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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三研究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三研究院(以下简称三院)2021年研究生复试工作以《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为依据,严格按《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京招考委〔2021〕3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1〕4号) 文件精神,落实国家以及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流程,开展三院2021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一、复试组织管理

1.复试工作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考试院2021年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规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制度建设和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以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为前提,尽可能降低安全风险;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开展,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工作的质量。

2.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着力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进行考核。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科学有效,做到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3.成立研究生招生组织机构。

    成立三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政策,负责三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研究确定复试工作方案,负责招生期间疫情防控总体工作,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重大应急事件处理,协调解决在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监督检查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确保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落实上级部门相关政策和制定复试工作方案,负责复试期间防疫保障和防控各项工作,对各单位复试组织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组织处理招生过程中重大应急事件处理,解决在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保障复试录取工作顺利开展。

    三院所属各研究生招生单位成立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由三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院属各招生单位组织实施。

4.加强复试过程监管。

    三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检查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复试期间将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二、复试安排及方式

1.复试分数要求。

      三院2021年研究生复试最低分数要求为:第一志愿考生总分不低于300分,各单科分数线按照国家线执行。

2.复试时间安排。

      三院复试3月29日-4月12日之间。

      复试地点:各招生单位驻地组织进行。

3.复试方式。

      三院招收的硕士研究生为定向培养,毕业后将做为正式职工留在三院工作,为了对学生的全面、综合情况进行筛选评价,严格把关,三院复试工作采取现场复试方式。复试期间严格按疫情防控要求开展。

三、复试准备工作

1.发布复试办法

      按照上级要求,三院2021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布。

2.加强组织管理

      各招生单位对复试专家进行选拔和培训,加强招生廉洁自律建设,保证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各单位根据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

3. 加强疫情防控

      考生于复试前7天进行体温监测,各招生单位提前采集复试考生相关信息。复试时考生需按要求查验绿色健康码(必要者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经测量体温不高于37.2摄氏度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场地。考生参加复试前要严格遵守防控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出行过程中要做好个人防护。复试期间三院将为考生提供防护口罩、纸笔等用品,复试场地提前消毒,座位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需进行健康宝扫码登记,健康宝无异常,方可进入考场并对号入座。考生在完成复试后要服从安排尽快离开,不得在考场逗留。凡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及要求的考生一律即刻终止复试,按复试不合格处理。

      复试期间如有突发状况,将立即联系七三一医院,经检测医院排除风险后,方可继续参加复试。其他情况由医院负责按市防控相关程序处置并上报。招生单位配合医院开展相关工作。

4.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

      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前将严格查验复试考生的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入学时交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有效身份证等报名材料原件,严防替考。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需在复试结束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需承诺所提供信息及证件的真实性,凡出现弄虚作假、个人诚信等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四、调剂工作

1.分数要求。

      三院2021年调剂生源最低分数要求为总分310分,单科按照国家线执行(工学)。

2.工作程序。

    三院将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系统”公布各招生专业生源余缺信息,接受广大考生调剂。院属各招生单位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本单位内部各专业间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3.调剂要求。

调剂考生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专业课相同或相近。复试将按考生初试成绩和专业能力和专业特长进行综合筛选,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名单。

五、复试录取工作

1.确定复试名单。

三院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和专业能力及专业特长进行综合筛选,择优确定复试人选。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三院不允许破格复试。复试名单将在三院官方网站(www.fhjs.casic.cn)进行公示。

2.复试方式及主要内容。

      复试取现场复试的方式。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模块:笔试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英语(含听力及笔试);专业课(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面试为专家组综合面试,考核考生专业综合能力;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工作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政治思想表现等,面试中必须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综合考核。复试中要求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

      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复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其中面试成绩小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三院将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结果确定录取成绩,并择优录取。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3.考生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院属招生单位组织进行。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北京市相关要求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4.拟录取名单确定。

      三院为定向就业研究生,考生在被录取前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拟录取名单的公示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北京市教育考试院要求进行。拟录取名单在三院官方网站(www.fhjs.casic.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5.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各招生单位通知考生复试成绩,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三院将组织对考生复试成绩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考生。

6.复试期间考生咨询与申诉渠道。

      三院人力资源部咨询电话:010-68191133,电子邮箱:yjsht03@163.com;

      三院纪检监察部监督电话:010-68740326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三研究院

                                                              2021年3月23日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为做好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以下简称“我所”)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相关文件精神,综合考虑北京市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工作要求,我所为提高招生质量、加强信息公开,并确保复试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成绩要求

我所预防兽医学专业2021年计划招生6人,符合教育部公布的农学门类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的一志愿考生共13人。根据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的要求,我所划定复试分数线为293分,取总分前9名考生参加复试,复试考生名单如下:

考生编号

姓名

政治

英语

化学(农)

动物生理学

及生物化学

总分

821101090602015

王豪杰

67

49

131

109

356

821101090602014

唐新月

77

47

121

100

345

821101090602007

宋新宇

66

53

112

107

338

821101090602010

刘伟洁

65

56

101

94

316

821101090602016

曹然然

67

43

114

89

313

821101090602002

辛子琪

65

40

119

85

309

821101090602005

周祉玉

64

51

110

78

303

821101090602011

赵丹丹

55

49

107

90

301

821101090602009

刘世超

73

34

118

68

293

 

