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工作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调剂工作程序,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择优选拔,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原则。
2.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调剂基本要求
我校只接收英语语种调剂,调剂考生和一志愿上线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程序。且需符合下列要求(同等学力调剂考生还需符合我校招生简章相关报考要求):
1.符合我校招生学科(专业类别)的报考条件和学院规定的调剂相关要求。
2.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规定的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单科、总分)。
3.原报考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原初试科目与我校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我校招生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视为相同。
5.统一命题科目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由高向低调,不可由低向高调。数学一可调至数学二,英语一可调至英语二,不得逆调。经济类综合能力可以向数学三调剂。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各学院需在调剂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学科(专业类别)特点和生源情况制定本学院的调剂办法,确定具体的初试成绩及学术要求,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予以提前公布并严格执行。
6.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
7.具体调剂考生接收条件详见我校各学院调剂录取办法。
三、调剂程序
1.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志愿的提交,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2.学院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确定考生的调剂资格,经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学院发送复试通知,接到复试通知的调剂生务必在复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回复确认。
3.学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4.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考生如在锁定时间结束后仍未收到复试通知,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四、调剂复试办法
调剂考生复试办法,按《青岛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五、调剂服务管理
调剂工作由研究生院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一)考生调剂志愿开放调剂系统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研究生院统一设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时间不低于12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各学院应尽快给出受理意见,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
(二)接到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务必在复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回复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复试费(友情提醒:复试费一旦缴纳,学校不再办理退费手续)。各学院按照调剂规则排序进行递补。
(三)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接受待录取通知操作,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学校将从各学院提交的各学科专业候补录取考生中依次递补拟录取考生名单。
(四)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正式开通后,学校和学院将安排专人及时解答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确保信息沟通畅通;同时会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五)调剂服务咨询电话: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32-85071303、85071198。
2.学院联系电话:
土木工程学院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532-85071223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联系人:孟老师 电话:0532-86873955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0532-85071538
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 联系人:任老师 电话:0532-85071681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532-68052206
理学院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0532-68052358
管理工程学院 联系人:袁老师 电话:0532-86875755
商学院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532-86870253
人文与外国语学院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0532-86877375
艺术与设计学院 联系人:盛老师 电话:0532-85071598
马克思主义学院 联系人:任老师 电话:0532-86871151
六、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昆明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请登录昆明学院研究生部官网https://yjs.kmu.edu.cn/info/1233/1489.htm查看。
南昌航空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附调剂工作办法)
中国航空研究院626所2024年招生复试录取方案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制定气动院(“中国航空研究院626所”为招生单位名称)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案,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拨理念,进一步完善复试工作制度,加强复试工作规范管理,确保择优选拨、公平公正。
二、复试组织与管理
气动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计划和录取名单的审定、复试基本要求和复试办法的制定及特殊问题的处理。人力资源部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具体工作。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赵海征
副组长:崔晓春
成 员:姜 海、杨清宇、楚长富
所有拟录取的硕士生均须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拟录取名单报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对外公示。经教育部最终审定后,气动院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招生计划分配方案
流体力学专业(080103)计划招生5人。
四、复试基本要求
(一)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国家线。
(二)调剂考生在通过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国家线的基础上择优选取,各单科成绩不低于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单科国家线。
五、录取办法
进入复试人员应提交身份证(应届生还需要提交学生证、非应届考生还需提交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和国外学习经历说明。我单位在考前完成报考库、学历学籍库、人口信息库和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工作,如发现复试人员故意误报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取消其复试资格。
