并入综合面试专家组。
(2)专业课测试:可以开卷、提交学术报告、面试、远程网络笔试等形式进行(具体形式请查看各学院复试办法)。
(3)实验(实践)能力测试:以面试形式进行,对于理工类考生主要测试其实验和动手操作技能,对于文管类考生主要测试其理论联系社会实际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综合面试:考核内容应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各专业复试小组可根据学科自身特色制定更加详细的面试方案。
面试全程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考核,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每个考生总计面试时长一般为30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可由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
2. 计分办法及具体要求
(1)复试成绩总分200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100分,综合素质考核10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5分、专业课测试75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共计100分。
(2)考生复试成绩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成绩之和,其复试成绩低于11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3)专业课测试范围依据《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科目内容进行。
(4)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期间除参加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网络远程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加试科目低于60分为不合格。
(5)管理类联考专业考生均应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采用线上方式,由专业所在学院确定。管理类联考专生的思想政治理论成绩以一定比例形式另外加入复试总成绩。
(六)体检
由于目前疫情防控需要,我校不组织在校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进行,我校对体检要求不做另行规定。考生在拟录取后需提供一份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常规体检报告,在规定时间内(一般在接受拟录取后7天内)交至所在学院,如考生体格检查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则取消其录取。录取学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新生入学体检。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考生在复试前须提供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我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4.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在复试的同时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结合考生现实表现材料,做出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论。
5.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存在疑议的,学院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品德情况作进一步考核。
6.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八)破格复试
我校原则上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但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
破格复试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对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积极做好调剂工作,不得单纯为完成招生计划或保护一志愿生源而降低标准进行破格复试。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六、调剂
(一)调剂基本要求
调剂工作按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关于调剂的要求执行。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原则上不再接收调剂。调剂考生基本要求是: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 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一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一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8. 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二)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
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三)调剂程序
1. 学校和学院发布调剂公告。学院在网站公布调剂专业、调剂名额、调剂条件、调剂程序及联系方式等,并在教育部调剂系统设置调剂专业、名额及条件。
2. 考生填报调剂信息。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
3. 学院审核调剂。学院按调剂条件挑选考生并确认考生调剂意愿,将同意调剂的合格考生添加到复试备选库。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 学院发出调剂复试通知。
5. 学校研究生院审核复试通知。
6. 考生接受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7. 考生复试。考生按复试通知要求进行网络复试。
8. 待录取操作。对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学校将在调剂系统中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七、录取工作
(一)录取类别
我校拟录取研究生按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须调档案、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全脱产学习,人事关系转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收入);全日制定向研究生不调档案,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非全日制(含非定向、定向)研究生不调档案,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原则上不安排住宿,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还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二)录取规则
1. 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能全面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各学院对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2. 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70% + 复试总成绩×30%。
管理类联考总分为300的专业,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1.5)×70% + 复试成绩×30%。
(初试总成绩分别除以2.5和1.5后,初试总分与复试总分相同。)
3.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 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5. 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6. 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八、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我校将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并将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同时,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我校的复试录取办法和相关实施细则,提前在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录取办法中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缺额情况、复试录取办法等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院(http://yjs.jxstnu.edu.cn/)主页公示。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