二、复试时间

2021年4月2日,8:30-12:00

三、复试考核方式

(一)我所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腾讯会议”为备用复试平台。

请考生提前下载、注册软件,熟悉操作流程。具体的软硬件要求和“双机位”调试方法另行通知。

(二)我所2021年复试采用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内容包括:

1.专业综合测试:结合专业知识,考察考生的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80分)

根据网络复试实际情况,取消《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有关笔试和实验室操作考试的规定,将专业基础知识、实验操作技能的考核内容纳入到面试环节的专业综合测试中。

2.英语听力口语测试:主要考察考生英语听说能力(20分)

四、复试程序

(一)考前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应将以下材料扫描或拍照,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材料原件于报到时提交),资格审查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不予复试。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

3.学生证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

4.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位认证报告(往届生);

5.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处红章);

6.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

7.个人取得的各类科研成果;

8.其它可以证明考生学术与科研能力的材料,如毕业论文、专家推荐信等。

(二)网络远程复试

1.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备考。无特殊原因未按时报到考试的,取消复试资格。

2.考生按系统提示完成身份认证,在线签订《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3.考生按系统随机生成的面试顺序,依次进入考场,随机抽取试题,进行面试。

4.面试结束后,考生按系统提示退出考场。

(三)复试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函调: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政工部门填写政审表,对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鉴定。政审表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政工部门盖章后,随资格审查材料一并上传至“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原件于报到时提交。

(二)复试阶段,考生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出现作弊、违纪、擅自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并进行传播、泄露复试内容等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视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复试成绩评定

复试成绩为“专业综合测试”和“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之和,满分为100分。

全体考官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余得分的平均分为考生最终成绩。

七、总成绩合成

(一)复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权重为40%。

我所《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复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权重为50%,为减少因复试方式调整带来的影响,将复试成绩占比调低为40%,即总成绩中初试成绩占60% ,复试成绩占40%。

(二)考生总成绩 = 初试成绩÷5×60% + 复试成绩×40%(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

八、录取与成绩查询

(一)按考生初试和复试加权计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名。

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将于复试结束后一周内,在中国兽药信息网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九、体检

拟录取考生在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拍照或扫描后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原件于报到时提交。

体检结果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中一般录取要求和农学、动物医学专业录取要求的,不予录取。

十、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报考资格、专业知识、业务素质、身体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报到时如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十一、复试监督

考生对复试工作如有疑问,可向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10-62103500)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监督电话:010-82837456)进行投诉和申诉。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2103540

电子信箱:ivdc82110@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8号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研究生处

十三、其它

(一)考生所在地如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或有其他特殊困难,请立即联系我所研究生处,以便协调解决。

(二)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中国兽药信息网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最新信息。


华中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http://yjs.hzau.edu.cn/fsfa.pdf

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信息

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是我国最早从事表面活性剂/洗涤剂研究与开发的科研机构,是该领域唯一的国家级研究院,现有应用化学和工业催化两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予权。录取到我院的研究生,研一在山东大学学习基础课,研二、研三在院本部进行研究生论文工作的同时,还要参与到我院承担的国家各类项目的研究工作。攻读学位期间可享受我院提供的生活补贴和奖学金(比例80%左右)。毕业后面向全国就业(优秀毕业生可留院工作)。历年来,我院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受到了国内日化行业的欢迎,并得到其他化学化工相关企业、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的高度认可。

    根据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情况,有部分调剂名额,现将调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调剂专业及我院初试考试科目

专业名称(代码)

考试科目

应用化学(081704)

①政治理论 ②英语一 ③数学二 ④物理化学或有机化学或化工原理

工业催化(081705)

①政治理论 ②英语一 ③数学二 ④物理化学或有机化学或化工原理

2、调剂要求

(1)考生必须达到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学(不含工学照顾专业))A类地区基本要求;

(2)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可视为相同。

3、调剂程序

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在教育部规定调剂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调剂信息。考生接到我院复试通知并确认后可参加我院的研究生复试。复试时间和方案将在我院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4、复试内容(详见我院复试方案):

(1)英语(听说能力及专业英语翻译);

(2)业务课综合(四大化学和化工原理课程基础知识、实验操作)。

 

联系人:王俊伟

地址:太原市文源巷34号中国日化院研究生管理处

联系电话:0351-2023734

13803493980(王老师)

 

中国日化院研究生管理部

2021年3月20日


卫生部北京老年医学研究所接收2021年调剂研究生公告

一、院所介绍

卫生部北京老年医学研究所(以下简称“老研所”)成立于1985年,设立于北京医院内。老研所与北京医院实施一体化领导,一体化开展临床、科研及教学工作。2015年4月原国家卫生计生委正式批复在北京医院成立国家老年医学中心。

北京医院位于北京市中心,占地面积558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227788平方米,现有床位1328张,医院设有临床和医技科室38个,长期承担着中央领导干部的医疗保健任务。北京医院长期开展老年病的基础与临床研究,在老年病的医疗、护理、康复、保健以及基础研究方面成绩显著并已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心血管内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神经内科、泌尿外科、中医科、老年医学科、医学影像科、药学部、国家卫健委临床检验中心、国家卫健委北京老年医学研究所(重点实验室)、临床护理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在以老年病为重点的相关疾病的诊治如糖尿病、帕金森病、冠心病的内外科治疗、脑血管疾病的介入治疗、老年痴呆、前列腺疾病、骨关节病、肺部感染、重症肌无力等方面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老研所下设生物化学研究室、细胞生物学研究室、分子生物学研究室、医学遗传学研究室、免疫学研究室、流行病学研究室、老年保健功能评价研究室及中心实验室,与医院临床各科室紧密结合,共同致力于老年医学基础与临床研究。卫生部老年医学重点实验室、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老年保健中心和世界卫生组织中国老年卫生研究培训合作中心亦设在研究所内。