对复试合格人员进行总成绩排名,在招收指标范围内进行录取,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的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六、调剂遴选原则
调剂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调剂政策,调剂录取必须同时符合教育部和单位的研究生招生章程等文件的相关报考录取要求,此外,根据我单位流体力学专业实际培养需求,要求调剂考生所考专业课一名称为数学一,且专业课二名称为“空气动力学基础”或相近专业课。
七、复试方式、科目及时间安排
复试方式:线下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
复试科目:
科目一:外语能力面试(每人不超过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表达与应用能力,总分值20分,由外语面试老师进行评价;
科目二:综合素质面试(每人不超过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个性修养、自我表达与认知、学习能力、计划能力、适应能力以及协作精神等,总分值30分,由所有面试老师进行评价,并取平均值;
科目三:专业能力面试(每人不超过10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掌握程度,总分值50分,由各位专业面试老师进行评价,并取平均值。
最终复试成绩按三项面试成绩之和来确定,总分应不低于70分。
复试时间安排:研招调剂系统开启后进行。
八、录取原则
(一)复试合格考生,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确定录取顺序。
(二)下列情况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70分以下或复试单项成绩为0分。
2.思想品德及综合素质考察不合格。
3.体检不合格(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九、复试纪律和要求
(一)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及本校相关规定,不超越国家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
(二)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回避复试及录取等相关工作。
十、新生入学复查办法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单位将组织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办法如下:
(一)新生报到时,组织复查新生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二)收到新生档案后,复查新生本人身份证及考生档案是否一致。
(三)对初试、复试涉及的专业科目水平差距较大者,进行深入调查原因,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将取消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上级有关部门。
十一、复试、录取工作政策宣传与咨询
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调剂工作办法等相关政策,按要求在研招网等平台发布,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研招网在线咨询等形式及时解答考生的咨询。
联系电话:15046695905,邮箱:renhy@avic.com
十二、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线上复试突发事件应预案
根据网络远程复试特点,突发事件主要为复试小组端设备故障、网络掉线、考生网络故障等。具体应急措施如下:
1.由复试小组秘书作好情况记录。
2.复试小组端网络故障时,当前面试暂停,立即启动备用设
施,由秘书做好对考生的解释工作。
3.复试考生网络掉线时,当前面试暂停,由秘书与考生进行沟通并重新连接网络,网络恢复后继续完成剩余面试。
招生单位:中国航空研究院626所
招生代码:82929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我校部分专业接受调剂申请。凡满足我校相关专业调剂要求的考生均可申请调剂。
一、调剂专业
0202应用经济学
1.020202区域经济学
2.020204金融学
3.020205产业经济学
报考我校应用经济学专业并被录取的考生,参照一志愿奖学金予以奖励,奖励标准按一年学费执行。
0302政治学
1.030201政治学理论
2.030206国际政治
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
1.0305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2.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3.030505思想政治教育
1204公共管理
1.120401行政管理
2.1204Z1领导科学
1252 公共管理(MPA)
二、调剂要求
(一)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A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三、调剂程序
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可以先进行登记,可将个人信息发送至邮箱(swdxtj@163.com)。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本人务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网上调剂申请,否则调剂无效。学校通过网上调剂系统发布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等,同时电话通知考生,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进行确认。
复试录取方案将通过我校官网向考生公布。
四、学费、住宿及奖助政策
(一)专业型硕士(MPA)每年学费8000元,学术型硕士每年学费8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1200元,水电费、网费全免
(二)奖助政策
1.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按月发放。
2.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4000-8000元,详情参照《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
3.优秀学位论文奖励:毕业学位论文被评为黑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或在同级别评选中获奖的,每篇奖励5000元。
4.科研成果奖励:参照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教研人员年度工作量考核有关规定执行。
5.“三助”岗位津贴:10元/小时(每天按8小时计)。
6.伙食补贴:每人每月100元,寒暑假扣除。
五、注意事项
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将按照教育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关于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相关工作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研招网及我校网站通知。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官网:http://www.hljswdx.org.cn
联系人:张老师
咨询电话:0451-85950080
咨询邮箱:swdxtj@163.com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
2024年3月28日
2024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硕士EMBA项目接收调剂通知
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及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程安排,国际商学院对2024年工商管理硕士EMBA项目调剂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剂条件
1.报考学科专业: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图书情报/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审计
2.报考类型:专业学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均可)
3.考生须满足: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21年9月1日前毕业的本科生);或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9年9月1日前毕业的大专生);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22年9月1日前毕业的硕、博生);
(2)工商管理专业初试联考成绩达到2024年MBA国家A类分数线,即总成绩不低于162分,英语成绩不低于39分,综合能力科目成绩不低于78分。公共管理、会计、图书情报、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硕士考生,初试联考成绩需达到各自专业国家A类分数线。