(二)各专业复试名单将通过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三)学校及学院研究生复试、调剂及录取相关规定均需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并经学校法制办进行合规性、合法性检查后方可对外公布和实施。
(四)凡有亲属(指夫妻、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姻亲)参加复试的教职工,必须回避复试、录取工作的全过程。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者追究责任。
(五)复试及调剂录取规定研究生院工作咨询电话:0791-83876373、83823357;电子邮箱:jxksdzj@163.com。
学校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和投诉电话:校研究生院:0791-83876373;校纪委综合办公室:0791-83805935。
九、突发事件处置
做好复试工作中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如发生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和学校分管领导以及主要领导汇报,并会同相关部门迅速研判事件性质规模,快速制定化解方案,及时妥善处置。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3日
关于我校2020硕士研究生部分专业接收调剂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院、系、考生:
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中,报考我校的考生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按照国家A类复试分数线,上线人数远远超出了现有的招生规模,但由于专业报考不均衡,导致部分专业上线人数众多,而部分专业上线人数不足。考虑各专业的生源及师资情况,为保证各学科均衡发展,现开始进行专业调剂工作。本次工作由学校统一领导,统一安排,各院系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接收调剂专业及缺额情况
可接收调剂的专业及缺额情况见附件一。
各缺额专业可按200%—300%比例接收调剂。
二、调剂原则
1、须符合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接收跨学科门类调剂。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且英语一可调英语二,数学一可调数学二、数学三,反之不可。考生初试考试科目不得与调剂专业复试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一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一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能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9、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10、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接受在职定向考生调剂,非定向考生申请调剂,须在复试前提交《调剂申请书》和《定向培养证明》,并在拟录取后签署定向协议。
11、只接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调剂(注,外国语言文学专业二外仅限法语、俄语和日语)。
12、所有调剂考生均需参加调入专业的复试,包括复试笔试科目(具体参见我校《2020年硕士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三、调剂工作程序:
1、调剂信息发布:各院系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在不违背上述调剂原则的情况下,制定相应的具体调剂办法,要求明确专业申请基本要求、申请时间及程序、接收原则、联系咨询电话等,并在本院系网站对外公布。
2、调剂申请:5月20日(具体申请时间段请登录报考院系网站,查看院系调剂办法),申请调剂考生(包括校内调剂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申请,务必选择河北省——(10079)华北电力大学(保定),并选择调剂专业。
3、筛选阶段:各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网上已提交调剂申请的考生情况进行综合审查,最终确定调剂人选。
4、考生确认阶段:调剂人选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各院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院系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
5、备案阶段:各院系下载已确认接受复试的考生数据库,将签字、盖好章的调剂结果汇总表,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6、调剂名单公布:各院系在本院系网站对外公布所有调剂考生复试名单。
有关调剂的具体流程及时间安排详见各院系接收调剂办法,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各院系网站的相关调剂信息。所有已被我校确认接收的调剂考生(既包括校外调剂考生、也包括校内调剂考生)均需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办理调剂,我校发送复试通知,并经考生本人确认接受后,调剂方为有效。在规定时间内,未点击确认接受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调剂:
我校部分类别、领域拟接收若干“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除满足上述申请要求和程序外,还应满足:
1、我校仅在全日制专业学位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2、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按照A类普通考生国家线执行。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本人须持有《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凡在网上调剂系统中显示考生已被其它招生单位录取的,我校均不再接受该生的调剂,请考生慎重选择调剂学校。
2、考生只能申请调剂到我校的一个专业,请慎重选择。
3、我校各专业不接收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调剂考生(公共管理专业学位除外)。
4、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以考生调剂时填报信息为准,后期不可更改。
5、所有已接受我校复试的调剂考生,需登录调剂院系网站查看各院系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接收调剂细则,并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复试准备工作。
6、有关调剂方面问题,可与调剂专业所属院系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二)。
7、有关未被接受调剂的考生遗留问题,各院系负责解释。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接收调剂的专业领域(非专项计划) | |||||
| 院系代码 | 院系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全日制 调剂缺额 | 非全日制 调剂缺额 |
| 001 | 法政系 | 030100 | 法学 | 3 | |
| 125200 | 公共管理 | 5 | |||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4 | 有缺额 | ||
| 035102 | 法律(法学) | 1 | 有缺额 | ||
| 003 | 英语系 | 050200 | 外国语言文学 | 9 | |
| 055101 | 英语笔译 | 3 | 有缺额 | ||
| 004 | 数理系 | 025200 | 应用统计 | 7 | 有缺额 |
| 070200 | 物理学 | 5 | |||
| 005 | 机械工程系 | 085500 | 机械 | 有缺额 | |
| 125603 | 工业工程与管理 | 有缺额 | |||
| 006 | 动力工程系 | 085800 | 能源动力 | 有缺额 | |
| 007 | 电力工程系 | 080900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2 | |
| 085800 | 能源动力 | 有缺额 | |||