二、学位授予及相关事项

老研所招生学生类型为全日制统招统分研究生,毕业时均由卫生部北京老年医学研究所授予老年医学(代码100203)的科研型硕士学位,一级学科为临床医学,二级学科为老年医学,属医学门类。

老研所研究生均不需缴纳任何形式的学费,在读期间享受与医院其他研究生同等水平的生活补贴,研究所为研究生解决住宿;研究生毕业后自谋职业,研究所不负责分配,由研究所统一办理就业派遣手续。

三、缺额信息与调剂要求

1、缺额信息

为适应国家及我院老年医学学科发展需求,现共有18个科研型硕士招生名额可供调剂(18名招生导师),招收有志于从事老年医学领域相关临床及基础医学研究的优秀生源。

调剂考生必须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内进行正式报名方可进入复试备选名单。每位考生限报一个研究方向,多报者取消调剂资格。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26日8:00。

缺额信息及具体研究方向如下:

招生专业

序号与研究方向

指导教师

100203 老年医学(科研型)

01内分泌代谢性疾病

郭立新

100203 老年医学(科研型)

02代谢性疾病发病机制

黄秀清

100203 老年医学(科研型)

03白色脂肪组织棕色化的机制研究

李国平

100203 老年医学(科研型)

04衰老与肿瘤

林雅军

100203 老年医学(科研型)

05内镜在消化系统疾病中的应用

罗庆峰

100203 老年医学(科研型)

07超声医学

任俊红

100203 老年医学(科研型)

08心血管疾病发病机制基础研究

沈涛

100203 老年医学(科研型)

09动脉粥样硬化与脑卒中的影像学研究

宋焱

100203 老年医学(科研型)

10长寿基因和肠道菌群

孙亮

100203 老年医学(科研型)

11心血管疾病新药应用评价

汪芳

100203 老年医学(科研型)

13产前诊断、女性生育力保护

王少为

100203 老年医学(科研型)

14基于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技术的代谢组学分析

王思明

100203 老年医学(科研型)

15肺部肿瘤、分子病理

王征

100203 老年医学(科研型)

16营养与代谢性疾病

杨睿悦

100203 老年医学(科研型)

17代谢性疾病的分子机制

原慧萍

100203 老年医学(科研型)

18妇科微创手术、妇科肿瘤

周丹

100203 老年医学(科研型)

19药物基因组与个体化治疗

周晓阳

100203 老年医学(科研型)

20老年病相关的血管稳态和重构研究

邹丽辉

 2、报名要求

(1)需要医学及相关专业生源,如临床医学、基础医学、预防医学等,一志愿报考专业原则应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尽量与目前缺额的研究方向相关;每个研究方向最多选择2名调剂考生参加复试;每位考生仅限报名一个研究方向,多报者取消调剂资格。

(2)统考科目(各科及总分)必须通过本专业的国家A类分数线,其中政治≥50分、英语≥50分,专业课≥126分,总分≥300分;要求初试的统考科目必须为思想政治理论101、外语考试科目必须为英语一201;专业课考试科目可为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306或原报考院校的自命题科目。其他调剂报名资格要求以研招网调剂系统内的相关专业的设置为依据,能够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成功报名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备选库。

(3)本所不接受非全日调剂生源,不接受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援藏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培养等特殊类型的调剂生源。

(4)对于初试考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按照所报研究方向,由初试总分高低确定复试名单;对于初试考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考生,参考初试总分和专业背景,同时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全面考量其综合情况。如考生自愿放弃复试或未按时接受复试通知,我所将根据调剂志愿库中现有的报名情况依次进行替补。

3、时间进度

(1)调剂报名满额后通过研招网及北京医院官网“教学”栏发布复试名单,调剂考生必须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接收到正式的复试通知并确认后方可参加复试;复试名单将于2021年3月26日24:00前发布。

(2)复试时间为2021年3月31~4月2日,具体安排详见网站复试方案并随复试名单一起发布,考生复试采用远程网络会议形式。

四、联系方式

(1)北京医院(老研所)官网:

http://www.bjhmoh.cn/index.php?r=archives/education/list&id=543&t=1589792538

(2)研招网-老研所相关公告:

https://yz.chsi.com.cn/sch/schoolInfo--schId-367847.dhtml

(3)招生咨询:

     北京医院教育处研招办张老师85138659

     咨询时间:8:00-11:00   14:00-17:00


2021年复试通知

已收到参加复试的学生,请于收到复试通知三日内完成远程网络平台复试资料上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注意:所有考生请仔细阅读以下要求,需在收到复试通知三日内提前上传复试资料,完成复试资料审核工作。

我所选用远程网络复试平台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系统”(主选平台)和小鱼(备用平台),复试前考生须提前学习、熟悉操作流程(请仔细阅读“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