符合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加分政策的考生(我校不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转普通计划加分条件考生,可转为普通计划调剂报考。)需在4月8日中午12点前,将相关证明资料发送至学校研招办邮箱yzb@uibe.edu.cn并抄送EMBA项目邮箱emba@uibe.edu.cn。
二、调剂信息
单位名称:(10036)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院系名称:(003)国际商学院
专业名称:(125100)工商管理
研究方向:(03)EMBA项目
学习形式:非全日制,学制两年,每月集中授课四天(周四至周日)
证书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学 费:学费共计36万,按学年缴纳
奖 学 金:2万元/人
住 宿:不安排
拟调剂人数:68人左右
三、调剂申请方式
报考调剂我校EMBA项目且符合我校EMBA调剂复试条件考生须完成:
1.请向我校EMBA项目办公室索要入学基础材料电子版,包括:(1)《2024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EMBA项目调剂申请表》,(2)入学申请材料(含基础材料和辅助材料),填写完成发至邮箱:emba@uibe.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EMBA调剂+姓名+联系方式】,提交截止时间4月8日14:00。
2.请于2024年4月8日12:00前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进行调剂报名。
四、调剂复试方案
(一) 复试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潜质等方面,是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情况的全面考察。在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及创新潜质等方面的考核。
1.复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笔试。
2.复试面试:思想政治、个人综合能力及英语面试。
(二) 复试安排及要求
1.资格审查
2024年4月10日(周三)上午8:00-9:30,考生于我校宁远楼109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交下列材料:
A.往届本科毕业生:
(1)《2024年诚信复试承诺书》(须考生本人亲笔签名)
(下载地址:https://yjsy.uibe.edu.cn/cms/infoSingleArticle.do?articleId=7253&columnId=2395)
(2)《复试登记表》
(系统网址为:https://yz.uibe.edu.cn/10036/main/user/index,
注册登录后,4月9日下午在“硕士招生”-“复试通知书”缴纳复试费并打印《复试登记表》)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下载地址同诚信复试承诺书)
(4)《准考证》
(5)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有效期内),复印件须正反面在同一页
(6)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未获得学位证书者请在资格审查时说明)
(7)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B.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本科结业考生)还应将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的一篇以上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拍照或扫描整理成一份PDF文档,文档命名格式:考生编号-学生姓名-EMBA调剂,发送至EMBA项目邮箱:emba@uibe.edu.cn。
C.在读研究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培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说明材料(隐瞒不报者,后果由考生自负)。提交材料须拍照或扫描整理成一份PDF文档,文档命名格式:考生编号-学生姓名-EMBA调剂,发送至EMBA项目邮箱:emba@uibe.edu.cn。
未按时提交或材料不合格者,取消复试、拟录取资格。
2.复试笔试安排:思想政治理论笔试
(1)适用对象:报考调剂我校EMBA项目,且符合我校EMBA调剂复试条件考生。
(2)考试形式:闭卷,手写作答。
(3)考试时间:2024年4月10日(周三)10:00-11:30(共90分钟)。
(4)考试地点:我校宁远楼429教室(具体考场名单请于4月10日上午8:00-9:30资格审查时查看)
(5)注意事项:
①政治理论笔试大纲已发布至研究生院官网,网址:https://yjsy.uibe.edu.cn/cms/infoSingleArticle.do?articleId=7125&columnId=2170国际商学院2024年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大纲(思想政治理论).doc
②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复试登记表,提前30分钟在考场门口查询座位号,等候入场。考生迟到超过预定考试开始时间15分钟,不准进入考场,以旷考论。
③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满分100分,成绩达到60分即通过;成绩未达到60分视为不通过,不予录取。
3.复试面试安排:思想政治、综合能力及英语面试
(1)适用对象:报考调剂我校EMBA项目,且符合我校EMBA调剂复试条件考生。
(2)面试形式:个人综合能力面试、英语面试。
(3)复试面试抽签安排:考生通过“三随机”原则确定面试场次及试题内容。
(4)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5)复试面试场次及具体安排:
面试时间:2024年4月10日(周三)下午场次
报到地点:我校宁远楼429教室
报到时间:2024年4月10日(周三)下午13:00
(6)面试材料准备:面试时请考生携带个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试登记表(已通过审核)、入学申请纸质版本材料。其中,入学申请纸质版本材料需提供五套,统一使用订书器沿材料左侧装订,无需另行装帧,每套材料须包含如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
①《入学申请基础材料》
②《入学申请辅助材料》中可供提交部分的申请表、配套附件(注意各部分材料要求)
③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
④成绩单复印件(原件含公章后复印即可)
⑤个人中文简历(A4纸限1页)
⑥个人英文简历(A4纸限1页)
录取过程中,我校一旦发现考生提供资料与实际不符或与我校有关录取规定相违背,我校有权在任何时候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
禁止考生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或实施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或核实,取消复试资格、拟录取资格,入学后如发现取消拟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予以公示并记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4.同等学力相关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不安排加试。
(三) 成绩计算方法
1.EMBA项目根据调剂复试成绩单独排名,依序录取。
2.调剂考生以[初试成绩的百分制]*50%+[复试面试成绩的百分制]*50%计算最终总成绩,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相关结果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计算总成绩时,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均要转化为百分制,即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的要除以3转化为百分制,复试成绩同理处理。如一个考生初试成绩为200分(满分300分),复试成绩为80分(已转为百分制),则最后的加权总成绩为200/3*50%+80*50%=73.33。
(四) 体检
我校拟将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
(五)复试成绩公布及监督
1.成绩公布
我校将在调剂复试结束后,根据全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和考试考核等情况,择优确定并及时公示调剂拟录取结果。相关信息将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yjsy.uibe.edu.cn)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2.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咨询电话:010-64492021/4765/3586(国际商学院EMBA项目)
研招办:010-64492151 申诉邮箱:yzb@uibe.edu.cn
监督电话:010-64492998、010-64492163,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4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诚信楼801室,邮编:100029。
(六)录取
1.拟录取名单