| 008 | 电子与通信工程系 | 080900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4 | |
| 085400 | 电子信息 | 有缺额 | |||
| 009 | 自动化系 | 085400 | 电子信息 | 有缺额 | |
| 010 | 计算机系 | 085400 | 电子信息 | 有缺额 | |
| 011 | 环境科学与工程系 | 081700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7 | |
| 085700 | 资源与环境 | 有缺额 | |||
| 012 | 经济管理系 | 025100 | 金融 | 5 | 有缺额 |
| 120202 | 企业管理 | 2 | |||
| 125300 | 会计 | 有缺额 | |||
| 125601 | 工程管理 | 4 | |||
| 125603 | 工业工程与管理 | 3 | 有缺额 | ||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2020年硕士生复试工作办法及调剂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以及北京市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切实加强研究生招考复试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着力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京招考委〔2020〕 号)等文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如下:
一、组织管理
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统筹领导和组织管理,各二级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
二、复试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要注重考试成绩,也要注重一贯表现。复试坚持公平公正、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复试分数线
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初试成绩总分280分(含)以上,统考政治45分(含)以上、统考英语一45分(含)以上、统考数学一75分(含)以上、自命题专业课70分(含)以上。
四、复试时间和方式
我院计划于5月15日开展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5月20日左右开展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工作。根据各招生专业实际情况,主要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和异地现场复试两种方式。
五、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综合考核方式。复试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的具体内容根据各专业研究方向要求确定。
1、笔试部分(总计满分30分)
笔试以开卷或提交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着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等。各招生专业可根据学科自身特色制定更加详细的笔试办法。
2、面试部分(总计满分70分)
(1)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满分50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察:
a、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b、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c、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d、科研创新潜质;
e、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2)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20分。考试方式如英语对话、口语翻译等。
各招生专业基于上述复试内容及要求,可根据自身特色制定更加详细的面试办法。
六、按教育部规定,复试前需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交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如有疑问,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考生复试及录取资格。
七、复试结束后,我院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出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权重均为50%),按研究方向总成绩进行排名,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通过复试的考生,按要求在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提交体检结果,体检合格者方予确定拟录取。
八、复试名单及拟录取名单在我院官网公示,网址:www.cabr.com.cn,人力资源--研究生培养--通知公告栏目。
九、我院将尽快开展考生的复试工作,并在第一时间电话或邮件通知考生复试结果。调剂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报名,调剂系统的具体使用方法请参考中国研招网上的调剂系统使用说明。
十、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我院认为有必要时,将对部分考生再次复试。
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一、我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组织复试,并在复试过程中接受考生监督。复试咨询电话:010--64517741,邮箱:cabr1707@163.com;我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10--84281368,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监督电话:010--82837456。考生如有异议,须于复试结果通知后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提交复议申请(见附件)。
十二、调剂办法
(一)调剂专业及人数: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 招生导师 | 人数 |
081401 岩土工程 | ||
04 地基处理技术 | 席宁中 | 1 |
081402 结构工程 | ||
06 高层建筑与大跨度结构 | 刘 健 | 1 |
07 高性能混凝土材料 | 周永祥 | 1 |
081404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 ||
09 净化空调与室内空气品质 | 曹国庆 | 1 |
081405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 ||
10 灾害与安全评估及处置 | 黄选明 | 1 |
(二)调剂要求
1、申请调剂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我院不接收跨专业调剂。
2、申请调剂考生初试应参加全国统考英语一、全国统考政治、全国统考数学一。
3、调剂分数线基本要求:初试成绩总分280分(含)以上,统考政治45分(含)以上、统考英语一45分(含)以上、统考数学一75分(含)以上、自命题专业课 70分(含)以上。
(三)调剂程序
1、考生5月20日左右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报名。
2、将以下材料汇总一个文件夹,材料处理成PDF文档格式,发送至邮箱:cabr1707@163.com,邮件和文档的名称:申请调剂专业代码+姓名+调剂材料,如“081401张三调剂材料”。
(1)大学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需加盖院系所公章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公章);
(2)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的本科生应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3)个人简历(含初试院校、专业及成绩);
(4)其他材料原件: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承担课题材料等。
(5)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3、我院筛选材料后,电话通知拟进入复试的考生,复试流程及复试内容详见我院发布的复试工作办法。
附件: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复议申请表 | |||||
考生编号 | 考生姓名 | ||||
报考专业、研究方向 | 复试时间 | ||||
移动电话 | 电子邮箱 | ||||
复议具体 内容 | |||||