    1.复试学生端需要的设备及环境要求

①我所将采取双机位面试,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

用于面试设备(主机位): 1台具备网络远程视频复试功能的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电脑、高清摄像头、麦克风和耳机;出于系统稳定性及操作便利性等考虑,主机位必须使用电脑,不得使用PAD或手机,复试过程中若发现主机位未使用电脑,我所有权取消该生复试资格。

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辅机位):1部智能手机;提前给设备充好电并外接电源,准备好拍摄位置及支架等;建议将手机设置为飞行模式并连接到无线网,以确保在考试过程中无电话打入。

复试前按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考生端两台设备开启摄像头,主机位自带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辅机位手机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主机位屏幕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 

②稳定且能满足远程复试要求的宽带网络;建议电脑使用有线网络连接,手机使用WIFI连接宽带。

③独立的复试房间,灯光明亮,安静,不逆光;

④考生需提前对设备进行调试,确保电脑摄像头、麦克风、耳机等均可正常使用;

⑤资格审查材料将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中上传,请考生务必按照相关提示及要求提交清晰的原始材料照片;考生须保证资格审查所有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入学报到时我所将复核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同一个面试考场要求的所有必填材料都添加后,方可点击【提交】按钮提交至我所审阅。材料一旦提交,不可修改。

身份证材料上传中,需上传一张考生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

  注意:资格审查材料具体上传时间将视系统开放时间决定。如上传材料不符合我所要求,材料有可能被退回修改,需重新修改并提交,请考生提交材料后,随时关注后续进展。

  ⑤小鱼(备用平台):请考生在主机位、辅机位设备上均安装好相应的“小鱼”软件,并提前注册。

    2.注意事项

  ①考生自觉服从复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复试老师的管理、监督和检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面试,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若复试过程中遇到网络中断等突发状况,应主动与招生院系保持沟通,自觉服从重考等安排。

  ②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整个复试期间,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

  ③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

  ④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

  ⑤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

  ⑥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应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考生应自觉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录音、录屏、录像,禁止以任何形式泄露或对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若有违反,视同作弊。对复试过程私自违规录音、录屏、录像的内容在监督复议时不予采纳。

  ⑦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我所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复试上传材料: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证明)、学生证、身份证、四六级证书、大学成绩单,已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一份。

联系电话:021-62800991  王老师 



安庆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重要环节。在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为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力确保学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开展,按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

(一)复试基本条件

1.第一志愿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初试成绩,符合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含调剂)初试成绩,参照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总分降50分,单科降20分。

3.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加分政策,严格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只进行初试总成绩加分,单科不加分。

4.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生源充足情况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50%,具体比例由各学院自主确定。

(二)复试方式及内容

1.复试方式

综合研判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学校2021年研究生复试将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具体操作要求、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另见操作须知)。

2.复试内容

(1)专业研究能力与水平考查(专业课考试)

由各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根据学科专业特点以及已公布的复试科目命制题库。考生随机抽题、即时作答,考官按百分制打分,成绩按权重计入复试总成绩。

(2)综合素质考查(综合面试)

重点考查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并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成果、实践能力、思想品德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查,考生须按要求提前提供如下材料: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获奖及荣誉及其他能佐证考生综合素质的材料。考生根据格式要求在复试环节提供书面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待入学后将组织核验原件,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考官根据考生的书面材料,按百分制打分,成绩按权重计入复试总成绩。

(3)外语听说能力考查

各复试小组挑选业务水平高、外语口语水平好的面试官,根据本专业的特点制定考查内容,通过问答、口译等形式,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按百分制打分,成绩按权重计入复试总成绩。

(4)思想品德考查

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结果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总成绩,以“合格”、“不合格”记录。拟录取后,考生须提交《安庆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政治审查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加试

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成绩合格标准由各学院自主确定并提前公布。由各学院根据2021年招生简章公布的加试科目进行命题,满分100分。采用网络在线考核的方式,随机抽取、现场作答,完成后将答题纸拍照上传,每门考核时长30分钟, 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原始纸质答卷按要求邮寄给复试学院。

(6)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各学院负责组织考生入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医院体检。

(三)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F)满分100分,由综合素质考查成绩(a)、专业研究能力与水平考查成绩(b)和外语听说能力考查成绩(c)构成。F=a*40%+b*50%+c*10%。

(四)复试程序

1.公布复试录取办法

提前在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aqnu.edu.cn)和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http://yz.chsi.com.cn/zsgs)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

2.确定复试名单

各学院根据复试基本条件及其他遴选条件,确定分学科(专业)的复试考生名单,其中享受初试加分、参加专项计划、同等学力的考生需进行说明。制定其他遴选条件的,不得有歧视性或者有违公平的非学业水平规定,并需提交研究生院备案。

3.发布复试通知

研究生院统一发布复试名单及各学院复试安排。各学院对复试考生进行情况摸底排查,对特殊考生将实施网络远程复试技术兜底措施。

4.资格审查

考生根据通知要求提交电子版资格审查材料。各学院负责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审查内容如下:

(1)考生身份

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从研招网下载打印)。

(2)学历学籍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提供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②往届本科毕业生

提供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以前毕业的,http://www.chsi.com.cn/xlrz/)。

③同等学力考生

本科结业生提供结业证书;高职高专毕业的考生提供毕业证,均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以前毕业的,http://www.chsi.com.cn/xlrz/)。

(3)毕业年限及毕业专业

①学历为高职高专的考生

毕业后满2年及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

②报考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证明;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证明;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证明。