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等,结合考生复试情况、结合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及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2.入学复查
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其他
请考生近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yjsy.uibe.edu.cn)及MBA中心网站(mba.uibe.edu.cn)、EMBA项目官网(emba.uibe.edu.cn)发布的复试相关通知。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我校国际商学院EMBA项目010-64492021/4765/3586。
国际商学院
2024年3月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4〕6号)及四川省2024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为做好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复试的科学性。积极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查方式和方法,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2.全面考查,有所侧重。在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注重对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的考核。
3.客观评价,成绩量化。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考核有量化结果。
4.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复试过程做到政策公开、程序透明、操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
5.以人为本、服务考生。提高服务意识,尊重考生的人格,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决策处置重大问题以及各类突发事件。研究生处负责制定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的总体实施方案,指导并检查各研究生招生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开展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汇总上报各类录取材料。学校纪委全程监督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受理考生申诉。学校保密办公室负责指导与监督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中的保密工作。
2.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纪委、研究生处和保密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监督检查工作组,全程监督、巡视、检查学院相关工作情况。学院纪委书记(纪律委员)负责监督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3.学校成立由党委宣传部、研究生处、学院负责人组成的宣传工作组,负责做好研究生复试期间的政策宣传与咨询引导工作。
4.学校成立由后勤基建处、研究生处、学院负责人组成的体检工作组,负责体检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相关结果的研判与审定。
5.学校成立由信息中心、研究生处、学院负责人组成信息保障工作组,负责全校复试期间的网络环境维护,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期间的网络通畅予以保障;同时,信息中心还负责协助学院录制教学楼内的考试录像视频,提供视频存档文件。
6.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工作小组由院长、分管副院长、招生学科/专业学位类别负责人等组成,组长由院长担任。学院是本单位复试调剂录取工作责任主体,院长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分管院长是直接责任人,要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学院要认真做好各项前期筹备工作,并结合本学院专业特点,按照各环节工作要求,强化责任,规范流程,严守纪律。
7.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成立若干综合面试小组,具体实施对考生的综合面试考核。每个综合面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具有相同或相近学科、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导师)组成。综合面试小组组长由1名正高级职称教师(或导师)担任;另设综合面试小组秘书1名,由本学科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也可由综合面试小组成员兼任。
8.学院应强化分岗、分级培训,对所有参加复试调剂录取的工作人员进行招生政策、业务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做到任务清楚、责任明确。学院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的作用,明确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规范其工作行为,同时建立和完善复试导师信息库。对于在复试调剂录取工作中不称职的教师或工作人员要及时调整并调换,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发现存在违纪违规情况时,应当及时向学校监督检查工作组报告。
三、复试方式
学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取“线下”的方式组织开展,“线上”复试工作方案作为复试工作预案。复试工作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需调整为“线上”的方式组织开展的,学校将提前不少于3天在研究生处官网发布相关信息。
四、工作时间
1.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自3月下旬开始,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并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
2.原则上,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应于4月6日前结束;调剂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应于4月18日前结束。
五、复试环节
复试环节包括:复试报到、资格审查、专业课考试、综合面试、同等学力加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1.复试报到
在复试工作前,各学院应在本学院的网站上公布复试报到的时间、地点、联系人及电话,明确考生复试报到时应提交的各类审核材料。考生应按照学院的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复试报到。若考生未按要求复试报到,视为考生放弃复试,学院可取消其复试资格。
完成复试报到的考生,应当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的规定交纳复试费120元/人。同等学力考生还应交纳加试科目考试费80元/人。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一般与复试报到环节同时进行。考生须向学院提供以下经考生本人签字的纸质材料供学院资格审查: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
(2)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3)考生大学阶段的成绩单复印件;
(4)诚信复试承诺书(研究生处资料下载);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表(研究生处资料下载);
(6)《学业研修规划报告》(研究生处资料下载);
(7)本人自述(包括个人简历,学习与工作经历,对自己的学业水平、科研和工作能力的自我评价等)
(8)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或在校生证明);
(9)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应在2024年6月1日以后;
(10)境外学历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自考本科届时可毕业考生还需提供自学考试考籍表等相关证明;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1)其它材料:复试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由复试学院另行通知)。考生还可以提供其它证明本人科研学习能力的证明材料,如:大学阶段的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
考生应确保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因材料信息错误或信息虚假而导致不能复试及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考生身份存在问题的考生,学院不得组织复试。