申请人: 年 月 日 | |||||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
各位考生:
欢迎报考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根据《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河北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组织工作的通知》(冀教考研招〔2020〕4号)要求和《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安排,我校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开展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定于5月中旬开始,调剂平台开通后进行调剂考生复试。复试具体时间由各招生学院确定,并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前,请各位考生务必清楚以下事项:
一、复试环节
网络远程复试环节包括提交材料、网络远程面试等。考生应认真阅读学校及报考学院通知,了解相应的复试环节安排及要求。
二、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需按报考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通过指定途径上传以下材料的扫描件(PDF格式)或电子照片(jpg格式),相关原件拟录取后提交。
1.初试准考证。
2.学历学籍材料:非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要求在2020年12月31日前有效;应届本科生还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带照片页)。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生需提供一份《按时毕业承诺书》。
3.大学成绩单。
4.有效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5.本人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6.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与定向单位签订的培养协议。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考生还需提供《退出现役证》原件(带公章、照片页)、《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8.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调剂考生需在调剂志愿的备注栏声明,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
说明: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部网站下载《诚信复试承诺书》、《定向就业协议》、《按时毕业承诺书》等,网址为http://yjsc.hevttc.edu.cn/xzzx/zsjyyb.htm。
考生要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学校将严格审查,对不符合复试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三、软硬件要求
考生须按照报考学院的相关要求参加复试。
(一)网络远程复试平台
1.我校选用学信网开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作为硕士研究生远程复试的平台。
“面试系统”入口:https://bm.chsi.com.cn/ycms/stu/school/index
考生进入平台前,请先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学信网App,登录办法见《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点此下载)。
如遇特殊情况,学校将会适时启动应急备用平台“腾讯会议”,或按学院要求进行。
2.请各位考生提前安装指定软件,认真学习《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做好相应准备工作,并按报考学院要求时间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软件测试。相关问题请咨询各报考学院,并按要求准备备用平台。
(二)设备要求
1.复试采用单机位模式。为保证效果,建议考生准备电脑一台登录考生端,智能手机一部用于实人认证环节。
电脑推荐使用笔记本电脑,台式机需+外接高清摄像头+麦克风,系统为win7以上版本,支持 Mac,无硬性要求,原则上系统能流畅运行、不卡顿即可。
手机为智能机,安装最新版本安卓或iOS系统,可正常使用视频社交功能。
2.浏览器
手机:苹果手机请使用Safari最新版浏览器,安卓手机请使用Chrome最新版浏览器。
电脑:最新版Chrome 浏览器。
请考生提前登陆“面试系统”进行测试是否能正常使用,并根据“面试系统”建议安装相关软件。
3.外设
摄像头、麦克风、声音设备(音箱、耳机),如主设备使用的笔记本电脑自带外设,可不另外准备。
4.网络
普通宽带网络一般均可支持,建议使用网线直连电脑的上网方式,不要使用人多、拥挤的无线网络;手机使用畅通的4G网络,避免卡顿掉线以保证面试效果。
请提前进行家庭网络及效果测试,确保摄像头和麦克风运行正常。手机要注意提前充满电,并设置好电话“免干扰模式”。
(三)复试环境准备
需在安静独立的房间进行网络远程复试,复试期间不允许有他人进入复试房间,房间内与复试无关的电子设备需关闭。复试期间视频环境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不允许播放录音代替作答,考生应根据复试小组指令,不定时360°展示考场环境。
复试内容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录屏录像录音,已完成复试的考生不得将复试内容向其他考生泄漏或在网络传播,一经发现,取消相关考生复试成绩,根据泄密程度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复试期间,考生必须全程开启音频视频,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女生须特别注意,不化浓妆,应将头发扎起或置于耳后),不得佩戴耳饰。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
四、特殊情况处理办法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平台参加复试
复试开始前,考生需按要求提前在网上签到候考。若不能及时进入平台候考,考生需主动电话联系相关学院工作人员并告知未登入平台原因。如果不与报考学院联系,则视为主动放弃登入平台,取消复试资格。
(二)突然出现断电、断网、声音或图像传输中断等故障
1.复试过程中考生端若突然出现上述故障,考生需及时处理,排除故障。若无法立即修复上述故障,须及时告知相关学院真实原因,并配合做好记录。复试顺序可延后至本组其他所有考生复试结束后,重新进行复试。
2.若考官端出现上述故障,且不能及时恢复复试,由学校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复试是否推迟。相关学院将通过提前建立的官方联系渠道及时告知考生真实情况。
3.若考生回答问题过程中多次出现故障,复试应立即停止,复试顺序延后至本组其他考生复试结束后,重新进行复试。
五、注意事项
1.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复试的,将视为放弃复试资格,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2.我校研究生复试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如有冒充学校工作人员或研究生导师,以网络面试等各种方式让考生交费,请考生一定不要相信,更不要付款。
其他相关内容详见《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六、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详见 http://yjsc.hevttc.edu.cn/info/1148/5106.htm。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复试是进一步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做好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结合今年疫情防控情况,根据国家、河北省的要求和我校实际,制定此办法。
一、复试方式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以下称“复试”)。复试使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远程复试系统,“腾讯会议”技术平台作为备选平台。
二、复试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严格按照教育部的录取政策,结合我校生源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复试录取工作。
3.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采用差额复试的方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不高于200%。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
