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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军军医大学2020年无军籍地方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公告

根据教育部及军队有关博士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经研究,我校2020年博士生复试分数线已经确定,现将有关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并遵照执行。

一、招生计划

无军籍地方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73名。各一级学科、各类型招生指标由各学科复试院系予以公开。

二、复试条件

(一)公开招考

生物学:专业基础课成绩≥65分。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不含医学心理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特种医学、护理学、公共管理、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专业基础课成绩≥60分。

临床医学(医学心理学):专业基础课成绩≥75分。

中西医结合:专业基础课成绩≥70分。

药学:专业基础课成绩≥85分。

中药学:专业基础课成绩≥88分。

(二)硕博连读

符合学校硕博连读管理办法中的基本条件。

三、复试内容和权重

网络远程复试内容包括专家组综合面试和心理测试,其中专家组综合面试包括英语、专业课、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各100分,复试总分为300分(低于180分为复试不合格),总成绩(400分)=初试成绩(100分)+复试成绩(300分)。复试院系可合理调整综合面试内容,制定成绩构成并确定考核方式,提前对考生公布。硕博连读考生专业基础课成绩按学位课平均成绩计入总分。

各复试院系将按照考生初复试总成绩排名和各学科的招生指标,从高分到低分,结合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入围预录取对象,并安排导师面签(可电话或视频)。导师以考生初复试总成绩为基本依据,结合面试情况,按照招生指标确定预录对象。

四、调剂

硕博连读考生不得调剂学位类型。

考生原则上不跨学科调剂(内、外科学指跨三级学科,其他学科指跨二级学科)。须在本单位内同一专业领域的导师间调剂的复试合格考生由各牵头单位自行组织实施。相同专业领域跨单位调剂,以及确因一级学科复试合格生源不足需调剂的,由研究生院组织校内调剂。

五、复试时间和安排

时间

地点

任务

备注

7月26日前

复试院系

1.相关院系公示复试安排及学科专业指标

2.联系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复试院系与考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演练


7月26-30日

复试院系

专家组综合面试和导师面试

一志愿考生复试

7月30日

接收调剂的复试院系

专家组综合面试和导师面试

视情进行

我校不邮寄书面复试通知书,复试以此通知公告为准

六、接待电话和监督电话

学校考生咨询接待电话(021-81870842)和招生监督电话(021-81870101)。

上级设置招生监督电话(010-66969455)和举报信箱(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中路19号-41)。

总部设置招生监督电话(010-66827305)和举报信箱(北京市复兴路26号203分号)。

 

附件

各学科复试组牵头复试院系及联系方式

一级学科代码

一级学科名称

牵头复试院系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办公地址

0710

生物学

基础医学院

康浩

021-81870911

hk89330@126.com

基础医学院

1号楼718室

1001

基础医学

1004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海医系

家常亮

021-81871108

472952687@qq.com

军事医学楼1209室

1009

特种医学

1007

药学

药学系

张嘉宝

021-81871212

zhangjiabao3710@163.com

国和路325号药学系

机关楼三楼研究生办

1008

中药学

107401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卫勤系

杜宽

021-81871406

dukuan_top@163.com

军事医学楼401室

1011

护理学

护理系

李学美

021-81871487

amyl99@126.com

护理系102室

1006

中西医结合

中医系

干正

021-81871558

zyxkxb@126.com

基础医学院2号楼2楼

1002Z3

医学心理学

心理系

刘鹏

021-81871667

15021575625@163.com

图书馆大楼1432室

1002

临床医学(含再生医学、北部战区总医院考生)

长海医院

潘晨

021-31161050

317178181@qq.com

长海路168号长海医院

16号楼217室

1051

临床医学博士

1002

临床医学

长征医院

徐炜

021-81885042

cz_yjs@163.com

凤阳路450号1号楼2楼医务处科教办公室

1051

临床医学博士

1002

临床医学

肝胆医院

魏登喜

021-81875017

dengxi_wei@163.com

长海路225号肝胆医院2号楼医务处

1051

临床医学博士

 