③报考法律(非法学)的考生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④报考法律(法学)的考生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4)初试加分资格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高校学生”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年份计算以录取当年入学时间为准)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报考专项计划资格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6)诚信复试承诺书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

5.远程网络复试

(1)提交书面材料

复试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能佐证考生综合素质的书面材料。

(2)远程面试系统操作培训

指导参加复试的考生下载安装相关软件、注册账号、熟悉系统操作流程、调试设备、面试环境准备等。考生操作规程培训另行通知

(3)实施面试

各学院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总体安排,按照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组织考生面试。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如遇特殊情况,经学院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审议可对考生组织多次复试;各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客观综合评价,填写《安庆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登记表》,相关人员签字盖章。分学院分学科专业汇总,提交研究生院备案。复试成绩由各学院对外公布,并负责考生的咨询解答。

6.同等学力加试

拟录取后正式录取前通过网络在线考核的方式实施。

7.体检

在拟录取后正式录取前,考生须提供规定以上医院出具的3个月内的体检健康报告,待考生入学后确有必要将组织体检复查,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二、调剂

按照《安庆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执行。

三、录取公示

(一)总成绩计算及排名

(1)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Z),由百分制初试总成绩(C)和百分制复试总成绩(F)加权计算。Z=C*60%+F*40%。其中C=(思想政治理论成绩+外国语成绩+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政策加分)/5。

(2)排名方式

①根据总成绩,分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排名。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统考单科成绩,以确定最终排名。

②非全日制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指标单列,单独排名。

(二)拟录取

①各学院严格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和招生指标,择优录取,先录取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公布的剩余计划按排名从高到低录取。录取意见分为建议录取、名额已满暂不录取、建议不录取。分学科(专业)拟录取名单由各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审核,组长签字并加盖本学院公章后报送研究生院,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

②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录取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③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两种类型的考生。拟录取公示后,非定向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转入全部人事档案;定向考生须签订学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定向就业合同,拟录取公示后规定时间内交到研究生院。如未按时提交,由此造成考生无法录取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④招生指标的缺额可从“名额已满暂不录取”考生中按排名补录。

(三)公示

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研究生院统一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应于3小时内接受待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并在研究生院网站(grad.aqnu.edu.cn)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因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等原因),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四)正式录取

公示结束后,研究生院按要求将正式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四、录取资格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被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监督及违规处理

(一)复试录取督查组应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二)各学院应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复试录取工作。各学院纪委委员须全程参与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

(三)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疑问,可在录取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研究生院将会同相关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组对复核申请及时做出答复。

地址: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行政楼北605室

电话:0556-5303726,邮箱:yzb@aqnu.edu.cn

(四)考生如发现复试过程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可进行举报。由复试录取督查组受理,将对举报进行核实,并及时做出相应处理。

电话:0556-5300053,邮箱:jiwei@aqnu.edu.cn

(五)对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对在复试录取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联系方式

①  政策问题咨询电话:0556-5303726。

②学科专业问题咨询相关学院电话:

学院

联系人

固定电话

马克思主义学院

张老师

0556-5300049

人文学院

沈老师

0556-5500148

数理学院

陈老师

0556-5672136

化学化工学院

刘老师

0556-5708016

教师教育学院

黄老师

0556-5303728

外国语学院

杨老师

0556-5708131

电子工程与智能制造学院

黄老师

0556-5303917

生命科学学院

穆老师

0556-5306290

资源环境学院

赵老师

13865111656

音乐学院

高老师

0556-5300181

体育学院

宣老师

0556-5300092

美术学院

吴老师

0556-5302798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江老师

0556-5303673

法学院

张老师

0556-5305087

传媒学院

江老师

0556-5305057

经济与管理学院

梁老师

0556-5303989

七、其他

(一)学校不进行破格复试。

(二)复试录取工作遵守保密纪律,坚持回避原则。

(三)复试全程录音录像,音视频资料保存1年。

(四)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京招考委〔2021〕3号)等文件的要求,为做好202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和招生服务,提高招生质量,结合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以下简称总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复试组织管理

1.总院成立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总院研究生工作主管领导、复试专家、人力资源部总监组成,统筹负责研究生复试与录取总体工作。

2.复试专家由不少于5位教授(或副教授)组成,设立组长1名,对复试工作各环节把关。

3.研究生办公室负责组织与协调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4.总院纪检监察部门对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5.总院信息化中心提供网络远程复试的技术支持与保障。

6.复试组织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做好会议室等工作场所消毒、通风工作,确保个人防护到位,遵守保持社交距离的防疫准则。

二、复试原则和方案

1.拟录取的考生均应通过复试。复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考生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工学专业),方能参加复试。

3.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数为当年招生规模的130%左右。

4. 鉴于疫情防控需要,总院对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将通过审核考生提交的电子版复试材料的形式进行,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总院对其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5.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测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非英语专业)、综合面试三个组成部分,每部分总分均为100分。

6.由复试专家组填写《研究生复试情况表》,于复试结束后的当天报研究生办公室。

7.总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于3月下旬启动。根据教育部疫情防控需要,总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今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将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

8.复试、拟录取名单将在总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公示网址:http://www.cribc.com/

公示时间: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4月30日期间公示10个工作日。

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2. 从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yzwb/)下载的准考证