6.录取总指标及分类别指标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达,参加复试的考生录取与否及录取类别由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决定。
7.对各学科专业点招生计划实行动态调整:第一批复试严格执行上报主管部门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后批次复试将考虑学科专业的特点和生源情况对分专业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8.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属国家秘密级材料,各有关部门在组织命题、复试各环节中负有保守国家秘密的责任,出现问题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资格审查
考生接受复试通知后,须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按指定途径和时间要求提交至各招生学院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提交的取消复试资格。
1.初试准考证。
2.学历学籍材料:非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要求在2020年12月31日前有效;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学生证原件(带照片页),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生需提供一份《按时毕业承诺书》。
3.大学成绩单。
4.有效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5.本人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6.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与定向单位签订的培养协议。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考生还需提供《退出现役证》原件(带公章、照片页)、《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8.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调剂考生需在调剂志愿的备注栏声明,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
说明: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部网站下载《诚信复试承诺书》、《定向就业协议》、《按时毕业承诺书》,网址为http://yjsc.hevttc.edu.cn/xzzx/zsjyyb.htm。
四、复试内容
1.英语听说能力测试(50分)。
2.专业知识测试(100分):通过对复试科目内容掌握情况(50分)及考生大学期间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50分)方面,了解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考生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50分):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社会实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精神、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均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限时1小时无监考开卷笔答。加试科目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的组织和管理
(一)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校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组织开展招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协调落实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所需要的人员、场地、设备和经费保障等。
(二)研究生部
1.负责对各招生学院分管负责人的政策、纪律等方面的培训。
2.负责组织对各招生学院进行复试的技术培训。
3.负责对各招生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指导。
(三)招生学院
1.各招生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负责人等组成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1)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的复试录取办法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组建加试科目命题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命制综合性、开放性题组,每组题目的内容应不尽相同,难度应相当。
(3)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组建若干个不少于5人的复试小组,各设组长一人,实行组长负责制,负责本学科(学院)的复试工作。成员中必须有从事思政工作的教师,负责考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的测试;有英语口语比较好的教师负责英语听力和口语的测试。每个复试小组配秘书2人。
(4)组织本单位复试考生考场、复试次序、复试小组的随机分配等工作。
(5)选派工作人员进行考生资格审查及复试的组织工作。
(6)自主确定本单位每批次复试时间,提前报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备案。
(7)审核确认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8)组织拟录取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接受拟录取。
2.各招生学院分管负责人负责对本单位参与复试工作人员的政策、纪律、技术等方面的培训。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实行回避制。
(四)复试小组
1.复试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准备复试使用的题签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工作。
2.确定复试工作的具体方案,考核的具体内容、程序及考核标准。
3.复试开始前,依靠技术等手段对考生进行身份审核。审核结果需由具体审核工作人员和复试小组组长签字确认,并将考生身份确认表在本院留存备查。对同等学力和专业跨度大的考生,必须严格复试。
4.复试小组成员采取背对背打分的方式,根据复试内容逐项进行测试。
5.复试情况要有记录,当场给出成绩。每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6.负责复试全程的录屏(或录音录像),资料留存备查。
7.复试结束后,复试小组汇总并公布总成绩和学科排名。
8.复试小组向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提交拟录取名单。
六、调剂
(一)调剂原则
1.调剂考生须符合国家调剂政策。
2.报考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非全日制时,除了要符合我校相应专业的基本分数线要求,还需符合欲调入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初试成绩要求(较国家A区线总分降50分,统考科目单科降10分)。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申请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调剂考生,其排名按高出我校划定分数线的幅度由高到低进行筛选。总分超出幅度相同时,则依次按外国语、思想政治理论的顺序对单科超出分数线幅度由高到低进行筛选,额满为止。
4.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调剂考生需在调剂志愿的备注栏声明。
(二)调剂系统管理
1.我校每批次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12小时,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信息仅对当前批次有效。
2.调剂考生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
3.复试通知锁定时间为3小时,考生须在我校复试通知发出之时起3小时内在研招网进行接受确认,未按规定时间接受确认的考生不再具有本批次复试资格。
4.拟录取通知锁定时间为2小时,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须在我校拟录取通知发出之时起2小时内接受确认,逾期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
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2×30%。