注:除特别标明地址外,均在上海市翔殷路800号,邮编:200433,如需邮寄的材料需要EMS邮寄。

复试院系将主动联系考生,相关复试材料请按照复试院系要求发送至上述邮箱,考生按照一级学科对应的牵头复试院系发送,牵头复试院系不一定是报考院系,如报考附属医院的护理学是由护理系组织复试、报考附属医院的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是由海医系组织复试,报考基础医学院再生医学和报考北部战区总医院考生是由长海医院复试。


云南中医药大学2020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为做好我校2020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等文件的相关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科研能力素质。确保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二、组织管理及职能职责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对研究生招收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审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统筹开展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二)研究生处负责组织相关学院开展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负责审核相关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拟录取建议名单;负责组织复试科目命题和试卷管理;负责组织协调考生体检工作。

(三)2020年中医学博士研究生具体复试的组织实施由第一临床医学院负责。

三、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分数线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参加

复试

人数

英语

成绩

中医基础理论成绩

总成绩

1

100501

中医基础理论

2人

≥48分

≥50分

按差额复试1:2的比例,分各专业方向,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复试人选。

2

100502

中医临床基础

2人

3

100506

中医内科学

2人

4

100507

中医外科学(男科方向)

2人

中医外科学(皮肤科方向)

2人

5

100512

针灸推拿学(针灸方向)

2人

针灸推拿学(推拿方向)

2人

6

100513

民族医学

2人

合计

16人

-

-

-

(二)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一律不采取破格复试及录取。

四、复试工作

(一)复试时间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复试程序

1.复试的形式

我校2020年全国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所有专业均采用同一平台,进行网络远程复试。具体要求如下:

①每个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②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③复试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

④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组的考核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2.审查复试考生资格

审核内容包括:

(1)考生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本科和硕士)、学位证(本科和硕士)等。

(2)应届硕士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需提交完整注册后的《研究生证》。

(3)审核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管理部门盖章的《云南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表》,若发现考核表有作假者,则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4)我校2020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需要提交的所有材料。

(5)考生一旦被我校录取,必须进行全脱产学习。拟报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需提交单位同意定向培养书面证明。

(6)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复试。提交材料与报名库信息不符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3.复试的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英语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3个部分。

(1)英语测试

英语测试包括英语听力、口语、专业英语测试三个部分。英语听力、口语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对英语基础知识的听说能力。专业英语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英语基础知识。

(2)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由基本素质考核和专业知识及技能考核两部份组成。综合素质测试采用结构化即时问答形式,将知识性问题代之以综合性、开放性、追问式的能力型问题。

基本素质考核(占综合素质测试分值的50%):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素质、文化素质、科学素养、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的情况。跨学科考生须侧重考察所报专业必需的基础知识及能力。

专业知识及技能考核(占综合素质测试分值的50%):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本专业相关知识及技能掌握的广度和深度,对相关知识及技能掌握的程度和水平。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及各学位点复试组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校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政治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体检

学院复试结果公布后,拟录取考生需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自行到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体检报告交给学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卫生部制订的《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和体检结论,对考生提出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的明确意见。

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录取的原则与程序

(一)成绩权重

入学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英语测试占复试总分的30%,综合素质测试占复试总分的70%,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以总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入学考试总成绩(100%)为初试成绩(60%)与复试成绩(40%)之和。具体计算方法为:

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40%

(二)确定拟录取名单的原则

1.执行第一志愿优先录取原则。

2.每位导师每年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得超过1人。

3.按各专业各方向复试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4.当相近二级学科出现招生计划缺额时,复试合格的考生可按所有参加复试学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向空缺计划的专业、方向提出调剂申请,经报考导师、申请调剂导师、复试专家组及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同意,可调剂拟录取到相近的二级学科。

5.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复试英语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3个方面提出待录取意见,分为:

(1)复试合格,待录取;

(2)复试合格,在指标有空缺的情况下,建议待录取;

(3)复试不合格,建议不录取。

(三)确定录取名单的程序

研究生处审查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的待录取名单,提出拟录取建议名单,报校招生领导小组组长对拟录取名单进行总体审核认定后,由研究生处按相关规定在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录取

在教育部审核通过录取名单后,研究生处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收费标准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文),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收取复试费用,博士研究生考生150元/人。

七、信息公开

学校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参加复试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后的成绩)等相关招生政策及信息。

考生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处统一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研究生处通过“全国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全国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未经公示及“全国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八、复试监督和复议

(一)保密要求

英语测试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综合素质测试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其保密工作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回避制度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人员参加复试者,应予回避,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三)复试监督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监察室负责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全程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进行巡视。

(四)复试复议

若出现特殊或争议情况,需要另行解决时,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提出处理意见,报校招生领导小组决定。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

(三)监督电话:0871-65918263。

      监督电子信箱:ynzyxyjjss@163.com

      监督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新城雨花路1076号云南中医药大学崇德楼420办公室

 

云南中医药大学  

2020年7月22日 


2020年中国航空研究院624所拟录取的公示

2020年中国航空研究院624所拟录取的公示

2020年我所研究生招生工作经过初试+复试,共有4名学生获得拟录取资格,现将具体信息公示如下:

一志愿考生

序号

考生号

姓名

初试成绩

复试成绩

总分

录取专业

意见

1

829100082500005

都佳程

322

453

361.30

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

拟录取

2

829100082500016

邱之睿

310

430.5

346.15

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

拟录取

3

104870000101980

徐敬沛

339

440.5

369.5

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

拟录取

4

100060210100582

邱皓

331

403

352.6

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

拟录取

 

以上拟录取名单,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致电我所招生办:028-83017662,联系人:缪老师

 

                                            中国航空研究院624所

                                               2020年7月10日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一研究院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预申请公告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一研究院

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预申请公告

 

欢迎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一研究院硕士学位研究生,凡具备申请条件者可向我院提出预申请。

一、申请条件

1、品学兼优;

2、预计能够取得本科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推免生优惠政策

1、免收费:免收学费、住宿费;

2、助学金:按月发放第一年1100元/月,第二、三年1800元/月;

3、导师奖学金:数额不等;

4、留学奖学金: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标准,提供6个月公费留学资助;

5、优先选择导师;

6、可跨专业报考。

三、接收专业

我校接受推荐免试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

1、力学

主要学科方向:流体力学、固体力学、工程力学、飞行力学等

2、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主要学科方向:飞行器设计、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航空宇航制造工程、人机与环境工程、航空宇航控制技术、航空宇航材料工程等

四、预申请流程

1、即日起至9月25日期间,将简历及本科成绩单发送到邮箱caaahr@126.com。

邮件标题为:推免生报名+姓名+学校+专业

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任何阶段一经发现,我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我院定期对申请信息集中审核,根据申请学生情况及时遴选、安排复试。复试时间集中在9-10月,具体时间待通知。

五、办理全国推荐免试研究生报考录取手续

待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前两日内,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必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提交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一研究院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才能正式获得推荐免试拟录取资格,完成最终录取。具体时间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六、其他

错过预报名的考生如仍有意愿报考我院,可在教育部的“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后,在该系统中报名。我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复试,届时请留意网站通知。

六、联系方式

招生教务办公室 冯老师 010-68375713

通信地址:北京7201信箱13分箱(100074)

电子邮箱:caaahr@126.com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一研究院简介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十一研究院(又称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创建于1956 年,是我国第一个空气动力学理论研究及风洞实验基地,现为以流体力学、飞行器设计为主体专业的大型综合性航天科研及应用技术研究院。我院拥有技术先进、配套完备的亚、跨、超声速风洞和高温电弧加热器等全系列地面实验设备及相关测试系统,还有多台以大规模数值仿真和数值分析为主的高性能并行计算机,主要承担卫星、飞船、飞机、运载火箭及深空探测器等航天或航空飞行器的空气动力特性综合研究,同时开展无人机等特种飞行器的研究设计及生产制造。