3.专业课考试
(1)专业课考试科目以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科目”为准。
(2)专业课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由学院在校内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4.综合面试
综合运用面试问答、实验、实操等手段考查考生综合能力,主要包括对考生专业能力、外语听说水平、创新精神与能力、非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满分300分(其中外语听说水平测试满分50分)。综合面试由学院在校内安排考场组织考核,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综合面试小组可根据面试情况合理调整时长。
5.同等学力加试
(1)同等学力考生(是指学历为专科或本科结业考生)须按要求参加同等学力加试,加试科目以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加试”科目为准。
(2)加试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单科考试时间为180分钟,由学院在校内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6.体检
(1)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按照要求完成体检,不参加体检(含复检)的考生视为体检不合格,学校将不予录取。
(2)体检工作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组织进行。
(3)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进行。考生在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处主页下载并打印电子体检表格,经考生所在地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综合医院体检合格后,在4月25日前向拟录取学院提交扫描版体检结果(须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4)研究生新生入学时,还须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入学体检复查。对于不符合录取要求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7.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学院通过核查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与考生在综合面试中的谈话和函调等方式对考生进行考核。
(3)考核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六、成绩计算
1.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总分与复试总分分别折算为百分制后加权计算得出。
初试权重为60%,复试权重为40%,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初试总分500分专业:总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总分÷4)×40%
初试总分300分专业:总成绩=(初试总分÷3)×60%+(复试总分÷4)×40%
复试总分=专业课考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专业课考试成绩由“复试科目①和复试科目②”组成,其中“复试科目①”占专业课考试成绩的30%,“复试科目②”占专业课考试成绩的70%。
2.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算入总成绩。
3.已参加过我校复试的调剂考生,若调入专业与之前已复试专业的复试科目一致,则考生调入专业的复试成绩按已复试专业的复试成绩计算,不再重新组织复试。
七、教育部照顾或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4.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以上几类符合教育部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应当在复试报到前向学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审查核实并报请研究生处审核同意后,享受成绩加分计算。逾期不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八、调剂条件
1.考生报考条件须符合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规定。
2.考生初试成绩需满足“调出专业”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满足“调入专业”我校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学院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不同批次的调剂复试,遴选标准可不相同。
5.单独考试考生、专项计划考生(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含强军计划考生、援藏计划考生、农村师资计划考生)、已被录取的校外推免生不能调剂至我校。
6.调剂条件未尽事宜按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调剂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九、调剂录取流程
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开通前,申请考生可以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上进行调剂意向登记。
2.调剂系统开通后,申请考生须登录该系统向学校正式递交调剂申请。最终拟录取新生的拟录取专业和研究方向以调剂服务系统数据为准。
3.各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各学院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4.各学院向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接受复试通知后,及时在调剂系统对我校发送的复试通知进行回复,并按我校复试工作要求准备复试;若考生未按要求参加复试,视为考生放弃复试资格。
5.复试结束后,学校将通过调剂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接受“待录取通知”后,及时确认录取意向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待录取通知”发出后,对于没有及时确认的考生,学院应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不得简单以“逾期不接受视为自行放弃”对待。
十、复试录取对象
1.第一志愿考生是指按照初试志愿信息参加复试的考生;调剂考生是指未按照初试志愿信息参加复试的考生。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各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3.各学院须提前在网站向社会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复试专业、学习方式、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
4.我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不组织考生开展破格复试工作。
十一、录取办法
1.录取排序
(1)录取工作分“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和“调剂考生录取”两个阶段进行。“第一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再进行“调剂考生录取”。
(2)学院每个录取阶段按复试专业、复试批次、计划类型、学习方式和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复试合格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复试总分、综合面试成绩、业务课1考试、业务课2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3)因放弃拟录取资格、体检不合格取消拟录取资格的名额,按录取排序结果依次递补。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被认定为复试不合格,学校不予录取:
(1)复试总分折算为百分制分数低于60分者;
(2)复试专业课考试成绩低于30分者;
(3)同等学力加试,单科分数低于60分者;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论为“不合格”者;
(5)体检检查结果不符合国家文件规定者。
3.学院每批次复试结束后,应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结果,接受考生及社会的查询和质疑。全校复试工作结束后,研究生处汇总各学院的全部复试结果,经初步审核无误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按拟录取考生信息统一公示。