3. 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本科学历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 考生所在单位党委加盖公章的政治思想鉴定

5.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

6.考生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科研成果及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证明材料

7.可以反映考生科研能力和潜质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毕业论文、专家推荐信、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考生的各种获奖证书

8.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自述本人的专业学习情况、学术背景、在所申请的专业曾经做过的研究工作、个人学术研究兴趣,研究生毕业后的就业目标等,考生须签字。

请考生将以上申请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发送邮件到邮箱wangjing@cribc.com,邮件标题请按如下格式:复试-姓名-专业-研究方向

  四、复试流程

1.总院遴选复试专家、提前准备复试试题。

2.复试前,工作人员与复试考生联系并进行系统和设备等测试,确定考生考试时间,确认考生设备、软件、网络、考试环境等条件达到复试要求。

3.复试前,考生应提交复试资料至总院指定邮箱。工作人员应将考生提交材料完整提交给复试专家组。

4.复试前,工作人员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和材料核验。

5.复试时,工作人员安排考生进入远程复试考场、现场记录和录像。

6.复试时,工作人员应提前对复试专家和现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记录,组织工作人员有序进入复试地点。

7.复试专家组结合考生提交的材料,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

8.复试专家现场独立打分并完成复试记录有关工作。

五、复试内容

1.专业课测试

重点考察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考核考生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及对所学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和创新能力等。测试主要采取问答形式。

2.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复试专家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英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主要采取问答形式,有文字记录和录音。

3. 综合面试

主要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学科知识结构、科学研究潜力等,注重问题的综合性和开放性。综合面试主要采取问答形式。

每个考生总计复试时长一般为40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可由复试专家组根据情况适当调整。                                  

六、复试成绩的确定

考生复试成绩=专业课测试成绩(满分100分)×40%+英语听力及口语成绩(满分100分)×30%+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30%。

七、体检

1.体检在新生入学时进行。

2.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实施。

八、录取

录取方法按照总成绩分数自高而低录取。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根据一定比例计算而成,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各占50%。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以及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其它事项

总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总院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十、咨询及监督联系方式

总院纪检监督电话:010-82227119       

总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10-82228050

电子邮件:wangjing@cribc.com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33号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

2021年3月23日


四川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以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做好我校今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此复试录取办法。

一、工作原则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各培养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1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一)严格按照《高等学校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国卫办疾控函[2021]102号)文件精神,坚持把考生和复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落实“四早”防控措施,精准防控,切实做好研究生考试招生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保证考生咨询、投诉的渠道畅通,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生源质量为核心,坚持全面考核,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加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的原则。同一专业采用同一标准进行复试。

(五)严格按照当年招生章程规定执行,一般采用差额方式复试。

(六)校内各培养单位得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按照一级学科调高教育部或学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专业型按专业学位类别划线),并提前在培养单位网站告知考生。

(七)复试前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且提前告知考生按照研究方向招生的学科(专业),可以按照研究方向进行复试、录取。若考生愿意且在调整后的研究方向复试合格,可调整其研究方向。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管理机构

1.成立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汪明义校长任组长,王川副校长任副组长,研究生院院长何诣然、纪委办公室负责人毛张燕、研究生院分管招生工作副院长霍小军为成员。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统筹管理,根据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定,制定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统筹调配招生计划,审核拟录取考生。

2.成立学校研究生招生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王川副校长为组长,学校办公室(保密办)主任唐文炎、研究生院院长何诣然、研究生院分管招生工作副院长霍小军、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处负责人张松、宣传部负责人汪春阳、后勤服务管理中心负责人赵建、计划财务处负责人李兴聪、保卫处负责人李海为成员。各单位相互配合,对网络远程复试技术保障、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理)、考生缴费、复试期间校内交通疏导等工作,严格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四川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四川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舆情防控应急预案》《四川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应急预案》《四川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地震火灾防控应急预案》履行职责。

(二)培养单位组织机构

1.成立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一般院长为组长,成员包括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及相关人员。全面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订本单位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后勤保障小组、复试小组开展相应工作,及时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突发事件并接受其工作指导。

2.成立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培养单位党委书记为组长,成员包括纪检工作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主要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督查,包括复试办法、复试程序、录取结果、考风考纪、投诉处理等。

3.成立复试小组,在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实施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组长一般由教授担任,成员由硕士生导师、外国语言专家组成(小组总人数不得少于6人,其中一人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及身份识别等应急服务工作)。招生小组组长和各复试小组组长商议后随机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负责本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

4.成立后勤保障小组,负责网络远程复试全程技术支持、设备调试、场地布置、疫情监控、应急处理等后勤工作,对突发事件及时向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汇报。

三、工作实施

(一)复试对象

取得我校复试资格的考生,即一志愿统考联考上线考生、推荐免试生(含支教生、硕师计划考生)和调剂考生(名单在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二)复试时间及方式

复试于3月底开始,培养单位根据学科特点、生源情况自行确定复试时间,但需将具体的复试安排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合格之后方可进行。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具体操作按照《四川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操作指南》执行。复试开始前综合运用“两识别”“四对比”,考试中采取“一平台”“三随机”等方式强化复试过程的监管。

(三)复试要求

1.各培养单位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实施具体复试工作。复试小组长就远程复试的考查特点、提问技巧和能力考查等,对小组成员进行业务指导,保证复试质量。