现有从业人员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占60%,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200 余名,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4 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40 余名,国家级和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30 余名。多年来,获省部级以上各类科技成果奖300 余项,拥有专利400 余项。因在载人飞船气动关键技术攻关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荣获“中国载人航天工程第一次飞行试验突出贡献奖”。

主要科研机构

第一研究所  主要从事各种飞行器空气动力综合技术研究,开发气动外形优化设计平台和气动预测方法,具备系统的空气动力理论分析与CFD模拟能力。

第二研究所  拥有配套齐全的低速、亚跨超、高超声速风洞,以及电弧加热器和电弧风洞等试验设备,具备完善的飞行器气动力/热地面模拟试验能力。

第三研究所  主要承担国内外风洞及非标准设备的设计与建设工程,具备解决大型非标准设备的技术研发和工程建设难题的创新能力。

无人机总体设计部  主要开展无人机、地效飞行器、轻型导弹等特种飞行器的研究和制造,具备系列化产品的总体设计、总装总调、定型生产的能力。

研究生教育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十一研究院的研究生教育始于1983年。研究生部承担全院的研究生招生及管理工作,现有2个一级学科工学硕士学位点,即:力学、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1个力学一级学科工学博士学位点,以及1个力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研究生导师19名,硕士研究生导师50名。

力学学科工学硕士学位点的主要学科方向为:流体力学、固体力学、工程力学、飞行力学等;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学科工学硕士学位点的主要学科方向为:飞行器设计、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航空宇航制造工程、人机与环境工程、航空宇航控制技术、航空宇航材料工程等。

我院开展的均为非定向的学术型研究生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第1年学位基础课在湖南长沙的国防科技大学代培,第2年起回院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学位论文研究。

对于在读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免学费、免住宿费,入住研究生青年公寓,实行酒店式管理。提供助学金,还可享受助研费、就餐补助、交通探亲费、单身补助等各类待遇,以及参照在职职工的工会会员福利。

我院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优秀硕士毕业生为目标,就读期间安排优秀硕士研究生进行为期6个月至1年的公费出国学习。

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可自主择业或留院工作,直接获聘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

·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及推荐免试生需求

今年拟招收10名学术型工学硕士研究生(5名推免学术型工学硕士研究生),其中力学专业5名,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专业5名,学科方向分别为流体力学、固体力学、工程力学、飞行力学、飞行器设计、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航空宇航制造工程、航空宇航控制技术、航空宇航材料工程。

热切期盼对航天事业有兴趣的同学咨询报名,同时欢迎所有同学报考攻读我院研究生。

联系方式:

招生教务办公室  冯老师  010-68375713

通信地址:北京7201信箱13分箱(100074)

电子邮箱:caaahr@126.com

 

有意向考生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电子邮箱:caaahr@126.com,邮件标题为:推免生报名+姓名+学校+专业

热切期盼对航天事业有兴趣的同学咨询报名!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一研究院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预申请公告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一研究院

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预申请公告

 

欢迎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一研究院硕士学位研究生,凡具备申请条件者可向我院提出预申请。

一、申请条件

1、品学兼优;

2、预计能够取得本科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推免生优惠政策

1、免收费:免收学费、住宿费;

2、助学金:按月发放第一年1100元/月,第二、三年1800元/月;

3、导师奖学金:数额不等;

4、留学奖学金: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标准,提供6个月公费留学资助;

5、优先选择导师;

6、可跨专业报考。

三、接收专业

我校接受推荐免试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

1、力学

主要学科方向:流体力学、固体力学、工程力学、飞行力学等

2、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主要学科方向:飞行器设计、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航空宇航制造工程、人机与环境工程、航空宇航控制技术、航空宇航材料工程等