根据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向低分录取。
原则上先行开展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同时复试时单独排序,指标内优先录取一志愿合格考生。
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高低排序,复试成绩再相同的按初试外国语成绩高低排序,以确定最终排名。
因拟录取考生未接受拟录取通知空出的指标,或学校后期调整分专业招生计划多出的指标,由因指标受限未被拟录取但已复试合格的该学科(领域)考生依次递补。
(二)破格复试录取
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其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国家要求的,可申请参加破格复试。考生可从我校研究生部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破格复试申请表,按要求填好后发送至kyfskm@163.com,截止时间2020年5月30日24时,逾期不再受理。
学校对审核通过的申请破格考生发复试通知,申请破格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复试后,方可获得拟录取资格。如果后期通过正常调剂能完成该专业的招生计划,则取消破格复试考生的拟录取资格。
破格复试考生的条件为: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拟破格复试录取的专业是第一志愿报考专业。
2.分专业招生计划调整前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
3.拟破格复试录取的线下考生按照复试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确定。
4.录取线下生的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规模的3%。
5.线下生单科成绩与国家划定的本专业复试分数要求原则上相差不超过5分幅度,不破总分。
6.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的学科专业。
7.同一专业按总分进行排序,总分高者优先获得破格资格;不同专业按照破格幅度进行排序,破格幅度低者优先获得破格资格。
八、体检要求
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和规定执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由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九、信息公开
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对于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录取信息、咨询及申诉渠道等应公开的招生复试录取信息,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在校园网予以公开,并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十、违规处理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1.无论何时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
2.无论何时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
3.国家录取检查未通过的考生。
4.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
5.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定向培养协议的考生。
6.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复查不合格的考生。
注:情节严重的考生,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一、监督检查
研究生部和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对各招生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同时公布考生举报和申诉渠道。
举报和申诉部门及联系方式:研究生部联系电话:0335-8069801,电子邮箱:kyfskm@163.com;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联系电话:0335-8059755,电子邮箱:jiwei8540@126.com。
十二、其他
1.本办法将根据教育部和河北省有关复试工作的最新要求进行及时调整。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的规定或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执行。
3.我校及相关招生院系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我校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均为6000元/年,学制见当年招生简章。
5.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理论课学习时间一般为周末及法定节假日。
6.除特殊规定外,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一般无奖助学金。
7.我校不接收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个人档案,一般不安排住宿。
厦门理工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厦门理工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0〕19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及市、区有关疫情防控和研究生招生考试文件精神,统筹抓好我校疫情防控和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相关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纪律严明和规范选拔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具有学术专长、较强创新能力及发展潜力的原则;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官,服务考生的原则。
二、组织与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管理。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和当前福建省疫情防控需要,我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招办)负责复试的总体组织实施工作。主要职责为:
1、拟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含招生计划分配方案),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具体组织实施。
2、公布我校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及接收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
3、组织命制同等学力加试试题(库)。
4、公示复试名单,发送复试通知。
5、复核各招生单位提出的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公示。
6、发送拟录取通知。
7、对各招生单位考生复试资格审查结果进行抽查。
8、组织协调各招生单位平稳有序地开展网络远程复试。
研究生招生技术保障组为网络复试提供场地、网络安全及畅通、技术培训和视频数据备份,主要是校信息中心人员承担。
研究生招生督查组负责对复试组织及管理工作进行巡视和监督,接受申诉和汇报处理,按照相关规定维护考生和复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研究生招生防疫督查和保障组负责复试参与人员进校手续审查和防疫督查及现场医护、电力供应、舆情监控、安保等应急保障,主要由人事处、后勤处、宣传部和保卫处委派专业人员具体落实。
(二)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复试录取的各项具体工作,主要职责为:
1、根据本办法制定符合本单位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明确本单位接收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含体检特殊要求),并报研招办备案。
2、拟定考生复试名单,报研招办复核。
3、根据《厦门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基本规范》和复试人数,组织遴选成立若干个以研究生导师为主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7人组成,其中5名评委、1名秘书、1名联络员组成,其中1名评委任组长。考虑随机抽取复试小组人员和疫情及突发情况,招生单位应安排2-3名候补成员。考前随机抽取复试小组人员与考室组合。
4、组织、指导和监督复试小组开展复试工作等。
5、组织安排考生参加网络复试,严格审查考生参加复试的资格材料。
6、组织同等学力加试的命题、考务及评分等工作。