2.复试命题工作一般由复试小组完成,每一科试题需两名以上老师命制,其中一人为该科目命题小组长,且每人只能参加一科试题的命制。

3.以全面考查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培养潜质为主,一般不采用笔试,尽可能使用综合性、开放性能力测试试题。

4.针对一些专业技能较强的学科(专业),培养单位可要求考生提供近期音频、视频影像等资料作为重要评分依据。

5.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不多于30分钟。外语复试(听力、口语)时间一般为5—8分钟,专业复试时间一般为15—22分钟。

6.外语复试试题难易程度以大学普通本科毕业生外语水平达到的基本要求为准。

7.复试工作现场关闭通讯工具,全程录音录像,培养单位保存视频资料一年以备查;各复试小组成员仅根据考生作答情况独立评分,试题、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记录等密封后交研招办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四)成绩构成

1.复试成绩为:专业测试成绩、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之和。

其中: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的,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2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2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80分,专业测试内容严格按照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特别是艺术、体育类专业和按照研究方向招生的专业)。专业测试成绩低于72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外语测试成绩低于12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48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的,专业测试成绩满分8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2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30分,专业测试内容严格按照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专业测试成绩低于48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外语测试成绩低于12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18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跨专业报考考生加试科目一般不采用笔试(2门以上),加试内容严格按照招生章程执行,每门满分100分(不计入总分),任意1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未加试,不予录取。跨专业考生是否加试,按照招生章程执行。

2.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的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加分项*50/72(如招生章程约定与此计算方式有异,则按招生章程约定执行)。

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的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加分项*30/43(如招生章程约定与此计算方式有异,则按招生章程约定执行)。

(1)学术论文加分: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学术专著、专利等成果(署名第一)公开发表每项初试总分加1分;中文核心刊物每篇初试总分加5分;SCI、CSSCI收录期刊论文每篇初试总分加10分(上述加分可累加,但总分不超过10分)。考生加分项成果认定由培养单位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必要的资料须留存一年以上备查。

(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3年内参考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若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不再加分。

(4)“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考试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初试总分加15分;报考其他类别专业,初试总分加10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3.体检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任一项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或录取之后也取消录取资格)。

4.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在中国研招网审查未通过者,规定时间内未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材料,不予录取。

特别说明:专业学位复试要求若与以上有异,培养单位须提前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然后遵照相应教指委的要求执行,并提前公开告知考生。

(五)工作流程

1.复试前一周内,培养单位需完成网络远程复试设备、相关软件平台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并反馈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各培养单位尽量为本校应届生提供网上复试所需相应场所,并合理安排使用时间。

2.复试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培养单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上报培养单位招生工作小组组长、成员名单、复试安排。复试安排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统一对外公布在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各培养单位再从此网站转载。

3.培养单位在复试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需自行公布下列信息: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公布的本单位复试安排、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本单位咨询信访投诉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等。

4.培养单位在复试开始后4天内公布复试成绩、考生总成绩、排名。

培养单位只公布考生“姓”+“**”(不显示名)、考生编号、报考专业(或方向)、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等内容,若公布拟录取结论属无效。

总成绩如出现并列,则总成绩并列考生需按照复试成绩再排名;如复试成绩仍并列,则以复试专业成绩排名;如复试专业成绩还并列,则以初试业务科成绩(含调剂考生)排名。如以上排名后均并列,则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排名并列。

不同专业的士兵计划考生复试合格后,按换算成百分制的初试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5.培养单位于复试开始后第4个工作日前将复试结果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即《四川师范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情况汇总表》和各项密封材料。

6.培养单位提醒复试通过的调剂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报考四川师范大学的调剂考生),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定“待录取”状态。

7.考生可就近选择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须按教育部统一要求进行(体检表下载网址:http://yjsc.sicnu.edu.cn/p/0/?StId=st_app_news_i_x637234885743196153);于入学报到时将体检表交回各自培养单位党委。

8.拟录取考生履行手续

(1)定向考生

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四川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定向培养协议书》(非全日制培养方式的考生均须签订,下载网址:http://yjsc.sicnu.edu.cn/p/0/?StId=st_app_news_i_x635629021785098750)和《四川师范大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档案审查意见表》(下载网址:http://yjsc.sicnu.edu.cn/p/0/?StId=st_app_news_i_x636897359128710545),并于6月15日前将与工作单位签好的定向培养协议寄达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四川师范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档案审查意见表》寄达所在培养单位党委,逾期不再受理。

(2)非定向考生

不签订定向协议,但须发送电子邮件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563408015@qq.com

邮箱申请寄送调档函(下载网址:http://yjsc.sicnu.edu.cn/p/0/?StId=st_app_news_i_x637234939229294985)或下载《四川师范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档案审查意见表》,于6月20日前(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毕业之前)将本人全部人事档案或《四川师范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档案审查意见表》寄达报考培养单位党委。

(3)所有拟录取考生

6月20日前,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四川师范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思想考核表(政审表)》(下载网址:http://yjsc.sicnu.edu.cn/p/0/?StId=st_app_news_i_x635629021032286250),将工作或学习单位的现实表现填写完善后寄达所在培养单位党委。

四、录取安排

(一)我校已经接收的各类型推荐免试生,可采用远程方式向相应培养单位报到。如有放弃者,需提交书面申请。

(二)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调剂考生根据本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复试合格后分别按“考生总成绩”排名顺序拟录取。