四、预申请流程

1、即日起至9月25日期间,将简历及本科成绩单发送到邮箱caaahr@126.com。

邮件标题为:推免生报名+姓名+学校+专业

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任何阶段一经发现,我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我院定期对申请信息集中审核,根据申请学生情况及时遴选、安排复试。复试时间集中在9-10月,具体时间待通知。

五、办理全国推荐免试研究生报考录取手续

待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前两日内,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必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提交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一研究院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才能正式获得推荐免试拟录取资格,完成最终录取。具体时间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六、其他

错过预报名的考生如仍有意愿报考我院,可在教育部的“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后,在该系统中报名。我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复试,届时请留意网站通知。

六、联系方式

招生教务办公室  冯老师  010-68375713

通信地址:北京7201信箱13分箱(100074)

电子邮箱:caaahr@126.com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一研究院简介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一研究院(又称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位于北京市丰台区云岗,始建于1956年,主要从事运载火箭、飞船、卫星、导弹等航天飞行器和战略武器的空气动力及其相关问题的专业研究。近些年,承担或参与了载人航天工程、探月工程、火星深空探测、近空间飞行器等多个国家重大项目,并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科学院等国内科研机构,以及美国、俄罗斯、意大利等国家的宇航机构建立了广泛联系。

目前,研究院有在职职工2000余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科研人员300余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4名,国家级和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31名,享受国务政府特殊津贴人员43名。获部级以上成果奖231项,其中国家发明奖几百项,国家科技进步奖多项,部级成果一等奖10项,还拥有千余项国家专利,每年科研经费及经营产值40多亿元。

主要科研机构

第一研究所  主要从事各种飞行器空气动力综合技术研究,开发气动外形优化设计平台和气动预测方法,具备系统的空气动力理论分析与CFD模拟能力。

第二研究所  拥有配套齐全的低速、亚跨超、高超声速风洞,以及电弧加热器和电弧风洞等试验设备,具备完善的飞行器气动力/热地面模拟试验能力。

第三研究所  主要承担国内外风洞及非标准设备的设计与建设工程,具备解决大型非标准设备的技术研发和工程建设难题的创新能力。

无人机总体设计部  主要开展无人机、地效飞行器、轻型导弹等特种飞行器的研究和制造,具备系列化产品的总体设计、总装总调、定型生产的能力。

研究生教育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十一研究院的研究生教育始于1983年。研究生部承担全院的研究生招生及管理工作,现有2个一级学科工学硕士学位点,即:力学、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1个力学一级学科工学博士学位点,以及1个力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研究生导师19名,硕士研究生导师38名。

力学学科工学硕士学位点的主要学科方向为:流体力学、固体力学、工程力学、飞行力学等;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学科工学硕士学位点的主要学科方向为:飞行器设计、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航空宇航制造工程、人机与环境工程、航空宇航控制技术、航空宇航材料工程等。

我院开展的均为非定向的学术型研究生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第1年学位基础课在湖南长沙的国防科技大学代培,第2年起回院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学位论文研究。在学期间免除所有培养费用,基础课期间享有助学金,论文期间享有助学金及多项补助,数额优厚。此外,每个导师会在年底给予数额不等的奖学金。

我院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优秀硕士毕业生为目标,就读期间安排优秀硕士研究生进行为期6个月至1年的公费出国学习。

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可自主择业或留院工作,直接获聘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

 

·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及推荐免试生需求

今年拟招收10名学术型工学硕士研究生(5名推免学术型工学硕士研究生),其中力学专业5名,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专业5名,学科方向分别为流体力学、固体力学、工程力学、飞行力学、飞行器设计、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航空宇航制造工程、航空宇航控制技术、航空宇航材料工程。

热切期盼对航天事业有兴趣的同学咨询报名,同时欢迎所有同学报考攻读我院研究生。

联系方式:

招生教务办公室  冯老师  010-68375713

通信地址:北京7201信箱13分箱(100074)

电子邮箱:caaahr@126.com

 

有意向考生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电子邮箱:caaahr@126.com,邮件标题为:推免生报名+姓名+学校+专业

热切期盼对航天事业有兴趣的同学咨询报名!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一研究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拟录取名单公示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一研究院

202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拟录取名单公示

序号

姓名

考生编号

初试总分

复试

成绩

加权

总成绩

考生

类别

1

周*渝

100060210100829

352

91.44

80.92

调剂

2

蔡*栋   

106990611212964

334

93.2

80

调剂

3

刘*鸣

100060210101223

329

94.72

80.26

调剂

4

宁*诚

104870000101014

326

93.6

79.4

调剂

5

刘*岩

100060210100624

355

93.8

82.4

调剂

6

曹*宇 

100060210101190

335

80.08

73.54

调剂

7

邢*

104870000100200

338

94.72

81.16

调剂

8

卿*明

106990611212927

347

80.2

74.8

调剂

9

谢*辉 

100060210506424

355

93.72

82.36

调剂

10

初*江

106990611211646

325

91.2

78.1

调剂

 

考生如果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联系电话(010)68375713。

湖北经济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为做好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 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 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工作基本原则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三个确保”的基本原则,稳妥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一)确保安全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确保公平性,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

(三)确保科学性,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复试工作组织领导及监督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组织协调工作,包括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基本要求和拟录取名单等的审定。

(二)督查巡视组

督查巡视组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各环节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受理考生申诉。

(三)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组织指导会计学院(会硕中心)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期间命题、考务、评分、录取等工作;负责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及考生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等。

(四)会计学院(会硕中心)

会计学院(会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复试的具体工作。在研究生处的指导下,做好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期间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成立会计硕士复试专家小组,确定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复试命题、评分标准、复试程序、组织复试、成绩登分等工作;做好会计硕士招生信息公开及考生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等。

我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实行“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确保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相互监督,确保复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

三、复试工作基本政策

(一)录取计划数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2020年度招生计划,我校可招收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两类考生,其中普通计划考生包括:会计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241人,会计硕士(非全日制)专业学位30人;专项计划考生包括:“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会计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5人。

依据《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规定第七十八条:“原则上招生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我校2020年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1.普通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及单科成绩要求

按照学校普通招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计划数的120%确定复试考生数,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到低划定复试分数线。凡符合《湖北经济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会计硕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普通计划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195分,且单科英语不低于50分、管理类综合不低于120分者可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

2.专项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要求

凡符合《湖北经济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会计硕士(全日制)的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110分者可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

(三)接收调剂原则

调剂工作按照教育部《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等国家政策严格执行。

1.我校会计硕士全日制普通计划原则上不接收调剂。

2.我校会计硕士非全日制普通计划接收调剂。根据《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要求,我校会计硕士非全日制普通计划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申请调剂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195分,且单科英语不低于50分、管理类综合不低于120分。

3.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会计硕士(全日制)接收调剂。要求初试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或初试报考普通计划且满足“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申请调剂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110分。

4.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可申请调剂我校。

5.在达到调剂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原则上按照不低于300%的比例确定调剂复试人数。

6.我校调剂复试公告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研究生处网站公布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

四、复试形式与内容

受疫情影响,根据《通知》(教学厅〔2020〕4号)文件精神,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式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进行,即远程通过互联网复试,复试时间预计5月中下旬举行。

复试环节分为笔试和面试,复试总分130分,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复试环节笔试总分为70分,笔试实行开卷考试,题型原则上是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重点考核专业理论知识的理解和运用、思想政治理论与时事政治的理解和掌握。复试环节面试总分为60分,重点考核本科期间的综合素质、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英语沟通表达能力。