4.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拟录取结果,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录取审查,审查合格发放录取通知书。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复试全程录音录像,考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根据刑(九)修正案,替考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等情形,均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之一的“情节严重”,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学院相关工作人员、考生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不参与涉考违法活动,诚信参加复试。
7.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要求,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和同等学力加试。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8.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和全日制按定向类别录取的考生,须在复试时向学院提交定向就业意向。学院在确定拟录取名单时,要严格审核、从严掌握。所有按“定向”类别录取的考生必须在待录取通知发出十日内完成定向培养手续办理,由学校统一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录取检查。
9.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应于4月18日前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统一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录取检查。保留入学资格一般为1年。
10.根据教育部要求,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十二、复试材料管理
1.综合面试小组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研究生处负责保存;其它复试材料由学院负责保存。
2.复试材料的纸质文档保存3年,录像视频文档保存1年,其间随时备查。
3.研究生处负责组织人员根据各学院招生情况,按一定比例抽检复试材料。
十三、复试工作纪律
1.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和学校纪委办公室对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全过程进行检查与监督。
2.各学院要对所有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均要进行纪律培训,应严格执行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对违反工作纪律、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一律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和学校纪委办公室追责问责。
3.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有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应主动向学院或研究生处提交回避申请,严禁参加与复试调剂录取有关的工作。
4.综合面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结束后任何人不得改动。
5.各学院应当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录取程序、要求和时间表开展工作,不得擅自变更。
十四、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加强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监督检查工作组对学校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监察。学院纪委书记(纪律委员)应对本学院的专业课考试、综合面试、调剂遴选、录取结果实施有效监督。
3.举报监督方式
考生可实名通过拨打监督举报电话、发送电子邮件、寄送书面信件等方式对学校的招生工作进行举报监督,不接受非实名举报,具体方式为:
招生电话:028—85966365
举报电话:028—85966475
电子邮箱:jwbgs@cuit.edu.cn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学府路一段24号 邮编:610225
4.实行复议制度。对于个别考生,如果通过一次复试无法确定能否录取或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异议,可由考生本人在复试结果公布48小时以内向学院提出重新复试申请,研究生处审查可能存在问题的,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核准后,有关学院可对其组织进行二次复试。
5.在研究生复试期间,学校纪委办公室、研究生处、各招生学院等部门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并设专人受理。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复议。
十五、其它
1.本办法从公布之日生效。
2.本方案由学校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切实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
二、组织实施
(一)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负责具体落实学校研究生各项工作部署。负责对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审定二级学院招生复试实施细则,审核二级学院复试、调剂、录取等有关操作流程,负责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统一审核调剂复试及录取名单,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二)建立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梳理排查复试各环节风险隐患,完善复试期间发生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快速响应处置机制,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全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三)各二级学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开展复试相关工作。
1.成立复试工作小组,负责遴选、培训、管理参与复试工作人员,强化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履行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
2.制订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流程和应急处置预案,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会议决定后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方可组织开展复试工作,提前做好模拟演练,落实各环节工作。
3.复试工作小组可按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设立若干复试小组,具体负责对考生实施复试考核。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教师组成,组长应由相关学科或学术带头人担任,另须配备至少1名助理。
三、工作要求
(一)合理确定复试差额比例
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计划120%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生源较好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可在国家分数线的基础上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进行差额复试。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不高于160%。
(二)准确落实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1. 达到《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简称国家分数线)。
2.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见下表。
学科专业 | 考生初试要求 |
工学照顾专业 | 总分不低于240,外国语不低于30,业务课不低于45。 |
工学其他学科专业 | 总分不低于253,政治理论、外国语不低于32,业务课不低于48。 |
非工学学科专业(工商管理学、旅游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设计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 对应国家分数线 |
工程管理[125601] | 总分不低于163,外国语不低于36,管理类综合能力不低于85。 |
3.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不进行破格复试。