(三)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政治审查、资格审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约7月初)。

五、纪律要求

(一)实行责任制度。四川师范大学是本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培养单位主要负责领导是本培养单位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领导是本培养单位直接责任人;各级主要负责领导对本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杜绝草率大意、粗糙行事;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本单位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保证复试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要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二)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严格执行“谁违规,谁责任;谁发布,谁解释”的原则,培养单位和所有复试工作人员均需签订《四川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责任书》《四川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人员承诺书》。

(三)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四)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各培养单位须及时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结果(不公布拟录取结论)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按照“谁公开、谁负责、谁解释”的原则,认真做好对公开信息的审定核准和咨询解释工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全校考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以上),未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五)实行复议制度。如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在复试结果公布的3个工作日内,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实名提出申诉。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组织适当范围的再次复试。

(六)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报考者有直系血亲或者利害关系的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此项工作。

(七)实行违规严惩制度。各培养单位应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诚信考试教育宣传,严防舞弊。在复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文件要求严肃处理。如有必要,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以对相关考生进行再次复试。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形式可为笔试、技能测试),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学籍。

(八)监督举报电话或地址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为028-84760693 ,地址为四川成都锦江区静安路5号,邮编为610068,电子邮箱为2563408015@qq.com。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为028-84760624。

六、其他事项

(一)各培养单位应在2021年4月15日前完成全部考生复试工作,具体时间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二)考生复试缴费按照网站相关提示进行(网址:http://jccxsjf.sicnu.edu.cn/payment/),复试开始前培养单位需远程校验缴费凭证。收费标准:120元/生,加试80元/生。体检费以体检医院收费为准。

(三)以上办法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如有调整,当作相应调整。

(四)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四川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及程序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以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做好我校今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调剂办法:

一、调剂办法

(一)我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部分专业,可接收考生的调剂申请,具体详情请查看《四川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专业》(网址:http://yjsc.sicnu.edu.cn/p/0/?StId=st_app_news_i_x637227369837095661)。第一次调剂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由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未完成的计划。

(二)符合招生章程中规定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考生初试成绩符合国家规定的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学术型应在同一个一级学科范围内,专业型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原则上不再进行第二次调剂。

(三)初试统考科目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考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我校教育学、心理学、中国史、世界史一级学科,业务科均采用全国统一命制的试题,只接收参考全国统一命题的考生调剂,不接受参考招生单位自行命题考生的调剂申请。

初试科目为统考英语一(代码201)的考生可以调剂到统考英语二(代码204)科目相应的专业;统考英语二科目的考生不能调剂到统考英语一的专业;没有统考外语的考生不能调剂到统考外语的专业;参加统考外语的考生不能调剂到招生章程中没有对应统考外语语种的专业。

初试科目为统考数学一(代码301)的考生可以调剂到统考数学一、二(代码302)、三(代码303)或没有统考数学科目相应的专业;初试科目为统考数学二(代码302)的考生可以调剂到统考数学二、三(代码302、303)或没有统考数学科目相应的专业;统考数学三(代码303)可以调剂到统考数学三(代码303)或没有统考数学科目相应的专业。反之,则不能调剂。

(四)只要考生的报考单位、报考学院、报考专业、学习形式任一项发生变化,均为调剂。符合条件的考生(含一志愿报考四川师范大学的考生)申请调剂,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或http://yz.chsi.cn)。未通过该系统考生的调剂申请一律无效。培养单位不得接收不符合我校调剂公告规定的任何考生。

(五)报考同一招生单位专业、初试科目、培养方式相同的调剂申请考生(接受非全日制调剂的专业,一志愿报考在职定向非全日制者优先),一般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二、调剂程序

我校坚持以考生为中心,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调剂信息。调入到我校的考生需严格执行以下调剂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考生自愿在中国研招网(3月22开通调剂系统)向我校提出调剂申请(可同时申请3个调剂志愿)。学校设定的调剂申请开通时间段结束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下载调剂考生报名数据,分发给各培养单位。

(二)各培养单位对调剂考生的信息进行初审,可采用电话沟通等方式判断是否同意其参与复试。培养单位审核的调剂考生复试名单,签字盖章后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三)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调剂考生信息再次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在中国研招网上以短信形式向考生发送我校复试通知(接收号码为考生网报时自行登记的手机号码)。考生也可随时在中国研招网浏览本人调剂动态。

(四)考生需在我校发出复试通知12小时内,登录中国研招网选择“同意复试”或“拒绝复试”。如选择“同意复试”的考生,我校同意其复试;如选择“拒绝复试”或在我校发出复试通知12小时后未回复的考生,则视为该生自动放弃,我校不同意其复试。考生向我校任一学科(专业)提交调剂申请36小时内不得修改,36小时后未得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或我校其他学科(专业)提出调剂申请。

(五)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中国研招网向符合调剂拟录取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中国研招网同步向考生发送相关信息的短信),考生也可随时在中国研招网浏览本人调剂动态。我校发出“待录取”通知后,拟录取调剂考生需登录中国研招网选择“同意待录取”或“拒绝待录取”,确定选择其中任一项后均不能再做更改。我校发出“待录取”通知12小时后,如调剂拟录取考生未确认“待录取”状态,则视为该调剂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考生此次调剂无效。选择了“同意待录取”的考生须按照我校发布的《四川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拟录取手续。

 

 

 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