同等学力考生须另加试《经济学》和《管理学》基础理论知识的考察,采取网络远程复试进行,总分为100分。

五、复试过程管理

复试工作将坚持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为确保复试的公平公正,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在复试前通过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中采取统一复试平台、建立“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

六、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科目成绩作为是否录取的依据之一,不计入入学考试总成绩。

七、录取工作

(一)录取程序

复试结束后,将在我校会计学院(会硕中心)网站按考生类别(全日制第一志愿、非全日制第一志愿、非全日制调剂志愿、“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第一志愿、“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志愿)公示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成绩信息。成绩公示期结束且考生未发现不予录取的情形,按考生类别,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的原则分别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同分优先规则

1.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2.若初试总成绩还相同,按照初试环节《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3.若以上条件仍相同,按照复试环节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三)录取递补规则

在录取过程中如在拟录取范围内的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拟录取资格,则按公示的该考生所在类别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按照同分优先规则补录。

(四)不予录取的情形

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不予录取: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复试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及体检结果报告弄虚作假者;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的2门课程成绩总分低于50分者;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追究。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复试录取各环节的工作责任落实到人,“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过程出现的违规违纪事件,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实行监督巡查制度。督查巡视组会同研究生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并组织校内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复试现场巡查。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将及时在官网和教育部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

(四)实行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制度。保证咨询及申诉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的核实,由复试工作小组协助“领导小组”开展调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投诉人、申诉人作出答复。

咨询电话:81973948、81973922

咨询网站:http://yjs.hbue.edu.cn/

http://kjxy.hbue.edu.cn/

招生邮箱:yjszs@hbue.edu.cn

监督举报电话:81973948、81973936

九、其他

复试具体安排与复试平台软件操作培训等后续相关工作将发布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会计学院(会硕中心)网站。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学校将根据考生申请,在湖北省教育厅的帮助下,积极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或学校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帮助考生满足复试条件。

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为准。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关于2020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查办法的通知

一、我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于2020年7月1日公布,请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查询地址为https://yz.chsi.com.cn/bsbm/cjcx/ ),我院不再另行寄发书面成绩单。

二、考生如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我院教育处提出书面查询申请,不接受电话、传真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我院教育处核准考生身份并审查同意后,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复查。根据有关规定:考生本人不得查阅答卷原件;成绩复查只核查考生答卷是否有漏判、成绩累计错误、登分录入错误,不重新评阅答卷,复查结果只向考生提供所复查科目成绩总分。

1、复查时间:7月1日—5日

2、查询方法:考生须将申请表(考生签字需为本人手写签名)及身份证原件的扫描图片发送至院教育处邮箱(cabr1707@163.com),邮件名为:准考证号+成绩复查。成绩属考生隐私,不接收非考生本人复查申请。

3、查询结果将于7月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通知考生,请注意查收。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2020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复查申请表

考生编号

考生姓名

考生身份证号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复查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

初试成绩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2020年中国船舶及海洋工程设计研究院拟录取硕士生名单公示

2020年中国船舶及海洋工程设计研究院拟录取硕士生1名,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1. 姓名:吕成     

    准考证号:102480122015944

    初试成绩:309

    复试成绩:90

    总成绩:221.4


    如有申诉,请联系021-63151126 黄老师


                                  中国船舶及海洋工程设计研究院

                                                    2020.7.1



2020年电信五所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经复试,以下同学符合我所录取条件,现予以公示:


序号考生编号姓名初试成
绩
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专业
1840040081000002陈俊豪3073167.84信号与信息处理
2100130111310322常司琪3283069.36通信与信息系统
3106100081020260何馨莹32727.867.04信号与信息处理
4106140085414376张林秀30229.565.74通信与信息系统
5106140080906491缪志浩3202967.4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6100060210504832刘欣桐29928.564.38信号与信息处理
7107010611300913张璋3182967.16信号与信息处理
8100070000000564张绪皓3383171.56信号与信息处理
9106140085400277胡赞海2933166.16通信与信息系统
10100040411611245代相炬3002864通信与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