(三)科学设计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二级学院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根据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培养目标、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等具体情况,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科学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加强创新潜质考核,确保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要建立充足的专业课测试题库,保证内容准确。
(四)完善分类选拔机制
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试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五)严格审查和过程监管
1. 复试前严格采取“两识别”、“四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的身份复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2. 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证书。网报中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
3. 采取与考生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等方式,加强考生诚信考试教育,提醒并要求考生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内容等有关情况。
4. 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以及必要的专业课笔试。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六)规范复试过程
二级学院要严格落实复试规范管理要求,严明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的职责。应加强复试内容的安全保密和使用管理。对所有考生复试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七)准确执行调剂政策
1.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2. 二级学院科学规范制订调剂公告。明确接受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遴选办法、咨询渠道等信息。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学院学位分委员会或学术分委会讨论通过后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3. 同一批次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复试。排序规则须在二级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中明确。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序,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
4. 调剂网开通前要公布调剂公告,每批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
5. 符合国家规定的调剂要求和我校相关专业调剂要求的调剂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确认我校复试通知后方可参加复试,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
(八)按时准确上报数据
二级学院需按时准确上报一志愿复试名单、调剂复试名单、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等数据。研究生院审核无误后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拟录取名单通过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公示10个工作日。
四、复试方式和内容
(一)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工作要求,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确定我校复试方式可采用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应采取同一种复试方式,确需采用混合方式的学院,须确保不同复试方式的考试流程、复试小组组成、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
(二)复试平台
学校统一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作为网络远程复试平台,二级学院可使用钉钉会议或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平台。要提前做好设备保障,以适当形式提前组织考生、教师和工作人员进行模拟演练,熟练掌握工作流程和平台使用。
(三)复试内容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应当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专业测试。包括对考生对本学科(交叉学科的考生还包括对跨学科)的专业基本知识、专业素养或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满分100分。
3. 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包括对考生英语运用能力和专业英语水平的综合考核。满分50分。
4. 综合面试。包括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学精神、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社会实践和心理健康等情况进行的全面考察。满分150分。
5.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涵盖本学科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考试,满分均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成绩。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中应明确加试科目,试题内容应加强对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和实践技能的考查,试题难易程度参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内容不得与初试及专业课复试内容相同。加试时间统一安排在学院复试前,任一科目不及格(低于60分)不再进入学院复试程序。
(四)复试成绩
1. 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2. 专业测试成绩、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相加,即为考生的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
3. 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满分为60分,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总分360分,按照50%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
五、时间安排
学校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计划在4月2日前完成。具体复试时间由二级学院确定。“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中调剂意向采集模块将于3月28日开通,学院完成一志愿复试工作后方可开始调剂意向采集工作。调剂工作将在4月8日正式开始,所有录取工作在4月28日前完成,并按省招考办要求按时准确上报各种数据和文件。
六、拟录取
(一)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复试录取工作。
(二)一志愿录取结束后招生计划如有缺额,从调剂考生中按批次择优进行录取。
(三)录取排名按照总成绩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数录取。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序,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
(四)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生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五)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在4月28日前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
(六)考生体检工作在新生开学报到后统一由校医院进行,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七)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以下几种情况不予录取:
1. 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