7、协调面试场地内外相关人员,安排考生有序参加网络复试。
8、对本单位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标准,签订《厦门理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人员保密协议书》。
9、每轮复试结束后,汇总、复核本单位考生成绩,上报拟录取、候补录取、不录取名单。
(三)复试小组组织实施考生的综合面试的具体工作。
各招生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与学校研招办联动,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落实“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以及防疫、保密等工作机制。
三、招生计划
我校2020年度招生计划总指标为596名(含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6名),其中学硕指标84名,专硕指标512名(含非全日制招生指标25名)。初步确定2020年各招生单位招生指标数如下表,实际复试过程中,视录取及调剂情况由学校进行动态调整。
专业 (代码) | 招生单位 | 研究方向 | 招生人数 | |
全日制 | 非全日制 | |||
机械工程 (080200) | 001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34(士兵计划2) | 0 |
管理科学与工程 (120100) | 002经济与管理学院(海峡商贸学院) | 01管理系统工程 | 50(士兵计划2) | 0 |
02电子商务技术 | ||||
03服务科学与工程 | ||||
04文化产业管理 | ||||
电子信息(085400) | 003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03软件工程 | 130(士兵计划1) | 10 |
09计算机技术 | ||||
004光电与通信工程学院 | 01电子与通信工程 | 91 | 5 | |
02集成电路工程 | ||||
05光学工程(光电信息技术) | ||||
001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 08光学工程(光机电一体化) | 98 | 4(士兵计划1名) | |
005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 04控制工程 | 61 | 6 | |
006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06光学工程(环境光学) | 41 | 0 | |
007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07光学工程(光电材料与器件) | 66 | ||
四、复试分数线
(一)我校复试分数线按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线执行,具体分数线要求如下表:
序号 | 专业名称及代码 | 类别 | 总分 | 单科 | 单科 |
1 | 机械工程代码(080200) | 学硕 | 264 | 37 | 56 |
2 | 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 | 学硕 | 345 | 49 | 74 |
3 | 电子信息代码(085400) | 专硕 | 264 | 37 | 56 |
(二)同一专业学硕执行统一的复试分数线和复试标准;同一招生单位专硕(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统一的复试分数线和复试标准。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分数线确定为总分190分。
(四)实行差额复试,各招生单位参加复试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2且不高于1:1.5,具体比例视报名和录取情况确定。
五、资格审查
(一)复试考生资格审查由各招生单位负责,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抽查。凡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二)考生将下列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面试系统。
*1.本人二代身份证(包括正、反面)。
*2.准考证。
*3.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往届考生,提交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书或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书。
4.应届生提交注册完整的学生证。
*5.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学历验证报告,应届生提供学籍验证报告)。
*6.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
*7.“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各一份。
*8.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9.大学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10.通过英语四、六级考试者,须提交成绩单。
11.其它能证明自己特长和能力的各类证书等材料。
备注:以上列表中标“*”的项目必须提交。受疫情影响,考生如无法提供标“*”的项目,可先向各招生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先行参加复试,待入学报到时补交审核。
(三)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复试各环节,在复试各环节须现场出示、确认相关证件。
六、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采取网络综合面试的方式,满分100分。
(一)综合面试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1、综合面试的具体要求:
①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
②学硕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专硕同一招生单位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③复试小组评分时可以召开小组会议,统一对考生的评价标准,但须现场独立评分,应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再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
2、综合面试主要考核以下三方面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包括:
①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及表现;
②考生对本领域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计算机应用及专业实践能力;
④创新精神和独立工作能力。
(2)英语听力和口语水平,包括:
①英语听力测试;
②英语口语测试;
③专业英语测试等方面。
(3)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社会伦理等方面情况;
②所学专业以外的辅修专业、培训考证、参加科研、创新创业及学科竞赛和社会实践等方面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方面情况;
④人文素养;
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参加综合面试时,按照试题库三方面内容随机抽题组卷;考生可提供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如大学课程成绩单、毕业论文、学创成果(学科竞赛成绩、公开发表论文、申请专利)、获奖证书、专家推荐信等。
(二)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方向)相关的主干课程两门。加试科目难易程度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采用口试形式(自命题试题库和评分标准),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不少于45分钟,最长不超过1小时,试卷满分100分,60分及格。按照试题库随机抽题组卷。
(三)依照《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学校在必要情况下,可对相关考生进行多轮复试。
(四)注意事项
1、学校统一使用“研招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综合面试和同等学力加试。以教育网Zoom视频会议软件作为备用系统。
2、考生须关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招生公告栏目,按照“考生须知”的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保持与学校联络员的联系。
3.本次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免收考生复试报名费。
七、录取