2. 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
3. 综合面试成绩低于100分或复试成绩低于180分的考生。
4. 复试考试科目有缺考的考生。
5. 未按我校要求进行学籍学历认证导致不能录取由考生个人负责。
七、监督和复议
1.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 实行复试全程监控,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相关复试记录电子文件存档一年,纸质文件存档三年。
3.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研究生院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
4. 实行复议制度。研究生院保证各方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时限为3天。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八、复试信息公开
1. 通过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通知,并通过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官方微信、研究生院官方微信进行招生宣传。
2. 公布研究生院和二级学院的咨询方式,及时回复考生咨询。
3.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及时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一志愿复试名单、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复试流程、调剂公告、复试结果等信息。
九、其他
1. 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 涉密工作遵照保密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3. 本办法由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4. 监察室电话:024-89723973
安徽理工大学2024年接收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和录取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调剂要求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3.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包括自命题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要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考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考生的一贯表现。
5.其他调剂要求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我校招生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二、调剂程序
1.考生须提前查看我校公布的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的考试科目,确定是否符合专业报考条件和调剂基本要求。
2.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准确填报调剂志愿等信息,填报时须注意接收调剂专业的具体要求,注意全日制、非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定向、非定向等区别。
3.学院根据调剂专业要求审查调剂考生资格,根据调剂考生的学业情况,综合考虑初试成绩及科目、报考专业、本科专业、培养潜质等因素,遴选复试考生放入备选库,学校研招办审核后,通过研招网发送复试通知。
4.考生须在我校复试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在网上确认是否同意接受我校复试(逾期视为放弃),并按学院规定的时间、要求参加复试(复试安排详见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学院实施细则)。
5.学校审定学院提交的拟录取名单,通过研招网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按我校待录取通知要求的时间内,网上确认是否同意接受我校待录取,须及时明确反馈接收或拒绝,以免影响录取。
三、调剂复试办法
按照《安徽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四、注意事项及联系方式
1.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各招生学院要规范调剂工作程序,及时解答考生咨询,确保信息沟通畅通,充分做好调剂服务,确保择优选拔。
2.我校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学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3.各学院具体调剂专业、基本要求等信息详见研招网调剂系统或各学院网站通知。我校最新招生信息均会在我校研招网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上述官方网站通知。
4.以上事项若因上级政策而改变,以新政策为准。
5.学校研招办联系电话:0554-6668749;招生单位联系电话,详见《安徽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安徽理工大学
2024年3月28日
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复试成绩基本要求与调剂方式
学科门类 | 总分要求 | 单 科 要 求 | 备 注 | |||
政治 | 英语(一) | 数学(一) | 业务课2 | |||
工 学 | 285 | 38 | 38 | 57 | 57 |
1、 接收调剂专业及基本要求: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081101)3人,计算机应用技术(081203)3人。要求初试科目与意向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且统考科目为英语一、数学一;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意向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
2、 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自发布本办法后并开始接收调剂,考生可联系咨询相关信息。预计4月8日开通调剂系统,调剂工作正式启动。
3、 接受调剂方式:考生必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调剂信息”栏目报名调剂。考生凭网报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 (公网网址:yz.chsi.com.cn ,教育网址:yz.chsi.cn)填写报考调剂志愿。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一律不予承认。
二、复试相关安排
1、复试时间及方式:
我所采取现场复试方式。复试组织地点为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教场口街1号)。
调剂复试时间:4月中旬(具体时间待定)。
2、报名资格审查
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比例
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四、复试基本内容、形式及具体要求
1、复试内容包括以下四部分:
(1)外语听力测试;
(2)外语口语水平测试;
(3)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面试;
(4)专业知识笔试: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笔试科目为C程序设计;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专业笔试科目为模拟电子技术及数字电子技术。
2、初试、复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其中,复试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10%,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占综合成绩的5%,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5%。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复试、拟录取情况查询
考生可以在复试前和复试3个工作日以后,登陆我所网站(http://www.riamb.ac.cn/)招生信息专栏,或者通过电话010-82285646查询复试名单、复试成绩及拟录取情况。
六、监督和复议
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
考生接待电话:
010-82285646
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
010-82285671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
010-82837456
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
2024年3月29日