(一)各学硕、专硕招生单位,分别根据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依次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候补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初试成绩较高者。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总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
(二)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60分及格)不予录取;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经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签署录取意见后,根据要求报送校研招办复核,复核无误后报送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经公示十个工作日无异议再报省教育厅考试院审批确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对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必将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计入《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八、体检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向报考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单。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均不予录取。
九、调剂
(一)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调剂复试分数线要求。
(二)调剂考生报考专业须与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业务课科目应与拟调剂专业初试业务课科目相同或相近。
初试考统考英语(一)的,可以调入考英语(二)的专业,反之不可调;考统考数学(一)的,可以调入考数学(二)或数学(三)的专业,考统考数学(二)的,可以调入考数学(三)的专业,反之不可调。
(三)原报考学术型专业的考生在符合调剂要求的情况下可调剂至专业学位型专业,原报考专业学位类型考生不可调剂至学术型。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在符合调剂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以互相调剂。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时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享受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奖助学金等待遇。
(四)调剂考生的复试内容、方法与第一志愿考生一致。
(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国家调剂服务系统)开通之前,考生可登陆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招生公告栏目,查看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预调剂需求情况,登记志愿信息。
在国家调剂服务系统开通时限内,我校各专业缺额情况将会及时在国家调剂服务系统里公布,按国家文件要求,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少于12个小时,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须登陆国家调剂服务系统填报志愿申请调剂,我校会在国家调剂服务系统中正式开始受理调剂申请。申请调剂的考生收到复试通知,需要在规定时限内回复复试通知,过时未回复视为放弃此次调剂复试资格。各招生单位要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要及时解答考生咨询,确保信息沟通畅通。
各招生单位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国家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并以国家调剂服务系统的信息为准,未经国家调剂服务系统的调剂考生不予认可。
(六)各招生单位确定入围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后,由学校研招办审核确定并公示后统一发送复试通知。
十、疫情防控
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学校“两案十一制”等疫情防控相关文件规定,符合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后勤处(医务室)、保卫处等部门的工作要求,接受防疫督查和保障组的检查和指导。
各招生单位对参加我校网络复试的考生,注意沟通了解考生的复试环境、个人身体健康状况和防疫情况,给予充分的关心和指导,保证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复试工作人员在复试期间要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等,按照规定分散在不同考室进行远程网络复试工作。现场突发状况按照《厦门理工学院2020年研究生复试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理。
十一、复试兜底支持保障
复试前,研招办、信息中心和各招生单位须对面试系统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提前测试和培训,确保熟练使用系统。各招生单位须提前与考生联系,至少提前二天确认考生是否满足网络复试条件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对达不到网络复试条件的考生,应帮助考生协调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或学校的支持和帮助。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学校及省级管理部门汇报,请求支持。
十二、监督与复议
(一)实行巡视监督制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将组织校研究生招生督查组和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复试工作进行现场巡视和监督,及时报告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问责追责制度。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复试小组,对各自承担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责。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须认真落实岗位工作职责,签订保密责任书,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安全性。对在招生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给招生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学校将根据有关制度和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为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要保证考生咨询、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如有考生提出申诉(考生需要在公示拟录取名单24小时内提出申诉),应由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组织答复(应在收到申诉后48小时内回复),对于因争议大而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决定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组织再次复试,并报研招办备案。复议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公布的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规定实施。
第十三条、 复试工作时间安排(以研究生处正式公布为准)
时间 | 内容 | 备注 |
5月9日前 | 公布各招生单位招生计划、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 | 及时公开阶段 |
5月11日前 | 各招生单位报复试小组名单、复试方案和工作实施细则、调剂工作办法 | |
5月12日 | 发布第一批复试通知书并摸排考生情况 | |
5月13日 | 完成复试试题库准备、系统调试和人员培训工作 | |
5月13日~6月12日 | 政审、复试、报送结果和拟录取名单 | |
6月10日前 | 提交各类缓交材料及协议 | |
6月中下旬 | 拟录取名单公示 |
十四、本办法由厦门理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厦门理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